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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令綱要學習月”活動專題授課講稿

“條令綱要學習月”活動專題授課講稿

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忠實踐行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訓詞精神,鍛造紀律嚴明、作風過硬的主力軍國家隊,夯實整合改革、融合發展期的隊伍管理教育基礎,進一步嚴明紀律作風,推動隊伍建設全面發展、全面進步和全面過硬,支隊組織開展“條令綱要學習月”活動,下面我將和大家一起共同學習。

“條令綱要學習月”活動專題授課講稿

一、什麼是“條令綱要”

“條”是分條簡述,“令”是命令和規範,條令,即是:分條簡述的法令;“綱”是事物最主要的部分,“要”是要點、重事,綱要,即是:提綱挈領的要點、綱領。可以這樣理解,條令是隊伍管理的憲法,綱要是基層建設的基本法。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條令分為:內務條令、隊列條令和處分條令,綱要指的是“基層建設綱要”。

二、“條令綱要”的重要性

令嚴方可肅軍威,命重始足整綱紀。習近平總書記指出,一百多年來,我們黨櫛風沐雨、歷經坎坷,不斷從勝利走向勝利,紀律規矩是重要保證。

三國時期著名政治家、軍事家曹操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一次曹操帶兵出征,路過一片麥田,他當即下令:“任何人不得踐踏麥田,違者斬!”命令一下,人人都小心起來。偏巧,曹操的馬受驚了,奔到麥田裏去,官兵見狀,都站在田埂上、路旁邊,默默地看着。曹操勒回了馬,立即把行軍主薄叫到馬前,讓其議罪。主薄言引《春秋》説:“罰不加於尊”,這件事就算了。曹操説,我自己下的命令,自己帶頭去破壞它,怎麼讓三軍執行?但我是全軍之主,也不好自殺,只有處於刑法了。説着,他拔出寶劍,割下鬍子,古人是不割須不理髮的,這是當時的一種刑法。曹操自刑,全軍震動。此後,曹操的威望就更高,曹軍的紀律也更嚴明瞭。

1949年5月24日夜裏,上海街頭響起半夜激戰的槍聲。第二天,天矇矇亮,市民們小心地打開一點門,從門縫裏望出去,只見馬路兩側,整齊地躺滿了抱着槍、合衣而睡的解放軍戰士,市民們感到奇怪,“這些軍隊怎麼和以前不一樣的呢?”

不一會,市民們開始走出家門。他們看到戰士已經起來了,有的在洗漱,有的在吃飯,吃的是饅頭、鹹菜。於是,不少市民拿出熱水瓶,給戰士們倒開水。戰士們笑嘻嘻地搖着頭,謝絕了。天大亮了,“解放軍露宿街頭”,“解放軍秋毫無犯”的消息,迅速傳遍了整個上海,市民蜂擁上街頭,歡迎人民子弟兵,慶祝上海獲得新生。

原來上海大戰役打響前,陳毅就讓祕書長起草了《入城守則》,為接管上海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有一次列寧去克里姆林宮理髮室理髮。當時,這個理髮室只有兩個理髮師,忙不過來,很多人都坐着排隊,等候理髮。列寧進去後,大家連忙讓座,並且請列寧先理,可是列寧卻微笑着對大家説:“謝謝同志們的好意。不過這樣做是要不得的,每個人都應該遵守公共秩序,按照先後次序理髮。”他説完後,就隨手搬了一把椅子,坐在最後一個位置上。

三、“條令綱要”學習月活動的意義

“條令綱要”是隊伍的基本法規,是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的主要依據。我們開展“條令綱要”學習月活動,既是落實習近平總書記授旗訓詞精神的一項重要舉措,也是落實“兩嚴兩準(實行嚴肅的紀律、嚴密的組織,按照準現役、準軍事化標準建設管理)”建隊要求的具體體現,更是檢驗消防救援隊伍執行力、戰鬥力的試金石。

四、消防隊伍的“條令綱要”與現役部隊的“條令綱要”有什麼區別?

消防隊伍的三大條令和現役部隊的三大條令相比,更改和變化的內容不是很多,總體上章節和條款均有減少,重點是結合我們承擔的實際任務做了刪減和增加,以內務條令為例,我們的條令共計13章222條,相比現役部隊的《內務條令》減少2章103條。

現役部隊的《內務條令》主要對旅(團)級以下單位內務建設進行規定,而我們的《內務條令》主要對總隊級以下(含本級)單位內務建設進行規定。並刪除“軍事訓練和野營管理”章節,明確了消防救援隊伍各級人員職責,規範內部、對外關係,統一內務標準,結合實際調整留隊住宿、移動電話互聯網的使用,對於保障指戰員的合法權益建立了完善的管理制度。

而《隊列條令》相比現役部隊的《隊列條令》少了13條,則取消了現役部隊《隊列條令》中特有的槍炮武器、艦艇、醫院、服務中心等有關規定內容,並結合實際對閲兵、儀式中部分不適用消防救援隊伍操作的內容進行了刪減,對部分具體內容(如請銷假、登記統計等)只做總體規範,留出自主空間,確保隊伍在應用中能夠操作執行、統一落實。

消防隊伍的《處分條令》相比現役部隊的《紀律條令》減少3章188條,因為我們有單獨的獎勵辦法,就刪除了獎勵部分。它是消防救援隊伍加強內部管理和相關行為的懲戒性規定,也是第一部系統規範隊伍及指戰員行為,並對違反法紀行為給予處分的規範性文件。

最後談談我們的《基層建設綱要》,主要是參照2015年中央軍委頒佈的《基層建設綱要》為藍本起草,消防救援隊伍職能定位,結合基層隊伍建設實際,對基層建設標準、基層經常性主要工作、基層建設的總結評比和表彰、領導機關抓基層的職責和要求進行了明確和規範。

五、“條令綱要”運用在工作中的具體表現

“條令綱要”的頒佈,是適應新的形勢任務需要,是深化跨軍地改革、推動隊伍正規化建設的重大舉措,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一是踐行習總書記授旗訓詞精神,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的實際舉措。2018年11月9日,總書記親自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授旗並致訓詞,標誌着一支全新的人民隊伍舉旗定向、踏上征程。條令綱要,把訓詞精神作為“魂”和“綱”貫穿全篇,以隊伍基本法規的形式固化下來,是對訓詞精神這面旗幟的自覺高舉和看齊追隨,是推動訓詞精神進入思想、進入決策、進入工作的實際舉措。

二是賡續人民軍隊優良傳統,堅持紀律部隊建設標準的迫切需要。習總書記在授旗訓詞中強調,要堅持紀律部隊建設標準,弘揚光榮傳統和優良作風,用鐵的紀律打造鐵的隊伍。條令綱要,着眼新時代應急救援事業發展需要,把“兩嚴兩準”紀律部隊建設標準貫穿各項工作全過程,為隊伍在新的歷史起點上,繼承人民軍隊的優良傳統,提供了堅強的制度保證。

三是健全“兩嚴兩準”教育管理體系,推進隊伍法治建設的重要成果。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組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框架方案》明確指出,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要建立符合紀律部隊特點的嚴格管理辦法。條令綱要,着眼隊伍改革發展現實需要,細緻規範了隊伍內務、隊列、紀律建設,提出了基層建設新標準,明確了消防員全過程管理要求,規定的都是最核心、最根本、最經常的內容,具有很強的時代性、科學性和操作性。

結言

學習貫徹條令綱要既是當前一項重要工作,又是事關隊伍長遠建設發展的基礎工程,更是解決隊伍問題積弊,推動轉型升級、提質強能的迫切需要。通過開展“條令綱要”學習月活動,使全體指戰員深刻認識到學習條令綱要的重要性,充分調動學習條令綱要的積極性,切實養成良好的日常行為,為圓滿完成防滅火和應急救援各項任務奠定紀律基礎、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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