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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精品多篇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精品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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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一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門店消防工作,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依據《西安市防火安全工作管理規定》以及國家和西安市關於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結合門店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二條貫徹落實企業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責任制,企業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代表公司與上級管理部門簽訂年度《防火安全責任書》,門店主管領導負責組織實施工作。

第三條門店安全委員會(簡稱“安委會”)負責防火安全的組織領導工作,安全管理辦公室(簡稱“安全辦”)負責防火安全的具體實施工作。

第三章管理職責

第四條安全辦關於防火安全方面的職責:

一、負責門店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全體員工遵紀守法意識和防火安全的自覺性,落實公司防火安全責任制。

二、貫徹執行國家和西安市關於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規,制訂門店防火安全制度並監督檢查制度落實情況,對各事業部和管理部室防火安全情況進行日常性巡視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採取糾正和預防措施,減少或避免火災事故。

三、每月定期、節假日以及重大政治活動期間,對各事業部和管理部室防火安全情況進行巡視檢查,同時加大重點防火部位的巡視檢查頻度。發現問題應及時採取糾正和預防措施,對暫時難以消除的火災隱患,應報公司主管領導並採取應急措施,對隨時有可能發生火災危險的部位或設施,有權責令有關部門和人員立即改正或者停止使用,確保門店的防火安全。

四、負責建立和修訂門店防火檔案,以實現對防火安全責任的追溯。

五、配合消防管理機關和地區安委會組織到公司進行的監督檢查和驗收工作或其他活動,對消防機關指出的隱患和提出的改進建議,應在規定時間內採取糾正和預防措施,並將結果報告消防機關。

六、負責門店生產經營區域內防火安全責任事故的處理,或協助消防管理機關對門店生產經營區域內防火安全責任事故的處理。

七、參與門店新建、改建、擴建項目中有關消防安全方面的設計方案審定工作和最終驗收工作,並對施工過程的情況負有監督責任。

八、負責門店出租房屋、出租場地的《安全協議書》的簽訂工作。實施消防安全監督管理職能

九、負責對新到門店工作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防火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十、負責定期對門店的防火物資、消防器材進行維護保養、檢查、更換和增補工作。

十一、安全值班和巡邏人員應堅守崗位,不得脱崗,並掌握防火和滅火基本知識。

十二、負責《臨時動火證》的審批和檢查工作。

十三、安全監督檢查人員應當將檢查的時間、地點、內容、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記錄,並由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簽字,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拒絕簽字的,檢查人員應當將情況記錄在案,並向安全辦及公司主管領導報告。

第五條各事業部及管理部室關於防火安全方面的職責:

一、負責對本部門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不斷提高本部門員工遵紀守法意識和防火安全的自覺性,落實與公司簽訂的《年度安全目標責任書》的工作和部門防火安全責任制。

二、貫徹執行國家和西安市關於防火方面的法律法規,以及門店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與各崗位工種安全防火規定,監督檢查本部門落實門店制度及規定的情況,對本部門防火安全情況進行日常性巡視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採取糾正和預防措施,減少或避免火災事故。實施科研生產和經營管理工作與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同計劃、同佈置、同落實、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的“六同”。

三、配合消防管理機關、地區安委會和公司組織進行的監督檢查和驗收工作以及消防管理機關和地區安委會組織的其他活動,對消防機關指出的隱患和提出的改進建議,在規定時間內採取糾正和預防措施,並將結果報告公司安全辦。

四、愛護門店的防火設施、消防器材和避雷設施,不得隨意挪動、挪用、埋、壓、圈、佔。

五、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排除,出現火災應及時組織本部門員工進行撲救,並向安全辦及時彙報,不得瞞報、漏報或延報火災情況。未經安全辦許可不得撤除、清理火災現場。

六、對重點部門的防火部位和設施指定專人負責,下班前拉閘斷電,熄滅燈火。

七、部門全體員工均為門店義務消防隊員,應急救援的組織管理工作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第五十二條規定。

第四章宣傳和教育

第六條安委會每季度定期召開工作例會,分析公司安全形勢、學習貫徹有關文件精神,針對問題制定改進措施並予以落實。

第七條安委會成員應利用各種會議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及時通報門店安全情況,並按安委會的要求佈置落實安全工作。

第八條安全辦應利用門店計算機信息網絡、通訊、黑板報、宣傳畫、橫幅等多種形式和手段,開展經常性的治安防範和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活動。

第九條門店大堂經理應充分重視公司及門店防火安全工作,按照安全辦的要求落實對員工的防火安全教育,帶領員工自覺遵守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以及公司安全方面的有關制度,組織員工開展防火法律法規的學習培訓,提高員工防火安全意識和遵守防火法律法規的自覺性。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篇二

一、消防安全責任人將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納入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為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提供經費和組織保障。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單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負責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三、通過廣播、宣傳板、外請專家授課、觀看影視資料、現場實地講解等多種形式,也可配合本地區的消防安全活動,例如全國“119”消防宣傳日、消防宣傳週等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宣傳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常識和有關消防法律、法規。

四、學校對每名教師應當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宣傳教育和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組織、引導學生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五、下列人員由單位計劃安排,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1、各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員、操作員;

4、其他依照規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六、單位應組織義務消防隊開展消防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提高預防和撲救火災的能力。

七、培訓必須制定培訓計劃,認真組織、精密部署,要做好培訓紀錄。記錄應當記明培訓的時間、參加人員、內容等。

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完整版 篇三

1、凡因公進入油庫必須持有公司保衞科或廠安環科發放的要害部位登記本,經登記後方可進入。

2、入庫人員禁止攜帶火柴、打火機及其他火種。庫內禁止吸煙,禁止外露鞋釘的鞋攀登油罐,未經保衞部門批准,禁止在油庫外照相、繪圖,油庫門口、牆上要有明顯的禁止煙火標牌。

3、油庫禁止動火,如因檢修需要動火焊補時,需經安全部門批准,辦理“動火證”施工單位必須採取防火措施,做好滅火準備。

4、油庫工作人員,上班要集中思想,按操作規程認真操作,並經常進行安全、防火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5、油庫內及服務業區夜間作業時,必須安裝防爆燈具,行燈電壓不得超過36伏。

6、儲罐凡有排氣呼吸閥、安全閥的,都要經常進行安全檢查,保持閥門完好。

7、建立健全義務消防組織,油庫工作人員要懂得消防知識,對配備的消防器材做到會使用、會保養,嚴禁將消防器材挪作它用。

辦公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四

一、為加強消防管理,並切實做好防火工作,避免發生火災事故,特制定本中心消防管理制度。

二、消防負責人:

消防安全管理人員:

責任人:

三、消防區域: 所有辦公室、公共場所

消防重點部位:

消防器材包括:消火栓、水龍帶、滅火器等。 四、消防管理規定:

1、消防器材要放在明顯、乾燥、取用方便處,任何人不得隨便挪動位置;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保養及管理,使其始終處於完好、有效狀態;

2、消防、疏散通道應保持整潔暢通,不得堆積存放物品,消防指示標誌要保持完好;

3、嚴禁違規使用電器,不準超負荷使用電源,對線路要定期檢查,一旦發現電源、電線、電器設備發生故障,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及時報修;不得私自亂接電線,如需要更改線路,應找酒店工程部專業人員;

4、嚴禁在辦公區隨地扔煙頭,焚燒紙張、使用明火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全體人員要認真學習有關消防安全知識,掌握消防設施的使用,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6、全體人員要熟悉本單位消防安全標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掌握疏散程序、逃生技能;並根據火災危險性,積極參加有針對性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

7、全體員工要做到消防知識技能“四懂四會”,即懂得本中心火災的危險性,懂得本中心火災的應對措施,懂得撲救火災的方法,懂得自救逃生的方法;會使用消防器材,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疏散逃生;

8、值日人員應做好每日巡查,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每週對辦公區域及重點部位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要及時整改;下班前值日人員負責切斷公共場所所有電源、鎖好門窗,如有人晚走則負責做好上述工作;其他人員負責切斷各自辦公室電器電源;

9、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五

一、消防重點單位及有消防重點部位的單位務必進行每日防火巡查,保衞處負責對各單位巡查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二、消防巡查要要指定專人負責,並建立巡查日誌。

三、消防巡查日誌要對每日巡查狀況做詳細記錄,並由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簽字。

四、巡查人員要認真負責,對巡查中發現的'火險隱患要立即上報本單位主管領導,併力爭做到當場妥善處置,本單位無法解決的,要立即報告學校主管部門,在隱患未解決前,所屬單位要採取用心措施,不能使隱患釀成火災事故。

五、每日防火巡查的資料包括: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狀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掉狀態、防火捲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崗位與值班人員的在位狀況。

(六)其他消防安全狀況。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六

一、基本原則

1、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第61號令《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明確和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

2、明確任務,落實責任,逐級簽訂安全防火責任書,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原則,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實到實處。

3、加大檢查。整改力度,除每週組織專項檢查外,每天都要有保衞部三級巡查制檢查安全防火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彙報,及時處理。

4、每年組織企業滅火疏散演練不低於二次。做好重大節日期間防火工作,並制定具體保衞方案。

5、加強火源,電源的管理,落實好天然氣。液化氣的檢查制度,電氣線路設備的檢查制度,及時清楚火險隱患。

6、建立企業消防檔案,組建義務消防隊,做到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加強吸煙管理制度,商場為無煙商場禁止吸煙。

7、堅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專項治理和檢查工作,對發生火災或火線隱患整改不及時部門,將加倍處罰責任人。

8、保障消防設施設備在位,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規要求,並落實維護責任人。

9、消防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公司每個員工都必須認真履行各自的消防安全職責,做到恪盡職守,各負其責,保障消防安全。

10、公司各級領導人員和職能部門,應在各自的工作範圍內,對實行消防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負責,同時向各自的領導負責。

二、各級消防安全職責

1、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安全法規、標準規範,保障公司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安全工作與公司的生產、科研、經營、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批准實施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計劃。

3)為公司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4)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准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5)根據消防法規的有關規定建立義務消防隊。

6)組織制定符合本公司實施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7)推廣先進的消防安全技術和管理方法,審定重大災害事故的預防和處理方案。

8)配備、充實消防安全專業人員,保證消防安全專業人員的素質,穩定消防安全專業隊伍。

9)公司內實行的各級承包合同中,以及與外單位的各項承包合同中,都必須有消防安全技術指標、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和消防安全職責等條款,並認真考核。

10)重視和不斷改善員工的勞動條件、安全和工業衞生狀況;重視對女職工的勞動保護。

11)消防安全責任人不在時,由代理者負責。

2、消防安全管理人職責

消防安全管理人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擬訂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作業安全規程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並檢查督促落實。

3)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4)組織實施消防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工作。

5)組織實施對本公司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的標誌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消防安全出口暢通。

6)組織管理義務消防隊。

7)組織開展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8)組織編制消防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方案及消防安全技術長遠規劃。

9)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10)審批重大工藝處理、檢修、施工消防安全技術方案。

11)定期召開消防安全專題會議,及時研究和解決有關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3、副總經理消防安全職責

1)副總經理在總經理指定的工作範圍內對消防安全生產負責。

2)負責管理、改進員工的勞動條件和公司的消防安全、工業衞生狀況。

3)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瞭解和掌握安全生產狀況並及時解決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

4)對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落實和考核。

5)組織消防安全教育與考核工作,組織實施消防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工作。

6)抓好安全生產的獎懲工作,及時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

7)審批特殊動火證,組織參加重大事故的技術分析工作。

4、部門經理消防安全職責部門經理消防安全職責

1)審核引進技術(設備)和開發新產品中的重要消防安全技術問題。

2)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對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技術工作全面負責。

3)參與制訂、修訂和審訂本公司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技術規程,參與編制消防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方案及消防安全技術長遠規劃。

4)協助總經理組織消防安全技術研究工作,負責解決疑難或重大消防安全技術問題,推廣和採用先進的消防安全技術和消防安全防護裝置。

5)員工在部門經理的領導下,對分管工作範圍內的消防安全技術工作負責。

5、車間消防安全職責

1)車間主任是車間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車間消防安全工作負全面責任,認真貫徹執行各項消防安全生產法規、管理制度、規程和標準。

2)組織制訂、修訂車間消防安全操作技術規程、崗位操作法和消防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編制車間消防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方案,經公司批准後組織實施。

3)組織開展安全生產競賽等各種消防安全活動,總結交流消防安全生產經驗。

4)組織落實車間級消防安全教育,並督促檢查班組級消防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簽發新上崗獨立作業人員的消防安全作業證。

5)在各個生產活動環節中,必須把消防安全工作列為重要內容,安排生產任務時做到“五同時”,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安全與其它工作的關係。

6)組織車間級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檢查,確保設備、安全裝置、消防設施、安全防護設施和器具處於完好狀態。發現隱患及時組織整改,車間無力整改的要採取臨時消防安全措施,並及時向公司書面報告。

7)在組織編制車間檢修計劃書的同時,必須包括檢修安全措施的內容。車間主任同時負責車間檢修消防安全的組織管理工作。

8)建立、健全車間消防安全組織,領導並支持車間和班組消防安全員的工作。

9)組織、參加車間各類事故調查和處理工作,並按規定及時上報。

10)定期召開車間消防安全生產會議,及時研究和解決車間有關的安全生產問題,組織、佈置、督促、考核各項消防安全活動。

11)車間主任不在時,由代理者負責。

12)副主任在主任指定的工作範圍內對消防安全生產負責。

13)車間工藝員、設備員、其他管理人員在車間主任指定的工作範圍內對消防安全生產負責。

6、工段長消防安全職責

1)組織工段員工學習、貫徹執行公司和車間有關消防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2)組織班組(工段)級消防安全教育和消防安全技術考核。

3)搞好本工段消防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對安全裝置、消防安全設施的檢查和維護保養工作,保證齊全完好。

4)組織、參加事故的調查,澆實消防安全防範措施。

5)搞好本工段的消防安全生產競賽和各項活動,維持本工段的正常生產秩序。

6)對本工段的檢修作業落實消防安全防範措施。

7、班組長消防安全職責

1)組織員工學習、貫徹執行公司和車間有關消防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2)組織班組級消防安全教育及負責對新工人進行崗位消防安全培訓、實習工作。

3)定期組織消防安全活動,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做到班前講消防安全,班中檢查消防安全,班後總結消防安全。

4)檢查崗位工藝指標及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執行情況,做好設備和消防安全設施的巡迴檢查及維護保養工作,並做好記錄。

5)嚴格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有權制止一切違章作業,協助監督檢查在本轄區施工檢修人員的各種作業,維護正常生產秩序。

6)負責本崗位安全防護器具、安全裝置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工作,使之保持完好。

7)發現隱患要及時解決,作好記錄,不能解決的要上報領導,同時採取控制措施。發生事故要立即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及時報告。

8)認真做好班組消防安全台帳及班組消防安全活動的記錄,組織班組開展各項安全生產活動,創建安全合格班組與標準化安全班組。

9)保持作業場所和崗位的整齊、清潔、衞生,搞好安全生產與文明生產。

8、車間安全員職責

1)車間消防安全員在業務上受安全管理部門的領導,並在車間主任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

2)貫徹有關消防安全生產法規、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作業規程及標準,並檢查執行情況;參與擬訂、修訂車間消防安全技術規程、崗位操作法和有關消防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3)協助車間主任編制消防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方案,並督促實施。

4)制訂車間消防安全活動計劃,並檢查執行情況。

5)對班組消防安全員進行業務指導,協助車間主任搞好員工消防安全思想、消防安全技術教育和考核工作;抓好創建合格班組和標準化安全班組工作。

6)參與車間新建、改建、擴建工程設計和設備改造以及工藝條件變動方案的審查工作。

7)深入現場進行常規消防安全檢查,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不聽勸阻者,有權停止其工作,並報請領導處理。

8)負責車間安全裝置、防護器具、消防器材的管理和台帳記錄工作。

9)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上報,參與事故調查和分析。

10)負責對新調入本車間的人員(包括培訓人員、臨時工)進行車間級安全教育,並對本車間的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抓好安全考核和發放安全作業證工作。

11)協助車間主任做好檢修安全工作,負責車間檢修、搶修現場各項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辦理有關現場安全作業證,並進行檢查與監督,保證檢修安全。

9、班組安全員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有關的安全法規、制度和標準。

2)協助班組長開展各項消防安全活動,提出改進消防安全工作的建議。

3)嚴格執行有關消防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發現違章作業有權制止,並及時報告。

4)監督檢查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器具和消防器材。

5)加強巡迴檢查,發現事故隱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時處理,遇有違章或險情,應立即制止和處理,並向領導報告。

6)本班組的任何事故,要及時掌握瞭解情況,迅速向領導報告,參加事故調查分析,提出防範措施。

10、員工消防安全職責

1)參加消防安全活動,學習消防安全技術知識,嚴格遵守各項消防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管理制度、作業規程和標準。

2)認真執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須認真檢查本崗位的設備運行和消防安全設施是否齊全完好等情況。

3)精心操作,嚴格執行工藝規程、安全技術規程,遵守紀律,記錄清晰、真實、整潔。

4)按時巡迴檢查,準確分析、判斷和處理生產過程中的異常情況;不能排除時要立即向領導報告。

5)認真維護保養設備,發現缺陷及時消除,並做好記錄,保持作業場所清潔。

6)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各種勞動防護用品、器具器材、消防器材。

7)不違章作業、並勸阻或制止他人違章作業,對違章指揮有權拒絕執行,同時,及時向領導報告。

8)發生事故要及時招實地向上級彙報,保護現場並詳細記錄。

三、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實行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篇七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消防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並作好檢查記錄。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消防設施,違者要嚴肅處理。

3、教學樓、辦公樓及其他附屬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要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必須做到專門存放,實行雙人雙鎖管理。室內必須有沙包,按規定配置滅火器。在使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要提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並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館、實驗室、電化教室等場所要按規定配齊配足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室內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不得使用閘刀開關。下班後工作人員要及時關閉電源,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加強用電安全檢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8、樓內禁止使用電爐、熱的快等大功率電器,嚴禁吸煙、點蠟燭和蚊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

9、學校舉辦大型活動,要嚴格按照有關程序向教育主管部門和消防部門提前申報,獲得批准後方可舉辦。

10、對無視消防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八

一、組織機構

成立安全消防管理辦公室,成員如下:

主任:總經理

副主任:總經理助理,總工程師,各中心副總經理,辦公室主任

成員:車間主任,設備工程師,各部門長,警衞班全體成員

生產部成立安全消防小組:

組長:生產部長副組長:木工車間主任,噴漆車間主任成員:各班組長

安全消防員:各部門長,全體警衞消防員,各班組長

義務安全消防員:公司全體員工

二、職責分工

主任對公司的安全,消防管理工作負全面責任,其主要工作是檢查和督促公司安全,消防管理職能,職責的制定及制度執行情況。

副主任在主任的領導下,主要負責公司全面的安全,消防的技術防範工作組織及檢查工作,每年至少要組織和開展四次以上的安全,消防隱患檢查及制度修訂和防範落實工作。當發生安全事故時,副總經理負責人員疏散;警衞人員負責組織滅火工作。

設備工程師主要負責電氣,機械,受壓容器,氣體方面的安全技術教育及檢查工作,要做到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及時解決。

生產部,辦公室,車間負責安全,消防須知的崗前和崗中教育及檢查工作,要做到勤檢查,勤教育,使公司員工熟悉和了解安全,消防須知的常識,發生事故會操作安全,防火用具;警衞班每月進行消防演練。

三、安全消防管理

警衞班定期檢查安全防火,防盜及報警設備,制定應急處理措施,定期進行安全消防演練並做好檢查記錄。

新員工上崗前要進行“安全消防教育”,“特殊工種教育”的培訓工作。

公司各區域內必須按規定定置定位配備滅火器材,消防水源等消防設施,各崗位人員要熟練操作,每月(季)定期檢查。

易燃,易爆物品要遠離火種,單獨存放在指定場所,並加強防火,防盜的管理。

員工嚴禁私接電源線,臨時線,電爐子,電暖風,電飯鍋等,違者罰款100元,對造成一定後果的,處以500元以上罰款,並免發1-3個月的效益工資,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或開除。

堅決杜絕“跑,冒,漏,滴”現象,各崗位,休息室,辦公室的電燈,電扇,電腦等電器設施人走關閉,違者一次扣罰30元。

運轉的傳動設備不得用手直接觸摸或處理異常情況;設備發生故障待機械停穩後,再進行處理;操作工違章操作,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各級人員有權制止或拒絕,否則,本着“三不放過原則”,負有連帶責任。

特種行業(電工,焊工,司爐工,司機)人員必須經技術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私自將本崗交無證或非本崗人員操作按違紀處理,由此造成後果的,由特種專業人員承擔全部責任損失。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範文 篇九

(一)消防常規工作

一、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1、關於消防工作,我國已有相應的法律法規,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各班要認真學習這些法律法規,並嚴格按法律法規的要求做好消防工作,確保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

2、預防為主的含義是查隱患,找漏洞,防患於未然。諸如校園建築的配電箱、電路、電線的佈局,易燃品的堆放,建築物的安全出口等。

3、防消結合的含義是購置消防器材、配備專兼職人員、研究總結、推廣普及消防知識和技術,以防止火災事故發生。在火災發生時,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

二、制訂消防職責書,落實消防職責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有以下消防工作職責: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2、實行防火安全職責制,確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職責人。

3、針對學校實際、特點,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4、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5、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誌和疏散應急

照明裝置,並定期組織檢查、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並設置貼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誌。

7、學校與班主任、住校生管理教師簽訂安全職責書,在落實消防職責制的過程中,務必掌握以下工作狀況,確保消防工作落到實處:學校師生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狀況;防火檢查制度的制定和落實狀況以及火災隱患的整改狀況;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確定和管理狀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放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狀況。

三、抓好消防宣傳,提高防火意識

消防宣傳的目的在於提高學校的防火意識,在每學期開學初召開安全教育大會,在每年“安全教育日活動”、“119”消防日抓好消防宣傳,在平時還應把消防知識的資料納入教學計劃中,同時利用主題班會、隊會和升旗儀式對師生進行消防常識的教育,增強其處理火災突發事故的應變潛力和自救潛力。

四、消防督查

消防監督檢查的形式主要有:

1、定期監督檢查和抽樣性監督檢查。

2、對校內公眾聚集場所和大型活動舉辦前的消防監督檢查。

3、對校內違規違法使用電器設備的監督檢查。

4、針對重大節日、重大活動、火災多發季節、開學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監督檢查。

5、其他根據需要進行的專項監督檢查。

6、校內的教學樓、實驗室、食堂、禮堂、圖書室、供電設施、會議室、多媒體教室、中心機房等集中區是火災隱患檢查的重點區域。

7、要利用寒暑假的空檔對以上重點消防場所,進行集中檢查、維護、保養,以備開學行課時安全使用。

(二)消防管理制度

一、實驗室消防安全管理

1、重儀器設備、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品務必有專人保管,專櫃存放,並登記造冊,嚴格執行領用制度。

2、實驗室儀器設備放置要定位,並按其性能和要求,分別做好防火、防潮、防塵、防震、防爆、防鏽、防腐蝕、防盜等工作,使儀器設備經常處於完善可用狀態。

3、實驗室內工作人員務必熟悉本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切實重視安全教學。

4、實驗人員每一天應清掃設備和場地、持續實驗室整潔衞生。

5、實驗室內禁止吸煙和使用明火,如確需使用明火時,務必清理好周圍易燃物品,確保安全。

6、實驗室電源開關、線路、設備應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時,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進行維修及整改;實驗員下班前務必關掉電源開關,下班後因實驗需要繼續使用電器的,務必經實驗室管理人員同意,並安排專人看護;實驗室內不準亂拉亂接電源線,以免用電超負荷。

7、消防設施及器材應持續性能良好,嚴禁丟失、挪用及人為損壞。

8、學生上實驗課前務必進行防火教育,使學生了解和掌握有關防火要求和安全知識,確保實驗課期間的安全。

9、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二、多功能教室、計算機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1、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多功能教室、計算機和機房內的空調、打印機、電源開關、電度表、電源線等電器設備,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和上報有關部門。

2、多功能教室、計算機機房內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要有防火標誌。

3、多功能教室、計算機管理人員務必熟悉本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嚴格執行各項操作技術規程,切實重視安全教學。

4、多功能教室、計算機較集中的機房,配備足夠的滅火器,並放置在明顯的地方。

5、持續多功能教室、機房內通道暢通,機房出入口處應配備事故應急照明裝置。

6、多功能教室、機房內的電源、電纜、地線及燈具等電器應嚴格按規範要求進行安裝,不準亂拉亂接電源;計算機停止使用時,務必關機和切斷電源。

7、多功能教室、機房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凡多功能教室、機房內部裝修,其地面、頂棚和牆面應採用抗燃材料,施工單位應將防火設計、裝修圖紙送學校審核備案並報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審批方可施工,裝修竣工後,應經學校會同公安消防相關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9、管理好消防設施、器材,嚴禁損壞、丟失、挪用,持續器材性能良好,掌握滅火方法。

三、圖書室、檔案室消防安全管理

1、圖書室、檔案室的電源、電纜、地線及燈具等應按規範要求進行安裝,不得亂拉亂接電源線。

2、圖書室、檔案室內嚴禁吸煙、使用明火和燃燒蚊香等。

3、圖書室、檔案室管理人員下班前務必切斷室內電源、關好門窗。

4、圖書室、檔案室各崗位應制定嚴格的操作規程,並指定專人負責檢查監督。

5、持續圖書室、檔案室通道、安全出入口的暢通,嚴禁在安全出入口和通道上堆放雜物、書籍。

6、圖書室、檔案室重要部位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

7、圖書室、檔案室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8、管理好消防設施、器材,嚴禁損壞、丟失、挪用,掌握滅火方法。

四、食堂消防安全管理

1、安排專人管理食堂。

2、炊事人員工作時嚴禁吸煙。

3、食堂管理人員每一天下班時要關掉燈具、電器電源開關。

4、保管好消防設施和器材,嚴禁損壞、丟失和挪用,持續器材性能良好,器材周圍不得堆放雜物。

五、學校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1、出租房管理領導要定期檢查租房户消防安全狀況,並督促乙方及時整改,對拒不整改的,學校強行收回出租房。

2、學校要對乙方做好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工作。

3、必要時,學校給出租房配備消防設施。

4、學校出租房不得有危及師生人身安全經營項目。

5、嚴禁乙方有危及出租房結構安全的施工。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篇十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範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吉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辦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第61號令)等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我校、及附屬幼兒園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條: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堅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納入學校目標職責管理體系。

第二章:消防組織及職責

第四條:學校應當落實消防安全職責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制,明確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職責人。

第五條:學校成立防火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學校防火安全委員會由學校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各司其職。學校防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日常工作。校長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職責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六條:學校防火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應履行以下職責:

(一)貫徹執行消防法律法規,落實層級消防安全職責制、保障本單位消防安全;

(二)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其他工作統籌安排,納入年度工作計劃

(三)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帶給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四)確定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與崗位消防安全員,明確其消防安全職責;

(五)第二十五條: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有關條款者,追究其法律職責

(六)組織防火自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

第三章:消防宣傳教育

第七條:學校宜設置消防宣傳專欄、消防宣傳公益廣告牌等固定消防宣傳設施,並透過印發宣傳手冊、張貼圖畫,廣播、閉路電視、舉辦消防冬夏令營、知識講座、競賽、消動會等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第八條:學校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的主要資料包括:

(一)國家有關消防法律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工作程序及操作規程;

(二)組織分析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隱患、存在的火災危險性和研究防火措施;

(三)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報火警、以及預防火災、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第九條:學校應透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學校消防安全重點

部位的職責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第十條:學校設立由兩名男教師和一名大隊輔導員為兼職消防教師,專門負責對在

校師生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等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十一條:認真組織消防安全教育活動,保證消防安全教育進課堂,保證每學年的

兩次安全教育課中有消防知識的資料。

第十二條:學校每學期應透過組織疏散逃生演練、消防知識問答等形式,對在校師

生進行消防技能的考核。

第十三條:學校下列人員應當理解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組織的專門培訓,取得省公安

消防機構統一制發的消防安全培訓合格證後方可上崗:

(一)學校消防安全職責人;

(二)學校兼職消防教師;

(三)重點崗位消防安全員;操作人員;

第四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四條:學校應將容易發生火災、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師生人身和財產安

全及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確定為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防火標誌,實行嚴格管理。

第十五條:學校內的建築物,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並設置貼合國家

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持續防火門、防火捲簾、消防安全疏散

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

嚴禁下列行為:

(一)佔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三)在使用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遮擋、覆蓋;

(四)其它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

第十六條:學校應當每月進行一次防火檢查、並登記備案,對存在問題及時整改。檢查與整改的資料應當包括:

(一)火災隱患的整改狀況以及防範措施的落實狀況;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狀況。

(三)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

(四)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狀況;

(五)用電、用火有無違章狀況;

(六)消防安全要害部位的管理狀況;

(七)儀器室、實驗室、電教室、微機室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及場所防火防爆措施

的落實狀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狀況;

(八)更夫值班記錄狀況;

(九)其他需要檢查的資料。

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學校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當及時聽取檢查狀況彙報,提出整改意見,明確整改職責人並

限期進行整改。

第十七條:建立消防檔案。學校應收集有關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方面材料,分門別類做

好歸檔工作。

第十八條:學校舉辦集會、焰火晚會等具有火災危險的大型活動,主辦部門應當明確

各方的消防安全職責。並應當做好大型活動的消防安全工作,在具備消防安全條件的情

況下,向學校消防領導小組申報審查,然後向公安消防機構申報,並經檢查合格後方可

舉辦。

第十九條:按照國家工程建築消防技術標準,需進行消防設計的學校新建、改建、擴

建及裝修工程,應將設計圖紙及有關資料報送公安消防機構進行審核;未經審核或者經

審核合格的,不得施工。經公安消防機構審核的工程設計需要變更的,應當報經原審核

的公安消防機構核准;未經審核的,不得變更。工程竣工時,務必經公安消防機構進行

消防驗收;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五章:火災撲救

第二十條:學校一旦發生火災,應當立即啟動《學校消防滅火救援預案》,現場最高

職位的領導為總指揮,教室在場的任課教師為第一職責人;應立即撥打“119”電話報

警,並組織撤離疏散;及時報告當地政府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

第二十一條:學校不得組織學生直接參加滅火工作。

第六章:獎勵和處罰

第二十二條:學校及幼兒園應當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內部檢查、考核、考評資料。對

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個人,應當給予表彰獎勵。對未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

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對職責人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者其他處

理。

第二十三條:在消防教育管理中作出貢獻或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將給予表彰

和獎勵。

(一)嚴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時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的;

(二)及時組織或用心參加撲滅火災,避免重大損失,表現突出的;

(三)制止違反消防法規行為,避免火災事故發生的。

第二十四條:違反消防安全規定,有下列問題之一的單位和個人,視情節輕重、造

成的後果及應承擔的職責,給予相應的處分。

(一)防火工作職責人不履行職責,未落實有關規章制度,教育管理不力,未及時

整改火險隱患,致使發生火險、火災的;

(二)值班人員失職或擅離職守,職責區發生火險、火災的;

(三)違反消防安全制度和有關操作規程,引發火災的;

(五)損壞或擅自動用消防設施、消防器材的;

(六)其他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導致火災事故者。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學校應根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二十六條:本辦法自20__年3月1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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