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範網 >

演講稿 >校園安全演講稿 >

學校學生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知識講座發言稿

學校學生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知識講座發言稿

學校學生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知識講座發言稿

學校學生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知識講座發言稿

各位教師、同學們:

你們好!今天很高興來到你們中間共同學習未成年人方面的法律知識。我國目前的法律體系中有兩部法律是專門涉及未成年人的。一部是《未成年人保護法》,這部法律強調的是全社會對未成年人的特殊保護。我個人認為最需要學習這部法律的是我們這些成人,包括家長、教師、學校,各級機關及社會團體。他們通過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知道如何依法去保護未成年人的權利,去保護未成年人的哪些權利?這部法律就不作為我們今天學習的內容。我們今天學習的是另一部與未成年人關係密切的法律,叫《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強調的是全社會包括未成年人自己如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我們先來看一個案例:

近年來,未成年人犯罪率逐年上升,而且呈現出低齡化趨勢。未成人犯罪已經成為中國乃至世界範圍內比較嚴重的社會問題,如何防範和遏制未成年人犯罪,是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經濟發展、構建和諧社會過程中不得不研究和解決的問題。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概念及特點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概念

未成年人是相對於成年人而言的,是一個法律概念,其年齡界限由法律作出規定,各國大都以18週歲作為區分成年人與未成年人的年齡界限。

我國《民法通則》規定:18週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我國《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本法所稱未成年人是指未滿18週歲的公民。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不滿14週歲的人對自己的所有行為均不負刑事責任;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僅對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等八種行為負刑事責任,對其他行為不負刑事責任;已滿16週歲的人對自己的所有犯罪行為均負刑事責任。

因此,在我國,未成年人犯罪指的是14週歲以上未滿18週歲的人犯罪。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特別

1、作案動機單純、盲目、初犯、偶犯多。

在大量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作案動機和目的十分單純。絕大多數犯罪都是臨時起意。盲目為之,往往因一句話,一件事就可以誘發犯罪,在作案時通常無明確分工,主次難分。且大多數是共同犯罪,共同分贓。

2、犯罪年齡低齡化。

由於發育年齡提前和頻繁接受不良文化影響等原因,20世紀90年代以來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初始年齡比20世紀70年代提前了2至3歲。近年來,不滿14週歲的未成年人實施殺人、強姦、搶劫等嚴重危害社會的犯罪行為日益增多。

3、未成年人犯罪涉財案件居多。

其主要原因就是未成年人經常上網,沒有收入就出去盜、搶。而且團伙犯罪率很高。

4、連續多次作案增多。

由於未成年犯罪人的罪責感弱化,加之社會管理秩序方面存在的缺陷。未成年人初次作案得手後,犯罪心理不斷強化,增強了犯罪成功的信心,產生了連續作案的慾望。

二、剖析未成年人犯罪的主客觀原因

(一)主觀原因

1、受好逸惡勞的腐朽思想的侵蝕,盲目攀比,追求高消費。

青少年罪犯在犯罪前大多數無視自己的經濟條件,經常出入酒店、舞廳、卡拉OK廳、抽好煙、喝名酒、穿高級服裝、以吃喝玩樂為最大追求,高消費顯示自己的派頭。這些人一旦手頭抬 據,便實施盜竊、搶劫。

例如少年犯張某,因與其同學攀比,追求高消費,走上了盜竊犯罪的道路,開庭審判時,他毫不隱晦地説:“家庭給我的錢不算少,但還比不上別人家的多。我要人家有的我要有,人家沒有的我也要有,一旦自己的慾望得不到滿足就去偷”。

2、法制觀念淡薄。

犯罪的青少年一般文化程度較低,平時不學法,法的意識在他們頭腦中幾乎全無,往往在行動中我行我素,不計後果,甚至犯了嚴重罪行還全然不知。

某中學學生王某,在向其在信用社上班的嫂子借錢未能如願,就在一個夜晚夥同兩名同學乘其嫂子與另一女職工值班之機,持槍搶劫了信用社。審判人員提審時,他説:“我不懂得什麼搶劫不搶劫,誰叫他們不借錢給我呢?我就是要報復報復他們一下,出出氣。”

3、判別是非能力差。

青少年閲歷淺,涉世不深,思想單純,一旦交上不三不四的朋友,就會是非不辨,良莠不分,走上犯罪的道路。

某廠職工楊某,曾兩次盜竊被拘留,他以交朋友為幌子,與某中學的學生結成幫,以吃喝引誘該校的國中生與其交往,其中一些人,在他的影響和勾引下,由小偷小摸發展到盜竊數額較大的財物,一步步滑進字犯罪的深淵。

4、好奇、好勝,尋求刺激等心理因素的作用也使一些未成年人走上犯罪的道路。

春期後未成年人精力充沛,對豐富而複雜的大千世界覺得神奇、陌生、新鮮、充滿着求知與探索的慾望,對什麼事都想去試一試,有時在強烈好奇心的驅使下會不顧後果而冒險。未成年人情緒不穩定,易於衝動,情緒化、情感化濃厚,行為易受情緒的影響,在爭強好勝、不滿、報復等心理支配下,都可能導致犯罪行為的發生。

(二)客觀原因

1、家庭原因

有些青少年犯罪與家教不當,家境不好有直接關係。家長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家庭教育對青少年的成長有着極其重要的作用。從犯罪青少年的家庭教育看,不少都有一定問題。有的父母對子女過分溺愛,放任自流;有的父母因望子成龍心切,一旦不順就惡語相傷,棍棒相加,採取粗暴的教育方法,致使子女出走,失去管不加管教;有的父母忙於外出賺錢,長期對子女撤手不管,錢某,由於父母過分溺愛,不加管教,從小就養成了偷竊、打架等惡習。其物質慾望越來越高,當他的慾望不能得到滿足時,就進行盜竊,先後竊得公私財物近萬元。

有些青少年犯罪與家長行為不端有密切關係。退休工人田某夫婦長期賭博。他們的子女在上學時就學會了賭博。因賭博先後被公安拘留過,但他們仍不思悔改,繼續聚眾賭博,在賭博輸款後,他們就去盜竊,結果有的被治安處罰,有的被判處徒刑。

有些青少年犯罪與父母離異也有很大關係。父母的離異不僅對孩子的心靈是個極大的打擊,而且使孩子在思想上得不到良好的教育,在生活上得不到照顧,以致走上犯罪的道路,王某上國小時父母離異,王隨父生活,其弟隨母生活。王某的父親好吃好賭,很少顧及王某的學習和生活。王國中還未畢業就輟學在家,經常外出遊蕩,在一次鬥毆中王致人重傷,被判刑3年。

2、社會原因

對待業、輟學在家的青少年缺乏管理,一些待業和輟學在家的青少年,父母白天上班管不到,街道居委會、村委會又無專人組織他們學習,對他們進行教育,有的青少年在無人管教的情況下,行動自由散漫,天天東遊西蕩,一遇可乘之機,極易走上犯罪道路。

近年來,一些充滿暴力,色情的書刊、黃色網站、淫穢的錄像、VCD、DVD光盤充斥文化市場。這對涉世不深,生理上早熟,心理上不成熟的青少年來説,無疑具有相當的毒害和腐蝕作用,根據粗略統計,一個學生每年節假日就有170多天,再加上平時課餘的很多時間也是生活在社會中,未成年人與社會接觸機會增多,很容易受到不良影響,如李某搶劫後供述,他的一些作案方法是從電視中學來的,還有一些未成年人沉迷網吧,夜不歸宿,沒有錢了就去搶劫、盜竊,走上犯罪道路。

3、學校原因

(1)片面強調升學率,歧視差生。

一些學校不顧學生全面發展的需要,片面追求升學率,一些教師視學生的學習成績將學生分為優生和差生,對差生的學習和生活漠不關心,使差生受到冷落和岐視,自尊心受到傷害,從而失去進取心和自信心,造成厭學、自暴自棄、破罐子破摔,整天無所事事,很容易成為犯罪團伙的成員。

(2)忽視道德和法制教育。

現在的學校普遍重智育輕德育,放鬆對學生思想品德和法制觀念的教育,致使學生道德品質不良,法律意識淡薄。在外界不良因素的影響下,容易產生犯罪心理,走上犯罪道路。

三、如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前兆

俗話説:“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並非一朝一夕的事,而是一個由量變到質變的積累、漸變過程。此間必然會出現諸多前兆與信號。小錯不斷,大錯必犯説的就是這個道理。中學生犯罪都有哪些前期徵兆呢?

1、對學習不感興趣,學習成績無緣無故的下滑,考試時進行抄襲,對考試結果不以為然,留級也無所謂。

2、對事物的興趣開始變化,勞動懶散,上課思想不集中,而對武打、言情和低級庸俗甚至黃色的錄像,書刊和光盤甚感興趣。

3、經常遲到、早退、曠課、厭惡學校生活,如果與校外的法分子或無業人員有了聯繫,就會越來越不願意回家。

4、對教師和家長的關心幫助表示反感,甚至懷有敵意,惡語頂撞。

5、對遵守紀律,要求進步的學生進行諷刺,挖苦和打擊,同情和包庇甚至效仿有劣跡或不法行為的人,把反社會的人格或行為當作是“勇敢”的表現。

6、道德品質起了變化,如從誠實變成愛撒謊,愛説空話、大話、假話,從期文變成野蠻,喜歡逞能,從文明禮貌變成口吐穢言、動作粗野。

7、結交不三不四的人,或與校外的流失生和有前科的人結交,或拉幫結夥聚在一起甩撲克打麻將,或三五成羣出入公共場所,惹是生非,遇事便大打出手,惟恐天下不亂。

8、過分追求物質享受,染上一些成年人的不良行為習慣,如抽煙喝酒等。

(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要從預防未成年人不良行為開始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列出了九種不良行為:

(1)曠課、夜不歸宿

(2)帶管制刀具

(3)打架鬥毆、辱罵他人

(4)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

(5)偷竊、故意毀壞財物

(6)參與賭博或變相賭博

(7)觀看、收聽色情、淫穢的音像製品、讀物等

(8)入法律、法規規定未成年人不適宜進入的營業性歌舞廳等場所

(9)其他嚴重違背社會公德的不良行為

對具有以上所列不良行為的青少年,如果不及時教育、其不良行為得不到有力的儘快的矯正,那不良行為的進一步發展就會導致違法犯罪,前兆就會變成違法犯罪事實。

預防不良行為要從小抓起,從現在做起,良好行為的養成要經過一個長期的培養訓練,預防不良行為要從具體的少事抓起,小時不抓,就會演變成大錯。從小抓,抓小事,久而久之,形成良好習慣,使不良行為得到及時的制止和矯治,起到防微杜漸的作用,是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關鍵環節,良好習慣決定性格,性格決定命運。

(三)未成年人應加強對犯罪的自我防範

預防未成年人犯罪,需要全社會開展綜合治理,政府有關部門、司法機關、人民團體、學校、家庭等各方面共同參與,各負其責,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但是,在重視從外部條件作好各方面預防犯罪工作的同時,我們也不能忽視未成年人自身在預防和抵制犯罪方面的作用。一個人之所以走上犯罪道路,歸根結底,主要還是由其自己的思想意識,價值取向決定的,即使是未成年人,也不能忽視其自身的決定作用。

所謂犯罪的自我防範是指個人為減少被害的可能,進行睚我保護而採取的各種措施和方法。根據《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條的規定,未成年人犯罪的自我防範意識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過加強文化修養和法律知識,自覺抵制各種不良行為和違法犯罪行為的引誘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後應通過法律途徑,及時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具體來講,主要包括四個方面:

1、未成年人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共道德規範。

這是對犯罪進行自我預防的基本條件,實踐證明未成年人一旦養成了種種不良習性後要矯正過來是很不容易的,需要花費更大的力氣。因此,未成年人就應該在日常生活中和學習中,處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社會公共規範,尊重社會公德,比如敬老愛幼、尊敬師長、禮貌待人、愛護公共財物、以及在公共場所為大家所共同遵守的一些道德準則等等。一個人如果從少養成良好的品行,就比較容易能夠抵制各種不良思潮和不良行為的影響和誘惑,這是自身預防犯罪的重要基礎。

2、樹立自尊、自律、自強的意識。

這是加強對未成年人進行人格培養,提高未成年人綜合素質的一個重要方面,自尊、自律、自強是一種積極的人生態度,也是未成年人進行自我防範和贏得社會保護的途徑,如果未成年人自甘墮落,外界再怎樣幫助,也是無濟於事的。

“自尊”,主要是講自我尊重,自己尊重自己的人格,珍重自己的品行,一個人如果對自己的人格和品行沒有一定的標準和要求,在複雜的社會環境中,就容易受到不良習氣的影響,容易隨波逐流,沾染上不良行為,所以,“自尊”反映了一種健康向上的品格。

“自律”,主要是指自己能夠控制自己,嚴格要求自己,而不是放任自流,隨着性子來,現實生活中有些人道理是會講的,也知道做什麼不對,但是一遇到實際問題,自己約束不了自己,缺乏自律,以至於一失足成千古恨,無論在歷史上還是現實生活中這樣的教訓是很多的,在大是大非問題上自己能管得住自己,做到自律,對防止一個人犯錯誤,對減少、杜絕違法犯罪行為是十分重要的。

“自強”,是指積極要求進步,無論在學習上、品行上,都有進取心,不甘於落後,這是一個人進步的動力。

3、增強辨別是非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未成年人只有學好知識,豐富社會生活經驗,鍛鍊各種能力,才能對違法犯罪行為有一個清醒的認識,才能分清是非,未成年人還要加強鍛鍊身體,增強體魄,這樣有助於未成年人在遭到暴力侵害的時候,及時逃脱或者進行正當防衞,不至於受犯罪行為的隨意侵害。

4、加強未成年人用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

未成年孩子對犯罪的自我防範,除以上講的,還必須懂得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應該採取哪些措施,根據實踐經驗,建議同學們如果在遭到違法犯罪行為侵害的時候,切切要記住兩點:

第一,同學們要以躲避免受違法犯罪行為侵害作為自己的首要任務,不提倡你們去同違法犯罪分子面對面博鬥,比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後設法擺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報警。

第二,如果同學們發現自己正在或已經受到非法侵害的就應該採取正確的途徑解決。如及時向學校、家庭或者其他監護人報告,由家長、老師或學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機關或者政府主管部門的報告,不要盲目行事,如現在一些中學發生的學生之間打架事件要引起同學們的注意,據調查,一些學生被同學毆打後並不是向家長或學校彙報,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來報復,要知道報復傷人也是違法的,情節嚴重還要構成犯罪。

讓我們行動起來,從自己做起,從身邊小事做起,自覺做到知法、懂法、守法、護法,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貢獻。

“少年強則國強”,祝各位同學身體健康,天天向上,祝各位老師工作順利,祝市一小各項工作取得新成績。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enfanwang.com/yanjianggao/xiaoyuan/8o419y.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