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範網 >

實用文 >先進事蹟材料 >

最美城管集體事蹟材料

最美城管集體事蹟材料

最美城管集體事蹟材料

最美城管集體事蹟材料

當您驅車行駛在寬敞的街道,為您展開的是“清風翻翠枝弄舞,芳菲看盡鳥成行。”的錦繡畫廊。“人在車中坐,車在畫中行”, “暢潔舒美”的城市街道帶給您的是“隔窗不望崑崙月,閉目猶思一路香。”當您清晨行跡買菜於集貿市場中的時候,潔淨的道路,有序的環境,各式各樣的果蔬肉類,井然有序的市場商家,忙碌熱鬧的市場氛圍,讓您倍感嶺南人家的愜意生活。當您攜家人漫步黃昏後的時候,整潔的草坪,寬敞的廣場,琳琅滿目的奇花異草,五光十色的燈光噴泉,清靜幽雅的林間小徑,讓您倍感嶺南小橋流水人家的温馨。這一幅幅優美畫卷的背後都離不開一個樸實無華默默付出任勞任怨集體——它就是高明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執法三大隊。

事蹟一:蓮花市場及其周邊市容市貌治理

蓮花市場位於佛山市高明區中心老城區內,大多數高明老居民居住於此,由於位置優越、品種繁多,價格實惠,深受廣大高明居民的喜歡,市場繁盛。但出現的問題也是層出不窮,市場商户佔用人行道擺賣,更有甚者直接佔用機動車道擺賣;再加上商户擺賣不遵守市容環境衞生責任,廢棄的果蔬葉類殘渣亂丟亂扔亂放,導致整個市場環境秩序和衞生保潔情況嚴重受損,道路擁堵,交通狀況十分堪憂,直接影響到了當地居民的學習工作生活環境。“美麗家園”的建設,事關城市管理水平的提升,事關羣眾的幸福感、滿意度。為此,高明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執法三大隊,決定對蓮花市場亂象下大力氣進行整治。

1.加強宣傳,倡導羣眾以主人翁的姿態積極參與城市管理工作。為進一步提升全民參與城市管理的意識,我隊向蓮花市場及其周邊的商户及羣眾共派發《致廣大市民和經營商户的一封信》200份,真誠呼籲廣大商户及商家切實做到:文明經商不跨線、攤點規範不亂擺賣、舉止文雅不亂扔亂倒亂放、整潔美觀不亂拉亂掛亂寫。

2. 實施劃線經營,體現城市管理的“温度”。城市管理,既要“力度”,也不缺“温度”。經過前期的實地調研,結合蓮花市場及其周邊的市容環境狀況,經研究決定,我隊在蓮花市場及其周邊實行劃線經營許可。一方面,加強對前期已實施劃線經營商户的管理,共發出《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30份,責令商户其務必線內經營;另一方面,繼續擴大劃線經營的區域,新增劃線經營的商户30家。

3.簽訂“門前三包”責任書,強化責任區的管理責任及法律責任。落實責任區管理,是提升城市管理效能的有效舉措。為進一步提升商户的責任區管理意識,督促商户落實管理責任,我隊共與125户商家簽訂《佛山市高明區市容環境衞生責任書》,明確責任人、責任區範圍及具體的管理責任、法律責任,把蓮花市場及其周邊的市容衞生管理責任落實到每一個商户,全面提升了蓮花市場及其周邊的城市管理效能。

4.日常巡查與專項整治相結合,提升執法震懾力。一方面,我隊堅持加強對蓮花市場及其周邊的執法巡查工作,針對重要路段,實行蹲點駐守;另一方面,針對執法巡查中的難點和黑點,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我隊共開展專項整治行動15次,共派出44車次、227人次對該處的無照佔道擺賣、跨線經營等行為予以重點整頓,共先行登記保存及扣押經營物品(蔬菜、水果等)32車次,立案處罰7宗,罰款人民幣4900元。針對商户未能履行責任區責任、保持責任區內衞生整潔的行為,我隊率先啟動簡易程序立案處罰,共作出處罰46宗,罰款人民幣9200元。

5.依法拆除違法建設,營造整潔、乾淨的市容環境。蓮花市場往扶麗水果批發市場方向存在多處小斜坡,上述小斜坡堵塞了下水道,導致污水污油無法正常排放,長期堆積在路面上,嚴重污染了市場周邊的環境衞生。為營造整潔、乾淨的市容環境,我隊已拆除上述小斜斜坡,拆除小斜坡長約200米,佔地面積為20平方米。

6.加強勸導與整治,鞏固治理成果。經過長達3個月的高強度整治,蓮花市場及其周邊市容市貌治理已取得顯著成效。為鞏固治理成果,一方面,我隊堅持蹲點駐守及教育勸導,共勸導商户127家;另一方面,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共12次,出動執法人員98人次,對無照擺賣、違規堆放等行為予以強力打擊。

經過對蓮花市場長期有效、科學分類、剛柔兼濟地執法,蓮花市場的道路不再擁堵,車輛不再雜亂無序,路面不再骯髒污穢,商鋪不再亂擺亂放。蓮花市場給居民煥然一新的感覺,市民紛紛拍手叫好,無不稱讚。此行動也給高明區的“美麗家園”大行動添上了濃墨重彩的一筆。

事蹟二:突破違建處理難點,推動自行拆除

2021年3月29日,位於高明區荷城街道滄江路211號農機小區內、佔地面積約500平方米的簡易倉庫,經過執法三大隊的不懈努力,對當事人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層層面面做思想工作,最終由當事人自行拆除。上述違法建(構)築物自2019年8月立案以來,高明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執法三大隊多措並舉,突破重重難點,最終促使其被順利拆除。

一是釐清歷史,明確該簡易倉庫的權屬。該案件處理的難點之一在於如何確認上述簡易倉庫的權屬問題。上述簡易倉庫屬於原農機供應公司的一部分,建於1984年。因原農機局於2006年破產,其下屬的農機供應公司的全部資產被當事人贖買。當事人堅稱該簡易倉庫及其所在地塊屬於原農機供應公司資產的一部分,屬於其個人資產;但周邊的住户也堅稱,該簡易倉庫侵佔了其公用用地,為違法建(構)築物。

如何才能明晰其權屬問題?唯有追源溯本!

除發函至自然資源分局予以規劃定性及查詢其土地權屬外,我大隊執法人員以介紹信的形式,到區公資辦及中國農業銀行高明支行查詢原農機供應公司贖買的《資產評估報告書》。由區公資辦向我局提供的《佛山市高明區人民法院資產評估報告書摘要》(資產所有人或使用人為佛山市高明區農機供應公司)最終確認,上述簡易倉庫並未納入原農機供應公司資產評估範圍,非當事人的個人資產。其建設侵佔了周邊居民的共有用地,為違法建(構)築物。

二是立足羣眾,温情執法。違法建設案件處理的另一難點在於如何避免幹羣矛盾,把對羣眾的利益損失降到最低。因該簡易倉庫為多家商户的貨物存放地,為保障商户的利益,我大隊執法人員自送達《限期拆除決定書》起,多次跟上述商户進行溝通,明確告知該倉庫為違法建(構)築物,希望其儘快把貨物撤走,減少經濟上的損失。

同時,我大隊執法人員通過羅列證據,向當事人詳細説明上述簡易非其個人資產,且屬於侵佔業主共有用地建設的違法建(構)築物,並分析由政府實施強制拆除及其自行拆除的利弊。經過多次溝通,最終勸服當事人對上述違法建(構)築物予以自行拆除。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enfanwang.com/shiyongwen/xianjincailiao/7o6398.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