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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員積分制實施方案

黨員積分制實施方案

黨員積分制管理實施方案

黨員積分制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支部黨員教育管理,增強黨員黨性意識,建立科學完善的黨員考核評價體系,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為指導,按照全縣基層黨建工作會議和要求,以開展“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為契機,全面推行黨員積分制管理,以量化考評教育引導黨員發揮先鋒模範作用,努力建設“講政治、有信念,講規矩、有紀律,講奉獻、有作為”的黨員隊伍。

二、管理範圍

黨支部管理的正式黨員和預備黨員。確因身體原因無法參加組織生活的黨員,本人自願並提出申請,支部大會同意後,可不參加積分制管理。對流動黨員,在外參加組織生活、發揮作用等情況,憑有關證明材料可計入積分。對入黨積極分子,參照黨員進行積分制管理。

三、積分構成

黨員積分由基礎積分、任務分和獎勵分三部分構成。

(一)基礎積分(40分)。根據黨員義務,明確黨員應達到的基本要求,達不到要求的事項予以扣分,核算得月度基礎積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政治素質方面(9分)

(1)認真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法律和業務知識;(3分)

(2)帶頭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在生產、工作、學習中起先鋒模範作用;(3分)

(3)做到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執行黨的決議、服從組織分配,積極完成黨的任務。(3分)

2.組織生活方面(9分)

(1)按時參加“三會一課”、組織生活會等黨內活動。(3分)

(2)按時足額交納黨費。(3分)

(3)積極參加“兩學一做”等各類教育。(3分)

3.發揮先鋒作用方面(3分)

(1)自覺遵守黨的紀律,模範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各項規章制度。(3分)

4.服務羣眾方面(3分)

(1)密切聯繫羣眾,及時向黨組織反映羣眾的困難和意見建議。(3分)

5.道德示範方面(6分)

(1)發揚社會主義新風尚,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3分)

(2)尊重領導、團結同事、互助和諧,羣眾口碑好。(3分)

6.廉潔奉公方面(3分)

(1)堅持依法辦事,以身作則,廉潔自律。(3分)

7.服務羣眾方面(7分)

(1)其他應賦分的基礎分事項由黨支部研究確定。(7分)

(二)任務分(50分)。

1.履行職責方面(29分)

(1)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愛崗敬業,完成工作任務;(15分)

(2)積極參與“黨員掛點幫扶”工作,幫助聯繫點解決實際困難;(6分)

(3)積極參與公司開展的各類活動;(4分)

(4)深入開展調查研究,促進工作發展。(4分)

2.履諾踐諾方面(3分)

(1)帶頭開展黨員承諾,積極落實承諾事項。(3分)

3.發揮作用方面(7分)

(1)在圍繞中心、服務大局中,發揮先鋒模範作用;(3分)

(2)積極參加黨員志願服務和社會公益活動;(2分)

(3)為羣眾做好事辦實事解難事,解決實際困難;(2分)

5.其他方面(11分)

(1)其他應賦分的任務分事項由黨支部研究確定。(11分)

(三)獎勵分(10分)。

1.突出貢獻方面(5分)

(1)在履行崗位職責和急難險重工作中有突出貢獻的。(每次加5分)

2.獎勵表彰方面(5分)

(1)受到中央表彰,加5分;受到省級表彰,加4分;受到市級表彰,加3分;受到縣級表彰,加2分;受到鄉級表彰,加1分。

3.其他方面

(1)其他應賦分的獎勵分事項由黨支部研究確定。

四、積分程序

黨員積分以黨支部為單位具體組織實施,具體按照以下步驟進行。

(一)制定考評細則。黨支部結合崗位特點、黨員崗位工作情況,組織考核評價,科學合理設置基礎分、任務分、獎勵分項目,以及評分、扣分、加分標準。積分考核評定細則,應與單位績效考核、年度考核等相結合。

(二)黨員申報積分。每季度黨員如實填寫《黨員積分申請表》,向所在支部申請積分。黨員在申報個人積分時,也可向黨支部報告其他黨員的積分事項。

(三)嚴格登記積分。黨員向支部申請積分時,積分記錄員受理黨員積分申請,填寫《黨員積分管理登記表》。記錄員應由綜合素質較高、堅持原則、為人正派、處事公道的黨員擔任,一般不得隨意調整。

(四)支委進行初評。通過召開支委會的方式,根據支部掌握的黨員履行義務、完成工作、承諾踐諾等情況,按照支部確定的積分事項、計分標準、扣分辦法、加分條件,核實和初評每名黨員的積分。

(五)支部大會評定。每季度通過召開支部大會,向全體黨員通報黨員申報、支委初評的季度積分,由參會黨員評議通過,確定黨員季度積分。

(六)計算年度積分。年末黨支部根據黨員季度積分情況,計算出黨員年度積分(即黨員年度積分=黨員季度積分之和/4)並進行公示。公示結束後,黨支部及時將黨員年度積分情況報上級黨組織備案,上級黨組織應對黨支部黨員年度積分進行審核。

對因年老體弱、長期病卧、身體殘疾、喪失勞動能力及因其他特殊情況,不納入積分管理的黨員,根據本人意願,填寫《不參加黨員積分管理審批表》,並經黨支部、上級黨組織審批後,可不參與積分管理。對不參加積分管理的黨員,每年年底,由黨支部在黨員大會上向全體黨員作出説明,並根據黨員個人平時表現,給予適當的年度積分,但原則上不參加評先評優。

五、結果運用

(一)黨員的年度積分,作為民主評議黨員時評定黨員等次的主要依據。民主評議黨員時,應在積分排名前列的黨員中評定優秀等次。

(二)對被評為優秀等次的黨員,優先作為推薦參加上級黨組織各類評先評優的對象。結合實際探索建立機制,對優秀黨員在政治待遇、學習培訓、物質獎勵等方面給予激勵關懷。

(三)對被評為基本合格等次的黨員,取消參加評先評優資格,並由所在黨支部負責人對其進行提醒談話,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

(四)對被評為不合格等次的黨員,取消一切參加評先評優資格,並按照黨章和黨內有關規定,區別不同情況,穩妥慎重作出組織處置。

六、相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黨支部要把開展黨員積分制管理工作,作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的重要內容,作為加強黨員教育管理的重要手段,作為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的基本制度,精心組織,狠抓落實。要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在、簡便易行的積分制管理實施辦法,推動黨員積分制管理工作全面開展,取得成效。

(二)建立管理台賬。黨支部要建立黨員積分管理台賬,動態記錄黨員積分變化情況,及時反映黨員基礎分、任務分、獎勵分、季度積分、年度積分,以及得分依據、加分理由、扣分原因。同時,按照黨組織隸屬關係,完善黨員基礎信息、建立黨員名冊、規範黨員檔案,確保積分管理工作對象精準。

(三)堅持陽光操作。黨支部要運用通知通告、工作羣等,定期公開黨員積分管理情況,並接受黨員查詢,讓黨員全過程參與積分管理,清楚個人積分情況、清楚個人積分位次、清楚個人考核評議結果,切實保障黨員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確保積分制管理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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