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範網 >

實用文 >證明書 >

黨員證明怎麼開【多篇】

黨員證明怎麼開【多篇】

黨員證明怎麼開【多篇】

黨員證明怎麼開 篇一

黨員證明怎麼開

黨員證明怎麼開

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是黨員變動組織關係的憑證。黨員因工作單位發生變化,外出學習或工作時間較長(六個月以上)且地點比較固定的,應按規定轉移黨員正式組織關係,即開具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黨員組織關係轉出後,黨員在黨組織中的隸屬關係隨即發生變化,黨員應在轉入單位黨組織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交納黨費等。

黨員證明信:黨員證明信是黨員臨時外出參加組織生活的憑證,即黨員臨時組織關係。黨員臨時外出、開會、實習、學習、考察等,持黨員證明信,證明其黨員身份。黨員證明信一般只限在六個月內使用。持黨員證明信的正式黨員,其組織關係沒有轉移,仍在原單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交納黨費和享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轉移黨員組織關係的要求:

轉移黨員組織關係是黨員管理的重要內容。及時辦理接轉黨員組織關係,是加強黨員管理的一項基礎性工作和重要措施,也是增強黨員的黨性和組織觀念,加強黨員教育、管理和監督的一項經常性工作,各級黨組織要切實重視和做好這項工作。

黨員因調動工作、參軍、招工、學習、外出務工經商以及其他原因離開原所在地方或單位,經黨組織同意方可轉移黨員組織關係。

轉移黨員組織關係,是黨組織一項嚴肅的工作。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是黨員政治身份的證明。必須加強對轉移黨員組織關係的管理,避免在這項工作中出現差錯,防止壞人鑽空子或偽造組織關係介紹信。組織部門開具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要使用統一式樣的“中國共-產-黨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要用毛筆或鋼筆填寫,字跡要清楚,不得塗改。應在介紹信和存根上註明有效期。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必須加蓋公章,並在介紹信和存根的連接部位加蓋騎縫章。介紹信的有效期可根據具體情況確定,一般不應超過3個月。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由黨員自已攜帶,不能自己攜帶的,應由機要交通或機要郵政轉遞。

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或黨員證明信丟失和過期的處理:

黨組織應教育黨員妥善地保存自己所攜帶的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或證明信。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或證明信一旦丟失,黨員要及時向所在單位的黨組織或最後辦理轉移組織關係的黨委組織部門報告。黨組織應對丟失介紹信、證明信的情況進行審查,如確係本人不慎丟失,可由最後辦理轉移組織關係的黨組織予以補轉,並立即通知接收單位黨組織,原介紹信或證明信作廢。接轉單位在接轉時,要對介紹信進行認真審查核對。對丟失介紹信、證明信的黨員,應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還應給予適當的黨紀處分。

過期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和黨員證明信的處理:

黨員自帶組織關係應及時轉移。不按期轉移組織關係是組織觀念淡薄的一種表現,也是黨的紀律所不允許的。對於過期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或證明信,要調查瞭解,弄清原因,分清責任。對於那些無正當理由,不及時轉移組織關係,導致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或黨員證明信過期的,應給予嚴肅的批評和教育。其中超過六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的,要按照黨章規定作自行脱黨處理。如系經辦人工作不慎造成的,要對經辦人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過期的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或證明信作廢,由開出介紹信(證明信)的單位另行補轉。

復轉軍人黨員組織關係的轉遞:

認真做好復轉軍人黨員組織關係的接收和轉遞工作,是有關地方和單位黨組織的重要職責。基本原則是,已落實了工作單位的,應及時將黨員組織關係轉到所去單位黨組織。因某些原因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將黨員組織關係轉到父母、配偶居住地的街道、鄉鎮黨組織。黨員在落實單位過程中將人事關係和檔案材料等暫時保存在縣以上政府人事(民政)部門所屬復轉安置部門的,這些部門的黨組織如具備管理條件並經同級地方黨委同意,也可以接收這些黨員的組織關係,並根據不同情況,組織這些黨員過組織生活。

大中專畢業生黨員組織關係的轉遞:

大中專畢業生黨員組織關係轉遞的基本原則是:已經分配了工作,落實了工作單位的,應將黨員組織關係及時轉到所去單位黨組織。

黨員在落實工作單位過程中將人事關係和檔案材料等暫時保存在縣以上政府人事(勞動)部門所展的人才交流服務機構的,這些機構的黨組織如具備條件並經同級地方黨委同意,可以接收這部分黨員的組織關係,並根據不同情況,組織這些黨員過組織生活。對因某些原因,一時還不能落實工作單位的,可將其黨員組織關係轉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鄉鎮黨組織

流動黨員組織關係的轉移:

黨員流動符合有關政策規定,黨組織應及時為他們轉移組織關係。其中外出時間較長(6個月以上)、地點比較固定的,應轉移黨員正式組織關係,即開寫黨員組織關係介紹信,轉人所去地區、單位的黨組織。外出時間較短(6個月以內)或外出時間較長但暫時無法轉移組織關係的,使用《流動黨員活動證》。短期外出(6個月以內)參加會議、學習進修等,應開具黨員證明信,交所去地區、單位的黨組織。

流動黨員轉移組織關係的基本要求是:黨員所去單位黨組織健全的,應將黨員組織關係轉到其所去單位的黨組織。黨員所去單位黨組織不健全的,應將黨員組織關係轉到其所去單位上級主管部門的黨組織,或轉到其所去單位所在地的街道、鄉鎮黨組織。黨員在流動中將人事關係和檔案材料保存在縣以上政府人事(勞動)部門所屬的人才流動服務機構的,這些機構的黨組織如具備管理條件並經同級地方黨委同意,可以接收尚未落實工作單位或因某些原因暫時無法轉移組織關係的黨員的組織關係。流動黨員活動證的使用《流動黨員活動證》適用於短期外出(6個月以內)或長期外出但暫時無法轉移組織關係的黨員。下列情況不能使用《流動黨員活動證》:

(1)短期(六個月以內)外出參加會議、學習進修、借調工作、辦理公務、休假探親的黨員,仍開具黨員證明信。

(2)長期(六個月以上)外出務工經商且有固定地點的黨員,應轉移正式組織關係。

(3)流動性較大,無固定地點,但可以經常返回原所在單位的黨員,仍在原單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

(4)集體外出、地點相對集中,且有3名以上黨員的,可通過建立黨支部(臨時黨支部)或黨/組進行管理。

接收流動黨員的黨組織對持有《流動黨員活動證》的外來黨員,應於驗證後及時接收並將其編入黨支部、黨小組,同時報上級黨組織備案。對外來黨員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交納黨費、外出地點變更等情況,應在《流動黨員活動證》上如實填寫,並由黨支部負責人簽名蓋章。在"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情況"一欄內,要簡要地寫明組織生活的內容及外來黨員參加組織生活的情況;在"流動地點變更情況"一欄內,應註明黨員同外出所在地黨組織取得聯繫及離開的時間;"備註欄"用於説明其他欄目未盡事項,包括外來黨員的先進事蹟或犯有錯誤等情況。

流動黨員原所在單位黨組織在黨員外出後,應通過適當方式與黨員繼續保持聯繫,瞭解黨員外出後的思想、工作情況,及時向外出黨員通報黨組織的重要情況。黨員返回後,要認真查驗《流動黨員活動證》記載的內容,聽取黨員彙報外出期間的工作和思想情況,詳細瞭解他們外出期間的表現。通常情況下,黨組織每年至少應查驗一次外出黨員所持的《流動黨員活動證》,使用滿3年的,應及時換髮新證。黨員外出期間,如無正當理由,不按規定將《流動黨員活動證》交外出所在地或單位的黨組織,且連續6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應按自行脱黨處理。黨員私自填寫《流動黨員活動證》或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要嚴肅處理。

開證明格式 篇二

證 明

中國(更多好範文請關注移動公司:

今有我公司*******有限公司員工張**前去辦理大客户業務,將我公司如下員工張**加入集團網,請協助辦理。 特此證明。

******有限公司年月日

單位怎麼開工作證明 篇三

單位工作證明一

茲證明: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任職於我公司**部門**職位,於**年*月*日入職,特此證明。

公司落款

公章

單位工作證明二

茲有我單位xx同志在xxx部門,從事xx工作,工作年限為xx年。

特此證明。

備註:此證明僅作報考xxx憑據,不作其他用途。本單位對此證明真實性負責。

單位(蓋章)

x年x月x日

單位工作證明三

xx:

茲證明_________為我公司員工,任職__________部門,職務為___________,現工作年數為________年,年薪為人民幣________元。特此證明。

單位蓋章

開證明的格式 篇四

工作證明

茲證明 同志現從事 工作,累計滿 年。

特此證明

單位名稱(公章)蓋章

經辦人:

【範例2】

茲證明________是我公司員工,在________部門任________職務。至今為止,一年以來總收入約為__________元。

特此證明。

本證明僅用於證明我公司員工的工作及在我公司的工資收入,不作為我公司對該員工任何形勢的擔保文件。

蓋 章:

日 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範例3】

收 入 證 明

銀行:

茲證明 先生(女士)是我單位職工,工作年限 年,在我單位工作 年,職務為,崗位為 ,工作性質為(正式制 ;合同制 ;臨時制 ;其他 ),職稱為,該員工是否有違規違紀行為(有 ;無 )。

其身份證號碼為:

其平均月收入為人民幣(大寫) 元

填表人簽字: 證明單位(蓋公章)

單位聯繫電話:

單位營業執照編號:

單位辦公地址:

本單位承諾該職工的收入證明真實。

本收入證明僅限於該職工辦理貸記卡用途,我公司並不對該職工使用貸記卡可能造成的欠款承擔任何責任。

填表日期: 年 月

【範例4】

招商銀行信用卡申請個人收入證明格式

個人收入證明

茲有我公司(xxxx公司)員工xxx,身份證號碼:xxxxxx,在我司工作xx年,任職xx部門xx經理(職位),年收入為人民幣xxxxx元。

特此證明!

xxxx公司(加蓋公章)

xxxx年x月x日

開收入證明協議書 篇五

協 議 書

甲方:

乙方:

丙方:

經過甲、乙、丙協商一致,就《職業及收入證明》一事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應乙方要求,為乙方出示《職業及收入證明》一份,該證明顯示乙方月收入為3000元,從事銷售工作的業務員職位。甲乙雙方都明確,該證明不是雙方任何民事實體權益的憑證,雙方之間亦沒有勞動法上的任何權利義務,甲方不須向乙方支付證明上的任何勞動報酬。

2、乙方保證該證明只用於申領購房貸款購買住房事宜,不再進行其他使用;如因此種使用(或違反此種使用的其他使用)而給甲方造成損失或罰款的,願意照損賠償。乙方在此表示,其不是甲方的員工,不在甲方處從事任何工作,雙方之間沒有勞動或勞務關係。乙方不向甲方要求據此證明能得到的任何金錢給付,自願放棄因此證明向甲方主張勞動仲裁或訴訟的程序權利。乙方完全承擔由此證明而帶來的任何不利後果,與甲方無涉。

3、丙方知道,乙方的證明是用於辦理申領購房貸款購買住房一事。甲乙雙方之間沒有勞動或勞務關係,乙方不在甲方處工作,甲方不須向乙方支付任何勞動報酬。甲方開具證明的行為只是出於對乙方的幫助,不能證明乙方的任何民事實體權益,並願意對以上情況為甲方提供證人證言。為了表示謹慎和誠意,丙方還願意對乙方使用甲方證明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4、甲、乙、丙三方對上述事項全部知悉,並且認真履行本協議確定的相關義務。

5、本協議於【】年【】月【】日,由甲、乙、丙三方在北京市朝陽區簽署生效。本協議的附件及補充協議是本協議的一部分,與本協議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6、本協議的未盡事宜,由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本頁以下為簽署部分,無正文)

甲方:乙方:丙方(保證人):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enfanwang.com/shiyongwen/zhengming/9d77dz.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