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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自查自評報告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自查自評報告

第一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自查自評報告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自查自評報告

一、羣眾安全感調查 (自評分得15分)

哈拉峻鄉黨委、政府認真按照上級要求,結合我鄉實際,於20xx年4、5月及10月組成調查組,對全鄉進行了上半年及全年公眾安全感專題調查。調查組人員深入全鄉農牧區人口集中的地方、學校、部分站(所),通過下發社會安全感調查表和詢問談話的方式,對全鄉的社會治安狀況和公眾安全感進行了調查,兩次調查中我們共發放調查表648份,收回598份,統計結果顯出有安全感佔99%,通過羣眾安全感調查,使我們更好地瞭解農牧民的心聲,對工作方法的改進起到了積極作用。

二、嚴打整治和專項鬥爭(自評分得10分)

(二)明確任務,層層簽定責任書。一是領導重視,明確了工作任務。堅持每月領導班子成員研究分析社會治安會例會制度,明確每一階段的工作任務。二是層層簽訂了綜治工作責任書,將市上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層層分解到各村。共簽定綜治暨平安建設責任書12份,重點為口管理責任書57份,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9份。

(四)加大邊境管控,嚴厲打擊“三股勢力”。根據年初“三級”黨委擴大會議有關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們定期組織民警、護邊員、治安員、民兵前往邊境前沿一線進行巡邏踏查,積極預防“三股勢力”和恐怖勢力通過邊境地區進行人員潛入潛出和武器、毒品、爆炸物品等危險物品和反動宣傳品的偷運滲透,同時進一步做好邊境前沿生產作業點和前沿作業人員的跟進管理,防止各類邊境案件和事故的發生,為北京奧運會營造良好的環境

(五)加強通外山口管控。重點對卡勒吉力阿、沙熱木依那克、卡吾力別克、阿力木巴依4個通外山口加強管控。一是發揮護邊員作用。每個山口均設固定哨,嚴密關注邊境動態;二是發揮村幹部作用。從6個行政村分別派一名村幹部到通外山口,組織牧民守邊放哨,10天一輪,直到奧運會、殘奧會結束;三是發揮農牧民信息員作用。加強情報信息的暢通,遇有突發情況和意外情況及時彙報;四是發揮派出所警官作用。鄉邊防派出所抽調警官駐守,分4個批次,每批3人,每次蹲點10天,指導護邊員開展工作。

(七)加強宗教管理,全力維護轄區社會政治穩定。我鄉歷來重視依法對宗教事物的管理,年初與35所清真寺簽訂了《民族宗教目標管理責任書》,同時健全了鄉村兩級管理機構,堅持民族幹部包聯清真寺制度,我們從學習、宣傳教育入手,組織宗教人士定期學習黨的民族政策及法律、法規方面的內容,提高他們依法從事宗教活動自覺性,保證宗教活動在法律允許範圍內進行。

第二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自查自評報告

2014年,我鄉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市委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堅持“打擊為主、預防為本、標本兼治、齊抓共管”的方針,從工作實際出發,切實履行職能作用,使我鄉的綜治工作平安創建工作等穩步向前發展,取得了較好成績;一年來我們切實把開展平安創建,優化發展環境作為加快經濟發展的關鍵性措施來抓,有力地保障和促進了全鄉經濟發展,按照《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考核細則》的要求,我鄉對2014年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進行了自查,自評分得99分,現報告如下:

一、羣眾安全感調查 (自評分得15分)

哈拉峻鄉黨委、政府認真按照上級要求,結合我鄉實際,於2014年4、5月及10月組成調查組,對全鄉進行了上半年及全年公眾安全感專題調查。調查組人員深入全鄉農牧區人口集中的地方、學校、部分站(所),通過下發社會安全感調查表和詢問談話的方式,對全鄉的社會治安狀況和公眾安全感進行了調查,兩次調查中我們共發放調查表648份,收回598份,統計結果顯出有安全感佔99%,通過羣眾安全感調查,使我們更好地瞭解農牧民的心聲,對工作方法的改進起到了積極作用。

二、嚴打整治和專項鬥爭(自評分得10分)

(一)健全機構,加強領導。一是成立了以鄉黨委書記為組長分管政法工作的副書記為副組長、各村村委會主任、副主任、各站(所)長為成員的集中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備配了專職綜治幹事,各村也成立了相應的機構,並配備了專職工作人員,加強領導、明確任務、狠抓落實,確保綜合治理工作有條不紊的開展;二是與“三項工作機制”相結合,抽調鄉里工作能力強、農村經驗豐富、熟悉村情的幹部(駐村幹部31名,其中鄉幹部24名,市駐村幹部9名),幫助工作組開展工作,力求借整治的東風,儘快扭轉重點整治村的工作局面。

(二)明確任務,層層簽定責任書。一是領導重視,明確了工作任務。堅持每月領導班子成員研究分析社會治安會例會制度,明確每一階段的工作任務。二是層層簽訂了綜治工作責任書,將市上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層層分解到各村。共簽定綜治暨平安建設責任書12份,重點為口管理責任書57份,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9份。

(三)認識到位,深入宣傳。認真做好宣傳教育工作,為集中專項治理工作奠定基礎。結合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暨平安建設宣傳月活動、民族團結教育月活動和公民道德建設月活動的開展,宣傳學習近平安建設相關知識,並組織全鄉幹部進行測試,取得了明顯的效果;宣傳月中由鄉綜治辦牽頭,組織相關部門人員利用巴扎天的有利時機,宣傳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統戰宗教、平安建設、科技實用技術等知識。我鄉現有永久宣傳牌12塊,在各村主要道路兩旁粉刷510幅柯漢兩種文字的宣傳標語,沿電力線路張貼永久標語350條,安裝警民聯防牌120塊,維護邊防鞏固宣傳牌120塊,發放張貼宣傳單3500份、發放《村規民約》3500幅、發放《構建和諧阿圖什、謀求跨越新發展》3500幅,今年為全鄉7536名普法對像,發放150冊(以村為單位)“五五”普法統一讀本-----《農民法律知識讀本》。在全鄉上下形成了人人想平安,個個保平安,級級創平安的濃厚氛圍。

(四)加大邊境管控,嚴厲打擊“三股勢力”。根據年初“三級”黨委擴大會議有關工作部署和要求,我們定期組織民警、護邊員、治安員、民兵前往邊境前沿一線進行巡邏踏查,積極預防“三股勢力”和恐怖勢力通過邊境地區進行人員潛入潛出和武器、毒品、爆炸物品等危險物品和反動宣傳品的偷運滲透,同時進一步做好邊境前沿生產作業點和前沿作業人員的跟進管理,防止各類邊境案件和事故的發生,為北京奧運會營造良好的環境

(五)加強通外山口管控。重點對卡勒吉力阿、沙熱木依那克、卡吾力別克、阿力木巴依4個通外山口加強管控。一是發揮護邊員作用。每個山口均設固定哨,嚴密關注邊境動態;二是發揮村幹部作用。從6個行政村分別派一名村幹部到通外山口,組織牧民守邊放哨,10天一輪,直到奧運會、殘奧會結束;三是發揮農牧民信息員作用。加強情報信息的暢通,遇有突發情況和意外情況及時彙報;四是發揮派出所警官作用。鄉邊防派出所抽調警官駐守,分4個批次,每批3人,每次蹲點10天,指導護邊員開展工作。

(六)深入開展專項整治活動。認真開展了流動人口和出租房屋專項整治活動,及時成立機構,在暫住人口和流動人口管理上,突出登記管理和網上比對。加強對轄區出租房屋、暫住人口的登記及上網核查力度。截止目前,流動人口共計:2283人,其中流入:413人,流出:2970人。房屋租賃:現出租房屋77間,承租人:7户58人。無流動人口犯罪。配合派出所對賭博、搶劫、入室盜竊進行了專項治理,有效遏制了可防性刑事案件的發生。認真開展了電力設施保護工作,將電力設施保護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範圍。

(七)加強宗教管理,全力維護轄區社會政治穩定。我鄉歷來重視依法對宗教事物的管理,年初與35所清真寺簽訂了《民族宗教目標管理責任書》,同時健全了鄉村兩級管理機構,堅持民族幹部包聯清真寺制度,我們從學習、宣傳教育入手,組織宗教人士定期學習黨的民族政策及法律、法規方面的內容,提高他們依法從事宗教活動自覺性,保證宗教活動在法律允許範圍內進行。

(八)抓好維穩專題學習教育,增強意識形態的集中整治。按照市維穩專題領導小組的安排部署,結合我鄉實際,在廣大幹部、宗教人士、農牧民羣眾、教師和學生中分四批,每批分為四個階段,採取形勢分析、理論灌輸、正面引導、説理疏導、典型引路等多種方法,牢牢把握全面推進“構建和諧阿圖什、謀求跨越新發展”這一戰略目標進程,以“思想防線更加牢固、工作機制更加完善、維穩意識更加強化、工作責任更加明確、理想信念更加堅定”為目標,自3月份開始開展維穩專題學習教育活動,經過動員部署、學習討論、對照檢查和整改提高等階段的工作,基本完成了第一批次“維穩專題學習”教育的各項任務,取得了教育活動的預期成效。

三、集中開展排查調處矛盾糾紛、排查整治治安混亂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自評分得21分)

(一)及時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做好防激化工作。我們按照信訪工作“歸口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認真落實了黨政一把手“第一責任人”的責任,鄉信訪工作領導小組先後召開信訪工作會議3次,深入研究加強信訪工作的措施,進行逐個突破,有效遏制了羣眾越級、重複、集體上訪和赴京上訪的勢頭。通過繼續推行鄉領導信訪接待日和領導幹部下訪制度,充分發揮各級調解、治保、法律服務所等基層組織“第一道防線”作用,也使一批涉及房屋拆遷、土地、草場、欠款等各種矛盾糾紛得到及時的疏導和調解。2014年全鄉調解各類民事糾紛510起,成功調解509起,其中婚姻271起、合同糾紛5份,鄰里糾紛132起,賠償糾紛10件,土地承包30件,勞動糾紛5起,其他糾紛56件,接收來信來訪7起,其中,來訪5起,來信2起,6起已辦理,1起正在同市直部門聯繫解決。

(二)鄉黨委根據派出所提供的近年以來哈拉峻鄉刑事、治安案件發案情況,經研究決定建立哈拉峻鄉昂額孜村巴扎為治安亂點進行重點整治,把瓊哈拉峻村、歐吐拉哈拉峻村、庫鐵列克村作為整治重點對象。對確定的重點整治單位加大工作力度,嚴格落實領導包點、信息報告、定期排查等制度,充分發揮“十户聯防”羣體效應,使整治重點單位整治效果明顯,發案同比下降,治安面貌明顯改變。同時,對盜竊等多發性犯罪以及影響羣眾安全的各類分子放在突出位置,予以重點掌握和開展幫教工作,確保了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四、平安建設工作(10分)

我鄉“平安哈拉峻”建設於xx年5月全面啟動,自平安創建以來,按照開展平安建設的要求,結合我鄉實際,通過大力宣傳、落實責任、全面創建,目前全鄉總户數3037户,已有3023户由村委會命名為“平安家庭”,11個村、7個站所、6所國小、31所清真寺已被鄉黨委命名為“平安村”、“平安站(所)”、“平安學校”、“平安清真寺”,哈拉峻鄉已使90%的單位達到平安村、站(所)、單位的標準。

(一)健全機構,加強領導。為加強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創安”工作的領導、鄉黨委、政府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及平安創建工作看做頭等大事,列入重要議事日程,調整了組織機構,由鄉黨委書記任組長,鄉長、常務副書記及主管領導為副組長,黨委成員及各村支部書記、村長、各站(所)負責人為成員的綜合治理、平安建設、奧運安保、矛盾糾紛排查、“321”、“青少年維權”“電力設施保護”等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有專職工作人員,並掛牌辦公,進行具體工作。

(二)廣泛宣傳,營造氛圍。一是由鄉綜治辦牽頭,會同鄉司法所、派出所,組成平安建設宣講組,深入各村,宣傳平安建設的重要意義、目標任務,動員和組織全鄉農牧民積極投身到平安建設中來;二是鄉綜治辦利用年初3月份綜治宣傳月,組織政法幹事上街、進村入組進行平安建設的宣傳活動5場次,開展法制宣傳18場,提高農牧民平安建設意識,豐富了平安建設的活動和內容。三是利用經濟工作會、三春動員會等形式,對平安建設主要內容做了深入的動員部署,在主要公共場所、村口、交通要道、懸掛平安宣傳牌、廣告牌60多塊,張貼平安宣傳標語100餘條。真正做到家喻户曉,真正做到人人蔘與,共建平安,共享和諧。

(三)明確任務,層層簽定責任書。一是領導重視,明確了工作任務。堅持每月領導班子成員研究分析社會穩定例會制度,明確每一階段的工作任務。二是層層簽訂了穩定工作責任書,將市上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層層分解到各村。年內共簽定穩定工作責任書12份,重點人口管理責任書57份,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9份。

(四)確定整治重點,加大整治力度。鄉黨委根據我鄉近年以來刑事、治安案件發案情況,將兩個巴扎(昂額孜片區巴扎、哈拉峻片區巴扎)定為治安亂點進行重點整治,把瓊哈拉峻村

第三篇:2014年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自查自評報告

2014年,我局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決定,進一步加強綜治工作力度,按照省、州綜治委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堅持“打擊為主、預防為本、標本兼治、齊抓共管”的方針,從工作實際出發,切實履行職能作用,積極參加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使我局的綜治工作穩步向前發展,取得了較好成績。按照《責任書》和《目標責任考核細則》的要求,我局對2014年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進行了自查,自評分得99分,現報告如下: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綜治工作領導。(自評分得30分)

1、我局成立了以局長為組長,副局長、紀檢組長為副組長,各縣(市)局長、各科室、分局負責人為成員的“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有兼職工作人員,並掛牌辦公,進行具體工作,我局落實了綜治工作經費,確保了我局各項綜治工作順利開展。

2、領導小組提高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必要性和緊迫性的思想認識,對全局的綜治工作在年初就進行了部署,把綜治工作納入各項工作的重點之一,進行一起部署、一起考核、一起評比。各縣(市)局也相應地成立了領導小組和設立辦公室,落實了兼職工作人員,對綜治工作進行了統一部署、檢查和考評。

3、按照條塊結合、層層落實責任的原則,我局於年初簽訂了綜治工作責任書,與各縣(市)局、各科室、各分局都簽訂了《責任書》,各縣(市)局與各股、分局、所簽訂了《責任書》,簽訂率達100%。

4、全州建立了嚴格的內部管理制度,制定了《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實施綱要》,認真執行了《局社會治安安全防範制度》,實現了制度化、規範化管理。我局及各縣(市)局認真落實綜治各項工作,做到年初有安排部署、半年有檢查督促、年終有總結評比和獎懲。2014年2月召開綜治工作會議,對全年綜治工作進行了部署,並對2014年度綜治工作優秀單位進行了獎勵。

二、掌握幹部職工思想狀況,及時解決問題,履行好維護社會政治穩定的職責。(自評分得20分)

我局和各縣(市)局都建立了矛盾排查調處和信訪工作制,設有“局長接待室”,“12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機構日益完善,能及時處理消費者投訴,今年以來,共受理消費者投訴4361起,調結4292起,調結率為99%,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511.6萬元。局領導小組加強廣大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教育,掌握幹部職工的思想狀況,廣大幹部職工思想穩定、工作積極,不斷做出新的工作成績,單位排查調處率達100%,沒有發生羣體性事件和羣體性上訪事件。

三、加強內部防範,主動參與整體聯動防範工作(自評分34分)

1、建立和完善了幹部值班制度和部門制度,落實了人防、物防的各項安全措施。我局和各縣(市)局對財務室、檔案室及其它重點部位進行嚴密防範,設立了防盜報警器、消防栓,加強了門衞值班力量,沒有發生被盜、被搶和火災事故。

2、今年全州系統沒有發生刑事和治安案件,沒有違法犯罪幹部職工、家屬子女或住户人員,沒有吸毒、販毒人員。

3、我局設有門衞和保衞制度,加強了對單位內部流動人員的管理,但由於我局沒有出租房,而且幹部職工所僱請的幾個保姆均是本地人,因此沒有建立外來人口登記制。

4、積極參與轄區整體聯防工程,配合轄區派出所、社區共同搞好聯防,認真履行職責。

5、經常向州綜治辦和省局聯繫工作,報送材料,彙報工作情況。

6、抓好安全保障工作,我局和各縣(市)局都把落實社會保障工作放在重要位置,關心愛護幹部職工,想方設法為幹部職工解決一些力所能及的問題,穩定幹部隊伍。

7、認真做好“flg”人員的教育轉化工作,沒有發生反覆事件。

四、有計劃地在全系統內開展“創安”工作。(自評分得15分)

1、今年,我局和各縣(市)局開展“三創”活動,並對“安全文明科室”、“安全文明數院”、“安全文明家庭”進行了命名錶彰。

2、今年以來,州局機關幹部(包括離退休老幹部)、各縣市局幹部利用各種機會,以健康向上、活潑有益的方式組織幹部開展文體活動,如參加“七一”歌詠晚會、“十一”文藝表演,特別是參加了省局組織的“雙先”表彰會和文藝匯演,並通過這些活動達到了增強團結、凝聚人心、鼓舞幹勁的目的,廣大幹部職工煥發出良好的精神面貌。

3、結合“四五”普法工作,我局在今年認真開展了《行政許可法》的學習培訓和宣傳活動,宣傳了《行政處罰法》、《行政複議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商標法》、《廣告法》、《無照經營取締辦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雲南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等行政法律法規,今年全局開展了“3.15”宣傳活動5次,發放宣傳資料6.6萬份,舉行座談會3次,較好地宣傳了法律法規,並取得了明顯的成效。

4、認真完成州綜治安排的工作,按時上報工作總結、簡報,訂閲《長安》雜誌,加強與州綜治辦的聯繫,接受綜治工作指導。

5、我局同市局開展了綜治共建活動,派出幹部進入全市6個社區進行聯合辦公,為社區居民提供諮詢服務,共創文明社區,維護社區居民的權益。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是一項長期而艱鉅的工作,必須長抓不懈,不能有絲毫的放鬆。我局在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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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2014年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自查自評報告

2014年,我局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決定,進一步加強綜治工作力度,按照省、州綜治委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堅持“打擊為主、預防為本、標本兼治、齊抓共管”的方針,從工作實際出發,切實履行職能作用,積極參加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使我局的綜治工作穩步向前發展,取得了較好成績。按照《責任書》和《目標責任考核細則》的要求,我局對2014年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進行了自查,自評分得99分,現報告如下: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綜治工作領導。(自評分得30分)

1、我局成立了以局長為組長,副局長、紀檢組長為副組長,各縣(市)局長、各科室、分局負責人為成員的“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有兼職工作人員,並掛牌辦公,進行具體工作,我局落實了綜治工作經費,確保了我局各項綜治工作順利開展。

2、領導小組提高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必要性和緊迫性的思想認識,對全局的綜治工作在年初就進行了部署,把綜治工作納入各項工作的重點之一,進行一起部署、一起考核、一起評比。各縣(市)局也相應地成立了領導小組和設立辦公室,落實了兼職工作人員,對綜治工作進行了統一部署、檢查和考評。

3、按照條塊結合、層層落實責任的原則,我局於年初簽訂了綜治工作責任書,與各縣(市)局、各科室、各分局都簽訂了《責任書》,各縣(市)局與各股、分局、所簽訂了《責任書》,簽訂率達100。

4、全州建立了嚴格的內部管理制度,制定了《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實施綱要》,認真執行了《局社會治安安全防範制度》,實現了制度化、規範化管理。我局及各縣(市)局認真落實綜治各項工作,做到年初有安排部署、半年有檢查督促、年終有總結評比和獎懲。2014年2月召開綜治工作會議,對全年綜治工作進行了部署,並對2014年度綜治工作優秀單位進行了獎勵。

二、掌握幹部職工思想狀況,及時解決問題,履行好維護社會政治穩定的職責。(自評分得20分)

我局和各縣(市)局都建立了矛盾排查調處和信訪工作制,設有“局長接待室”,“12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機構日益完善,能及時處理消費者投訴,今年以來,共受理消費者投訴4361起,調結4292起,調結率為99,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511.6萬元。局領導小組加強廣大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教育,掌握幹部職工的思想狀況,廣大幹部職工思想穩定、工作積極,不斷做出新的工作成績,單位排查調處率達100,沒有發生羣體性事件和羣體性上訪事件。

三、加強內部防範,主動參與整體聯動防範工作(自評分34分)

1、建立和完善了幹部值班制度和部門制度,落實了人防、物防的各項安全措施。我局和各縣(市)局對財務室、檔案室及其它重點部位進行嚴密防範,設立了防盜報警器、消防栓,加強了門衞值班力量,沒有發生被盜、被搶和火災事故。

2、今年全州系統沒有發生刑事和治安案件,沒有違法犯罪幹部職工、家屬子女或住户人員,沒有吸毒、販毒人員。

3、我局設有門衞和保衞制度,加強了對單位內部流動人員的管理,但由於我局沒有出租房,而且幹部職工所僱請的幾個保姆均是本地人,因此沒有建立外來人口登記制。

4、積極參與轄區整體聯防工程,配合轄區派出所、社區共同搞好聯防,認真履行職責。

5、經常向州綜治辦和省局聯繫工作,報送材料,彙報工作情況。

6、抓好安全保障工作,我局和各縣(市)局都把落實社會保障工作放在重要位置,關心愛護幹部職工,想方設法為幹部職工解決一些力所能及的問題,穩定幹部隊伍。

7、認真做好“flg”人員的教育轉化工作,沒有發生反覆事件。

四、有計劃地在全系統內開展“創安”工作。(自評分得15分)

1、今年,我局和各縣(市)局開展“三創”活動,並對“安全文明科室”、“安全文明數院”、“安全文明家庭”進行了命名錶彰。

2、今年以來,州局機關幹部(包括離退休老幹部)、各縣市局幹部利用各種機會,以健康向上、活潑有益的方式組織幹部開展文體活動,如參加“七一”歌詠晚會、“十一”文藝表演,特別是參加了省局組織的“雙先”表彰會和文藝匯演,並通過這些活動達到了增強團結、凝聚人心、鼓舞幹勁的目的,廣大幹部職工煥發出良好的精神面貌。

3、結合“四五”普法工作,我局在今年認真開展了《行政許可法》的學習培訓和宣傳活動,宣傳了《行政處罰法》、《行政複議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商標法》、《廣告法》、《無照經營取締辦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雲南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等行政法律法規,今年全局開展了“3.15”宣傳活動5次,發放宣傳資料6.6萬份,舉行座談會3次,較好地宣傳了法律法規,並取得了明顯

第五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自查自評報告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自查自評報告

2014年,我局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的決定,進一步加強綜治工作力度,按照省、州綜治委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堅持“打擊為主、預防為本、標本兼治、齊抓共管”的方針,從工作實際出發,切實履行職能作用,積極參加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使我局的綜治工作穩步向前發展,取得了較好成績。按照《責任書》和《目標責任考核細則》的要求,我局對2014年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進行了自查,自評分得99分,現報告如下:

一、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綜治工作領導。(自評分得30分)

1、我局成立了以局長為組長,副局長、紀檢組長為副組長,各縣(市)局長、各科室、分局負責人為成員的“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有兼職工作人員,並掛牌辦公,進行具體工作,我局落實了綜治工作經費,確保了我局各項綜治工作順利開展。

2、領導小組提高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必要性和緊迫性的思想認識,對全局的綜治工作在年初就進行了部署,把綜治工作納入各項工作的重點之一,進行一起部署、一起考核、一起評比。各縣(市)局也相應地成立了領導小組和設立辦公室,落實了兼職工作人員,對綜治工作進行了統一部署、檢查和考評。

3、按照條塊結合、層層落實責任的原則,我局於年初簽訂了綜治工作責任書,與各縣(市)局、各科室、各分局都簽訂了《責任書》,各縣(市)局與各股、分局、所簽訂了《責任書》,簽訂率達100%。

4、全州建立了嚴格的內部管理制度,制定了《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實施綱要》,認真執行了《局社會治安安全防範制度》,實現了制度化、規範化管理。我局及各縣(市)局認真落實綜治各項工作,做到年初有安排部署、半年有檢查督促、年終有總結評比和獎懲。200x年2月召開綜治工作會議,對全年綜治工作進行了部署,並對200x年度綜治工作優秀單位進行了獎勵。

二、掌握幹部職工思想狀況,及時解決問題,履行好維護社會政治穩定的職責。(自評分得20分)

我局和各縣(市)局都建立了矛盾排查調處和信訪工作制,設有“局長接待室”,“12315”消費者權益保護機構日益完善,能及時處理消費者投訴,今年以來,共受理消費者投訴4361起,調結4292起,調結率為99%,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511.6萬元。局領導小組加強廣大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教育,掌握幹部職工的思想狀況,廣大幹部職工思想穩定、工作積極,不斷做出新的工作成績,單位排查調處率達100%,沒有發生羣體性事件和羣體性上訪事件。

三、加強內部防範,主動參與整體聯動防範工作(自評分34分)

1、建立和完善了幹部值班制度和部門制度,落實了人防、物防的各項安全措施。我局和各縣(市)局對財務室、檔案室及其它重點部位進行嚴密防範,設立了防盜報警器、消防栓,加強了門衞值班力量,沒有發生被盜、被搶和火災事故。

2、今年全州系統沒有發生刑事和治安案件,沒有違法犯罪幹部職工、家屬子女或住户人員,沒有吸毒、販毒人員。

3、我局設有門衞和保衞制度,加強了對單位內部流動人員的管理,但由於我局沒有出租房,而且幹部職工所僱請的幾個保姆均是本地人,因此沒有建立外來人口登記制。

4、積極參與轄區整體聯防工程,配合轄區派出所、社區共同搞好聯防,認真履行職責。

5、經常向州綜治辦和省局聯繫工作,報送材料,彙報工作情況。

6、抓好安全保障工作,我局和各縣(市)局都把落實社會保障工作放在重要位置,關心愛護幹部職工,想方設法為幹部職工解決一些力所能及的問題,穩定幹部隊伍。

7、認真做好“法輪功”人員的教育轉化工作,沒有發生反覆事件。

四、有計劃地在全系統內開展“創安”工作。(自評分得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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