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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生的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讀後感

中學生的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讀後感

中學生的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讀後感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

這次旅行之後他懂得了很多道理,也變得比以前懂事了!我也很喜歡和爸爸媽媽一起去旅行,我們每次去一個地方,總能瞭解一些當地風土人情,領略自然風景之美!我好期待下一次的旅行,下面為大家精心整理了一些關於中學生的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讀後感,請您閲讀。

中學生的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讀後感1

我極愛讀書!最近,在這暑假的大好時光裏,我讀了一本以活潑明媚的筆觸來寫的一首自然交響詩。它不僅有優美的風格,還生動地講述了男孩尼爾斯跟隨大雁旅行的奇妙旅程。這本書的名字就叫做《尼爾斯騎鵝旅行記》。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是由女作家塞爾瑪·拉格洛夫寫的。塞爾瑪·拉格洛夫是一位瑞典人,她在一九零九年因為她的一部大作《尼爾斯騎鵝旅行記》中特有的高貴理想主義、豐饒的想象力、以及優美而愉悦的風格、令人陶醉的自然情懷而獲得諾貝爾文學獎。她是瑞典第一位得到這一榮譽獎的作家,也是世界上第一位獲得這一文學獎的女性作家。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主要內容簡介:

從前有這麼一個男孩,他十四歲左右,長着一頭像亞麻一樣的淡黃色頭髮。他最喜歡睡覺和吃飯,其次是很愛調皮搗蛋。在一個星期天早晨,他在念訓言的時候,被一個小精靈變成了一個只有大拇指大的小人兒。正巧,大雄鵝莫頓要跟隨從大雪山來的阿卡的雁羣一起到北方的拉普蘭,大拇指便騎在雄鵝莫頓身上,一起飛往拉普蘭。期間,他們經歷了許多奇妙的事情與各種奇遇……

在《尼爾斯騎鵝旅行記》中,我最喜歡的角色是小灰雁鄧芬。因為在《騎鵝旅行記》,她是一隻温柔體貼、善解人意的可愛小鳥,長着一身金光燦爛的柔軟絨毛和光滑閃亮的漂亮翎羽。她生性善良、心思純潔,從不把人往壞處想。也因為小灰雁鄧芬即使她的姐姐三番兩次地想陷害她,她也沒有和兩個姐姐反目成仇。小灰雁鄧芬的這些良好品行,我們應該多多學習。

讀完《尼爾斯騎鵝旅行記》後,我想:尼爾斯為什麼能夠從一個調皮搗蛋的壞孩子,變成一個愛護小動物的好孩子呢?這都是因為這次旅行喚醒了他心底那顆愛的種子。以前的他經常扯公雞的雞冠、拉貓的尾巴、用腳踢母雞、甚至用木鞋打奶牛。但是小精靈把他變小了之後,他一直在幫助動物們。讀後感·從這一點來看,我們應該像尼爾斯一樣保護、關愛小動物,要不然,在動物滅絕的時候,人類也會跟着一起滅亡。還有,做人一定不能像小灰雁鄧芬的兩個姐姐——文珍妮和吉安娜一樣用心險惡。她們利用鄧芬的心思純潔,騙她説雄鵝莫頓是烏鴉變的,採來了一些有毒的草根,誘騙鄧芬使雄鵝莫頓吃下去,毒死他。後來,又讓雄鵝莫頓和蒼鷹搏鬥,這分明就是想害死莫頓!而她們這麼做的原因,只不過就是不想讓鄧芬有了這麼一個英俊無比的追求者,以便她以後過上好日子。心中如此險惡之人,以後都不會有好下場。

讀完《尼爾斯騎鵝旅行記》後,我多麼希望我也能變成一個大拇指大小的小人,隨着雁羣飛過陸地和海洋,邀遊各地,經歷各種令人遐想連篇的奇遇。

中學生的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讀後感2

今天,我讀完了一本由瑞典作家塞爾瑪。拉格洛芙創作的《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我喜歡這本書,這不僅是一本童話書,還是一本教我們不要欺負動物,欺負弱小;這還是一本追隨好奇心,實現夢想的書,也是世界文學史上唯一一部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童話作品。這本書講的是一個天天欺負小動物的人,被一個小精靈變成一個拇指大的小人兒,他聽得懂鳥言獸語,騎着一隻雄性家鵝,開始了一段奇異的旅行……我讀着這本書彷彿覺得進入了書裏,和尼爾斯一起旅行,尼爾斯幫助動物,幫助了差點要他性命的多狗熊,為了家鵝不被殺死,寧願一輩子都做一個小人兒。

尼爾斯很想父母,可是為了家鵝,差點永遠變不回來了,讓我們聽聽他的故事:故事是這樣開始的,一天尼爾斯的父母讓他學習,可尼爾斯不願學習,他在玩兒,突然發現了一個小精靈並捉住了小精靈。小精靈要給他一些好東西求尼爾斯放了它,可是尼爾斯不願意,小精靈就把尼爾斯變成拇指大小的人了。當尼爾斯走到院子時,那些曾經被他欺負過的小動物開始欺負他了,尼爾斯知道自己欺負小動物的行為錯了,苦苦哀求精靈把自己變回去,這時有羣大雁飛來叫家鵝去和它們一起旅行,其中雄家鵝莫頓想去,於是就撲翅膀,尼爾斯怕鵝飛走,忘記自己變小了,就衝上去抓鵝,當鵝飛起來的時候,已來不急抖掉尼爾斯了,就帶着他一起飛走……在路上尼爾斯用自己的智慧,克服困難幫助了許多動物,尼爾斯也獲得了快樂。最後,尼爾斯回到了家鄉並幫助了一些動物,最後小精靈又把尼爾斯變回來了,這時尼爾斯不會説動物語言了……

讀這本書,我最大的感受是尼爾斯在這次旅行的磨礪中,就像一隻掉進天鵝羣的醜小鴨,在冒險故事和壯麗的大自然裏出落成一隻美麗的白天鵝。他懂得了愛,學會了同情,尤其使我震撼的是作品中尼爾斯説的幾句話“小精靈真是殘酷無情,他訂下如此苛刻的條件,他想讓我背棄朋友,我是不會這樣做的。”小精靈把尼爾斯變回原來的樣子,條件就是讓尼爾斯殺掉雄鵝莫頓。要知道,尼爾斯是多麼渴望變回原來的樣子,多麼渴望早日回到爸爸媽媽身邊,可是為了朋友他沒有做背信棄義的事。尼爾斯終於成長起來了,雖然此時的他還是拇指那麼大,但他這種真誠守信的美德,足以讓我感受到他的高大,我要説:“尼爾斯,我佩服你!”

這也讓我想起另外一個故事,這是一個外國童話,名字叫《九色鹿》。故事講的是一隻九色鹿救了一個落水者,九色鹿不要任何報答,只叮囑落水者不要把它的住處告訴別人。可是這個人為了得到國王的半個國家,就帶着國王和兵士來捕捉九色鹿。九色鹿把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訴了國王,國王瞭解了真相,放了九色鹿,還把那個忘恩負義、背信棄義的小人扔到了河裏。可見,“背信棄義”是多麼讓人痛恨!想想尼爾斯寧願永遠是一個小不點,也不願殺掉雄鵝,多麼令人敬佩!

願我們的生活中,人與人之間能多一分真誠,多一分守信,那麼我們的生活會和諧、更美好!

中學生的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讀後感3

最近我讀了瑞典作家塞爾瑪 。拉格洛夫的《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講述的是一個叫 尼爾斯的小男孩騎鵝旅行的 童話 故事。

尼爾斯是一個住在瑞典南部的小村莊裏的十四歲男孩,他的父母是窮苦的佃農人家,他們十分勤勞而且心地善良。但尼爾斯生性粗野,玩劣調皮,對讀書一點興趣也沒有,專愛搞惡作劇,欺負小動物。

一個星期天早晨,尼爾斯的父母上教堂去了,尼爾斯在家裏因為捉弄了一個小精靈,被小精靈變成了拇指大小,能通獸語的小人兒。就在這時,一羣大雁從空中飛過,家中一隻叫莫頓的雄鵝也想展翅跟隨大雁飛行,尼爾斯為了不讓雄鵝飛走,緊緊抱住雄鵝的脖子,不料卻被雄鵝帶上高空。從此,他騎在鵝背上,跟隨大雁走南闖北,一直飛到拉普蘭。

在這次奇異的旅行中,他幫助了許多小動物,增長了許多見識,結識了許多朋友,聽了許多故事和傳説,經歷了種種困難和危險,並從旅伴和其他動物身上學到了不少優點,逐漸改正了自己的缺點,養成了勇於捨己、樂於助人的優秀品德。由於尼爾斯變善良了,當他重返家園的時候,他不僅恢復了身形,還成了一個有愛心、有責任感的好孩子。

文中主人公尼爾斯的一句話“不!我不能走!我要遵守諾言,克萊門特回來後,我才能走”使我記憶猶新,體會到了誠信的價值。我還想到了一個故事:從前有一個酒店,酒店的物品價廉物美,生意很好。一天,妻子偷偷往酒里加了一點水,多賣了五元錢。丈夫回來,妻子把這件事告訴了丈夫。丈夫聽了非常生氣。他説:“我們的誠信,你只用五元錢給賣了”。從此酒店的生意一天不如一天。可見。誠信是多麼可貴呀!失去誠信,也就失去了一切。

讀完這本書,我被尼爾斯的那種不怕困難,樂於助人的精神感動了,我體會到了尼爾斯那種不屈不撓的奮鬥精神,那種遵守諾言的品質,不僅使我深受感動,還讓我懂得了該怎樣做人。

中學生的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讀後感4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是一本家喻户曉的童話書,作者塞爾瑪?拉格洛芙因為創作了這本書而獲得了諾貝爾文學獎。

故事得主人公是一個生活在農場的十四歲男孩兒,名叫尼爾斯,是一個小搗蛋,總是捉弄他們家的小動物,所以,小動物們都很討厭他。在一次捉弄一個小精靈的過程中,尼爾斯被精靈施了魔法,變成一個巴掌大的小不點兒,尼爾斯騎上他們家的鵝莫頓,開始了騎鵝旅行。在這個過程中,尼爾斯像變了個人似的,他全力保護小動物們,歷經千辛萬苦,尼爾斯在大雁的幫助下終於回到故鄉,重新和爸爸媽媽團聚,又變回了一個正常的小男孩兒。

通過這個故事,我明白了許多道理。我認為最重要的一點就是人與人要互相關愛,人與自然要和睦相處。故事中尼爾斯和大雁互相幫助,給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每當有危險時,尼爾斯會挺身而出幫助大雁渡過難關;最終,尼爾斯也在大雁的幫助下回到了家鄉,變回了一個正常的小男孩兒。我想:人與人之間應該互相幫助,互相友愛,要是隻想得到,又不願意付出,是不會交到好朋友的。不但人與人要互相關愛,人與自然界的動物們也要和睦相處。

故事中大雁阿卡説的一段話令我記憶猶新。她説:人類把整個大地佔為己有了,這是霸道的行為。你們有了一大片土地,那裏肥沃而富饒。而我們這些飛禽走獸只是想要荒山和一些偏僻的森林,安安穩穩的過日子。我們這一生時時刻刻都遭受着人類的追捕,連睡個覺都擔驚受怕。真希望有一天,人類能有良知,給我們一個安身立命之所。讀了這段話,我感到很羞愧。我認為人類和動物是平等的,人類不能因為改善自己的生活質量而大量的捕殺動物,相反,我們應該和動物成為朋友,為動物們創造一個更好的生存環境,讓地球成為一個幸福的大家園。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這本書的文筆非常優美,不僅能把每一個角色描寫得栩栩如生,而且故事情節引人入勝,讓我看了一遍還不過癮,我太喜歡這本書了!

中學生的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讀後感5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寫的是一個名叫尼爾斯的十四歲農村小男孩的故事。

他家住在瑞典南部,父母都是善良、勤勞卻又十分貧困的農民。尼爾斯不愛讀書學習,調皮搗蛋,好捉弄小動物。一個初春,他的父母上教堂去了,他在家裏因為捉弄一個小精靈而被精靈用妖法變成一個拇指般大的小人兒,正在這時,一羣大雁從空中飛過,家中一隻雄鵝也想展翅跟隨大雁飛行,尼爾斯為了不讓雄鵝飛走,緊緊抱住鵝的脖子,不料卻被雄鵝帶上高空。從此他騎在鵝背上,跟隨着大雁走南闖北,周遊瑞典各地,從南方一直飛到最北部的拉普蘭省,歷時八個月才返回家鄉。

他騎在鵝背上,看到了自己祖國的奇峯異川、絢麗風光,學習了祖國的地理歷史,聽了許多故事傳説,也飽嘗了不少風險和苦難。在漫遊中,他從旅伴和其他動物身上學到了不少優點,逐漸改正了自己淘氣調皮的缺點,培養了勇於捨己、助人為樂的優秀品德。當他重返家鄉時,不僅重新變成了一個高大漂亮的男孩子,而且成了一個温柔、善良、樂於助人且又勤勞的好孩子。當我讀完《尼爾斯騎鵝旅行記》的最後一句話時,不禁為尼爾斯這個小精靈感到周遊瑞典的奇妙旅行而興奮不已。這位小主人公從一個不愛讀書、調皮搗蛋的孩子,成長為一位温柔善良.樂於助人的少年不能不讓作為教師的我們深感欣慰。尼爾斯這些優良品德的養成富有傳奇色彩,是友誼讓他長大了。我想友誼對我們每一個人來説,都很重要。當朋友遇到困難時,我們要盡力幫助他,為他排憂解難;當我們快樂時,要和朋友一起分享,這樣就會使我們的快樂加倍。

看着這本書,眼前便會浮現出一個個熟悉的面孔:愛捉弄同學的賀錦濤,愛告狀的賀子珅,淘氣的張福輝,一看到書就發愁的唐家雲……在他們身上有無數個相同的細胞,讓人有時歡喜有時憂,但無疑他們都是善良的孩子,在無拘無束地揮灑自己張揚的個性。

我想如果開學後把這本書推薦給他們看,他們一定會喜歡的,或許會收到意外的收穫也未可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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