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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教育調研報告之黨建引領基層治理

主題教育調研報告之黨建引領基層治理

主題教育調研報告之黨建引領基層治理

按照本次主題教育安排,縣委組織部組建調研組,以“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增強基層黨組織政治功能和組織力為關鍵,推動基層治理走深走實”為主題,開展了城口縣黨建引領基層治理工作情況調研,現將具體情況報告如下。

一、推進黨建引領基層治理的具體做法

(一)加強基礎建設,築牢基層黨組織戰鬥堡壘。一是抓基本建設。深化《城口縣農村基層黨建工作標準化示範化創建行動實施方案》,動態推進“標準村”“示範村”和“標準鄉鎮”“示範鄉鎮”創建工作,全面實地開展達標驗收,確保每個鄉鎮街道有1個以上基層黨建示範點掛牌,年底前所有村(社區)均達到基本規範。今年以來,結合全縣村(社區)“兩委”換屆工作,調研黨支部100餘個,指導提升工作水平。持續開展便民服務中心建設情況摸排,有序推進蓼子鄉、東安鎮改擴建村級便民服務中心項目2個,劃撥縣管黨費13萬元,支持3個村級便民服務中心災後恢復工作,統籌全縣村級便民服務中心修繕項目進入2023年鄉村振興項目庫,推動村便民服務中心提檔升級。二是落實基本制度。推動黨組織認真貫徹落實《關於新形勢下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全面落實“三會一課”制度,規範組織生活會、主題黨日等活動,嚴格質量標準。督促基層黨組織認真落實縣委組織部每月下發基層黨組織組織生活重點內容清單,切實提高黨內政治生活質量。結合鄉村振興工作,充分發揮駐鄉工作隊的積極作用,指導和督促基層黨組織規範組織生活,堅決防止黨內政治生活虛化淡化等問題。三是強化後進黨組織整頓。推行農村基層黨組織ABC分級分類管理,建立獎勵機制,推動基層黨組織A類不斷提升,B類不斷進步,C類不斷轉化。每年按照不低於10%的比例,經過充分調查研究,確定後進村(社區)黨組織,“一支一策”制定整改方案。精準整頓軟弱渙散黨組織。結合2023年村(社區)“兩委”換屆實際,按照市委組織部應納入盡納入的要求,確定6個村(社區)黨組織為整頓對象,嚴格落實“四個一”措施,“一支一策”制定整頓方案,促進基層黨組織整體提高。

(二)夯實組織建設,健全黨組織領導的基層治理體系。一是加強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地位。按照《中國共產黨農村工作條例》要求,積極推行村(社區)黨組織書記通過法定程序擔任村民委員會主任和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大力推行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交叉任職,強化村黨組織對村民委員會、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的領導。建立健全基層黨組織為核心的議事決策機制,推行其他基層黨組織固定列席基層黨組織會議制度,有效解決黨的領導與村民自治“兩張皮”問題。2021年6月,全縣204個村(社區)“兩委”換屆順利完成,183個村(社區)順利實現“一肩挑”,全縣新一屆“兩委”成員1406人,其中“兩委”交叉任職499人。二是不斷創新治理方式。持續培育發展自治組織,細化新時代文明實踐積分超市的管理辦法,建立“一約四會”落實情況與集體經濟分紅、“積分超市”積分兑換等相掛鈎制度。推行村(社區)網格化治理,按照“黨支部+基礎網格”作戰模式,建立網格黨小組1253個,將聯村領導、村“兩委”、駐村工作隊、幫扶幹部全部入網定責,實施無職黨員分類管理,深入開展“我為羣眾辦實事”“黨員志願服務日”“黨旗在基層一線高高飄揚”等系列主題活動,進一步發揮黨員在“網格化”治理中的作用。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重慶實踐,切實把黨的領導優勢轉化為基層社會治理效能,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難事解決在鄉鎮”。三是培育黨建引領基層治理品牌。突出先行先試、示範引領,引入全域黨建理念,選取基層治理條件相對較好的龍田鄉、沿河鄉打造黨建引領基層治理品牌。龍田鄉在原有“黨建+團建+家建”三建合一暨通過黨建促法治、團建促德治、家建促自治,大事靠黨建、小事靠團建、私事靠家建的鄉村治理基礎上,結合“龍田先鋒”(“雙亮、三帶、四認領”活動),推行“黨員名片”“黨員信息卡”“服務羣眾工作清單”,推動256名農村黨員主動亮身份、亮承諾,每名農村黨員固定聯繫4-5户困難農户,聯繫周邊鄰里、聯繫親朋好友、聯繫重點對象,打通服務羣眾最後一公里。沿河鄉基於網格化管理,依託新時代文明實踐平台,凝聚志願服務隊伍力量建立的“大網格+小院落”工作機制,打造沿河鄉“黨建扎樁+院落織網+德治樹魂”黨建品牌,讓黨組織引領調動廣大農民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讓羣眾自己商量着辦自己的事,做到“民事民議、民事民管”。

(三)着力隊伍建設,提升基層黨組織治理能力。一是建強帶頭人隊伍。瞄準村(社區)“兩委”換屆,提前做好班子研判和人選預案,強化換屆過程指導,確保把政治過硬、本領過硬、作風過硬和懂基層治理的黨組織書記選出來,全縣新一屆黨組織書記年齡學歷實現“一降一升”目標,制定落實《農村黨組織帶頭人隊伍整體優化提升行動方案》,適時調整不適宜、不勝任的村級黨組織書記。深化落實村(社區)黨組織書記縣級黨委組織部門備案管理制度,每年對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履職情況進行1次綜合分析。二是做實全覆蓋輪訓。把村(社區)黨組織書記培訓納入全縣幹部教育培訓整體規劃,及時對全縣204名新一屆村(社區)黨支部書記(主任)進行履職培訓。累計已有55名村黨組織書記已參加市上調訓,30名黨組織書記到山東省掛職培訓。今年以來,縣委組織部選派16名村幹部參加市上相關調訓;選派3批共80名村(社區)支部書記及“兩委”班子成員參加鞏固拓展脱貧攻堅成果培訓班。同時,正積極籌備全縣新一屆村幹部履職培訓,基層治理將作為專題課程,力爭在10月底實現村幹部履職培訓全覆蓋。三是強化激勵保障。實質性建立“固定補貼+養老保險補貼+績效考核+集體經濟績效獎勵”的村(社區)幹部待遇保障體系,強化村級組織運轉經費保障,全面落實村幹部養老保險補貼、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補貼、正常離任村幹部生活補貼,加大從優秀村(社區)幹部中招錄公務員、事業編制人員力度。鼓勵村幹部參加在職教育,累計已有97名村幹部免費參加電大大專學歷提升。全面落實支持激勵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10條措施,大幅提升崗位吸引力,提升村幹部幹事創業熱情。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基層治理體系還不完善。一是黨組織和工作覆蓋面不廣。從組織覆蓋上看,在農村,圍繞產業發展、文化旅遊發展等功能性黨組織還沒實現全覆蓋,在城市,社區物業管理等領域還未實現全覆蓋,黨在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的影響力號召力還有差距。從工作覆蓋上看,一些基層組織開展活動與治理任務和羣眾期盼結合不緊密,存在自我循環現象,有的村黨組織組織生活形式單一,開展“三會一課”、組織生活會、主題黨日活動等質量不高,效果不好,缺乏吸引力和感染力,沒有把黨員團結凝聚起來。二是羣眾參與度不高。基層羣眾參與基層治理渠道單一,參與治理的主體作用未能充分發揮,少數羣眾價值取向出現了偏差,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主人翁”意識不強,參與治理內生動力不足。農村大部分年輕人外出務工,在家多為老人孩子,對基層治理工作理解不深、關心不夠,表現出“事不關幾,高高掛起”的思想,對基層治理參與的積極性不高。三是基層治理合力不強。黨組織引領下的村(居)民自治、民主協商、羣團和社會組織參與程度還不夠,理事會、監事會等自治組織發揮作用還不明顯,各類羣眾組織作用發揮還有差距,自治德治法治效果參差不齊,基層黨建+“三治”的治理合力還未完全形成。

(二)基層治理格局未形成。一是基層組織行政化。從基層的實際運作來看,黨委政府對村(社區)下達命令、佈置工作較多,直接插手村級具體事務的情況比較普遍,村級組織習慣被領導,按照上級安排開展工作,依賴心理較強,工作的主動性差,對於信訪矛盾、矛盾糾紛等自下而上的事不想做、不願做,基層組織的日益行政化導致村民自治組織的活力難以激發。二是治理主體碎片化。橫向上看,各部門囿於職責範圍,資源信息共享力度不夠,無法形成基層治理的整體合力。縱向上看,各層級之間協調困難,治理任務一定程度被層層轉移到基層,鎮村兩級承擔了大量的社會治理事務。同時鄉鎮與部門派出機構職權有待協調,一定程度導致基層治理體系結構和功能的失衡。三是治理效果內卷化。基層治理引入技術來提升治理的有效性,基層治理方式日益精細化,有時不接地氣,形成“空轉”,與預想的治理效果相去甚遠,比如基層填報的各類系統和台賬較多,部分工作耗時費力。

(三)基層治理人才不足。一是專業化水平不夠。基層從事政法綜治等社會治理的專職人員較少,大部分為公職人員兼職,兼職人員往往一人多職,難以滿足基層治理需要。二是工作積極性不高。農村勞動力人口大量外移,基層羣眾文化素質不高,參與熱情不足,存在不願意乾的心理,造成基層治理缺乏人才,在政策吸引下,雖然部分鄉土人才願意回鄉,但配套的培養缺失,對於鄉土人才和基層幹部的教育培訓缺乏長效化、制度化機制。三是基層工作壓力大。雖然各村(社區)按照換屆總體要求,配齊配強了“兩委”負責人,但如村級社長、監督委員會成員因為職務級別和薪酬標準等原因職能作用發揮不夠好,幾乎村級基層治理工作重任主要壓在“兩委”主要負責人上。加之基層黨員流動性大,接受教育和組織生活存在一定難度,個別基層黨員不能發揮先鋒模範作用,甚至發生負面作用,對於基層治理造成一定困難。

三、對策建議

(一)完善治理體系,形成黨建引領的治理合力。要理順治理體系。堅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不斷完善以黨的基層組織為核心,村(居)民自治和村務監督組織為基礎,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合作組織為紐帶,其他各類組織為補充的組織體系。建立健全黨領導下的鄉賢理事會、紅白理事會、業主委員會等社會組織,引導關心鄉村發展的賢達人士參與到基層治理中來,提高羣眾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水平。要不斷擴大黨組織的覆蓋面。把黨建工作延伸到基層最前沿。將黨建工作與網格服務、基層治理、文化活動等在網底結合,構建網格黨員、村(居)民共同參與的服務管理格局,圍繞重點領域積極拓展專業性、行業性調解組織,及時解決羣眾“急難愁盼問題”。把黨建資源整合到基層一線。完善以行政事務管理中心為主體、鄉鎮(街道)公共服務中心、村(社區)便民服務中心為延伸的“一站式”聯動體系,前移服務窗口,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以互聯網為平台,強化多部門協作和信息共享,將技術要素不斷融入基層治理,進一步強化基層黨組織的“堡壘”聚合能力。將黨建制度健全到治理關鍵處。進一步完善“四議兩公開”、組織生活會等制度,健全“鄉鎮吹哨、部門報到”“社區吹哨、黨員報道”等制度,推動工作重心、人員力量和資源要素下沉,把服務意識、能力水平和黨羣關係提上來。要發揮黨組織凝聚基層合力功能。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覆蓋面寬、聯繫黨員羣眾廣的優勢,最大限度把各類組織和羣眾組織起來,完善黨組織引領下的村(居)民自治、民主協商、羣團和社會組織參與機制,推動理事會、監事會等自治組織發揮作用,構建黨組織引領下的“公共服務圈”“羣眾自治圈”“社會共治圈”,構築好基層治理“橋頭堡”,把黨建優勢轉化為基層社會治理的工作優勢,使基層黨組織作用發揮與基層治理機制有機銜接、良性互動。

(二)堅持“三治”融合,鞏固共建共享的治理格局。要完善村民自治,不斷鞏固基層治理的羣眾基礎。暢通羣眾參與渠道。落實好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等羣眾自治制度,加大“四務”公開力度、拓展公開範圍,保障村民充分行使民主權利。激發羣眾參與意願。着力解決羣眾身邊熱點難點問題,堅持將羣眾路線作為問計於民問需於民的根本手段,經常性深入基層傾聽民聲,瞭解民情、反映民意,搭建羣眾樂於參與的活動載體,提高羣眾參與治理的積極性。提升羣眾參與能力。加大教育培訓和宣傳引導力度,讓羣眾明白在基層治理中該做什麼、能做什麼、怎麼做,充分發揮村規民約在基層治理中的積極作用,解決法律夠不着、道德管不住等問題。要全面依法治理,不斷強化基層治理的法治基礎。加強法治教育。將法治教育納入黨員幹部培訓內容,引導廣大黨員幹部樹立法治理念,增強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協調利益關係、處理基層事務、化解矛盾糾紛的能力水平,結合“七五”普法廣泛開展羣眾性法治教育活動,引導羣眾辦事依法、遇事找發、解決問題用法。強化基層法治理論建設。充分發揮司法所、法律顧問的職能作用,構建覆蓋城鄉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注重維護法律尊嚴。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堅決打擊羣眾反映最強烈的各類違法犯罪行為,加大對信訪活動中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狠剎纏訪鬧訪邪氣,維護正常的信訪秩序和社會秩序。要堅持以德化人,不斷深化基層治理的德治基礎。不斷挖掘文化資源。推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與村規民約、羣眾文化活動、農村思想文化陣地融合、大力弘揚傳統美德和鄉土文化,深入挖掘基層優秀文化資源,強化道德教化功能,推動優秀傳統文化成為凝聚民心、增進團結、促進和諧的精神力量。強化德治載體建設。深入開展先進典型評選活動,以正向引導激發羣眾內生動力,結合實際活動加大家訓家風宣傳,制定一批貼近生活、務實管用的優秀村規民約,推進鄉村誠信文化建設。建設管理好文化人才隊伍,結合鄉村振興實用性人才選育,不斷提高鄉鎮文化幹部綜合業務素質,鼓勵民間藝人、文化能人開展文化活動,推動優質文化資源向基層延伸,不斷滿足羣眾多樣化精神文化需求。

(三)注重人才培養,打造能力過硬的治理隊伍。要抓住機遇“外引”以鄉村振興為主線,緊盯基層治理方面的緊缺人才,完善人才工作項目化管理辦法、鄉土本土人才培養計劃、加強社會工作專業崗位開發設置與人才激勵保障工作的通知等一攬子措施,採取考核招聘等方式,吸引更多的專業人才投身基層治理工作。用好用活“三鄉”人才,積極探索鄉賢會商機制,發展壯大鄉賢隊伍,定期組織鄉賢協商會議,清單式解決基層治理中存在的問題。要注重人才“內育”。聚焦基層治理實際需要,通過資金扶持、政策傾斜、技術指導等,積極培育本土人才力量。建立人才培養長效機制,充分發揮本土各人才傳幫帶作用,不斷提高本土人才基數。結合基層治理對人才新的要求和本區域實際發展需要,有計劃的將治理類人才放在基層關鍵崗位鍛鍊,着力培養“愛農業、懂技術、善治理”的新型人才隊伍。要用好用活人才。摸清村(社區)人才底數,探索組建農村治理人才服務隊,組團式服務,滿足基層治理需要。加強技能培訓,以基層善治目標為導向,廣泛徵求黨員羣眾和各類組織意見,瞭解實際需要,針對性的開展基層治理技能培訓,將基層治理工作納入鄉村幹部培訓和黨員教育內容,不斷提升基層黨員幹部綜合素質和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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