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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援應急預案【通用多篇】

救援應急預案【通用多篇】

救援應急預案【通用多篇】

救援應急預案 篇一

一、目的

為確保在煤礦井下發生火災事故後能夠有效地防止事故擴大,迅速搶救受災人員,最大限度地減少傷害和損失,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二、範圍

本應急預案適用於本礦井下 發生火災事故時的應急處理。

三、職責

四、發生火災事故的應急預案

(一)發生火災事故的彙報和救災組織計劃

1、發生火災事故後,事故地點及附近的人員在安全地點利用電話迅速將發生事故的地點、災害性質、原因和火災程度向礦值班室彙報,井下其它地點人員發現煙霧等異常情況後,也應及時彙報。

2、值班員接到井下災情彙報後,立即通知礦值班領導,並做好記錄,值班領導接到通知後,立即到值班室並根據事故性質和受災範圍,決定是否通知救護大隊,用電話通知災區和受威脅區域人員,上述地區人員按《XX煤礦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中的撤退方式及避災路線進行撤退。

3、值班領導按《XX煤礦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制定的通知程序,通知礦長、總工、各副礦長及有關科室負責人,同時上報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4、縣(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成立救災指揮部,籌建處主任和總工程師配合礦山救護隊隊長,制定營救遇難人員和處理事故的作戰計劃。

5、救災指揮部應迅速查明並組織通知撤退災區和受威脅區域的人員,積極組織礦山救護隊搶救遇難人員,同時探明火區地點、範圍和發火原因,並採取措施,防止火焰向有人員的巷道蔓延。

6、切斷火區電源。

7、根據已探明的火區地點和範圍,制定出具體的滅火方案。

(二)發生火災事故的自救計劃

執行《XX煤礦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中瓦斯、煤塵爆炸自救的有關規定。

五、應急預案的學習、演習

1、井下各工隊負責組織本隊職工學習應急預案,工作地點發生變化後或有新工人入礦時,都必須進行學習,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2、如條件允許,礦井按應急預案每年組織一次模擬演習,針對演習發現的問題,及時修改補充應急預案,並保存記錄。

救援應急預案 篇二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提高小浪底水力發電廠(以下簡稱電廠)處置恐怖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恐怖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電廠安全運行,維護電廠正常生產秩序。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電廠管理的生產運行區域內蓄意進行的爆炸、投毒、縱火、暴力破壞等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環境破壞和嚴重社會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恐怖事件。

2 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把保障人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減少和消除恐怖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影響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恐怖事件管理工作。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小浪底建管局(以下簡稱局)統一領導和局重大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組織協調下,電廠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指揮部及其成員按照各自的職責和權限,負責電廠恐怖事件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建立健全應急預案和應急機制。

(3)依靠科學,依法規範。採用先進的救援裝備和技術,增強應急救援能力。依法規範應急救援工作,確保應急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預防為主,防治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應急處置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3 反恐危害程度分析

3.1電廠概況

電廠位於黃河干流中下游的洛陽市與濟源市交界區,管理着小浪底水利樞紐及西霞院反調節水庫,小浪底水利樞紐總裝機容量180萬千瓦,單機容量30萬千瓦,西霞院反調節水庫總裝機容量14萬千瓦,單機容量3.5萬千瓦。電廠主要執行黃河下游防洪、防凌、減淤、供水、灌溉及電網電力供應和系統調峯任務。

3.2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存在高水位、大庫容水庫和高電壓、大容量發變電設備,其大壩、庫岸、泄水洞羣、地下洞室、引水源等重要部位的安全對下游、電網及電廠安全生產構成重大威脅。

4 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

4.1 組織機構

電廠成立恐怖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由電廠應急救援指揮部和應急管理辦公室共同組成,負責電廠恐怖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4.1.1 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水力發電廠廠長

副總指揮:水力發電廠副廠長 總工程師

成 員:各分廠廠長 各部門主任

4.1.2 應急管理辦公室

主 任:安全監察部主任

成 員:安全監察部成員

4.2主要職責

4.2.1 應急救援指揮部主要職責

貫徹落實國家有關重大突發事件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執行政府部門和局關於重大突發事件處理的工作部署;

監督電廠的恐怖事件應急管理責任制的落實情況,協調各部門職責的劃分;

部署恐怖事件發生後的善後處理及生產恢復工作;

及時向局報告電廠恐怖事件的發生及處理情況。

4.2.2 應急管理辦公室職責

(1)水工搶險組:負責水工設施設備恐怖事件的預防和在緊急狀態下的現場搶險作業,及時控制危險源,立即切斷水源、電源以及有毒有害源等,該組由水工分廠組成,由分管副廠長負責。

(2)發電搶險組:負責發電系統恐怖事件的預防和在緊急狀態下的現場搶險作業,及時控制危險源,並根據危險源的性質組織專用的防護用品及專用工具,立即切斷水源、電源以及有毒有害源等,該組由運行調度分廠、發電維護分廠組成,由分管副廠長負責。

(3)水電供應搶險組:負責小浪底水利樞紐管理區供水供電系統恐怖事件的預防和在緊急狀態下的現場搶險作業,及時控制危險源,並根據危險源的性質組織專用的防護用品及專用工具,立即切斷水源、電源以及有毒有害源等,該組由水電供應部及受委託的運行單位組成,由分管副廠長負責。

(4)後勤保障組:負責車輛調度、後勤物資供應、醫療救助協調。該組由廠辦公室、生產保障部組成,由廠辦公室主任負責。

(5)技術諮詢組:負責對事故應急救援提出具體方案和安全措施,為現場指揮救援工作提供技術諮詢。該組由生產技術部和安全監察部組成,由總工程師負責。

5 應急響應

5.1 應急響應程序

突發事件發生後按以下程序報告:事件發現人→室主任(值長)→分廠(部門)負責人→廠應急救援辦公室→廠應急救援指揮部→局應急救援辦公室。

突發事件報告的內容包括:事件性質、影響範圍、停電區域、嚴重程度、事態發展趨勢、可能後果;突發事件中的設備損壞、人員傷亡情況;突發事件發生後的組織、技術措施和人員到位的實際狀況。

5.1.1 應急響應啟動

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電廠各部門負責對所管理範圍內各種可能發生的恐怖事件的信息、常規監測數據等,定期開展跟蹤檢查、監測、綜合分析和風險評估,根據預測分析結果,當發現恐怖事件有關信息時應啟動本預案。

5.1.2 應急響應行動

(1)應急救援指揮部及時向局報告電廠恐怖事件的發生及處理情況。

(2)應急救援指揮部及時向局有關部門通報恐怖事件基本情況和應急救援的進展情況,根據搶險工作的要求做好應急救援配合工作。

5.2 應急處置

恐怖事件發生後,現場生產人員應採取必要措施減少事件損失,防止事件蔓延、擴大。各應急領導小組成員接到事件報告後,立即按照應急預案要求,組織應急救援工作。

(1)水工搶險組應根據恐怖事件類型開展水工設施設備的現場檢查,進行緊急狀態下的`金結設備現場搶險作業,及時控制危險源,立即切斷水源、電源以及有毒有害源等,及時報告事件現場處置情況。配合局其它部門做好現場搶險配合工作。

(2)發電搶險組應根據恐怖事件類型開展發電系統設施設備的現場檢查,進行緊急狀態下的發電設備現場搶險作業,及時控制危險源,立即切斷水源、電源以及有毒有害源等,及時報告事件現場處置情況。配合局其它部門做好現場搶險配合工作。

(3)後勤工作組應根據事件現場情況積極協調車輛調度、醫療救助人員滿足現場需要,及時提供搶險應急物資。

(4)技術諮詢組應根據恐怖事件類型對現場應急救援提出具體方案和安全措施,為現場指揮救援工作提供技術諮詢。

5.3 應急結束

應急終止條件:

(1)事件現場得到控制,事件條件已經消除;

(2)環境符合有關標準;

(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經被徹底消除,無繼發可能;

(4)事件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5)採取了必要的防護措施以保護公眾免受再次危害,並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長期影響趨於合理且儘量低的水平。

恐怖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後,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予以撤銷。

6 信息發佈

(1)恐怖事件發生後,由應急救援指揮部立即用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上報局。

(2)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3)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後,由應急管理辦公室對應急處置工作進行總結,上報局有關單位。

7 應急保障

7.1人員保障

電廠成立由各專業生產人員兼職的應急救援隊伍,開展崗位專業技術培訓和應急救援技能訓練,熟悉應急知識,提高其應對突發事件的素質和能力。人員名單及聯繫方式見附件一。

7.2物資保障

配置一定的應急物資和技術裝備,建立並落實嚴密的日常檢查、維護等標準化管理制度,使各類事故處於可控狀態,應急系統處於完備狀態。應急物資清單見附件二。

7.3 通信保障

各生產現場配置生產電話;各辦公場所配備辦公電話;各應急指揮人員配備應急專用電話;個人攜帶移動電話。電廠人員每人配發聯繫通訊錄。人員名單及聯繫方式見附件一。

通信維護部門定期檢查維護通信設備,保持通信暢通。

8 培訓和演練

8.1 培訓

對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進行生產技能、緊急救護法、消防培訓等專業培訓,提高其應急救援能力。

8.2 預案演練

應急預案每年定期開展演練。 應急預案的演練方式根據預案內容選擇桌面演練、功能演練、全面演練其中的任何一種。每三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演練。

9 後期處置

(1)恐怖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

(2)對恐怖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按電廠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3)對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恐怖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依照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給予嚴肅處理。

10 附件

10.1 應急搶險人員名單及聯繫方式,見附件1。

救援應急預案 篇三

一、應急救援預案的文件體系

應急預案要形成完整的文件體系,以使其作用得到充分發揮,成為應急行動的有效工具。一個完整的應急預案是包括總預案、程序、説明書、記錄的一個四級文件體系。

(1)一級文件———總預案。它包含了對緊急情況的管理政策、預案的目標,應急組織和責任等內容。

(2)二級文件———程序。它説明某個行動的目的和範圍。程序內容十分具體,例如該做什麼、由誰去做、什麼時間和什麼地點等等。它的目的是為應急行動提供指南,但同時要求程序和格式簡潔明瞭,以確保應急隊員在執行應急步驟時不會產生誤解,格式可以是文字敍述、流程圖表或是兩者的組合等,應根據每個應急組織的具體情況選用最適合本組織的程序格式。

(3)三級文件———説明書。對程序中的特定任務及某些行動細節進行説明,供應急組織內部人員或其他個人使用,例如應急隊員職責説明書、應急監測設備使用説明書等。

(4)四級文件———對應急行動的記錄。包括在應急行動期間所做的通訊記錄、每一步應急行動的記錄等。

從記錄到預案,層層遞進,組成了一個完善的預案文件體系,從管理角度而言,可以根據這四類預案文件等級分別進行歸類管理,即保持了預案文件的完整性,又因其清晰的條理性便於查閲和調用,保證應急預案能有效得到運用。

二、應急救援預案的主要程序文件

不同類型的應急預案所要求的程序文件是不同的,應急預案的內容取決於它的類型。一個完整的應急預案應包括:

(1)預案概況———對緊急情況應急管理提供簡述並做必要説明;

(2)預防程序———對潛在事故進行分析並説明所採取的預防和控制事故的措施;

(3)準備程序———説明應急行動前所需採取的準備工作;

(4)基本應急程序———給出任何事故都可適用的應急行動程序;

(5)專項應急程序———針對具體事故危險性的應急程序;

(6)恢復程序———説明事故現場應急行動結束後所需採取的清除和恢復行動。

上述4種類型預案具體要求的程序文件如表1-1所示(表中標“√”項為該計劃包含內容,標“O”項為可選內容)。

救援應急預案 篇四

礦井火災隱患的危害比較嚴重,所以必須引起高度重視,井下的環境比較複雜,施救條件有限,給井下火災事故的搶險工作帶來很多不利因素,而且火災事故是屬於潛在的事故或緊急情況下發生的,也是經常被忽視的。從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的角度必須制定火災應急救援預案,下面主要針對我礦井下火災事故如何採取有效實施應急救援工作;必須加強井下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和學習,並認真貫徹執行,提高對火災事故嚴重性的認識,同時制定井下火災隱患及其預防措施,為了預防井下火災事故的發生和規範井下火災事故的預防和管理特制定火災事故應急預安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針對煤礦井下火災事故突發性強、情況複雜、救災困難的特點,集中煤礦和社會各部門和各方面的力量,建立、健全井下重大火災事故救災應急處理機構和其他有關機構,充分利用現有的裝備和器材,快速反應,迅速出動,全方位做好井下重大災害事故救災處理工作,使事故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基本原則

(一)主動報告災情原則。建立完善的通訊系統,礦內外、井上下和主要作業地點通訊必須暢通。一旦發生火災事故時,必須向煤礦安全主管部門彙報,同時向礦山救護隊報警,簡要説明礦井的地理位置,發生事故的性質、範圍、嚴重程度及入井人員等情況。

(二)快速反應原則。接到事故通知後,本礦立即成立救災指揮部,要積極採取措施進行事故搶救,通知礦山救護隊、煤炭管理部門有關人員、當地政府有關領導、有關部門負責人。

(三)迅速搶險原則。指揮部要根據現場事故情況,快速準確制訂救災方案,本礦參加救災搶險的人員要配合救護隊等有關部門爭分奪秒地積極投入搶險救災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藉故拖延時間。性透水事故後首先考慮到通風系統正常運行,防止煙流逆轉,防止 引起瓦斯爆炸,最大限度把事故的危害降低到最小程度。

(四)突出重點原則。首先搶救遇險遇難人員。同時,要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故的擴大和避免次生事故的發生。

三、基本情況

爐房溝煤礦建於1996年6月,2000年3月投產,年生產規模6萬噸。設計能力9萬噸/年。登記註冊經濟性質為私營獨資企業。

採用斜井開拓,開拓方式:斜井開拓。礦井有三個井口:主斜井:井口標高+1850m,斷面為2.8×2.8m,用於進風、運輸煤、矸和輔助材料;副斜井:井口標高+1850m,用於進風、行人。風井:井口標高+1860m,斷面為3×2.8m,用於迴風;通風方式為中央分列抽出式通風,由主斜井和副斜井進風,迴風井迴風。風井安設兩台主要通風機,型號均為FBCZNO.14/2×45,功率為2×45。一台運行一台備用。

礦井水文地質條件較簡單,井田範圍內水系不發育,無溶洞與暗河。礦山範圍及附近無常年性地表河流,礦山為基巖裂隙、溶隙充水礦牀,大氣降水或巖溶管道水為主要的充水水源,但外圍有季節性溪溝存在,故地表水體對礦坑有潛在充水影響。煤層頂板無明顯的隔水層,不存在承壓水,礦井投產後開採的一採區位於礦井淺部,無自身老空積水;與相鄰煤礦因留設足夠的隔離煤柱,故不會遇到他礦的採空區。礦井淺部過去雖有零星小窯開採,因其條件制均在地表附近開採,且歷時較久,均已填平夯實,故對礦井開採不會構成重大威脅,礦井設計正常湧水量10 m3/ m,最大涌水量僅30 m3/m。

根據礦井地理環境,煤層賦存狀況及開採條件確定,礦井屬於低瓦斯礦井。

四、井下火災事故的應急救工作指揮系統

成立井下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指揮部:

組長:秦紹崇(指揮長)

副組長:李徳育(副指揮長)

成員:康波、王維田、崔同問、何有昌、秦紹林、秦紹峯、王玉派、

五、井下發生火災事故時的人員召集

1)井口調度室接到井下發生火災事故的信息時,必須由礦長及時通知井下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應急搶險領導小組的成員迅速到礦參加事故搶險工作。

2)由礦長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請求援助。有必要時召請就近大礦的救護隊支援。

3)井下火災事故發生後,井下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要通知井下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能採取直接滅火措施的必須要及時滅火,防止火災事故的擴大。

4)及時通知受火災威脅地點的作業人進行緊急撤離到安全地點。

六、及時召請醫療部門到礦準備開展急救工作

礦長請求上級主管部門進行協調,召請就近的醫療機構到礦做好傷員的急救,以保護井下作業人員出井後全體人員的安全健康檢查和及時治療,確保人員身體健康。

七、井下發生火災事故後的臨時處置

井下發生火災事故後在能採取直接滅火措施的必須要及時滅火,防止火災事故的擴大,不能採取直接滅火時,電氣火災發生時要及時想辦法切斷電源,在電源未切斷以前嚴禁用水直接滅火,要及時將作業場所受威脅的全體人員進行緊急疏散至安全地方,並及時通知地面調度室報告礦長採取措施進行處理。情況危急時將井下全體作業人員全部撤到井外。在井下受傷的人員要及時送出井外進行急救。

八、應急部門人員的職責人分工

(一)搶險救災領導小組。主要由礦長、工程技術負責人、跟班礦長、安全員、瓦檢員、電工及地面管理人員組成。礦山救護隊指導和協助本礦救災指揮部的工作,根據現場指揮部制定的救災方案,制定出具體的行動計劃和安全技術措施,完成對災區遇險遇難人員的救援和事故處理工作。負責提供救災必備的技術資料,主要有礦井通風系統圖,採掘工程平面圖,礦井供電系統圖,井下電話的安裝地點,井下消防灑水、排水、壓風等管路系統圖、井上下對照圖(標明井口位置、標高、公路、水井、儲水池等)、礦井水文地質圖、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同時根據入井人員的掛牌和領取礦燈情況,查清入井人員的人數和姓名,根據具體情況,決定救護隊營救方法。

(二)後勤保障組。由王玉派負責,礦井救災所需各類物資、器材的籌備和調運,解決好救災人員的食宿等問題。

(三)保衞組。發生重大事故後要及時報告當地派出所或公安部門,同時本礦治安人員要負責治安保衞,維護礦區的正常秩序,嚴格監護爆炸物品,並在井口附近設專人警戒,嚴禁非救災人員逗留、圍觀和入礦。

(四)醫療救護組。本礦發生事故後要立及報告縣(區)醫療衞生部門對受傷人員的急救治療和傷員轉運工作。

(五)善後處理組。負責做好遇難人員的善後處理、家屬的安置及社會穩定工作。

九、井下發生火災事故後的處理措施

(一)井下一旦發生火災事故,最先發現火災的人員,應首先切斷火災電源,儘可能直接滅火,並立即報告礦調度室,説明事故地點、性質、範圍、程度等情況。

(二)立即通知救護隊趕到事故現場,並迅速組織人員進行搶救,先撤出災區受害人員,並通知井下受火災威脅區的人員撤出地面。若實情危急,一時難以撤到地面,可就近進入避難所避災待救。

(三)救災人員必須弄清發火地點、受災範圍、有毒有害氣體和巷道完好情況,迅速確定滅火措施。若發火點在進風口附近時,現場指揮應使採掘迴風短路後,立即命令主要通風機反風;若火源點在採掘區,應儘快使風流斷路,讓煙流直接從迴風井排出,嚴禁瓦斯進入火區引起爆炸。

(四)處理有瓦斯、煤塵爆炸危險的火災區時,必須加強通風,防止瓦斯積聚,以免引起瓦斯、煤塵連鎖爆炸事故。

(五)對於一般火災可用水或泡沫滅火器滅火,對於電源火災,必須切斷電源,只能用乾粉滅火器和砂子滅火,當井下火災發展到不能直接撲滅時,應迅速採了隔離法滅火,在通向火區的巷道中建築密閉牆,停止向火區供風。

(六)撤退通路堵塞時,應立即進入避難所,進行自救或等待救護。

(七)通風方法的正確與否對滅火的效果起着決定性的作用。發生火災時,常採取的通風方法有正常通風、增減風量、反風、風流斷路、隔絕風流、停止風機運轉等。不論採取何種通風方法都必須滿足:

(1)不使瓦斯聚積、煤塵飛楊而造成爆炸。

(2)不危及井下人員的生命安全。

(3)不使火源蔓延到瓦斯聚積地域,也不使超限的瓦斯進入火區。

(4)有助於阻止火災擴大、壓制火勢、創造撲滅源的條件。

(5)防止再生火源和火煙的逆轉。

(6)防止火風壓造成風流逆轉。

(八)為接近火源、救人滅火,應及時把瀰漫於井巷的火煙排除。

(九)撲滅井下火災的方法有直接滅火法(用水滅火、惰氣滅火、泡沫滅火等)、隔絕滅火法(封閉火區)、綜合滅火法(注泥漿和注砂、均壓、分段啟封直接滅火等)。發生火災時,應根據火災地點、範圍、強度等情況具體確定。

(1)用水滅火時,要求有充足的水量,保證不間斷供給;有正常的通風 ,使火煙和水蒸氣能順利排出;滅火時應由火源邊緣逐漸向中心噴射,以防產生大量水蒸汽而爆炸;要經常檢查火區附近的瓦斯,防止引發爆炸。

(2)惰氣滅火是把不參與燃燒反應的惰性氣體利用一定的動力送入火區,使火區的氧含量降到抑燃值以下,從而抑制可燃物的燃燒和爆炸。最常用的惰性氣體是氮氣。當不能接近火源或用直接滅火方法具有很大危險或不能獲得應有效果時,可用惰氣滅火。惰氣滅火的優點是既能使火區氣體惰化,又能抑制瓦斯湧出,在火區內的搶險和恢復工作也很安全,迅速,設備損壞率小;惰性氣體的缺點是火勢強,滅火時間長且易復燃。其冷卻火源的作用比水要小。

(3)二氧化碳是一種窒息必氣體,無助燃和自燃性,注入火區後,能起到降低氧含量,抑制燃燒和爆炸的作用。

(4)乾粉有冷卻、窒息、隔絕,切斷燃燒的化學作用和產生衝擊力,打亂燃燒物的位置使其熄滅的物理作用。因此也是井下滅火的較好物質。

(5)高倍數泡沫能隔絕火源並覆蓋燃燒物,產生水蒸氣而大量吸熱,阻止火場的熱傳異、熱對流和熱輻射的作用,其滅火威力大,速度快,因而也被廣泛應於撲滅井下火災。

(6)隔絕滅火法是在通向火區的巷道中構築密閉牆,斷絕火區的供氧源,使火區中的氧含量逐漸減少,二氧化碳含量逐漸增高,使火災自行熄滅。這種方法適用於難以接近火源,不能直接滅火或者直接滅火無效時。採用隔絕法滅火的密閉材料,取材廣泛易於就地解決,便於建造也便於啟封。

(7)注漿防滅火是一種簡單的綜合滅火方法,即利用地面和井下的高差產生的壓力,加上泥漿本身的壓力,把事先攪拌好的泥漿注入火區,以達到滅火的目的。注漿滅火兼有直接滅火和隔絕滅火的優點,取材方便,經濟有效,因而被普遍使用。

(8)均壓通風滅火是通過改變通風系統的壓力分佈,降低漏風風路兩端的風壓差以減少漏風,通過降低火區供氧量來加速火區熄滅,均壓通風滅火適用於火源位置不明確,人員難以接近,採用直接滅火較困難的場合。

(9)、分段啟封直接滅火是救護隊經常採用的滅火方法,當火源範圍大,蔓延速度快而被封閉了的火區火勢減弱之後,可採用逐段啟封直滅火的方法。

十、發生井下火災事故時人員撤退路線

當井下發生火災事故時,各作業地點的人員必須沿進風巷道向外撤至安全地點,不得往回風巷道撤離人員。

十一、礦井火災事故應急設備與設施的管理

1、在井下各機電硐室進風側巷道中設置滅火器和滅火沙、鋼鏟,滅火器必須專人進行管理,滅火器失效的要及時進行填充,電工和通風隊的管理人員要經常檢查滅火器的氣壓情況,氣壓不足的要及時取出井外由專業部門進行充氣增壓,保證滅火器隨時能正常使用,以便達到隨時滅火的目的。滅火器上的開關銷子不得有人隨取掉。

2、各機電硐室必須要備有滅火沙,滅火沙的數量不得少於一立米,保持隨時備用,滅火沙不得挪作它用。滅火沙要用口袋裝好,保證隨時用來滅火。

3、加強消防滅火及防塵水管的管理,防塵水管可以兼作滅火水管,井下防滅火水管(防塵水管)應每50米設置一個三通接頭,保證隨時都能接上水管進行灑水防塵或防滅火。消防滅火(防塵水管)的水壓水量必須符合井下的消防滅火及防塵的要求,水質要符合要求。通風隊要加強防滅火(防塵)水管的管理,發現漏水的管道要及時修復,保證水管暢通。(電氣火災不得用水直接滅火)

4、在地面保管室要有備用的高壓噴水槍,必要時採用噴水槍滅火。

十二、井下火災事故的報警程序

當採掘工作面或其它地點發生火災時,現場人員在能夠直接滅火時儘可能採取直接滅火,在不能及時滅火時,要及時報告井下就近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由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採取措施進行滅火,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不能及時進行滅火時,要及時撤除受火災威脅地點的作業人員到安全地點,同時要報告礦長或工程師採取措施進行滅火。

報告程序:火災地點的作業人員報告就近的管理人員 井下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報告礦長或工程師 報告礦長或主管部門。

報警信號:當井下各作業地點發現有不正常的煙霧時首先要想到井下發生了火災事故,必須及時想辦法撤除人員。作業地點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及時撤出人員、切斷電源。切斷電源後將人員撤到安全地點,查明火災發生的具體情況。

報警電話:地面值班電話要讓井下職工都應知道,當井下發生任何災害時以便任何人報警。在值班室必須有有關部門的聯繫電話。

煤管所的電話是:

煤礦礦長秦紹崇電話

煤礦技術負責人電話

十三、井下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對防滅火工作的責任

井下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隨時都有防滅火的意識,要採取積極防止火災的措施,把事故消滅在發生之前,加強對井下易燃物品的管理,特別是加強對井下電氣設備的失爆管理和爆炸物品的管理。特別是在進行爆破作業時,不得用煤粉或炸藥紙當炮泥使用,井下作業必須杜絕明火明電,當井下發生火災事故時,必須積極主動想辦法進行滅火,不得拖延,更不得讓事故擴大。井下滅火重在於一個“早”字。

十四、防滅火指揮系統

井下發生火災事故時,當地面值班室接到報告後必須及時報告礦長或工程師即時組織進行火災事故的搶險工作,應急領導小組的成員必須立即趕到礦上參加搶險。搶險時必須在礦長的統一領導下進行,不得盲目滅火。嚴格按滅火安全技術措施進行滅火。工程師及時提供防滅火管道佈置圖。搶險時儘可能利用現有的滅火設施設備進行直接滅火。

火災事故後,在井下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及時清點各作業地點的作業人員,集合作業人員到安全地點,按統一避災路線進行緊急撤離。

搜救程序:只有經過培訓和指定的人員才可參加搜救工作。搜救人員必須沿進風方向進行搜救,在進行災區人員搜救時,搶險人員必須佩戴氧氣呼吸器,否則不得進入火災區域。

火災發生時應及時切斷受威脅地點的電氣設備的電源,設備操作員應採用就近的滅火設備進行直接滅,滅火要防止煙塵反向。嚴格控制風流方向。

十五、火災事故消除後恢復生產。

火災事故後要及時樸滅餘火,防止瓦斯燃燒或瓦斯煤塵爆炸事故,徹底用水沖洗發生火災的巷道,恢復生產前要由礦長鄧全林組織人員認真檢查井下安全隱患,進行徹底的整改,特別是電氣失爆、爆炸物品的管理,明電明火的管理,機電設備的管理。補充完善防滅火措施,完善消防滅火管道,防止火災事故的再次發生。

救援應急預案 篇五

引言

隨着我國政府對煤礦應急救援工作的重視,我國煤礦應急救援能力有了很大提高,但所有的人員、技術、設備等這些“硬件”都必須通過“軟件”—煤礦應急救援預案的指導來實現。因此,編制完善、可行、有效的煤礦應急救援預案更為重要。本文對煤礦應急救援預案編制中應注意的問題做初步探討。

1 應急救援預案內容應詳細具有針對性

我國的煤礦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經過近幾年的探索和發展,在應對煤礦各類突發事件、減少生命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目前大多數煤礦應急救援預案的內容針對性不夠強。因此,其內容的編制要從以下幾方面多加註意。

1、1 應制定針對性地應急行動

應急救援預案在內容編制時應對現場進行細緻、全面的考察,必須事先把具體化的應急行動在預案中進行詳細的描述。煤礦應急救援預案除了編制一個總的預案外,還要編制“一通三防”、水災、頂板、機電運輸等專項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在每個專項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中要有具體的應急行動。比如,“一通三防”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中,事故發生後針對某個工作面、外工作面、聯絡巷、裏改造下順槽、外下順槽、大巷主巷、中間迴風上山、輔助迴風上山、巖中巷等具體地點所採取的一系列應急行動都要有詳細的描述。這樣,才能在事故發生時有條不紊地開展救援。

1、2 應制定明確的避災路線

避災路線為了使每個人都能在發生重大事故時迅速撤到安全地點,預先對每個工作地區選定的最近最安全的撤退路線。煤礦“一通三防”、水災等事故發生後,遇險人員要事先清楚地知道其所在事故地點到達地面的避災路線,才能為在最短時間內脱險贏得時間。具體詳細的避災路線應事先在煤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內容中進行説明。如水災事故發生時,應制定某井底大巷、輔助下山、工作面、中工作面、外工作面、掘進工作面、主巷、大巷等各個地點的具體的避災路線。並組織工人學習應急預案,熟悉避災路線,為救援贏得時間。

1、3 應事先制定多套救援方案

煤礦事故發生時,雖然也啟動了應急預案,但由於各種原因,往往需要現場制定好幾套救援方案,會延誤搶救時機。例如: 2004年6月6日上午10 時30分,北京大安山礦區發生塌冒事故,在事故發生30多個小時內,北京市有關部門陸續制定了四套緊急救援方案。2005年3月13日下午5 時許,湖南省寧鄉縣喻家鎮鷂子山煤礦發生突泥事故時,救援專家組隨即制定了三套方案。2004年5月23日12時30分許,甘肅省張掖市山丹縣吳濤煤礦發生了透水事故,在啟動《張掖市重大特大事故救援預案》後,當地政府就與煤礦搶險專家研究制定了三套營救方案。這些事故的救援過程,充分證明了一套套救援方案只是在事故發生後臨時制定並不斷嘗試,這樣就拖延了應急救援的時間。如果能事先針對煤礦的具體情況,編制多套救援方案,並分析其可行性,就能為事故發生後的應急救援贏得時間,提高救援的效率性。

2 煤礦應急救援預案應加強管理綜合演練

2、1 煤礦應急救援預案應加強管理

煤礦應急救援預案的日常管理工作應設專門應急預案管理辦公室的專人負責,並設相應的部門進行監督。為了保證應急救援預案切實發揮作用,使得在緊急情況下,現場應急處理指揮小組和應急救援人員都明確“做什麼”、“怎麼做”、“誰來做”及相關法規所列出的事故危險和應急責任,應急預案管理辦公室就必須做好應急預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應急培訓、應急演練和應急預案的修訂等工作。如應急救援人員的培訓、員工應急響應的培訓和社區及周邊人員應急知識的宣傳等;單項演練、部分演練和綜合演練等;應急預案的修訂應根據危險源的狀況、救援技術的改進、人們對事故的認識水平、公司的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變動等因素變化及培訓和演練的情況等進行相應的修訂。

2、2 企業級(場內)政府級(場外)應同步進行演練

煤礦重大事故的發生,大部分都要同時啟動企業級和政府級的應急救援預案,因此,企業級和政府級煤礦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同步進行顯得成為重要。對預案進行演練不但可以根據演練發現問題,而且可以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進行檢查、修訂和完善。2005年9月10 日,大同市在南郊區張家灣煤礦舉行全省、全國首次煤礦火災事故應急救援實戰演習暨現場觀摩會。安監、公安、交警、衞生、救護、礦工等380 人蔘加了演習,各縣區政府、各產煤鄉鎮、各縣區安監局負責人以及各煤礦礦長近600人現場觀摩。場內和場外應急預案同步演練可以促進兩級預案的有效融合,更大地提高應急救援能力。

3 結語

制定切實可行、完善有效的應急救援預案固然重要,但預案的指導作用畢竟是有限的。從本質上講,提高應急救援能力,還要*多方面的因素,如先進的應急救援技術和應急救援設備、英勇善戰的應急救援隊伍、自救和互救能力強的職工等。隨着政府對煤礦應急救援的重視,繼而採取的一系列措施,我國煤礦的應急救援能力在未來的幾年內會有明顯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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