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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應對應急措施實行預案【通用多篇】

綜合應對應急措施實行預案【通用多篇】

綜合應對應急措施實行預案【通用多篇】

生產安全綜合應急預案 篇一

一、發生重傷事故應急預案措施

1、發生重傷事故,首先迅速組織搶救,將傷員送往醫院進行積極治療(急救電話:120),並保護好事故現場,通知項目經理和公司安全處前往事故現場取證調查,詢問目擊證人,做好事故調查工作,做為事故處理的事實依據。

2、事故現場取證完畢後,立即採取加強防護措施,防止事故的連續發生。

3、檢查傷者的安全教育檔案資料和項目部對班組、班組長對工人的安全技術交底記錄。明確事故責任。同時確保施工現場的幹部和工人受到這次事故的教育。

4、查閲傷者病歷,進行傷者傷殘等級鑑定,書寫事故調查報告。對事故責任者進行嚴肅處理。對該事故當事人爭取妥善處理。不留後遺症。

二、發生死亡事故應急預案措施

1、發生死亡事故,首先盡最大努力搶救傷員(急救電話:120),封鎖保護好事故現場,為搶救傷員而必須移動的現場實物應做好標記。

2、立即用電話通知項目經理、公司安全處、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市勞動局、市公安局、市檢查員、市建築業管理局和市工會。死亡超過三人必須同時通知省級以上有關單位。

3、採取加強安全防護措施,防止事故繼續發生和擴大。

4、配合事故調查組對事故現場的調查和取證工作,尋找目擊證人,提供真實和詳細的事故發生情況,準備好項目部安全檔案資料,提供給事故調查組真實的文字資料,保護事故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5、做好死者家屬的接待工作,穩定死者家屬的情緒,防止事態惡化。妥善做好事故處理的善後工作。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對死者家屬進行補償。並做好死者家屬的思想工作。

6、處理安全事故必須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不得瞞報,謊報,提供不真實的依據,對事故責任者處理也應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處罰規定。使事故責任人和周圍的羣眾得到教育。

三、發生火災事故應急預案措施

1、發生火災事故首先撥打火警電話(119),積極採取滅火措施,設施隔離區,防止不明情況的羣眾誤入火災危險區,積極搶救火區內的危險傷員和羣眾,緊急疏散危險區羣眾,搶救火區內和危險區可能引起爆炸(或有毒有害)的物品和貴重物品。最大可能性地減少生命和財產的損失。

2、組織業餘消防隊使用現場儲備的各種滅火器材撲滅火災,至少應遏止火災蔓延的勢頭,等待消防警察的到來。

3、保護好事故現場,提供真實的事故現場情況,尋找目擊證人提供火災發生的過程,以便於消防警察對事故的調查。

4、加強防範措施,撲滅餘火,,防止死灰復燃。

5、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政處罰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處理。教育責任人和周圍的羣眾。

四、重大設備、設施事故應急預案措施

1、龍門架事故:通常為吊欄冒頂和墜落事故,發生事故後,應立即切斷電源,檢查與架體與建築物之間的連接是否失效,並採取加固措施,確認架體安全後,再處理吊欄冒頂和吊欄變形問題。

2、觸電事故:發生觸電事故,立即將觸電者抬到通風處,檢查是否有心跳和呼吸,如沒有就立即做人工呼吸,同時打急救電話(120),不得少於四個小時,直到救活為止。

3、塔吊事故:

(1)鋼絲繩接觸高壓線事故:司機原地不動等待救援,如離開塔吊,必須雙腳併攏,跳躍離開危險區,在塔吊周圍設立警戒線,防止不明情況者闖入,造成跨步電壓傷害,直到高壓線斷電後,將大臂移開為止。

(2)大臂翻墜和倒塔事故:立即設置警戒區,派專人監護,防止不明情況人員誤入危險區。撥打110求救電話和120急救電話搶救傷員,採取防範措施,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檢查塔吊剩餘部分結構情況是否牢固,採取必要的加固措施,保護好事故現場,等待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取證。

4、腳手架倒塌事故:立即設置警戒區,派專人監護,防止不明情況人員誤入危險區。撥打110求救電話和120急救電話搶救傷員,採取防範措施,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檢查未倒部分與建築物的連接點是否有效並採取加固措施,使用汽車吊車穩定危險部分,將倒塌部分拆除,與未倒部分分離,確認安全後方可取消警戒。

5、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行政處罰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處理。教育責任人和周圍的羣眾。

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 篇二

為了正常有序的工作、生活,保障一個安全的環境,預防不必要的財產損失,特制定以下安全應急預案。

一、預防措施和人員培訓

1、完善現場監控,減少安防漏洞

2、加強人員培訓,增強防盜、搶意識和相關法律知識學習,根據實際情況設立專人巡查制度。

二、應爭程序和事件處置

1、發現可疑人員或收到監控人員上報可疑現象應首先通知當天值班長、主管領導,迅速組織安防人員對可疑人員及可疑現象進行自己排查,必要時進行報警處理,進行全面徹底的檢查。

2、如確認可疑人員或報警屬誤報,由安全主管確認,登記備案,並及時彙報上級領導,協調監控、工程人員檢查報警設備,找出誤報原因儘快解決。

3、發現或排查出的可疑人員無法證明進廠的合理目的,應由至少2名以上工作人員陪同,彙報厂部和項目部,根據情況處理。

4、發現正在實施的犯罪行為,立即通知上級領導,組織保安人員趕赴現場,同時啟動應急程序。

5、監控中心撥打110,各門崗關閉大門,防止犯罪分逃脱,監控中心利用技術手段隨時注意犯罪分子情況通報全體保安人員,同時調集應急小組成員增援現場保安。

6、保安制服現行犯罪一定注意保證人員優勢,不單獨行動,在確保自身安全的情況下,有效控制嫌疑人,犯罪分子逃離現場,安防人員應首先調查犯罪分子人數、特徵,然後攜帶必要裝備,由監控中心統一協調,分組排查,提高警惕。分組排查每組隊員不少於2人,監控中心及時向警方通報事件進程。

6、發現犯罪分子情緒激動或持有兇器,安防人員應保持冷靜,首先保證自身安全,與犯罪分子保持距離,耐心周全,等待警方人員到達。對已發生的盜、搶案件,首先保護好現場,等待警方人員到達,保安人員在警方到達前,不可亂髮議論。

7、發生案件後,安防人員除必要的安撫、慰問處,對案件的相關情況不應做主觀判斷和解釋,一切解釋應由領導和警方去做。

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 篇三

1.目的

控制火災的發生和蔓延,確保員工的人身和財產的安全。

2.範圍

適用於公司本部、生產製造現場(車間)/項目部(現場施工安裝)所轄區域的防範應急管理和控制。

3.職責

3.1行政部負責全公司應變方案的統籌、組織實施和處理。

3.2公司本部、生產製造部門(班組)、項目部的各義務消防隊員為應變方案的主要執行者。

3.3 公司各部門、現場施工安裝部門應按公司規定要求,執行和落實各應急方案。

4. 方案內容要求

4.1 消防應變方案

4.1.1公司本部生產製造部門(班組) 項目部等部門應根據所配置的消防器材,設置《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分佈表》並張貼在明顯之處。

4、1.2 一旦發生火險,消防應急小組人員進入各自崗位,組織進行火災報警、撲滅火險、疏散人員、搶救物質的行動中。

4.1.3 火險撲滅後,應留有人員看守,預防餘火再燃。

4.1.4 若火險靠自身力量不能撲滅時,應執行《消防管理規定》請求外援力量。

4.1.5 火險撲滅後,應將情況以書面形式逐級上報。

4.2 防颱風方案

4.2.1 確保公司辦公、生產製造、施工工地的貨物、設備和人員人身安全,方案的精神是堅持正常生產和作業並做好防颱風的各項準備工作。

4.2.2 各部門、施工工地防颱準備工作內容:

按時收聽氣象台的氣象預報,掌握颱風信息,隨時做好防颱抗台準備工作。

應考慮庫場堆存情況,包括物資品種,數量和所屬貨主單位,列表報送防颱指揮部,動員和組織物資疏運工作,尤其是怕濕貨物要立即採取疏運措施。

做好流動機械安全轉移計劃,做好施工工地等固定機械、升降塔的加固、包紮和拆卸馬達部份的工作準備和人力。

督促電房(包括施工工地臨時用電裝置),全面檢查工地架空和地下輸電線路、發現有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妥善處理,防止漏電傷人。

保證發電機組處於良好狀態,機電科人員加強值班,一旦停電,仍能正常供應。

加強電話守聽,通訊工具嚴禁關機,保證通訊聯絡暢通、及時、準確。

各單位在防颱風時要做好後勤供應的保障工作。如糧食、副食品,備用水池應有一定數量儲備。

各工地、各倉庫,應落實防颱防水、堵漏準備工作是否充分,屋頂、門窗以及排水情況是否正常,如有缺漏應立即補齊後者維修。

全司人員必須堅守崗位,服從命令,全力以赴,搶險救災,把損失減少至最低限度。

4.3 防汛、防雨濕

4.3.1 公司各部門所管轄之物資應在汛期和雨季保護好不受損失。

4.3.2 汛期、雨季來臨之前,各單位應對轄區範圍內的排水系統做一次認真、徹底的檢查,發現殘缺,應立即修補更換,確保汛期、雨季這些系統通暢無阻。

4.3.3 汛期、雨季來臨之前,露天堆放物資所遮蓋的油布、繩索等應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及時做好修補,對欠缺的數量要及時上報,購進備用。

4.3.4 汛期、雨季時節,要加強對露天物資的巡視,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堆放物資安然無恙,如有被浸受濕,應逐級上報,數字要準確詳細,不得虛報、隱瞞。

4.3.5 汛期、雨季結束之後,各基層單位要認真寫好總結並報公司。

4.3.6 管理人員要堅守崗位,認真做好本職工作,如因失職造成損失,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4.4 有毒物品泄露應急預案

4.4.1.針對人體有害的油料、塗料、天那水等化學溶劑在大規模泄露危害人體的生命安全時,職責部門應採取有效措施確保將這種危害減少到最小的程度。

4.4.2 在發生泄露的施工現場後者生產現場,施工負責人後者部門主管應根據泄露的範圍立即採取局部後者全部停工。

4.4.3現場的施工負責人後者部門主管應組織人員採取措施堵塞泄露源。

4.4.4立即做好人員疏散、隔離和救護工作。

4.4.5如泄露得不到控制,應立即通知當地消防及環保部門等前來救援。

4.4.6如現場有已中毒症狀者應立即通知當地醫院,組織搶救。

4.4.7妥善解決泄露問題後,相關部門負責人員應寫出經驗報告,提出改進和預防措施,杜絕同樣的事故再發生。

4.5 生產施工傷害事故應急預案

4.5.1 公司各部門應採取措施,避免發生生產製造過程、包括施工過程中造成機械傷害、物體打擊、建築物坍塌、高處墜落等各種對人體的傷害事故,保障員工的人身安全。

4.5.2 一旦發生嚴重生產施工傷害事故,本預案立即生效。現場班組長後者安排人通知行政部並應即撥打急救中心的電話120後者當地醫療機構電話,申請外界政府機構的救助。

4.5.3 同時班組長採取急救措施:如止血、呼吸停止應進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臟按摩等相應 的救助活動,如是機械傷害應立即停止機械操作,其他傷害事故也應停止產生傷害源的施工作業活動。

4.5.4 班組長組織人員在救護人員未趕到時,應將傷員轉移到安全地方,轉移時要防止顛簸,平穩運送,保障傷員安全。

4.5.5 如建築物坍塌等事故還可能繼續造成 更大人員傷亡的事故應立即組織現場人員的疏散,將人員傷亡事故的危險減少到最低的程度。

4.5.6 行政部在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後,應馬上組織人員處理善後事宜和事故調查分析。

4.5.7 行政部應在事故發生時,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即時組織上報政府行政監管部門。

4.6 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4.6.1 公司一旦發生食物中毒的緊急情況,立即啟動本預案。

4.6.2 出現中毒症狀時,應立即組織人員撥打120急救及當地醫院電話。

4.6.3 行政部應立即配合發生中毒的部門主管摸清中毒人員的有關情況,如人數、工種、中毒源、中毒地點、時間等等,以便為醫護人員準確診斷提供可靠信息。

4.6.4 行政部應派員協助中毒部門員工採取必要隔離措施,隔離有毒食物,防止誤用。

4.6.5如果發生中毒人員較多時,影響正常施工開展時,應合理調整施工安排,使其不至於影響施工工期和工程質量。

4.6.6 排除人為投毒外其他原因引起的中毒,中毒部門應總結教訓,針對薄弱環節加強防護措施。

4.7 觸電急救方案

4.7.1 一但發生觸電事故時公司的職能部門後者人員應立即啟動本方案。

4.7.2 發生觸電的現場應立即切斷電源。

4.7.3現場派員通知聯絡員打急救中心電話120。

4.7.4在救護人員到來之前,現場組織搶救措施。現場立即派員把觸電的員工抬到平穩的通風場所,並觀察傷員的呼吸、心跳等,即時採取人工呼吸。

4.8 電氣故障應急預案

4.8.1公司各生產製造和現場施工安裝部門應妥善應對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若發生突發電氣故障時,應急的工作能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災害。

4.8.2 成立電氣故障應急處理指揮小組及排除故障、搶險救援人員架構。以公司生產製造部門、現場施工工地項目經理為指揮小組組長,組員包括安全員,現場施工員;排除故障人員由電工和機械工組成,搶險救援人員由義務消防隊及醫療室醫務人員組成。

4.8.3 針對電氣故障(包括大型建造機械故障、施工用電觸電雷擊事故、防爆防雷設備事故、機械產品質量事故、設備燒燬事故以及由電氣故障引起的火災爆炸事故等)對相應的人員進行應急處理的相關技術培訓和演習,以保證正確、高效、迅速地進行電氣故障排除及搶險。

4.8.4排除電氣故障,搶險救急

4.8.5 迅速採取有效措施,排除電氣故障,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發生重大電氣事故而救急失控時,應立即向建設部門和市政局應急處理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並撥打120等急救電話。

4.8.6 在指揮小組的帶領下,義務消防員負責對無關人員進行疏散,消除道路故障,隔斷撲滅現場火險,並防止器械墜落、物體崩塌等事故的發生。

4.8.7 嚴格保護事故現場,應做出標誌後者拍照(錄像)和詳細記錄。

4.8.8 相關事項的事後工作

4.8.9 在24小時內寫出事故報告(包括電氣故障發生的時間、地點、人員傷害情況、電氣設備損害程度、經濟損失初步估計、責任者等)。

4.8.10 對電氣故障發生的原因進行分析、總結,認真吸取教訓,及時進行整改,防止同類事故的再發生。

4.8.11 對預案不斷進行完善、充實,以達到實施過程中的正確性和適用性。

4.9 煤氣泄漏應急預案

4.9.1 生產製造、飯堂廚房人員要時常留意生產後者膳食用的煤氣罐的閥門,焊接縫等處的鏽、破損的狀況,將泄漏防範於未然。

4.9.2 漏氣處理:當閥門失靈時,第一目擊者應迅速關閉煤氣罐,打開門窗,應先用濕毛巾、肥皂、黃泥等將漏氣處堵住,再將氣瓶轉移到室外,泄掉餘氣,切記杜絕一切火源。

4.9.3 沒有引燃附近可燃物:第一目擊者應迅速關閉煤氣罐,打開門窗,迅速用浸濕的毛巾、抹布等物蓋住鋼瓶護欄,以防止手部燒傷並關閉角閥。

4.9.4 引燃附近可燃物:邊撲救周圍火焰,將鋼瓶火撲滅,切斷氣源,同時用水冷卻鋼瓶,將其轉移到安全處。

4.9.5 注意:當鋼瓶站立燃燒時,一般不會發生爆炸,可迅速撲救。若鋼瓶倒於地面後者減壓閥朝向地面燃燒時(危險!),不可盲目接近,可利用掩護物對鋼瓶進行冷卻,以防爆炸,並等待消防人員前來處理。

4.9.6當出現了緊急、異常情況時,第一目擊人要迅速報告現場的安全負責人,該人員要作為事故處理的第一指揮員,組織人員全力以赴地實施控制、撲救行動,盡全力防止事態擴大。一旦發生火災,按消防應變方案執行。

4.9.7 若煤氣的壓力容器、管道產生大量泄漏時,應在第一時間內切斷總電源及火源,並儘可能地切斷泄露源,迅速組織人員用濕毛巾掩住口鼻撤離事故現場。

5. 相關文件

《消防管理規定》

6. 相關記錄

《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分佈表》

綜合情況應急處理辦法預案 篇四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制度和工作秩序,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___集團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江蘇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定》和《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等法律法規及其它有關要求和標準規定,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___集團及其所屬單位發生的可能發生的造成一次死亡、重傷1人以上(含1人)或經濟損失70萬元以上(含70萬元),以及其他性質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生產安全事故。

(四)應急預案體系

綜合應急預案是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主要從總體上闡述事故的應急工作原則,包括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應急預案體系、事故風險描述、預警及信息報告、應急響應、保障措施、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五)應急工作原則

應急工作堅持以人為本,減少危害,統一領導,分級負責,依法規範,加強管理,快速反應,協同應對的原則。

二、風險描述

(一)___集團基本情況、主要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___集團要主危險源主要有道路橋樑工程建設,建築工地,___混凝土有限公司、___混凝土生產有限公司廠內壓力容器、鍋爐、倉庫等,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主要有如下8類:

1、火災事故;

2、交通事故;

3、建築工程(包括拆遷工程)安全事故;

4、民用爆炸品安全事故;

5、危險化學品安全事故;

6、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和特種設備安全事故;

7、非煤礦山安全事故;

8、其它安全事故。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搶險救災工作必須在___集團統一領導下,牽頭部門負責,相關部門分工合作,密切配合,迅速、高效、有序開展。

(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搶險救災指揮部總指揮由___集團總經理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擔任,成員由集團安全督查組、各部室及各子公司負責人組成。

(三)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搶險救災總指揮部下設應急處理辦公室,由集團安全督查小組負責。

1、應急處理辦公室設在對生產安全事故發生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對生產安全事故發生負有監督管理部門的主要負責人任辦公室主任,成員由子公司各部室負責人組成。

2、生產安全事故的報道由集團綜合辦負責。綜合辦按照規定及時準確地向公眾發佈有關事故情況,新聞稿件須經辦公室審核。

3、專門應急處理辦公室下設綜合協調組、事故處理組和搶險救災組,警戒保衞組按照各自的分工開展工作。

4、應急處理辦公室負責制訂緊急情況下的物資保障服務方案,牽頭負責應急救援物資的供應和運輸。

5、善後處理,牽頭負責事故發生後的傷亡人員、善後及其家屬的安撫工作。發生事故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任指揮長,分管負責人任副指揮長。特殊情況由集團指定勞動、工會、保險或其他部門牽頭負責。

(四)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理辦公室的職責

1、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部署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並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採取緊急處理措施;

3、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提出調整、修訂和補充;

4、在本轄區範圍內緊急調用各類物資、設備、人員和佔用場地。事故後應及時歸還或給予補償;

5、根據事故災害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進行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6、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7、適時發佈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公佈於眾;

8、處理辦公室日常事務,辦理總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事項。

四、預警及信息報告

(一)危險源監控

1、危險源監控方式

___集團安全督查小組對區內主要危險源進行定期檢查和評估,通過預測、預報和預警的方式逐級上報,分級管理。

2、預防措施

主要危險源所轄單位應落實逐級安全生產責任制,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防火安全責任制,開展經常性的防火防爆、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嚴格動火管理制度,加強壓力系統及電力設施安全檢查,及時糾正違章行為,消除各類隱患,加強安全設施的管理,全面提高預防,抵禦突發性事故帶來的各種不利因素的綜合能力。

(二)預警行動

1、預警的條件

一旦發生突發性安全事故,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2、預警的方式

當突發性安全發生時,最早發現的人應立即報告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應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同時通知有關領導、部門、單位採取相應行動預防和控制事故的發生和擴大。

3、預警的方法

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導致突發性安全事故的信息後,要及時確定應對方案,通知相關有關部門迅速採取相應行動預防事故發生,並通知各職能部門,各應急救援隊進行預警狀態,並連續跟蹤事態發展。

(三)信息報告與處置

1、信息發佈程序

各職能部門、各應急救援隊及各單位接到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的突發性事故的信息後,按照預警信息及時研究確定解決方案,通知相關部門啟動相應預案。

2、信息報告與通知

突發性安全事故發生後,最早發現的人應及時、主動、準確地將信息上報給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主任應立即報告給應急救援指揮部副總指揮,總指揮。

引發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可直接嚮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報告。

3、信息上報

(1)事故信息上報採取分級上報原則,逐級報告,特殊情況可越級報告。

(2)信息上報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事故簡要經過、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已經採取的措施及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4、信息傳遞

事故現場第一發現人員—→現場值班室—→本單位應急救援隊—→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應急救援指揮部—→各單位應急救援隊—→各職能部門、各單位。

五、應急響應

(一)響應分級

根據事故危害程度、影響範圍和單位控制事態的能力,將事故分為輕微、一般、嚴重、特別嚴重四級。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明確以下應急響應級別:

輕微由本單位應急救援辦公室負責;一般由本單位應急救援總指揮負責;嚴重由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特別嚴重由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

(二)事故應急響應

1、重特大事故發生後,應急救援指揮部應根據職責和權限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安排救援隊伍,及時有效地進行處置、控制事態。

2、應急響應發生後,應急指揮部各專業組應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實施搶險救護和緊急處置行動。

3、現場搶險救護工作要按照應急方案的程序有效進行,需要改變救援方案的,必須在確保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情況下進行,同時應報告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4、如果事故事態急劇惡化,出現了緊急情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應及時動員和調動各方面力量參與搶救。

(三)事故應急結束

當傷員全部獲救,事故現場得到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得以消除後,經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批准後,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各應急救援隊伍方可撤離現場,應急響應結束。

應急結束後,還應明確:

1、事故情況上報事項;

2、需向事故調查處理小組移交的相關事項;

3、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總結報告。

六、信息發佈

由應急救援辦公室負責對外發布事故信息,本着如實、公開的原則發佈對外信息;由事故現場指揮部負責對內及時發佈事故信息。

七、後期處置

後期處置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污染物處理

(二)事故後果影響消除

(三)生產秩序恢復

(四)善後賠償

(五)搶險過程和應急救援能力評估

(六)應急預案的修訂等內容

生產安全綜合應急預案 篇五

為全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搞好安全管理工作,將可能發生的事故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據《安全生產法》和上級要求,特制定安全生產事故救援預案,具體措施如下: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XXX

成員:XXX

二、應急工作原則: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快速反應,協調統一。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XXX街道所屬地域內安全生產事故的防範和應急處置。

四、事故預防措施

1、認真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2、及時對設備、設施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以及安全管理上的缺陷等隱患進行排查治理,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

3、保證消防設備、設施、消防器材、應急照明的完好有效使用。

4、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安全指示標誌明顯連續。

5、在危險要害部位,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便於公眾識別。

6、加強對員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掌握安全技能,提高對事故的應急處理能力。

五、應急預案機制

(一)事故隱患監控與事故報告

1、事故隱患監控

街道安委辦負責街道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接收、報告、處理、統計分析工作;

2、事故報告

(1)安全生產事故發生(發現)後,任何單位和個人有義務向街道辦事處報告。街道同時向市政府報告,同時按有關規定的程序、時限向上級政府和應急指揮機構報告;

(2)各受理責任主體在向上級報告時,應包括信息來源、時間、地點、範圍、性質、動態、影響情況和採取的應急措施等內容,並根據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及時續報。

(二)事故分級及預警行動

按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安全生產事故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個等級。

一般(Ⅳ級):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下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萬元以下,或產生重大社會影響的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

較大(Ⅲ級):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或產生重大社會影響的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重大(Ⅱ級):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或產生重大社會影響的突發性安全生產事故。

特別重大(Ⅰ級):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傷,或直接經濟損失超過1億元,或需要緊緊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的安全生產事故。

六、應急響應

應急處置:

1、先期處置

發生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安全生產事故後,街道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應立即趕到現場,聽從調遣參與組織指揮公安、消防、醫療救援等相關應急救援隊伍進行先期處置,並根據實際情況,決定採取下列必要措施:

(1)立即實施緊急疏散和救援行為,組織羣眾開展自救互救;

(2)緊急調配轄區內應急資源用於應急處置;

(3)劃定警戒區域,採取必要管制措施;

(4)實施動態監測,進一步調查核實;

(5)向社會發出危險或避險警告;

(6)及時向市政府報告,並提出應急處置建議和支持請求;波及或可能波及其他單位的要同時向其通報;

(7)其它必要的先期措施。

2、應急決策

街道應急指揮部接到一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安全事故報告後,立即向市安委辦報告,同時根據事故的性質、類別、危害程度、範圍、等級和可控情況,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報市安委辦。街道應急指揮部根據情況,做出如下處置,其中較大、重大、特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還應根據省、國家應急指揮機構的指令進行處置:

(1)街道辦事處有關領導以及應急指揮部負責同志趕赴事發地,現場指揮應急處置工作;

(2)啟動街道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

(3)對事發的社區居委會、相關單位做出具體的處置指示,責成街道相關組織立即採取相應的應急措施;

(4)配合上級派出的工作組、專家組或有關部門負責同志來事發地進行指導;

(5)調集專業處置力量和搶險救援物質救援;

(6)向市政府報告,必要時,請求給予支持;

3、預案啟動

應急預案啟動後,街道應急指揮部及其辦公室要立即組織事發村委會、社區和有關單位按預案要求研究部署行動方案,責成有關部門和單位的負責同志及工作人員立即進入崗位,做好應急處置的各項準備工作,保證組織到位、應急救援隊伍到位、應急保障物資到位。

4、指揮協調

根據事件性質,嚴重程度和應急處置的需要,成立現場指揮部,由街道辦事處主任擔任指揮長,配合區應急指揮部研究制訂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和措施,開展以下工作:

(1)對應急行動中的重大事項做出決策;

(2)統一指揮協調現場搶險救援;

(3)迅速消除安全生產事故的危害和危險源,劃定危害區域,維護社會治安;

(4)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到傷害的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

(5)組織協調有關方面搞好保障和支持;

(6)向市安監局及時報告事態發展和處置情況。

七、後期處置

(一)善後處置

事發地社區居委會以及相關單位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後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徵用物資補償,災後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儘快消除事故後果和影響,安撫受害和受影響人員,保障社會穩定,恢復正常秩序。

(二)事故調查與應急救援工作總結。

綜合應急預案 篇六

為保證我校地震應急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的安全,最大限度地減輕地震災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國家預防地震應急預案》和市《預防地震應急預案》,結合我校防震減災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抗震減災應急機構的組成和職責

(一)抗震減災應急領導小組

組長:許開雄

成員:黎德恩、林鴻、黃俊廣、沈慶祿、各班班主任及各科任老師

(二)應急機構的職責

1、組長職責

地震發生後,領導地震應急工作,統一組織、指揮協調抗震減災搶險的緊急救援工作。負責與現場抗震救災指揮部和縣直各有關部門應急機構保持系。

2、領導小組成員職責

(1)迅速瞭解、收集和彙總震情、災情,及時向教育局抗震減災應急領導小組報告並及時與縣直各有關部門應急機構保持聯繫。

(2)協助市地震觀場工作組加強餘震監視和震情分析會商。

(3)組織震害損失調查和快速評估,開展地震考察、宏觀異常調查,瞭解和彙總應急工作情況。

(4)負責報送地震新聞宣傳報道。

(5)負責處理領導小組日常事務,辦理抗震減災領導小組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應急通信保障

(一)應急通信保障是應急預案實施的重要條件,一旦發生地震,應急通信設備必須保持暢通無阻。

(二)要優先保證重要用户、重點用户以及生命工程用户的通信。

三、對學生進行抗震常識教育

1、避震要點

震時是跑還是躲,我國多數專家認為:震時就近躲避,震後迅速撤離到安全地方,是應急避震較好的辦法。避震應選擇室內結實、能掩護身體的物體下(旁)、易於形成三角空間的地方,開間小、有支撐的地方,室處開闊、安全的地方。

2、身體應採取的姿勢:

伏而待定,蹲下或坐下,儘量蜷曲身體,降低身體重心。抓住桌腿等牢固的物體。保護頭頸、眼睛,掩住口鼻。避開人流,不要亂擠亂擁,不要隨便點明火,因為空氣中可能有易燃易爆氣體。

3、教學樓避震

正在上課時,要在教師指揮下迅速抱頭、閉眼、躲在各自的課桌下。在操場或室外時,可原地不動蹲下,雙手保護頭部注意避開高大建築物或危險物。不要回到教室去。震後應當有組織地撤離。千萬不要跳樓!不要站在窗外!不要到陽台上去!必要時應在室外上課。

四、校抗震救災應急工作領導小組開展以下工作:

1、召開校防抗震救災領導小組工作會議,通報震情趨勢,部署緊急避險和搶險救災工作。

2、隨時瞭解、掌握地震動態並及時向學校抗震救災領導小組各應急工作組通報。

3、檢查學校各部門、各應急救援工作組的應急措施和防震減災準備工作的落實情況。

4、督促校重點部位和易發生次生災害的部位,採取緊急措施和特殊保護措施,檢查消防設施。

5、根據上級指揮機構發佈的地震動態宣佈臨震應急期的起止時間,根據震情發展趨勢決定師生避震疏散時間及範圍。

6、強化地震知識的宣傳教育,防止地震信息誤傳和謠傳,穩定社會秩序。

五、震時應急反應

破壞性地震發生後,學校地震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自動轉為學校抗震救災指揮部,統一指揮、協調師生疏散、搶險救援等應急處置工作。

1、應急指揮。學校抗震救災指揮部立即部署、協調和開展應急救援和救護工作。保持學校與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教育部門、地震部門的通信聯繫,向有關部門瞭解地震震級、發生時間和震中位置、震情趨勢等情況。保證24小時通信暢通。

2、人員疏散。應急疏散組應立即按照應急預案和人員疏散、轉移方案,組織師生疏散、轉移至安全區域。在疏散、轉移時,應採取必要的防護、救護措施。

3、搶救傷員。搶險救災組應立即組織開展自救互救,搶救被埋壓人員;組織校區內搜救工作,對需要救治的傷病員組織現場搶救,並幫助其迅速脱離危險環境。協助專業救援隊搜救被埋人員。協助衞生醫療救護隊搶救傷病員、開展校區疾病預防和水源衞生監控等工作。

4、搶排險情。搶險救災組對震後破壞的供排水、供電、校內道路、基礎設施進行搶排險,儘快恢復學校基礎設施功能;協助公安、消防部隊撲滅火災和保護校內重點文檔資料、重要設施。

5、安全保衞。安全保衞組儘快組織人力,加強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衞工作,維護校園秩序,配合公安部門預防和打擊各類違法犯罪活動,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加強對學校公共財產、救濟物品集散點、重點實驗室的警戒。

6、信息收集。學校在開展救援工作的同時,立即將傷病員數量、救治情況、救援力量以及建築物倒塌、震災損失的初步估計等情況報告市教育局。

7、應急響應終止。學校的地震災害救援工作完成,傷病員在醫療機構得到救治,師生情緒穩定,並得到妥善安置,學校及時恢復正常的教學秩序,經批准可宣佈地震應急響應終止。

綜合應急預案 篇七

為深入貫徹落實我縣綜合法治工作會議精神,按照縣委、縣綜合治理辦公室的要求,進一步加強我委社會主義法制建設,推進各項工作法制化進程,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 “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落實黨的XX大提出的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緊緊圍繞農業中心工作,通過法制教育和法制實踐相結合,加大依法行政工作的推進力度,加快農業系統的普法步伐,提高農業幹部的素質,使我委各項工作走上法制化軌道,為保障和促進農業事業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

二、主要任務

(一)廣泛開展農業法律、法規的宣傳,增強農民的法律意識

大力宣傳鄧小平民主法制理論,普及相關的農業法律法規,教育引導農民依法行使權利,履行義務,增強遵守法律的意識,使以憲法為核心的農業法律知識得到廣泛普及,基本形成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風氣,維護法律的尊嚴。

(二)強化法制建設,推進農業執法

全局農業幹部要掀起學法護法的新高潮,制定一系列分階段,分層次的幹部職工培訓學習計劃,並納入工作目標考核內容,使廣大農業幹部轉變觀念,改革和完善工作方式和管理方式,推行執法公示制和過錯追究制,增強農業執法透明度,實現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抓好農業幹部隊伍建設,全面提高全體人員的政治、業務、法律素質,依法履行法定的職責。

(三)完善執法監督機制,加大執法監督力度

要把黨內監督、法律監督、行政監督、民主監督、輿論監督和羣眾監督有機結合起來,逐步完善執法監督機制。要加強黨內監督,保證貫徹黨的方針政策和嚴格執法辦理相統一。通過開展執法檢查、行風評議、社會問卷調查等活動,支持和督促法律的正確實施。要加強機關對所屬分支機構的行政監督,完善行政複議制度和規範性文件備案制度,及時糾正,嚴肅查處各種違法行政行為,確保依法行政,要加強司法監督,堅持糾正各種違法和

濫用職權行為。要充分發揮民主監督,新聞媒介的輿論監督和人民羣眾的監督作用,及時揭露和批評嚴重違法行為,促進法律法規的執法。

三、實施步驟

綜合治理是一項長期的、艱鉅的戰略任務。我縣農業委員會要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有步驟地進行,要按照法定的職能,切實負起依法治理的各項任務,把依法治理的工作擺上重要

的議事日程,把各項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綜合治理必須建立一支高素質的幹部隊伍,全委農業幹部要加強理論業務學習和實踐鍛鍊,不斷提高政治和業務素質。進一步完善領導帆布法律知識考試考核制度,把法律素質作為考察、選拔幹部的一項重要內容。尤其要加強執法隊伍建設,建立健全教育培訓、考核制度,推行執法隊伍人事制度改革,堅決懲治腐敗分子,努力造就一支政治過硬、作風優良、業務熟練、秉公執法的隊伍。

企業綜合應急預案 篇八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新元化工有限公司的應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應急機制和救援系統,提高對各類事故和險情的應急處理和救援能力,確保在事故發生後,承擔應急處理和救援的人員分工明確,能夠迅速、準確、高效實施救援工作,最大限度降低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特編制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本預案編制依據以下主要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0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22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號)、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70號),以及《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AQ/T9002-2006)。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威海新元化工有限公司廠區內發生的所有安全事故。

1.4 應急預案體系

應急預案體系包括:新元化工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車間現場應急處置方案。

1.5 應急工作原則

事故應急工作實行“預防為主;自救為主;統一領導;分工負責”的工作原則。 2 本單位的危險性分析

2.1公司概況

威海新元化工有限公司是威海新元集團公司的全資子公司。成立於2001年12月,擁有固定資產2000萬元,現有職工80人。公司位於羊亭鎮鳳凰山路985號,距羊亭鎮政府約3公里。其東面為新修道路,與北小城村相距1.3公里,南面為302省道,西面靠山,北面為空地。具體周圍環境示意圖見附件1總平面佈置圖。周圍500米範圍內無重大危險源。

廠區周邊企業情況:

新元化工有限公司是有機氟硅化工和醫藥中間體的專業生產企業,最終產品為三氟乙醇、水泥外加劑、低表面能(水性)功能塗料,中間產品為四氯丙烷、三氟丙烯、D3F(這三種產品也對外銷售),副產品有鹽酸、氫氟酸等,產量見表2,

主要原材料見表3

2.2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主要危險、有害物質特性表

根據主要危險、有害物質特性表,生產過程中使用的原料、中間產品和最終產品中的氟化氫、三氟丙烯、氯氣、四氯丙烷、甲基二氯硅烷等,以及導熱油系統使用的導熱油構成了本公司的危險源,根據公司主要產品、原材料貯存量表,確定重大危險源是氟化氫儲罐、三氟丙烯儲罐。可能產生的主要風險是生產及儲存過程中,存在火災、爆炸、容器爆炸、物料泄漏、中毒窒息、人員灼傷的危險,會造成廠內以及周邊區域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污染。

3 組織機構及職責

3.1 應急組織體系

新元化工有限公司應急組織體系見圖1

圖1新元化工有限公司應急組織體系圖

3.2 指揮機構及職責

3.2.1 指揮機構:

新元化工應急指揮中心

總 指 揮:總經理

副總指揮:副總經理

成 員:各職能部門負責人

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由生產部、安環部、質檢部組成。 主 任:生產技術部經理

副主任:安環部經理、質監部部長

成 員:生產技術部、安環部、質檢部其他人員

現場應急指揮部

現場應急指揮部是新元化工應急指揮中心在事故現場組成的機構。由公司應急指揮中心、事故車間應急指揮小組組成。現場指揮由公司應急指揮中心指派,負責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事故車間應急指揮小組

發生事故時,由車間主任、車間技術人員、車間安全員和當班班長為基礎,自然組成車間應急指揮小組。

3.2.2 職責

新元化工應急指揮中心

a) 審定並簽發新元化工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

b) 下達應急預案啟動和結束指令;

c) 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

d) 在應急處置過程中,向政府應急指揮中心求援或配合政府應急工作;

e) 總指揮:主要負責搶險救災全過程的決策、指揮與協調。如總經理不在企業,由副總經理擔任;

f) 副總指揮:主要協助總指揮進行決策、指揮和協調,重點是專業技術層面的應急措施。如副總經理不在企業,由生產技術部經理擔任;

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

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是新元化工應急指揮中心的日常辦事機構,職責分工如下。 a) 應急事故發生時,組織、指導、協助和協調進行應急處理和應急救援;

b) 掌握應急事故的發生情況,及時向公司應急指揮中心領導彙報,確定應急處理對策; c) 公司應急力量的調配、應急物資的準備;

d) 應急事故發生時,按照公司應急指揮中心指令,及時通知公司各職能部門、基層車間和相關單位;

e) 按照公司應急指揮中心指令,向區、市政府應急指揮部報告和求援;

f) 負責組織公司級應急預案的修訂,負責公司車間現場應急處置方案的備案工作; g) 負責組織公司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的演練,指導車間現場應急處置方案的演練。

現場應急指揮部

現場應急指揮部在新元化工應急指揮中心領導下開展應急工作,職責如下:

a) 按照公司應急指揮中心指令,負責現場應急救援指揮、協調工作;

b) 根據現場情況,制定和調整現場應急處置方案,整合調配現場應急資源;

c) 及時向公司應急指揮中心彙報應急處置情況,並根據指令,及時向區、市政府應急指揮部彙報應急處置情況;

d) 協調區、市政府應急指揮部對公司的應急救援工作;

e) 核實應急結束條件並向公司應急指揮中心請示應急結束;

f) 負責公司應急指揮中心交辦的其它任務。

b) 傷亡人員得到妥善安置;

c) 環境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d) 損失危害控制在最小範圍和相對安全狀態;

e) 社會影響減到最小。

5.3.2 應急總結

應急結束後,公司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負責編寫應急總結,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a) 事件情況,包括事件發生時間、地點、波及範圍、損失、人員傷亡情況、事件發生初步原因;

b) 應急處置過程;

c) 處置過程中動用的'應急資源;

d) 處置過程遇到的問題、取得的經驗和吸取的教訓;

e) 對預案的修改建議。

5.3.3 公司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負責彙總應急總結及其它相關資料,並起草上報材料,按照公司應急指揮中心的指令,由公司職能部門向對口的政府主管部門上報。

5.3.4 應急事故調查

應急結束後,公司應立即組織對事故的調查,按照事故調查組的要求,事故發生單位等相關單位應如實提供相關材料。

6 信息發佈

6.1 信息發佈部門

新元化工應急信息發佈部門和發佈人,由公司應急指揮中心指定。

6.2 信息發佈原則

在信息發佈過程中,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內容詳實、及時準確。

7 後期處置

7.1 在應急中未能及時、徹底清除的污染物,災情受控後公司要繼續組織人員進行清理。對公司無法處理的污染物及廢棄保温材料、廢水等,按危險廢物相關的管理和處置規定,聯繫危險廢物處理單位安全處理。

7.2 對存在二次污染隱患的污染物,在應急工作結束後由區、市環境監測部門進行監測,包括人羣、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的跟蹤監測,必要時採取修復補救工作,以確保污染物達到安全濃度。

7.3 事故應急結束後,在查清事故原因的基礎上,由生產部負責組織對事故現場進行清理和設備設施修復,並對有關工藝設備操作規程進行修訂,消除各種隱患和缺陷。完成後,經安全環保確認,達到開車條件時,儘快開車恢復生產。

7.4 對於事故中受到傷害的人員及時送就近或者對口的醫院全力進行搶救和治療,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安排專人進行跟蹤監護和慰問。

7.5 在前期現場調查取證的基礎上,事故調查組要進一步核實事故中人員受傷害或生態、財產受破壞的具體情況,依據有關法律和規定,同當事人或相關方進行協商經濟補償的方案。

7.6 在應急總結的過程中,應對公司本次搶險過程和應急救援能力進行評估,並根據評估結果對公司的應急預案進行修訂。 8 保障措施 8.1 通信與信息保障

公司應急通信與信息保障,主要依靠公司辦公電話及個人手機。 ⑴ 公司應急指揮中心成員通訊聯繫電話

⑵ 應急救援有關部門電話

8.2 應急隊伍保障

8.2.1 公司根據應急救援工作實際需要,以各單位安全員、青年生產骨幹為主體,建立應急搶險救援隊伍,發生事故時,根據公司指令參與公司的工程搶險、救護救援、消防滅火等工作。

8.2.2 發生重大火災爆炸、危化品和泄露事故時,及在節假日和夜間,以公司當班人員為主,在報告、報警的同時,進行先期應急救援工作,待消防隊和醫療急救人員趕到後,以社會救援力量為主進行應急救援;公司應急指揮中心成員和救援隊人員接到報告和通知後,立即自行趕到現場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8.2.3應急救援隊伍及成員

a) 搶險搶修組:以生產部、發生事故部門人員為主,其他部門人員配合; b)消防組:以生產部、動力車間人員為主,其他部門人員配合;

c) 通訊聯絡組:以安環部人員為主,其他部門人員配合;

d)環境監測組:以質檢部人員為主,其他部門人員配合; e) 物資保障組:以採購部人員為主,其他部門人員配合; f)技術保障組:研發部、技術部、質檢部成員; g)救援組:在場的其他部門人員。

h) 警戒組:以人力資源部、門衞為主,其他部門人員配合; 8.3 應急物資裝備保障

公司應急物資裝備保障,採用公司現有儲備與社會儲備採購相結合的方式。 8.3.1

公司現有主要應急物資裝備情況

各車間配備面罩、防護服、雨鞋、長管防毒面具等防護器材,公司有防化服、正壓呼吸器、可燃氣體檢測器等。

8.3.2 公司採購部就近確定幾家有信譽和保障的社會應急物資裝備供應 8.4 經費保障

公司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對應急工作費用做出預算,經公司領導審批後,列入公司年度安全經費預算,專款專用;事故應急結束後,財務部門對應急費用進行如實核銷。

8.5 其他保障

公司應急救援處置期間的車輛、生活後勤等保障工作,由採購部負責組織;技術保障工作由公司生產部技術部和質檢部負責組織聯繫。

9 培訓與演練

9.1 培訓

為提高應急隊伍的素質,確保應急行動高速有效地完成,每年組織一次以本預案為主要內容的培訓。培訓方式為發放學習材料、講課等。

9.1.1 應急培訓內容:

現場指揮人員的培訓內容

a)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的職責分工;

b)應急事故現場的佈置如:區域佈局、撤離路線、危險源位置等;

c)與上級的聯絡方法。

操作人員的培訓內容

a)異常情況的處置(車間現場應急處置方案內容);

b)自救與互救的方法;

c)消防、氣防工具、器具的使用;

e)報警方法及與上級的聯絡方法。

應急救援人員的培訓內容

a)深入可能發生事故的地域,熟悉情況;

b)掌握並檢查救災器材及設備的佈置、管理和貯備情況;

c)掌握救災器材的使用方法、使用範圍;

d)個人呼吸保護裝置和防護服的使用。

9.2 演練

9.2.1 演練頻次

新元化工的車間每半年組織一次事故應急處置方案演練;公司應急指揮中心每年組織一次公司級事故綜合應急預案或專項應急預案演練。

9.2.2 演練準備

a)建立公司和車間級應急組織指揮系統、公司應急搶險救援隊、內部應急報警系統、向上級有關部門及社會有關單位報警求援系統;

b)參加應急演練的指揮員、應急救援人員、所有參加應急演練人員需進行相應的培訓,做好擔當應急角色的意識準備、個人職務準備、個人防護準備、操作技能準備;

c)做好指揮部設備設置、通訊設備設置、交通設備設置、應急設備設置、應急材料設置、應急搬運工具及搬運路線的準備,以及各種應急車輛、器材、物資的配置;

d)做好安全出口設置、安全通道設置,以及保證應急道路交通能力、應急用水、應急用電的措施;

e)做好應急搶救救護準備,配備相應的急救設備、器材、車輛、醫藥等。

9.2.3 現場演練

a)演練情況設置應根據真實現場的基本情況,儘量與實際相符,並考慮突發情況,即與現場發生的事故類型、各種可能的後果、現場的硬件設置相符;

b)保證每一個參加人員都有機會參加演練,有重大事故潛在危險的場所,還應保證場所中的其他人員也參加演練。熟悉疏散的路線和各種指揮信號,減少事故發生時的恐懼心理;

c)確保演練在絕對安全的條件下進行,如模擬劑的施放、洗消用水的排放、交通控制、防護措施等要考慮周全,並事先告知在演練影響範圍內的公眾,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驚慌。

9.2.4 演練評審

a)指揮系統是否有效,尋找預案中存在的指揮缺陷;

b)各應急救援小組能否及時參與事故救援,相互之間的協調能力如何;

c)在事故演練期間通訊是否暢通;

d)配置的器材和人員數目是否與事故規模匹配,救援裝備是否滿足要求;

e)人員是否安全撤離;

f)現實情況是否與預案制定情況相符;

g)對演練中發現的問題提出解決方案,並組織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

h)將應急預案修訂的詳細內容及時通知所有與事故應急預案有關的單位、部門和人員。

10 獎懲

10.1 新元化工有限公司對在公司應急救援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依據公司的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10.2 新元化工有限公司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重大事故重要情況或應急工作中有其它失職、瀆職行為的,按公司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處理和處罰。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1 附則

11.1 術語和定義

11.2 應急預案備案

新元化工有限公司企業綜合應急預案,報威海市安全生產監督局備案。

11.3 維護和更新

11.3.1 新元化工有限公司每兩年組織一次對企業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車間現場應急處置方案的修訂;

11.3.2 因以下原因出現不符合項,應及時對應急預案進行相應的調整:

a) 新法律法規、標準的頒佈實施;

b) 相關法律法規、標準的修訂;

c) 預案演練或事故應急處置中發現不符合項;

d) 其它原因。

11.4 制定與解釋

本綜合預案由新元化工有限公司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組織制定並負責解釋。

11.5 應急預案實施

本綜合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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