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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花爆竹燃放的應急預案(精品多篇)

煙花爆竹燃放的應急預案(精品多篇)

煙花爆竹燃放的應急預案(精品多篇)

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篇一

為加強對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防治大氣污染,預防火災等安全事故發生,保障羣眾健康,全力打造潔淨、優美的城市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縣政府決定在劃定的區域內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

襄汾縣主城區範圍以內:東至上莊、柴村;西至西外環;南至解村坡、紡織廠;北至襄台線,含上述四至道路。

二、限制燃放時間

在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內,凡我縣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發布紅色、橙色、黃色預警公告起至解除預警(除夕、正月七年級、正月十五三天除外),一律禁止燃放。

三、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任何時間內在以下地點燃放煙花爆竹:

(一)文物保護單位;

(二)車站、高鐵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

(四)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五)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國小校、敬老院;

(六)山林、草原等重點防火區;

(七)縣人民政府規定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地點。

四、在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時間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燃放煙花爆竹。

五、在限制燃放煙花爆竹時間、時段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局根據《煙花爆竹管理條例》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對引起火災或者爆炸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對違反本通告規定,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廣大市民要移風易俗,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規定,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共同維護城市公共環境。

八、對在限制區域、時間內燃放煙花爆竹的,任何單位和公民都有義務勸阻和舉報,舉報電話:110。

九、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襄汾縣人民政府

xxxx年1月23日

煙花爆竹燃放通知 篇二

尊敬的市民朋友:

霧霾天氣嚴重威脅每個人的身體健康,燃放煙花爆竹則是原因之一,會釋放有毒有害氣體,造成空氣和噪音污染,使空氣質量變得更差,給我們每一個人尤其是老人和兒童的身體健康造成嚴重威脅!違規燃放還有可能引發火災,造成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的嚴重後果。近兩年來,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廣大市民的積極參與和共同努力下,我市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成績,大氣質量也得到明顯改善。近日,有市民通過“12345便民服務平台”詢問今年市區是否解禁煙花爆竹,在這裏警方正式回覆:今年我市煙花爆竹仍然採取常態化禁放政策。春節將至,為了給全市人民營造一個安全、文明、健康、環保的生態環境,特向廣大市民發出以下倡議:

1、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不信傳言,杜絕謠言,自覺遵守《xx市人民政府關於禁止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xx政祕[20xx]61號)的規定,拒絕燃放煙花爆竹,拒絕非法生產、運輸、存儲、寄遞、銷售、攜帶煙花爆竹,選擇電子爆竹、喜慶音樂、鮮花等安全、環保的喜慶方式過節、辦事。

2、自覺學習和積極宣傳禁放煙花爆竹的有關規定,教育、引導、勸阻家人、鄰居和親友,不燃放、不銷售、不儲存、不非法生產。

3、對非法燃放、非法生產、非法銷售煙花爆竹等違法違規行為,要主動勸阻、積極舉報,配合執法部門查處,共同抵制、打擊。

4、通過微信、微博等各類新媒體積極傳播拒絕燃放煙花爆竹、倡導安全文明環保生活新理念,積極弘揚正能量。

“美麗健康的xx是我家,xx的美麗健康靠大家”!為了您、為了我、為了他,為了藍藍的天、為了碧綠的水、為了清新的空氣,請您自覺接受我們的倡議,堅決抵制非法燃放煙花爆竹,給子孫後代留下永遠的碧水藍天!

xxx工作組

20xx年x月x日

燃放煙花爆竹的通告 篇三

為加強對煙花爆竹的安全管理,防治大氣污染,預防火災等安全事故發生,保障羣眾健康,全力打造潔淨、優美的城市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縣政府決定在劃定的區域內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

襄汾縣主城區範圍以內:東至上莊、柴村;西至西外環;南至解村坡、紡織廠;北至襄台線,含上述四至道路。

二、限制燃放時間

在限制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內,凡我縣重污染天氣應急指揮部發布紅色、橙色、黃色預警公告起至解除預警(除夕、正月七年級、正月十五三天除外),一律禁止燃放。

三、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規定,禁止任何單位和任何時間內在以下地點燃放煙花爆竹:

(一)文物保護單位;

(二)車站、高鐵等交通樞紐以及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單位;

(四)輸變電設施安全保護區內;

(五)醫療機構、幼兒園、中國小校、敬老院;

(六)山林、草原等重點防火區;

(七)縣人民政府規定的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其他地點。

四、在限制燃放煙花爆竹區域、時間內,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燃放煙花爆竹。

五、在限制燃放煙花爆竹時間、時段燃放煙花爆竹的,由公安局根據《煙花爆竹管理條例》責令停止燃放,處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罰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對引起火災或者爆炸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對違反本通告規定,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廣大市民要移風易俗,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規定,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共同維護城市公共環境。

八、對在限制區域、時間內燃放煙花爆竹的,任何單位和公民都有義務勸阻和舉報,舉報電話:110。

九、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襄汾縣人民政府

年1月23日

煙花爆竹燃放通知 篇四

關於小區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温馨提示:

為了加強小區安全管理,減少環境污染,創造良好環境,本小區高層採用的外牆保温材料有一定的着火隱患,另請其他小區居民在安全距離內燃放煙花爆竹,如需燃放煙花爆竹,請您在小區外燃放,若發生消防安全隱患,所造成的後果由行為人自負,謝謝合作!

通知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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