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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風工程”專項行動典型案例學習心得體會

“清風工程”專項行動典型案例學習心得體會

“清風工程”專項行動典型案例學習心得體會

“清風工程”專項行動典型案例學習心得體會

通過對《“清風工程”專項行動典型案例》第一期的學習,使我從中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和警示,對於我們以工程為主的企業來講,工程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給了我極大的震動,一直以來,以為作為部門負責人,我認為只要踏踏實實工作,每天把該乾的工作幹完就算履職到位了,現在看來,還不一定是完全履職,還要不斷補漏洞、強思想,深懷反思之心,不斷學習新的各項規定,並按規定辦理,才能跟得上節奏,才能在工作中減少錯誤。

通過學習,我覺得體會如下:

一是必須要以這件大家日常見慣的事例為鏡鑑。像古人説的那樣“以人為鏡,可以明得失”。作為經營管理部門的負責人,在承接外部項目時,一定要和項目預經理等相關人員一起做好對項目的真實性、現場環境等進行考察,瞭解發包方、合作方的履行合同能力及資信情況進行實質性調查瞭解,防止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合作方出現無法籌集資金、合作經營協議無法執行的嚴重後果。

二是不斷加強法律知識的學習。作為分公司市場經營部門,清欠工作也是部門工作內容之一,法律知識的學習對工作質量的提高具有重要作用,以前自己也存在履行合同法律意識淡薄。雖然合同(協議)的簽訂以及履行是維護企業利益的重要保障,合同一旦雙方簽訂,就具有相應的法律效力。但很多項目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由於我們對項目的渴望,主觀認為沒有什麼風險,造成在合同(協議)履行時法律意識淡薄, 不按《合作經營協議》中約定收取合作人風險保證金、履約保證金、運營保證金;不按《合作經營協議》約定對工程項目進度、技術、質量和施工現場的成本控制以及安全工作進行管理,從而無法發揮協議的保障作用。同時,由於我們是合同主體責任人,認為合作方爽約會造成我們在以後的工程處於不利地位,從而處處開綠燈,最終沒有做到合同約定,造成無法估量的損失。

三是要加強對合作經營項目典型成功經驗的學習。

目前,分公司部分人仍然認為合作經營項目就是用我公司的資質收取合作方的管理費,其它事項都是合作方的事。《合作經營協議》中約定的“甲方負責該項目的投標、簽約和項目施工組織管理、質量管理、安全管理及財務管理工作,對該項目的現場施工成本負責”等條款形同虛設。在過程中遇到問題,不知如何有效處置,相關人員風險意識、法律意識、遵章守紀意識淡薄,以“變通”的方式處理相關問題,造成公司承擔較大風險和損失。

不經歷風雨,怎麼能見彩虹,通過案例的學習,對我們生產經營管理者敲響了警鐘,要不斷的警醒自己,是不是自己按規定辦理,不能懷有打擦邊球的想法,自己管理履職還存在哪些還需要改進的地方,才能杜絕經營管理過程中出現失誤。當前由於疫情的影響,造成分公司生產經營困難,在這個時候更要擦亮眼睛,做好部門的參謀作用,體現出在項目承接過程中風險的警示作用,才能較好發揮管理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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