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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訴半年工作總結多篇

公訴半年工作總結多篇

公訴半年工作總結多篇

【第1篇】檢察院公訴處半年工作總結

標題:檢察院公訴處半年工作總結

二○○*年上半年,公訴二處在院黨組的正確領導下,按照全市檢察工作會議和全市公訴工作會議的統一部署,圍繞“特別敢創新、特別能辦案、特別會監督”的工作目標,紮實工作,鋭意進取,各項工作都取得了新的進展。

一、堅持以辦案為中心,認真履行指控犯罪和訴訟監督職能。

二○○*年上半年,公訴二處共受理審查起訴案件243件520人,經審查,改變管轄交區院辦理82件156人,自行辦理審查起訴案件151件365人。共提起公訴147件360人,不起訴22件22人。退回補充偵查182件448人,受理重報179件470人。此外,還辦理了複核案件2件4人,二審案件2件4人,請示案件8件8人,抗訴案件3件10人,備案審查9件16人,調卷審查1件4人。

突出打擊重點。一是堅持“嚴打”方針,依法嚴懲搶劫、搶奪、盜竊等侵犯財產多發性犯罪。共辦理侵犯財產型犯罪案件104件227人,提前介入了多起嚴重搶劫犯罪案件,引導監督偵查,如廣深高速公路特大巴士搶劫案等,保持對打擊嚴重刑事犯罪的高壓態勢,全力維護社會穩定。二是堅持“從嚴”方針,集中優勢打擊走私、金融詐騙、合同詐騙、侵犯知識產權等嚴重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犯罪。共辦理經濟犯罪案件101件251人,重點提前介入辦理了“雷霆1號”涉税大案,1·13走私香煙大案等,確保穩、準、狠地打擊經濟犯罪,維護正常的市場經濟秩序。三是以治理商業賄賂為重點,嚴懲貪污、受賄、玩忽職守等職務犯罪。共辦理職務犯罪案件38件42人,如成功起訴了南頭海關緝私分局科長劉昕受賄案等,確保對職務犯罪案件辦準辦好,有力地懲治腐敗行為。

狠抓辦案質量。公訴工作中,我們始終以辦案質量為核心,堅持質量優先,兼顧效率的工作原則。首先,正確把握起訴條件,認真做好審查起訴工作。要求承辦人要依法認真細緻、全面地審查案件,堅持客觀公正原則,既要查明有罪、罪重證據,也要查明無罪、罪輕證據,強化對定案證據、犯罪構成等問題的分析論證,對疑難複雜案件,嚴格審查把關,切實防止出現冤假錯案。其次,強調做好出庭工作,增強指控犯罪的效果。要求承辦人對每個案件,都要圍繞案件的重點和爭議焦點,制定出庭預案;對重大、複雜、疑難案件,堅持選派優秀公訴人或業務骨幹出庭;認真積累出庭經驗和出庭技巧,切實增強公訴人庭審中的應變能力。最後,嚴格要求對判決的審查工作依法及時進行,改變過去那種只要法院判有罪了,公訴工作就完成了的錯誤認識,而是全面、及時、認真地審查每一件判決,切實履行好對審判活動罪名認定是否正確、量刑是否適當的監督職能,確保辦案質量。

積極做好專項治理與打擊工作。今年中央統一部署了掃黑除惡、治理商業賄賂、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等專項活動。在我院的具體工作安排中,公訴二處承擔了制定。同時,我們還認真辦理了市政協委員提出的《關於制定〈深圳經濟特區禁止商業賄賂條例〉的提案》和《充分發揮管理職能,大力預防和查處商業賄賂案件》兩個議案,在調研的基礎上,寫作了《關於治理商業賄賂工作的意見》一文,並及時將我們的意見反饋給有關議案交辦部門。在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犯罪專項活動方面,我們對2022年以來我市辦理的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情況進行了全面的調查,認真分析了當前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的特點和存在的問題。我們還組織有關區院公訴部門與我處一道和市知識產權局進行了工作交流,研究當前辦理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的現狀和發展趨勢。為我們加強

【第2篇】檢察院2022年上半年公訴工作要點總結

2022年上半年,我科院黨組正確領導下,貫徹“強化法律監督、維護公平正義”的檢察工作主題,落實“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執法水平和辦案質量”充分發揮公訴職能,較好地完成了今年上半年的工作任務。

一、工作情況

二、主要做法

狠抓辦案質量。我們始終以辦案質量為核心,堅持質量優先,兼顧效率的工作原則。首先,正確把握起訴條件,認真做好審查起訴工作。要求承辦人要依法認真細緻、全面地審查案件,堅持客觀公正原則,既要查明有罪、罪重證據,也要查明無罪、罪輕證據,強化對定案證據、犯罪構成等問題的分析論證,對疑難複雜案件,嚴格審查把關,切實防止出現冤假錯案。其次,強調做好出庭工作,增強指控犯罪的效果。要求承辦人對每個案件,都要圍繞案件的重點和爭議焦點,制定出庭預案;最後,嚴格要求對判決的審查工作依法及時進行,改變過去那種只要法院判有罪了,公訴工作就完成了的錯誤認識,而是全面、及時、認真地審查每一件判決,切實履行好對審判活動罪名認定是否正確、量刑是否適當的監督職能,確保辦案質量。

提高執法能力。在能力建設上,我們把重點放在準確理解和適用法律的能力,審查判斷和運用證據的能力,引導偵查和監督偵查的能力,製作公訴案件審查報告的能力,彙報案件的能力,出庭公訴的能力等六個方面,鼓勵和促使辦案人員在工作中養成善於學習,善於鑽研的良好習慣。

三、存在問題

1、學習時間不夠。新的形勢、新的要求,法律更新的加快,要求公訴人的學習時間要有必須的保證。

2、訴訟監督的力度還不夠。監督的效果不明顯。今後我們一定要繼續加強學習,提高自身素質,提高公訴人的專業素養和綜合素質。

四、下步打算

(一)、強化法律監督

在工作中,我們嚴格審查案件,注重對偵查環節是否有刑訊逼供、變相體罰等違反程序、侵犯人權問題的監督。

( 二)、加強審判監督

對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嚴格依照實體法和程序法的規定,認真細緻地審查,作到收到案卷後,當日審查,專人負責,重特大案件和疑難案件及時提交檢察委員會,按照從重從快打擊犯罪的方針,做到快審快訴,最快的在受案的次日就提起公訴,平均辦案期限為13天,法定時限內結案率達100%。起訴至法院的案件除均作出有罪判決,沒有法院判決改變起訴案件性質的案件。同時,對法院作出判決的案件均依照法律規定進行了審查,沒有定性不準,量刑不當,程序不合法的案件,沒有改變指控罪名的案件,從而確保了案件質量。

( 三)、介入引導偵查

公訴部門對偵查活動的介入,有利於及時、全面、合法地獲取指控犯罪所需的證據,為切實提高案件質量和辦案效率,我院公訴科堅持做到以案件為號令,及時主動地配合公安機關進行現場勘查。

【第3篇】檢察院公訴科半年工作總結

一、案件審查起訴基本情況 總計起訴案件42件64人,公安機關撤案3件8人,目前退回補充偵查4件7人,積存11件30人,積存案件多的原因是近期偵查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較多。

一、出庭公訴、判決情況

總計出庭25案次,其中適用普通程序簡便審的有6件,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16件。已判決被告人35人,其中被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7人,3年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時宣告緩刑的10人,單處罰金的4人。

二、刑事犯罪案件數據錄入情況

對市院提出的在200*年6月25日前各基層院必須完成200*年所有生效判決的公訴案件的刑事犯罪數據錄入工作的要求,本院領導非常重視。首先從院辦公室調用一台電腦給公訴科專門進行錄入工作,由於該電腦的配置不符合錄入工作要求。本院領導又及時想方設法在全院辦案經費十分緊張的情況下,為公訴科配備了兩台全新的高性能的方正電腦和掃描儀、噴墨打印機各一台,為錄入工作創造了良好的條件。

本院公訴科在電腦落實到位後,指定一名懂電腦常識的副科長專門負責,兩名幹警專門進行錄入工作。她們及時向市院公訴部門學習錄入方法,請來市院內勤進行輔導。目前已錄入200*年度案件數據70餘件,為按時完成錄入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三、有關“兩簡審”情況

隨着“兩簡審”的深入推廣和逐步大範圍的適用,本院公訴科適應司法改革的要求,在對可能判處三年徒刑以下的刑事案件充分適用簡易程序的基礎上,積極支持配合xx區人民法院進行有關“普通程序簡便審理”的庭審方式改革,以充分保障訴訟參與人的訴訟權利為前提,對某些必須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刑事案件,簡化訊問、舉證程序,避免和減少重複性工作,以縮短庭審時間,提高辦案效率,降低司法成本。我們的做法是:

1、通過組織庭審觀摩等形式,積極加強指導,總結經驗,全面提高公訴質量和效率。本院積極與法院、司法行政機關進行溝通協調,討論修改法院簡便審操作規則,組織公訴部門的同志加強學習,主動及早地適應簡便審的審理方式。通過多次組織庭審觀摩,輪番練兵的形式,讓每位幹警體會到簡便審“高效”的特點,並邀請市院領導以及同行親臨指導、講評,使每個幹警對簡便審出庭駕輕就熟。

2、切實把好條件適用關、環節簡化關和審判監督關,防止簡單化和隨意性。首先,條件適用關本院根據《關於適用普通程序審理“被告人認罪案件”的若干意見(試行)》和《關於適用簡易程序審理公訴案件的若干意見》,嚴格把握適用兩簡審的條件,對符合條件的案件大膽提出,對不符合條件案件的堅決依普通程序進行。在庭審中,如被告人對部分指控有異議,部分無異議,我們適用“無爭議從簡,有爭議充分辯論”的原則,對被告人審查起訴階段認罪,庭審時突然拒絕認罪的情形,我們必然要求適用普通程序,進行全面訊問和舉證。其次,環節簡化關,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公訴案件,本院一般不派員出庭。對普通程序簡便審審理的案件以簡化法庭調查階段的訊問與質證環節為主要手段,簡化的主要對象是:庭審中的陳述、發問、舉證、質證等耗費時間最長的部分。由於被告人認罪,開庭前一般進行了證據送達展示,使得以往極其耗費時間的法庭調查程序、辯論程序得以簡化。再次,審判監督關,我們把着重點放在庭審程序是否依法進行、保障被告人訴訟權利上,不片面的追求“高效率的庭審”,即防止為了省事而違背法律所規定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給予被告人充分的陳述權和辯護權、據以定罪的證據應得到充分質證等原則的現象發生。

五、嚴把案件質量關

重證據,重調查研究,是訴訟法對辦理案件的基本要求,而公訴科幹警也將這一要求貫穿於審查起訴工作。我們嚴格按照《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對案件進行審查,今年通過承辦人審查,我們避免了多起錯訴案件,表現在要求公安機關撤回指控3件8人的數量上,比如犯罪嫌疑人鍾明非法持有毒品一案,鍾明在被抓獲時從其身上搜查出“搖頭丸”45粒重18克,可是根據科學技術鑑定結論,“搖頭丸”成分並非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而是亞二氧甲基苯丙胺,同時根據司法解釋,這類毒品必須達到二十克以上,鍾明才構成非法持有毒品罪,因此,承辦人依法做出了建議公安機關撤回對犯罪嫌疑人鍾明犯有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指控的處理意見。此外在被告人沒有被判處有罪之前,我們密切注視案件的證據情況,一改過去案件移送法院審判後就放任不管的做法,對法院提出的案件證據有問題,不足以對被告人定罪量刑建議,我們及時對證據進行復查,如建議成立,我們及時將案件撤回,避免因無罪判決出現以致工作被動。

六、

有關審判監督情況

據統計:200*年一至五月份,在xx市xx區人民檢察院起訴的13件盜竊案件中,被判處緩刑的有7件7人並處罰金,在緩刑並處罰金的案件中有3件是盜竊數額巨大的案件。它們是:劉吉斌案,判處徒刑三年緩刑三年,罰金七千元;龍良根案,判處徒刑三年緩刑三年,罰金八千元;譚亮案,判處徒刑三年緩刑三年,罰金一萬一千元。其餘四件為盜竊數額較大的案件,其特點是均被處以了大額的罰金,少則六千,多則上萬。

針對以上情況,我們及時總結情況,與公安機關、審判機關多次協商,認為盜竊案件緩刑判決過多不利於打擊犯罪,不利於社會治安狀況的好轉。並就法官自由裁量權的行使展開專項調查,提出了從多方面依法限制自由裁量權的建議,目前,有關材料正在形成中。

七、

報表數據出錯的情況

上半年數據報表出錯,除了原內勤工作不負責不細緻之外,與辦公室的數據統計工作銜接不到位也是原因之一,但導致數據出錯最重要的原因是報送、統計數據各自為陣,並且形成數據的統計系統環境、軟件參數設置不同等技術性問題。因此強烈建議將統計數據工作化零為整,全面、充分地實現數據共享,建立一套安全有效的刑事數據遠程傳輸系統,科技強檢,從而從源頭上遏止非人為的統計數據錯誤的現象。

200*-6-19

標籤: 公訴 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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