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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的要素及其寫作要領doc_12300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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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寫好論文——論文的要素及其寫作要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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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寫的文章,大都是論説文,即理論文章。論説文是一種議事論理的文章,而論文屬於論説文的一種,是由論點、論據和論證等三個要素構成的,我們習慣上把它們稱為論文的“三個要素”。

(一)論點:

論點是作者對他所論述的問題所持的觀點、看法和主張。每一篇學術論文,無論長短,都必須有一箇中心論點,也叫總論點。總論點在論文中起統領全局的作用,它是論文的“靈魂”。論文的主題通常是通過中心論點表達出來。

例如,毛澤東的《改造我們的學習》,總論點是:我們的學習方法和學習制度必須改造。全篇文章就是圍繞着這個中心論點,為了證明這個總的觀點而展開的。 一篇論文如果沒有中心論點,就失去了主腦,行文就沒有了方向,就不知所云。

(二)論據:

論據是作者藉以證明論點的理由和根據。我們知道,寫論文“觀點材料要統一”。這裏,“觀點”就是“論點”;“材料”就是“論據”。一篇論文能不能成為有血有肉的整體,論據的選擇和使用至關重要。

什麼樣的材料可以當作論據呢?

一種是“雄辯的事實”。寫論文首先要讓事實説話,用不容臵疑的鐵的事實證明你的觀點正確性,或批駁論敵的觀點的荒謬性。正如列寧所説:“為了真正弄清楚常常被人故意混淆起來的複雜而困難的問題,事實卻正是十分必要的。”“應該設法根據正確的和不容爭辯的事實來建立一個可靠的基礎。”當然,以事實作論據,大多數情況下是用概括性的語言表述出來,而不追求全面、完整。

另一種是“已被歷史證實的道理”。如權威性的經典言論,有生命力的公理、名言、成語、警句等等。因為它們已然經過證明,具備了無可辯駁的真理性,所以,就可以作為論據,去證實尚待證明的新論點。我們在文章中經常引用馬克思、恩格斯、列寧、毛澤東、鄧小平等話錄,起的就是這種作用。

(三)論證

論證是運用論據證明論點的過程。論點和論據如果不同論證過程結合在起,那它們不過是撰寫論文所必須具備的“零件”或“素材”,只有經過論證,才能把孤立、分散的論點、論據,按照中心思想指示的方向,遵循邏輯思維的正確途徑,組成一個內容與形式有機統一的 1

整體。也就是説,沒有論證過程,論文就不成其論文。

論證按其性質來講,可分為兩種:一種是立論,即從正面直接論述自己的觀點和主張的正確性;一種是駁論,即批駁論敵的錯誤言論或不正確觀點,從反面間接證明自己的觀點和主張的合理性。

論證按其方法來講,也可以主要分為兩種:一種是歸納論證,即從特殊到普遍,從個別到一般,由點到面,對若干具有共同本質的事物進行科學的,歸納和概括;一種是演繹論證,即從普通到特殊,從一般到個別,由面到點,從一般的原理出發去認識具有新質的個別事物,從而得出相應的結論。總之,論文的論證過程,基本上就是一個從特殊到一般,從一般到特殊的分析綜合方法的交替使用過程。

具體到一篇論文的寫作過程,一般地是由三個步驟或三個環節構成,這也是寫論文的基本要領。

其一,確定論點,蒐集論據

要動手寫篇論文,首先要進行選題策劃,通過策劃確立好主題,即總論點。每一篇論文都要提出一個論證的中心。

一篇論文,如果選題有針對性,主題鮮明,立論恰到好處,就成功了一半。那麼,如何立論,提煉主題呢,最主要的有四點:

一要正確。這是起碼的、基本的要求。主題不正確,是錯誤的觀點,片面的認識,有害的看法,全篇皆歪,整個文章就立不住了。

二要深刻。所謂深刻,就是“見人所未見,發人所未發”,能寫出“人人心中皆有,人人筆下俱無”的意思來。立論的過程,其實也是一個思想不斷“發現”的過程。一個人在生活中沒有深切的“感受”,沒有透闢的“認識”,沒有獨到的“見的”,一句話,沒有屬於自己的那一點“發現”,就不可有“高人一籌”的立意,就談不上深刻。

三要新穎。寫文章不僅不能踩着別人的腳印走,而且也不能踩着自己的腳印走。 但現實生活中,雷同、隨人“腳後”東西還是甚多,“千篇一腔”,“千文一面”的現象比比皆是。

主題“新穎”與“深刻”有關。深必新,你“入本三分”自能豁人耳目;主題“新穎”和內容的“現實性”強也有關係,你最先揭出,自然十分醒目;另外,“新穎”與“角度”新鮮也很有關係。蘇軾有一首詩:“橫看成嶺側成峯,遠近高低各不同”。寫文章的道理也是一樣,對同一問題,你在確立主題時,如果選擇與別人不同的角度,就會收到出奇制勝的效果。所謂“一般化”,就是因為大家都那麼看,都那麼寫,太常見了。鄭板橋寫過一副楹聯:“刪繁就簡三秋樹,領異標新二月花”,下聯講的就是立論的“新穎”。他認為,文章的立意要像“二月花”那樣新穎奪目,那樣卓然開放,那樣“領異標新”!

四要集中。主題必須單一,立論必須集中。古人説得好,“凡作一篇文,其用意俱要可以一言蔽之。”一句話就能概括全文,籠罩全文,要求的就是“集中”。 文章的“着力點”應該

單純,“打擊方向”應該集中,“思想焦點”應該凝聚。這正像放大鏡只有高度“聚焦”才能燃燒紙張一樣,文章主題、立論只有高度的“集中”,才能形成折服和打動人心的無比力量。

論點明確以後,接着要考慮的就是如何恰當地表達給讀者,令人信服。這裏,聚積、選擇、使用論據是最重要的一項工作。在使用論據上,要注意三點:

一是準確性。不能用未經證實、不確鑿的沒有把握的材料來做“探尋新結果”的論據。因為這類材料本身尚待證明,它當然就沒有資格去證明別的東西。

二是豐富性。一篇文章如同一棵大樹,根深葉茂才顯得充實健全。沒有足夠的論據,論點是立不起來的。當然論據的豐富充實主要在於質量,而不能單純追求數量。論據的數量應以具體內容的需要而定,一般不要太多,説明問題即可。

三是典型性。材料的説服力是由它的典型意義決定的。材料典型,可以因小見大,以一當十;否則,材料一般化,就可能形成枝蔓蕪雜,覆蓋主幹,下筆千言,離題萬里。

其二、構思佈局,編好提綱

論點和論據基本確定以後,接着就需要把它們按照一定的形式組織在一起,即佈局謀篇。 論文在結構佈局上的總要求是:條理清晰、邏輯嚴密。什麼叫“條理”呢?“條理”就是該説什麼就説什麼,輪到説什麼就説什麼,川頁理成章。文章的“條理”是順乎客觀事物的情理而自然形成的。説話也好,寫文章也好,有條有理,自然就會有清晰的層次,做到層次分明。當你研究了大量的材料,形成觀點之後,然後把準備論證的觀點貫穿起來。一個條理清晰、邏輯嚴密、思想順暢的論文佈局,就在這個基礎上形成的。

為了達到條理清晰,邏輯嚴密的要求,我以為還應當注意這麼幾個問題:

第一、綱目要清楚、思想要暢通。寫論文首先要解決中心論點,即主題問題,然後就要解決思路問題。從結構上講,“論點”的確立和“思路”的形成,具有關鍵意義。也就是説,作者必須清楚地分析出論點之間的關係是並列的,還是從屬的、遞進的;分清各個意思之間的親疏遠近的關係,以便有秩序地、有步驟地表達中心思想。這裏,重要的一環是抓住”綱”,帶好“目”。俗語説:“挈領而頓,百毛皆順”。

第二、眉目要清晰,順序要合理。安排論文結構時,要把注意力集中在對於思想論點的邏輯劃分上,把外貌相似而實質不同的觀點剝離開來;把實質相同而貌不相似的觀點歸併在一起。不要把所有問題,不分彼此地堆在一塊,眉毛鬍子一把抓。條理捋清楚,論述的順序就好安排了。論點之間的關係是複雜多樣的,一定要把論點之間的從屬關係、親疏關係、上下關係、裏外關係、先後關係等等區分得清清楚楚,安臵得順順當當,這樣,動手寫起來就可以按照思維活動的邏輯規律,有層次地向前推進了。

第三、首尾要連貫,銜接要牢靠。論述問題要分層次、有條理,但並不是説要把一個完整連貫的思想,人為地肢解和切割成互不關聯的幾段。佈局論文的層次時,一定要保持主體思想的一致性和連貫性,前後文要相互照應:前面有問題,後面有答案;前面有伏筆,後面有交待,從而保證一篇論文成為一個有機的整體。為此,在文章層次的發展和轉換當中,一

定要設立交待聯繫的媒介或中間環節,使之承上啟下,通暢自然。

第四、中心要把穩,“收”“放”要諧調。一般寫論文總是要提出問題,然後加以分析和解決。但聰明人寫論文時,開頭並不把所有的問題和盤托出,而只是簡要地概述幾筆,並不急於展開。也就是説,這時的筆鋒是“收”着的;待到該展開論證時,再“放”開筆鋒,像剝筍一樣,一圈一圈地娓娓道來,即議論一段,概括一下,如此迴旋前進,議論就會越來越完整,越來越充實,越來越深入,越來越有力,並且又保持了從中心思想出發的層次脈絡的內在連貫性。這樣,一篇論文就在“放”、“收”的交替過程中完成了。

總之,結構佈局論文時,要緊緊盯住“論文邏輯”這個問題。具體説,就是要按照一定的問題,一定的提出問題的方向,找出這個問題本身應有的若干方面,以及這些方面的內在聯繫,然後抓住它,作為線索,作為思路,有條理、有秩序地組織有關的思想觀點,清楚明白地加以論述,以達到便於讀者理解和認同的目的。

而要做到這一點,編寫提綱是最好方法。有人寫文章不習慣列提綱,列幾個“小標題”就匆匆動手,看起來簡便,實際上邊想邊寫,邊寫邊想,翻來覆去,有時顧此失彼,並不省力,倒不如把提綱思索得細緻一點,把思路理順固定下來,一氣呵成。因為細綱寫成,文章就“府拾可得”了,即使成文之後有些變動和修改,也不會傷筋動骨,發生“顛覆性的推翻重來的情況。

論文的提綱一般應包括這麼一些內容:總論點是什麼,怎麼提出的;分論點有哪些,如何安排先後次序;每個分論點附什麼材料,講什麼具體道理;論證每個論點方法:如果是立論,是用形象説明的方法、統計數字的方法,還是用回憶對比方法或分析比較方法?如果是駁論,是駁論點、駁論據,還是駁論證;如何開頭和收尾。

其三,圍繞論題,精心論證

論文的寫作過程,歸根到底是運用論據證明論點的過程。因而,“論證”是寫好論文的最關鍵環節。

論證過程的基本要求,我在前面講佈局時講到,要邏輯嚴密、層次清楚,這也就是説要把論點和論據、總論點和分論點之間的關係梳理清楚,不能有零亂、散漫之感。為了達到這個要求,作者需要處理好下面幾個問題:

第一,充分認識邏輯思維的重要性

對於寫論文的作者來説,理論思維主要反映在兩個基本能力的養成和運用上,一個是概括的能力,一個是推理的能力。

概括是理性認識的重要職能之一,是人們的認識從生動的直觀向抽象的思維轉化的階梯。概括,從一個側面來看,就是一種“捨棄”,即去掉事實材料中的雜質,顯露出它的本質。論説文的語言無論多麼具體、生動,都不會是事物表象的重現,而是一種概括性的關於事物本質的抽象。寫論文一刻也離不開概括,不瞭解這一點,就不能真正認識論説文的特點,也就

寫不了、寫不好論説文。

推理是理論思維的最高形式。從邏輯學上説,推理就是從一個或幾個已知的判斷推出一個新的判斷的思維形式。一個人如果沒有推理的能力,那他的認識就只能停止一個認識水平上。寫論文既然是用概念、判斷和推理的邏輯形式談論問題,那麼,就必須有意識地訓練和提高自己的推理能力。推理能力在論文寫作中表現為各種論證方法的具體運用,如歸納論證、演繹論證、類比論證等等。

第二,熟練掌握論文的基本結構形態

論證過程是通過文章的結構佈局體現出來的,因此,論證的好與壞,與佈局形式關係極大。

文章是客觀事物的反映。文章的結構形態正是文章所反映的客觀事物的運動規律、內部聯繫和人們反映事物的邏輯思維脈絡。客觀事物的存在形式是多樣複雜的,它們的變化形態一般是有分有合、有開有合、有放有收的,所以論文的結構形態也應該是靈活多樣的,要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地安排佈局,不要拘泥於一格一式,即必須順應着客觀事物的變化規律,也呈現出先分後總、先總後分、分而又總、總而又分、分而又總等多種形態。

這就是説,論文的基本結構形態主要有以下幾種:(1)先總後分式,這是演繹推理居於主導地位的一種結構類型,故可稱作“演繹式”;(2)先分後總式,這是歸納推理居於主導地位的一種結構類型,故可稱作“歸納式”;(3)總、分、總式,這是演繹法和歸納法結合使用的結構類型,故可稱作“演歸式”;(4)分、總、分式,這是歸納法和演繹法結合使用的結構類型,故可稱作“歸演式”等等。

第三,不斷豐富論文的表現手法

寫論文講道理,不但要講得對,而且要講得好,也就是説,不僅要求文章事明理順,而且要求文章手法活潑,即時而分析解剖,時而插入解釋,時而反詰設問,時而由點到面,時而由面到點,時而正面説理,時而反面批駁,時而曉之以理,時而動之以情,層層剝脱,環環緊扣,頂針續麻,縱橫捭闔,務使“理形於言”,力求“辭共心密”,讀起來富有變化,這樣就可以使讀者產生“看下去”的興趣,增強文章説理的效果。反之,如果一板一眼,四平八穩,不見波瀾,要麼清一色的推理,要麼集納式的舉例,人們讀了就會感到枯燥、沉悶、乏味。所以,寫論文也不是説只要觀點正確就行,還要講究點辭章的藝術性,也要有文采,使內容和形式雙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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