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範網 >

實用文 >實用文精選 >

故鄞縣尹許君遺愛碑銘閲讀答案與翻譯

故鄞縣尹許君遺愛碑銘閲讀答案與翻譯

第1篇:故鄞縣尹許君遺愛碑銘閲讀答案與翻譯

故鄞縣尹許君遺愛碑銘閲讀答案與翻譯

故鄞縣尹許君遺愛碑銘閲讀答案與翻譯

故鄞縣尹許君遺愛碑銘

[明]劉基

至正十三年,歲在癸巳。秋七月六日,鄞縣尹許君卒於官,其配葉氏以棲歸葬天台。越明年,鄞父考以董先生朝宗書,致鄉貢進士楊君彝所為《行狀》於劉基,願立石紀君遺愛,請為之文。基於許君,相好最甚,欲有言,輒悲不能勝。董君使來趣文,曰:“鄞人知子如其尹。且不喜阿其所私,為可以傳信於人,子必速為之”乃為此銘。

君諱廣大,字具瞻,世為天台人,少惟好讀書,稍長,能屬文。年二十五,登進士第,授慶元路昌國州判宮、婺州路武義縣尹,所至以廉能聞。其為武義時,母卒,君奉喪歸天台。服闕,如京師。時盜起海上,連步莫能討,國家乃更嚴考課法,命大臣各舉可都守、縣令者,連及其賞罰。於是朝臣多以君薦。以慶元為漸東劇郡,且薄海,與鄞最密邇,乃奏君尹鄞。

君至,則先平其差役,與民約:以鄉部大小分次第,較厚薄以均輕重,量遠近以命程限。罷吏卒弗遣,有事則親署於帖,俾都役相傳遞,令如約來。民視署緩急,如署至,同官或有為,而君有故不及署,則皆疑弗至,須君署乃至。民有訐訟無不聽,必召使來前,親與辨折,委曲反覆,得其情然後行,雖倦憊無所荀。獄訟租賦有下於鄉,悉如前約。羣吏皆旁睨束手立,無敢容一味,大府亦無敢託以私者。以故鄉人鹹得安業。於是新縣學,復甬東書院,延師教子弟,月朔望必親視廩膳,課講業,闡明倫理,敦篤行義,優禮耆德,興拔後進,鄞士習為之一變。

會兵革四起,郡邑承藩閫命供軍實兵器,使者項領相望。慶元又樹柵捍江,浚隍築城,百役並作。君令人民均力從役,毫髮不容有所私。事有所不可,即挺身陳利害,雖數忤上官意弗憚。無何,逐得罪於分省左丞,命君以軍資入海,而不與之師。及諸軍遇賊潰散,獨責君,令償所失物,欲致之死。鄞老幼皆號泣詣閫,訴帥為解,得稍緩。比左丞以故去,君乃復署尹事。未越月,那使者至郡,君前欲白事,忽疾作,頓於地,卒,年四十有六。

君為人厚重,寡嗜好,飲食衣服可而止,故能以廉終其身。處患難,人不見其憂,為政惟務以信義動人,使自效,不矯激立成名。卒之日,家無餘財。

(1)對下列加點字的解釋,不正確的一項是

A.董君使來趣文

趣:催促

B.民有訐訟無不聽

聽:聽從

C.於是新縣學

新:翻新

D.慶元又樹柵捍江

捍:保衞

(2)下列對原文有關內容的解説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

A.古時官員任職期間如遇父母去世,必須停職回鄉守孝。文中“服闋,如京師”表明許君已經服滿喪期,可以再次任職了。

B.“隍”是沒有水的護城壕,城是挖土築的高牆。文中“浚隍築城”指深挖壕、高築牆,目的是保護城內百姓安全。

C.科舉時代,公家會發膳食津貼給各級官立學校部分學生,稱“廩膳“。文中“親視廩膳“指許君定期視察生員學業。

D.古代把兼衞國土的封疆大吏稱為“藩閫”。文中“藩閫”實指分省左丞之職,許君因故得罪了他,差點被他設計害死。

(3)把文中畫線的句子翻譯成現代改語。

①鄞人知子知其尹。且不喜阿其所私,為可以傳信於人,子必速為之。

②於是朝臣多以君薦,以慶元為浙東劇郡,且薄海,與鄞最密邇,乃奏君尹鄞。

(4)根據第三、四段,簡要概括許君為官被百姓愛戴的原因。

(1)B.聽:審理;譯文:百姓凡有訴,許君無不審理。

(2)D.“文中‘藩閫’實指分省左丞之職”有誤,原文“郡邑承藩閫命供軍實兵器,使者項領相望……無何,逐得罪於分省左丞,命君以軍資入海”,並沒有説“藩閫”就是“分省左丞”,從前後文來看應該是不同的官職。

(3)①鄞縣百姓知道您瞭解他們的`縣尹,並且不喜歡阿諛自己所偏愛的人,寫下的文章能夠流傳取信於人,您一定要快些完成這篇文章。

②於是朝廷官員大多推薦許君,因為慶元是浙東政務繁忙的郡,又靠近大海,和鄞縣地理位置最為接近,就奏請許君擔任鄞縣縣尹。

(4)處事公正;守約有信;勤勉盡責(親力親為);為民請命(剛正不阿)。

參考譯文:

至正十三年是癸已年,秋季的七月六日,鄞縣縣尹許君在任上去世,許君的妻於葉氏扶其靈柩歸葬天台。過了一年,鄞縣的父老拿着董朝宗先生的書信和鄉進士楊彝所寫的《許君行狀》給我,希望能立碑紀念許君遭留後世的仁愛之風,請我寫這篇銘。我和許君,關係至為親密,每當動筆,就悲仿無法承受,董君派人來催促文章,説:“縣百姓知道您瞭解他們的縣尹,並且不喜歡阿諛奉承自己所偏愛的人,寫下的文章能夠流傳取信於人,您一定要快些完成這篇文章。”於是,我寫下了這碑銘。

許君名叫“廣大”,字叫“具瞻”,世代是天台人,少年時使只喜好讀書,漸漸長大,善於寫文章。他二十五歲時中進士,被授予慶元路國州判官、婺州武義縣尹,所到之處以能千而聞名。他在武義任時,母親去世,他奉靈歸天台,守喪期滿,許君到京師。當時盜賊起於海上,連年無法討平,國家於是嚴格考課法,命大臣各自保可以擔任部中可以做郡守、縣令的人選,賞罰連及保舉之人。於是朝臣大多推薦許君,因為慶元是漸東政務繁忙的郡縣,又靠近大海,和鄞縣地理位置最為接近,就奏請許君擔任鄞縣縣尹。

許君到任後,先平均百姓的差役,與百姓相約:接鄉邑的大小分好等第,比較民力的厚薄來確定差役的輕重,度量地方的遠近來約定時限,不差遣吏卒,有事就親自署名於文書,讓差役投傳,令百姓前來。百姓查看文書來決定緩急,如果有時文書上只有其他宮員的署名,而許君因故沒有署名的,就懷疑而不到來,一定看到許君的署名方才到差。百姓凡有訴,許君無不審理,一定要將雙方找來,親自為之判斷分析,反覆推理,查得實情才判定實行,即使疲倦也不暫緩處理。案件、租賃下派到鄉里,都按之前的約定。手下官更旁觀束手而立,不敢隨意插嘴,上級官府也不敢有所請託。所以鄉里百姓都得以安居樂業。許君又翻新縣學恢復東書院,請教師教育縣裏子弟、每月七年級十五一定親自視察廩膳,督促講習學業闡明倫理,鼓勵學生行節義,優待德高望重的長者,提拔後進,鄞縣的士風為之一新。

恰逢戰事四起,郡縣承擔地方將帥的使命供應軍實兵器派出的使者前後相連,慶元又樹立柵欄守衞江河,護域河,修築城池,各種猛役一起發起。許君讓百平均分擔,公平而不容任何私情,如果事情不可為,許君就親自陳述利害關係,雖然多次忤逆上級的心意也不害怕,不久,得罪了分省左丞,他命許君帶物資入海,卻不給他軍隊,等到各軍遇賊人潰散,只責備計君,讓他歸還所失物資,欲致許君於死地。縣父老都到官府號哭,請求統帥為許君説情,因此對許君的處理才得以稍稍緩解。等到左丞因故離去,許君才重新掌管縣尹事務,不到一個月,部裏的使者到縣,許君上前欲告事務,忽然疾病發作,倒地而亡,年四十六歲

許君為人忠厚穩重,嗜好不多,飲食衣服都適可而止,所以能廉潔終身,患難中,人們不見他憂慮,處理政務只用信義打動別人,讓人們自己效力。不以偏激的方式樹立成名。去世的時候,家無餘財。

第2篇:故鄞縣尹許君遺愛碑銘閲讀答案與翻譯

這個網站故鄞縣尹許君遺愛碑銘閲讀答案與翻譯範文很有深度,希望可以助您一臂之力。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enfanwang.com/shiyongwen/shiyongjingxuan/6odn9.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