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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傳奇集》讀後感1000字多篇高中生【精彩多篇】

《唐宋傳奇集》讀後感1000字多篇高中生【精彩多篇】

《唐宋傳奇集》讀後感1000字多篇高中生【精彩多篇】

《唐宋傳奇集》讀後感 篇一

想得很美,而社會不能成全你,因此自憐。因物喜,因己悲,根源在個體遭遇和社會結構規範的衝突。要理解個人,首先要理解個人心理的社會背景。唐朝的性觀念真的像傳説中的那樣開放嗎?貞節觀念真的淡漠嗎?如果真是,那麼張生向紅娘表明心意時,怎麼結果是“婢果驚沮,腆然而奔”?

可見丫鬟覺得禮數之外的男女交往是可驚、可羞的,但至於是不是可恥,還不可知。驚和羞,是社會風氣並不流行之故,但不一定可恥,就像改革初,人們對婚前性行為更能接受了,因為人口流動,城市化,很多個性的、自我的東西出來了,而且現實經濟關係改變了,子女在他鄉打工、工作,比父輩掙得還多,父母之言也就沒威力了,但要聊天説出來,還是會羞,會驚,因為畢竟不流行,非常態,不像現在,奉子成婚已經是種模式了,朋友很平常談論性事也不奇怪。所以,從丫鬟的反應,那一驚,一逃跑,以及後來又説,“郎之言,所不敢言,亦不敢泄”,可見唐朝的婚嫁、性觀念裏,非禮交往還是很嚴重的,至少讓長輩知道了是不得了的,保持貞節是普遍的,喪失貞節是少數的,像鶯鶯本來“貞慎自保,雖所尊不可以非語犯之”,對張生也不搭理,“張生稍以詞導之,不對”,這才是女兒應有的自覺。

但是張生又能説出“若因媒氏而娶,納采問名,則三數月間,索我於枯魚之肆矣”,可見男人心中,不明媒正娶而直接在一起是合情、合理,有正當性的,他覺得愛之深之切就可以拋開程序禮儀,也就是説,婚前性行為並不是不合時宜的,如果那於時代是萬惡的,像中國宋明理學那樣的存天理、禁人慾,並且認為唐朝“閨門不肅,禮教不興”,“唐源流出於夷狄,故閨門失禮之事不以為異”《朱子語類》,那麼張生説這話簡直就是強盜,跟搶壓寨夫人一個性質,就好比如今的利比亞男人如果説:“我愛你,但是我想在娶你之前跟你上牀”,那麼他一定不愛她,因為婚前性行為在利比亞是可以亂棍打死的罪孽,他對她沒有一丁點的保護之心。

所以對比保守的,又對比開放的,大略可知唐朝是介於保守和開放之間的。至少在唐朝男性眼中,張生並不是始亂終棄的十惡不赦者,“時人多許張為善補過者”。他的行為似乎既沒有違背法令,也沒有違背道德。就連鶯鶯都説:“始亂之,終棄之,固其宜矣,愚不敢恨。必也君亂之,君終之,君之惠也。”鶯鶯認為,始亂終棄是“宜”,宜不就是合理的事嗎?既然合理,他的背棄最多是可恨、可傷心,但不至於可譴責,可責備。她雖深憐自己深情,“骨化形銷,丹誠不泯;因風委露,猶託清塵”,但也潛意識認為兒女之情這是女子所耽,而男兒有仕途志求,如果把兒女情看得很淡,也是志向所驅使,堪稱志向堅秉,所以鶯鶯會説出如果張生“達士略情,舍小從大,以先配為醜行,以要盟為可欺”,她自己就骨化形銷,丹誠不泯。她料到,並且認可張生的選擇,因為人必然會根據社會結構規範下的理性選擇來揣摩他人的行為,並且以“公共領域的規範思維”來表示理解。但她內心必然是抗拒,悲痛。個人境遇和社會結構有了嚴峻的衝突在這裏。

之所以能發生這樣的衝突,當然唐朝那既開放又保守的社會狀態是原因之一。《故唐律疏議卷第十四户婚》明確有言:“諸卑幼在外,尊長後為定婚,而卑幼自娶妻,已成者,婚如法;未成者,從尊長。違者,杖一百。”也就是源據這一言,網上有流行的話説“《唐律·户婚》規定:子女未徵得家長同意,已經建立了婚姻關係的,法律予以認可,只有未成年而不從尊長者算違律。”狗日的要查找百度百科、流行説法的原始論據還真是浪費了我很多生命,但一想到顧彬在沒有電腦的時代讀遍中國古籍來研究唐傳奇,我也真是覺得我可能並不適合讀歷史。總之,這一句,的確給張生對鶯鶯的追求披了一件合理性的外衣。唐朝男女大可以私定終身,再讓家長知道,反正已經有夫妻之實,唐律也承認,任由“婚如法”。張生也的確有娶鶯鶯之意,文中有句:“張生常詰鄭氏之情,則曰:‘我不可奈何矣’。因欲就成之。”只因張生要赴京趕考,所以事情耽擱了下來。

但其實,他們之間是毫無社會結構規範的反對和束縛的。鶯鶯雖非豪門,但是家產殷實,張生雖然科舉得中,但也是寒門出身,所以門當户對的,連紅娘最初都提議他直接走“父母之言,媒妁之命”的路。畢竟在唐朝,由父母等長輩主婚,出婚書,下聘禮,走一走那張生嫌太長的過程,“若因媒氏而娶,納采問名,則三數月間”,這才是正道。凡事兒女在外私定終身的,成了事實就算了,不成的,還是得聽父母主婚,否則“違者,杖一百”。

可是後來,張生斷了念想,時人還認為他斷絕和鶯鶯的關係是好事,因為張生説鶯鶯這種尤物,為蛟為螭,變成什麼可怕的都不一定,他法力淺駕馭不了,“時人多許張為善補過者”,當然,這裏的時人是男性羣體,是男性羣體的集體思維,而淹沒泯滅了女性的聲音。在我看來,鶯鶯不過是有些抑鬱質,情緒變化無常,給人的壓抑感很強,張生你不愛她就算了,幹嘛編説法來貶低她。

《唐宋傳奇集》讀後感 篇二

《補江總白猿傳》開篇雲故事發生於“樑大同末”,歐陽紇生於大同四年,大同紀元共十一年,故“大同末”歐陽紇還不足八歲,絕不可能是蘭欽的“別將”,也未成婚。那麼《傳》以歐陽紇為主角,意圖何在?

魯迅在《中國小説史略》中言“(歐陽)紇……子(歐陽)詢以江總收養成人,入唐有盛名,而貌類稱猴,忌者因此作傳,雲以補江總,是知假小説以施誣衊之風,其由來亦頗古矣。”汪闢疆《唐人小説》亦云“唐時風氣,往往心所不嫌,輒託文字以相垢,如本傳(《 補江總白猿傳 》)及《周秦行紀》皆是已。”可見唐時風氣託文詞相詬,今之讀者看起來精妙詭譎的小故事,暗藏着政治鬥爭的機鋒,機鋒指向不是歐陽紇而是他兒子歐陽詢。《補》彰顯了我國罵人優良傳統——問候你祖宗,於是歐陽紇悲傷的扮演了一回謙兒哥的爹王老爺子(又名於德綱,郭小寶)的角色。

那麼問題就來了,潑髒水的人是誰呢,和歐陽詢什麼仇什麼怨?

先來看看歐陽詢是何許人,據《舊唐書·歐陽詢傳》:“高祖微時,引為賓客。及即位,累遷給事中。詢初學王羲之書,後更漸變其體,筆力險勁,為一時之絕,人得其尺犢文字,鹹以為楷範焉。高麗甚重其書,嘗遣使求之。高祖歎曰:‘不意詢之書名,遠播夷狄……’。”傳雖然短,但是已經透露了倆關鍵信息: (一)歐陽詢是高祖還沒發家時候的老朋友,。(二)字寫的是武德朝第一。“開元通寶”上那幾個字就是他寫的(想想人名幣上印着你的字)。 還編修了《藝文類聚》和《陳史》,寶寶在高祖身邊那真是紅極一時。這時候難免有人眼熱,但還不敢冒險對紅人做什麼。

咣噹一聲玄武門之變,一朝天子一朝臣,李世民做了皇帝,就把他虞世南扶了上來,虞世南“忠直博學”能寫能畫,深得太宗賞識。虞世南死後,歐陽詢尚在,太宗卻對魏徵説“無人可以論書”,因為太宗最崇拜王羲之書法,虞世南曾師事王羲之後裔釋智永,是王書的嫡傳,而歐陽詢“書出於北齊三公郎中劉泯”,並不為太宗所親。初唐歐、虞、褚、薛四大書家,實為兩派,虞、褚、薛為一派,詢為另一派。這兒的褚是褚遂良,這貨素有稱霸書壇的野心,曾問虞世南“吾書何如智永(虞世南的師傅)?孰與詢?”可見壓人一頭的野心之甚。虞世南死後,褚正要接過虞的旗幟,以繼承人的身份才能充分得到太宗的信任,而歐陽詢的存在無疑是一個巨大的威脅,必須把他搞臭。而褚遂良打壓政治對手,諂媚太宗的文字也多見於史傳,誣謗歐陽詢是極有可能的。《補》寫作時間推測當在虞卒後,歐卒前,極有可能是褚遂良授意手下文人作。

二、流變

錢鍾書言“猿猴好人間女色,好竊婦以逃,此吾國古來流傳俗説,屢見之稗史者也。”可見“猿猴盜婦”故事是一個較為常見的民間故事母題。“猿猴盜婦”的流變經歷了兩漢六朝逸事實錄、唐代文人遐想、宋元明道佛宣教三個階段。

1.緣起:

自漢以來,四川民間就存在大量存在的猴玃盜女傳説,“猴玃盜婦”題材在漢代蜀地畫像石中也頻繁出現,成為了各種文學藝術作品的故事素材。漢焦延壽《易林》 卷一 “坤之剝” 即載:“南山大玃,盜我媚妾。怯不敢逐,退然獨宿。”晉代張華的《博物志》卷三“異獸”記載:“蜀山南高山上有物如獼猴,長七尺,能人行,健走。”《博物志》記載,“猳玃” 盜取美婦所衍生的後代所組成人猿雜交的羣落,是由,它們與人無異,皆以 “楊” 為姓,有明顯的生理特徵“玃爪”,聚居在蜀中而形成族羣。

之所以會在四川等地有這樣的故事,一方面是此處多山,多猴玃的生存環境。蜀道之難阻隔了許多人,也為當地抹上了神祕的色調,這種神祕提供了一系列想象的暗示。猴子與人交媾生產出的後代在相貌、智力和行為方式上會怎樣?西南地區彝羌等族人,長相與中原漢人殊異,他們是否是猴子與人的後代?

2.早期佛教故事影響:

佛教傳入中國後影響逐漸增長,尤其是佛教故事因其情節和趣味性廣為傳播,也有人認為從情節的構建來看,《補江總白猿傳》 應該是寫作者在中國古而有之的 “猳玃盜婦” 傳説的基礎上嫁接漢譯佛經中的羅摩故事創作出來的。

《六度集經》中的《龍本生經》記載了這樣一個故事:從前有一個菩薩為大國王,育護眾生,聲動遐邇。而他舅舅也在另外一個國家為王,性貪無恥。舅舅興兵欲奪菩薩國,國王為使子民免於戰亂,便和王后亡逸山林。海有邪龍,迷戀王后美貌。便化為梵志,入山禪定,騙取國王信任。然後在國王出去採野果的時候盜挾王后而去。於是,國王便踏上了尋妃之路。後來在尋妃路上遇到被舅舅奪去王位的猴王,他幫猴王打敗猴王的舅舅,奪回王位。猴王便發動手下的眾猴幫國王尋找王后。 最後,在化為小猴的帝釋天神的幫助下終於殺死了邪龍,奪回了王后。此時,他的舅舅也死了,臣民尋求舊君,他便又回去做了國王。

3.道佛爭勝:

唐宋以後佛道二教搶地盤,紛紛對民間流行的 “猿猴盜婦” 故事進行宗教化的改造,譬如白猿盜婦是為了道家通過“房中術”的內丹修煉,而不是像此前文本里的獸性需要。宋元話本《陳巡檢梅嶺失妻記》中既有釋家長老規勸猴精向佛,也有道教真人施法降妖。頗有意味的是,宋元話本《陳巡檢梅嶺失妻記》中,佛家不如道教,而在明代小説《會骸山大士誅邪》 中,佛教漸佔上風。

此後“猿猴盜婦”的故事逐漸褪去其早期對豔情、異獸的好奇,轉向宣揚道、佛法力的教化故事。降妖伏魔也是老百姓喜聞樂見的主題,其流變應合了俗眾對民間文學的心理期待。

三、猴賽雷

白猿登場時,“有物如匹練,自他山下,透至若飛,徑入洞中,少選,有美髯丈夫長六尺餘, 白衣曳杖, 擁諸婦人而出”,風流倜儻、俊秀灑脱的美男與眾絕色美人嬉戲場景與之前的沉重氛圍截然相反。“見犬驚視,騰身執之,披裂吮咀,食之致飽”則又是一轉,,使文本忽生一抹妖異濃豔的亮色。食色性也,但多數人終究囿於“發乎情而止乎禮”的倫理道德訓誡,白猿的“好色好酒”恐怕也表現了以作者為代表的部分世人對這種審美意識的自覺審視。

後來白猿書簡被燒的“悵然自失”和“木葉之初,忽愴然”則揭示了白猿豐富敏感的心境以失意士子的蒼涼口吻隱約道出了外物永恆而生命有限的巨大落差。死前自歎“此天殺我”豈不讓人回想起當年西楚霸王“天之亡我,非戰之罪”的悲愴?想來白猿修行千年,卻依舊“將得死罪”,唯託天命才能令自己屈服,竟有了一絲希臘悲劇的意味。“顧諸女汍瀾”以及臨死前為保兒子而“大歎吒”,顯然已成為與你我同類的擁有情味之人。

可見白猿的形象充滿着文人的瑰麗想象,卻也能嗅出明顯的文人情懷。儘管這篇傳奇是諷刺之作,但讀完卻覺得此文中的白猿比歐陽紇更加有血有肉。

《唐宋傳奇集》讀後感 篇三

《霍小玉傳》和《李娃傳》要放在一起來看,並不是因為什麼“都歌頌了低賤女子對愛情的忠貞,揭露了封建社會對婦女的踐踏”,或者什麼“都寫了唐朝才子佳人的故事,反映了唐朝士人的精神面貌”,這些共產體的文藝評論還要繼續踐踏中國文藝多久。。。

要放在一起來看,是因為互為補充。讀了《李娃傳》,才能不罵李益軟弱,明白他得知母親已定下表妹盧氏為親時“逡巡不敢辭讓”其實深可同情。今人以今人之愛情觀,罵他竟然一丁點力爭的意思都不表示,絕情負心軟弱如此。但《霍小玉傳》明明白白告訴今人,他膽敢爭取,其後果統計規律上很顯著,就是他父親一巴掌拍死。“以馬鞭鞭之數百。生不勝其苦而斃,父棄之而去。”還好那斃在此不是死,而是撲倒意思。父親不知道他為妓女流落街頭時,尚還灑淚於亡子,知道亡子沒亡,就乾脆打死,免得他丟人顯眼。

為一個妓女喪志?那種大逆不道,輕則不給你寄錢了,重則打死打傷永世不見。唐朝門族、等級觀念如此傷筋動骨,誰敢抗爭?鄭生也算是“消極抗爭”了,心中至情,被李娃設計逐出妓院後沒有立即寫信回家騙父親討要些銀子,而是情苦念重,抑鬱不得出離,故身心顛沛流離。李益也有消極抗爭,他假託要為給百萬聘禮籌錢,“事須求貸,便託假故,遠投親知,涉歷江、懷,自秋及夏”。他就捱時間。他以為時間可治癒小玉之恨,“生自以辜負盟約,大愆回期,寂不知聞,欲斷期望”。他不是不力爭,而是他非常明白慘局,鄭生都渾身潰爛了都。他只是在矛盾中無聲地痛苦,雖身未受鞭笞,而心已受千百遍。

當然,今人會説,既然《李娃傳》裏的鄭生可以為李娃亡產敗金,連功名都不考了,那麼霍小玉的男人就不能放棄些什麼?可見還是李益貪心功名,一攀高門,所以負心。説是這樣説,説得好像悲劇是由個人的選擇中來。但以我愚見,《李娃傳》和《霍小玉傳》的悲劇,都只是結構性的,還不是個性的。

李益和鄭生的行為不同,並不因個性的不同,而因在同一結構的不同位置。李益本就是聞名天下,“麗詞嘉句,時謂無雙”,唐史上真有其人的;“先達丈人,翕然推伏”,在唐代科舉制度裏,社會名聲好,有前輩引薦的,閲卷的就會給個高分兒,因為閲卷是不“彌封”的,李益的考前自我營銷顯然是到位的、成功的。何況李益已經“以進士擢第”,只不過由進士到當官還需要經過“科目選”,已有進士出身身份的,選一科目考合格,才能授官,所以李益有了三年的等待期。他非常明白自己的處境。

人的本能會讓自己很清楚自己的處境。李益清楚自己在等待之間想要的不過是風花雪月感官富足人生正途之外的遊戲,故事第一句就道明瞭,他內心“自矜風調,思得佳偶,博求名妓”,不過是看得起自己的風流,想要一場風流,也因此才會在霍小玉提出“妾年始十八,君才二十有二,迨君壯士之秋,猶有八歲。一生歡愛,願畢此期。然後玅選高門,以諧秦晉,亦未為晚,妾便捨棄人事,剪髮披緇,夙昔之願,於此足矣”時,他感到慚愧。小玉是真愛,可以放棄自己,成全他想要迎娶“五姓女”的門閥地位心,而自己古佛青燈度殘生,小玉可以如此至情,豁達,他卻只是自矜風調,一場遊戲,所以他羞愧。但他清楚自己的前程,只要不搞出什麼迎娶前罪臣霍王爺的小女、如今的倡妓的大新聞,就一定會走向人生巔峯。話説回來,有幾個人肯為了一個女子,放棄自己的人生巔峯?你會為了一個年輕貌美的女子,就放棄做谷歌的總裁的機會嗎?

你會為了一個地位卑下但合你心意的女子,就放棄創造阿里巴巴神話的機會嗎?人對自我的成就總是有極高的幻想,這可以驅逐其他一切幻想。

相比之下,鄭生是什麼角色呢,不過是個自小有些聰明、赴京趕考的秀才,頂多是帶的錢夠他在京城花兩年,錢多得讓他父親以為他是“以多財為盜所害”,但前途還未定,聲名也談不上,更因為跟李娃混了一年,也沒在科舉界用功做自我營銷,科舉無望了,錢花得也差不多了,對李娃是“倒過去”的情感依附關係。

是鄭生需要李娃更多一點,而霍小玉需要李益更多一點。

古今世界一樣,誰站在被需要的位置,誰就有主動權。

所以李益選擇放棄,李娃選擇放棄,李益不看好他和霍小玉的愛情在自己人生中的位置,李娃不看好鄭生這個人在自己人生中的位置,其實是這個邏輯。

假若霍小玉也同樣不以愛情為首位,那麼他和李益,不過是好聚好散,不會有什麼悲劇,但恰恰霍小玉當愛情為生命,這才讓李益震驚,霍小玉對愛情的那種堅韌不拔讓他震驚,因為他沒有。

而假若鄭生也同樣沒有那麼多情,如果他不是“生怨懣,絕食三日,遘疾甚篤,旬餘愈甚”,而是立即託書給父親讓他寄點錢來,想必他隨便編幾句話,半年的生活費還是騙得來的,那麼他和李娃後來也沒有故事了。但他沒有,他只是日夜的悲傷,他和霍小玉是一樣的,把愛情看得很重呢,即使過去了幾個月,仍然在悲慼裏,“每聽其哀歌,自歎不及逝者,輒嗚咽流涕,不能自止”。

所以在同一個社會結構裏,未必總是一方是受害受壓迫者而另一方總是強者,未必總是這樣,人是從結構中受益還是受害還要看人在其中的態度,對其他人的依附。在《霍小玉傳》裏女人是受壓迫者,而在《李娃傳》裏男人是受壓迫者,其本質是一樣,動了真心,產生了依附,因而動真心者成受壓迫者。

讀了《李娃傳》,才能明白一個地位卑賤女子能説出“不邀財貨,但慕風流”的話,真正是“有一仙人,謫在下界”,霍小玉就是仙女一枚,並且她對李益動心了。李娃那樣的不過是妖姿要妙,又“與通之者,多貴戚豪族,所得甚廣,非累百萬,不能動其志也”,就是有色,有錢,又只為了錢,因為她明白和士人的戀愛是不能當真的,士人們沒得勢時喜歡她們,得勢了就要娶高門貴族的女子,“士之耽兮,猶可脱也,女之耽兮,不可脱也”,李娃一開始就很理智,她肯定不會為了一個鄭生這樣的人物就像霍小玉那樣死去活來的做了厲鬼也不放過李益。

所以李娃的騙鄭生,設計逐他出門,也是深刻同情的。但是鄭生對她動心了,已經到心願和她有子嗣的地步了,所以李娃可以用“與郎相知一年,尚無孕嗣。常聞竹林神者,報應如響”的藉口輕易地騙得他流落街頭。

還是那句話,動真心者是受壓迫者。《霍小玉傳》裏,壓迫者李益終受內心折磨。《李娃傳》裏,鄭生其實和霍小玉一樣,個性的結局本該是為情死的,但是白行簡對他大概有十萬分的同情,讓他和李娃在雪夜乞食相逢,李娃感其至情,終對他“晨昏得以温凊,某願足矣”,壓迫者李娃終於救贖了罪過。

《李娃傳裏》兩情在磨難之後,其父因她於他有恩而誠意贊成婚事,其實還是結構性的。如果霍小玉不死,將來戰亂中救李益,李益也可感念其恩情,説服他父母。所以終究,兩個故事是同樣一個結構性的悲劇,也可成同一種結構性的喜劇。

結構還是那個結構,唐朝的門閥觀念之下士大夫和倡妓之間的愛情。能使這一結構有故事的,必有寧為情而死的個性。但悲劇之因,不因個性,而因結構;而悲劇裏,動真心者是受壓迫者。

但居然到最後,《李娃傳》不但不稱讚鄭生至情,還贊李娃“倡蕩之姬,節行如是,雖古先烈女,不能逾也”。也不知道唐朝士族的思維是怎麼回事,反正明朝馮夢龍是明眼人,在《情史》裏轉錄《李娃傳》為《滎陽鄭生》並文後曰:“世覽《李娃傳》者,無不多娃之義。夫娃何義乎?方其墜鞭流盼,唯恐生之不來。及夫下榻延歡,唯恐生之不固。乃至金盡局設,與姥朋奸,反唯恐生之不去。天下有義焉如此者哉!幸生忍羞耐苦,或一旦而死於邸,死於凶肆,死於箠楚之下,死於風雪之中,娃意中已無鄭生矣。肯為下一滴淚耶?繡襦之裹,蓋由平康滋味,嘗之已久,計所與往還,情更無如昔年鄭生者,一旦慘於目而怵於心,遂有此豪舉事耳。生之遇李厚,雖得此報,猶恨其晚。乃李一收拾生,而生遂以汧國花封報之。生不幸而遇李,李何幸而復遇生耶?”

説了這麼多哦,其實就一個理,《霍小玉傳》和《李娃傳》並沒有個性的悲劇,只有結構性的悲劇,唯獨一種個性,是用情至深的個性,但但凡是個愛情故事,也必然須有用情至深之人,所以也不算什麼個性,所以這兩個唐傳奇,終究是結構性的悲劇,是唐朝士大夫階層對科舉、門族的痴心,是一個時代對於成功的幻念可以抹殺一些美好的東西,而時代對人的條條框框如此之多,讓人無法抗拒。放到如今,這樣結構性的悲劇也還是有,但是少了,畢竟時代人口流動特別大,你想要逃脱親朋好友的品頭論足是很簡單,遷徙,到北上廣,到其他二線城市,一份工作,結婚生子,過年可以不回家,一年不回家,十年不回家,接父母親人來玩一玩就行了,誰也不要管誰太多,更何況,也管不着,大家不再是抬頭不見低頭見了,不過一年見一回,過過嘴癮,多問你幾句,社會習俗的壓力已經不是制度性的束縛了,你怎麼想,怎麼看,全憑自己個性,總盯着負面看的,就罵這個社會壓力太大,但其實都是個性的問題。這個時代有很多的故事都應該歸結為個性的問題,但這個時代的文藝還十分鐘情於結構性的問題。電視劇裏演的全都是什麼天帝、皇帝、王公貴族,和什麼民間女子,或者家族關係一定要嫁給別人的女子之間的情愁,那些社會結構而致的悲劇的確深慟人心,但這個時代不同了,人格個性的不同、所致的選擇不同、結局不同甚至悲喜劇的差別,應該有更加觸動靈魂的力量。是的,這個時代的中國開始講靈魂了,個體了,也應該多一些關於個體人格、選擇的悲喜劇成為主流了,不要再讓那些成為小眾文藝片了。

《唐宋傳奇 集》讀後感 篇四

(一)唐傳奇發展初期。唐傳奇的發展與唐詩不同步,詩歌方面所説的初、盛時期,在傳奇方面都屬於初期,也就是從志怪體向傳奇體轉變而尚未充分成熟的時期。

在初唐,有些小説還完全停留在志怪的範圍,如高宗朝唐臨的《冥報記》和郎餘令的《冥報拾遺》就是;也有些雖仍屬志怪,但已稍有些新的跡象,如《樑四公記》(作者題燕國公張説,一作樑載言),述四個奇人在梁武帝面前占卜射覆,談殊方異物及與僧人論難等活動,文中用類似漢賦的問答輔陳的結構把許多瑣碎材料串綴起來,構成較大的篇制。

作於高宗調露初年的《遊仙窟》,是一篇頗為特殊的初唐小説。作者張鷟,字文成,調露初進士,武則天時任御史,卒於開元中,當時有為人“儻蕩無檢”和為文“浮豔少理致”(《新唐書》本傳)的名聲。此文以第一人稱自述於奉使河源途中,投宿“仙窟”,與神女十娘邂逅交結的故事。全文以駢文寫成,又穿插了大量主客對答的五言詩,表現男女間的調笑戲謔,頗有色情傾向。對這一作品,現在有主張是傳奇的,有認為是變文的,但實際上它的樣式與兩者都有相當大的差別。應該注意到,類似《遊仙窟》的內容,在雜賦裏早就出現過,如蔡邕《青衣賦》就曾描寫作者與一“青衣”邂逅相遇並歡會一宵的故事,及次晨別後作者對她的思念。六朝時又有《龐郎賦》那樣的俗賦,既有故事情節,又是駢文和五言詩雜糅的。而後,又演變為與《遊仙窟》極其相似的敦煌《下女夫詞》那樣的故事賦。《遊仙窟》所描寫的內容和駢麗浮豔的文字及其雜用五言詩的結構,都顯示了它與雜賦、俗賦的承接關係,可以説是繼《樑四公記》以後(或大致同時)小説領域內又一次新的嘗試。這篇小説在當時很流行,並傳至日本,它對唐代傳奇的孕育形成應是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的。

如今所見最早可歸之於“傳奇”的唐人小説,是《古鏡記》和《補江總白猿傳》。

《古鏡記》舊題王度(文中子王通之弟)撰,文字亦以王度自述的口吻寫成,然《崇文總目》卻著錄為王通之孫王勔所撰,今人多信從前一説。其實,假託人物以虛構故事的寫作方法盛行於辭賦,這種情況常易引起後人對作者的誤會。如傅毅《舞賦》假託宋玉與楚襄王的問答,《古文苑》因而誤題為宋玉的作品。從唐人傳奇每不題撰者名的情況看,此作假託王度而遂誤為王度撰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此文記一古鏡制服妖精等靈異事蹟,它以許多小故事串聯而成的特點與《樑四公記》相似。但它始終以古鏡為中心,故事性較強,不像《樑四公記》那麼瑣雜;結構上,以王度的敍述為主線,又穿插其家奴的敍述,其弟王績的敍述,也遠比《樑四公記》複雜而完整;它的描寫也較具體生動,文辭華美,這些都顯示出明顯的進步。汪闢疆稱之為“上承六朝志怪之餘風,下開有唐藻麗之新體”(《唐人小説》),洵為確論。

《補江總白猿傳》的作者已不可考。此文寫樑將歐陽紇攜妻南征,途中妻為猿精所盜。歐陽紇經一番歷險,才終於在其他被竊去的婦女幫助下殺死猿精,救出妻子。而後其妻生一子(指歐陽詢),貌似猿猴而聰敏絕倫。後歐陽紇被殺,江總收養此子,“及長,果文學善書,知名於時”。文中猿精預言其子“將逢聖帝,必大其宗”,故其寫作年代當在歐陽氏尚貴盛時,即詢子通於武后天授初被誅之前。又這篇小説向來被認為是“唐人以謗歐陽詢者”(胡應麟《少室山房筆叢》),其實也很可能是俳諧之作而並非有意誹謗。

從藝術技巧上看,此文較《古鏡記》更加成熟。作者先以部人告誡“地有神,善竊少女”來渲染氣氛,而後以紇妻於戒備森嚴的密室中突然失蹤而“關扃如故”來製造懸念。歐陽紇初探巢穴時,仍不知盜其妻者是何“神物”,直到他二度入山,白猿中計被綁後才説明是頭“大白猿”,而後又通過諸被盜婦女的敍述進一步描繪他的形象。全文描寫生動,曲折有致,佈局嚴謹。尤其重要的是,這篇小説是以史家人物傳記的格式來撰寫志怪類故事,這對唐傳奇基本體制的形成具有開創性意義。

大曆末年陳玄佑所作《離魂記》也值得注意。小説寫倩娘與表兄王宙相愛,父親卻將她許配他人,倩孃的生魂於是隨王宙逃遁,身體則卧病閨中,後倩娘回家探親時,二者重合為一。這篇小説脱胎於南朝《幽明錄》中的《石氏女》,篇幅約長出一倍,雖仍屬於短小之作,但突出了對愛情主題的渲染描繪,文辭也很優美,作為過渡性的作品,它預示着以後大量優秀愛情小説的興起。

另外,在這一時期產生的小説集,如牛肅《紀聞》、張薦《靈怪集》、戴孚《廣異記》,都帶有過渡的色彩。這些書多記神鬼怪異之事,但其中有些作品敍述詳贍、篇幅曼衍、講究文采,已非六朝志怪舊貌。而且在《紀聞》中,如《裴伷先》、《吳保安》、《蘇無名》等篇,以史傳筆法詳盡曲折地描寫了當時www.一些行事卓絕特出的人物,無詭異之事而敍述濃至,開闢了以傳奇樣式撰寫人世故事的新境界。

(二)唐傳奇發展盛期。自德宗建中年始,隨着傳奇樣式的成熟,傳奇創作進入了它的興盛時期。在這一時期,許多著名的文人投入了小説創作,因而顯著地提高了它的藝術性;

元稹、白居易、白行簡、陳鴻、李紳等人以歌行與傳奇相互配合(如白居易的《長恨歌》和陳鴻的《長恨歌傳》,白行簡《李娃傳》和元稹的《李娃行》),也刺激了傳奇的興旺;還出現了像李公佐、沈亞之那樣堅持長期寫作傳奇、在文學史上專以小説著名的文人。以題材而言,這一時期的作品中,諷世小説和愛情小説(包括神異性和人世性的)取得了最大的成功;尤其後者,可以説代表了唐傳奇的最高成就。

唐傳奇盛期首先崛起的作家是沈既濟(約750—797),德清(今屬浙江)人,曾任左拾遺、史館修撰,官至禮部員外郎,史稱其“經學該明”(《新唐書》本傳)、“史筆尤工”(《舊唐書》本傳)。史書撰有《建中實錄》,傳奇撰有《枕中記》和《任氏傳》。《枕中記》是一篇諷世小説,所寫即著名的“黃粱美夢”故事:熱衷功名的盧生,在邯鄲旅舍借道士呂翁的青瓷枕入睡,在夢中實現了他娶高門女、登進士第、出將入相、子孫滿堂等等一切理想。一旦夢中驚醒,身旁的黃粱飯猶未蒸熟。於是他頓時大徹大悟,稽首再拜呂翁而去。

以諷世小説著稱的作家又有李公佐,字顓蒙,隴西(今屬甘肅)人,元和中曾任江西從事。他撰有傳奇四篇:《南柯太守傳》、《廬江馮媪傳》、《謝小娥傳》、《古嶽瀆經》。其中《南柯太守傳》命意與《枕中記》略同,述遊俠之士淳于棼醉後被邀入“槐安國”,招為駙馬,出任南柯郡太守,守郡二十年,境內大治。孰料禍福相倚,先是與鄰國交戰失利,繼而公主又罹疾而終,遂遭國王疑憚,被遣返故鄉。這時他突從夢中醒來,方知前之榮耀蹉跌悉是醉後一夢,而所謂“槐安國”者,實乃庭中大槐樹穴中的一個大蟻巢而已。

上述兩篇小説,雖帶有某種奇異色彩,但中心完全是現實的人生思考,而不是為了傳述異聞。它們明顯地反映出由於時代的變化和佛道的思想影響,中唐文人那種沮喪迷惘的心理和逃離現實的願望,因而初盛唐人熱情追求的功名事業,在這裏被描繪成一場大夢。《枕中記》寫盧生夢醒之後説:

“夫寵辱之道,窮達之運,得喪之理,死生之情,盡知之矣。”

《南柯太守傳》也記淳于棼夢醒之後,“感南柯之浮虛,悟人世之倏忽,遂棲心道門,絕棄酒色。”這些與中唐詩歌有一致之處。由於作者對功名事業取否定的態度,因而也寫出了士人沉迷於利祿、官場中勾心鬥角以及世態炎涼的情形,具有較強的諷刺意義。

在藝術上,兩篇小説均有結構謹嚴、描摹生動之長。不過《枕中記》偏向於史家的簡潔文筆,《南柯太守傳》則更為小説化了,其情節之豐富、細節之詳贍,都勝於前者。作者把夢中的一切情景儘可能寫得真切別緻、饒有趣味,有力地反襯出現實人生與夢幻無異的主題;小説中安排淳于棼之友周弁、田子華於夢中出現,又寫淳于棼醒後掘開蟻穴,所見泥士推積的形狀與前夢所歷城廓山川一一相符,更進一步渲染了幻中有實、似夢非夢的氛圍,其手段是很高明的。

在愛情題材方面,沈既濟的《任氏傳》也標誌了唐傳奇進入盛期的顯著特點。文中寫貧窮落拓、託身於妻族韋崟的鄭六,邂逅自稱“伶倫”而實為狐精的任氏,娶為外室。韋崟聞知任氏絕色,依仗富貴去調戲她,甚至施以暴力,而任氏終不屈服。韋崟為之感動,從此二人結為不拘形跡的朋友。

後鄭六攜任氏往外縣就一武官之職,途中任氏被獵犬咬死。鄭六涕泣葬之,“追思前事,唯衣不自制,與人頗異焉。”全文層次井然,敍事精工,對任氏的形象刻畫尤其出色。《任氏傳》不同於初期傳奇特徵有三:其一,小説更充分地使用人物傳記的形式,使主要人物任氏始終處於中心地位;其二,以往小説中的神怪形象,作者所強調的是其詭異的一面,而在本篇中,任氏的形象更偏重於人性的一面;其三,以往的小説中,妖精作為仙佛的反面,大多以殘害人類的面目出現,任氏卻一反往常,率先以一個堅貞剛強、聰明可愛的狐精形象出現在文學創作中。總之,神怪題材在這篇小説中進一步向富有人情味、更接近現實生活的方向發展了。此後,李景亮所作的《李章武傳》也有類似特點。作品寫士人李章武與倡女王氏相愛,別後八、九年,李章武再度來尋訪,王氏已因思念過度而亡,臨終託人轉告章武留宿一夜,是夜人鬼歡會,至晨戀戀不捨地吟詩酬唱而別,情景很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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