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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精品多篇】

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精品多篇】

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精品多篇】

公文寫人李白材料事業單位 篇一

狀物資料概述愛崗敬業;先進文化建設挑戰書德育習題,公司簡介小結黨員普通話聘書:考察簡歷措施習題:通報復習檢討書:管理制度説明書典禮。

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篇二

1)建立防、滅火組織機構:

組長:

副組長:

通信聯絡組:組員:架子工全體成員。

搶救組:組員:鋼筋工全體成員、機修組全體成員。

後援救治組:組員:瓦工全體成員、力工組全體成員。

秩序維持組:組員:木工全體成員。

善後處理組:組員:

2)確定消防器具,保證施工現場消防器具三套,並能正常使用。

3)確定火源地點:施工現場外距離圍牆3m的空地。

4)確定木材為火場燃燒物,點燃前在燃燒物木材上澆上汽油助燃。

5)着火點燃燒範圍:長×寬=2× 2m,高0。5m。

6)為避免由於風向因素導致使用滅火器造成適得其反的結果和損失,經諮詢氣象部門:20xx年5月15日———5月20日均為無風天氣,故將演習計劃定為:20xx月5月18日8:30時開始。

7)確定疏散防火通道。

8)演習前將演習書面計劃報至演習實施地轄區醫療單位、消防和公安部門。

9)火警電話:119。

2。1。3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演習過程

1)20xx年5月18日8:30時在着火點燃燒物木材上(2× 2×0。5m)澆上汽油,點燃木材。

2)職工向項目部報告:施工現場木材堆放區發生火災。

3)、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立即展開工作,將情況上報公司及工程監理部、工程建設指揮部。

4)第一時間同消防部門聯繫,同時啟動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指揮下,各小組按預案要求、迅速進入工作狀態。

5)確認現場情況:燃燒物為木材,燃燒範圍:2× 2×0。5m,火勢兇猛,距火點北側5m為木方堆放區,東北側約15m處為原有六層建築物,牆體為磚砌,東側為水泥罐及砂石料場,無人員受到傷害。

6)起火時間雖是無風天氣,一旦起風、火勢有可能會轉移到距火點東側5m的木方堆放區。現場搶救組迅速分為三組:滅火第1組利用滅火器在火點北側以防控火勢不蔓延為原則進行滅火;滅火第2組利用滅火器在着火點東、西、南三個方向進行滅火;滅火第3組迅速轉移距火點北側5m的。木方堆放區進行滅火(從木方堆放區火點側開始)。

7)着火點被撲滅,火情解除。

8)對到達的轄區消防中隊説明情況,將着火點被撲滅情況彙報公司及工程監理部、工程建設指揮部。並通知演習實施地轄區醫療單位和公安部門。

9)查明着火點起火原因,將事故過程及處理結果以書面形式上報公司及工程監理部、工程建設指揮部及相關職能部門。

10)清理好火災現場,恢復至原貌。

11)演習過程做好演習記錄,演習結束後由指揮做現場總結。

(1)找出發生事故的潛在因素,及時解決。

(2)對演習情況做一次分析,掌握應急組織機構中各個環節的運行速度和各個責任人員的熟練程度,以及整個應急程序的有效程度,提出其中存在問題的環節,並制定有針對性的調整方案。

(3)做好現場總結記錄。

火災應急預案 篇三

1.目的

火災事故發生時,及時控制火情,減少共公財產的損失,減少人員的傷亡,做

到有計劃、有步驟的實施消防應急方案。

2.範圍

適用於錦城大廈、瑞達大廈

3.職責

辦公室、保安部、負責實施滅

火預案全過程。

4.程序

4.1火災報警程序

4.1.1當火災發生後,着火層大廈員工及客户要及時按下樓層內紅色消防手動報警按鈕或拔打消防中控室電話。報警時不要驚慌失措,要冷靜,語言清晰,將火情發生的區域及報警人姓名、身份所在位置説出,並説明什麼物質着火。

4.1.2消防火災探測器報火警、水流指示器和壓火開關報警。

4.2火災確認火警報告程序

4.2.1當人工現場確認火災事故發生後,中控人員要嚴格按《值班人員跑火警報告火警程序》執行操作。

4.3人員調動程序

4.3.1當保安部接到火警報告後,保安部經理、消防主管立即前往火場,組織滅火,現場最高領導為滅火現場臨時指揮員。夜間發生火災事故,值班人員為滅火總指揮員,保安警隊隊長為滅火現場臨時指揮員,內保主管負責打開所有消防通道大門,並做好迎接消防車準備工作。

4.3.2當保安接到火警報告後,保安警隊隊長帶領警隊滅火組,前往火場,組織滅火。保安部警隊副隊長帶領隊員對大廈各出口加崗、警戒,無關人員只許出,不準進入大廈,對持物出入大廈人員進行嚴格檢查。

4.3.3當火災發生後,經理辦公室通知各部門員工按指定位置到達現場待命,聽從消防指揮中心發佈命令。

4.4火災撲救程序

4.4.1當保安部經理、消防主管趕到火場後,中控跑火警人員向保安部經理彙報火場情況,並快速回歸消防中控室值機,保安部經理做為臨時現場指揮員指揮滅火。

4.5使用滅火戰術方法

4.5.1冷卻滅火法,使用消火栓滅火。

4.5.2隔離滅火法,將易燃物與火源隔離。

4.5.3窒息滅火法,關閉門窗,用難燃材料壓蓋些較小面積的火源。

4.5.4抑制滅火法,使用“1211”滅火器及乾粉滅火器,撲滅火源。

4.5.5由消防指揮中心,滅火總指揮根據火情發佈命令,指定中控人員起動相應的消防設備,並根據大廈內人員疏散情況,確認全部人員疏散後,可迫降防火卷窗門,進行防火分區隔離。並把消防聯動設備聯動手動改為聯動自動。

4.6組織疏散程序

4.6.1當火災無法得到控制時,由滅火總指揮向消防中控人員發佈火災疏散命令,中控人員按到滅火總指揮的命令,正確操作設備開通火災廣播。疏散地點理工大廈操場。

4.7營救傷員,重要物資搶救程序

4.7.1各部門接到火災報警後,立即進行重要物資疏散工作,保護重要文件,保護財務部現金、票據的安全,警隊對財務室加崗保護。並負責搶救傷員,救護後的人員安置在大廈外部空曠處。

4.8後期處理程序

4.8.1當滅火總指揮明確發出火情排除命令後,保安部立即做好火災現場的警戒,保護現場不被破壞,利於火災事故調查。工程部應儘快將有關火災報警系統、自動滅火系統、消防聯動系統恢復正常,火災事故後八小時之內消防主管協助公安消防機關調查起火原因,提寫火災事故報告,如實反應情況並向大廈經理彙報。

火災安全的應急預案 篇四

為了加強防火應急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對各社區居民帶來的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區穩定,制定本預案。

1、組織機構

各社區應急領導小組是社區火災應急工作的領導機構,負責研究、決定和部署社區消防應急工作,小組組長為各社區居委會主任,成員由各社區工作人員組成。

2、預防預警

A社區內火災事故應急小組對社區域內單位和社區居民設施設備及房屋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對安全隱患進行不定期排查,對消防管線、供水、消防栓、滅火器和逃生器材進行檢查,做到詳細登記。對潛在的火災隱患要及時向社區內火災事故應急小組報告。

B通過廣播、宣傳欄、入户等方式對社區內單位和社區居民宣傳防火知識,提高社區居民在火災發生時的自救能力。同時加強社區應急隊伍的消防技能演練工作。

3、信息報送

社區居民以及轄區內有關人員對社區內發生火災時,作為第一發現人要迅速撥打119電話進行救助,並及時報告社區應急小組,社區值班人員迅速報告給火災應急小組組長,組長在10分鐘內報告街應急辦。

4、應急處置

社區火災應急小組通知各成員迅速趕往火災現場展開救援工作。

A掌握事故現場人員數,為現場施救和消防隊提供依據;利用喇叭與被困者自救,切記慌亂,判斷火勢來源,採取與火源相反方向逃生,並對傷員做好安撫工作。

B應急隊要第一時間開往現場,實施救援。根據火情,由火災應急小組組長聯繫119和120,申請專業力量進行救助。

C社區衞生站負責對傷員進行初步救治,視情將傷員送醫療機構救治,向社區應急小組組長報告火災造成的傷亡信息;協助社區居民現場救助;物業技術人員負責電源切斷等技術類現場指導。

5、應急保障

A定期組織培訓社區火災應急小組傊和應急救援隊伍,進行模擬演練,鍛鍊隊伍的實際處置能力和水平。

B根據社區實際,配備火災應急所需的消防器材、車輛、急救藥品和器械、緊急搶險物資和裝備,並對應急物資和裝備進行定期維護和保養。

C火災發生時,社區應急避難場所要及時啟動,並安排專人引導社區居民疏散到避難場所,合理安排避難場所的使用。

6、災後恢復

火災發生後,社區應急領導小組要制定社區居民生活保障措施,保證受災居民基本的生活需求,需要上級支援的,有及時向上級申請。

火災安全應急預案 篇五

1、總則

1.1編制目的

規範火災事故應急救援的組織實施,保證滅火救援工作順利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發展。

1.2編制依據

本預案堅持政府統一指揮,有關方面協調一致的原則,從對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角度出發,建立統一高效、科學規範的應急指揮體系,切實提高政府各部門和相關單位在應對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時的處置和快速反應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人員傷亡、減少財產損失,確保我鎮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1.3分類分級

本預案所稱的火災是指時間或空間上失去控制的燃燒所造成的災害。按照火災發生的對象,常見的火災主要分為以下八類:

(1)建築火災:主要包括高層建築火災、磚木結構建築火災、鋼筋結構建築火災、潔淨廠房火災、易燃結構建築區火災、悶頂火災、古建築火災等。

(2)地下工程火災:主要包括地下商場火災、隧道火災、地下倉庫火災、電纜涵洞火災、礦井火災和地下車庫火災等。

(3)化工火災:主要包括煉油廠火災、液化石油氣火災、井噴火災和油罐火災等。

(4)人員集中場所火災:主要包括賓館飯店火災、商場(廈)火災、影劇院火災、體育館火災、圖書館(檔案館)火災、託兒所(幼兒園)火災、學校火災和醫院火災等。

(5)交通工具火災:主要包括汽車火災、列車火災、飛機火災和船舶火災等。

(6)倉庫火災:主要包括露天堆垛火災、化學危險物品倉庫火災、冷庫火災和糧食倉庫火災等。

(7)工廠企業單位火災:主要包括紡織、輕工、電信器材、醫藥、電器、印刷等各行業工廠企業單位發生的火災。

(8)特殊情況火災:主要包括帶電設備(線路)火災、強風(乾旱)情況下火災和有毒區域火災等。各類火災事故按照其性質、嚴重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i級(特別重大)、ii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

1.4適用範圍本預案適用於全鎮範圍內發生較大和一般火災事故的應對工作。

本預案指導全鎮的火災事故的應對工作。

1.5工作原則

(1)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任何單位、個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

任何單位都有參加有組織的滅火救援的義務。

(2)堅持政府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應當將消防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使消防工作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相適應。

(3)堅持專門機關與羣眾相結合的原則。公安消防部隊負責火災現場的組織指揮和實施滅火救援,專職、義務消防隊積極協同作戰,有關部門和駐軍、武警部隊密切配合,廣大幹部羣眾積極參與。

(4)堅持平戰結合的原則。依照本預案規定的程序、方法和措施,定期組織開展綜合實戰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5)堅持統一指揮的原則。成立處置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調集多方人力和物資支援滅火。

(6)堅持“救人第一”的原則。當火場有人員受到火勢威脅時,應當首先搶救人員。

(7)堅持“積極搶救保護財產”的原則。在實施滅火的同時,迅速組織人員疏散、保護公共財產和個人財物,盡力減少火災損失。

2、組織體系

2.1領導機構

成立文廟鎮處置一般較大火災事故應急指揮部。負責發生一般較大火災時組織、指揮火災撲救和現場救援工作,協調各部門在處置火災時的物資、人員、設備調集等各項後勤保障工作。

總指揮總部的組成:鎮人民政府分管領導任總指揮,公安派出所、財政所、社會保障事務所、城建辦、衞生院、供電所、民政所、火災發生地的村等單位分管領導為成員。

2.2辦事機構

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黨政辦,在應急指揮部的領導下,負責日常工作。

2.3指揮機構

成立鎮滅火救援現場指揮部(以下簡稱現場指揮部),全面負責火災現場的滅火救援指揮工作。

2.4專家諮詢委員會

應急指揮部建立化工、醫療、建築、電氣、化學、石油等各類專業人才庫,根據實際需要聘請有關專家組成專家組,為火災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決策建議。

3、運行機制

建立應對火災事故的預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處置、恢復重建及調查評估等機制,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和指揮水平。

3.1預測與預警

3.1.1預測預警系統

應急指揮部按照“高效、快捷”的原則,建立和完善以各種火災事故的監測、預報、信息傳輸、分析處理為主要內容的預警服務系統和相關技術支持平台,提高預警能力。

3.l.2預警級別和發佈

預警級別依據火災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勢態,一般分為四級:i級(特別嚴重)、ii級(嚴重)、iii級(較重)和iv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3.2應急處置

3.2.1信息報告

辦公室建立重要火災事故信息報告制度,及時、準確地收集信息資料,並報鎮人民政府和公安消防部門。重要火災信息要按規定及時上報。

3.2.2應急響應

火災事故發生後,辦公室應根據預警級別進行調度,並根據火災事故的類型、特點,有針對性地調集相應的消防專業人員和器材裝備。

3.2.3指揮與協調

發生火災事故,按程序啟動預案後,應急指揮部根據預案,統一組織、指揮火災撲救工作。建立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指揮火災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3.2.4應急結束

火災撲滅後,現場指揮部應組織人員全面、細緻地檢查火場,徹底消滅餘火,同時應責成失火單位或相關單位、人員監護火場。必要時,留下必需的滅火力量進行監護。

應急指揮部組織有關部門、單位和專家對火災現場進行分析評估,提出結束應急狀態報本級應急委員會批准,由本級應急委員會發布結束應急狀態的公告。

應急結束後,應將各類消防設施和力量恢復到應急前的狀態。

3.3恢復與重建

3.3.1善後處置

火災事故發生後,應急指揮部應視受災程度和涉及範圍,相應成立災後處置領導小組,負責災害救助的組織、協調和指揮工作。

3.3.2調查與評估

火災事故應急救援結束後,組成事故調查組,對火災事故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進行調查評估,並寫出書面報告。

必要時,可邀請有關單位的領導和工程技術人員參加檢查評估。

3.3.3恢復重建

災後,事發地各部門要組織恢復重建工作。

3.4信息發佈

火災事故的信息發佈,由政府有關部門負責。

4、應急保障

4.1人力資源

鎮應急分隊是滅火救援的主要力量,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是滅火救援的補充力量。

協同滅火救援力量有鐵路、礦山救護、醫療救護、工程機械搶險、石油化工、電力搶險、輻射防護等隊伍。

4.2財力資源

鎮人民政府應在財政預算中安排滅火救援專項資金。

財政、審計部門加強滅火救援資金的監督檢查和專項審計,確保專款專用。

4.3物資保障

建立滅火救援物資信息管理系統。公安、專職和義務消防隊必須儲備一定量的滅火救援物資,消防安全重點單位也必須儲備一定量的。滅火救援物資。與各消防器材生產廠家建立聯繫點,利用廠家的資源提供滅火救援後備物資,以便調集利用。

應急指揮部根據滅火救援需要,依據滅火救援物資信息管理系統,快速、便捷、合理地調集滅火救援物資。

4.4基本生活保障

民政部門要做好受災羣眾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確保受災羣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有病能得到及時救治。

醫療衞生保障

各級醫療衞生機構要制定相應的預案,組織足夠的醫務人員和設備及時到達滅火救援現場組織救護,按照現場救治、就近救治、轉送治療的原則實施醫療救治,及時報告救治傷員以及需要增援的急救醫藥、器材及資源情況。

4.6交通運輸保障

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負責對事故現場實施交通管制,並根據需要組織開闢應急“綠色通道”,保證滅火救援車輛優先通行。

根據火場需要,調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運輸工具,保證火場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的優先運輸。

4.7治安維護

公安機關負責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妨礙

滅火救援行動和破壞救災物資的行為。

4.8人員防護

應急指揮部對緊急疏散人員要妥善安置,可以依法徵用機關、學校、文化娛樂場,必要時也可依法徵用經營性賓館、招待所、酒店作為臨時避難場所,並確保疏散人員的生活所需。

鎮人民政府為消防部隊救援人員配備符合要求的安全防護裝備和滅火救援器材裝備,確保人員安全。

4.9通信保障

發生火災事故後,建立消防通信調度指揮網絡和現場移動通信指揮網絡,保障通信暢通。

4.10公共設施

建設、供水、供電、人防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負責事發現場建築設施、供水管道和供電設施的完好。

5、監督管理

5.1預案演練

應急指揮部應適時組織滅火救援演習,檢驗預案的實際效果。

5.2宣傳和培訓

有關主管部門要將防火、滅火方面的基本知識和技能納入公眾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內容,提高公眾消防安全意識,增強火災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要將消防知識納入教學培訓內容,並督促落實。

有關單位要把防火、滅火的基本知識納入職工崗前和在崗培訓工作內容,開展普及性教育培訓。

5.3責任與獎懲

依照有關法律和規定,對在滅火救援中做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滅火救援中致傷、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卹。對不服從指揮、延誤戰機、救援不力而導致事態擴大,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的,應當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6、附則

6.1預案解釋部門

由鎮處置一般較大火災事故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6.2預案的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火災應急預案 篇六

一、總則

1.1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進一步增強應對和防範危險化學品事故風險和事故災難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17號令)、《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制訂本預案。

1.2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區行政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包括:危險化學品在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廢棄等過程中,發生的火災、爆炸、泄漏、環境污染等,造成危害人民生命財產和社會安全的事故災難。

1.3工作原則

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指揮部組織協調區政府各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和權限,進行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應急救援指揮部

成立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應急救援指揮部),發生較大及以上事故由區政府區長任總指揮,發生一般事故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任總指揮,區人武部、安監局、公安分局主要負責同志任副總指揮。主要職責:對發生在*區境內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實行統一領導,統一協調,統一指揮;宣佈啟動本預案和結束應急狀態;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後,總指揮或總指揮委託副總指揮趕赴事故現場進行現場指揮,審定批准現場救援方案;擴大應急時,請示區政府啟動《*區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和市政府啟動《*市危險化學品重大事故應急預案》。

2.2辦公室及成員單位

區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設在區安委會辦公室),作為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的綜合協調機構,承擔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擔任。主要職責:負責全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綜合協調及相關組織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監督檢查鎮(街道)以及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和安全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組織危化品應急救援摸擬演習;負責建立應急救援專家組,組織專家開展應急救援諮詢服務工作;組織開展危險化學品事故調查處理;執行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的決定和指示。

指揮部成員單位由區監察局、人武部、應急辦、宣傳統戰部、經發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城建局、環保分局、社會事業局、農林局、安監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隊、交巡警大隊、交通分局、質監分局等部門組成。主要職責:

(1)監察局:負責對應急救援職能部門和應急救援人員履行職責情況的行政監察。

(2)人武部:負責協調駐區隊伍和組織民兵預備役人員參加應急救援工作,配合消防大隊進行事故現場傷亡人員的搜救及中心危險區域的警戒工作;發生大面積毒物泄漏事故時,配合公安分局和事發地政府做好危險區域人員的疏散。

(3)應急辦:負責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綜合協調工作;向上級報告事故和搶險救援進展情況;傳達和落實上級的指令和命令。

(4)宣傳統戰部:負責事故應急救援情況的宣傳報道,做好涉外人員的安撫處置工作。

(5)經發局:負責組織應急救援器材和物資的調配。

(6)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救援物資及生活用品的發放,做好傷員的安撫工作。

(7)財政局:負責應急救援經費保障。

(8)城建局:負責提供建築及地下管網平面佈置圖和技術諮詢,組織工程機械參加搶險行動。

(9)環保分局:負責做好事故現場環境應急監測和監察;對可能存在較長時間環境影響的區域提出警告及控制措施建議;事故得到控制後,指導消除現場遺留危險物資對環境產生的污染。

(10)社會事業局:負責組織現場受傷人員救護和衞生防疫工作,確定救護定點醫院;指導定點醫院儲備相應的醫療器材和急救藥品;調配事故現場醫務人員、醫療器材、急救藥品、救護車輛,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移;統計上報傷亡人員情況;超出區屬醫院救治能力時,負責與上級醫療機構、紅十字會、血站協調聯繫。

(11)農林局:負責河道截流工作,防止有害物質擴散污染附近水域;組織捕撈、獵殺和處理受有毒物質污染的漁、禽、畜。

(12)安監局:召集有關專家對應急救援及現場處置進行專業技術指導;協調各成員單位完成搶險救援任務;負責事故調查處理。

(13)公安分局:負責事故現場及周邊人員的疏散和現場警戒,保護事故現場,參與事故調查處理;維護社會治安,打擊各類違法犯罪行為。

(14)消防大隊:負責事故現場撲滅火災,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泄漏和有關設備容器的冷卻;組織傷員的搜救;事故得到控制後負責有關人員、車輛、裝備的洗消工作。

(15)交巡警大隊: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開避救援“綠色通道”,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

(16)交通分局:負責指定搶險運輸單位和應急救援特種車輛的調度,組織事故現場物資和疏散人員的安全運輸。

(17)質監分局:負責事故現場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的處置。

2.3現場救援指揮部

現場救援指揮部指揮長由區應急救援指揮部委派,負責事故現場救援工作,根據救援需要設立若干救援專業組,審定實施事故現場救援方案,指揮調度現場應急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嚮應急指揮部上報事故現場救援進展情況。

救援專業組在區現場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開展救援行動,其主要職責:

(1)綜合協調組:由區應急辦負責,接到安全生產事故的報告後,通知區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單位立即趕赴事故現場,並及時向上級部門和區委、區政府相關領導報告事故情況,傳達上級部門和區委、區政府領導關於事故搶險救援的指示。

(2)安全保衞組:由區公安分局負責,組織治安、交通警察等警力對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和道路進行警戒、管制,禁止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危險區域。必需時,應會同事故發生地政府、當地村委和防化分隊研究疏散方案,及時組織當地羣眾疏散。

(3)搶險救援組:由區公安分局負責,組織消防、工程搶險等專業搶險隊伍,對傷亡人員進行搜救,撲滅火災,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質泄漏和有關設備容器的冷卻,事故得到控制後負責洗消,並對事故現場進行保護。區環保分局負責組織環境應急監測和監察,及時瞭解污染狀況,會同專家組提出處置建議。在可能發生對事故所在地附近水域產生嚴重污染並向下遊擴散時,區農林局負責組織力量進行河道截流等工作。區城建局負責提供地下管網平面佈置圖和技術諮詢。區交通分局負責應急救援特種車輛的調度。區質監分局負責壓力容器、特種設備等可能發生風險時的預測,並提供技術保障。事故發生地政府在接到事故報告後,須立即組織就近救援,當地派出所、衞生部門等救護力量應實施前期人員救援。

(4)緊急疏散組:由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當地村委配合,在發生大面積毒物泄漏或因火災、爆炸事故可能引起毒物泄漏時,對可能波及的相關人員及附近居民進行緊急疏散,並妥善安置。

(5)防化分隊:由區人武部負責,配合區消防大隊進行事故現場傷亡人員的搜救及中心危險區域的警戒工作;發生大面積毒物泄漏事故時,配合區公安分局和當地政府做好危險區域人員的疏散工作。

(6)醫療救護組:由區社會事業局負責,應遵循快速、高效的原則,組織就近醫療單位以最快時間趕赴事故現場,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和處置。發生羣死羣傷或集體中毒事故時,負責救護力量的組織和急救藥品的調撥、供應。

(7)後勤保障組:由區應急辦、經發局、財政局負責,事故發生地政府和有關部門配合,組織協調搶救物資及裝備的供應、搶險器材和物資的調配、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經費的保障等工作。

(8)事故調查組:由區安監局負責,會同有關部門進行現場勘察、取證,對所轄事故進行調查處理;當需要時,配合上級調查組開展對較大以上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9)專家技術組:由區安監局負責,組織有關專家對應急救援及現場處置進行專業技術指導;對事故原因進行技術分析。

(10)善後處理組:由事故發生單位所在地政府或主管部門負責,也可由區應急救援指揮部責成有關部門負責,會同有關部門處理疏散羣眾及傷亡人員的善後工作。在事故得到控制後,區環保分局負責提出現場遺留危險物質可能對環境產生污染的善後處置建議,參與調查重大危險化學品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

(11)宣傳報道組:由區委宣傳統戰部負責,對外發布信息,接待新聞媒體記者,使外界及時瞭解事故動態和事故搶險救援、醫療救護和善後處理等方面的情況。同時,根據救援情況,及時召開新聞發佈會,做好宣傳報道,鼓勵動員民眾參與救援,及時平息謠傳或誤傳,安定民心。

三、應急處置

3.1信息報告

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或向110(119)、地方安全生產監督部門報告,報告的內容主要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主要危害物質及危害源、事故性質、波及範圍、發展趨勢、次生衍生事故的可能性和已經採取的措施等。

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指揮部接到信息報告後,迅速調集力量,對事故的性質和危害程度進行分析,根據現場情況,判斷並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方案,各成員單位按響應等級迅速採取相應的處置措施。

3.2分級標準

按事故災難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將危險化學品事故分為特別重大事故(Ⅰ級)、重大事故(Ⅱ級)、較大事故(Ⅲ級)和一般事故(Ⅳ級)。事故發生後,事發單位和事發地政府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並根據事故等級及時上報。

特別重大事故(Ⅰ級):在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過程中發生的特別重大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已經嚴重危及周邊地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特別重大社會影響,事故事態發展嚴重,且亟待外部力量應急救援等。

重大事故(Ⅱ級):在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等過程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已經危及周邊地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10~29人死亡,或50~100人中毒,或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事故直接經濟損失,或重大社會影響等。

較大事故(Ⅲ級):在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等過程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已經危及周邊地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9人死亡,或30~50人中毒,或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或較大社會影響等。

一般事故(Ⅳ級):在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運輸、使用和廢棄危險化學品處置等過程發生的火災事故、爆炸事故、易燃、易爆或有毒物質泄漏事故,已經危及周邊地區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30人以下中毒,或5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或一定社會影響等。

3.3應急響應

接到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後,區應急救援指揮部迅速組織成員單位進行會商,根據事故的性質、種類作出應急響應(應急響應方案見附件)。

3.4信息發佈

區委宣傳統戰部、區黨政辦

公室按照有關規定對相關新聞信息進行綜合分析併發布,組織媒體報道。

3.5應急結束

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後,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向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指揮部提出結束的報告,經區政府批准後,宣佈應急結束。

3.6後期處理

(1)善後處置。區政府相關部門會同事故發生地政府組織危險化學品事故的善後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疏散人員回遷、災後重建、污染消除、生態恢復等。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安定,儘快恢復生產生活。

(2)事故調查。區安監局會同相關部門組成事故調查組,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對事故展開調查。

(3)保險。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後,保險機構根據有關規定和合同對參加保險的企業或人員及時開展各項保險理賠工作。

(4)總結評估。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提出改進建議,形成書面報告報送區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和市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指揮部。相關部門要研究吸取事故應急救援的經驗與教訓,對應急救援預案進行有針對性地完善和補充。

四、應急保障

4.1通信和信息保障

區政府開通24小時值班電話(*)和自動傳真(*),有關鎮(街道)安全生產監管部門要開通專線電話,確保通信暢通。

4.2應急救援隊伍保障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涉及應急隊伍保障的,由區公安分局、消防大隊、交巡警大隊、人武部防化分隊和城建工程施工單位組成。必要時,報請區政府,協調駐區隊伍參與和支援危險化學品事故搶險救援工作。

4.3救援裝備保障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涉及救援裝備保障的,由區城建局、人武部、消防大隊負責保障。事發地政府應在現場指揮部的指揮下,協調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保障。

4.4交通運輸保障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涉及交通運輸及管制的,由交通分局、交巡警大隊提供保障。

4.5醫療衞生保障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涉及醫療衞生保障的,由區社會事業局組織具有相應能力的醫療救治單位保障。

4.6治安保障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涉及到治安秩序保障的,由公安部門及相關派出所保障。

4.7物資保障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涉及物資需求保障的,由區經發局、城建局、衞生局等部門保障。

4.8經費保障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所需經費的,由區財政局按照《*區財政應急保障預案》執行。

4.9社會動員保障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涉及到社會動員的,由各鎮、街道負責保障。

4.10緊急避難場所保障

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涉及到緊急避難場所保障的,由區人防辦和各鎮、街道負責保障。

火災應急預案 篇七

為了加強消防安全工作,進一步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確保學校安定,維護師生員工生命與公共財物安全,保證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進行,堅決消除影響公共安全的重大隱患,及時有效地撲滅火災,迅速穩妥地疏散人員與物資,將火災控制在最小範圍,將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1、指揮系統及職責

總指揮:書記兼校長

副總指揮:分管安全副校長

成員:政教處正副主任、年級主任、總務主任、保衞科長

職責:指導日常消防安全、應急疏散、滅火的宣傳、教育、培訓與演練,在發生火災時指導各部門開展工作,將火災撲滅在初始階段,配合到達現場的消防人員開展滅火行動。協助消防部門做好事故調查與善後處理。

2、疏散引導組及職責

組長:後勤校長

副組長:年級主任

成員:各班主任及科任教師組成。

職責是:負責平日貨場自救、應急疏散的宣傳教育、培訓、演練等具體事務。發生火災時負責組織人員與物資的疏散撤離、自救工作。

3、消防滅火組及職責

組長:分管安全校長

副組長:政教主任、總務主任

成員:政教副主任、保衞科長、教輔人員

職責:平時進行經常性的滅火戰術、技能與快速反應能力的培訓、演練,滅火器材、工具、設備的管理、維護。火災發生時協同消防部門開展滅火救護等工作。

4、後勤保障組及職責

由辦公室、後勤相關人員組成。負責通訊聯絡、車輛調配、道路暢通、電話控制、水源保障、醫療救護等工作。

二、報警和接警

1、報警:火災發生時,在場人員應及時撥打“19”火警電話,並迅速向學校領導彙報。報警程序:

(1)要沉着冷靜,不撥錯電話,以免誤事。

(2)講清着火部位,詳細地點和行走路線。

(3)説明燃燒的是什麼物質,火勢如何,有無被困人員,必要時要派出人員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輛。

(4)要在第一時間組織滅火和疏散人員和物資,引導被困人員逃生自救。

2、接警:全校教職工接到報警後,迅速到達現場按各組分工情況分工負責,密切配合,履行職責,開展工作。後勤保障組值班人員堅守崗位,保證通訊聯絡暢通,並做好記錄。

三、人員疏散

1、上課時發生火災,任課教師要及時疏散學生,並向領導彙報。年級主任、班主任、任課教師負責指揮學生有秩序撤離,防止擁擠、踩踏發生,把學生疏散到安全處。

2、就寢時發生火災,舍務教師迅速打開所有通道出口,同時撥打“119”報警電話和學校值班室。把學生撤離到安全處,指揮部人員要在第一時間內安排學生有秩序撤離,防止擁擠、踩踏發生。

四、人員搶救

1、火災發生時如有被困人員,要立即組織搶救。同時撥打“120”急救電話。

2、進入火場救人時,煙霧較大、視線不清,可爬行前進,並採取呼喊、細聽、觸摸等方式,若無防毒面具,可用濕毛巾捂嘴,用浸濕的棉被、毯子披在身上,防止灼傷,甚至死亡。

3、救人時要注意自身安全,被救人員不能行走時要背、拖出火場。

五、物資搶救

火場物資搶救室減少損失,防止火勢蔓延的有效方法。首先要及時疏散易燃易爆物品,其次要疏散重要文件、資料及貴重物品。疏散出來的物品要存放到安全地點,指派專人看管,以防萬一。

六、火災善後工作

1、事故調查:在學校分管領導的領導下,由政教處、保衞科有關部門組織,消防部門配合進行災情調查,查明火災原因、具體責任及財產損失等情況。

2、事故結論:依據火災原因及調查結果,由消防部門作出事故結論。

3、事故處理:根據調查結果和有關法律、法規及學校規章制度,由以上各組共同研究,以書面材料報學校領導。

4、事故通報:根據處理結果和校領導的指示,由學校發文進行通報,以示警示。

5、出現重大安全事故必須上報市教育局。

七、注意事項:

1、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火災第一發現人應判斷原因,立即切斷電源。

3、火災發生後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4、人是第一可寶貴的,在生命和財產之間,首先保全生命,採取一切必要措施,避免人員傷亡。

火災應急預案 篇八

1、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序分析

我公司是一個煤炭生產企業,人員密集場所多,易燃易爆點多,重點防火部位多、人員流動頻繁,火災危險性較大。

1.1事故類型

根據印發火災事故的原因和條件分析,可能造成發生火災事故的原因主要有兩大類:

人為因素印發的火災事故:主要包括違反電器安裝和使用安全規定,違章使用明火作業,生活用火不甚,玩火,物品違規倉儲自燃,違法放火等印發的火災事故;

自然現象印發的火災事故:主要包括地震、雷擊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現象印發的火災事故。

1.2危害程度分析

根據火災發生的規律和特點,冬、春兩季是火災的高發季節,夜間和大風天氣、氣候乾燥等時期是火災事故的多發時段,重大活動的舉辦和重要節日也極易發生火災事故。

火災事故發生後,由於報警時間的早晚、燃燒物質的特性、火災現場的條件、滅火裝備的性能等諸多因素,可能影響火災的撲救和救援,造成火勢的蔓延和擴大,印發重特大羣死羣傷惡性火災事故。

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2.1受困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優先;

2.2防止事故擴大優先;

2.3保護環境優先;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

在事故災難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的基礎上,建立和完善重特大地面火災事故應急救援組織分體系。

3.2組織機構和職責

3.2.1為加強對地面火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統一指揮、協調,成立處置地面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王海龍(礦長)

副總指揮:田王健王園園魏李彪張軍軍周巖

成員:保衞科、生產科、安檢科、供應科、機電科、醫療小組、救護隊、工會及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

3.2.2指揮部職責

指揮部是火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最高決策機構,負責決定啟動應急救援預案,審查現場滅火救援方案,組織、協調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分工實施火場救援工作。

3.3成員單位職責

3.3.1生產科:負責傳達指揮部的指示,協調、組織、指揮各成員單位進行搶險救災工作。

3.3.2救護隊:根據指揮部的指示,按照搶險救災預案、程序,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3.3.3保衞科:負責按照規定的警戒區,對火災現場的道路實行疏導和交通管制,維護火災現場秩序。

3.3.4機電科:負責按指揮部命令進行停送電工作,及時搶救搶修或安裝機電設備。

3.3.5供應科:負責火災事故現場所需滅火器、藥劑、器材工具等供給工作。

3.3.6後勤保障組:負責火災現場消防水源的供給及其他後勤保障工作。

3.3.7醫療小組:負責火災現場受傷人員的緊急救護工作。

3.3.8安檢科: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進行火災事故的調查工作。

3.3.9工會、事故單位:做好火災事故的善後安撫處置工作。

3.3.10辦公室:負責採訪、報道、宣傳、引導工作,對外接受媒體採訪,必要時經總指揮批准後對外進行新聞發佈。

4、預防和預警

4.1預防火災事故發生的防範性措施

4.1.1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制定切合單位實際的滅火應急處置預案,並嚴格組織實施和進行定期演練。

4.1.2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安裝、配置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充分利用好現有的監控設備,做好日常的管理、維護和保養工作,確保設備、器材時刻處於完好有效狀態。一旦發生火災,能夠及時發揮作用。

4.1.3強化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宣傳消防法律法規,普及安全防範知識,傳授自防自救技能,努力提高廣大員工、家屬的消防安全意識和自我防範能力。

4.14加強對重大活動舉辦前的現場安全檢查和活動方案的審查審批工作,嚴格活動申報制度,堅決做到預案未制定不舉辦、安全檢查不合格不舉辦。

4.2預警行動

4.2.1加強重點單位、重點部位和重點場所的日常消防安全檢查工作,及時發現和排除各類消防安全的隱患和問題。

4.2.2嚴格對人員密集場所和易燃易爆單位以及重點區域的用火用電管理,嚴格動火審批制度,規範用電設備的安全使用,及時發現、糾正違規操作和違章作業行為。

4.2.3救護隊時刻做好備戰準備,接到火災報警後,能立即組織力量攜帶滅火裝備迅速趕往火場實施火災撲救。

5、信息報告程序

發生火災事故後,事故單位和現場羣眾要利用現場固定電話、手機及其他移動通訊向調度室報告火警。調度室在處警同時,要及時向保衞科上報火災情況,保衞科根據火勢大小和撲救情況嚮應急救援指揮部進行彙報。

火警報警內容:(1)着火單位、場所的具體名稱和詳細地址;(2)報警人姓名、聯繫方式、單位;(3)什麼特質着火;(4)火場有無被困人員;(5)火勢大小;(6)火場有無爆炸物品等。

調度室電話:4943316、4943101、8058(內部)

晉城市消防支隊電話:2066600

6、應急處置

6.1響應分級

火災按其可控性、嚴重程序和影響範圍等因素,應急響應級別分為Ⅰ級響應、Ⅱ級響應、Ⅲ級響應。

6.1.1Ⅰ級--預警

火災發生後,不會造成火勢蔓延和人員傷亡,只需要啟動事故單位滅火應急救援預案,依靠轄區消防中隊自身力量就能夠完成滅火救援戰鬥任務。但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要按照“預警”要求,密切關注滅火工作進展情況,隨時做好應急響應準備。

6.1.2Ⅱ級--現場應急

發生的火災,有可能造成火勢蔓延和災情的擴大,現場有被困人員,依靠轄區消防中隊自身力量無法有效控制和實施滅火工作,需要消防大隊調動所有力量進行火災撲救,按照“現場應急”要求,需要啟動公司應急救援預案。

6.1.3Ⅲ級--全體應急

火災已形成火勢的蔓延和擴大,有可能爆炸燃燒,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需要立即按照“全體應急”要求,啟動公司應急救援預案,並立即向上級公安消防機構和地方政府彙報請求增援,啟動上一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2響應程序

6.2.1應急指揮

當消防隊大隊根據火勢大小和火場情況,確認無法實施有效控制,有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時,公司要立即向總公司調度中心報告。

6.2.2應急行動

(1)火災撲救:由消防人員和公司人員組成,要按照排除險源、救人第一、先控後滅的原則同時做好轉移貴重物資。

(2)安全疏散:保衞科對火災現場的無關人員進行安全疏散。

(3)後勤保障:後勤保障組負責對車輛進行集中調配,確保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的用車;安排好急救人員的住宿、就餐;保障應急資金及時到位,墊付、支付搶救費用。

(4)醫療救護:醫療小組有協議醫院的醫護人員組成。接到指揮部指令後,組織救護車及醫務人員迅速趕赴指定位置,做好接受救治傷員的準備工作;在現場附近的安全區域內設立臨時醫療救護點,積極救治傷員,做好運送轉送傷員及傷亡人員的統計記錄等工作;做好屍體存放及死亡人員的物品保管登記工作;做好應急救援物品的儲備工作。

(5)善後處理:工會、事故單位等有關人員組成做好傷亡、致殘人員的善後處理工作。

(6)事故調查:安檢科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進行火災事故的調查工作。

6.2.3擴大應急

當火場火勢進一步蔓延擴大,僅靠公司自身消防救援力量或現場消防力量無法控制和撲滅,有可能造成更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時,要及時向當地政府和公安消防部門報告,請求增援。

6.2.4應急恢復

應急恢復條件:火場指揮員確認火場所有明火已熄滅,再無失火危險時,方可恢復。

應急恢復程序:當滅火戰鬥結束後,火場指揮員應組織有關單位和人員對火場運行全面細緻的清理檢查,在確定無復燃後,清點參戰人員和準備,撤離火場,解除警戒。

6.2.5應急結束

搶險救災工作結束後,要至上而下進行講評,總結經驗教訓,表彰先進,懲處責任人,恢復正常的生產、工作、生活、教育等秩序。

6.3處置措施

6.3.1撲救油罐火災的措施:

(1)火情偵察:在撲救油罐火災時,應查清存油的種類、數量以及液麪的高度,罐體是否變形或損壞,着火油罐對鄰近油罐及建築物的威脅程度,是否需要採取保護措施,液麪流散的範圍,油罐周圍有無防火堤措施,罐底有無水層,是否有發生沸溢或危險,油罐上是否有滅火設備或噴淋裝置是否好用,消防水源能否滿足滅火、冷卻的需要等。

(2)對燃燒油罐和鄰近油罐進行射水冷卻,是控制火勢擴大、降低油罐温度和燃燒強度,保護燃燒油罐不發生變形破裂的`一項重要措施。

(3)向燃燒油罐發起總攻。總攻前要備好備足必要的消防車、水、乾粉,先將油罐外部燃燒撲滅,保證進攻道路通暢,必要時組織羣眾修築臨時護堤,防止液體擴散。

6.3.2高層建築火災及一般火災撲救措施:

(1)加強第一齣動力量。

(2)認真進行火情偵察,積極營救被困人員。

(3)利用內部固定消防設施、立足自救。

(4)要根據先控制、後消防的原則,靈活地適用堵截包圍、內外夾攻、上下合擊、重點突破的戰術方法。

(5)正確使用水源,確保重點兼顧一般,力爭快速不間斷。

7、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消防車、消防水源、排煙機、空氣呼吸機、救生氣墊、緩降器、防毒面具、個人防護器材、破拆工具等。

8、其他

8.1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充分認識搶險救災的重要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對人員安排、應急措施、指揮系統、通信聯絡、保障措施等方面應做到周密安排,做到一旦發生險情能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贏。

8.2明確職責,落實分工,按照方案確定地職責任務,落實並分配到本系統各崗位參戰員的頭上,以保障搶救現場忙不亂,處置有序。

8.3嚴格組織紀律,嚴格調查。參戰人員在搶險救災中要堅決服從命令,聽眾指揮,嚴格按照指揮命令和方案要求開展工作。對行動緩慢、處置不當、造成事故擴大的,要嚴格按照調查制度,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8.4互通情報信息,加強請示報告。各有關單位要確定專門的情報信息人員,信息聯絡暢通,對行動中遇到的難以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向指揮部請示報告。行動結束後,參戰單位要總結並迅速向指揮部彙報搶險情況。指揮總要根據參戰單位和人員的表現及事故性質總結經驗教訓,表彰先進,制定防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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