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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源地應急預案(多篇)

水源地應急預案(多篇)

水源地應急預案(多篇)

飲用水水源地應急預案 篇一

根據《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要求,為提高我校預防和控制學校飲用水污染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保障全體師生員工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我校突發學校飲用水衞生事件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1、普及各類發生在學校飲用水衞生事件的防治知識,提高廣大師生的自我保護意識。

2、完善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的信息監測報告網絡,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3、建立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採取措施,確保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不在校園內蔓延。

二、具體措施

1、提高意識、預防為主

宣傳普及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防治知識,提高全體師生員工的防護意識和校園公共衞生水平,加強日常監測飲用水,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有效的預防與控制措施,迅速切斷傳播途徑,控制疫情的傳播和蔓延。

2、統一領導、依法管理

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飲用水污染衞生事件的預防、疫情報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實行依法管理;對於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

3、快速應急、及時處理

建立預警和醫療救治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證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等環節緊密銜接,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快速應急,及時處理。

三、組織管理

1、報告制度

校園水源一旦受到污染,由昝萬俊(總務主任)及時向領導小組負責人彙報。同時負責向衞生防疫監督站報告。

2、現場保護和水源處理

保護好水源現場,請衞生防疫監督站及時提取水樣。將污染水源徹底放盡,停止飲用。

3、指揮協調

應急預案領導小組成員要各施其職,各負其責,指揮各班主任工作,協調作好校區水源污染的應急處理工作。

飲用水水源地應急預案 篇二

為深入加強幼兒園飲水衞生安全工作,不斷提升幼兒園公共衞生工作的水平,進一步保障廣大師生員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學校應對飲水污染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根據有關規定的要求,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制定本園突發飲水污染事件應急工作預案,建立健全應急處置機制,有效預防與控制我園飲水污染突發事件的發生,切實保障全體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發生飲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理機制:

1、條件:幼兒園發生生活用水、飲用水污染事件。

2、處理辦法:

⑴ 立即停止生活用水、飲用水的供應。

⑵ 保健室向幼兒園領導彙報。幼兒園在第一時間報告教育局、區疾控中心、區婦保所和岳陽街道衞生院並做好登記工作,迅速上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區教育局保衞科,同時報區疾病控制中心學校衞生科。

3、彙報內容:

⑴ 報告飲水污染造成不適的師生人數、症狀及第一例發生時間;

⑵ 幼兒園責任人和聯繫電話;

⑶ 目前狀況和緊急處理措施;

⑷ 報告時間和報告人。

4、協助衞生機構救治患者,做好登記並通知家長。

5、保留水樣、裝置容器、設備和現場。

6、配合衞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並按各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7、落實衞生行政部門要求採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範圍。

8、保險機構介入處理。

9、必要時報告公安、工商等部門。

10、書面彙報前因後果及處罰情況。

11、整改計劃、措施。

三、幼兒園發生飲水污染事件報告程序和聯繫方式:

1、報告程序:幼兒園、xxx教育局、區疾控中心、區婦保所、xx街道衞生院。

2、聯繫電話:

區教育局 :xxx

區疾病控制中心 :xxx

飲用水水源地應急預案 篇三

根據沐川縣環境保護局《關於轉發(進一步加強我省農村飲用水源保護區環境保護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沐環函12號)的文件要求,為有效防止和應對我鎮突發飲用水水源事故,保障人民羣眾的飲水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環境防治法》、《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四川省環境保護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黃丹鎮刑行政區內發生的涉及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

二、組織機構和職責

在縣環保局和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成立黃丹鎮突發飲用水水源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鎮黨政辦、由吳林芳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由黨政辦負責日常事務工作。

(一)鎮應急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按照相關規定及時上報轄區內發生的較大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

2、貫徹執行國家環境應急工作的方針、政策,落實上級環保部門的及鎮政府關於應急工作的指示要求。

3、組織制定與修改應急預案

4、負責應急工作的決策、指揮與協調各部門合作。

5、部署轄區內應急工作的公共宣傳和教育,統一發布應急工作信息

(二)辦公室職責

1、根據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信息,根據領導小組的指示,將重大事件的發生情況上報鎮政府和縣環保局。

2、負責將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得情況及時向鎮有關部門通報,並協助領導小組做好與鎮有關部門之間的聯運工作。

3、負責在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處理期間本鎮內部各部門的組織、協調及後勤工作。

三、應急工作程序

(一)迅速報告

(二)快速出動

(三)現場控制

(四)現場調查

(五)情況上報

(六)污染警戒區域的劃定及消息的發佈

(七)污染跟蹤

(八)調查取證

四、終止應急

(一)終止應急的的條件

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達到下列情形之一時,即可終止應急程序:

1、本次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產生的條件已經完全消除,污染情況得到完全控制,發生污染事件的水系水質得到恢復。

2、採取了有效應急措施和防護措施,保證公眾免受再次危害,並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長期影響趨於合理水平。

3、本次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污染事件對供水系統的影響已消除,供水系統已全面恢復正常。

(二)應急終止程序

確認具備應急終止條件後,請領導小組批准後宣佈應急終止,必要時,由鎮政府向社會發布應急終止公告。

五、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至印發之日起實施。

飲用水水源地應急預案 篇四

一、編制背景、目的

由於我鄉主要飲水工程基礎較薄弱,農村羣眾供水方式主要以小型集中和分散供水為主,水源主要為地表水,水量受季節影響較大。季節性缺水主要集中在春冬兩季。分佈在全鄉各村、社水源相對匱乏的地方,較為分散。農村飲水安全是“兩不愁、三保障”“羣眾最不滿意10件事”整治工作的重要內容,是關乎羣眾生產生活和生命健康,是脱貧退出的重要考核指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鄉實際,為助推全鄉脱貧攻堅“整市摘帽”,保證農村羣眾飲水安全,結合溪口鄉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強化領導

在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預防為主、有備無患”的總體要求,鄉村兩級聯動,分級負責,確保缺水農户飲水安全問題得到及時有效解決。

三、組織體系與職責

在黨委政府統一指揮下,成立應急處置指揮部,指揮長由鄉長鄒粟擔任,副指揮長由分管領導陳小俊擔任,成員由鄉河長辦和各村村主任擔任,下設辦公室在鄉河長辦,陳小俊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孟宇賢同志協助負責辦公室日常事務,電話:0818-8746001。

應急處置指揮部主要職責:及時掌握全鄉飲水基本情況,及時向鄉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報告重大問題,提出應急措施建議,具體指揮、調度、協調處理,確保第一時間掌握問題、第一時間解決,確保羣眾飲水安全,確保社會穩定。

四、主要措施

1、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在出現飲水不安全時,應急處置指揮部值班制度與鄉幹部值班制度合併,實行鄉幹部24小時輪流值班制度,及時收集農村飲水安全信息。

2、實行信息報送制度。對農村出現飲水問題,各村能夠解決的,應在當天內上報處理結果;

各村不能解決的,需要應急處置指揮部出面調度,應在發現問題半小時內上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3、確定應急備用水源。對於可能出現季節性缺水的村社,要確定應急備用水源,以備急時所需。同時要做好蓄水保水和水渠暢通工作,保障應急所需。(應急備用水源地分佈情況:後壩溝村應急備用水源地:王家溝;

樓壩河村應急水源地:樓壩河;

向家巖村應急備用水源地:柏家溝,朱家溝;

喻家樑村應急水源地:杜家溝、王家溝;

雙龍廟村應急備用水源地:黨家溝、王家溝、許家溝;

4、應急措施

①針對少數偏遠吊腳户存在季節性缺水,不能滿足正常用水需求,要備有送水車輛,及時送水應急,確保羣眾生活用水不受影響。可利用附近區域水池或其它儲水設施設備(水缸、水桶等)緩解季節性缺水。(適用村包括向家巖村)

②針對山洪、地質、暴雨災害的採取補充維修管道、水池等方面的工程措施進行處理。

③針對水質污染的發佈緊急通知,通知到户到人並組織運送應急用水,及時採取措施補充水源。

④針對水量不足的,採取增加管道、補充水源、應急送水等多種措施予以解決。

⑤針對水質不達標(集中供水、分散供水)採取絮凝、沉澱、消毒藥物等措施進行處理。

⑥預備應急車輛準備一台,應急人員20名(民兵預備役)。

5、應急信息和維穩工作由鄉辦公室統籌。

五、應急響應

1、鄉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接到各村報告後,應立即嚮應急處置指揮部負責同志報告。

2、應急會商。應急處置指揮部接到報告後,及時組織應急處置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會商,必要時可邀請有關專家參加,確定應急處置措施。同時,及時向市政府報告。

3、啟動應急預案。確定應急處置措施後,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傳迅速達有關單位執行。

4、應急處置指揮部辦公室對應急處置全過程進行管控,及時掌握基層情況,報告新出現的問題,確保指揮部有力有序指揮,確保應急達到預期目的。

六、保障措施

1、經費保障

鄉財政應編制應急工作經費,保證應急措施所需的物資、監測、工程建設等費用。

2、通訊與信息

保證應急信息報送所必需的通訊設備,做到渠道暢通、快捷,充分利用電話、網絡、傳真等現代通訊手段。

3、宣傳動員

組織應急演習,並及時總結,不斷完善應急預案。在應急事件期間,各有關單位要積極協助做好羣眾工作,保持社會穩定,並積極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應急處置。

七、各村根據實際情況,制定農村供水管理制度和飲水安全應急預案。

飲用水水源地應急預案 篇五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提高應對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能力,及時有效地處理對飲用水源構成威脅或造成污染的各類突發環境事件,減輕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公眾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第二條、本預案所稱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是指在轄區內集中式飲用水源保護區及其周邊突然發生或者可能造成重大水污染事件、嚴重影響城鎮居民飲水安全和對本地區社會穩定、政治安定構成重大威脅,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

第三條、任何公民和單位都有義務通過各種途徑向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涉及飲用水源的突發環境事件。

第二章、組織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成立小河區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領導小組,指揮長由區人民政府分管副區長擔任,副指揮長由區環保局主要領導擔任,成員由區內有關部門和單位有關領導擔任。

第五條、各成員單位職責

區飲用水源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環保局,主要負責區飲用水源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聯繫並協調聯絡區飲用水源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的日常工作;受理飲用水源環境污染投訴;信息收集彙總等工作;遇到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時,及時瞭解情況,向區飲用水源應急指揮部報告並提出處理建議;按照區飲用水源應急指揮部下達的命令和指示,組織協調、落實全區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

區公安局負責對區內重、特大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涉嫌刑事犯罪的偵查,應急救援的交通管制,危險區域實施治安警戒,維護社會治安,做好維護社會穩定和羣眾疏散工作;區消防部門負責應對飲用水源突發事件中的搶險處置工作。

區財政局根據有關規定安排應急工作所必需的通訊和信息化設備、監測儀器、防護用具、應急交通工具等經費,確保重、特大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預防、監測、處置等工作的正常進行,並監督資金的使用。

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或配合相關部門進行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

區城管局負責配合相關部門完成涉及飲用水源重、特大突發環境事件的相關工作。

區交通局負責保障便捷暢通的應急交通運輸渠道,確保應急人員和物資迅速到達。

區水利局負責配合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做好涉及地表水和生活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處置工作,確保生活用水水源安全。

區衞生局負責組織協調重、特大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醫療衞生救援工作。

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協調和配合開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確保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期間的食品、藥品安全。

第六條、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隊伍主要由環境監察、環境監測、水利部門、衞生防疫部門、區消防部門組成。

第三章、預測預報

第七條、小河區飲用水源應急指揮部及辦公室要會同有關成員單位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的原則,對發生在轄區境外和轄區內有可能對我區飲用水源造成環境影響事件信息的收集與上報。

第四章、應急響應

第八條、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及時上報相關領導部門,以爭取市級相關部門根據情況給予協調支援。

第九條、小河區飲用水源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應保持良好狀態,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指定聯絡員、值班電話,並報市飲用水源應急指揮部備案並向社會公佈。主要負責人和管理人員的手機要24小時開機,保證能隨時聯繫。

第十條、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信息要按照分級負責、條塊結合、逐級上報的要求報送,並抄送同級有關部門。

第十二條、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預警等級劃分標準

(一)Ⅰ級(特大):因危險化學品(含劇毒品)貯運中發生泄漏或補給水源嚴重污染,導致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100人以上的污染事故;因環境突發事件使城區主要飲用水源地取水中斷,嚴重影響正常的經濟、社會活動和人民羣眾正常生活的污染事故。

(二)Ⅱ級(重大):因環境突發事件造成飲用水源污染,導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污染事故;因重要河流、水庫大面積污染使主要城鎮飲用水源地取水中斷,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較大影響的污染事故。

(三)Ⅲ級(較大):因飲用水源污染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50人以下,使主要鄉鎮飲用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故。

(四)Ⅳ級(一般):因飲用水源污染造成3人以下死亡,使村鎮飲用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故。

第十三條、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已經發生,達到Ⅳ級預警標準時,由縣級人民政府負責發佈預警公告;達到Ⅲ級預警標準時,由區人民政府負責發佈預警公告;達到Ⅱ級預警標準時,由省人民政府負責發佈預警公告;達到Ⅰ級預警標準時,由省人民政府根據國務院授權負責發佈預警公告。

第十四條、按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應急響應分為特大(Ⅰ級響應)、重大(Ⅱ級響應)、較大(Ⅲ級響應)、一般(Ⅳ級響應)四級。超出本級應急處置能力時,應及時請求上一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一級應急預案。Ⅰ級應急響應由省應急指揮部請求全國環境保護部際聯席會議啟動國家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第十五條、應急響應程序

各級飲用水源應急指揮部得到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後,應初步確定事件性質、級別,提出啟動應急預案、啟動預案級別的建議,逐級上報,並請示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應急預案決定啟動後,各級飲用水源應急指揮部要儘快組織實施,併成立由飲用水源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和區人民政府領導參加的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指揮、協調應急行動。

(一)應急準備工作

開通區飲用水源應急指揮部與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相關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通信聯繫,及時向小河區政府應急辦和區應急指揮辦公室報告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基本情況和應急救援的進展情況,同時上報省環保局;成立相關專家組分析研究情況,為現場指揮部提供技術支持;組織相關應急救援力量隨時待命;派出相關應急救援力量和專家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

(二)應急救援工作

各級飲用水源應急指揮部接到事件信息通報後,應立即派出有關人員和隊伍趕赴事發現場,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統一指揮下,按照各自的預案和處置規程,相互協同,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應急和緊急處置行動。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前,各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必須在當地政府和事發單位的協調指揮下堅決、迅速地實施先期處置,果斷控制或切斷污染源,全力控制事件態勢,嚴防事件擴大。

應急狀態時,專家組應迅速對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信息進行分析、評估,提出應急處置方案和建議,並根據事件污染程度、危害範圍、事件等級、發展趨勢和形勢動態,作出科學預測,提出相應的對策和意見,為應急領導機構的決策和指揮提供科學依據。指導應急隊伍進行應急處理與處置;指導環境應急工作的評價和事件中長期環境影響評估。

(三)應急終止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即滿足應急終止條件:

1、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現場得到控制,污染已經消除;

2、污染源的泄露或釋放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所造成的危害已徹底消除,無繼發可能;

3、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四)應急終止的程序

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的終止程序,執行《小河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應急終止程序。

第十六條、應急終止後的行動

(一)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後,各級飲用水源應急指揮部要指導有關部門及時查找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原因,防止類似問題的重複出現。

(二)有關專業主管部門於15天內負責編制特大、重大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總結報告,並按程序上報相關部門。

(三)應急過程評價。涉及飲用水源一般環境事件由區環保局組織有關專家、各成員單位組織實施。涉及較大環境事件由省環保局組織有關專家,會同區人民政府組織實施;涉及飲用水源特大、重大環境事件按程序上報。

第五章、後期處置

第十七條、區人民政府組織有關專家對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範圍進行科學評估,提出生態環境恢復的建議。

第十八條、發生涉及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後,對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阻礙他人報告,或未採取積極有效的救援和調查處理,或對調查工作不負責任,致使調查工作有重大疏漏,應急決策、應急指揮失當,索賄受賄、包庇事件責任者等將追究有關負責人的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十九條、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第二十條、飲用水源突發環境事件速報制度執行《小河區集中飲用水源地突發污染事故應急預案》速報制度。

飲用水水源地應急預案 篇六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學生飲用水衞生,保障學生的飲水安全,採取各種有效措施全力遏制和杜絕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的發生,同時為了積極、有效應對可能發生的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及時控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調查、現場處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生活飲用水污染對人體危害和經濟損失,維護社會秩序,根據《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生活飲用水衞生監督管理辦法》、《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生活飲用水水質衞生規範》等法律法規及標準規範,在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下,特制定我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報告制度

(一)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報告範圍:

1、因自然災害或人為因素使飲用水水源遭受污染;

2、飲用水水質出現異常,影響飲用者正常生活;

3、輸配水管網破損或二次供水設施防護不嚴,使飲用水水質惡化;

4、飲用水水質污染,造成介水傳播疾病流行或中毒;

5、存在明顯的污染源,並懷疑飲用水源或飲用水水質有可能受到污染。

(二)後勤部門應針對取水、輸水、淨水、蓄水和配水等可能發生污染的環節,制訂和落實防範措施,加強檢查,嚴防污染事件發生。

(三)當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時,供管水員須立即採取應急措施,並以最快的方式報告單位生活飲水衞生安全管理小組領導和當地衞生行政部門。

(四)在水污染事故發生期間,應密切注意事態發展,及時進行水質檢測,並在第一時間向衞生行政部門報送檢測和處理報告。

(五)任何人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水污染事故。

(六)報告方式及電話:在當面向生活飲用水衞生安全管理小組負責人報告的同時應向市衞生行政部門報告。

區疾控中心疫情報告:xxxxxxx 區教育局安辦:xxxxxxx

二、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1、目的

在發生生活飲用水水污染事故時,能及時控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的危害,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調查、現場處理及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生活飲用水污染對人體危害和經濟損失,維護穩定。

2、成立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為加強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統一領導,實施應急處理,成立單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 長:XXX(校長,負責總體的協調,組織、指揮、做出相應

的工作安排)

副組長:XXX(副校長,具體分管衞生安全工作)

XXX (負責與衞生、防疫、醫療等部門聯繫)

組 員:XXX

XXX為學校水污染突發事故報告人。

主要職責:負責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時,及時啟≮≯動應急處理預案,對事故應急處理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部署協調應急救援工作,協調單位與各級部門及單位內部之間職責範圍內的工作,積極配合各個相關部門對學校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開展的各項調查、處理、救援等工作。

必要時可根據具體情況成立調查協助組、人員救治協助組、後勤保障組等,並根據實際制定相應的職責。

3、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

(1)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後,單位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緊急組織有關工作人員,立即趕赴現場,配合衞生行政部門迅速開展現場調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瞭解污染物的種類、性狀、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範圍及接觸人羣身體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擴散趨勢,並據此提出科學、行之有效的緊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積極配合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質監測方案,科學採集水樣和檢測,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並進行動態水質監測,及時掌握水質污染程度、污染趨勢、水質動態變化規律,為進一步確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復供水提供科學依據。

(3)當出現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或桶裝水質受到嚴重污染、威脅供水衞生安全等緊急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供水,在保證水質衞生安全質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臨時供水途徑,以保證飲用者正常生活飲用水問題,避免和減少水污染對飲用者身體健康造成的危害。

(4)發生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後,應依法立即、如實向衞生行政部門報告水污染事故狀況,配合衞生監督部門開展有關調查、配合疾病預防控制部門開展水質監測,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絕;在衞生監督部門的指導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針對水污染環節和污染原因採取相應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態進一步的蔓延和擴大,嚴防水污染事故再次發生。

(5)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後,在恢復供水前,必須重新進行自備水源水或二次供水水質檢測,達到國家衞生標準後方可供水,並公示學生,及時解除控制。

(6)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發生後,配合衞生行政部門及時完成調查、控制、處理,並形成書面材料(內容包括事故經過、現場調查檢測結果、事故原因分析、事故處理經過、效果、存在問題及建議等),按時逐級上報。

飲用水水源地應急預案 篇七

為了切實保障廣大業主的用水安全,促進社會穩定,根據《珠海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指揮

公司成立管道直飲水系統突發事件應急防範小組,統一負責管道直飲水系統突發事件應急系統的組織、指揮、協調、管理。

成員如下:組長:總經理

成員:工程技術部經理、客户部經理、財務部經理

由工程技術部經理具體負責應急期間的信息收集、彙總和按程序報告、督促落實領導小組決定事項和上級領導批示、指示精神等工作。

二、預測預警

應急小組隨時掌握集公司所管理直飲水系統水質、水源、管網等動態信息,實行24小時監控,遇有影響危及直飲水安全供水的情況及時嚮應急小組報告。

三、響應和處置

對發生的一般性影響、危及供水的事件,應急小組儘快判明事件性質和危害程度,果斷處置,全力控制事態發展,減少財產和社會損失,並及時向公司領導報告。

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影響小區直飲水供水安全,應急小組在最短的時間內上報領導,以便立即啟動總體應急預案和相應事項的應急預案。

預案啟動時,客户服務應立即利用各種渠道通知業主突發事件處置的進展,同時告知業主採取適當措施。

(一)供水水質防範應急預案

1、供水水質防範範圍:公司經營管理的直飲水社區

2、供水水質防範的措施

(1)每天對水源水質以及、產品水進行常規分析,發現問題及時向水質應急防範小組彙報。

(2)水質發生變化,對源水、產品水進行檢測,每隔十分鐘檢測一次,同時嚮應急防範領導小組彙報。

(3)如果水源污染影響供水,將採取以下步驟處理:根據檢測的水源水質數據,如預處理及深度處理解決不了問題,經應急小組同意後,採取必要的停水措施。

3、發現水質變化,領導小組成員24小時值班,隨時掌握情況,保持信息暢通;總值班電話:2297090。

(二)管網搶修應急預案

1、供水管網搶修範圍:直飲水供回水管網。

2、供水管網搶修設備:熱熔器、電纜線、水泵足夠的應急管道配件、器材,並保證設備處於良好狀態。

3、供水管網搶修時限:管道白天10小時以內,夜晚20小時以內。

4、供水管網消毒殺菌處理:管道搶修完成後立即進行連通管道消毒殺菌處理,並不間斷進行水質檢測,達到合格後,連通管網開始供水。

(三)設備搶修應急預案

1、設備搶修範圍:制水設備、供水設備、殺菌設備

2、設備搶修器材:備用供水泵、制水主機高壓泵備用件、測試儀表、O3發生器用紫外線燈管、安定器。

3、設備搶修時限:白天24小時以內,夜晚36小時以內。

4、設備搶修後消毒處理:設備搶修完成後立即進行連通管道消毒殺菌處理,並不間斷進行水質檢測,達到合格後,開閥連通管網開始供水。

四、監督管理

從實戰角度出發,普及防突發減突發知識,提高應急救援能力。應急處置工作實行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對在應急管理工作中作出貢獻的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依紀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經濟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依照規定履行報告職責,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遲報、瞞報、漏報和謊報應急事件重要情況的;

(二)未依照規定完成應急處置所需設施、設備、應急物資的供應、運輸和儲備的;

(三)在應急事件調查、控制、救援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的;

(四)拒不履行應急處理職責的;

(五)其他失職、瀆職行為的。

五、附則

1、本預案由公司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制定並根據實際情況及時修訂,公司應急防範領導小組負責解釋並組織實施。

2、本預案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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