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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染病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傳染病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傳染病管理制度【精品多篇】

傳染病管理制度 篇一

一、傳染病預檢分診制度

1、設立傳染病預檢分診點,具備消毒隔離條件和必要的防護用品,嚴格按照規範進行消毒和處理醫療廢物。

2、從事預檢、分診的醫務人員應當嚴格遵守衞生管理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認真執行臨牀技術操作規範、常規以及有關工作制度。

3、各科室的醫護人員在接診過程中,應當按要求對病人進行傳染病的預檢。預檢為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的,應當將病人分診至感染性疾病科或分診點就診,同時對接診處採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4、根據傳染病的流行季節、週期、流行趨勢和上級部門的要求,做好特定傳染病的預檢、分診工作。初步排除特定傳染病後,再到相應的普通科室就診。

5、對呼吸道等特殊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應當依法採取隔離或者控制傳播措施,並按照規定對病人的陪同人員和其他密切接觸人員採取醫學觀察及其他必要的預防措施。

二、傳染病診斷及轉診制度

1、醫院實行傳染病預檢、分診制度;

2、對疑似傳染病病人,應當引導至相對隔離的分診點進行初診;

3、按照國務院衞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傳染病診斷標準和治療要求,採取相應措施;對不能確診的疑似傳染病病人應組織醫院專家組會診確認,同時上報縣疾控中心,按照規定報告傳染病疫情。

4、按照規定對傳染病病人、疑似傳染病病人提供醫療救護、現場救援、接診,對不具備傳染病診療條件的科室,在發現傳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時,要認真、詳細地做好登記,按照傳染病管理相關規定進行報告,非危重病人轉到傳染科(內科)歸口治療,危重病人先就地搶救,待病情穩定後再轉診到傳染科進一步治療。

5、對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書寫病歷記錄以及其他有關資料,並妥善保管。

6、不外泄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傳染病病人、密切接觸者涉及個人隱私的有關信息、資料。

7、對肺結核病人應按相關規定進行歸口治療,同時填寫傳染病報告卡和結核病人轉診三聯卡。

備註:傳染病病人、疑似傳染病病人:指根據國務院衞生行政部門發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管理的傳染病診斷標準》,符合傳染病病人和疑似傳染病病人診斷標準的人。

三、傳染病登記報告管理制度

1、疫情管理、直報人員必須認真學習《傳染病防治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以及規範性技術指導文件,嚴格按要求進行本院的疫情報告管理工作。

2、報告的方式:本單位的傳染病疫情信息實行網絡直報,並按要求進行電話報告。

3、報告的程序為:傳染病病例的報告由首診醫生或其它執行職務的人員負責填寫報告卡(按要求電話報告)—>疫情管理人員收卡、登記—>網絡直報(需電話報告縣CDC的按要求報告)。

4、報告病種和報告時限:

(1)責任報告人發現甲類傳染病、和乙類傳染病中的肺炭疽、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質炎的病人、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疑似病人或病原攜帶者時,應於2小時內以最快方式向屬地疾控中心報告。發現其他傳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發時也應及時報告。同時,通過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系統進行報告;

(2)對其它乙、丙類傳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傷寒副傷寒、痢疾、梅毒、淋病、白喉、瘧疾等的病原攜帶者在診斷後24小時內通過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系統進行報告;

(3)對其它符合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報告標準的傳染病暴發疫情,按規定要求進行報告。

5、個別病種的確認須由相關單位認可後方能上報:

(1)脊髓灰質炎,要由國家確認實驗室進行審核確認;

(2)甲類傳染病及按甲類管理的傳染病(如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須由省級有確認權限的單位或實驗室進行審核確認;

(3)艾滋病,應由省級有確認權限的單位或實驗室進行審核確認。

6、每月29日前檢查追蹤上月和本月已報告病例卡片的'診斷變化和轉歸情況,如疑似病例改為確診病例或排除、未分型改為已分型、死亡等,要對原報告卡進行訂正報告。

7、在傳染病漏報自查、檢查和暴發調查中發現的未報告病例,要及時補充錄入。

四、傳染病網絡直報制度

1、計算機網絡管理維護及人員配置

(1)配備專用計算機1台進行疫情網絡直報工作;

(2)配備2名工作人員負責傳染病疫情報告卡的收集、錄入、初審及相關傳染病管理工作(1名為專職);

(3)有人負責本單位網絡直報系統硬件與網絡維護,以保障其正常運行;

2、責任報告人填卡要求

責任報告人在首次診斷傳染病病人後,應立即填寫完整的合格的傳染病紙質報告卡。包括初次報告、訂正報告(含死亡訂正)。醫生填卡時,盡力詢問病人的詳細現住地址,得到病人的準確可靠地址,具體到鄉鎮、街名和門牌號。

3、直報人員職責及網絡填報要求

(1)直報人員之一必須為疫情管理人員。負責傳染病疫情、突發公共衞生事件、以及性病、慢病、居民病死亡原因、症狀監測等項工作的網絡直報及電話報告工作;

(2)直報人員負責每日的收卡、錄入、初審工作。常規收卡上、下午各一次;常規錄卡應在17點30分前完成;特殊情況立即錄入,不得延誤;

(3)將“現住址國標”下拉框逐級選至鄉鎮級,以避免紅卡的出現;如遇到現住地址不詳的卡片,即作為市內、省內和省際流動人口處理:錄卡操作時,在“現住址國標”欄逐級選中“不詳”,並在“現住詳細地址”欄填寫“不詳”或已獲得的內容。系統會自動將此類卡片統計在本地流動人口發病數內;

(4)若病人為學生,必須在患者單位欄內填寫學校正式全稱及班級名稱,勿用簡稱;

(5)艾滋病、HIV要填寫傳染病報告卡副卡;

(6)妥善保管好用户編碼及密碼,確保直報系統處於正常、安 全的運行狀態;

(7)紙質卡片是電子疫情資料形成的重要原始依據,要保留三年備查。

五、門診日誌、住院病人登記管理制度

1、門診日誌

(1)門診日誌包括就診日期、姓名、性別、年齡、住址、初診和複診、處理、報卡九項基本內容,必須逐項填寫完整,不能用症狀代替診斷;

(2)門診日誌由臨牀醫生填寫,於次月5號前彙總交院辦公室;

(3)掛號與日誌登記符合率不低於90%。

2、住院病人登記:住院登記包括姓名、性別、年齡、住址、入院日期、入院診斷、出院日期、出院診斷、轉歸情況,須逐項填寫,由各病區妥善保存。

六、檢驗科、放射科傳染病登記管理制度

1、檢驗科登記及反饋:登記項目包括送檢科室或醫生、送檢日期、姓名、性別、送檢樣品、化驗項目、化驗結果、檢驗人員和報告日期,異常結果必須反饋送檢醫生處,並有記錄。

2、放射科登記及反饋:登記項目包括開單科室、檢查日期、病人姓名、性別、檢查結果、初步診斷和報告日期,異常結果必須反饋送檢醫生處並有記錄。

七、傳染病報告培訓制度

1、培訓對象為所有醫務人員、總值班人員。

2、培訓計劃:每年對所有醫務人員至少培訓一次,新來人員在崗前培訓時必須進行《傳染病防治法》及傳染病報告相關內容培訓。

3、培訓時間:每年上半年、下半年各培訓一次,新進人員8月培訓。

4、培訓內容:根據需要選擇性的培訓《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醫療機構預檢分診管理辦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與傳染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食物中毒事故處理辦法》、《傳染病信息報告與管理(修訂版)》、部分《傳染病診斷標準》等。

5、考核:根據培訓內容對參訓人員進行考核(答卷),不合格者需補考至合格為止。

八、傳染病疫情報告管理工作職責

1、搞好組織建設和制度建設:有分管領導、科室、人員。每月召開疫情例會一次,研究疫情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各種疫情管理制度,並認真實施。

3、加強培訓工作,提高醫務人員的疫情報告意識。

4、健全門診日誌、住院登記本、傳染病登記本、檢驗、檢查傳染病登記本等,備足報告卡,以保證疫情報告工作的正常開展。

5、每月對全院進行一次疫情漏報檢查。檢查門診日誌、傳染病登記本、住院病人登記本及傳染病登記本、檢驗科的傳染病檢驗登記本、放射科的傳染病檢查登記本。把疫情檢查情況納入醫院全年目標考核體系中,並將每月疫情檢查結果進行公佈,按制度進行獎懲。

6、負責對全院傳染病報告卡的收集、核對、網絡直報、登記、卡片保存等工作。

7、負責對全院醫務人員的傳染病知識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培訓,對新入人員傳染病知識的崗前培訓。

8、配合疾病控制中心的流調及採樣工作。

傳染病管理制度 篇二

為認真貫徹實施《傳染病防治法》,保證疫情報告的及時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傳染病的科學管理,特制定傳染病管理制度。

一、執行職務的'醫療保健人員、衞生防疫人員為傳染病責任報告人。

二、門診醫生診治病人,必須登記門診日誌,要求登記項目準確、完整、字體清楚。

三、責任報告人發現甲類傳染病以及乙類傳染病中的傳染性非典肺炎、肺炭疽、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原攜帶者和疑似病人時,2小時內填寫傳染病報告卡通過疫情網絡直報,並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縣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報告。發現乙類傳染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病人和丙類傳染病24小時內通過疫情網絡報出傳染病報告卡。

四、責任報告人發觀麻疹、白喉、百日咳、脊灰、流腦、乙腦、傷寒及副傷寒、鈎體、瘧疾、出血熱等我市重點管理的傳染病及疑似病人,以最快方式報告縣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並配合檢診。

五、責任報告人填寫傳染病報告卡片應準確、完整、字體清楚,在規定時間內及時交醫院指定的疫情管理人員。

六、診治傳染病病人時,要按規定作好消毒、隔離措施。

七、疫情管理人員要按規定作好疫情的收集報告工作,每月一次傳染病漏報自查,做好門診日誌、疫情旬報、傳染病花名冊、自查統計、獎懲情況等資料並存檔。

八、責任報告人、疫情管理人、醫院負責人不履行職責,違反以上規定,按《傳染病防治法》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傳染病管理制度 篇三

學校疫情報告管理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要求,結合我校具體情況,特制定我校疫情報告管理制度。

一、加強疫情管理工作

1、成立了以學校一把手為組長的傳染病防治領導小組;

2、指定德育處為我校傳染病報告人;

3、各班班主任(老師)發現有傳染病及疑似傳染病要及時上報學校;

4、建立疫情管理工作檔案,配備傳染病登記本,疫情電話記錄本,詳細記錄傳染病發生、處理情況和疫情報告情況;

二、傳染病疫情報告

1、教導處負責收集、整理、分析各班因病缺課學生情況;

2、在學校中發現《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甲類傳染病1例及以上,乙類及丙類傳染病1例及以上,有相同症狀病例1例以上,應按衞生部規定時限和要求及時報所在地的縣級疾控中心;

3、報告內容包括:學校名稱、班級、學生姓名、病名、發病時間、隔離治療情況、就診醫院及報告時間;

4、及時做好病人周邊同學的預防保健及消毒隔離工作。

學校消毒制度

一、學校環境衞生消毒制度

1、校內各教室,組室每天值日,每週大掃除。每天有充足時間打開門窗,保持室內空氣流通。

2、校保潔員按照負責進行每天的公共衞生環境打掃工作,定期做好滅“四害”工作。

3、如發現班內類似“流感”的現象,則校衞生室負責監控,並做好相應的消毒措施。

4、食堂工作人員按食堂衞生規定的要求,做好消毒工作。

5、各班、各科室飲水機每天由專人進行保潔工作,由供水部門進行定期消毒工作。

二、個人衞生消毒制度

1、學生應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換衣服。

2、學生飲水必須自帶獨用茶杯。

3、學校洗手設施及時放置消毒肥皂或洗手液。

學校晨檢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要求,為了監測及瞭解控制學校公共衞生突發事件及傳染病疫情,特制定我校晨檢制度。

1、學校負責組織開展晨檢工作,校醫負責技術指導和培訓工作,各學校各部門具體實施;

2、配備必要的體檢器械和用品,如體温表、消毒劑等(學校配置);

3、根據不同的疾病及上級部門的要求,開展針對性的`體檢項目;

4、校醫預防保健科負責收集、整理、分析每天的晨檢資料,中午12時前將結果報當地縣級疾控中心;本制度在有疫情的非常時期啟動。

傳染病管理制度 篇四

第一節傳染病疫情管理制度

一、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規定的傳染病,在門診確診或疑似的病人一律填寫傳染病報告卡片,報卡率和報卡及時率達100%。

二、發現甲類傳染病和乙類傳染病中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時,立即報感染管理科,感染管理科必須在2小時內報告區疾控中心。

三、專職疫情報告員負責審卡、登記,統計分析,按規定時限網絡直報。

四、責任疫情報告人,發現傳染病都應按規定時間填寫正規的傳染病報告卡片。

五、發現傳染病漏報、遲報、項目不齊全、地址不詳等卡片,除了讓經治醫生補報外,酌情扣發當月獎金。

六、負責對全院各級各類人員傳染病防治知識和報告制度的培訓。

七、定期對全院的疫情管理情況進行總結分析,定期向主管院長和醫院疫情管理委員會彙報,及時解決存在問題,提出改進措施。

九、傳染病暴發流行時,責任疫情報告人應當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區疾控中心報告。

十、發現傳染病人要及時轉診,並按規定要求對病人污染的環境和物品進行嚴格消毒處理。

第二節傳染病預檢分診制度

一、門診部具體負責本院門診病人傳染病的分診工作,並對傳染病預檢、分診工作進行組織管理。傳染病門診應當標識明確,相對獨立,通風良好,流程合理,具有消毒隔離條件和必要的防護用品。

二、各科室的醫師在接診過程中,應當注意詢問病人有關的流行病學史、職業史,結合病人的主訴、病史、症狀和體徵等對來診的病人進行傳染病的預檢。經預檢為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的,應當將病人分診至傳染病門診就診,同時對接診處採取必要的消毒措施。

三、各科室根據傳染病的流行季節、週期和流行趨勢做好特定傳染病的預檢、分診工作。

四、在接到衞生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發佈特定傳染病預警信息後,或者按照當地衞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加強特定傳染病的預檢、分診工作。必要時,設立相對獨立的針對特定傳染病的預檢處,引導就診病人首先到預檢處檢診,初步排除特定傳染病後,再到相應的普通科室就診。

五、對呼吸道等特殊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按照規定對病人的陪同人員和其他密切接觸人員採取醫學觀察和其他必要的預防措施。

六、不具備某種傳染病救治能力時,應當及時將病人轉診到具備救治能力的醫療機構診療,並將病歷資料複印件轉至相應的醫療機構。

七、轉診傳染病病人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當按照當地衞生行政部門的規定使用專用車輛,並做好終末消毒。

八、傳染病門診工作人員應當採取標準防護措施,按照規範嚴格消毒,並按照《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的規定處理醫療廢物。從事傳染病預檢、分診的醫務人員應當嚴格遵守衞生管理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認真執行臨牀技術操作規範、常規以及有關工作制度。

九、定期對醫務人員進行傳染病防治知識的培訓,內容包括傳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規以及傳染病流行動態、診斷、治療、預防、職業暴露的預防和處理等內容。

第三節傳染病培訓制度

為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及其《實施辦法》,更好地開展我院傳染病管理工作,對全院醫務人員以及新來人員進行傳染病報告培訓,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每年根據醫院實際情況安排,計劃進行一次以上的全院職工疫情報告的培訓。

2、對新來人員必須進行傳染病報告知識的`崗前培訓。

3、對全院職工疫情報告的培訓時間主要在上半年,對新人員的培訓主要在上崗前。

4、疫情報告培訓的內容主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以及法定傳染病報告的分類、報告方式、報告時限等。

5、疫情報告培訓後,出具相應的的傳染病報告試題對培訓效果進行考核。

6、對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傳染病報告方式進行及時培訓。

第四節傳染病報告制度

一、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規定的傳染病,在門診確診或疑似的病人一律書寫日誌並填寫傳染病報告卡片,報卡率和報卡及時率達100%。

二、發現甲類傳染病和乙類傳染病中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傳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立即報告防保科或感染管理科,防保科和感染管理科向報告疫情領導小組彙報,確認後於2小時內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市疾控中心報告。

三、防保科有專職疫情報告員負責收卡登記,網絡直報。

四、責任疫情報告人,發現傳染病都應按規定時間填寫正規的傳染病報告卡片,專職疫情報告員每天檢查收集卡片,發現錯報、遲報、不合格的卡片進行登記,及時處理。

五、防保科定期到各科室核對疫情報告情況,同時每月要進行自查發現傳染病漏報遲報、項目不齊全地址不詳等卡片,除了讓經治醫生補報外,視情況根據傳染病獎懲制度進行處理。

六、防保科負責對全院各級各類人員傳染病防治知識和報告知識的培訓,通過答卷組織講課和隨機提問。

七、防保科定期對全院的疫情管理情況進行總結分析,定期向主管院長和醫院疫情管理委員會彙報,及時解決存在問題,提出改進措施。

八、傳染病暴發流行時,責任疫情報告人應當以最快的通訊方式向區疾控中心報告疫情。

第五節傳染病病例登記和轉診制度

一、責任報告人在接診所有就診病人時,必須在登記本上作好記錄。

二、門診日誌登記:各科門診醫生做好門診就診病人登記工作,項目填寫齊全。

三、出入院病例登記:各科室及時對本科室的出入院病人進行登記,項目填寫齊全。

四、臨牀科室、門(急)診、檢驗科、放射科等,對傳染病病例,要詳細記錄就診病人的基本情況,項目填寫齊全,書寫規範,14歲以下兒童必須註明家長姓名、學校班級、電話號碼。

五、檢驗科發現與傳染病有關的化驗結果,住院病人應將化驗結果返回主管醫生處,門診病人,將化驗結果送到肝腸門診,以便對發現的傳染病病例進行診斷、報告、登記、轉診。

六、放射科發現與傳染病有關的檢查結果,住院病例應將檢查結果及時返回主管醫生處,對於門診病人應詳細登記病人信息,並將結果通知首診醫生,以便對發現的傳染病及時進行診斷、報告、登記、轉診。

七、防保科應建立全院傳染病登記本,對各科室報告的傳染病病例信息,詳細登記,並定期進行彙總分析。

八、不具備傳染病診療條件的科室,在發現傳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時,要認真、詳細地做好登記,及時填寫傳染病報告卡並轉到具備傳染病診療條件的醫院。

第六節傳染病管理自查制度

為了加強傳染病疫情管理,杜絕漏報,遲報現象發生,制定本制度。

一、門診醫生要認真填寫門診日誌,住院部各科室要認真填寫病人出入院登記。

二、各科室必須建立傳染病報告登記本,根據疫情報告時限及時填卡上報,各科室主任負責本科室的自查管理工作。

三、防保科負責傳染病疫情報告的督導檢查工作。

四、防保科必須根據規範要求及時進行網絡直報,並負責檢查傳染病報告,落實情況,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反饋、責令改正。

五、防保科對檢查情況每季度彙總一次,年終進行全面檢查。對發現漏報者根據規定給予處罰。

第七節傳染病疫情報告獎懲制度

為了有效預防、控制和消除傳染病在醫院內傳播與流行,保障工作人員和就診患者的健康,促進傳染病的疫情報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醫院、科室、責任人三級管理制度落實獎懲制度。

二、對發現傳染病未能及時填卡上報或漏報者根據情節,給予罰款處理。

1、凡漏報、遲報,未造成傳染病疫情播散、暴發、流行者給予100元處罰,情節嚴重者,造成疫情播散,根據傳染病防治法規定處理;科室主任負連帶責任扣50元。

2、對一個月內累計漏報、遲報超過3例者,扣除責任人當月獎金、科室主任負連帶責任。

三、根據傳染病報告及管理情況,與年終評選先進科室和先進個人掛鈎。

四、凡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規定,未能及時上報傳染病疫情,造成傳染病暴發、流行且後果嚴重者,根據《傳染病防治法》規定處理。

第八節傳染病疫情自查制度

一、傳染病疫情報告工作的督查由預防保健科負責。

二、責任報告人發現傳染病時,在搶救處臵患者的同時應及時、規範填寫“傳染病報告卡”。

三、責任報告人發現甲類傳染病和按甲類傳染病管理的傳染病時,要立即電話報告預防保健科。

四、預防保健科疫情管理人員每日檢查門診就診登記、檢驗科登記,發現傳染病病例及時與責任報告人聯繫,以防漏報。

五、疫情管理人員須將傳染病報告卡進行登記、彙總定期報院領導。

六、預防保健科除自查傳染病漏報外,配合區疾控中心進行漏報抽查。並將檢查結果報主管院長,必要時通報全院。

七、疫情管理人員應定期開展傳染病漏報、遲報檢查。

八、根據各科的漏報和傳染病報告卡,以及網絡直報中存在的問題,按傳染病疫情管理獎懲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進行處臵。

第九節腸道門診工作制度

1、腹瀉病門診要求專人、專室、專設備、24小時值班。

2、嚴格執行各項診療技術操作規範和消毒隔離制度。

3、腹瀉門診只准接診腹瀉病人,不得接診其他病人。

4、做好腹瀉病人的就診專冊登記,必須按照腸道傳染病專用登記本項目詳細登記,不得漏項,住址要填到最小單位。

5、做好腹瀉病人監測與統計工作,做到“逢瀉必檢、逢疫必報”。

6、發現甲、乙類傳染病按《傳染病防治法》規定時限上報疫情,每週一將腹瀉就診人數網報區疾病控制中心,對漏報、滿報、遲報疫情的依法追究個人責任。

第十節發熱門診工作制度

1、醫務人員必須準時上崗,中途不得擅自離崗,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誤出診。

2、醫務人員在崗時必須按照常規做好自身防護工作。

3、診室必須保證通風良好,保持清潔。

4、醫務人員嚴格遵守標準預防原則,發現可疑病例,要及時做好雙向防護。

5、嚴格執行首診負責制,值班醫生要認真做好門診日誌,並做好病人轉運交接記錄。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病人,一旦發現不明原因肺炎病例,要立即報告院感科,院感科向區疾控中心報告,並通過傳染病疫情監測系統進行網絡直報。

6、凡發熱人(體温38°以上者)一律拍胸片、查血象,並按要求做好基本必要的檢測工作。

第十一節傳染病首診負責制

1、院感科具體負責傳染病管理工作,根據上級部門要求,結合醫院實際情況,制定傳染病管理工作計劃及相應制度,收集、積累、整理信息資料,進行檔案化管理。

2、門診部主任及急診科主任應是醫院傳染病疫情管理組織成員,應對輪轉醫師、進修醫師宣傳、介紹疫情報告制度。

3、首診傳染病醫師應負責填寫傳染病報告卡(下稱傳染卡)和轉診工作,並指定主治醫師或副主任醫師(相對固定)對每天的門診日誌與傳染卡進行核查,發現漏報應及時督促當事人補報。首診傳染病醫師應負責填寫傳報卡和轉診工作。

4、各科室設臵傳染病報告登記本,及時發送傳報卡至院感科,院感科負責各病區所有傳報卡的簽收、分類登記並進行網絡直報。

第十二節傳染病管理專職人員工作職責

一、負責醫院傳染病工作的日常管理。

二、為所有可能診療傳染病病人的門診、急診科和住院部備傳染病登記本和傳染病卡片;檢驗科和放射科備檢驗檢查結果登記本;院感科備全院傳染病登記本和傳染病院內自查登記本。

三、傳染病卡片收發管理:每日(包括節假日)至少1次收取傳染病報告卡,及時補充各科室的傳染病卡片。對已報告的傳染病卡片妥善保存三年。

四、傳染病登記:收到傳染病報告卡後,檢查有無錯項、漏項等,並與門診或住院傳染病登記本核對,在院感科傳染病登記本上做好記錄。

五、按規定做好傳染病、性病、慢病和死亡的網絡直報工作。遇甲類及甲類管理的傳染病、不明原因肺炎、罕見疾病、新發疾病及其它屬於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傳染病疫情,需立即電話告知院領導、科長和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六、傳染病報告登記自查:按照自查獎懲制度的要求,每月開展一次全院傳染病報告登記情況的自查,做好自查記錄,及時報告科長,按規定實行獎懲。

七、傳染病培訓:按照傳染病管理培訓制度的要求,協助科室做好培訓工作,保存培訓通知、簽到本、講義、培訓效果評估等記錄。

八、做好乙肝疫苗的領取、發放和資料保存工作。

九、協助完成科室的其他工作。

第十三節傳染病診斷制度

為了對傳染病做出早期正確診斷,及時發現和早期隔離治療傳染源,根據醫院實際,特制定以下傳染病診斷制度。

嚴格執行《傳染病診斷國家標準》及國務院衞生行政部門制定的其他傳染病的診斷標準,對就診的傳染病病人進行正確診斷。

1、執行傳染病預檢、分診制度,對傳染病病人、疑似傳染病病人應當引導至相對隔離的分診點進行初診。

2、認真詢問病例流行病學資料,包括病人居住區域或近期所到區域是否有該種傳染病發生流行,與病人及病畜的接觸史、個人及環境衞生狀況、既往傳染病史及預防精神病史等。

3、詳盡的詢問病史及認真、細緻、全面進行體格檢查,全面準確地掌握病例的臨牀資料。

4、根據病例的實際情況,採集相應的標本進行實驗室檢查及其它檢查。

5、對病例的所有資料應作詳細的記錄妥善保管。

第十四節門診日誌和住院登記管理制度

1、所有門診醫生均應有單獨的門診日誌登記本,不得多名醫生共用一本門診日誌。

2、門診日誌應包括以下基本項目:就診日期、姓名、性別、年齡、職業、現住址、病名(初步診斷)、發病日、初診和複診等。

3、門診日誌項目應填寫完整準確,字跡清楚,項目填寫完整率應達100%。病人現住址應填至所在鎮、村、社或街道、門牌號,病名項目應填寫診斷的病名,不能填寫症狀。

4、所有住院科室均應設臵出入院登記薄。

5、出入院登記至少包括以下項目:姓名、性別、年齡、職業、現住址、入院日期、出院日期、出院診斷、轉歸情況(是否死亡、死亡原因、死亡日期)等基本內容。

6、所有住院病人均應作出入院登記,登記率應達100%。

7、出入院登記項目應填寫完整,完整率應達100%。

第十五節檢驗科和放射科登記管理制度

1、檢驗科、放射科均應設臵檢驗、檢查登記本。

2、每例病例檢驗、檢查結果應作登記,登記率達100%。

3、檢驗科的檢驗登記本至少應包括以下項目:送檢科室、送檢日期、病人姓名、性別、送檢樣品、化驗項目、檢驗人員、報告日期等。

4、放射科的檢查登記本至少應包括以下項目:開單科室、檢查日期、病人姓名、性別、檢查結果、初步診斷、報告日期等。

5、檢驗科、放射科異常檢驗、檢查結果必須及時反饋送檢醫生處。

第十六節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的處理機制與流程

一、定義

本方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國家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預案制定。

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定義是指一定時間內(通常是指2周內),在某個相對集中的區域(如同一個醫療機構、自然村、社區、建築工地、學校等集體單位)內同時或者相繼出現3例及以上相同臨牀表現,經縣級及以上醫院組織專家會診,不能診斷或解釋病因,有重症病例或死亡病例發生的疾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具有臨牀表現相似性、發病人羣聚集性、流行病學關聯性、健康損害嚴重性的特點。這類疾病可能是傳染病(包括新發傳染病)、中毒或其他未知因素引起的疾病。傳染病暴發是指在一個局部地區或集體單位的人羣中,在該病的最長潛伏期內突然發生許多臨牀症狀相似的病人。暴發往往通過共同的傳播途徑感染或由共同的傳染源所引起。

二、處理機制與流程:

1、值班人員接到聚集性症候羣事件報告後,應詳細瞭解並記錄以下情況:

(1)報告者姓名、工作單位、職務(職稱)、聯繫電話、詳細地址、報告時間等。

(2)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波及範圍以及事故發生經過。(3)病人的主要臨牀表現與特徵。(4)病人數量及分佈特徵。

(5)可能原因、已採取的措施、存在問題和困難等。 2、報告院長,由院長決定在2小時之內報告區疾控中心和區衞生局,並立即啟動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預案。

3、攜帶必要的急救藥品和採樣工具、調查表格等初步進行現場調查和處理。

4、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對原因比較明確的,可在進行上述調查的同時,對現場採取應急控制、污染因素的措施,特大及影響範圍廣的疫情或污染中毒事故應視情況及時向衞生行政部門提出疫區封鎖、人員疏散方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並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情況,爭取配合和支持。

5、配合區疾控中心進行進一步的處理。

6、事件完畢後進行總結評估。

傳染病管理制度 篇五

1、甲類傳染病為強制管理類傳染病,包括(鼠疫和霍亂)

2、《傳染病防治法》還規定,(國務院及其衞生行政部門)可根據情況增減甲類和乙丙類傳染病病種,以適應情況的變化。

3、醫療保健人員、衞生防疫人員及個體開業醫生為責任疫情報告人。

4、國務院衞生行政部門應定期如實公佈全國疫情並隨時通報重大疫情,並可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衞生行政部門及時地如實通報和公佈本行政區域內的疫情。

5、傳染病的控制包括:

(1)控制傳染源。(2)切斷傳播途徑。(3)宣佈疫區。(4)對屍體的處理。(5)藥品生物製品等的供應。

6、解答)醫療保健機構、衞生防疫機構發現傳染病時,應當及時採取下列控制措施:

(1)對甲類傳染病病人和病原攜帶者,乙類傳染病中的艾滋病人,炭疽中的肺炭疽病人,予以隔離治療。隔離期限根據醫學檢查結果確定。拒絕隔離治療或隔離期末滿擅自隔離治療的,可以由公安部門協助治療單位採取強制隔離治療措施。淋病、梅毒病人應當在醫療保健機構、衞生防疫機構接受治療。尚未治癒前,不得進入公共浴池、游泳池。(2)對除艾滋病人、肺炭疽病人以外的乙類、丙類傳染病病人,根據病情,採取必要的治療和控制傳播措施。(3)對疑似甲類傳染病病人,在明確診斷前,在指定的場所進行醫學觀察。醫療保健機構或者衞生防疫機構在診療中發現甲類傳染病的疑似病人,應當在兩日內作出明確診斷。(4)對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污染的場所、物品和親密接觸的人員,實施必要的衞生處理和預防措施。發現甲類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或者疑似病人的污染場所,衞生防疫機構接到疫情報告後應,應立即進行嚴格的衞生處理。(5)甲類傳染病病人和病原攜帶者以及乙類傳染病中的艾滋病、淋病、梅毒病人的密切接觸者必須按照有關規定接受檢疫、醫學檢查和防治措施。其他乙類傳染病病人及病原攜帶者,應當接受醫學檢查和防治措施。

7、切斷傳播途徑:

為控制傳染病爆發、流行,必要時當地政府可報經上一級地方政府批准,採取下列緊急措施:(1)限制或者停止集會、集市、影劇院演出或者其他人員聚集的活動;(2)停工、停業、聽課;(3)臨時徵用房屋、交通工具;(4)封閉被傳染病病原體污染的公共飲用水源。縣級以上政府在接到報告時,應當在24小時內作出決定。下級政府在上級政府作出決定前,必要時可臨時採取第1,4項緊急措施,但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5)及時對易感人羣進行預防接種。

8、宣佈疫區:

甲類、乙類傳染病爆發、流行時,縣級以上地方政府報經上一級地方政府決定,可以宣佈疫區,在疫區內實行緊急措施,並可對出入疫區的人員、物資和交通工具實行衞生檢疫。經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決定,可以對甲類傳染病疫區實施封鎖。封鎖大、中城市的疫區或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疫區,以及封鎖疫區導致中斷幹線、交通或者封鎖國境的,由國務院決定。

9、對屍體的處理:

對於患鼠疫、霍亂和炭疽病死亡的病人屍體,由治療病人的醫療單位負責(消毒處理),處理後應當立即火化。

10、檢測管理的對象:

根據《艾滋病檢測管理的若干規定》,我國艾滋病檢測管理的對象為已確診的艾滋病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疑似艾滋病病人、或與艾滋病病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有接觸密切者。

11、檢測管理措施:

衞生、醫療保健機構發現艾滋病病人時,應立即採取隔離措施,並送其到指定的醫療單位接受治療。對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疑似艾滋病病人、以及與艾滋病病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有接觸密切者,可根據預防的`需要,實施下列部分或全部措施:(1)留驗;(2)限制活動範圍;(3)醫學觀察;(4)定期或不定期訪視。

12、艾滋病病人和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權益保護: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屬不受歧視,享有公民依法享有的權利和社會福利;對檢測發現艾滋病病毒抗體陽性結果的確認屬個人隱私,有關部門不得泄露。衞生行政部門指定醫療機構為艾滋病病人及感染者提供醫療服務,被指定的醫療機構不得拒絕收拾,對其中經濟特別困難者,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應報請當地政府協調解決費用。

13、醫療廢物管理的一般規定主要包括:

(1)醫療衞生機構應當建立、健全醫療廢物管理責任制;(2)制定與醫療廢物安全處置有關的規章制度和在發生意外事故時的應急方案,設置監控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3)對本單位從事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等工作的人員和管理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和專業技術、安全防護以及緊急處理等知識的培訓,採取有效的職業衞生防護措施;(4)執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和登記管理制度,對醫療廢物進行登記,採取有效措施,防止醫療廢物流失、泄露、擴散;(5)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轉讓、買賣醫療廢物,在運送過程中丟棄廢物,在非貯存地點傾倒、堆放醫療廢物或者將醫療廢物混入其他廢物和生活垃圾,郵寄醫療廢物,通過鐵路、航空運輸醫療廢物,將醫療廢物與旅客在同一運輸工具上載運,在飲用水源保護區的水體上運輸醫療廢物。

14、醫療衞生機構的醫療廢物管理主要包括:

(1)醫療衞生機構應當及時收集本單位產生的醫療廢物,並按照類別分置於防滲漏、防鋭器穿透的專用包裝物或者密閉的容器內,並有明顯的警示標識和警示説明;(2)應當在遠離醫療區、食品加工區和人員活動區以及生活垃圾存放場所建立醫療廢物的暫時貯存設施、設備,並設置明顯的警示標識;(3)根據就近集中處置的原則,及時將醫療廢物交由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處置;(4)產生的污水、傳染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的排泄物,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嚴格消毒並達到國家規定的排放標準後,方可排入污水處理系統。

傳染病管理制度 篇六

1、學校未開設食堂,不提供課間餐,要教育學生不購、不吃“三無”變質食品,飲用符合衞生標準的飲用水,預防食品中毒事件的發生。

2、由校醫室帶頭,根據衞生防疫部門的要求,做好傳染病的預防教育工作,各班要按劃分的衞生包乾區和衞生清掃制度,搞好衞生清掃、預防傳染病的發生;學校要根據需要添置必要的`衞生設施和預防藥物,發現傳染病病例,要按規定及時上報,同時採取正確的隔離、觀察、洗消措施,及時就醫,預防和控制傳染病的蔓延。

3、學校化學試劑(品),由化學實驗室的專人實施安全管理,建立化學試劑(品)的購買、貯存,使用登記制度;購買正規渠道的合格試劑(品),失效試劑(品)要及時妥善清理掉,杜絕外流;化學教師應認真組織開展化學實驗,指導學生正確安全的進行實驗操作。

4、學校醫用藥品,由校醫實施安全管理,建立醫用藥品的購買、貯存、使用登記制度;購買正規渠道的合格藥品,失效藥品及時妥善清理掉,杜絕藥品外流,正確安全使用藥品。 國小安全應急預案 觸電事故應急預案 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歡迎下載使用,分享讓人快樂

傳染病管理制度 篇七

為及時有效預防傳染病的發生和蔓延,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傳染病防治法》要求,制定我校傳染病疫情報告制度。

一、學校建立傳染病防控管理組織,校長是第一責任人,副校長負責具體工作,各班班主任老師協助配合。學校其他教職員工、學生髮現傳染病疫情均有義務向責任疫情報告人提供情況。

二、責任疫情報告人職責:

1、在校長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本單位傳染病疫情和疑似傳染病疫情等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報告工作;

2、定期對全校學生的健康情況進行巡查;

3、負責指導全校學生的。晨檢工作;

4、嚴格病例登記,學校發現傳染病例或疑似病例時必須按《傳染病防治法》的規定立即登記(項目包括:病人的發病日期。所在班級、姓名、性別、年齡、症狀、是否就診及醫院、排查結果、採取措施、登記人等),並及時向所在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及學校主管部門報告;

5、接受衞生部門對學校疫情登記報告和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指導。

三、學校傳染病報告順序:第一發現人→班主任→校長→當地疾控中心領導→衞生行政部門。

四、疫情報告內容及時限:

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級,1天內有3例或者連續3天內有多個學生(5例以上)患病,並有相似症狀(如發熱、皮疹、腹瀉、嘔吐、黃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飲水史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傳染病流行期間,學校應按照傳染病防控領導小組的規定及時上報。

2、當學校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立即報出相關信息。

3、個別學生出現不明原因的高熱、呼吸急促或劇烈嘔吐、腹瀉等症狀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4、學校發生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時,學校疫情報告人應當在24小時內報出相關信息。

5、學校發生羣體性重大傳染病暴發流行、食物中毒事件、飲用水污染事件、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嚴重影響師生健康的事件及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必須在最短的時間內(不超過2小時)向當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及衞生院報告

五、學校疫情報告人發現傳染病病人或傳染病疑似病人時,不得隱瞞、謊報或緩報。

六、嚴格消毒滅菌隔離制度,嚴格執行無菌技術操作規範,在發生傳染病疫情期間,校方應在疾病防控制機構的指導下,認真落實相應的傳染病綜合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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