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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憲法宣傳學習活動心得體會

2020憲法宣傳學習活動心得體會

2020憲法宣傳學習活動心得體會

憲法宣傳教育是一項長期而艱鉅的工作,任重而道遠。國家憲法日臨近,你知道國家憲法日宣傳活動心得體會怎麼寫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2020憲法宣傳學習活動心得體會範文五篇,希望對大家所幫助!

2020憲法宣傳活動心得體會1

在“12.4”全國法制宣傳日到來之際,我園按照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統一要求,精心部署,紮實工作,面向廣大師生進行了形式多樣的活動,取得了良好成效。現對本次活動總結如下:

一、指導思想

大力宣傳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提高全校師幼的法制觀念和法律素質;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開展創建“安全學校”活動為契機,打造“遵紀守法、樂於奉獻”的`教師隊伍;提高幼兒明辨是非、依法自我保護的能力。

二、營造濃厚的宣傳氛圍

1、在週一早上升旗儀式上進行以“法伴我成長”為主題的國旗下講話,讓廣大師生牢固樹立法制意識。

2、通過佈置法制安全教育專欄,提高孩子的法治意識和法制觀念,為孩子“學法、用法、守法、護法”打下堅實的基礎。

3、利用家長資源,邀請學生家長到學校為孩子上一次法制教育課。

4、根據幼兒年齡差異,利用圖片展覽、表演、觀看專題法制教育片等直觀形式對幼兒加強教育,廣泛進行交通、消防、安全、衞生、環保等方面的法制宣傳活動。

5、家園聯繫中張貼法制宣傳知識,在家長遵紀守法的同時,共同教育幼兒做一個遵守紀律的社會小主人。

6、在此期間,學校LED打出“學法與守法並重,幸福與平安同行”等法制宣傳橫幅標語,營造法制宣傳的氛圍。

通過此次活動的開展,使學生在法律與道德的規範下懂得珍惜校園生活,更好的學習,努力進取,為構建和諧校園做出自己的貢獻。

2020憲法宣傳活動心得體會2

作為新時代的大學生對自由的渴望和追求,是我們的共性。大學校園裏方興未艾、屢禁不止的課桌文化表達了當代大學生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的共同心聲。但是,歷史和現實告訴我們,自由不是恣意妄行,也不是為所欲為,而是相對的、受制約的。個性自由從一開始就受到來自兩個方面的制約:一是自然規律;二是社會規則。逾越這兩者的行為,都不可能嚐到自由的甘果。法,作為人類選擇、接受、沿襲下來的一種文化現象和社會規則,自產生之日起便與人們獲取或喪失自由息息相關。

對於法和自由的關係,先哲們有過許多至理名言。古羅馬法學家西塞羅説過:為了得到自由,我們才是法律的臣僕。近代法國啟蒙思想大師孟德斯鳩進一步指出:自由是做法律所許可的一切事情的權利;如果一個公民能夠做法律所禁止的事情,他就不再有自由了,因為其他人也同樣會有這個權利。馬克思對此則闡述得更為明確,他説:法律是肯定的、明確的、普遍的規範,在這些規範中自由的存在具有普遍的、理論的、不取決於個別人的任性的性質。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聖經。可見,人們要獲得真正的自由,就應該學習法律,掌握法律,以法律來規範自己的行。法律基礎課正是一門幫助大學生掌握法學的基本觀點和法律的基本知識的課程

我們國家很早就開始了關於法律的宣傳,比如中央電視台的法治在線、今日説法等欄目,讓我們更能接近並且瞭解怎樣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可是僅僅這樣是遠遠不夠的。我們大學生,是未來國家的建設者和社會主義的接班人,我們的法制觀念和法律素質的程度,將直接關係到在新的歷史時期,我們中華民族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進程。因此,大學生,無論什麼專業,學習法律基礎,提高法律素質,是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必然要素。

2020憲法宣傳活動心得體會3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作為我國的根本大法,它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依法治國”方略的根本依據,它不僅對公民權力進行了確認和保障,同時對國家權力的設置和行使進行了規範,它是保持公共權力與公民權利的協調與平衡的根本規範。

《憲法》所規定的公民權利與國家權力是相互作用的。首先,公民權利是國家權力的來源。公民權利是經過憲法確認的,而國家權力是人民通過的憲法所賦予的。其次,公民權利是國家權力的目的。國家權力的設置是以公民權利為對象,以維護公民權利為目標的。再者,國家權力是公民權利的有效保障。通過有組織的國家權力,維護社會的正常秩序,公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才能得到有效保護。

國家權力是一柄雙刃劍,它既有維護公民權利的作用,如果行使不當,又會侵害公民的正當權利。為了既發揮國家權力在保護公民權利方面的作用,又防止權力行使不當造成對權利的侵害,必須保持國家權力與公民權利之間的協調與平衡。國家權力與公民權利之間的協調與平衡是國家繁榮富強、人民安居樂業的基本條件。如果權力過於膨脹,權利則必然萎縮;權力空間過大,權利空間則必然狹小;反之,如果權利過於膨脹,沒有足夠的權力空間,導致無政府狀態,社會失去秩序,最終損害的仍然是公民權利。因此,既要防止國家之權被濫用,侵犯公民之權,以維護公民的基本權利和自由;也要防止公民之權被濫用,以維護國家和社會的正常秩序,維護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憲法》的第三十三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這就明確了我國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地位是平等的,享有平等的權利,同時要履行應盡的義務,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沒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這是公民在法律面前的公平權的明確規範。對於國家行政管理部門而言,要想更好地維護公民權利,除了做到不侵害公民權利之外,更重要的是認真履行職責,嚴厲打擊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在具體執行行政管理法律法規時,要做到依法行政,違法必究,努力做到不讓違法份子有漏網之魚。這樣才能保持社會秩序的良好運作,保護社會公平正義的良好環境。公民在法律上的平等權能夠得到有效保障,也是憲法在保護公民權利這一精神內涵的重要體現。

總之,要實現國家富強,民族復興,人民幸福,實現國家的長治久安,就必須保持國家權力與公民權利的協調與平衡。作為行政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我們必須始終牢記憲法保護公民權利的精神,牢記權力是人民賦予的,我們只有為人民服務的義務,沒有凌駕於人民之上的特權;只有為人民謀取幸福和安寧的義務,沒有侵犯公民權利的特權。這是我們神聖的憲法責任,也應是我們對人民的莊嚴承諾。

2020憲法宣傳活動心得體會4

我們知道,我們所處的時代是一個信息時代,同學們可以通過多種途徑接收到各種新鮮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東西,你們是否能分辨得清楚?同學們是否想過你們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須受到法律約束,法律是至高無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誰違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懲罰。要保護好自己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就要學法、懂法、守法,只有遵紀守法了,才能保護好自己。

這裏給同學們講一個關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事例,題目是走路也要有規矩。聽到這個題目,有的同學一定會感到可笑,別逗了,走路誰不會呀!這裏講的走路是講過交通路口時應該何時走,如何走。有的同學在馬路上玩耍、遊戲,甚至在馬路上相互追逐打鬧,這正説明他們沒有意識到危險性。南京某國小二年級學生王誠就是因為沒有這樣的意識,失去了一條腿,留下慘痛的教訓。一天傍晚,王誠瞞着爸爸媽媽溜出家門找同學一起玩捉迷藏。一個同學在前逃,王誠在後追,不知不覺中跑到了一個交叉路口。被追的小朋友怕被捉住當俘虜,就飛快奔到了馬路對面。王誠一心想追上他,也急急地衝過馬路。就在這時,一輛貨車駛來,司機發現了他們,雖然馬上猛踩剎車,但由於距離太近,貨車右後輪仍然碰到了王誠的雙腿,他倒下了,鮮血流了一地。後來王誠雖被及時送到了醫院,但由於傷勢太重,當天夜裏,醫生們作出了截除他右腿的決定,如不這樣做,一旦傷口惡化,性命也難保。王誠雖然活了下來,但右腿卻失去了,從此,再也不能和小夥伴一塊蹦蹦跳跳地玩啦!可見,遵守交通法規是多麼重要啊!

有的同學其實很聰明,但他不用在學習上,而是用在調皮搗蛋上,喜歡逞強好勝,有事沒事惹一下其他同學,比如別人走路時他突然伸出一隻腳將別人絆倒;有些同學喜歡打架,將別的同學打傷;有些同學不愛護公物,故意毀壞公共場所的物品;有些同學以大欺小,沒有錢買東西吃、沒有錢進遊戲室、網吧就強行向弱小同學索要等等行為都是法律不允許的,如果情節嚴重的話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這裏我要告訴同學們平時一定要聽老師和家長的話,遵紀守法。

同學們,十年樹木,百年樹人。知法守法,與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長的必經之路。讓我們行動起來,從自己做起,從身邊小事做起,自覺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護法,做一個勤奮好學的好學生吧!

2020憲法宣傳活動心得體會5

每個公民都應該學習社會主義法律知識。有人認為學法是一件無所謂有也無所謂無的事。其實,這種觀念是不正確的。當今我們的家庭生活,學校生活,以及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都離不開法。我們身邊的學多問題都要依法解決。所以,一個合格的公民必須是一個知法,懂法,且要守法的公民。要有法制觀念,要懂法律知識,養成依法辦事的習慣。

知法,守法是青少年學生健康成長的需要。我們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人民的希望。祖國和人民盼望我們健康成長,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為了不辜負黨和人民的期望,我們青少年學生不僅要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高尚的道德情操和現代科學文化知識,而且要有法律知識和守法觀念,懂得合法與非法,違法與犯罪等道理,自覺依法辦事。這樣才能抵制各種不良影響,促進自己健康成長。

為了我們更好的成長,國家制定了像《未成年人保護法》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來規範人們對青少年兒童的教育和保護。有了這些法律還不夠,我們應該好好地學習它們。讓這些法律法規不淪落為空話套話,而是,實實在在地在我們的生活中起到真正的作用。下面我來給大家講一個身邊的小故事吧。

15歲的小張家境優越,父母都是做服裝生意的。當他因為詐騙罪被公安機關逮捕時,他的父母百思不得其解:兒子有吃有喝,從不缺錢,可是他為什麼要到同學家去詐騙呢?兒子在監獄給媽媽寫了一封信,描繪了這樣一個場景:每天晚上,你跟爸爸兩個人都在家討論賺錢的事,吹噓自己把衣服賣出了高價,把冒牌服裝當賣出去了,我聽你們講了這麼多,覺得這事特別有吸引力,特別刺激。我想如果他的家人都是知法守法的公民,小張也知道一些法律知識的話,這樣的慘劇就不會發生了。

離我們生活最近的法律我想就是交通法了。交通事故時時刻刻都會發生,它就像一顆威力十足的炸彈,一時大意,這顆埋伏的炸彈就會爆炸,炸得家庭破碎,炸得人心苦悲。所以我們要遵守交通規則,紅燈停綠燈行,不能酒後駕車,不能超速行駛,不能隨意橫穿馬路,沒有滿12週歲的國小生是不能騎自行車上馬路的。就是這些簡單的交通規則保護了我們的安全,但是總有些人不懂,不顧,肆意破壞它們,最後給自己帶來的確實非常慘痛的後果。

爸爸媽媽和我説了這麼一個故事,有一個小孩他的爺爺來接她放學回家,在馬路邊等紅燈的時候,他看到他的媽媽就在馬路對面。於是掙脱了爺爺的手像馬路對面衝去。被左邊駛來的一輛大貨車撞壓致死了。一個幼小的生命就這樣離開了人世。如果每個人都能遵守法律法規,這樣由鮮血釀就的慘劇就不會發生了。

為了祖國的明天,也為了我們自己,去學法、瞭解法,讓我們每一個人都做一個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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