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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務工作者個人自査報告

法律服務工作者個人自査報告

法律服務工作者個人自査報告

法律服務工作者個人自査報告

按照旗司法局安排,本人積極開展基層法律服務各項業務工作情況,現將自査情報告於下:

一、基本情況

本人高日罕司法所工作人員(公務員),持有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在法律服務執業中,嚴格執行上級司法行政機關的規定,沒有從事有償代理,沒有冒用律師名義執業,沒有違規代理或擔任刑事案件辯護人的情況,不存在自收案,和自收費及與有關部門勾結損害當事入合格權益的行為,在執業中,沒有當事人和羣眾舉報。

二、工作情況

(一)加強學習,不斷提高業務理論素質。

作為一名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我深知應當做到政治堅強、業務精通。這一年以來,以提高自身素質作為目標,結合工作實際,把學習放在首位,努力提高思想以及業務水平,一方面不斷加強政治理論學習,増強政治的敏鋭性,進一步促進做好本職工作的責任感。另一方面不斷加強業務學習,把業務理論學習作為提高本職工作的立足點,特別是我們做調解工作,只有堅持學習掌握有關法律、法規知識,以實際需求增強學習的自覺性。另外,積極參加局機關和鎮黨委定期組織的各項培訓和學習。

(二)定期排查,積極開展調解工作

為了將矛盾糾紛控制在苗頭,調處在萌芽。我堅持每週到轄區內走訪,瞭解情況並作記錄。對基層各類矛盾糾紛進行摸底排查,對排查出的問題,及早跟蹤,限時調處。通過各階段排查,全面掌握和上報轄區內存在的各種矛盾糾紛和不穩定因素,真正將各類矛盾糾紛解決在基層,消滅在萌芽狀態。年,成功調解人民調解案件件,認真履職,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表示滿意。服從司法所安排,協助司法所大力宣傳相關法律法規和進行法律諮詢,積極參與化解社會矛盾糾紛及維護社會穩定工作,充分發揮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在維護基層社會和諧穩定的積極作用。

(三)積極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做好普法工作。

法治宣傳教育是法律服務工作者重點工作之一,為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推進依法治鎮進程,根據旗司法局要求定期開展各項普法活動。例如:結合各嘎查“固定黨日活動”、祭敖包活動、“12.4”全國憲法日等重大節假日和活動日積極開展法治宣傳活動。另外,定期下發普法資料到轄區內各嘎查,積極督促嘎查採取專欄、派發資料等形式定期開展法治傳活動。為建設法治社會、平安和諧社會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環境。

三、存在的問題

由於業務理論學習缺乏不能為其提供優質的法律服務,影響了基層法律工作者及司法行政機關在部分羣眾中的良好形象。

四、下一步的整改方案

一是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宣傳力度,切實為弱勢羣體解決“打官司難”的問題,以提升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及司法行政機關在羣眾中的滿意度和知曉率

二是在執業中,嚴格執行司法部,省廳、市、旗司法局的相關規定,對當事人負責,依法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三是嚴格要求自已,加強理論學習,提高業務水平,樹立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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