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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員積分制管理實施辦法

黨員積分制管理實施辦法

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進一步加強黨員隊伍教育管理,根據上級黨組織精神,結合光榮院實際,開展黨員積分制管理,切實增強黨員黨性意識、責任意識,不斷提高黨組織創造力、凝聚力和戰鬥力,特制定本辦法。

黨員積分制管理實施辦法

一、制度範圍

所有黨員適用積分制管理範圍。預備黨員和入黨積極分子推行積分考察制,納入積分管理範圍,但不參與評定等次。

二、積分內容及辦法

黨員年度基準積分為80分。每個年度從“0”開始,具體由記分項、扣分項和“一票否決”事項組成。

(一)講政治,積極學習理論知識(30分)

(1)紅星雲APP或學習強國在線學習每500積分積1分。

(2)參加集中學習一次積1分

(3)自學筆記、學習心得每篇積0.5分。

(4)努力學習科學文化、法律和業務知識。(每月2分)

(二)講規矩,有紀律(20分)

(1)帶頭遵守黨的紀律,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規定,廉潔自律積5分。(大操大辦紅白喜事,造成不良影響的,該項不得分)。

(2)按時參加黨課、組織生活會等黨內活動;入黨積極分子、預備黨員按時上交思想彙報積5分。

(3)按時足額交納黨費積5分。

(4)自覺遵守院內各項規章制度積5分。

(5)參加“三會一課”、主題黨日活動、參與黨員志願服務和社會公益活動等每次積1分。

(三)講道德,有品行(10)

(1)發揚黨員先鋒模範作用,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遵守職業道德、社會公德、家庭美德。(4分)

(2)孝敬父母、愛護子女、鄰里友善、互助和諧,羣眾口碑好。不盡贍養老人或撫養子女義務的,該項不得分。(4分)

(3)生活健康、生活積極向上,遠離賭博、迷信、邪教等。搞封建迷信活動,造成不良影響的,該項不得分。

(2分)

(四)講奉獻,有作為(20)

(1)年度考核“稱職”記10分,優秀的記20分

(2)認真負責,工作中無錯漏、無失誤、無事故、無違章等記5分。

(4)帶頭開展黨員承諾,積極落實承諾事項積3分。(5)加分:當年度在工作、生活、學習中做出突出貢獻,受到退伍軍人事務局以上表彰的,按表彰給予適當加分。(同一項目以最高級表彰積分,不累計。)

(五)負面扣分

(1)未經同意,缺席應參加活動的,每次扣1分。

(2)不按時足額交黨費,每次扣2分。

(3)受留黨察看以下處分的扣10分,留黨察看以上的,全年記0分。

(4)受養員投訴,查證屬實的,每次扣5分。

(六)一票否決

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羣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實行一票否決,積分為零。

三、積分流程

黨員積分以黨支部為單位按年度具體組織實施。預備黨員和入黨積極分子參照執行。

(一)年初制訂標準。2020年度按以上積分標準,新的一年如需調整,按調整執行。

(二)月末自主申報。每月末,黨員對照積分考核標準備,如實向支部申報積分。支部明確記分員,建立台帳。

(三)公開公示。黨支部每個季度將黨員積分情況進行公示,接受黨員、羣眾及服務對象監督。黨員對本人積分有異議的,可向黨支部反映或向上級黨組織申訴。

(四)計算年度積分。年末,黨支部計算黨員年度積分(年度積分=基礎分+履職得分-累計扣分),黨支部審核備案。

四、積分運用

(一)黨員年度積分,作為民主評議黨員時評定等次的重要依據。在開展民主評議前,黨支部應向黨員公佈積分情況。

黨員年度積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且排名靠前的,可評定為“好”等次;年度積分在79分-70分(含70分)的,原則上評定為“一般”等次;年度積分在69分-60分(含60分)且排名靠後的,原則上評定為“差”等次;年度積分低於60分的,可列為不合格黨員。

預備黨員年度積分未達到70分的,可延長預備期。

參加“三會一課”、主題黨日活動、參與黨員志願服務和社會公益活動等每次積1分。年度積分分值與評定等次的對應關係,由黨支部根據本支部設定的基礎分、履職分具體確定。

(二)對積分排名靠前的黨員,應優先作為評先評優的推薦對象,並在政治待遇、學習培訓、物質獎勵等方面給予激勵關懷。

(三)對積分排名靠後的黨員,取消評先評優資格,由黨支部負責人對其進行誡勉談話,重點幫教,督促其限期整改提高。

(四)對被評定為不合格黨員的,按照黨章和黨內有關規定,區別不同情況,慎重穩妥做出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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