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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章基本知識新黨章知識要點(精品多篇)

黨章基本知識新黨章知識要點(精品多篇)

黨章基本知識新黨章知識要點(精品多篇)

2017與時俱進話黨章 篇一

黨章是黨內的根本大法,是統一全黨思想和行動的根本依據。黨章的制定和修改,因時而變,順勢而為,影響巨大。學習黨章、遵守黨章、貫徹黨章、維護黨章,是每一個共產黨員的法定責任和義務。為了全面認識和理解黨章的發展歷程,我們結合黨的歷次代表大會,對黨章制定和修改的情況作一梳理和介紹。

1921年7月,中國共產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在上海召開。這次大會沒有專門制定黨的章程,但是,大會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綱領》包含着一些黨章性質的明確規定。

《綱領》規定:“本黨定名為中國共產黨。”本黨綱領如下:“(1)革命軍隊必須與無產階級一起推翻資本家階級的政權,必須支援工人階級,直到社會的階級區分消除的時候;(2)承認無產階級專政,直到階級鬥爭結束,即直到消滅社會的階級區分;(3)消滅資本傢俬有制,沒收機器、土地、廠房和半成品等生產資料,歸社會公有;(4)聯合第三國際。”

關於黨員條件和入黨手續,《綱領》規定:“凡承認本黨綱領和政策,並願成為忠實的黨員者,經黨員一人介紹,不分性別,不分國籍,均可接收為黨員,成為我們的同志。但是在加入我們的隊伍以前,必須與那些與我黨綱領背道而馳的黨派和集團斷絕一切聯繫。”接收新黨員的手續如下:“被介紹人必須接受其所在地的委員會的考察,考察期限至少為兩個月。考察期滿後,經大多數黨員同意,始得成為黨員,如果該地區有執行委員會,必須經執行委員會批准。”

關於黨的組織系統,《綱領》規定:“凡有黨員五人以上的地方,應成立委員會。”“凡是黨員不超過十人的地方委員會,應設書記一人;超過十人的應設財務委員、組織委員和宣傳委員各一人;超過三十人的,應從委員會的委員中選出一個執行委員會。”“委員會的黨員人數超過五百,或同一地方有五個委員會時,應成立執行委員會,全國代表會議應委派十人蔘加該執行委員會。如上述要求不能實現,應成立臨時中央執行委員會。”

關於黨的組織工作和紀律。《綱領》規定:“在黨處於祕密狀態時,黨的重要主張和黨員身份應保守祕密。”“委員會的成員經當地委員會書記介紹,可轉到另一個地方的委員會。”“工人、農民、士兵和學生的地方組織中黨員人數很多時,可派他們到其他地區去工作,但是一定要受地方執行委員會的最嚴格的監督。”“本綱領須經全國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代表同意,始得修改。”

關於共產黨與其他政黨的關係,《綱領》規定:“中國共產黨徹底斷絕同黃色的知識分子階層以及其他類似黨派的一切聯繫。”“黨員除非迫於法律,不經黨的特許,不得擔任政府官員或國會議員,士兵、警察和職員不受此限。”

黨的一大綱領表明,中國共產黨從一開始就是按照馬克思列寧主義的建黨原則建立起來,把實現社會主義、共產主義作為自己的奮鬥目標,有嚴密組織紀律、能夠實行堅強領導的新型無產階級革命政黨。自從有了中國共產黨,中國革命的面目就煥然一新了。

中國共產黨的第一部正式黨章—《中國共產黨章程》,是在1922年7月召開的黨的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上制定和通過的。這部黨章分“黨員”、“組織”、“會議”、“紀律”、“經費”、“附則”,共6章29條,分別對黨的性質、黨員的條件和審批手續、黨的組織系統、黨的會議和活動方式、黨的紀律、黨的經費來源及使用等方面做了詳細規定。

關於黨員條件和入黨審批手續,《章程》規定:“本黨黨員無國籍、性別之分,凡承認本黨宣言及章程並願意忠實為本黨服務者,均得為本黨黨員。”“黨員入黨時,須有黨員一人介紹於地方執行委員會,經地方執行委員會之許可”,並“經區及中央執行委員會次第審查通過,始得為正式黨員;但工人只須地方執行委員會承認報告區及中央執行委員會即為黨員”。“凡經中央執行委員會直接承認者,或已經加入第三國際所承認之各國共產黨者,均得為本黨黨員。”

關於黨的組織系統,《章程》規定:在基層和機關,“凡有黨員三人至五人均得成立一組,每組公推一人為組長,隸屬地方支部。”“各組組織,為本黨組織系統,訓練黨員及黨員活動之基本單位,凡黨員皆必須加入”;“一地方有兩個支部以上,經中央執行委員會之許可,區執行委員會得派員至該地方召集全體黨員大會或代表會,由該會推舉三人組織該地方執行委員會,並推舉候補委員三人”;“各區有兩個地方執行委員會以上,中央執行委員會認為有組織區執行委員會必要時,即派員到該區召集區代表會,由該代表會推舉五人組織該區執行委員會,並推舉候補委員三人”。“區之範圍,中央委員會規定並得隨時更改之”;“中央執行委員會由全國代表大會選舉五人組織之,並選舉候補委員三人。”

《章程》還對黨的各級委員會的任期、職責、職務分工以及各級黨組織的例行會期等做了規定:“中央執行委員會任期一年,區及地方執行委員會任期均半年,組長任期不定,但均得連選連任;幹部人員由地方執行委員會隨時任免之。”“中央執行委員會執行大會的各種決議、審議及決定本黨政策及一切進行辦法;區及地方執行委員會執行上級機關的決議並在其範圍及權限以內審議及決定一切進行方法;各委員會均互推委員長一人黨務及會計;其餘委員協同委員長分掌政治、勞動、青年、婦女等運動。”

關於黨的會議,《章程》規定:“各組每星期由組長召集會議一次;各幹部每月召集全體黨員或組長會議一次;各地方由執行委員會每月召集各幹部會議一次;每半年召集本地方全體黨員或組長會議一次;各區每半年由執行委員會定期召集本區代表大會一次;全國代表大會每年由中央執行委員會定期召集一次。”“全國代表大會為本黨最高機關;在全國大會閉會期間,中央執行委員會為最高機關。”另外,對如何處理臨時發生的特別問題,以及召開各級臨時會議等問題也作了組織規定。

關於黨的組織紀律,《章程》規定:“本黨一切會議均取決多數,少數絕對服從多數。”“全國大會及中央執行委員會之議決,本黨黨員皆須絕對服從之。”“下級機關須完全執行上級機關之命令;不執行時,上級機關得取消或改組之。”如對上級黨組的決定有不同意見,應提交更高一級黨組織來裁決,“對於中央執行委員會有抗議時”,則提交“全國大會或臨時大會判決”,但在未作出裁判之前,“仍須執行上級機關之命令”。《章程》明確了違紀處分原則,處分分留黨察看和開除黨籍兩類;重申了黨的一大黨綱的有關精神,更加明確地規定:“凡黨員若不經中央執行委員會之特許,不得加入一切政治的黨派。其前已隸屬一切政治的黨派者,加入本黨時,若不經特許,應正式宣告脱離。”“凡黨員若不經中央執行委員會之特許,不得為任何資本階級的國家之政務官。”

《章程》還專門規定了黨的宣傳紀律:“區或地方執行委員會及各組均須執行及宣傳中央執行委員會所定政策,不得自定政策,凡有關係全國之重大政治問題發生,中央執行委員會未發表意見時,區或地方執行委員會,均不得單獨發表意見,區或地方執行委員會所發表之一切言論倘與本黨宣言、章程及中央執行委員會之議決案及所定政策有牴觸時,中央執行委員會得令其改組之。”

關於黨的經費問題,《章程》規定其收入來源為三部分:一是黨員交納的黨費,二是黨內派捐,三是黨外協助。在經費管理上,強調黨的“一切經費收支,均由中央執行委員會支配之”。

在黨的其他關係方面,二大通過的《中國共產黨加入第三國際決議案》明確中國共產黨“正式加入第三國際,完全承認第三國際所決議的加入條件二十一條,中國共產黨為國際共產黨之中國支部” 。

中共二大通過的黨的第一個章程及有關決議,從根本規章上為黨的組織建設奠定了基礎,標誌着黨的創建工作已經完成。

2017與時俱進話黨章 篇二

黨章是黨內的根本大法,是統一全黨思想和行動的根本依據。黨章的制定和修改,因時而變,順勢而為,影響巨大。學習黨章、遵守黨章、貫徹黨章、維護黨章,是每一個共產黨員的法定責任和義務。為了全面認識和理解黨章的發展歷程,我們結合黨的歷次代表大會,對黨章制定和修改的情況作一梳理和介紹。

一。1921年7月,中國共產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在上海召開。這次大會沒有專門制定黨的章程,但是,大會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綱領》包含着一些黨章性質的明確規定。

《綱領》規定:“本黨定名為中國共產黨。”本黨綱領如下:“(1)革命軍隊必須與無產階級一起推翻資本家階級的政權,必須支援工人階級,直到社會的階級區分消除的時候;(2)承認無產階級專政,直到階級鬥爭結束,即直到消滅社會的階級區分;(3)消滅資本傢俬有制,沒收機器、土地、廠房和半成品等生產資料,歸社會公有;(4)聯合第三國際。”

關於黨員條件和入黨手續,《綱領》規定:“凡承認本黨綱領和政策,並願成為忠實的黨員者,經黨員一人介紹,不分性別,不分國籍,均可接收為黨員,成為我們的同志。但是在加入我們的隊伍以前,必須與那些與我黨綱領背道而馳的黨派和集團斷絕一切聯繫。”接收新黨員的手續如下:“被介紹人必須接受其所在地的委員會的考察,考察期限至少為兩個月。考察期滿後,經大多數黨員同意,始得成為黨員,如果該地區有執行委員會,必須經執行委員會批准。”

關於黨的組織系統,《綱領》規定:“凡有黨員五人以上的地方,應成立委員會。”“凡是黨員不超過十人的地方委員會,應設書記一人;超過十人的應設財務委員、組織委員和宣傳委員各一人;超過三十人的,應從委員會的委員中選出一個執行委員會。”“委員會的黨員人數超過五百,或同一地方有五個委員會時,應成立執行委員會,全國代表會議應委派十人蔘加該執行委員會。如上述要求不能實現,應成立臨時中央執行委員會。”

關於黨的組織工作和紀律。《綱領》規定:“在黨處於祕密狀態時,黨的重要主張和黨員身份應保守祕密。”“委員會的成員經當地委員會書記介紹,可轉到另一個地方的委員會。”“工人、農民、士兵和學生的地方組織中黨員人數很多時,可派他們到其他地區去工作,但是一定要受地方執行委員會的最嚴格的監督。”“本綱領須經全國代表大會三分之二代表同意,始得修改。”

關於共產黨與其他政黨的關係,《綱領》規定:“中國共產黨徹底斷絕同黃色的知識分子階層以及其他類似黨派的一切聯繫。”“黨員除非迫於法律,不經黨的特許,不得擔任政府官員或國會議員,士兵、警察和職員不受此限。”

黨的一大綱領表明,中國共產黨從一開始就是按照馬克思列寧主義的建黨原則建立起來,把實現社會主義、共產主義作為自己的奮鬥目標,有嚴密組織紀律、能夠實行堅強領導的新型無產階級革命政黨。自從有了中國共產黨,中國革命的面目就煥然一新了。

黨的建設必須堅決實現以下四項基本要求 篇三

第一,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全黨要用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基本路線統一思想,統一行動,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並且毫不動搖地長期堅持下去。必須把改革開放同四項基本原則統一起來,全面落實黨的基本路線,全面執行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綱領,反對一切“左”的和右的錯誤傾向,要警惕右,但主要是防止“左”。加強各級領導班子建設,選拔使用在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政績突出、羣眾信任的幹部,培養和造就千百萬社會主義事業接班人,從組織上保證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的貫徹落實。

第二,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黨的思想路線是一切從實際出發,理論聯繫實際,實事求是,在實踐中檢驗真理和發展真理。全黨必須堅持這條思想路線,弘揚求真務實精神,積極探索,大膽試驗,開拓創新,創造性地開展工作,不斷研究新情況,總結新經驗,解決新問題,在實踐中豐富和發展馬克思主義,推進馬克思主義中國化。

第三,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黨除了工人階級和最廣大人民羣眾的利益,沒有自己特殊的利益。黨在任何時候都把羣眾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羣眾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聯繫,堅持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繫、利為民所謀,不允許任何黨員脱離羣眾,凌駕於羣眾之上。黨在自己的工作中實行羣眾路線,一切為了羣眾,一切依靠羣眾,從羣眾中來,到羣眾中去,把黨的正確主張變為羣眾的自覺行動。我們黨的最大政治優勢是密切聯繫羣眾,黨執政後的最大危險是脱離羣眾。黨風問題、黨同人民羣眾聯繫問題是關係黨生死存亡的問題。黨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方針,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堅持不懈地反對腐敗,加強黨風建設和廉政建設。

第四,堅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相結合。它既是黨的根本組織原則,也是羣眾路線在黨的生活中的運用。必須充分發揚黨內民主,保障黨員民主權利,發揮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的積極性創造性。必須實行正確的集中,保證全黨的團結統一和行動一致,保證黨的決定得到迅速有效的貫徹執行。加強組織性紀律性,在黨的紀律面前人人平等。加強對黨的領導機關和黨員領導幹部的監督,不斷完善黨內監督制度。黨在自己的政治生活中正確地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在原則問題上進行思想鬥爭,堅持真理,修正錯誤。努力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紀律又有自由,又有統一意志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的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

黨章基本知識 篇四

一、國家領導人論述黨章

1、鄧小平同志指出,國要有國法,黨要有黨規黨法。黨章是最根本的黨規黨法。沒有黨規黨法,國法就很難保障。

2、胡錦濤同志指出,黨章是把握黨的正確政治方向的根本準則,是堅持從嚴治黨方針的根本依據,是黨員加強黨性修養的根本標準。

3、強調,認真學習黨章,嚴格遵守黨章,是學習貫徹精神的重要內容。通過學習教育,使全黨同志對黨章內化於心、外化於行。

4、強調:黨章就是黨的根本大法,是全黨必須遵循的總規矩。在各級黨組織的全部活動中,都要堅持引導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自覺學習黨章。

二、黨章修正案回顧

5、一大黨綱:1921年7月在上海召開的中共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討論和通過了《中國共產黨綱領》,規定了黨的名稱、性質和綱領。這是黨的歷史上關於黨的建設的第一個馬克思主義的光輝文獻,標誌着黨的正式創立。

6、二大黨章:1922年7月在上海召開的中共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討論和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章程》。第一次明確提出了徹底地反對帝國主義和反對封建主義的民主革命綱領,即黨的最低綱領。

7、三大修正黨章:1923年6月在廣州召開的中共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了《中國共產黨第一次修正章程》。基本是二大黨章原來的結構的內容,只是個別條文的改動。

8、四大修正黨章:1925年1月在上海召開的中共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了《中國共產黨第二次修正章程》。章程規定,“凡有黨員三人以上均得成立一支部”。

9、四大修正黨章:在黨的歷史上第一次將黨的支部規定為黨的基層單位。並規定從四大開始對中央委員會委員長的職務,改稱為“”;地方各級黨的執行委員會的委員長職務,改稱為“書記”。

10、五大修正黨章:1927年4月至5月中共在武漢召開的中共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沒有專門討論修改黨章的問題,在五大通過的《組織問題決議案》中,“認定必須改正並補充舊時的黨章”。

11、《中國共產黨第三次修正章程議決案》第一次明確規定“黨部的指導原則為民主集中制”。這是在我們黨的根本法規上,第一次出現民主集中制的提法。同時,第一次規定入黨者的年齡必須在18歲以上。

12、六大黨章:1928年6月至7月在蘇聯莫斯科舉行的中共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六大黨章基本保持了五大黨章的基本內容,在結構上作了一些調整,較以前幾部黨章,更加突出地強調了共產國際的領導。

13、七大黨章:1945年4月至6月在延安召開的中共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章程》,是我黨獨立自主制定的第一部黨章。確立了毛澤東思想在全黨的指導地位。

14、八大黨章:1956年9月26日中共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章程》,是中國共產黨執政以後制定的第一部黨章。新黨章根據執政黨的特點,提出了全面開展社會主義建設的任務。首次把“各盡所能,按勞取酬”的分配原則寫進黨章。

15、九大黨章:1969年4月14日中共第九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章程》,體現了九大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組織上的錯誤方針。

16、十大黨章:1973年8月28日中共第十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章程》繼續了九大的“左”的錯誤,沿襲了九大黨章的總綱和條文,只作了個別的修改和補充。

17、十一大黨章:1977年8月18日中共第十一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章程》是十年內亂以後的第一部黨章。它恢復了八大關於把中國建設成四個現代化的社會主義強國的提法。

18、十二大黨章:1982年9月6日中共第十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章程》,吸取了歷屆黨章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是在七大、八大黨章的基礎上發展、提高而寫成的,也是吸取了九大、十大黨章的教訓並徹底清除了十一大黨章中存在的“左”的錯誤而寫成的。

19、十三大修正黨章:1987年11月1日中共第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關於〈中國共產黨章程部分條文修正案〉的決議》,對十二大通過的黨章部分條文的內容作了修正。

20、十四大黨章:1992年10月18日中共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章程》,是對黨的十二大通過的黨章的進一步修正,突出了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和黨的基本路線,並將其貫穿黨章全文。

21、十四大黨章:把鄧小平同志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和在這個理論指導下制定的黨的“一箇中心、兩個基本點”的基本路線及一系列方針載入黨章,並對黨的工作和黨的建設提出了切合實際的新要求。

22、十五大修正黨章:1997年9月18日中共第十五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章程修正案》,總綱規定:“中國共產黨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作為自己的行動指南。”

23、十六大修正黨章:2002年11月14日,中共第十六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了關於《中國共產黨章程(修正案)》的決議,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同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一道確立為黨必須長期堅持的指導思想。

24、十七大修正黨章:2007年10月21日,中共第十七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了《中國共產黨章程(修正案)》,科學發展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等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最新成果,新增入黨章。

三、黨章修正案亮點

25、黨的通過的黨章修正案,把科學發展觀確立為黨的行動指南。把科學發展觀寫在我們黨的旗幟上,列入黨的指導思想,是這次黨章修改的最大亮點和最突出的歷史性貢獻。

26、黨章修正案增寫了認真學習科學發展觀的內容,有利於引導廣大黨員幹部增強學習和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自覺性和堅定性。

27、黨章修正案總綱部分對闡述改革開放的內容作了充實,增寫了只有改革開放,才能發展中國、發展社會主義、發展馬克思主義的內容。

28、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取得一切成績和進步的根本原因,歸結起來就是:開闢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形成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確立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

29、全黨要倍加珍惜、長期堅持和不斷髮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其中,“確立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這次修改新增寫的內容。37條

30、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是實現途徑,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是行動指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根本保障,三者統一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實踐,是黨領導人民在建設社會主義長期實踐中形成的最鮮明特色。

31、黨章修正案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佈局的充實和完善還體現在,把生態文明建設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佈局。

32、建設生態文明,是關係人民福祉、關乎民族未來的長遠大計,必須把生態文明建設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各方面和全過程,建設美麗中國,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

33、加強生態文明建設,是我們黨對自然規律及人與自然關係再認識的重要成果,是推動我國經濟社會實現科學發展的必然要求。

34、在黨章中作加強生態文明建設的修改,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佈局更加完善,使生態文明建設的戰略地位更加明確,有利於動員全黨全國各族人民更好全面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

35、黨章修正案總綱增寫了促進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的內容。充實這方面的內容,有利於全黨更加全面地認識新形勢下的重點任務,更好推動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36、黨章修正案總綱調整和充實了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內容。我們黨堅定不移推進社會主義民主,完善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健全社會主義法制,更加充分地保障人民當家作主。

37、黨章修正案總綱增寫了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的內容。作這樣的充實,有利於提高國家文化軟實力,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

38、黨章修正案總綱增寫了使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內容,並將以改善民生為重點修改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重點。

39、黨章修正案對黨的建設總體要求充實了新內容,集中體現為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先進性和純潔性建設這條主線,保持和發展黨的先進性、純潔性,不斷增強黨的創造力、凝聚力、戰鬥力。

40、黨章修正案總結和體現黨的十七大以來黨的建設的新經驗,並與總綱部分的修改相銜接,黨章修正案對黨員、黨的幹部和幹部工作提出了一些新要求。

41、黨章修正案增寫了幹部選拔監督的內容,強調選拔幹部要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堅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賢,反對任人唯親。

42、黨章修正案增寫了黨重視監督幹部的內容。充實這方面的內容,有利於更好樹立正確用人導向、堅持公道正派的用人作風、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強化幹部監督,促進幹部健康成長,建設高素質幹部隊伍。

43、黨章修正案增寫了黨的各級領導幹部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的內容,強調黨的各級領導幹部要堅持原則,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

44、黨章修正案強調要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先進性和純潔性建設,整體推進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反腐倡廉建設、制度建設,全面提高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建設學習型、服務型、創新型的馬克思主義執政黨。

45、黨章修正案強調全黨要用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黨的基本路線統一思想,統一行動。

46、黨章修正案增寫了黨的各級領導幹部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的內容,強調黨的各級領導幹部要堅持原則,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

47、黨章修正案增寫了積極創先爭優的內容。深入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已成為新形勢下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的一項經常性工作,是新形勢下加強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建設的有力抓手。

48、我們黨歷來高度重視制定和完善黨章。黨的一大制定了黨綱,黨的二大制定了我們黨的第一部黨章。黨章在推進黨的事業、加強黨的建設中發揮了重要指導作用。

49、黨章是黨的總章程,集中體現了黨的性質和宗旨、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黨的重要主張,規定了黨的重要制度和體制機制,是全黨必須共同遵守的根本行為規範。

50、這次修改黨章工作的一個顯著特點,就是廣泛聽取意見,充分發揚黨內民主,集中全黨智慧。

51、十六大以來,以胡錦濤同志為主要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形成了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科學發展觀。

52、黨的對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作出部署。黨章修正案總綱增寫了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的內容。提高國家文化軟實力,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

53、黨章修正案總綱充實了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內容。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需要適應世界經濟社會發展新趨勢,加快形成新的經濟發展方式,加快推進經濟結構調整。

54、統籌推進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面臨的重大課題,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一項重大戰略舉措。

55、黨章修正案總綱增寫了發展更加廣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內容。作這樣的充實,有利於我們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四、黨章知識

56、黨的的主題是: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解放思想,改革開放,凝聚力量,攻堅克難,堅定不移沿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前進,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而奮鬥。

57、中國共產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同時是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代表中國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代表中國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58、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取得一切成績和進步的根本原因,歸結起來就是:開闢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形成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確立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

59、“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是對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的繼承和發展,是中國共產黨集體智慧的結晶,是黨必須長期堅持的指導思想。始終做到“三個代表”,是我們黨的立黨之本、執政之基、力量之源。

60、科學發展觀,是同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脈相承又與時俱進的科學理論,是中國共產黨集體智慧的結晶,是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必須堅持和貫徹的指導思想。

61、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建設社會主義生態文明。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生態文明理念,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的方針,堅持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

62、黨章總綱指出,發展是我們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

63、我國的社會主義建設,必須從我國的國情出發,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

64、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我國必須堅持和完善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

65、黨和國家的各項工作都要把有利於發展社會主義社會的生產力,有利於增強社會主義國家的綜合國力,有利於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作為總的出發點和檢驗標準。

66、必須按照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佈局,全面推進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

67、在新世紀新階段,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目標是,鞏固和發展已經初步達到的小康水平,到建黨一百年時建成惠及十幾億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到建國一百年時,人均國內生產總值達到中等發達國家水平,基本實現現代化。

68、中國共產黨在領導社會主義事業中,必須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其他各項工作都服從和服務於這個中心。

69、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這四項基本原則,是我們的立國之本。

70、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是我們的立國之本,堅持改革開放是我們的強國之路。

71、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

72、中國共產黨堅持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和不斷完善制度,積極培養、選拔少數民族幹部,幫助各少數民族地區發展經濟、文化,實現各民族的共同繁榮和全面進步。

73、現階段我們黨的統一戰線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由全體社會主義勞動者、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擁護祖國統一的愛國者組成的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

74、中國共產黨主張按照“一個國家、兩種制度” 的方針,完成祖國統一的大業。

75、中國共產黨要領導全國各族人民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宏偉目標,必須緊密圍繞黨的基本路線,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先進性和純潔性建設。

76、黨章總綱強調,要以改革創新精神全面推進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整體推進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反腐倡廉建設。

77、黨章總綱強調,要不斷提高黨的創造力、凝聚力、戰鬥力,建設學習型、服務型、創新型的馬克思主義執政黨,使我們黨始終走在時代前列,成為領導全國人民沿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不斷前進的堅強核心。

78、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求真務實。黨的思想路線是一切從實際出發,理論聯繫實際,實事求是,在實踐中檢驗真理和發展真理。

79、“一切為了羣眾,一切依靠羣眾,從羣眾中來,到羣眾中去,把黨的正確主張變為羣眾的自覺行動。”這是黨章對黨的羣眾路線的表述。

80、中國共產黨員要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帶頭參加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帶動羣眾為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艱苦奮鬥,在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生活中起先鋒模範作用。

81、當黨員對黨的決議和政策有不同意見時,在堅決執行的前提下,可以聲明保留,並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見向黨的上級組織直至中央提出。

82、入黨介紹人的任務是認真瞭解申請人的思想、品質、經歷和工作表現,向他解釋黨的綱領和黨的章程,説明黨員的條件、義務和權利,並向黨組織作出負責的報告。

83、入黨誓詞如下:我志願加入中國共產黨,擁護黨的綱領,遵守黨的章程,履行黨員義務,執行黨的決定,嚴守黨的紀律,保守黨的祕密,對黨忠誠,積極工作,為共產主義奮鬥終身,隨時準備為黨和人民犧牲一切,永不叛黨。

84、預備黨員的預備期,從支部大會通過他為預備黨員之日算起。

85、黨員的黨籍從支部大會通過他為預備黨員之日算起。黨員的黨齡從預備期滿轉為正式黨員之日算起。

86、預備黨員的權利,除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以外,其他權利同正式黨員一樣。

87、勸黨員退黨,簡稱“勸退”,是指黨員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黨員義務,不符合黨員條件,經黨的支部對其進行教育並在限期內仍無改正和轉變的,黨組織應當勸其退黨。

88、黨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認為是自行脱黨。

89、黨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則之一是“四個服從”,即黨員個人服從黨的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全黨各個組織和全體黨員服從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

90、黨章規定,黨的最高領導機關是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它所產生的中央委員會。

91、凡屬重大問題,黨的各級委員會都要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醖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黨的委員會集體討論,作出決定。

92、在選舉產生黨的各級代表大會的代表和委員會委員時,可以直接採用候選人數多於應選人數的差額選舉。

93、在選舉黨的各級代表大會的代表和委員會委員時,應當採用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選舉。

94、黨組織討論決定問題,必須執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

95、黨的全國代表大會的職權是聽取和審查中央委員會的報告;聽取和審查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報告;討論並決定黨的重大問題; 修改黨的章程。

96、各基層單位,凡是有正式黨員3人以上,都應當成立黨的基層組織。

97、黨的基層組織要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和執行黨中央、上級組織和本組織的決議,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積極創先爭優,團結、組織黨內外的幹部和羣眾,努力完成本單位所擔負的任務。

98、實行黨委領導下的行政領導人負責制的事業單位中黨的基層組織,對重大問題進行討論和作出決定,同時保證行政領導人充分行使自己的職權。

99、各級黨和國家機關中黨的基層組織,協助行政負責人完成任務,改進工作,對包括行政負責人在內的每個黨員進行監督,不領導本單位的業務工作。

100、黨章要求各級領導幹部要正確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堅持原則,依法辦事,清正廉潔。

101、黨章要求各級領導幹部要加強道德修養,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

102、對於嚴重觸犯刑律的黨員,必須給予開除黨籍的紀律處分。

103、黨的紀律處分有: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

104、黨員經過留黨察看,確已改正錯誤的,應當恢復其黨員的權利;堅持錯誤不改的,應當開除黨籍。

105、在中央和地方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經濟組織、文化組織和其他非黨組織的領導機關中可以成立黨組。黨組發揮領導核心作用。

106、中國共產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是:領導和團結全國各族人民,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自力更生,艱苦創業,為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而奮鬥。

107、中國共產黨在領導社會主義事業中,必須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其他各項工作都服從和服務於這個中心。

108、要抓緊時機,加快發展,實施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和可持續發展戰略,充分發揮科學技術作為第一生產力的作用,依靠科技進步,提高勞動者素質,促進國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109、每個黨員,不論職務高低,都必須編入黨的一個支部、小組或其他特定組織,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接受黨內外羣眾的監督。

110、黨員領導幹部還必須參加黨委、黨組的民主生活會。不允許有任何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接受黨內外羣眾監督的特殊黨員。

111、黨的中央、地方和基層組織,都必須重視黨的建設,經常討論和檢查黨的宣傳工作、教育工作、組織工作、紀律檢查工作、羣眾工作、統一戰線工作等,注意研究黨內外的思想政治狀況。

112、黨的全國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由中央委員會召集。中央委員會認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級組織提出要求,全國代表大會可以提前舉行;如無非常情況,不得延期舉行。

113、黨的幹部是黨的事業的骨幹,是人民的公僕。黨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選拔幹部,堅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賢,反對任人唯親,努力實現幹部隊伍的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

114、黨的紀律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遵守的行為規則,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完成黨的任務的保證。黨組織必須嚴格執行和維護黨的紀律,共產黨員必須自覺接受黨的紀律的約束。

新黨章知識要點 篇五

1、凡是成立黨的新組織,或是撤銷黨的原有組織,必須由上級黨組織決定。

2、預備黨員的預備期為一年。黨組織對預備黨員應當認真教育和考察。預備黨員的預備期,從支部大會通過他為預備黨員之日算起。黨員的黨齡,從預備期滿轉為正式黨員之日算起。

3、黨的各級代表大會的代表和委員會的產生,要體現選舉人的意志。選舉採用無記名投票的方式。

4、企業、農村、機關、學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區、社會組織、人民解放軍連隊和其他基層單位,凡是有正式黨員三人以上的,都應當成立黨的基層組織。

5、黨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認為是自行脱黨。

6、黨組織討論決定問題,必須執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

7、定所依據的事實材料和處分決定必須同本人見面,聽取本人説明情況和申辯。

8、黨的基層組織是黨在社會基層組織中的戰鬥堡壘,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鬥力的基礎。

9、1935年12月,中央政治局討論通過的瓦窯堡會議決議指出:“中國共產黨是中國無產階級的先鋒隊,同時中國共產黨又是全民族的先鋒隊。

10、黨員在留黨察看期間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11、黨的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章程(修正案)》,是對現行黨章的第 6 次修改。

12、黨員必須履行下列義務:

(一)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法律和業務知識,努力提高為人民服務的本領。

(二)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帶頭參加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帶動羣眾為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艱苦奮鬥,在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生活中起先鋒模範作用。

(三)堅持黨和人民的利益高於一切,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後,克己奉公,多做貢獻。

(四)自覺遵守黨的紀律,模範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嚴格保守黨和國家的祕密,執行黨的決定,服從組織分配,積極完成黨的任務。

(五)維護黨的團結和統一,對黨忠誠老實,言行一致,堅決反對一切派別組織和小集團活動,反對陽奉陰違的兩面派行為和一切陰謀詭計。

(六)切實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勇於揭露和糾正工作中的缺點、錯誤,堅決同消極腐敗現象作鬥爭。

(七)密切聯繫羣眾,向羣眾宣傳黨的主張,遇事同羣眾商量,及時向黨反映羣眾的意見和要求,維護羣眾的正當利益。

(八)發揚社會主義新風尚,帶頭實踐社會主義榮辱觀,提倡共產主義道德,為了保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難和危險的時刻挺身而出,英勇鬥爭,不怕犧牲。

13、黨的幹部是黨的事業的骨幹,是人民的公僕。黨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選拔幹部,堅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賢,反對任人唯親,努力實現幹部隊伍的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黨重視教育、培訓、選拔、考核和監督幹部,特別是培養、選拔優秀年輕幹部。積極推進幹部制度改革。黨重視培養、選拔女幹部和少數民族幹部。

14、黨的各級領導幹部必須模範地履行本章程第三條所規定的黨員的各項義務,並且必須具備以下的基本條件:

(一)具有履行職責所需要的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的水平,認真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帶頭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努力用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方法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堅持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經得起各種風浪的考驗。

(二)具有共產主義遠大理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堅定信念,堅決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立志改革開放,獻身現代化事業,在社會主義建設中艱苦創業,樹立正確政績觀,做出經得起實踐、人民、歷史檢驗的實績。

(三)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開拓創新,認真調查研究,能夠把黨的方針、政策同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相結合,卓有成效地開展工作,講實話,辦實事,求實效,反對形式主義。

(四)有強烈的革命事業心和政治責任感,有實踐經驗,有勝任領導工作的組織能力、文化水平和專業知識。

(五)正確行使人民賦予的權力,堅持原則,依法辦事,清正廉潔,勤政為民,以身作則,艱苦樸素,密切聯繫羣眾,堅持黨的羣眾路線,自覺地接受黨和羣眾的批評和監督,加強道德修養,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勵,反對官僚主義,反對任何濫用職權、謀求私利的不正之風。

(六)堅持和維護黨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風,有全局觀念,善於團結同志,包括團結同自己有不同意見的同志一道工作。

15、黨的基層組織是黨在社會基層組織中的戰鬥堡壘,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鬥力的基礎。它的基本任務是:

(一)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和執行黨中央、上級組織和本組織的決議,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積極創先爭優,團結、組織黨內外的幹部和羣眾,努力完成本單位所擔負的任務。

(二)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法律和業務知識。

(三)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提高黨員素質,增強黨性,嚴格黨的組織生活,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監督黨員切實履行義務,保障黨員的權利不受侵犯。加強和改進流動黨員管理。

(四)密切聯繫羣眾,經常瞭解羣眾對黨員、黨的工作的批評和意見,維護羣眾的正當權利和利益,做好羣眾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發揮黨員和羣眾的積極性創造性,發現、培養和推薦他們中間的優秀人才,鼓勵和支持他們在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貢獻自己的聰明才智。

(六)對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和培養,做好經常性的發展黨員工作,重視在生產、工作第一線和青年中發展黨員。

(七)監督黨員幹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員嚴格遵守國法政紀,嚴格遵守國家的財政經濟法規和人事制度,不得侵佔國家、集體和羣眾的利益。

(八)教育黨員和羣眾自覺抵制不良傾向,堅決同各種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

16、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取得一切成績和進步的根本原因,歸結起來就是:開闢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形成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確立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

17、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主要包括: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基層羣眾自治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和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

18、中國共產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同時是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代表中國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代表中國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黨的最高理想和最終目標是實現共產主義。

19、中國共產黨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作為自己的行動指南。

20、以毛澤東同志為主要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把馬克思列寧主義的基本原理同中國革命的具體實踐結合起來,創立了毛澤東思想。

21、十六大以來,以胡錦濤同志為主要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根據新的發展要求,深刻認識和回答了新形勢下實現什麼樣的發展、怎樣發展等重大問題,形成了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科學發展觀。

22、科學發展觀,是同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脈相承又與時俱進的科學理論,是馬克思主義關於發展的世界觀和方法論的集中體現,是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最新成果,是中國共產黨集體智慧的結晶,是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必須堅持和貫徹的指導思想。

23、中國共產黨的三大歷史任務是推進現代化建設、完成祖國統一、維護世界和平與促進共同發展。

24、必須按照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佈局,全面推進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在新世紀新階段,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目標是,鞏固和發展已經初步達到的小康水平,到建黨一百年時,建成惠及十幾億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到建國一百年時,人均國內生產總值達到中等發達國家水平,基本實現現代化。

25、中國共產黨在領導社會主義事業中,必須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其他各項工作都服從和服務於這個中心。要抓緊時機,加快發展,實施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和可持續發展戰略,充分發揮科學技術作為第一生產力的作用,依靠科技進步,提高勞動者素質,促進國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26、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堅持人民民主專政、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持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這四項基本原則,是我們的立國之本。

27、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毫不動搖地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建立完善的宏觀調控體系。統籌城鄉發展、區域發展、經濟社會發展、人與自然和諧發展、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調整經濟結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促進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走中國特色新型工業化道路,建設創新型國家。

28、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要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總要求和共同建設、共同享有的原則,以保障和改善民生為重點,解決好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使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努力形成全體人民各盡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的局面。

29、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建設社會主義生態文明,要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生態文明理念,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的方針,堅持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着力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生活方式,為人民創造良好生產生活環境,實現中華民族永續發展。

30、中國共產黨堅持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堅持和平發展道路,堅持互利共贏的開放戰略,統籌國內國際兩個大局,積極發展對外關係,努力為我國的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爭取有利的國際環境。在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基礎上,發展我國同世界各國的關係。

31、中國共產黨按照獨立自主、完全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內部事務的原則,發展我黨同各國共產黨和其他政黨的關係。

32、黨的建設必須堅決實現“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求真務實;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堅持民主集中制”四項基本要求。

33、年滿十八歲的中國工人、農民、軍人、知識分子和其他社會階層的先進分子,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願意參加黨的一個組織並在其中積極工作、執行黨的決議和按期交納黨費的,可以申請加入中國共產黨。

34、黨的全國代表會議的職權是:討論和決定重大問題;調整和增選中央委員會、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的部分成員。調整和增選中央委員及候補中央委員的數額,不得超過黨的全國代表大會選出的中央委員及候補中央委員各自總數的五分之一。

35、黨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則是:

(一)黨員個人服從黨的組織,少數服從多數,下級組織服從上級組織,全黨各個組織和全體黨員服從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中央委員會。

(二)黨的各級領導機關,除它們派出的代表機關和在非黨組織中的黨組外,都由選舉產生。

(三)黨的最高領導機關,是黨的全國代表大會和它所產生的中央委員會。黨的地方各級領導機關,是黨的地方各級代表大會和它們所產生的委員會。黨的各級委員會向同級的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四)黨的上級組織要經常聽取下級組織和黨員羣眾的意見,及時解決他們提出的問題。黨的下級組織既要向上級組織請示和報告工作,又要獨立負責地解決自己職責範圍內的問題。上下級組織之間要互通情報、互相支持和互相監督。黨的各級組織要按規定實行黨務公開,使黨員對黨內事務有更多的瞭解和參與。

(五)黨的各級委員會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凡屬重大問題都要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醖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黨的委員會集體討論,作出決定;委員會成員要根據集體的決定和分工,切實履行自己的職責。

(六)黨禁止任何形式的個人崇拜。要保證黨的領導人的活動處於黨和人民的監督之下,同時維護一切代表黨和人民利益的領導人的威信。

36、在現階段,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後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

37、黨的全國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由中央委員會召集。中央委員會認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級組織提出要求,全國代表大會可以提前舉行

38、黨的地方各級委員會全體會議,每年至少召開兩次。

39、堅持改革開放,是我們的強國之路。只有改革開放,才能發展中國、發展社會主義、發展馬克思主義。

40、黨的領導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組織的領導。

41、我們黨的最大政治優勢是密切聯繫羣眾,黨執政後的最大危險是脱離羣眾。黨風問題、黨同人民羣眾聯繫問題是關係黨生死存亡的問題。

黨章主要內容 篇六

一、學習黨章的意義

(一)、學習黨章,進一步提高全體黨員在堅定理想信念方面的自覺性

黨章是黨的法規,又是黨內學習和黨員教育的基本教材。通過學習黨章,要進一步樹立共產主義理想,堅定走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的信念,提高堅持黨的基本理論、基路線和基本綱領的自覺性。

(二)、學習黨章,進一步提高全體共產黨員在為人民服務方面的自覺性

黨章強調:“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黨的任何時候把羣眾利益放在第一位”;黨員標準、幹部條件也列出了同一精神的具體規定。江澤民同志在“七·一”講話中也強調:“全黨同志要始終堅持一切為了羣眾、一切依靠羣眾的根本觀點,堅持黨的羣眾路線,深入羣眾,深入基層,傾聽羣眾呼聲,反映羣眾意願,集中羣眾智慧,使各項決策和工作符合實際和羣眾要求。”從這個意義上講,黨章是對我們進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教育的重要教材。

二、總綱

政黨章程是政黨的立黨之本,是政黨內部關係及組織活動的基本規範,也是全黨成員概無例外地必須信守的行動準則。中國共產黨人歷來重視黨章的作用,鄧小平同志曾對黨章的意義作了如下論斷:“國有國法,黨要有黨規黨法。黨章是最根本的黨規黨法。沒有黨規黨法,國法就很難保障。”這是對我們黨的領導全國政權之後幾十年正反兩方面經驗的總結,是對馬克思主義政黨的學説、國家與法的學説的重大貢獻。

(一)黨章在黨內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

黨章的性質、內容和產生程序,決定了黨章在黨內生活中的地位及作用。黨章是黨的根本大法。這是因為:

第一,它是黨的整體意志的體現。黨章內容包括黨的活動和黨的建設的基本規定,代表了全黨的最高利益和最大利益,是這些利益的集中體現,實際上集中了全黨的意志和信念。

第二,它是黨內的普遍行為規範,在共產黨內為了維護正常的生活秩序,正確調整黨內關係,也需要確定一種適用於所有黨員的普遍行為規範,以指導和約束人們的行為,黨章就是這種規範。

第三,它是具有最高權威的黨內法規。所有的其他法規,都是它的延伸或補充,又必須服從或從屬於黨章。

因此,一部正確和完善的黨章,必將在黨的生活中產生積極作用。這種作用大體上有四個方面:明確黨內關係;規範組織工作;嚴格組織紀律;有法可依、依法辦事。

(二)黨章的主要內容

從內容來説,黨章作為黨的根本大法,它要解決的是關係黨的性質和戰鬥力的最重要、最根本的問題,不能事無鉅細,變成各項具體法規的彙總。黨章共分十章五十條,它的主要內容:(1)黨的性質、宗旨;(2)黨的指導理論;(3)黨的最終目標及近期任務;(4)黨對革命及建設的方針;(5)黨的領導地位和領導原則;(6)黨的組織原則及組織構成、職權劃分;(7)黨員標準及黨員權利與義務;(8)黨的紀律。

(三)正確理解中國共產黨的性質

(1)中國共產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

黨不僅是工人階級的階級組織,而且是工人階級的先鋒隊。任何時候模糊黨的工人階級先鋒隊性質,混淆黨與其他政黨以及一般社會羣眾組織的界限都是錯誤和有害的。正如江澤民同志在“七·一”講話中所指出的:“我們黨從成立之日起,就把自己定為中國工人階級的政黨,始終堅持工人階級先鋒隊的性質,為保持自身的先進性奠定了堅實的階級基礎。”

(2)中國共產黨是中國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實代表

江澤民同志在“七·一”講話中強調了這個問題,他指出:“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是我們黨同一切剝削階級政黨的根本區別。人民羣眾的整體利益總是由各方面的具體利益構成的。我們所有的政策措施和工作,都應該正確反映並有利於妥善處理各種利益關係,都應認真考慮和兼顧不同階層、不同方面羣眾的利益。但是,最重要的是必須首先考慮並滿足最大多數人的利益要求,這始終關係黨的執政的全局,關係國家經濟政策文化發展的全局,關係全國各族人民的團結和社會安定的全局。最大多數人的利益是最緊要和最具有決定性的因素。

(3)中國共產黨是中國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這是以事實和科學理論為根據的

一是中國革命鬥爭的歷史事實證明了沒有中國共產黨就沒有社會主義的新中國。二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實踐證明了只有中國共產黨才能實現民族振興、國家富強和人民幸福。三是科學的理論基礎説明了黨章關於黨的領導地位的確定,除了以事實為依據外,更重要的是要以科學為指導。

總之,中國共產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決定了它是人民羣眾的全心全意的服務者,決定了它是我們國家的領導力量、組織力量和動員力量。它對我國社會主義事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江澤民同志在“七·一”講話中指出:“面對我們肩負的歷史重任,面對國際國內各種複雜因素的影響和各種風險的'考驗,我們黨要始終成為中國工人階級先鋒隊,同時成為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成為中國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中國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和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忠實代表,成為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江澤民同志滿懷自豪地向世界宣告:黨領導人民在20世紀寫下了光輝篇章,也一定能在21世紀寫下新的光輝篇章。

(四)黨的最終目標

黨章總綱載明,“黨的最終目標,是實現共產主義的社會制度。”共產主義作為一種社會制度,它將是社會生產力高度發展,思想、道德、文化巨大進步的社會。它實行的是共產主義的公有制,生產資料和全部產品歸全社會公共所有,從而有可能在分配上實行各盡所能、按需分配的原則。階級消滅,國家消亡。這種社會制度的實現,又將是漫長的歷史過程,以至需要若干代人的不斷努力才能最終達到。當前我們進行的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是我們共產主義的理想在現階段的具體體現。一個共產黨員只懂得遠大的共產主義理想是不夠的,還必須懂得如何一步一步地,腳踏實地的去實現這個遠大理想。正如江澤民在“七·一”講話中指出的:“共產主義只有在社會主義社會充分發展和高度發達的基礎上才能實現。共產主義社會,將是物質財富極大豐富,人民精神境界極大提高,每個人自由而全面發展的社會。必須看到,實現共產主義是一個非常漫長的歷史過程。全黨同志既要樹立共產主義的遠大理想,堅定信念,以高尚的思想道德要求和鞭策自己,更要腳踏實地地為實現黨的現階段的基本綱領而不懈努力,紮紮實實地做好現階段的每一項工作。忘記遠大理想而只顧眼前,就會失去前進方向;離開現實工作而空談遠大理想,就是脱離實際。”

(五)黨的指導思想

黨章總綱載明:“中國共產黨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作為自己的行動指出”

馬克思主義理論就是科學共產主義理論或科學社會主義理論。由馬克思、恩格斯創立的這一理論,是工人階級的科學世界觀,是工人階級解放運動的思想和觀點的體系。毛澤民思想是馬克思列寧主義普遍原理同中國革命具體實踐的結合,是馬克思列寧主義的中國化,又是中國的馬克思列寧主義。鄧小平同志説:“毛澤東思想的基本點就是實事求是,就是把馬列主義的普遍原理同中國革命的具體實踐相結合。”鄧小平理論是毛澤東思想的繼承和發展,是馬克思主義在中國發展的新階段,又是當代中國的馬克思主義。正如江澤民同志在“七·一”講話中指出的:“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是中國化了的馬克思主義,既體現了馬克思列寧主義的基本原理,又包含了中華民族的優秀思想和中國共產黨人的實踐經驗。正因為有了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民思想、鄧小平理論的指導,我們黨才能帶領人民戰勝一切艱難挫折,取得一個又一個勝利。鄧小平理論是黨和人民實踐經驗與集體智慧的偉大結晶,是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對毛澤東思想的最好繼承和創造性發展,為我們開創中國社會主義事業的嶄新局面作出了重大的貢獻。在新的歷史時期,堅持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民思想,關鍵要堅持用鄧小平理論去觀察當今世界、觀察當代中國,不斷總結實踐經驗,不斷作出新的理論概括,不斷開拓前進。”

(六)黨章對於我國現在所處的歷史階段的論述

黨章總綱載明:“我國正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這是在經濟文化落後的中國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不可逾越的歷史階段,需要上百年的時間。”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包含兩層含義:第一,我國已經進入社會主義,我們必須堅持而不能離開社會主義。第二,我國的社會主義還處在初級階段,我們必須從初級階段的實際出發,而不能超越這個階段。江澤民同志在“七·一”講話中也強調:“我國現在處於並將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是整個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很長曆史過程中的初始階段。隨着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將來條件具備時,我國社會主義建設會進入更高的發展階段。全黨同志必須堅定不移地貫徹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始終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為實現黨在現階段的基本綱領而奮鬥,不斷把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向着未來推進。”

黨章總綱還就這個階段的主要矛盾和根本任務作了説明。這就是:“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後的社會生產力之間的矛盾。”“我國社會主義建設的根本任務,是進一步解放生產力,發展生產力,逐步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並且為此而改革生產關係和上層建築中不適應生產力的方面和環節。”江澤民同志在“七·一”講話中也強調:“在社會主義社會的各個歷史階段,都需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適時地通過改革不斷推進社會主義制度自我完善和發展,這樣才能使社會主義制度充滿生機和活力。社會主義現代化必須建立在發達生產力的基礎之上。我們為實現現代化而奮鬥,最根本的就是要通過改革和發展,使我國形成發達的生產力。”江澤民還要求“全黨同志無論在什麼崗位上,都要對自己所從事的工作經常加以檢查和總結,看看是不是符合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符合的就毫不動搖地堅持,不符合的就實事求是地糾正,這樣,才能充分體現共產黨人的先進性和時代精神。”

三、黨員

黨員標準即黨章對黨員提出的條件和要求。黨員標準由三個方面的內容構成。它們互相聯繫,各有側重,從不同角度、不同層次規定了黨員標準的各個方面,共同構成了黨員標準的有機整體。

一是申請入黨的條件。就是黨章第一條的規定:“年滿十八歲的中國工人、農民、軍人、知識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願意參加黨的一個組織並在其中積極工作、執行黨的決議和按期交納黨費的,可以申請加入中國共產黨。”這也是對黨的超碼要求。

二是黨員的基本條件。就是黨章第二條的規定:“中國共產黨黨員是中國工人階級的有共產主義黨悟的先鋒戰士。中國共產黨黨員必須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不惜犧牲個人的一切,為實現共產主義奮鬥終身。中國共產黨黨員永遠是勞動人民的普通一員。除了法律和政策規定範圍內個人利益和工作職權以外,所有共產黨員都不得謀求任何私利和特權。”

三是黨員的義務和權利。就是黨章第三、四條規定的黨員必須履行的八項義務和享有的八項權利。

總之,堅持黨員標準就必須全面地堅持上述規定,任何將這些方面的規定割裂開來,對立起來的做法,強調某些方面而否定其他方面的做法,各取所需,任意解釋的做法,都是對黨員標準整體內容的貶損,必須堅決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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