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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講座校長總結講話

法制講座校長總結講話

法制講座校長總結講話

開展法制教育,使廣大學生在學法、懂法的基礎上,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身合法權益,勇於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自覺維護法律尊嚴,這是實現法治國家的基礎性工程。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法制講座校長總結講話,請您閲讀。

法制講座校長總結講話1

各位老師,親愛的同學們大家下午好:

今天我們在此召開法制、安全教育講座,邀請了派來給我們上了一堂生動的法制與安全教育課,我覺得這是非常必要而且是非常重要的,這是我們急需上好而且必須上好的一堂課,我們受益匪淺。藉此機會,讓我們再一次用熱烈的掌聲感謝他們.當前,我國正逐步走向法治社會,各項法律法規正逐步建立健全,學法、知法、守法是每一個公民應該做到而且必須做到的一件大事。剛才,我們從講座中已經清楚地認識到,守法與犯法其實只是一步之遙。無知的人最可怕,無知才會妄為,無知才會導致悲劇,法制觀念淡薄,好逸惡勞,貪圖享受,以身試法,最終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據統計,當前國內14—25歲青少年在社會總人口中所佔的比例為24.38%,而這一年齡段的青少年在在押犯中所佔的比例卻高達35.15%,這一數字令人怵目驚心,惶恐難安。目前,在我們同學們當中也有個別同學不好好珍惜美好的青少年時光,不珍惜難得的學習機會,不嚴格要求自己,存在着一些不良的行為。

古人云:“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不以規矩,無以成方圓"。我們要實現心中的理想,就應該做遵紀守法的模範,將遵紀守法觀念落實在行動上,從日常生活中的小事做起。在此,我希望全體同學們做到:

1、潔身自好,嚴格要求自己,嚴格遵守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和中學生守則,追求健康高尚的生活,正視自己的不足,勇於改正自己的缺點,為自己的一生幸福奠定良好的基礎。

2、學習懂得一些法律的基本知識,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

獲取法律知識的途徑很多:可以學習專業的法律書籍,可以閲讀報刊上的評案説法,可以收看電視的法治節目,也可以直接向法律專業人士諮詢。只要你是個有心人,學習一點法律知識並不困難。

3、加強自我保護意識,學習掌握自護知識。

國中生處在一個特殊的成長時期,閲歷相對簡單,社會經驗不夠豐富,鑑別是非的能力也較弱,比較容易受到自然災害、意外事故和社會不良行為的傷害,因此要具備防範犯罪的意識和能力。只有學會了自護,才能在犯罪侵害發生時,保持清醒的頭腦,做到臨危不懼,運用有效的防衞手段,敢於和善於與犯罪行為作鬥爭。

4、在家要聽父母的教導,在學校要遵守校規校紀,不打架、不罵人、不抽煙、不喝酒、不進遊戲廳等,不在外留宿、不接觸毒品、不參與賭博、不看黃色書刊、不結夥偷竊打架、不做任何有損學校和個人聲譽的事。

今天,我們還聆聽了交通安全知識講座,再次給我們敲響了警鐘。我想每一個人都不能也不應該忘記安全與生命是緊緊聯繫在一起的。關注安全就是關注生命,關注安全就是關注我們自己!我們説,安全是師生幸福生活的保證,安全是學校健康發展的前提。學校安全,往大處看,食品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校園人身安全那是要萬無一失的,是不允許出現的,往小處看,學生在校的磕磕碰碰等等這些都是安全的範疇,都是我們要時時注意的,它在關乎我們的生命的同時,也同樣關乎蟠龍國中的發展、關乎蟠龍國中的命運。

我希望師生牢固樹立安全意識,提高安全防範水平,使安全意識深入心中,把安全作為學習、工作和生活的第一準則,都能學習和掌握一些必要的安全知識,瞭解一些在緊急狀態下的急救、自救方法,我想,只要我們人人講安全,人人重視安全工作,安全教育的警鐘長鳴,我們的學校就一定能夠興旺發達、永葆平安!安全不是某個人的事,安全是我們每個人的事,同樣,安全也不是某個時期的事、安全應該是每個時期的事,我們的目的就是要把安全教育活動引向深入,把安全工作貫穿我們工作的始終。

總之,我希望全校師生都能通過此次活動,提高認識,時時刻刻處處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好學生,珍惜時光,珍愛生命!

最後,讓我們再次用熱烈的掌聲感謝前來參加此次活動的各級領導,感謝派出所秦漢所長和鎮綜治辦吳承中主任對我校工作給予的大力支持!

在此,祝願我們的校園,永遠在祥和的氛圍中繁花似錦! 祝願我們每一個人永遠平安、快樂!

法制講座校長總結講話2

老師們、同學們:

今天我們在此召開“法制教育”講座,邀請了鄉黨委、旗交警大隊、司法所、派出所的幾位領導來給我們上一堂生動的法制教育課,我覺得這是非常必要而且是非常重要的,這是我們急需上好而且必須上好的一堂課。讓法制走進校園,進一步增強同學們的法制意識,接受法制教育,自覺遵紀守法,學會利用法律進行自我保護,做一個知法、守法的合格學生,是我們面臨的一個很迫切的任務。今天的法制教育意義深遠,希望同學們一定要自覺遵守紀律,認真聽講。

同學們,開展法制教育,使廣大學生在學法、懂法的基礎上,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身合法權益,勇於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自覺維護法律尊嚴,這是實現法治國家的基礎性工程。無論從“英才教育”意義上,還是從“普及教育”意義上,最富有實效的實現途徑還是學校的法制教育,唯有學校法制教育才能持久而有效地擔當起培養“法治英才”與“法治公民”這一歷史使命。學校法制教育是教育青少年學生知法、守法,減少青少年犯罪的最有效途徑。青少年犯罪是我國當前較為嚴重的社會問題之一,而且犯罪趨於低齡化,在校學生犯罪佔青少年犯罪人數的比例大有增長之勢,之所以會出現這種局面,有社會變革的原因,但更主要的一個因素就是各地學校多年來忽視甚至放棄法制教育的結果。

“加強法制重要的是要進行教育,根本問題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從娃娃抓起,國小、中學都要進行這個教育。”小平同志曾經的講話指出了青少年犯罪的根本原因,指明瞭預防和減少青少年犯罪的有效途徑,也就是加強教育,尤其是學校法制教育。因此,只有加強學校法制教育,利用學校優勢,根據青少年學生的身心發展特點有的放矢地施加法制影響,使青少年學生知法、懂法,增強法律意識和法制觀念,才能有效地扼制青少年犯罪

老師們,同學們,依法治校是一所學校得以穩定發展的重要保證。實行依法治校,健全學校各項規章制度並嚴格按章辦事,就能在校園內形成講求民主、積極參與學校管理、自覺維護校規校紀的良好氛圍,這是一種強大的隱性課程,它能使置身於其中的全體學生在潛移默化當中,不知不覺地養成認真學法、自覺守法、善於用法、勇於護法的思想觀念和行為習慣,從而使法制教育事半功倍,最終實現學校法制教育的培養目標。

我希望全校師生都能通過此次活動,提高認識,時時刻刻處處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公民、好學生,珍惜時光,珍愛生命!

最後,讓我們用熱烈的掌聲歡迎和感謝前來參加此次活動的各位領導,感謝他們對我校工作給予的大力支持!

在此,祝願我們的校園,永遠在祥和的氛圍中繁花似錦!祝願我們每一個人永遠平安、快樂!

法制講座校長總結講話3

各位同學們:

大家好!

今天很高興與大家相聚在一起,談法制教育。你們是祖國的未來和希望,你們肩負着建設祖國的責任和重託,你們的成材是國家興旺發達的根本保證。作家路遙曾説過:“人生有好多十字路口,緊要處只有幾步”,這句話很富有哲理。青少年正處於長身體、長知識、學做人的人生關鍵時期,追求獨立卻難以擺脱家庭依賴,張揚個性有時卻顯得叛逆,樂於助人但又常常顯得缺乏責任心,辨別是非觀念非常差,自控能力弱,稍有不慎,就可能誤入攻途。特別是我們現在所處的是一個信息爆炸的時代,同學們可以通過多種途徑接收到各種新鮮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東西,你們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們是否想過你們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須受到法律約束?

法律是至高無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誰違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懲罰。今天我們就來共同探討一下未成年人犯罪的話題。

什麼行為是犯罪的行為呢?要遠離犯罪,這是同學們首先要弄清楚的問題。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完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秋序和經濟秋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羣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犯罪具有三個方面的基本特徵:

(一)犯罪是一種危害社會的行為,即犯罪具有社會危害性

(二)犯罪是一種觸犯刑律的行為,即犯罪具有刑事違法性

(三)犯罪是一種應當受刑罰處罰的行為,即具有應受刑罰懲罰性。 今天在坐的同學應該都已年滿十四周歲了吧?(有沒有沒滿的舉下手,哎,看到了,這位同學,我應該稱呼你為兒童,呵呵)。按照中國法律規定,未滿十四周歲即為兒童,十八週歲以下統稱為未成年人。《刑法》第17條第1款規定:“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負刑事責任”,意思就是凡年滿十六週歲的人,實施了刑法規定的任何一種的犯罪行為,都應當負刑事責任,這樣規定是從我國的實際情況出發的,在我國,已滿十六週歲的人,因體力、智力已相當發展,並有一定社會知識,已具有分辯是非善惡的能力,因此,應當要求他們對自己的一切犯罪行為負刑事責任。

那同學們會説我們還沒有十六歲呢,呵呵,先別偷笑,《刑法》第17條第2款又規定了:“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這樣規定,是充分考慮了他們的智力發展情況,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週歲的人,一般已具有事實上的識別能力,但由於年齡尚小,智力發育尚不夠完善,缺乏社會知識,還不具有完全識別和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因此,負刑事責任的範圍應當受刑事責任能力的限制,不能要求對一切犯罪都負刑事責任,只有犯以上規定的八種犯罪,才負刑事責任。由此可見,法律時未成年人加以保護的同時,也給予了一定的懲罰。即使是對不滿十四歲觸犯刑法的孩子,國家法律還是有懲罰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處罰、送勞動教養、送工讀學校進行矯治等等。

弄清楚了未成年人犯罪的概念和刑事責任,我們再來了解一下目前未成年人犯罪的幾個數據,一是據青少年犯罪研究會資料顯示,近幾年來,青少年犯罪總數已佔全國刑事犯罪總數的70%,而十五、六歲以下孩子犯罪總數又佔青少年犯罪總數的70%,二是和2000年相比,未成年人犯罪年齡平均下降了2歲。同學們啊,這不是危言聳聽,這是真真確確擺在面前的事實!這是各位同學必須正視長鳴的警鐘!有關專家根據犯罪分類情況進行排列,排在前5位的少年犯罪依次是搶劫、盜竊、故意傷害、強姦和尋釁滋事,下面結合具體案例探析下未成年人犯罪的幾大因素:

第一個重要因素是互聯網。報告顯示,許多青少年犯罪都和互聯網有關係,網絡遊戲、網絡交往等已經成為誘發青少年犯罪的一個陷阱。網絡的高度發達成為信息社會的重要標誌,網絡在為全社會帶來巨大利益的同時,網絡遊戲、網絡交往等也成了誘發青少年犯罪的一個陷阱。被告人劉某年僅15週歲,在一次偶然的情況下進網吧玩了一下,覺得挺好玩,以後就經常到網吧玩,之後一直沉迷於玩網吧和遊戲機,但父母給錢,怎麼辦呢,他想到了向同學下手敲錢,一天,他要同學方某給他錢,並威脅方某説,你以前跟別人打過架,被打的人叫我來拿醫藥費,自己認識許多社會上的人,不給錢就叫人來打死你,方某很怕,將自己身上僅有的五元錢給了劉某,以後劉某陸續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計六十餘元,其中有一次,劉某逼方某帶他到方某父親那騙借了三十元,最後一次,被告人劉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給,劉某便將方某帶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方某手掌,用煙頭燙方某,並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錢交到劉某手中,在這種情況下,方某才將這件事告訴其父親,方某父親馬上到公安機關報案,並配合公安人員將被告人劉某抓獲歸案,劉某在接受審判時説道:“我以為只是敲點同學的錢好玩,不知道會有這麼嚴重的後果”,劉某後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不到18歲的李某是一名中專生,平時最大的愛好就是上網聊天。時髦的網名,帥氣的外表讓他在網上很受青睞。後來,在與一名女網友見面時,難以自制的李某把女孩強姦了,他因此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

第二個因素是交友不慎。俗話説“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青少年如果在選擇朋友上不謹慎,很容易被壞人拖入犯罪的泥沼。杜某十四歲,成績一直很好,暑假裏在與同學玩時認識了在社會上混的李某等一夥人,他見李比自己才大兩歲,卻比自己瀟灑得多,經常出入網吧、遊戲室等地方玩,他很羨慕李某,於是天天跟着李玩,但是出去玩必須要有錢,李某口袋中的錢很快就用完了,

李某就對杜説:“我們現在沒錢玩了,要玩就必須搞錢”,他們一合計,杜某決定到一個他認為有錢的同學家去搶錢,杜某帶着李某等三人趁同學的父母上班、同學一人在家之時闖入同學家實施搶劫,同時還將該同學打成重傷。公安機關很快就破了案,將李某和杜某等人抓獲歸案。到了9月1號,杜某坐在牢房裏悔恨交加,他痛哭道:“今天是開學的日子,我多麼想揹着書包去上學呀,當時我只是想到好玩,我沒想到我的行為是犯法的,我後悔呀。”但是法律是無情的,誰觸犯了它就要受到處罰。

第三個因素是生活上的盲目攀比。社會上的攀比之風不可避免地對青少年產生了影響。家庭富裕的孩子與家境稍差的孩子在穿着、消費等方面的差異使一些青少年的虛榮心受到了傷害,往往在得不到滿足時,就會引發犯罪。這類案件約佔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12%左右。某中學生小強看到其他同學腳上的耐克鞋時,心生羨慕和嫉妒,但家裏沒錢滿足他的要求,於是小強就夥同幾名同學採取攔路搶劫的辦法強行與穿名牌鞋的同學換穿鞋。在實施多起搶劫後,小強因使用暴力當場搶奪財物,最後以搶劫罪被判處兩年有期徒刑。再一個重要因素是缺乏管教。在青少年犯罪案件中,有這樣一羣人,他們很小就離開家庭離開父母,離開學校,在社會上流浪,得不到應有的關愛和教育,為了生存他們集聚到一起,對法律的無知和對社會的仇視讓他們中的很多人淪為社會的罪人。父母雙亡的小慶很小就一個人生活,雖然有個姑姑但也難給他更多的關愛。長期的沒人管教使孫慶沾染了很多不良習氣,打架鬥毆,偷雞摸狗,成了村裏人眼中的混混。16歲時,孫慶因犯搶劫罪被判了3年有期徒刑。刑滿釋放後,由於沒有家長的管教,孫慶再次夥同他人搶劫出租車,殺死3名出租車司機,最後被判處死刑,結束了

短暫的一生。在一個法院審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有近三成的案件中的被告人都曾是或是正在流浪的孩子。長期在外流浪的佔到10%左右,長期沒有家庭的管教和家人的關愛使他們生活在社會的最底層,混淆了是非善惡標準,也就不可避免地走上歧途,成為社會的罪人。

還有一個因素是黃色誘惑。因黃色誘惑而導致犯罪的比率約佔未成年犯罪案件的4%左右,對於剛剛發育成熟或還在發育階段的青少年來説,黃色誘惑像毒品一樣正在侵蝕他們。一些低俗、淫穢的東西對青少年有很強的誘惑力,往往會從好奇發展成嘗試,最後引發犯罪。16歲的中學生小雨在與幾名同學在家裏看錄像時,偶然看到了其父親看完後沒有收起的一盤黃色錄像帶,電視屏幕上讓人心跳的畫面讓小雨感到了好奇和刺激。在偷偷多次觀看後,小雨等幾名中學生再也控制不住心中的慾望,決定找人嘗試。他們把一名女同學騙到小雨家對其進行了輪姦。最後小雨等人被判處4年至7年有期徒刑。其他容易誘使未成年人走入歧途、失足犯罪的陷阱還包括沾染賭博等惡習、過早陷進情感糾葛、對影視文學作品以及網絡遊戲有關兇殺暴力描寫的模仿、家長驕縱溺愛、粗暴管教以及監管失控等。

所謂知已知彼,瞭解了以上未成年人犯罪的幾大誘因,我們就能防患於未然,加強犯罪的自我防範,遠離失足的陷阱,健康快樂地度過青少年時期。所謂犯罪的自我防範是指個人為減少被害的可能,進行自我保護而採取的各種措施和方法,根據《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40條的規定,未成年人犯罪的自我防範意識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方面,指未成年人通過加強文化修養和法律知識,自覺抵制各種不良行為和違法犯罪行為的引誘和侵害;另一方面是指未成年人在受到犯罪侵害後應通過法律途徑,及時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具體來講,主要包括四個方面:

(一)要增強法律意識和法治觀念。

(二)未成年人應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共規範。

(三)樹立自尊、自立、自強的意識

(四)未成年人加強道德教育,豐富社會生活經驗,增強自覺抵制外界不良誘因的能力,增強辨別是非和自我保護的能力。我們要有加強用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治安處罰法》第四十九條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治安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1、不良行為是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前兆

夜不歸宿往往使孩子處於危險境地

案例1:因為和大聲斥責自己的父母爭論了幾句,16歲的小朱一氣之下,悶頭衝出家門,整晚沒回家。一週後,警察找上門來,小朱在夜不歸宿的那天搶劫了6名學生。原來,小朱離家出走之後在網吧裏通宵上網,但又沒有錢,於是他就把手伸向了同學。

分析:據調查,絕大多數犯罪行為是利用夜晚的時間完成的。未成年人身心發育尚不成熟,缺乏生活經驗和辨別是非的能力,擅自外出並夜不歸宿,一旦發生問題,很容易受到外界的侵害。

2、曠課是孩子走下坡路的信號

案例2:16歲的小興,自打接觸網絡遊戲CS後,就着了迷,他對學習逐漸的失去了興趣,經常和朋友出入網吧,慢慢的發展到曠課逃學。小興因為上網缺錢,從家裏拿了水果刀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學生身上的20元零花錢,結果被法庭判處三年有期徒刑,緩行執行。

分析:曠課是學生走向危險的一個信號, 脱離了學校教育和規章制度的約束,從而直接影響學習,而且容易受到社區不良環境的感染,滋生不良的品德。

3、酗酒是未成年人犯罪的促發因素

2008年3月深圳龍崗中專學生曹子龍,19歲,事發當天曹子龍説過生日,下午放學後,便喊8名同學去餐館慶祝生日聚餐喝酒,9人在喝了10瓶啤酒和2瓶白酒後,曹子龍當場身亡,另有兩名同學昏迷。

案例4:兩少年酒後羣毆傷人獲刑:07年2月22日,張某(16歲)、張某某和另外10個兒時的夥伴在一塊喝酒,酒後張某想的劉寧曾經欺負過自己,在酒精的作用下,張某等12人來找到劉平,對劉寧進行毆打,造成劉寧輕微傷,這幾人均被進行處罰。

分析:中國小生應該集中精力學習,但少數學生模仿大人在聚會時開懷痛飲。中國小生正處於成長髮育階段,飲酒對身體的損傷,嚴重會造成死亡;同時,酒精是一種麻醉劑,影響中樞神經系統,導致自控能力下降,使人容易做出一些過激事情來,所以青少年千萬不能喝酒。

5、交友不良容易走邪路

案例5:15歲的魏明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刑,是交友不慎導致他走上了邪路。據魏明自述,他在同學的生日宴會上認識了出手大方的王大哥,王大哥經常請他去餐館吃喝,帶他去電子遊戲廳玩遊戲機。工作繁忙的父母沒時間陪她,王大哥成了魏明的好朋友和崇拜偶像。一天,王大哥突然對魏明説:“有一個小子總跟我過不去,我不便出面,你替我教訓教訓他,反正他也不認識你。”被王大哥這麼一蠱惑,原本老實聽話的魏明手拿木棒,朝那個人的頭上猛擊一棒,導致其頭部受了重傷。

案例6: 哥們兒義氣害了他

曲哲是個不錯學生,由於和社會上不三不四的人混在一起,並學會了抽煙、喝酒,學習成績直線下降。“鐵哥們”陳風找到了他,提起自己與方欣發生矛盾,要求曲哲幫他出口惡氣,曲哲為了哥們義氣便答應幫忙。第二天,他們約好時間,把方欣騙到無人處,陳風與其扭打起來。曲哲嚇得茫然不知所措,像一個木頭人一樣一動不動。此時陳風瞪着發紅的眼睛,氣急敗壞地衝他喊:“哥們兒快點”,曲哲身不由己地跑了過去,不顧方欣苦苦哀求,殘忍的將其殺害了。一個無辜生命就這樣慘死在他們的手中……

分析: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青少年時期,一定要慎擇友,擇良友。面對朋友的要求,必須保持頭腦清醒,以法律和道德為標尺進行衡量,三思而後行,不可隨意遷就,否則會鑄成大錯。青少年要樹立法制觀念,增強法律意識,提高自我的預防犯罪能力,時刻珍惜現在所擁有的幸福、自由、快樂。

6、學壞常從抽煙開始

“阿姨,求您一件事,能不能給我一支煙抽。”幾乎每次提審少年犯,尚秀雲法官都能聽到這樣的話。據海淀法院的調查,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絕大多數都是一些不良行為,其中吸煙是誘發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信號。

分析:這是因為,吸煙不僅對未成年人身體產生危害,更重要的是能夠“心理上癮”。甚至在某些時候成為區別正常學生的標記,這樣的標記很容易引起不法之徒的注意,從而容易被社會上的不法分子利用,進行違法犯罪。

我今天就具體講一下如何預防青少年犯罪。

同學們你們知道什麼是"十戒"呢?第一是戒"貪"、第二是戒"奢"、第三是戒"驕"、第四是戒"假"、第五是戒"黃"、第六是戒"毒"、第七是戒"賭"、第八是戒"惰"、第九是戒"散"、第十是戒"妒"。這十種需要"戒"的,都是同學們容易沾染的不良習慣、不好的性格,或不健康的東西,這些不良習慣、性格或不健康的東西如果讓它在你身上滋長、蔓延,或不能有效地遠離它,那麼就會從"量變"到"質變",最終就可能走上違法犯罪的道路,成為人民所唾罵的階下囚。人們常説"科學與謬誤只有一步之遙",違法犯罪與否我認為也只是一念之差,兩者之間並沒有不可逾越的鴻溝。但是同學們應該明白,這個犯罪之"念"的產生並不是偶然的,而是有它多方面、多層次的原因,之間有着必然的聯繫。只要同學們加強自身的修養,理解並確實做到"十戒",時刻預防犯罪之"念"的產生,自然就能夠預防犯罪。

法制講座校長總結講話4

同學們、青少年朋友們,你們好。

今天應邀參加學校舉行的法制課,很高興,藉此機會從發生在青少年身邊的典型事例,與青少年密切相關的一些法律知識,講上幾方面,與大家共勉。

常言道:“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法律就是調整人們行為的“規矩”。隨着社會的發展,法律的作用愈來愈重要,與人們生產生活的關係愈來愈密切。在一定意義上説,市場經濟就是法制經濟。在對外交往中,法律也是調整國與國之間關係的重要社會規範。作為21世紀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學習、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識,是實現新世紀宏偉藍圖、振興中華的需要,也是維護人類和平,促進世界發展的需要。

青少年是祖國的未來,黨和政府歷來十分重視青少年法制教育。黨中央、國務院批轉的全國第五個五年普法規劃將少年兒童的法制教育列為重要內容。廣大青少年應當抓住這一有利時機,積極接受法制教育,努力學習法律知識。

第一,通過學習法律知識,邁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長,打好基礎是人生之旅的關鍵所在。青少年時代正是長身體、學知識的重要時期,只有學習了法律知識,才能知道什麼是合法,什麼是違法,學會分辨是非,識別善惡,從小養成遵紀守法的良好習慣。第二,通過學習法律知識,爭做新世紀合格公民。21世紀的中國將是一個法制更加完備的社會,要求每一個公民具有較高的法律素質。廣大青少年只有學法懂法,才能樹立民主法制觀念,明確公民的權利與義務,才能依法辦事,依法維護自身權益,成為適應社會發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第三,通過學習法律知識,努力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合格接班人。21世紀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時代重任將歷史地落到青少年朋友的肩上。加強社會主義民主,健全社會主義法制,依法治國,是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了更好地肩負並完成歷史賦予的重任,少年兒童必須用科學的理論武裝頭腦,必須具有堅定的信念和廣泛的知識面,不僅要學習、掌握科學知識,而且要學習和掌握法律知識,增強法制意識。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國實現依法治國的法制目標,才能保障我們偉大祖國的長期穩定、經濟騰飛,才能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

今天學校組織給同學們上法制課,通過聽講課、受警示、學法律,從發生在青少年身邊的典型事例,與青少年密切相關的法律知識,一點一滴積累,持之以恆學法、守法、用法、護法,逐步樹立法制觀念,增強法制意識,養成遵紀守法的良好習慣,爭做一名新世紀的合格公民。

當前,未成年人包括在校學生犯罪問題,仍然是危害社會治安的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今天我用幾個案例,説明一個道理:中學生應該學法、懂法,未成年人應該健康成長。案例一:九青年結夥搶劫 斷送前程追悔莫及

為了敍述方便,我先把這九個人的基本情況作以介紹:

20--年,上列九人分別糾集在一起,先後在中學,城電影院等地,搶劫作案8次,搶劫現金113元,具體犯罪事實如下:

第一次,20--年3月22日下午,搶得現金10元;

第二次,20--年4月7日下午搶得現金10元;

以上,參與搶劫8次,劉某參與搶劫4次,張某某參與搶劫5次,某某某參與搶劫3次,樊某參與搶劫3次,李某參與搶劫2次,樑某某參與搶劫1次,關某某參與搶劫1次,丁某某參與搶劫1次。所搶現金被九人用於吃喝花用。

保某某等九人以暴力的脅迫手段多次搶劫他人財物,其行為已觸犯了刑律,構成了搶動罪。保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了主要作用,是本案的主犯,且結夥多次持刀搶劫。對社會危害大,影響極壞,使學生上學無安全感,犯罪情節嚴重,應從重處罰。鑑於保某某犯罪時未滿十六週歲,應減輕處罰。劉某、樑某某犯罪時已滿十八週歲,在犯罪中起了次要作用,是本案的從犯,應根據其週歲,在犯罪中起了次要作用,是本案的從犯,應根據其犯罪的情節比照主犯從輕處罰。張某某、某某某、樊某、李某、關某某、丁某某犯罪時未滿十六週歲,且是本案的從犯,應減輕處罰。法院20--年某月15日不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以搶劫罪,判處保某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2000元;判處劉某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1500元;判處張某某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1000元;判處樊某有期徒刑二年,並處罰金1000元;判處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緩刑二年,並處罰金1000元;判處樑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緩刑二年,並處罰金1000元;判處關某某有期徒刑六個月,宣告緩刑一年,並處罰金500元;判處丁某某有期徒刑六個月,宣告緩刑一年,並處罰金500元。這個案件中,涉及《刑法》總則中關於犯罪的7個概念。

1、刑事責任年齡:《刑法》17條規定:14週歲以下是完全不負刑事責年齡段。

14週歲至16週歲是相對負刑事年齡段,這一年齡段的公民犯以下8種罪的,應負刑事責任。即:故意殺人、故意傷害、強姦、搶劫、販毒、放火、爆破、投毒。16歲以上為完全負刑事責任年齡段。14--16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

2、緩刑:是指附條件的暫緩刑罰執行的制度。

一般緩刑的適用條件:一是判處拘役和3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根據犯罪性質和悔罪表現,使用緩刑不致瑞危害社會;三不是累犯。累犯不適用緩刑。

3、罰金。

附加刑的一種。成人不少於1000元,未成年人不少於500元,強制繳納。

4、共同犯罪。

由二人以上故意犯罪為共同犯罪。

5、主犯。

是指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根據規定,主犯包括了兩種情況:(1)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他們在犯罪集團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是犯罪集團的核心。(2)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6、從犯。

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謂次要和輔助作用,是相對主犯的主要作用而言。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7、搶劫罪。

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暴力脅迫,強行劫取財物的行為。從客觀方面看,被告人必須實施了對公私財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護者均使用了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劫走財物。這是所説的暴力,是指犯罪分子對被害人的身體實施打擊或者強制,如殺傷、毆打、捆綁和禁閉等。這種暴力是犯罪分子用以排除被害人抵抗,從而劫取財物的手段。搶劫罪的脅迫,是指犯罪分子以暴力相威脅,迫使受害人不敢反抗,從而順利劫走財物的行為,被脅迫的對象可能是受害人,也可能是受害人的親屬,朋友或者同事。從庭審調查的事實看。保--等九被告人把作案對象選擇在學生身上,正是利用在校學生不敢反抗或不能反抗的特點,各個被告人收集一起,尋機作案,從身份上,是社會青年對付在校學生,力量對比上,或是三對一、四對一、甚至九對一,給受害人以暴力和脅迫,迫使受害交出財物或任其掏出錢物拿走,其行為完全符合搶劫罪客觀方面的要件特徵。從客體上看,搶劫罪侵犯的是複雜客體:不但侵犯了公民的財產權利,而且又直接侵害到公民的人身權利。以本案看,由於九被告人行為,不僅使受害人的財產權利媽:即學生身上僅有的現金被搶,而且使有的學生不敢上學,有的被致傷送醫院治療,有的輟學種地,甚至牽連到學生家長,對學生上學是迎送往來,嚴重地侵害了在校學生的身心健康,破壞了良好的社會風氣,在學校和社會造成了惡劣影響。

在主觀方面,搶劫罪具有明顯的主觀故意,即非法佔有公私財物的目的。本案各被告人離開學校後,家庭管教不力,以至在外租房羣居,生活無靠,便打起了搶錢的主意。儘管各被告人萬般抵賴,狡辯是借、要,但謊言不戳自穿,世界上沒有向連名字都不知道,人也不認識的人借上錢的道理。揭開偽裝,暴露出的就是肆意非法搶劫讀書學生的零用錢,來滿足這些不法之徒的吃、喝、抽。主體方面,依據《刑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的“已滿十四周不滿十六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本案被告人均已滿十四歲不滿,達到搶劫罪的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且實施搶劫次數多,情節惡劣,完全符合搶劫罪的主體特徵。

《刑法》263條規定,犯本罪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A、入户搶劫;B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C、搶劫銀行;D多次搶劫或搶劫數額巨大;E、搶劫致人重傷或死亡;F、冒充軍警搶劫;G、持搶搶劫;H、搶劫軍用物資、搶險、救災、救濟物資。

案例之二:兩學生年幼無知,受欺騙引狼入室 ,邱某、武某某盜竊案。

邱某,22歲,某某某人,個體户。武某某,17歲,某某城關區人,某某一中學生。賀某,14歲,某某一中學生。劉某某,14歲,某某一中學生。2005年5月11日下學後,在邱某授意下,武某某對賀某説:“某某好玩,你從家裏偷些錢,我帶你們到某某玩”。6月14日下午3時,賀叫上同學卸掉了爺爺家的防盜門螺絲,把邱某某從某某叫來某某,6月15日上午,武某某、賀某某入室、劉某某放哨,偷了23500多元現金和兩條香煙,劉某某分得2000元,其餘由武某某拿着,四個人上某某,回來後,只剩3000元,其餘均在某某揮霍。案發後,邱某、武某某分別被判有期徒刑3年6個月。

本案涉及的刑法的兩個概念

1、盜竊罪。

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祕密竊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盜竊罪的構成要件是: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所有權。盜竊犯罪的對象是國家、集體和個人的財物,既包括有形財物,也包括電力、煤氣、重要技術成果等無形財物。在客觀方面,行為人實施了祕密竊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所謂祕密竊取,是指犯罪分子採取自認為不使財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經手者發覺的方法,暗中竊取其財物。

2、盜竊罪的處罰。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盜竊金融機構,數額特別巨大的;

(二)盜竊珍貴文物,情節嚴重的。

這件案子的主要教訓是:賀某年幼無知,聽信欺騙,引狼入室,造成嚴重後果。青少年學生世界觀沒有完全定型,思維方式極不穩定,判斷事情的能力差,遇到事情,一定要仔細思量,權衡利弊,切不可頭腦發熱,貪圖蠅頭小利而誤入歧途。

案例三在校生酒後傷人受害者亦屬活該

這是一起故意傷害案。

張某某,16歲,某某職中二年級學生。200某年3月22日晚10時酒後出宿舍門時,將下晚自習回宿舍的學生孫某某撞了一下,孫到宿舍,將年事告訴了同學艾某某,讓艾給處理一下,艾答應後,孫某某就將張某某叫到宿舍樓西側説剛才發生的事情。正説着,候某某到了跟前,問:“什麼事?”艾某某就將發生的事給他説了,孫某某説:“沒事”。候某某説:“咋沒事?”並問張某某這件事怎麼處理,張某某説:“你想咋辦就咋辦。”候某某就在張某某的右肩上搗了一拳,後又用左手摟住張的脖子,用右拳在張的身上搗,用膝蓋在肚子上頂,在張某某被候某某搡不予考慮門背後時,張某某從口袋裏掏出跳刀,用左手撕住候的頭髮,在候的胸部捅一刀,後連推帶搡將候又捅一刀。候某某在被推至牀邊時,將張某某撕到牀上,壓在身下,張某某又在候的胸部邊捅二刀。致候大量出血送醫院搶救,發現其左腋下、左胸部、右胸部、左上腹均被刺傷。

經法醫鑑定:候某某胸腹部被鋭器刺傷,致雙側開放性氣胸、肺破裂、胸悶、氣短、呼吸困難;失血性休克。按照《人體重傷鑑定標準》第58條、第87條之規定,已構成重傷。

張某某故意持械傷人,致人重傷,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4條之規定,構成故意傷害罪,被告人在犯罪時系未成年人,從輕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

對候某某人身傷害造成的經濟損失,民事賠償責任張某某負百分之五十,候某某負百分之 四十,學校負百分之十。

本案涉及《刑法》兩個概念:

1、正當防衞。

是指正在受到不法侵害時,採取的防衞行動不受法律追究。在本案中,張某某的行為有點防衞的成份,但不屬真正意義上的正當防衞,所以應該承擔刑事責任。

2、故意傷害罪。

《刑法》243條規定: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構成犯罪的行為是故意傷害罪。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和管制,致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使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平心而論,這起案件應該給傷害別人的人和受別人傷害的人送上一副對聯:

上聯:酒後撞人 張某某先不應該。

下聯:逞能耍二 候某某亦屬活該。

橫批:法盲一對

這兩個在校生,判了刑 ,賠了錢,捱了疼,應該有哪些教訓?我們不妨設想一下:假若,張某某遵守校規,不的校內喝酒;假如他撞人之後,説聲“對不起”;假如候某某少一些哥們氣,少一些逞能好事、少一些二桿子勁,會是什麼結果呢?這件不該發生的事,肯定是可以避免的。

案例之四:觸法網不思悔改 再犯罪迷途難返

關某某,男,漢族,生於1985年2月28日,國中文化程度,某某某某某某人。200某年6月15日因犯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宣告緩刑一年,並處罰金500元。

200某年8月份,關某某夥同景某(男,漢族,生於1985年4月8日,國小文化程度,某某某某某人,農民。)、錢某某(男,漢族,生於1984年1月8日,高中文化程度,某某某某某人,某某一中高一學生)等人乘無人之機,採取翻窗入室、從陽台爬入等作案手段,先後在某某酒廠、某某水電局家屬樓盜竊作案,竊得VCD、白酒、香煙等物品,其中關某某參與盜竊6起,盜竊價值4900餘元;景某參與盜竊7起,盜竊價值6900餘元;錢某某參與盜竊6起,盜竊價值5900餘元。其中被盜竊物品被告人大部分已吃喝花用。關某某、景某、錢某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夥同他人多次祕密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盜竊罪。因三人犯罪時均未年滿18週歲,且錢某某有投案自首情節,應當從輕處罰。關某某在緩刑考驗期內又犯罪,依法應撤銷緩刑。關某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原犯搶劫罪,已判處有期徒刑個月,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年4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景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並處罰金1000元;錢某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個月,宣告緩刑一年,並處罰金2000元。

關某某,200某年6月15日因搶劫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宣告緩刑1年。200某年11月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4個月,2003年1月2日刑滿釋放。2003年某月6日,關某某與朋龍在“某某某某”的“築心緣”酒吧飲酒至22時許,關某某準備回家休息,行止某城中心什字處,關在什字西北角“某某”網吧門口碰撞了正在門口打電話的原某某移動公司職工王某某,雙方發生爭吵,繼而引起撕打,後被圍觀羣眾擋開。王離開後,關跑進“心語”飲吧拿出某某一中學生劉某某放在該飲吧的一把長約40公分,寬約5公分的砍刀,四處尋找王某某,最後在某某電影院招待所二樓樓道找到了王某某,關將王某某拉到了招待所外面的街道上,用砍刀在王某某的頭部砍了一刀,將其致傷。經法醫鑑定,根據面部損傷程度,符合《人體輕傷鑑定標準》第14條之規定,系輕傷。關某某遇事不能正確對待、冷靜、慎重處理。而持刀故意傷害身體,致人輕傷,其行為已觸犯刑律,構成故意傷害罪。關某某在刑罰執行完畢後五年內又故意犯罪,繫累犯,應從重處罰。關某某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

本案涉及《刑法》三個概念:

1、自首。

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2、累犯。

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除外。

3、數罪併罰。

是指一人犯數罪,人民法院對各種罪分別定罪量刑以後,依照法定的原則,決定應執行的刑罰。

從這一案例可以看出,關某某,一名國中學生,從15歲在校就與社會上的不良青年結交,參與搶劫,被判緩刑,卻不知悔改,視法律為兒戲,好逸惡勞,又夥同他人多次盜竊,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剛刑滿釋放後,又混跡於酒吧,充當痞子,尋釁滋事,持刀砍人,蔑視法律,短短三年連犯三罪,再落法網,陷入犯罪的泥潭中不能自拔,令人可悲、可歎、可氣、可恨。

同學們:聽了節課,審視四個案例,我們應當從中受到哪些啟示呢?我想應是5句話,15個字:這就是:慎交友、立大志、善慎獨、敢維權、要坦白。

1、慎交友。

保某某、劉某、張某某、某某某、樊某、李某、關某某、樑某某、丁某某搶劫一案是200)年引起學校、家庭、社會關注的青少年犯罪案件,經過公安機關深入細緻的偵查,檢察機關的進一步審查,以及人民法院的兩次開庭審理,終於劃上了句號。本案各被告人糾集一起,在短短的一個月之內,作案十多起,搶劫現金二百餘元。其結果令人吃驚。他們是怎樣走上犯罪道路的呢,從本案的審理和走訪監護人等途經可以看出有幾個原因。本案多數被告人過早離開學校,失去了繼續受教育的機會,過早涉足社會,沾染了社會上一些不良風氣,稱兄道弟,哥們義氣是非不分,良莠不辯,以至膽大妄為,以身試法。關某某上國中期間與保某某、劉某相識,平時常在一起玩耍,因家中無人管教,遂以無錢吃飯,交房租為名,要關某某、李某、丁某某與其一同參與搶劫活動。關某某、李某、丁某某哥們意氣驅使,走上了犯罪道路。和人交往,一定要慎重,牢記古人忠告:“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不要和那些心術不正的人交往,更不要和校外的劣跡者同流合污。

2、立大志。

每個青少年都應加強思想品德修養。人的行為,是受思想支配的,沒有良好的思想,就不會有正確的行為。學校教育中的思想政治課,法制課不是空的假的,而是實實在在的道理,我們要從中悟出做人的理想價值,不僅學會做學問,學本事,更重要的是要學會做人。保某某、關某某等人法制觀念淡薄,不知道用道德、法律規範自己的行為,相反地是用暴力或脅迫手段獲取不義之財來滿足自己好逸惡勞的生活,從而走上了犯罪道路。古人云:“君子愛財,取之有道”。道在何處?我認為,勤勞致富,才是正道。上好高中,考上大學,學好本領,參加工作獲取報酬,才是正道。相反,坑、蒙、拐、騙、偷、搶等手段弄錢,那就是邪門歪道,輕則受到道德的譴責,重則要受到法律的追究。我們應該立大志,苦學成才,長大報效祖國,用勞動所得改善自己的生活。

3、善慎獨。

錢某某、李某、丁某某原是某中、某某中的學生,平時幾個人的表現都是不錯的,保某某、關某某叫他們作案,他們幾個在校生不但不制止,反而積極配合,足見對自己的行為缺乏“慎獨”意識,缺乏自我約束能力。我提醒同學們一定要有獨立思考的能力。遇事該怎麼做,不該怎麼做,要有自己的主見,且不可盲從。

4、敢維權。

每一個青少年都應學法、知法、懂法用法,學會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刑法修訂後,對正當防衞作了新的規定,即為了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的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衞,不負刑事責任。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及其它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衞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衞過當,不負刑事責任。就學校而言,如果每個同學都充滿正義感,見義勇為,碰到類似搶劫的情況,挺身而出,人人喊打,我們就能創造一個安定團結的學習環境。犯罪分子就沒有藏身之地。

5、要坦白。

一旦做錯了事,甚至犯了法,就要坦白地向老師、學校、有關機關把事情講清楚,爭取從寬處理。今天的幾個案例中,被告人都能如實供述犯罪過程,才被依法從輕發落,判了緩刑。所以,我奉勸同學們最好是從國小法、懂法、守法,萬一觸上法網,就應該主動坦白、自首,如實交待,爭取從寬處理。已經踩上犯罪邊緣線以及準備實施此類行為的同學,如果再不懸崖勒馬,亡羊補牢,那麼,保某某等人的今天,就是你的明天,因為誰把法律當兒戲,誰就必然亡於法律。

最後,祝願青少年朋友們,同學們,勤奮學習,只爭朝夕,時刻準備着,為創造中華民族更加燦爛輝煌的明天而努力。

法制講座校長總結講話5

尊敬的老師們、同學們:

大家好,我是--派出所的民警,今天,很高興能和大家一起學習法制方面的知識。藉此機會講講發生在青少年身邊的典型事例,與青少年密切相關的一些法律知識,與大家共勉。

我講課的內容分為兩個部分:第一,有關青少年違法犯罪的問題;第二,毒品的種類、危害和預防

首先講一講有關青少年違法犯罪問題。

説到違法犯罪,大家不要認為自己是學生,與自己無關。現在,青少年違法犯罪已經成為一個嚴重的社會問題。在我們--縣青少年違法犯罪的案件也比較多。近兩年--縣某些學校的學生就頻頻發生青少年違法犯罪的案件,如搶劫、盜竊、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詐騙、非法拘禁等等。在一個好人和罪犯之間往往只是一念之差。如果自己不注意是很容易由好人變成壞人的,很多青少年就是因為平常養成了不良習慣而逐漸發展成為罪犯的。

那麼,什麼行為是違法犯罪的行為呢?《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一切危害國家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國家、顛覆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破壞社會秩序和經濟秩序,侵犯國有財產或者勞動羣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就是違法行為,不認為是犯罪。

下面我舉幾個真實學生的案例,--縣某學校學生樑某、樑某某、潘某某三人是同學,三人平時在學校不專心讀書,紀律散漫,經常上課遲到、曠課,不聽從老師的教導,學習成績很差,經常曠課去電子遊戲機廳、網吧等,因玩遊戲花錢多,三人很快就將父親給的錢花光了,因沒錢上網網遊戲,三人就想到搶劫學生的錢。2010年9月份至10月份期間,三人一起竄到--縣三海國小、金龍中學附近,趁學生星期天回家拿錢來學校讀書的時機,守候在三海國小、金龍中學附近路段,多次對返校讀書的學生實施搶劫,得款300多元人民幣,搶得錢後三人全部用於玩電子遊戲機。案發後樑某、樑某某、潘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三人因涉嫌搶劫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還有一個案例,張某和伍某是同班同學,平時在學校表現差,紀律鬆散,經常出入遊戲室、網吧、舞廳等地,還結識了一些不三不四的人社會青年,因沒錢打電子遊戲機,張某、伍某就想到趁同校學生晚上睡覺時,偷竊學生的手機等錢物。後張某、伍某就帶上另外三名在網吧裏認識的“哥們”,還準備了一把長長的砍刀,進入學校,共盜竊了十幾間宿舍的學生錢物。次日,張某和伍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二人因涉嫌盜竊罪被--縣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再舉一個案例,小明與小馬是--縣某學校的同班同桌同學,有一天小明與小馬發生矛盾,後來發生打架,因小馬身材比較高大,小明打不贏小馬。後來小明並沒有把這件事情告訴老師,而是一直懷恨在心,尋找機會報復小馬,因小明打不贏小馬,他就叫三四名社會青年到學校對小馬進行毆打,致使小馬全身多處流血,當日小明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小明因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而被行政拘留。所以打架對雙方都是沒有好處的,被打傷的人流血又流淚,挨一身痛。將別人打傷,就觸犯了法律,不但受到法律的處罰,還得賠償別人醫藥費。那麼當我們與其他同學發生矛盾時,該如何處理呢?首先,我們應當立即向老師報告,由老師幫忙解決。千萬不能糾集其他的人一起參與打架,結夥鬥毆。如果事情重大,老師或學校無法解決的,我們應當向公安機關報案,依照法律的程序處理事情。切記不可學習電影上所謂的“哥們兒”義氣,結夥鬥毆。

所以為了遠離違法犯罪,同學們平時一定要聽老師和家長的話,遵紀守法,要有是非觀,要知道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堅決不進遊戲廳、網吧、舞廳等地方,因為那種地方很容易接觸到一些不健康的東西,容易被一些不三不四的人帶壞,最後走向違法犯罪的道路。因此,我們每位中、國小生都應認真學習法律知識,做一個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學生。

第二個內容是毒品的種類、危害和預防。“毒品猛於虎”相信這句話大家聽説過了,毒品的對人類的危害是十分惡劣的。大家從更小的時候就可能聽説過鴉片戰爭。

同學們,你們知道什麼是毒品,在座的有哪位同學知道嗎?舉一下手説説。很多同學對毒品的認識還不夠準確,往往認為毒品就是大煙和海洛因,這種認識是不全面的。根據《刑法》第357條的規定:

毒品是指鴉片、海洛因、冰毒、嗎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國家規定管制的其它能夠使人形成癮癖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這些我們都稱之為毒品。

説起毒品的危害,可以概括為“毀滅自己,禍及家庭,危害社會”十二個字。吸毒使人道德泯滅,人格變異,吸毒晚期大多數會患上肺結核、艾滋病等嚴重的傳染疾病,最終導致死亡。吸毒後不顧念親情,拋卻社會責任感,以致許多家庭因此而妻離子散,骨肉相殘。吸毒者在自我毀滅的同時,也毀滅了自己的親人和家庭。由於消費毒品耗資大,花完家裏所有的錢,吸毒者為取得錢財,獲得毒品,就從事盜竊、搶劫、詐騙、賣淫等違法犯罪行為,嚴重危害社會的安定。

在這裏我就給你們講一個我們工作中碰到的真實故事:"在戒毒所有位叫阿紅的少女,她原本成績很優秀,有很可能考上重點大學的,只因一念之差在朋友的引誘下,她吸了後來使她的人生走向毀滅的第一口毒品。漸漸的,阿紅對學習以及其他任何事情都失去了興趣,轉而將吸食毒品當成了最愛。阿紅吸毒上癮後,父母為她家財也已耗盡,最後不得不將她強制送進了戒毒所??她説,她第一次感受到了那種涕淚橫流,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感覺,也是第一次對毒品產生了刻骨銘心的恐懼。阿紅對來看望她的同學説:如果你們不想像我一樣,或是比我更慘的話,那就千萬別去嘗試第一次,因為那不是你的意志能左右的。這就是一個吸毒學生在進入戒毒所後總結出的教訓,聽完她的故事後,

想必大家都感受到了毒品的危害之大。確實,毒品嚴重影響了身體健康,人在中毒後,會感覺遲鈍,運動失調,幻覺,妄想,定向思維等。毒品不僅對身心的傷害很大,對社會的危害更大,在一個家庭中一旦出現了吸毒者,家便不成家了。所以,不但我們每個人自己絕不能沾染毒品,而且一旦發現家人、同學或身邊有人吸毒,就給他們講清吸毒危害的道理,幫助和規勸他們戒除毒癮。發現他人種植毒品原植物或販毒的要及時向公安機關或撥打110彙報,進行打擊處理,有效遏制毒品犯罪。

第三個問題,主要向同學們介紹一下作為一名中學生應該如何預防和抵制毒品。

中學生由於缺乏必要的社會生活磨練和考驗,社會生活經驗不足,加之特定的環境、年齡、生理、情感和性格等方面的因素,往往存在着判斷能力、自我防範能力、抗拒誘惑的能力不強等方面的弱點,很容易被一些不法分子拉攏引誘而誤入歧途。因此我們中學生首先要提高對毒品的認識能力,必須做到“四個牢記”。這“四個牢記”是:牢記什麼是毒品;牢記毒品極易成癮,極難戒斷;牢記毒品害己、害人、害家、害國;牢記吸毒是違法,販毒是犯罪。其次,對於毒品同學們永遠不要以好奇心去嘗試第一口。每個人都有好奇心,正確把握能給同學們的學習帶來動力,把握不慎,可能帶來災害。因此千萬不要相信“吸一口沒事”、“吸一次不會上癮”之類的話。同學們,為了遠離毒品,不論出於什麼動機,不論出於什麼情況,我們都要堅定地把握住自己的信念,永遠不要去嘗試第一口。第三,我們這個階段主要任務是學習,但在學習的過程當中我們會遇到很多的困難和挫折。

人生是需要傾訴和幫助的,不論你在生活上還是在學習上遇到什麼困難,不要悶在心裏,可以去找你的父母、老師、朋友向他們傾訴,尋求幫助。第四,要着重講一下,同學們交朋友時要非常的慎重,因為一旦交友不慎,就會誤入歧途,沾染毒品。去年,我們省的一個戒毒所在會考前夕收戒了一名16歲的九年級學生。據他講,他是去年春節的一個晚上,在一個娛樂場所和一幫朋友聚會時,吃了朋友給的搖頭丸以後吸上毒的。他的學習成績不錯,但因吸毒而喪失了繼續讀書的機會,毀掉了自己的一生。這樣的例子很多,可以説大部分吸毒人員吸毒都與自己交友不慎有着直接的關係。所以,同學們要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熱愛生活、熱愛學習,在健康、充實向上的學習中體味人生的樂趣。同時儘量不要去人員複雜的網吧、歌廳和休閒娛樂場所,也就在一定的程度上遠離了毒品。

親愛的同學們,你們是祖國的未來,是民族的希望,希望通過今天這節法制課的學習,同學們能認清違法、犯罪以及吸食毒品的嚴重的後果,走正確的人生道路,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勤奮學習,做一個遵紀守法的好學生,做一個對祖國、對社會和對家庭都有貢獻的人。

今天我講課的內容就到這裏,祝同學們學有所成,幸福快樂,健康成長。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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