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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車輛事故應急預案(精品多篇)

交通車輛事故應急預案(精品多篇)

交通車輛事故應急預案(精品多篇)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篇一

一、目的

為了使發生在我礦所屬單位或管轄區域的重大交通事故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最大限度的降低事故損害程度,特制定預案。

二、適用範圍

本預案用於我礦所有機動車使用單位,預防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應急處理。

三、引用標準

1、《道路交通安全法》。

2、一體化管理標準。

四、基本情況

1、機動車情況

礦現有車輛單位10個,30台以上車輛單位2個,20台以上車輛單位1個,10台以上車輛單位1個,2台以上車輛單位3個,1輛以上車輛單位6個。

礦現有車輛122台,:大型貨車43台,(5T以上)、小型貨車7台(1.25T以上)、大客車1台(30座以上)、中小型客車6台(9座以上)、小轎車42台、特種車1台、(警車3台、醫用救護車2台、吊車1台〈25T〉、灑水車2台。

2、駕駛員情況

在崗駕駛員130人。

3、本市道路情況

(1)、國道:207國道、晉陽高速公路、晉焦高速公路、長晉高速公路。

(2)、省道:晉長公路、晉韓公路、陵沁公路。

(3)、縣道:晉張公路、周犁公路、東大線。

4、交通事故危害辯識及風險

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具有突發性、偶然性、不確定性,無特定的時間、無特定路段,按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情況和直接經濟損失大小,可分為輕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四類,主要形態基本可分為碰撞、碾壓、刮擦、傾覆、墮車、追尾、爆炸和失火等8種,損害後果涉及人員傷亡、車輛損害和財產損失。

五、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1、應急指揮部及職責

為加強對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統一指揮、協調,礦成立處理重特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礦長、黨委書記

副總指揮:由分管交通安全工作的礦領導

成員:由保衞科、安全管理部、物資供應部、機電管理部、計劃財務部、黨委工作部、武裝部、醫院、物業、礦辦公室、居委會負責人及事故單位或事故發生地單位負責人組成

職責:

(1)、瞭解掌握事故的基本情況;

(2)、先向110(或122)報警,再向保衞科、交安辦報警(電話:36481

26、3648057)和投保的保險公司報案(太保:2022651),説明事故基本情況。

(3)、發佈應急命令,調動各應急職能部門人員開展救援行動。

(4)、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礦調度室。(電話:3648486)

2、現場救援各專業組的建立及職責

(1)、現場搶救組:由保衞科、武裝部及事故發生單位人員組成,保衞科科長任組長。負責交通事故現場的搶險工作,危險物的控制、轉移、消除工作,協助交警對事故進行勘察和調查。

(2)、現場秩序維護組:由保衞科、武裝部人員組成,保衞科長任組長。負責事故現場秩序的維護、現場保護和交通管制工作。

(3)、醫務救護組:由礦醫院人員組成。醫院院長任組長。負責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和屍體保存、認領工作。

(4)、後勤保障組:由礦辦公室、物資供應部、機電管理部、計劃財務部、信息科、物業、黨委工作部負責人組成,礦辦公室主任任組長,負責保障搶救搶險所需物資和設備的供應,事故處理過程中的後勤保障工作。

(5)、事故接待組:由工會、居委會和事故單位等單位組成,工會副主席任組長,負責接待、安撫死者及受傷人員家屬,死亡人員的。善後工作。

六、應急操作

1、接警

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當事人應在最短的時間內向110(或122)、保衞科(3648126)、交安辦和投保的保險公司報警,必須向調度室報告事故情況,説明事故的發生時間、地點、路段、事故的形態、車輛及駕駛員情況、事故及現場的損害現狀。

2、應急啟動

礦調度室根據總指揮的指令啟動以及程序,通知副總指揮及應急單位負責人迅速到達指定位置,參加搶救。

3、救援行動

(1)、事故發生單位的領導,在接到事故彙報後,要立即啟動本單位應急救援預案,組織人員赴事故現場進行搶救。

(2)、礦應急總指揮部成員和保衞科、交安辦人員到達現場後,根據事故情況,研究制定、批准搶救方案,組織調動指揮各單位及人員進行事故搶救。

(3)、現場救援各專業組到達現場後,根據職責,在現場指揮和保衞科、交安辦指揮下,做好以下搶救工作:

1)、積極搜尋被困人員及傷亡人員,使其儘快得到救治、安置、脱險。

2)、本着就地就近、爭分奪秒的原則,做好醫院組織救治。

3)、做好傷者、死者及無需治療的事故當事人的登記、統計彙報工作(如:姓名、性別、年齡、工作單位、家庭住址、傷情、病區、病房、治療情況、手術情況等以及死者屍體的存放地點、位置等)。

4)、妥善保管好當事人的物品(如:衣物、證件、攜帶的物品現金等),並做好記錄,以備家屬認領或交還本人。

5)、劃定警戒區域,設置警戒帶、圍欄等,疏散圍觀羣眾,疏導傷亡者親屬、無關車輛及行人,盡力保證現場井然有序、交通暢通。

6)、做好肇事當事人的監護。

7)、經保衞科、交安辦確認現場無需保留後,要迅速清理現場,撤除警戒設施,恢復交通。

4、應急結束

對事故搶救工作進行總結講評,找出差距,彌補不足,汲取教訓,總結經驗,恢復平時狀態。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篇二

為有效應急處置師生可能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維護校園和社會穩定,確保事故處理工作有序、高效地進行,切實保障師生的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造成的損失,根據上級要求結合本校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一、成立領導小組

組長:xxx

副組長:xxx

組員:xxx

二、交通事故處理指揮小組的主要職責:

1.發生交通事故時,控制事態發展,做好各方面穩定工作;

2.負責發佈應急救援指令,向“120急救中心”報告;

3.配合有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

4.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工作;

5.組織人員進行現場保護和進行事故善後處理。

6.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通報事故狀況;

三、迅速開展救治工作:

(一)為了有序地開展施救工作,分組如下:

1.綜合協調聯繫組:主要任務][是傳達領導指示,報告事故處理狀況,協調開展救援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保證通訊暢通。

2.醫療救護組:各班班主任負責,主要任務是與醫院聯繫,開設現場救護所,負責受傷人員的醫治工作。

3.專業搶救組:主要任務是組織本校教職工對受傷學生進行救護,如

遇學生乘車出現車禍,應立急趕到現場,開展救護工作。

4.後勤保障組:主要任務是迅速調集車輛運送傷員及救急物品。

5.警戒維護組:主要任務是設置警界區域,維護現場秩序、疏通道路,組織人員撤離,勸説圍觀者離開現場。

6.善後處理組:各班班主任負責,主要任務是通知受傷學生家長,並做好家屬的安撫、慰問和穩定工作,妥善處理善後事情,消除各種不安定因素。

(二)出現一般及以上程度事故後,校園校長及全體領導應在當地黨政主要領導和交警的指揮下,組織全體教職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組分工負責開展

(三)有序的施救工作。出現輕微交通事故後,校園校長及全體班子成員,應組織校園教職工按照上述成立的工作小組分工負責開展有序的施救工作。

四、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和上報工作

無論出現什麼性質的交通事故,校園都務必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彙報。

輕微事故和一般事故的調查處理,在交通部門領導的統一指揮下,開展調查,並按有關規定處理。

重特大事故調查處理工作,應在縣領導的統一指揮下,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調查,並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處理。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篇三

1.目的

為進一步預防和減少車輛因交通、火災、環境自然緊急事故的發生,或在緊急事故發生時快速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對社會、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確保把車輛交通事故危害降到最低,實現救災、減災目的,維護社會穩定。

2.編制依據

本預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陽泉大元新能源有限公司應急管理預案》等相關文件的要求編制。

2.1.交通事故類型

本專項應急預案交通安全事故主要包括以下事故類型:

1)車輛傷害;

2)火災;

3)爆炸。

2.2.事故風險分析

2.3.事故分級

2.3.1.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2.3.2.《公安部關於修訂道路交通事故等級劃分標準的通知》公通字(199(1)113號規定,道路交通事故分為四個等級:

.輕微事故:一次造成輕傷一至二人,或者財產損失機動車事故不足一千元,非機動車事故不足二百元。

.一般事故:一次造成重傷一至二人,或輕傷三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不足三萬元。

.重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一至二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十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三萬元以上不足六萬元。

.特大事故:一次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傷十一人以上,或者死亡一人、同時重傷八人以上,或者死亡二人、同時重傷五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六萬元以上。

3.指揮機構及職責

3.1.組織機構

應急小組組成: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3.2.工作職責

3.2.1.組長主要職責

1)對應急預案所涉及的安全預防和應急處理的組織管理工作負總責。

2)在應急處理過程中,下達參加搶險、救援的命令,服從公司作出相關的處理方案。

3)負責向主管部門及應急指揮中心彙報。

4)外出不在崗位時,授權副組長或他人代行其相關職責。

3.2.2.副組長職責

1)主管應急領導小組的日常組織管理工作,協助組長開展應急救助活動,組長外出不在崗位時,根據其授權代行指揮職責。

2)在應急救援中,負責各項應急措施的落實和實施,協調班組力量參與搶險和救援以及現場維護工作。

3)負責組織應急事件的善後處理工作,組織制定防範措施。

4)組織編制和完善小車班的處理應急事件工作的預案。

5)發現應急事件第一時間上報組長,並聽從指示。

3.2.3.成員職責

1)清理通道,疏散人員,減少傷亡。

2)負責應急事件現場的滅火、搶救和救援等緊急處置工作,把損失降到最低。

3)負責傷員的救治工作。

4)負責提供救護工具、搶險工具及其他後勤保障用品。

5)根據現場最高負責人要求,協助做好現場救助和維護工作。

6)發現應急事件第一時間上報,並聽從指示。

4.事故信息報告程序

4.1.事故信息報告程序圖見下圖。

圖4-1事故信息報告程序圖

陽泉大元新能源有限公司24小時應急值班室電話為:0353-5680777

4.2.報告內容一般應包括以下要素:

4.2.1.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4.2.2.事故的簡要經過。

4.2.3.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數傷亡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4.2.4.已經採取的措施。

4.2.5.事故報告單位、報告時間等。(一般或一般以上事故)

注:事故信息報告應主題鮮明、言簡意賅、用詞規範、邏輯嚴密、條理清楚。

4.3.事故事件分級報告

4.3.1.發生輕微交通事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班組負責人,班組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立即報告應急值班室,緊急情況下現場有關人員可越級上報。

4.3.2.發生一般及一般以上交通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班組負責人,緊急情況下現場有關人員可越級上報。

注:公司應急指揮中心(設置在安全部電話:0353-5680777)

政府應急機構(警察:110;火警119;醫療120請求救援)

5.應急響應及處置

5.1.車輛故障事故

5.1.1.行駛過程中車輛發生熄火故障應急響應程序

1)車輛行駛過程中發生故障時,駕駛員應立即將車停靠到道路右側安全地帶,在道路來車方向距故障車50至100米(高速公路不低於150米)處擺放故障車警示牌,亮起示寬燈。

2)妥善安置故障車後,駕駛員應初步判定故障原因,排除故障。

3)駕駛員難以自行排除,應維護現場秩序,確保車輛、隨車物品的安全,同時報告班組負責人,等待支援。

4)班組負責人在接到報告信息後,應立即上報監控室,同時做好備用車輛趕赴現場進行替換準備工作。

5)依據上級指示趕赴車輛故障現場,協助排除車輛故障;現場無法排除時,應請求修理廠或交警幫助,將故障車送修理廠進行維修。

5.2.車輛交通事故

5.2.1.輕微交通事故應急響應程序

1)發生未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時,駕駛員立即撥打120報警,同時報告班組負責人。 有隨車人員時,隨車人員應協助駕駛員保護現場和車上物質,並注意自身安全。因特殊情況需改變現場的,要做好標記,儘可能找到證明人,取得聯繫方式。

2)班組負責人在接到報告信息後,應立即上報,並依據上級指示趕赴事發現場,同時組織做好救援工作所需的設備、物資和人員前期準備工作,聽從上級指示及安排。

5.2.2.一般及一般以上交通事故應急響應程序

1)發生造成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時,未受傷人員(或受傷較輕者)應立即報告班組負責人,並採取有效措施救助受傷人員,同時撥打110、120求救;當司機和隨乘人員生命受到威脅時,可視情況離開現場,但應保持與上級和有關政府應急部門的通訊聯繫。

2)班組負責人在接到報告信息後,應立即上報,並依據上級指示趕赴事發現場,同時組織做好救援工作所需的。設備、物資和人員前期準備工作,聽從上級指示及安排。

3)應急處置結束後,班組責任人應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協調相關事宜,並在調查結束後一日內將事故發生經過、處置過程、人員情況和處置結果書面上報綜合部。

5.3.車輛起火事件

5.3.1.現場發生車輛火災應急響應程序

1)機動車輛若在公司停車場、車庫內發生自燃事故,第一目擊者應大聲呼喊,在確保自身安全情況下,迅速利用車庫配置的滅火器進行滅火。

2)班組人員聽到報警警示後,除留一人立即上報公司應急辦公室外,其它人員應該立即趕赴現場,參與救援工作。

5.3.2.外部停放發生車輛火災應急響應程序

1)發生機動車輛在(單位)外停放自燃事故,駕駛員應立即使用車載滅火器滅火,立即撥打119報警,同時報告監控室。

2)隨車人員應迅速離開車輛,協助駕駛員滅火,並請求過往車輛和羣眾的幫助。起火車輛隨車帶有貴重物品或貨物時,隨車人員應負責警戒,在保證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搶救隨車物資。

3)班組負責人在接到報告信息後,應立即上報安全部,並依據上級指示趕赴事發現場,同時組織做好救援工作所需的設備、物資和人員前期準備工作,聽從上級指示及安排。

5.3.3.車輛行駛過程發生火災應急響應程序

1)機動車輛在行駛過程中起火,駕駛員應立即靠右側停車,使用車載滅火器滅火,立即撥打119報警,同時報告監控室。

2)隨車人員應迅速離開車輛,協助駕駛員滅火,立即撥打119報警,並請求過往車輛和羣眾的幫助。起火車輛隨車帶有貴重物品或貨物時,隨車人員應負責警戒,在保證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搶救隨車物資。

3)班組負責人在接到報告信息後,應立即上報安全部,並依據上級指示趕赴事發現場,同時組織做好救援工作所需的設備、物資和人員前期準備工作,聽從上級指示及安排。

5.4.機動車輛遭遇突發自然災害事件應急預案

1)機動車輛行駛途中遭遇洪水、大霧、雨雪等惡劣天氣等自然災害時,駕駛員應迅速將車輛開至安全地帶停靠,並立即電話報告監控室,等危險過後再繼續行駛。當自然災害迅速加重又無法脱身時,駕駛員應視現場情況進行自救及就近尋求幫助,同時報告監控室,監控室在接到現場報警信息後,應立即上報安全部,並組織好備用車輛和人員,按上級指示及要求,做好趕赴現場救援準備工作。

2)當情況緊急危及生命安全時,駕駛員和隨車人員可當即棄車,撤離至安全地帶,並隨時保持與外部及公司的通訊聯繫。

6.善後處置

應急處置結束後,現場駕駛員及車長應配合政府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並在調查結束後一日內將事故發生經過、處置過程和結果書面上報綜合部。同時並按上級要求制定整改措施,組織整改。

7.保障措施

7.1.通信保障

車輛應在班組重要部位醒目位置公佈報警電話。監控室、安全部電話必須保證全天24小時通訊暢通。

7.2.物資保障

車輛與停車場內應配備滅火器、三角牌等必要的應急救援物品,明確應急設備類型、數量、性能和存放位置,指定專人保管和維護保養,保證應急狀態下的隨時調用。

1)滅火器24個,其中停車場16個由設備管理員管理,車輛各有隨車滅火器兩個,由各車責任司機保管;

2)水桶2個,位於停車場;

3)鐵鏟2把,位於停車場。

8.預案的管理、應急培訓、演習和改進

8.1.積極利用培訓學習、黑板報、內部專欄等多種渠道,廣泛宣傳道路交通法律、法規和道路交通事故的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的常識,提高守法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每年至少組織機動車駕駛員及相關部門工作人員進行一次法律法規和應急知識的學習。本預案應由機動車輛應急領導小組結合實施和演練情況,及時進行修訂,確保預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8.2.本預案應由班組安全員負責保管、更新。

8.3.本預案即日起生效。

8.4.本預案由陽泉大元新能源有限公司綜合部制定並負責解釋。

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篇四

1目的

為快速,及時,妥善地處理本公司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做好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組織工作,最大限度的`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制定本辦法。

2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所有部門發生的交通事故。

3引用的標準政策

3.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3.2《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4職責,應急預案

4.1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主任擔任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小組長。主管安全副經理擔任交通事故應急小組副組長。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其他成員為通事故應急指揮小組成員,所有職能部門為成員部門。

4.2應急救援小組長負責交通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和指揮。

4.3應急小組副組長負責交通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及善後處理指揮工作。

4.4生產部人員接到交通事故報告後,立即報告應急救援小組領導,安全人員立即趕赴現場,協調交通事故處理,及時向領導彙報搶險救援進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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