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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新版多篇)

月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新版多篇)

月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新版多篇)

安全檢查制度 篇一

1、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各省安全生產條例》及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規定,履行崗位人員的崗位職責。

2、全廠職工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嚴格遵守廠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

3、採料場、重要崗位人員、新職工和調換工種的人員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不準上崗參加生產操作。

4、嚴禁酒後上班,職工進入生產作業崗位不準串崗、換崗、私自交換工種、頂替代崗。

5、電工、焊工、爆破員、機動車輛駕駛員必須經有關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和駕駛證方可從事特種作業操作及駕駛車輛,做到持證上崗。

6、嚴禁上班時間穿拖鞋、高跟鞋、風衣、大衣、裙子、留長髮和圍圍巾,裝出窯、粉碎和製坯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勞動保護法規,正確使用穿戴勞動防護用品,防止職業危害。

7、嚴禁上班時間會客,職工家屬、子女和非生產人員不準進入露天頁巖採場、重點要害部位和生產作業場所,嚴禁帶小孩上班,更不準帶小孩到車間及作業場所玩耍。

8、嚴禁在工作時間打鬧、嬉戲、開玩笑、看書報,嚴禁在生產過程中干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

9、嚴禁私拉亂接電線,私拆安裝電器設備設施,電工、焊工必須按規定停電停機檢修電器和機械設備,嚴禁違章作業。

10、爆破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爆破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認真管好領用爆炸物品,爆破頁巖時形成坡度,從上至下台階式開採,戴好安全帽、繫好安全帶(繩索)做到安全作業。

安全檢查制度規定 篇二

一、項目部對生產中的安全工作,除進行經常檢查外,每年還應定期進行二至四次的羣眾性檢查,這種檢查包括普遍性檢查、專業性檢查和季節性檢查,這幾種檢查可以結合進行。

1、項目部安全生產檢查由生產管理部門總負責,安全管理機構及專職安全員具體負責實施。

2、定期檢查時間:項目部每月一次,班組長及專職安全員班前對施工現場、作業場所、工具、設備等進行檢查,班中驗證考核,發現問題立即整改。

3、專業性檢查:可突出專業的特點,如施工用電、機械設備等組織專業專項檢查。

4、季節性檢查:可突出季節性特點,如雨季安全檢查,應以防漏電、防觸電、防坍塌、防傾倒為重點的檢查;冬季安全檢查應以防火災、防觸電等重點的檢查。

二、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必須有明確的目的、要求和具體計劃,並且必須建立由項目部領導負責,有關人員參與的安全生產檢查組織,以加強領導,做好這項工作。 安全檢查的內容:查思想,查制度,查領導,查制度,查違章,查隱患。

三、安全生產檢查應該始終貫徹領導與羣眾相結合的原則,邊檢查,邊改進,並且及時總結和推廣先進經驗,抓好典型。

四、對查出的隱患不能及時整改的,要建立登記、整改、檢查、銷項制度,要制定整改計劃,定人、定措施、定經費、定完成日期。在隱患沒有消除前必須採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險情,應立即停止作業。

安全生產檢查管理制度 篇三

為確保企業安全生產,消除安全隱患,公司決定定期組織人員對全廠進行安全大檢查,具體內容如下:

一、每週二下午開展廠區衞生、安全大檢查活動,重點檢查環境衞生、設備衞生及安全隱患。

二、檢查內容:

1、車間、庫房等各大門開啟方便、靈活、上班無上鎖、卡死現象。

2、車間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器具、料箱擺放整齊、平穩、高度合適,無佔用人行通道。

3、地面、工作平台、生產設備乾淨無垃圾雜物,無積水積油,無尖鋭物品、器械(釘子、碎鐵屑等)。

4、車間各通道有無堵塞現象。

5、設備有無跑、冒、滴、漏現象。

6、滅火器、消防栓有無堵塞現象。

7、滅火器處於固定位置,無亂拿亂放現象。

8、員工是否按規定穿戴工作服及防護用品。

9、易燃易爆、物料儲存、車間不得使用明火。

10、員工有無在禁煙區範圍內吸煙,各部門衞生區有無煙頭。

11、無使用易燃、易揮發液體(汽油)清洗、拭擦機器、地面等現象。

12、機電設施正常運轉,無帶病作業。

13、員工上班期間身上有無帶煙帶火。(抽查)

14、電氣設備、線路無破損、漏電;符合安全防爆;無私拉亂接。

15、其它安全隱患。

三、檢察人員定員:由各車間指定一名人員負責每週二與公司安全管理人員共同進行檢查活動。

四、對檢查出的隱患,應立即下達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對複查不合格的進行

處罰並繼續整改,直至合格;對查出的違章、違規事件,應及時辦理,根據情節進行查處。

安全檢查制度 篇四

為保證食品衞生安全,防止食源性疾病傳播,杜絕食物中毒事故發生。特制定食堂衞生、安全檢查制度。

一、理解學校食堂食品安全領導小組的指導、督促和檢查,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衞生法律法規。

二、學校食堂食品安全領導小組每期至少對食堂進行兩次全面檢查。按照《食品衞生法》及相關法規、制度對食堂進行定期和不定期衞生、安全檢查,以促進食堂做好食品衞生和環境衞生。包括抽檢從業人員健康證、食堂食品衞生、環境衞生、工藝流程、機械設備衞生安全。

三、食堂採取按個人自查、分組檢查和交叉檢查相結合的方法做好衞生安全檢查,切實做好對每個區域的衞生檢查。

四、衞生檢查實行打分評比考核的制度。檢查後必須做好考核評分記錄。

五、食堂管理人員不定期對食堂衞生工作進行檢查,對不貼合衞生要求的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對未到達衞生安全檢查要求的,提出批評或停崗再培訓,待合格後重新上崗,否則予以辭退。

六、組織食堂員工定期參加衞生知識培訓講座,提出衞生安全工作要求。

七、食堂管理人員每一天對食堂、保管等執行衞生法規及食品,環境衞生進行督促檢查。

八、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如有重大問題及時向教育主管部門或衞生防疫部門彙報。

級安全檢查制度 篇五

1、一級檢查由班組組織實施

1)每個員工每天在本崗位區域工作的'同時進行火情安全的檢查,排除不安全因素,對自身不能解決的火情隱患及不安全因素上報班組長。

2)每個員工應對本崗位所負責區域的防火工作負責。

3)各班組長及時組織處理存在的安全隱患和不安全因素,對處理不了的問題及時上報上級領導。

4)接班時應將本班防火安全注意事項和存在問題向下一班交待,以保障工作的連續性。

2、二級檢查由管理處領導實施

1) 管理處領導每季度組織主管和班組長對管轄區域、設備物資(特別是易燃易爆物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並填寫《消防檢查情況彙總表》。

2)檢查各班組對防火安全工作的執行落實情況。

3)組織處理本處的火險隱患,總結經驗教訓向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

4)對管理處不能處理的安全隱患,及時上報公司或報告公安消防部門處理。

3、三級檢查由公司領導實施

1)物業管理部或公司領導根據大樓防火安全的實施情況和上級部門的要求不定期對大樓進行全面安全檢查或重點防火部位的抽查,公司安全領導小組每年不少於一次全面檢查。

2)檢查各管理處貫徹防火安全制度的執行情況,重點檢查要害部位防火安全管理及制度的落實情況。

3)對檢查結果進行彙總和總結,填寫《消防檢查情況彙總表》下發各管理處、專業部門。

4、三級檢查的基本內容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貯存、管理、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貯存容器、管道有無定期測試,有無跑、冒、滴、漏現象。

2)對煙頭等遺留火種是否採取安全有效的預防、處理措施。

3)倉庫內貨物及物資分類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規定,庫房內使用60W以下燈泡。

4)電器設備運行是否正常,有無超負荷運行,電線、電纜的絕緣有無老化、受潮、漏電、短路等情況。電動機有無空轉現象,防雷設備是否完好,有無《www.》亂拉亂接電線情況。

5)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要求,殘油、氣的處理是否安全妥當。

6) 危險場所動火是否按規定辦理手續,焊工操作時是否達到“七不”、“四要”、“一清”要求。

7)使用有毒有害物品的場所是否有防毒的安全措施。

8)檢查消防器材及消防系統的完好情況。各部門對消防器材有無管好、用好和到期換藥。

9)門衞對出入人員是否進行嚴格檢查,對攜帶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人員是否把關等。

安全檢查制度 篇六

1 目的

為保證生產設備正常運行,避免發生意外設備事故和其他傷害,保證檢查維修過程的安全和高效率、高質量,制訂本制度。

2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設備、設施檢維修的安全管理。

3 職責與分工

主管部門:安全環保部。負責監督本制度的執行。

相關部門:公司各部門、車間。日常工作中貫徹執行本制度。

4 內容與要求

4.1 檢修前準備

4.1.1 編制檢修計劃應做到內容詳細、責任明確,措施具體,應包括對安全裝置、設施的檢修。凡是具有二人以上參與的檢修項目,必須指定一人負責安全。

4.1.2 檢修部門負責人要對檢修中的安全負責,在對參加檢修人員交待好任務的同時,書面交待好安全措施。

4.1.3 檢修負責人在檢修前,要組織人員對檢修過程進行風險評價,做好檢修機具準備和周密檢查,做到機具齊備,確保安全可靠。

4.1.4 檢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物質的設備時,必須進行清洗置換和有效隔離,並按《安全作業管理制度》辦理《安全作業許可證》後,方可作業,作業時必須按規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

4.1.5 清洗置換的設備,必須進行分析檢驗,取樣要有代表性,確保清洗置換有效合格。

4.1.6 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物質和蒸汽設備管道檢修,必須切斷物料(包括惰性氣體)出入口閥門,並由設備所屬生產車間加設盲板。

4.1.7 檢查設備管道與運行中設備管道連接時,中間必須加隔盲板,在抽堵有毒氣體盲板時,應戴好防毒面具。

4.1.8 設備檢維修負責人要對移交檢修的設備置換處理負責,移交前要查電氣、查物料處理,確認合格方可辦理移交。

4.1.9 檢修電氣設備時,必須切斷電源並經兩次啟動複查證明無誤後,在電源開關處掛上禁止啟動牌或或專人監控,方能檢修。

4.2 檢修安全規定

4.2.1 檢修人員要對檢修項目進行檢查,檢修前準備工作符合檢修要求方可進行檢修。

4.2.2 一切檢修作業,必須嚴格執行各項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作業管理制度。

4.2.3 凡槽罐、設備、管線檢修,要在已切斷的物料、管道、閥門上懸掛警告牌。進入內部檢修,要辦理《安全作業許可證》。

4.2.4 容器內及不通風處作業,應採取臨時通風措施,或使用空氣呼吸器等。

4.2.5 凡檢修用的臨時照明,應使用36V電壓的安全行燈,絕緣要良好,電動工具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並有可靠的接地零線。

4.2.6 從事有害系統檢修和搶修,要備好防護器具,以備應急之用。

4.2.7 拆卸有毒有腐蝕管道,應穿戴好規定的防護用品,鬆螺絲時應先鬆外面的,防止中毒和灼傷。

4.2.8 在生產廠臨時檢修時,遇有易燃、易爆物料的設備,要使用防爆器械,或採取其它防爆措施,嚴防產生火花。

4.2.9 在檢修區域內,對各種機動車輛要按規定嚴格管理。

4.2.10 在生產危險化學物品的場所檢修時,要經常與操作工聯繫,當化工生產發生波動,出現突然排放危險物或緊急停車等情況時,應停止工作,迅速撤離現場。

4.2.11 帶壓緊螺絲,要站在法蘭盤側面,慢慢地緊,防止滑絲。

4.2.12 設備內檢修必須有專人監護,監護人應由有經驗的人擔任,必須認真負責,堅守崗位,並與檢修人員保持有效聯絡。

4.2.13 在檢修作業條件發生變化,並可能危害檢修人員時,必須立即撤出設備。再次檢修時必須重新辦理《安全作業許可證》。

4.2.14 設備內檢修應根據設備具體情況搭設安全梯及架台,並配備救護繩索,確保應急撤離需要。

4.3 竣工驗收

4.3.1 檢修竣工後,檢修部門要細緻檢查靜電、安全罩、設備孔等安全措施,切勿將工具器材等忘掉在機械設備內,並將搭設的工作架台、拉設的臨時電源全部拆除,做到工完、料淨、場地清。

4.3.2 檢修移交驗收前,不得拆除懸掛的警示牌和開啟切斷的物料、管道閥門,經驗收後,對檢查前所堵設的盲板和切斷的管線等要責成專人檢查處理。

4.3.3 竣工驗收時,生產和檢修雙方負責人當場檢查質量是否全部符合檢修標準,安全裝置是否恢復齊全。

4.3.4 生產單位自己檢修的,單位負責人要親自到現場檢查驗收。

5 相關制度

《安全作業管理制度》

《風險評價控制程序》

《防火、防爆及動火作業管理制度》

《綜合管理考核辦法》

6 相關記錄

《檢修計劃》

《檢修安全告知書》

《危險源識別評價表》

《安全作業許可證》

《體系運行檢查記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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