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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1年產業單位專項審計方法

公司2021年產業單位專項審計方法

公司2021年產業單位專項審計方法

公司2021年產業單位專項審計方法

依據《xxxxx年產業單位專項審計實施方案》審計重點的要求,現將現場工作的方法整理彙總,供現場審計人員參考使用。

一、基本情況

1.審計重點:組織架構、資質情況、經營範圍等綜合情況。

審計方法:查看組織架構圖、資質及營業執照等資料,對照有無違規經營或不符合國網文件規定經營範圍的情況,組織架構是否完整,職責是否清晰。

2.審計重點:截止2020年底企業資產規模和構成、負債規模和結構,評價被審單位的運營和償債能力;2020年度盈利能力指標、債務風險質變、經營增長指標等績效指標及各類人均指標等。

審計方法:結合2020年報審計結果,測算相關運營和償債能力指標,例如:總資產週轉率、流動資產週轉率、存貨週轉率、應收賬款週轉率、資產負債率、流動比率、速動比率、現金負債率。盈利能力指標:例如:毛利率、利潤率、成本費用利潤率。經營增長指標:例如:收入增長率、利潤增長率、總資產增長率。人均指標:勞動生產率。通過指標分析企業運營等情況。

二、重大政策決策部署落實方面

1.審計重點:檢查各單位改革改制任務是否按期完成,“瘦身健體”是否到位,處置方案是否合規合法;處置措施是否根據批覆意見組織實施,處置方式是否恰當,處置價格是否公允;處置涉及的工商登記以及股權、資產變更手續是否完備,處置結果有無遺留風險因素和後續事項等。

審計方法:對照改革改制任務清單,結合國家工商公示系統、NC賬目系統、相關文件程序規定等,檢查處置方案、措施、方式、價格、變更手續、結果等是否合規,有無風險。

2.審計重點:落實清理拖欠民營企業賬款工作中,組織是否有序有效、措施是否合理到位,有無清理不及時、虛報瞞報拖欠數據等情況。

審計方法:對照企業應付款項明細及工商公示系統確定民營企業範圍,結合企業相關物資、施工等資料,確定是否屬拖欠行為。

三、公司治理和內部控制方面

1.審計重點:是否按規定建立健全內部管控機制,在資產、資金、資本運作、重大資金使用、融資擔保管理、核心業務管理、經營風險管控、內部監督制約等方面制度是否完善,落實是否到位,管控措施是否有效。

審計方法:內控機制是否建立,各種相關管理制度是否完備,對照制度重點檢查人、財、物三個方面,落實是否到位,管控措施是否有效。

2.審計重點:“三重一大”應決策事項是否履行決策程序或決策程序是否合規。

審計方法:檢查辦公會記錄或會議紀要等資料,對照三重一大事項範圍及相關文件要求,檢查決策程序是否合規。

四、財務管理方面

審計重點:1.資金管理、內部控制是否到位,有無對公款項支付個人、賠青款項未支付到人、非本單位職工從事財務核算工作等情況;有無坐支現金和公款私存、違規提供擔保、從非金融機構高息借款等情況;備用金管理是否符合標準,有無建立備用金台賬等。

2.銀行賬户管理是否規範,有無管控外賬户,有無低效閒置賬户未及時清理、超標準開立或同行開立多個賬户等情況。

3.往來款項、應收賬款是否及時清理,有無保證金長期未收回、遷建工程款未及時結算回收等情況。

4.資金使用監管措施是否落實、執行是否到位,有無違規佔用、借用、挪用資金行為;擔保、抵押、質押等方面有無資金不規範運作引發經營風險情況;網上銀行日常支付管理有無資金安全風險。

5.收入、成本、費用管理是否落實國網公司通用制度和省公司制度要求;各項成本費用、收入來源是否真實合法、核算是否準確合規;內外部業務收入是否分開核算,有無亂提、亂攤成本費用行為,能否真實反映不同業務盈虧情況;各項收入與成本費用是否匹配,有無利用會計核算行為調節利潤情況。

6.檢查企業“三公經費”(公務接待、公車運行、公務出國(境)費用)、辦公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以及領導幹部履職待遇和各類業務支出,檢查有無奢靡之風、損失浪費、虛列成本等行為。

審計方法:1.資金方面。(1)詢問公司資金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2)監盤保險櫃,對保險櫃內保管現金、有價證券、單位個人物品等進行檢查。(3)實地觀察財務專用章、法人代表私章、銀行密鑰保管情況,檢查是否符合國網印鑑、密鑰管理規定,網上銀行日常支付管理有無資金安全風險。(4)取得銀行餘額調節表、銀行對賬單,檢查是否按照國網規定編制和審批。檢查是否存在長期未達賬項,有無違規佔用、借用、挪用資金行為,是否存在擔保、抵押、質押等情況。(5)取得公司銀行賬户開銷户資料,檢查是否經過嚴格審批,有無管控外賬户,有無低效閒置賬户未及時清理、超標準開立或同行開立多個賬户等情況。(6)檢查大額資金收付憑證,是否按照國網收付規定,是否存在對公款項支付給個人、賠青款項未支付到人情況。

2.往來款項管理方面。(1)取得期初、期末往來款明細表。(2)取得期末賬齡分析表,檢查是否存在大額款項長期未清理情況,有無保證金長期未收回、遷建工程款未及時結算回收等情況。(4)檢查和主業往來情況,是否存在長期、大額佔用主業資金未支付資金利息,未予清理償還情況。

3.資產方面。(1)取得企業房屋、土地、車輛產權證,檢查是否存在未辦理產權或產權證產期未辦理過户手續情況。(2)實地檢查公司房屋、土地、車輛,檢查是否存在帳外資產或違規佔用主業資產情況,檢查是否存在閒置、毀損情況,是否存在被其他單位佔用情況。(3)檢查公司是否存在租賃主業資產,如有是否簽訂租賃合同和足額支付租賃費用,支付的租賃費用是否公允。(4)檢查主業資產否存在租賃公司資產,如有是否簽訂租賃合同和足額支付租賃費用,支付的租賃費用是否公允。(5)實地檢查公司物資庫存情況,檢查是否存在賬實不符、閒置、毀損、報廢情況未及時處理。

4.成本費用方面。(1)檢查收入、成本、費用管理是否落實國網公司通用制度和省公司制度要求,各項成本費用、收入來源是否真實合法、核算是否準確合規,有無亂提、亂攤成本費用行為,能否真實反映不同業務盈虧情況;各項收入與成本費用是否匹配,有無利用會計核算行為調節利潤情況。(2)檢查企業“三公經費”(公務接待、公車運行、公務出國(境)費用)、辦公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以及領導幹部履職待遇和各類業務支出,檢查有無超標準報銷、虛列成本等情況。(3)檢查公司施工材料採購是否採用集中採購方式確定,是否嚴格履行材料出入庫審批程序,材料款支付是否嚴格按照合同預留保證金,材料款是否取得增值税專用發票。(4)檢查勞務分包單位是否採用集中採購方式確定,勞務分包費用是否嚴格按照分包合同結算,是否嚴格按照合同履行勞務人員考勤、勞務成果檢查等程序。(5)檢查施工機械租賃單位是否採用集中採購方式確定,施工機械租賃費用是否嚴格按照租賃合同結算,是否嚴格按照合同履行施工機械租賃使用成果驗收等程序。(6)檢查車輛費用,檢查維修是否採用公開招標定點維修,維修是否完整履行事前、事後審批程序。抽查大額車輛費用報銷有無具體車輛明細表,是否存在重複、虛假報銷情況。(7)檢查是否存在違規墊付主業費用情況。(8)檢查法律訴訟、賠償事項,檢查是否存在工程施工安全管理不嚴格情況,是否發生安全生產事故。

五、人力資源管理方面

1.審計重點:檢查勞動用工總體情況,分清各類用工的人員身份、用工性質、勞動關係、薪酬、福利、社會保險制度,分析評價被審單位用工管控機制。

審計方法:取得公司的勞資報表年報、職工花名冊、工資表,借工手續,落實各類職工身份信息(全民工、集體工):(1)關注年報人員身份信息與花名冊是否相符;(2)結合考勤、借工手續,關注集體工服務於主業、主業支援多經人員,是否辦理借工手續,是否辦理借用人員的人工成本結算手續;(3)將工資表、績效獎明細與花名冊核對,是否存在勞務派遣工等外聘人員;(4)抽查部分用工合同,尤其針對花名冊中審計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情況,關注合同簽訂是否規範、續簽是否及時;(5)查賬落實公司各項社會保險是否足額繳納,結合其他人資項目的審計,分析單位用工管控機制的不足。

2.審計重點:績效考核制度是否完善、執行是否到位,有無考核結果流於形式、績效考核等級不符合要求等問題,分析評價薪酬分配製度是否科學合理。

審計方法:取得公司2020年度職工處分台賬、績效考核資料、績效獎的計算過程,結合績效考核制度的相關規定,關注以下幾個方面:(1)績效評價是否人資部門統一實施,而非各部門自行評價;(2)當年受處分人員的評級是否合規;(3)績效獎的計算係數,是否與評級等級相掛鈎,是否拉開分配檔次,是否存在吃大鍋飯現象;(4)年度績效獎總額所佔工資總額的比例是否不低於50%。

3.審計重點:人員及考勤管理是否規範,有無個別人

員長期不在崗未處理、外包人員管控不嚴、財務和管理崗位使用外包人員等情況。

審計方法:(1)查看工資表,針對職工長期未發放績效獎或長期工資偏低的職工,結合花名冊、考勤表,落實是否存在長期不在崗職工,如果為歷史遺留的內退職工,需提供內退手續,如無內退手續,即可認定為長期不在崗職工;(2)取得公司崗位設置明細情況,結合勞動用工的審計情況,交叉核對,是否存在財務和管理崗位使用外包人員等情況,如有,其考勤管理是否完善。

4.審計重點:療養及報銷管理是否規範,有無事前審批不規範、培訓等費用報銷依據不充分等情況。

審計方法:取得療養機構的中標通知書、2019年、2020年、2021年療養人員名單,(1)關注其是否按照中標通知書中的優惠率結算費用;(2)是否存在主業人員、內退人員、當年受處分人員參加療養的情況,是否存在連續兩年參加療養的情況;(3)查閲培訓費的列支憑證,關注是否有培訓通知、事前審批手續,培訓期間是否報銷生活補助;(4)

職工家屬醫療費,取得公司的職工家屬醫療費報銷彙總表、職工家屬檔案資料,結合制度規定,檢查其家屬報銷年齡是否合規、是否有政府機關出具的無生活來源的證明、報銷的藥物是否為治療性的藥物;(5)食堂經費,取得食材供應商的招標資料,關注是否在中標範圍內選擇供應商,是否按照中標通知書中的優惠率結算費用,是否採購乾果等非食材商品,是否每次採購均辦理、而非定期辦理驗收領用手續。

六、工程管理方面、招標採購及合同管理方面

審計重點:1.檢查被審單位承攬業務情況,經濟合同、賬面收支、資金收付“三位一體”,分析評價被審單位內外部收入比例、業務構成、市場份額、競爭能力。

2.檢查被審單位轉分包情況,分析評價被審單位的裝備水平、施工能力、分包比例、企業經營發展能力,按照分包業務類型,逐類檢查分包單位的經營資質、資格、選擇方式、合同價格、結算依據、結算價款、盈虧情況、安全生產管理措施等;檢查有無違規使用框架外分包商、無任何資質的“空殼”公司承接工程、無資信備案分包商承攬工程等現象,分析評價分包業務管理的合規、合法、效益情況等。

3.檢查施工、賠償等費用列支依據是否充分;項目成本中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使用費、分包費用報銷業務是否真實、手續是否完善,有無弄虛作假行為。

4.物資、服務採購程序是否合規,有無應招未招、圍標串標、應廢標未廢標、評標專家抽取不規範、不按照招標文件的評價標準打分等情況。

5.採購物資的類別是否違反公司集中採購要求,採取的物資招標採購方式是否符合企業管理制度的規定,供貨廠家是否從審定的合格供應商中選擇,採購價格是否為社會公允的市場價格;採購物資是否建立質量檢測措施,委託檢驗是否選擇有鑑定資格的單位。

6.物資收發、結存管理是否落實相關規定,是否存在物資賬實不符情況;庫存物資管理是否完善,是否進行定期盤點,盤盈盤虧物資是否按規定及時處理等。

7.合同訂立、履行是否規範,有無合同訂立依據不充分、簽訂不及時、內容不規範、履行不到位等情況。

審計方法:1.工程項目管理。(1)審計期間承攬工程項目明細表:①抽查審計期間承攬項目合同簽訂是否規範,檢查合同簽訂時間、合同金額、工程期限、合同雙方是否簽字蓋章、合同簽訂人是否為法人代表、質保金比例是否恰當、非法人代表簽訂是否經授權審批;(2)審計期間勞務分包合同明細表:①抽查勞務分包商是否入圍合格供應商範圍,關注入圍分包商投標範圍;②勞務分包商選定是否經二次競談;③查看勞務分包商是否具有相應資質;④抽查審計期間勞務分包合同簽訂是否規範,檢查合同簽訂時間、合同金額、工程期限、合同雙方是否簽字蓋章、合同簽訂人是否為法人代表、非法人代表簽訂是否經授權審批。(3)審計勞務分包費用結算情況:①抽查勞務分包結算資料是否齊全、結算資料是否存在與中標價、合同約定價相矛盾的情況;②抽查勞務分包人員考勤明細是否存在虛假列支(是否存在同一人員同時出現在不同工程項目);③是否存在多結算勞務分包費用現象;④計算分析勞務分包比例,分析是否存在轉包現象。(4)審計機械費結算情況:①分析機械使用費結算是否合理(工程施工是否需要使用大型機械);②選取機械設備供應商是否履行招投表程序、合同簽訂是否規範;③機械費結算單價是否合理;④機械費用結算是否提供結算明細表

(5)審計賠青費用:①賠青款是否按照國家標準賠償;②賠青費用是否簽訂賠償合同;③賠青款是否直接打給應賠付人員賬户、是否存在代領現象。(6)審計工程項目存檔資料:工程項目結束後是否及時歸檔、歸檔資料是否齊全

2.工程物資管理方面。(1)查閲公司物資管理制度,取得公司合同台賬、審計期間物資採購計劃、供應商信用評價登記台賬等,關注其大額物資採購:①查看物資採購招標程序是否合規(是否存在圍標、串標現象、招標過程是否規範);②抽查物資供應商是否入圍合格供應商範圍,關注入圍供應商投標範圍;③物資供應商選定是否經二次競談;④抽查審計期間物資採購合同簽訂是否規範,檢查合同簽訂時間、合同金額、合同雙方是否簽字蓋章、合同簽訂人是否為法人代表、非法人代表簽訂是否經授權審批。(2)查看物資採購出入庫單據,與相關工程資料進行交叉核對,核實工程物資使用是否真實,物資結存管理是否規範;(3)落實庫存物資管理是否完善,是否進行定期盤點,根據被審單位盤點情況,審計人員進行現場抽盤,查看是否存在物資賬實不符情況;(4)抽查廢舊物資,關注其處置程序是否符合制度規定,處置車輛、房屋等資產是否有評估報告。

3.零星採購方面。(1)抽查零星採購是否履行競爭性談判、詢價、單一來源等非招標採購程序;(2)抽查採購程序是否規範(評審小組人數是否為3人及以上的單數、詢價單位是否是3家及以上、單一來源採購是否符合相應條件)

(3)查看零星採購合同簽訂是否規範(檢查合同簽訂時間、合同金額、工程期限、合同雙方是否簽字蓋章、合同簽訂人是否為法人代表、非法人代表簽訂是否經授權審批。)(4)查看零星採購結算依據是否充分。

八、關聯交易方面

審計重點:被審單位與主辦單位之間的關聯交易是否真實,關聯交易管理是否依法合規、公平合理,有無產業單位無償佔用主業房屋、低價承租主業單位資產、多結算工程費用等情況。

審計方法:與相關人員溝通了解,同時索取公司辦公用房屋、倉庫等的房權證,如無房權證,結合公司的固定資產卡片,查看其賬面房屋坐落地等信息,落實房屋是否為主業所有;結合汽油費消耗明細、車輛維修清單,與公司車輛核對,是否存在佔用主業車輛情況,如有,關注其費用結算是否不低於“折舊+税金+合理利潤”。

九、落實巡視巡察、審計等發現問題整改方面

審計重點:檢查2019年集體企業專項審計及2020年集體企業後續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有無對問題整改重視不夠、整改措施落實不徹底、存在整改打折扣、紙面整改等問題;有無把抓整改融入日常工作深度不夠、長效化機制不完善、存在反彈反覆現象。

審計方法:取得檢查公司2019年集體企業專項審計及2020年集體企業後續審計發現問題整改情況表及佐證資料,結合省公司審計問題整改要求,落實已整改問題是否整改到位,結合本次審計發現問題,是否存在反彈反覆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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