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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制度【精品多篇】

安全工作制度【精品多篇】

安全工作制度【精品多篇】

安全工作制度 篇一

教育教學工作是學校的中心工作,安全是保證學校一切工作正常化重要保證,為提高全體教職工和廣大學生的安全意識,加強安全管理,責任到人,對楚州實小的安全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規定。

一、校園安全管理

1、每學期開學和結束由負責後勤的校長、總務主任等對校舍、校產、校具等作全面檢查,對存在隱患要及時排除,對不能解決的問題要立即報請學校研究,並要有檢查情況記載。

2、總務處要確保教室、辦公室、實驗室及會議室玻璃、桌凳齊全、安全,對各班公物實行月檢,確保教育教學工作一切正常。

3、校門衞要嚴格執行《門衞制度》,陌生人進校園要登記,平時不得讓拾、收廢品人進入校園,夜間要加強巡邏、保證學校財產不受損失。

4、總務處要經常對家屬區進行檢查,提醒所有住家户注意防火、防盜、防滋擾,確保安全。

5、加強對食堂衞生、安全管理,不買腐爛黴變的食品,要定期對餐具、用具消毒,要有專人關鎖門窗。

6、教工集體宿舍要確定安全、衞生負責人,定期評選文明安全户。

二、教師安全管理:

7、全體教職工必須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加強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消除一切不安全隱患。

8、值日教師每天要提前到崗,負責檢查,疏通放學路隊和中午學生的午休及活動。

9、教室配電箱閘刀、插座、開關等電器均由老師負責開關。如有損壞、老化,班主任要及時上報維修。

10、體育教師對體育課從集中整隊到活動過程結束負全部安全責任,加強課中保護措施,週末比賽體育組要周密組織。年級組長、班主任負責本班學生安全。

11、會計要嚴格執行財會制度,加強票據、現金等管理,不得發生帳目差錯和其它事故。

12、校醫負責學生的衞生保健,做好防疫,防食物中毒,根據季節給學生作衞生講座,學生在校期間,不得離崗。

13、集體活動、集會均要服從指揮,班主任要教育學生注意安全,遵守紀律。外出活動要請示分管校長同意,不得擅自作主。

三、學生安全管理:

14、學生上學、放學不準騎自行車,不準在路上逗留,不準玩火,不準私自下河游泳,追逐打鬧,進校後不得擅自離開學校。

15、學生課間應在學校指定的場地上,開展有益的活動,不準在走廊上,樓梯間跳皮筋,扔沙包鬥雞,或開展其它有危險的活動,更不準到其它樓層去玩。任何學生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16、不準攀爬、跨越、停坐教學樓、操場等欄杆,到單雙槓和組合架活動時,必須有老師在場。

17、在走廊、樓梯行走,要嚴格遵守靠右行的規則,不拉橫排走,堅決做到:不爭不搶,不推不擠,不跑不跳,逐級上下踏步,不得跨越,不得扒在扶手往下滑。集體整隊,班與班之間保持距離,不準喧譁。

18、所有學生不得爬門窗、桌凳。打掃衞生要爬門窗、桌凳,班主任要在場,各班每天要指定專人關鎖門窗。

安全制度管理規範 篇二

第一條

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作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

2、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掌握公司安全生產動態,每年組織一次董事會研究安全生產工作,決策並制定公司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在研究制定公司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生產經營計劃的同時,研究制定安全生產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保證體系,領導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

第二條

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對本公司安全生產實行動態管理,貫徹執行公司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領導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對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明確考核指標,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工作,並將安全生產考核指標與經濟承包指標掛鈎,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度。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配備足夠的監督管理力量,完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手段,並將安全生產綜合管理與監督的經費列入公司財務預算。

4、健全和完善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獎懲辦法,保證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有計劃、有目標、有檢查、有考核、有獎罰。

5、公司發生傷亡事故後,應組織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研究制定防範措施並組織實施。

6、領導制定並實施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建立健全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體系。

第三條

公司主管安全生產副總經理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實施公司安全生產動態控制,協助董事長、總經理落實本公司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直接管理責任。

2、落實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安全生產責任制,並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

3、審核安全技術管理措施,制定公司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使用計劃。

4、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

5、領導本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機構開展工作,研究公司安全生產工作,領導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檢查管理工作,及時解決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生產問題。

6、本公司發生傷亡事故後,要親臨事故現場,領導組織因工傷亡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過程中的具體工作。

第四條

總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協助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做好安全生產方面的技術領導工作,對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技術責任。

2、在組織編制或審批施工組織設計以及重點工程、特殊複雜工程或專業性工程項目施工方案時,同時審查安全技術措施。

3、領導本公司安全技術攻關活動,確定公司職業安全衞生研究項目,並組織鑑定驗收。

4、對本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從技術上負責,組織審查其使用和實施過程中的安全性,組織編制或審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技術交底。

5、參與本公司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工作,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範措施。

第五條

總會計師安全生產責任制

1、組織落實公司財務工作的安全生產責任制,認真執行安全生產獎懲規定。

2、組織編制年度財務計劃的同時,審批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使用計劃,保證經費到位。

3、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市有關勞動保護用品的規定和防暑降温經費的使用標準,並按規定負責審批購置的勞動保護用品經費。

4、組織分析安全生產工作的安全保障措施經濟指標,並制定公司安全技術經濟指標。

第六條

安全管理部部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負責公司安全生產工作監督、檢查、評比管理工作。

2、負責參加年度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隱患,責成存在隱患的部門制定措施,排除隱患。

3、參加因工傷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範措施。

4、協助公司主管領導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5、負責安全生產管理資料的收集整理。

6、落實安全生產舉報事故,查處在安全生產上違規、違章行為,對上述行為一經查實上報主管部門並按要求責令項目限期整改。

7、負責監督、檢查項目安全目標責任書的簽訂。

第七條

項目經理(項目第一責任人)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落實公司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結合項目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本項目工程安全生產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

2、作為項目工程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對本項目工程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和管理責任。在建立項目工程管理體系時,要明確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制定本項目工程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3、專員安全員的配備:按照要求配備足夠的專職安全員(安全員的配備要求是:5000

萬元以下的項目1人;5000

萬元~1.5

億元的項目2

人;1.5億~2.5

億元項目3

人;2.5億元以上的項目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勞務分包單位必須按項目管理要求配置專職安全員。

4、在組織項目工程施工前,必須明確各專業管理部門和關鍵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考核指標和考核辦法,定期組織實施考核,項目工程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要與經濟效益掛鈎。

5、健全完善用工管理制度,適時對組織施工生產人員上崗前的安全生產教育和變換工種以及工傷復工前的安全生產教育,保證施工人員的勞動保護用品。

6、組織落實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組織並監督項目工程中安全技術交底和設施設備驗收制度的實行。

7、領導組織本項目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組織相關人員消除事故隱患,對上級安全生產檢查中提出的事故隱患和管理存在有問題,應定人、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並按時將整改情況向上級反饋。

8、本項目發生傷亡事故時,必須做到迅速搶救傷員,妥善保護現場,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情況,並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認真落實防範措施。

第八條

安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宣傳貫徹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協助領導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活動,宣傳安全生產法規,提高全體施工生產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

3、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中,遇有發現重大事故隱患或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時,有權制止違章,停止施工作業,或勒令違章人員撤出施工區域。遇有重大險情時,有權指揮危險區域內的人員撤離現場,並及時向上級報告。

4、有權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單位或個人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不符合安全管理規定的應立即予以糾正。

5、參加生產例會,掌握施工生產信息,預防、預測事故發生的可能性,提出防範措施。

6、及時為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改進施工工藝和操作方法提供資料信息,協助項目工程師及時解決工程安全方面的技術問題。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進行事故統計、分析,按規定及時上報,對傷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8、遇有特殊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先行停止生產並且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第九條

技術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對項目工程生產經營中的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

2、作為項目工程技術人員,對本項目本崗位的安全生產負技術管理責任,並主持本崗位的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3、在日常施工技術指導時,要制定、審查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其可行性與針對性,並隨時檢查、監督、落實。

4、主持制定技術措施計劃和季節性施工方案的同時,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並監督執行,及時解決執行中出現的問題。

5、認真執行安全技術措施與安全操作工藝、要求,預防施工中因化學物品引起的火災、中毒或其新工藝實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對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從技術方面提出整改意見和辦法予以消除。

7、參加、配合因工傷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技術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範措施、意見。

第十條

現場施工負責人(施工隊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對所負責承擔的施工項目的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不違章指揮,制止冒險、違章、違規作業。

2、對所管的施工現場環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護設施的完整、齊全、有效負直接責任。

3、組織並督促技術人員做好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並做好記錄和簽字工作,遇有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必須服從安全。

4、領導所屬班組搞好安全生產,組織班組學習安全操作規程,並檢查執行情況。教育工人不違章作業和冒險蠻幹,正確使用防護用品。

5、經常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糾正工人違章作業,認真消除事故隱患。

6、發生傷亡事故要保護現場並立即上報,有權拒絕不科學、不安全的生產指令。

7、作好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日常檢查和記錄工作。

第十一條

設備管理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要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認真貫徹執行規章制度,對一切機械設備,必須配備齊全、有效、可靠的安全防護保險裝置,確保安全運轉,進行安全施工。

2、要加強對設備操作人員的管理,組織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技術培訓。學習設備電氣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達到應知應會。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3、要經常對電機設備進行檢查,維修保養,不得帶病運轉作業,保持完好潔淨,提高設備使用率。

4、要定人定機使用機電設備,定員、定責,上崗前對各個部位檢查,事先排除故障或隱患,並不準他人動用,用畢後切斷電源,鎖好閘箱。

第十二條

質檢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落實公司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結合項目工程特點、對本項目安全生產負協查管理責任。

2、對施工現場環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護設施的完整、齊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負監督責任。

3、日常工作檢查時,隨同的安全工作隨時查驗,並及時糾正工人違章作業,認真消除事故隱患。

4、發生傷亡事故要保護現場並立即上報。

5、有權拒絕不科學、不安全的生產指令。

第十三條

倉庫保管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對實現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的材料保證供應,並對進庫的材料進行驗收,符合規定方準提供使用。

2、定期對進場的防護設施進行檢查,對腐朽、破損、失修或不合格的材料,及時報廢更新,不得遷就和湊合使用,釀成隱患。

3、積極學習安全材料業務知識,為安全生產創造良好條件打下安全生產牢固基礎。

4、作好物質材料的防火、防盜、防潮、防雨工作。

第十四條

線長安全生產責任制

1、每天上班之前,要進行安全注意事項説明和提示,作業過程中要進行安全巡邏,發現違章或不安全現象立即糾正,並且班後進行安全講評和總結,並做好每日的安全記錄。

2、經常組織班組人員學習安全操作規程,對工作人員進行日常性安全教育,督促班組人員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不斷提高自保能力。

3、認真落實安全技術交底,不違章指揮,冒險蠻幹。

4、經常檢查班組作業現場安全生產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並上報有關領導。

5、認真做好新工人的崗位教育、培訓工作,在工作過程中,時時對安全進行檢查。

6、發生因工傷亡及未遂事故,保護好現場,立即上報有關領導。

第十五條

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宣傳貫徹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2、制定定期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方針目標,並負責貫徹實施。

3、研究公司安全動態,組織調查研究活動,編制研究報告,制定或修改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負責審查本公司制定的安全操作規程,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4、協助領導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活動,宣傳安全生產法規,提高全體施工生產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

5、組織本公司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定期對各單位主管生產的負責人、項目經理。

6、建立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公司每年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施工檢查,公司所屬各項目應每半月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檢查。

7、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中,遇有發現重大事故隱患或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時,有權制止違章,停止施工作業,或勒令違章人員撤出施工區域。遇有重大險情時,有權指揮危險區域內的人員撤離現場,並及時向上級報告。

8、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有權隨時進入所轄範圍內的施工現場進行檢查,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拒絕接受檢查,檢查人員發現事故隱患均由受檢查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整改,按時限要求及時反饋整改情況。

9、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有權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單位或個人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不符合安全管理規定的應立即予以糾正。

10、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的會審,對其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籤屬意見,由編制人負責修改,並對安全技術措施的執行情況監督檢查。

11、參加生產例會,掌握施工生產信息,預防、預測事故發生的可能性,提出防範建議,參加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

12、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進行事故統計、分析,按規定及時上報,對傷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六條

技術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技術規範和安全操作規程,保障在施工生產中的安全技術措施的制定與實施。

2、在編制和審查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的過程中,應在每個環節都貫穿安全技術措施,對確定的施工方案,要檢查實施過程。遇有方案變更,應及時組織修訂。

3、在檢查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實施情況時,要同時檢查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情況。對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術性問題,應及時提出解決辦法。

4、對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應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操作規程。

5、參與傷亡事故和未遂事故中技術性問題的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從技術上提出防範措施。

第十七條

人事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做好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2、組織對新調入、轉業的員工及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工作。

3、按照上級有關規定,負責審查安全管理人員資格有權向主管領導建議調整和補充安全監督管理人員。

4、參與傷亡事故的調查,認真執行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安全工作的規章制度 篇三

一、嚴格遵守我園作息時間,上午7:40分迎接幼兒入園、下午5:30分幼兒離園。

二、嚴格實行早晨入園晨檢制度,由行政值班人員、保健醫生、門衞把關,密切觀察幼兒身體情況、嚴防不法人員混入、防止鬧情緒幼兒跑出等情況。

三、門衞、保衞人員嚴格把關,按規定時間開關大門。有權對攜帶大小包裹入園的人員進行開包檢查。對公事來訪者問清事由後仍需進行指定登記(來訪單位、人數、來去時間等)。教職工上班時間嚴禁私人會客,嚴禁私人串門者及推銷人員進入園內,幼兒在園時間段我園實行封閉式管理。

四、嚴格執行幼兒接送卡制度,幼兒家長進出園門一律出示接送卡,特殊情況由別人代接送的,更應認真檢查接送卡和隨身物品,否則一律不予放行。

五、門衞、保衞人員上班時要認真負責,堅守崗位,不得隨意串崗,擅離職守。幼兒上課期間幼兒園大門、小門必須上鎖,出現意外必須及時彙報,不得隱瞞。

六、嚴禁上課期間教師帶幼兒外出散步,在操場進行户外活動前講明要求,清點人數,注意安全,以防事故發生。

七、嚴禁教師安排幼兒獨自送餐具到廚房或倒垃圾以及到園內任何辦公室替老師辦事。

八、實行全天制行政值班人員輪流值班,處理突發事件。

九、教師必須加強對幼兒進行各方面安全知識教育和自我保護能力的培養。教育幼兒知道幼兒園名稱、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單位及電話號碼。

十、教育幼兒不得帶尖鋭和危險物品入園,有因帶病帶藥入園的幼兒早晨入園時家長必須親自將藥物交給班級教師。幼兒午睡時間及中途一律不接待家長送藥。保健醫生、教師對帶藥幼兒作好記錄,以免服錯藥。

十一、如果發生緊急突發事件,教師必須保護好周圍的幼兒。

十二、我園安全保衞領導小組對園內房屋結構,設備、桌椅、牀、玩具等每週檢查一次,發現損壞及時報告、修理,消除不安全隱患。

十三、禁止腐爛、變質等一切不符合衞生要求及幼兒生長髮育的食物進入幼兒食堂。

十四、全園教職工必須按照崗位職責和規章制度工作,強化安全意識,有責任、有義務同一切不法行為作鬥爭。

__年五月十三日

安全工作制度 篇四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工作職責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按照市政府、鄉鎮、街道的工作部署要求,建立村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二)協調和指導本村和安全生產管理員工作,定期向鄉鎮、街道報告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三)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分析轄區安全生產形勢,協調解決村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落實安全生產專項經費,解決村安管員的工資待遇,改善安全管理人員工作條件;制定安全生產年度和季節性逐個計劃。

(四)積極組織開展正常性的安全生產檢查,督促轄區生產經營單位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在檢查中發現生產經營單位存在事故隱患,及時督促其落實整改措施。

(五)認真貫徹“以人為本”的思想理念,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六)對轄區企業安全生產實行分類管理;認真落實村安全生產各項防範措施,掌握村重大事故隱患和重大危險源。

(七)及時全面地完成上級黨委、政府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交辦的各項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工作職責

(一)認真履行村安全生產工作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帶頭學習、宣傳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政策、標準及相關的安全生產知識。

(二)指導轄區安全生產檢查、宣傳、教育、培訓等各項工作。

(三)負責主持召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會議,協調解決和處理安全生產工作中的有關問題。

(四)負責向鄉鎮、街道辦事處報告村安全生產工作情況。

(五)全面掌握全村安全生產基本情況,督促本村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

(六)帶隊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及時牽頭組織處理,落實各種有效的安全整改和防範措施。

(七)指導制訂村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計劃,解決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員逐個經費的改善工作條件。

三、安全生產管理員工作職責

(一)認真學習掌握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政策、標準及相關知識,熟悉安全生產工作業務。

(二)全面掌握全村安全生產基本情況,定期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檢查,發現轄區內生產經營單位存在事故隱患或者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時,及時提出整改要求,並實行跟蹤督查;發現重大事故隱患或者重大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時,應及時向鄉鎮報告。

(三)負責組織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認真宣傳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上級對安全生產工作的一些重大舉措。

(四)定期分析轄區安全生產形勢,按規定及時上報轄區生產安全事故和搶險救災情況,並做好轄區各類傷亡事故的統計和上報工作。

(五)指導和督促生產經營單位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

(六)積極配合上級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工作事故調查、宣傳、教育和培訓等各項工作,按時完成上級有關安全生產工作任務。

(七)負責村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台帳建設,認真做好安全生產檢查、宣傳、會議等有關工作和活動的記錄。

四、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一)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會議時間一般安排在每季度初。如工作需要或緊急任務,應隨時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

(二)會議由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主持,村民委員會全體成員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員等參加,

(三)會議主題明確,內容可學習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傳達貫徹上級黨委、政府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和重要工作部署;聽取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有關安全生產工作彙報;分析本轄區安全生產形勢,部署下一步工作措施與任務;研究決定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四)會議可以採取工作例會、擴大會、專題會、協調會、座談會以及參觀學習等形式,達到統一認識、解決問題、推進工作的目的。

(五)認真做好會議記錄,並對作出的決定與採取的措施要認真抓好落實。

五、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一)安全生產管理辦公室每季度至少組織開展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根據工作需要隨時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

(二)村兩委主要領導必須定期帶隊檢查本轄區安全生產工作。

(三)安全生產檢查制定計劃,確定內容與重點,製作檢查表。綜合性的檢查一般要查機構、查制度、查管理、查隱患、查措施,全面掌握本轄區安全生產工作情況以及存在的問題。

(四)對企業與公共場所進行安全生產檢查時,要認真做好記錄。參加檢查的有關人員與被檢查的單位負責人或相關人員要在檢查記錄上簽字。

(五)在檢查時發現安全問題要立即反饋給生產經營單位,並及時督促其落實整改。

(六)在檢查中發現重大事故隱患並危及人身安全時,應立即責令生產經營單位組織人員撤離,暫時停產停業或停止使用設備;如果認為需要法律手段處置的,應立即向鄉鎮安監中隊或市安監、質檢、消防等有關部門報告。

六、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一)利用牆報、專欄、廣播等載體和各種會議,開展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提高村民安全生產意識。

(二)每年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利用一些典型事故案例,有針對性的對村民開展安全生產知識宣傳和警示教育。

(三)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定期參加上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活動,認真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四)組織轄區生產經營單位的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參加專門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後,做到持證上崗。

(五)督促轄區生產經營單位組織從業人員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做到先培訓後上崗。

(六)每年組織村民進行一次安全生產知識專題教育。

七、事故隱患整治制度

(一)對在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安全生產大檢查、操作者和其他員工發現的事故隱患,由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制發《事故隱患整改通知單》。

(二)《事故隱患整改通知單》包括事故隱患情況、發生地點、整改期限、整改責任人及整改複查情況等。

(三)安管員應根據整改期限,及時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復查,對複查不合格的,除責成企業負責人繼續限期整改外,應對有關責任人員上報鄉鎮或市有關職能部門。

(四)對在工作中發現事故隱患並及時向村反映的職工,視具體情況,給予精神或物質獎勵。

八、事故報告和應急處置制度

(一)建立以聯防隊、兼職消防隊員或民兵小分隊的應急處置隊伍。

(二)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後,村兩委主要領導應立即召集應急處置隊伍,迅速出動,搶救受傷人員,撤離事故現場所有無關人員,並儘可能採取有效的措施,防止事態的擴大。

(三)接到事故報告後,村兩委主要領導或安全生產管理員立即用通信工具向鄉鎮或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四)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的單位、時間、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

3、事故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

4、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以及事故控制情況;

5、事故報告人及聯繫方式;

6、事故情況發生變化的,應及時續報。

(五)事故現場及相關的證據應當妥善保護。因搶救人員、防止事故擴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動事故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出標誌、繪製簡圖、或照相攝像,並寫出書面記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任何人不得破壞現場,毀滅證據。

(六)上級政府及有關部門領導和人員到達事故現場後,應該積極配合,村應急處置隊伍應服從上級政府及有關部門領導指揮,協助事故搶險救援和調查處理,並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共同做好事故善後工作。

安全制度管理規範 篇五

總則

第一條為了改善公司生產中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的經營活動能夠順利的開展下去,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必須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由總經理(法定代表人)總體負責,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來實現公司的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因違反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而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法的,交由司法機關進行處理。

機構與職責

第四條公司應該成立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來總體組織領導公司的安全生產,安委會應該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領導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檢查和監督生產安全,調查處理髮生的事故等工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負責處理。

第五條公司下屬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定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單位的領導任命,並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機樓(房),生產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脱產的安全員。

第六條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第七條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幹部職責:

1.經常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深入現場指導安全生產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生產情況時,有權停止生產,並立即報告領導,進行研究處理。

2.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監督檢查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

3.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4.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5.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工作。

6.彙總和審查安全生產的計劃,並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計劃執行。

7.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發生的措施,並督促其進行實施。

8.做好信息反饋工作,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要馬上進行上傳下達。

9.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並監督執行。

10.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並監督執行。

第八條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准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使其符合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要求。

第九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務範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十條各生產單位的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十一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時,要及時報告領導,並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二條各機樓(房)的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督促本機樓(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經常檢查設備,工具的安全。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樓(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設備的維護和勞動場所的安全

第十三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並正確進行使用並且經常進行維護和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四條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須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生產要求。

第十五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並有可靠的接地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採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六條勞動場所佈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措施。

第十七條生產用房,建築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且光線要充足;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危險的處所,必需要有安全保護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誌。

第十八條有高温,低温,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採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第十九條被僱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機樓,機房施工作業時,須到保衞部辦理《出入許可證》;需明火作業者還須填寫《公司臨時明火作業申請表》,辦理相關手續。

電信線路的設計與維護

第二十條電信線路的設計,施工和維護,要符合郵電部安全技術規定。凡從事電信線路施工和維護的工作人員,都要嚴格執行《電信線路安全技步操作規程》。

第二十一條電信線路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組織施工。對架空線路,天線,地下及平底電纜,地下管道等電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環境都必須相應採取安全防護措施。施工工具和儀表要合格,靈敏,安全,可靠。高空作業工具和防護用品,必須由專業生產廠家和管理部門提供,並經常檢查,定期維護。

第二十二條電信線路維護要嚴防觸電,高空墜落和倒杆事故,線路維護前一定要先檢查線杆根基牢固狀況,對電路進行安全確定後,方準操作。操作中要嚴密注意電力線對通信線和操作安全的影響,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不準聘用或留用退休職工擔任線路架設工作。

電梯

第二十三條簽訂電梯訂貨,安裝,維修保養合同時,須遵守勞動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第二十四條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電梯移交時,除應移交有關文件,説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單位有關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第二十五條新購的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並在勞動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勞動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委託保養點。

第二十六條負責管理電梯的單位,要切實加強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修,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電梯帶隱患運行。

第二十七條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勞動部門頒發的《電梯使用合格證》。

第二十八條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電梯時,被僱請的單位必須是勞動部門安全認可的單位。

第二十九條電梯管理單位須將電梯的維修,檢測,年審和運行情況等資料影印副本報公司安委辦備案。

個人防護用品和職業危害的預防與治療

第三十條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職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防護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第三十一條對從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的定期職業體檢。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立即上報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會視情況調整工作崗位,並及時作出治療或療養的決定。

第三十二條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衞生監測,對超過國家衞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或採取衞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按規定發放保健食品補貼,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三條禁止中國小生和年齡不滿18歲的青少年從事有毒有害的生產勞動。禁止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影響胎兒,嬰兒健康的有毒有害的作業。

教育與培訓

第三十四條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單位,機樓(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須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三十五條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杆線作業,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並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後,才能準其獨立進行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檢查和整改

第三十六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委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應不少於三次;各生產單位每季度檢查應不少於二次;各機樓(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後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每天進行檢查。

第三十七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委辦統一安排整改。

第三十八條凡安全生產整改所需費用,應經安委辦審批後,在勞保經費項目中列支。

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九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第四十條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四十一條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 產管理;

2.設立了健全的安全生產機構,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第四十二條由於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或廠房設備損毀或正常生產,生活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設備(建築)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車輛,駕駛員,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參照本規定另行制定,並組織實施)。

第四十三條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並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四十四條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單位(室)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並追究單位領導人的責任。

第四十五對事故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最高不超過3%;對職工個人的處罰,最高不超過一年的生產性獎金總額(不含應賠償款項),並可進行行政處分。

第四十六條工傷事故,是指職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1.在工作崗位上或經領導批准在其他場所工作時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2.在緊急情下(如搶險救災救人等),從事對企業或社會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負傷或死亡。

3.乘坐本單位的機動車輛去開會,聽報告,參加行政指派的各種勞動和乘坐本單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車輛上下班,所乘坐的車發生非本人所應負責的意外事故,造成職工負傷或死亡。

4.職業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從事本崗位工作或執行領導臨時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務而造成的負傷或死亡。

6.職工雖不在生產或工作崗位上,但由於企業設備,設施或勞動的條件不良而引起的負傷或死亡。

第四十七條發生無人員傷亡的生產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1萬元的事故;

2.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萬元,不滿10萬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萬元,不滿100萬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經濟損失滿100萬元的事故。

第四十八條職工因發生事故所受的傷害分為:

1.輕傷:指負傷後需要歇工1個工作日以上,但低於國際標準的105日,並未達到重傷程度的失能傷害。

2.重傷:指符合勞動部門《關於重傷事故範圍的意見》中所列情形之一的傷害;損失工作日超過國際標準105日的失能傷害。

3.死亡。

第四十九條發生事故的單位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作出標誌,詳細記錄或拍照和繪製事故現場圖。

2.立即向單位主管部門(領導)報告,事故單位即向公司安委辦報告。

3.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辦接到事故報告後,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進行調查,輕傷或一般事故在15天以內,重傷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內向有關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

4.制定整改防範措施。

5.對事故責任人作出適當的處理。

6.利用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來教育職工。

第五十條無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

1.機動車輛駕駛員發生事故後,駕駛員和有關人員必須協助交管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參加事故處理。事故單位應及時向安委辦報告,一般在24小時內報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應即時報告。事後,需補寫“事故經過”的書面報告。肇事者應在兩天內寫出書面報告交給單位領導。肇事單位應在七天內將肇事者報告隨本單位報告一併送交安委辦。

2.因公駕車肇事者,應根據公安部門裁定的經濟損失數額的10%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處罰款項原則上由肇事個人到財務部繳納。處罰的最高款額以不超過上年度公司生產性獎金總額(基數1.0計)為限。

3.凡未經交管部門裁決而私下協商解決賠償的事故。如公司的經濟損失超過保險公司規定免賠額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負。

4.擅自挪用車輛辦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規定加倍處罰;可視情況給予扣發一年以內的獎金,並進行行政處分。

5.凡因私事經主管領導同意借用公車而肇事的,參照第2款處理。

6.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超時限兩天屬瞞報),每次加扣當事人三個月以內的獎金。

7.開“帶病車”,或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或未經行政部批准駕駛公司車輛的人駕駛,每次扣兩個月的獎金。

第五十一條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詢私舞弊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責任。

第五十二條事故原因查清後,如果各有關方面對於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勞資部門有權提出結論性意見,交由單位及主管部門處理。

第五十三條各級單位領導或有關幹部,職工在其職責範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1.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2.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採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3.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

4.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7.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痺大意的。

8.擅動有“危險禁動”標誌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9.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10.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第五十四條本規定由公司安委辦負責解釋。

第五十五條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

安全工作的規章制度 篇六

1、園長安全工作職責

主持制定幼兒園安全工作計劃和重大制度措施。佈置落實上級提出的安全工作任務和要求。掌握幼兒園安全工作總體情況及存在的問題,督促完善相應措施,及時解決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落實幼兒園安全工作管理機構和人員,解決工作經費和必需的工作條件。與幼兒園職能部門簽訂安全工作責任書,明確其工作職責和要求。保證安全工作責任落實到具體部門和責任人。幼兒園發生事故時,要立即到達現場,認真組織搶救和善後工作,積極協助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處理。

2、幼兒園領導班子安全工作職責

建立與本園安全管理工作相適應的機構,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人員,落實職責和經費。建立健全幼兒園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制定幼兒園安全事故預防和事故搶險預案。制定本園安全工作年度計劃,落實年度工作。負責與本園各職能部門簽訂安全責任書,將安全責任落實到具體部門和有關人員,並考核其執行情況。定期開展安全檢查,排查隱患,落實整改措施,並對本校無力解決的問題如實上報主管部門和同級政府。定期排查校園危房,保證師生員工人身和財產安全。

3、幼兒園主管安全副園長工作職責

根據上級部門和幼兒園對安全工作的要求,考慮貫徹實施方案,指導相關部門認真落實。掌握職責範圍幼兒園安全工作情況及存在的主要問題,督促有關部門有針對性的制定措施,加強檢查、監控及整改工作。採取多種形式,及時研究安全工作中的問題,總結推廣基層工作經驗,調動廣大教職工的積極性。

幼兒園發生安全事故時,及時到現場組織搶救工作。

4、幼兒園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工作職責

根據幼兒園工作部署,結合實際把安全工作融入到業務工作中。同時研究、同時佈置、同時檢查、同時總結。健全具體的管理制度,把安全工作責任落實到人頭,使每一位同志都明確自己的職責。而且知道應該怎樣做。組織對制度實施情況進行有效的檢查監督。隨時掌握職責範圍的安全工作動態,並按規定及時上報。依照幼兒園有關規定,實施對職工的獎懲工作。

5、具體崗位職責

A、幼兒園教師安全工作職責

(一)認真執行幼兒園的各項規章制度,切實履行自己的安全工作職責。把幼兒的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二)注意掌握幼兒動態,及時發現各種安全隱患,並採取相應的方式或者報告。

(三)積極學習,努力提高安全意識,掌握相應知識和技能,主動把有關安全工作內容日常工作中。

B、押車教師安全工作職責

(一)押車教師必須提前10分鐘上車,負責安排幼兒入座上車維持秩序,作好安全乘車的準備工作。上車時,押車教師清點幼兒人數,讓幼兒站隊上車,沒有教師帶領的幼兒不能上車。接幼兒來園時押車教師要下車接幼兒上車,安排好幼兒的座位。車到園後,幼兒下車,押車教師與本班教師交接,清點本趟車上各班幼兒人數。

(二)押車教師要加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始終和司機保持密切合作,協調一致,對家長、幼兒態度和藹、細心周到,服務熱情。

(三)押車教師在開車前後及時開關車窗,以保障車內空氣流通,並根據氣候變化為幼兒上下車做到及時增減衣服。

押車教師要時刻提醒幼兒,幼兒不要將頭手等身體的部分伸出窗外,窗户不要打開的過大。

(四)押車教師保證各班聯繫單及幼兒園通知單,準時發給家長;並將幼兒服藥準確地帶回交到各班教師手中,保障幼兒及時服藥。

(五)押車教師要掌握幼兒尤其新入園幼兒的乘車起始、終點,對家長提出的線路更換和正確建議高度重視並及時反映,以便更好地解決而服務於家長。

(六)押車教師除按家長通知外,還要結合接待室溝通後方能處理幼兒的往返乘車並不準有幼兒漏上或錯上車的事故出現。

(七)押車教師應守在車門處,守護好乘車的幼兒,杜絕一切不安全因素及其他事故;防止其衣帽、書包和其他東西丟失,圓滿將幼兒送交給家長。

(八)送幼兒時車要靠邊停,押車教師要先看一下前後是否有車輛,確認無車輛時,教師要先下車後再讓幼兒下車,同時教育幼兒下車後不要奔跑,等車走後再走。

(九)行車途中,不得與司機交談。

C、校車司機安全工作職責

(一)愛護車輛,加強檢查、保養,保證車輛的完好狀態,隨時準備執行任務。

(二)校車司機負責全園乘車幼兒的早晚接送,全心全意為幼兒和家長服務,熟悉行車路線,幼兒接送站名和時間,準時、平穩行車,確保幼兒身心安全。如車輛途中遇到突發問題要及時同有關部門及園領導聯繫,採取必要措施,妥善處理。

(三)遵守交通規則,杜絕交通事故和違章駕駛情況的發生,安全正點接送幼兒。文明行車,非緊急情況不踩急剎車,幼兒坐穩後才開車,不吸煙,行車前不喝酒。

(四)每次出車前檢查好車況,開車前確定車門已關好,並不得讓幼兒擅自開啟車門。

(五)在幼兒乘車時,要中速行駛,注意避讓,協助跟車教師做好安全工作。

(六)幼兒下車時,切勿將車停在危險處。

(七)熱心為家長和幼兒服務,與接送車教師密切配合,對幼兒耐心照顧,若有家長漏接,司機應將幼兒帶回幼兒園等待,有情況及時向園長報告。

(八)出車前提前15分鐘做好準備,並負責安排幼兒座位,協助接送車教師記錄考勤,分工合作,做到準確無誤,準時發車。

D、門衞人員安全工作職責

(一)負責幼兒園的門衞安全工作,嚴防幼兒走失。

(二)負責外來文件、報刊、雜誌、信件等的登記送發,不得有任何遺失;接聽電話,並及時傳達有關人員。

(三)對來訪人員進行登記、詢問、解釋工作,重大問題及時和園領導聯繫,嚴禁推銷商品人員入內。

(四)堅守崗位,幼兒入離園時在門前巡視,防止事故,嚴格掌握幼兒離園開門時間,沒人頂班不能離崗。熟悉火警、匪警、急救電話號碼,會使用滅火栓。

(五)離開崗位時門要上鎖,未經批准各種車輛均不得入園,嚴格檢查出入車輛所載物品,防止幼兒園的物品丟失。

(六)搞好傳達室內外衞生和門衞責任區衞生,及時清理積雪、雨水、雜草等。

(七)外人車、物不能寄存園內。

(八)負責播放幼兒活動音樂、教師簽到。

(九)有權查詢本園職工、外來人員攜帶可疑物品,職工帶公物出門,應有相應的憑證。帶大件物品出園者要查問清楚並做好記錄。

(十)及時靜園,禁止園外人員在園內逗留和玩耍。

安全工作制度 篇七

為保證我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杜絕或儘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範,自救互救,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根據我校的實際,制定本規定,要求全校認真貫徹執行。

一、學生外出活動的安全管理

1、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含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遊、秋遊、參加公益勞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制定有周密計劃和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校領導審閲簽字同意方可實施。組織到外地或較遠活動的需經市教育局審批。

2、活動時班主任是各班的具體責任人,下班教師附連帶責任。

3、活動的路線地點,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不得組織學生到危險的地方開展活動。

4、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必須向有營運資格證的專業運輸部門租用。

5、每次活動都要有安全、保衞、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特別是野炊、爬山,野餐時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

6、要通過各種形式加強對學生進行遊泳安全教育,以提高學生的游泳安全防範意識,讓學生掌握游泳自護、自救、互救安全防範的知識和本領;嚴格學生參加游泳活動的審批程序和安全防範措施,建立學生游泳活動的安全責任,確保學生游泳安全。不準學生在課餘時間私自到江河裏或游泳池游泳。

二、學科教學學生安全管理

1、各科教師在教學活動時要嚴格按照學科教學要求保證學生的安全。

2、上課期間,教師不得要求學生中途離開教室回家。

3、對學生的實驗操作,應按安全規定嚴格要求,各實驗室應按要求配備消防器材,對帶腐蝕性、有毒、易燃、易爆的物品要登記造冊,按規定存放,責任落實到人,一旦發生失竊,應及時報告,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4、體育課上體育教師有責任和義務教育學生充分做好準備活動,檢查運動設施和器材的安全性,組織活動事先要精心準備,防止意外發生,在活動中實施必要的保護。因事先準備不周、疏忽大意、教育不到位或保護措施不當缺乏預見性,造成學生安全事故的,由體育教師負責。

5、各科教師應重視學生課間休息活動的安全教育,行政值周、值周教師應加強課間巡視,及時發現和處理危及學生安全的因素,杜絕意外事故發生。

三、其他工作的學生安全管理

(一)後勤工作的安全管理

1、努力搞好後勤工作,樹立為教學服務、為師生服務的思想,為教學工作創造良好條件,保證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

2、後勤人員應做好學校的安全保障工作,要經常性地對學校的校舍、圍欄、固定設施、水電、電杆、樹木等進行檢查並作記錄,保證樓道的照明,道路的暢通,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學校分管領導,採取措施,及時修繕和處理。

3、每學期採購或為教學提供的設備、儀器物資要有規定和安全係數,如因質量問題造成事故,要追究採購人員的責任。

4、總務處要負責全校學生的飲用水供應,要重視飲用水衞生安全,防止投毒和其它衞生疾患的發生。

5、總務處要及時做好每年的學生平安系列保險工作,遇突發事件要及時與保險公司交涉,做好善後理賠。

6、總務處定期檢查學校的'消防滅火器材,檢查消防用水的供給,檢查校園應急燈的工作狀況。

(二)集會、作操、住宿的安全管理

1、學校集會、作操應由學校政教處、體育教師專人負責統一指揮,保證集會、作操的紀律。

2、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排隊進場,上下樓時不要擁擠,不催促學生快跑,進出會場要有序,嚴防擠壓事故的發生。

3、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指定安排座位或站隊,由班主任負責,防止學生亂竄,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4、住宿學生在宿舍內不得私接電線,私用各種電器;不得焚燒雜物,不得隨意攀爬;不得聚眾賭博,打架鬥毆。住宿學生違紀事件由值班教師及時調查處理,情節嚴重報政教處處理。

5、住宿生遇突發情況需要疏散的,由當班的值班領導指揮,值班教師和生輔人員配合值班領導及時安排學生疏散到安全地點。

(三)學生軍訓的安全管理

1、組織學生開展軍訓活動,應制定周密的計劃,並與協辦部隊負責人共同商定。

2、對軍訓的場地應事先考察,保證有利於學生軍訓的安全進行。

3、軍訓的強度應根據學生的年齡、身體狀況而定,對患有不適合軍訓活動疾病的學生應進行勸阻,避免不必要的事情發生。

4、主管領導應對軍訓活動全面負責,並選派責任心強、身體好的老師協助管理,保證軍訓工作安全順利完成。

(四)不可預見災害的安全管理

1、在遭遇不可預見的洪災、火災、地震等災害時,應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2、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教給學生遇災後的自救互救的辦法,培養學生的生存能力。

3、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4、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四、加強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1、重視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主動聯繫轄區的派出所、街道抓好治理工作。

2、值周行政、值日教師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還要注意對校園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社會上不法分子對學生騷擾,要及時報告“110”或附近派出所,保護學生的安全。

3、保衞科和值周人員在上、下午放學時間密切巡視校園周邊環境,處理髮生事件。

4、教育學生敢於與壞人作鬥爭,並教給方式和方法,提高學生的自護能力。

五、防病、防疫、防中毒的安全管理

1、認真貫徹《食品衞生法》、《傳染病防治法》和《學校衞生工作條例》。落實“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

2、發動師生,開展“衞生防病月”活動,認真搞好學校環境衞生、教室衞生及個人衞生。根除傳染病病源。堅持“每天一小掃,每週一大掃”的衞生制度。

3、採取多種形式,加強衞生防疫、防中毒宣傳教育,全校師生樹立“健康第一”的思想。

4、加強管理,特別對學校師生的用水、飲用水一定要符合標準,加強對學校周邊200米範圍內的飲食攤點進行檢查,凡不符合食品衞生要求的攤點要堅決取締。

安全制度管理規範 篇八

一、總則

一條 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有關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二條 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級領導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三條 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二、機構與職責

四條 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是公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安委會的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安委辦)負責處理。

五條 公司下屬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單位的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制訂安全生產實施細則和操作規程。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安委會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單位的領導提任,並按規定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各機樓(房)、生產班組要選配一名不脱產的安全員。

六條 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的劃分:單位行政一把手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領導和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單位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

七條 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准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他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衞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八條 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範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九條 公司安全生產專職管理幹部職責:

.協助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令、制度,綜合管理日常安全生產工作。

.彙總和審查安全生產措施計劃,並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對這些制度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指導生產中的勞動保護工作。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並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及試運轉工作。

.參加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並督促其按時實現。

.根據有關規定,制定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並監督執行。

.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並監督執行。

.對上級的指示和基層的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十條 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十一條 各機樓(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樓(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樓(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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