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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我不懂的作文600字(精品多篇)

原來我不懂的作文600字(精品多篇)

原來我不懂的作文600字(精品多篇)

原來我不懂的作文600字 篇一

有人説,長大就是一個不斷髮現自己曾經幼稚的過程。我不敢説我當下的心智多麼成熟,因為怕將來取笑我如今的笨稚。所以我只好説説我曾經的笨稚。

小時候的天空不藍,因為我從來不去看;小時候的山不美,因為在我眼中那只是詩人們矯揉造作的庸穢尤物——當然,小時候的我也會偶爾對着這些庸穢尤物們故作嬌嗔一番——那是我看了瓊瑤小説後少女情懷氾濫,或者乳臭未乾的我想證明自己看破紅塵後貪戀世俗塵埃才會裝出的惻動心懷,之後我就會心滿意足地保持着我的自信。

那是我打心底就沒有喜歡過鄉下的生活,那裏的白晝是擁耕犁田的酸楚,夜晚是四角方方的孤獨。天確實藍,山也很美,只是我的魂靈沒有這種文藝的志趣——它永遠在火熱地對城市文明大聲呼喊。打出城市文明,我覺得我有點假——我只是想上網了而已。

現在會發現,原來我沒懂。我有一個年逾八十的姨奶奶,在我們一家最後一次探望後的幾天裏就撒手歸西。這是我從小第一次真實地看到親人的離去,有點像龍應台那句“所謂親人一場,不過是你看着他的背影漸行漸遠。當他走到拐角,那個背影堅定地像在告訴你:不必追。”我追不了他們的腳步,所以我只好珍惜那些還看得見他們背影的日子。

鄉下的傍晚有些醉人,夏天,餘霞暈染在乾淨的天空,遲遲不肯褪散,卻不怕污染了這片淨空。夕影西斜,恬靜的光束淺吻在外公挽袖的褲腿,穿行在外婆迷眼的線針,永遠定格在他們的微笑裏。

以前從沒好好看過鄉下的餘暉,擁耕犁田也是幸福,四角方天也是守護。石韞玉而山輝,水懷珠而川媚。只是我一直不懂而已。作文

原來我不懂作文 篇二

少年不識愁滋味。——題記

現在反觀小時候,真的是太不懂事了。總是以自我為中心,完全不顧及別人的感受。

那段時間,爸爸媽媽非常忙,經常到了飯點都來不及吃飯。有一次,爸爸媽媽又是很晚才到家,我在家裏無聊地看着電視,突然,我覺得嘴饞,想吃薯片,便使喚媽媽去給我買,剛到家不久還沒來得及歇腳的媽媽卻儘量保持着微笑表示道:今天太晚了,下次吧,可無理取鬧的我根本不聽媽媽的話。

媽媽眼看説不過我,最後還是拖着疲憊的身子,帶着我來到樓下。可圍着小區逛了一圈,幾家小店幾乎都已經關門了,唯一開着的幾家也剛好沒有。這下就沒辦法了呢,媽媽勉強微笑道,而我卻更加得寸進尺,開始鬧彆扭,扔下媽媽一個人就跑回來家,回到家裏什麼也不説,跑到房間裏,哐噹一聲摔門就躺下了。躺下後,腦裏回想起剛才的事,便開始責怪起了媽媽,都是媽媽的錯,如果她回來早一點越想越不開心,握緊的拳頭對着亂着的被子就是一頓亂打,沒過多久,我就睡着了。

第二天醒來時,我發現身上蓋着嚴實的被子,在我的書桌上,放着兩包大包的薯片。

後來,我從爸爸那裏才得知,昨天晚上我賭氣跑回家時,媽媽並沒有跟着我回來,即使她那時已經很累了,卻還是開着車出去,就為了給無理取鬧的我買的薯片。然而第二天,媽媽還是按時起牀,給我們做好了早餐,一切又和往常一樣,彷彿昨天晚上的事情從來沒有發生過。我的心裏很難過,就因為我一句無理取鬧的話,給媽媽帶來了多大的麻煩啊,可媽媽一句責怪都沒有,還是像往常一樣對待我們。

原來,我是這麼不懂事。

原來我不懂的作文600字 篇三

“我如果愛你——絕不像攀援的凌霄花,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這是舒婷的《致橡樹》;“有木名凌霄,擢秀非孤標”,這是白居易的《有木詩》。這兩首名篇所寫的都是凌霄花,詩中的凌霄愛慕虛榮,借力攀援,讓我打心眼裏不喜歡它。

一直以來,我以為我讀懂了詩裏的一切,看透了凌霄的造作和媚骨,可是其實是我錯了,原來我不懂。

小區單元門口長着一株凌霄。春天,當所有的嫩芽都透出綠色,花兒換上嬌豔的衣服,凌霄的枝丫依舊不聲不響,讓人感到毫無生機。

就像梅子老師書裏寫的那樣:“時光寬容而大度,足夠一個小生命編織出屬於自己的夢。”也許夏天,才是屬於它的季節。暑假中的一天,我出門倒垃圾,天氣炎熱,我想趕快逃離這個火爐般的世界,眼前突然掠過一抹橙紅色,走近一瞧,是它——凌霄花。

那橙紅的花朵像一個個點燃的紅燈籠,又像一個個迫不及待吹響的小喇叭,在風中搖曳,動人心魄。傍着綠色的藤蔓,褐色的枝幹,盛放的凌霄花好似身着橙色漢服的女子,淺吟低唱着……

我忍不住上前小心翼翼地觸摸,它的枝幹有些粗糙,像老人的手掌。它的莖普通,葉普通,花瓣卻很有質感,花蕊也嬌嫩,一朵挨着一朵,似天邊的霞。陽光將它裹住,顯得神聖而高貴。我不由得心生疑惑:如此美麗的花兒,被冠上愛慕虛榮的帽子,真的對嗎?我沒懂,沒懂世人為何要把它貶低成這樣。

“藤花之可敬者,莫若凌霄。”這是清代的李笠翁對凌霄花的評價。凌霄花的花語是“敬佩、聲譽”,它哪裏是借高枝炫耀自己啊?它分明是毫無保留地捧出一顆熱情的心,點亮這如火如荼的夏季啊!

原來我不懂,不懂凌霄的無奈。不過現在我懂了,懂得它的熱情、奔放,懂得它不在意流言蜚語,開出自己的小世界,開出自己的精彩。

原來我不懂作文 篇四

青春,是一團熊熊燃燒的烈火,激勵着我們勇敢向前;青春,是一道緋紅的輕雲,噴薄着,推動我們為實現崇高理想而艱苦奮鬥,直至青春,無限輝煌。

小時候,我不懂青春到底是什麼,以為只是簡簡單單的十五六歲的小夥伴在一起學習,玩耍的時光。可是後來我才明白青春是夢想的時代,是走向社會的歷程。

國小語文課本里曾經有這樣一篇課文,叫《最大的麥穗》,這篇課文講述的是蘇格拉底命其三個弟子到麥地裏找出最大的一株麥穗,而且只能前進,不能後退。三個弟子進入麥地時,信心滿滿,可是他們一會兒就像三隻無頭蒼蠅,看看這一株,搖了搖頭。就在他們迷茫的時候,前方響起蘇格拉底哄亮的聲音:“你們已經到頭了!”這時,三個弟子才如夢初醒,可是他們手中空空如也,一切都晚了,無數株小麥望着他們搖了搖頭,彷彿很惋惜的樣子。

茫茫的麥田,也許根本沒有最大的麥穗,即使我們碰到了那一株最大的麥穗,也未必能做出準確的判斷。所以,不要盼望那一株最大的,只有緊緊地握住手裏的那一株,才是實實在在的。

人生彷彿是在麥田裏行走,我們的青春就是一株麥穗,也許他不是最大的,但它確實值得我們去珍惜。所以,我們每個人都要重視自己的青春,把青春當成是一塊寶石,拿起身邊的錐子和錘子,實實在在的去一錘一錘的敲打,雕出一尊屬於自己的完美無瑕的雕像。

小時候,也許是因為幼稚的原因,總以為只要吃好穿好就是幸福,可是後來我才明白,那時候我太天真了,像是愚蠢,又像是傻。總之,那時候的我,不管是心裏想的,還是嘴上説的,都只是一些荒誕無稽的幼稚的想象,毫無理智可言。

那時,我不懂,不懂為什麼會有人生這一路程,為什麼青春會使人如此陶醉,現在我明白了,這一切彷彿是上帝開的一個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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