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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監督管理機制

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監督管理機制

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監督管理機制

一、質量管理處罰辦法

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監督管理機制

各項要求

處罰標準

一、質量制度要求

1、乙方應按規範要求配有專職的質檢人員;

2、建立有完整的質量管理體系及獎罰措施等制度。

乙方未按要求執行的,甲方有權視情況對乙方予以經濟處罰,處罰金額為人民幣 貳千元整(¥2000)/每項/每次。

二、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當甲方代表和監理提出對已隱蔽工程重新檢驗要求時,乙方應按要求進行剝露,並在檢驗後重新進行覆蓋或修復。

2、若檢驗合格,甲方承擔由此發生的經濟支出,賠償乙方損失並相應順延工期。若檢驗不合格,或對乙方未通知監理、甲方而自行隱蔽的部位複查(無論複查是否合格),其費用及相應的違約金均應由乙方承擔,且工期不予順延。

3、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包括但不限於:混凝土工程隱蔽、防水工程隱蔽、幕牆工程隱蔽、門窗框安裝隱蔽、回填工程隱蔽等。

乙方未按甲方相關標準、及規範要求執行的,甲方有權視情況對乙方予以經濟處罰,處罰金額為人民幣 貳千~壹萬元整(¥2000~10000)/每項/每處/每次。同時由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三、關鍵工序

乙方關鍵工序施工完畢並自檢合格後,方可申請監理、甲方驗收;經監理、甲方認可並簽字後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驗收不合格,甲方有權暫停支付該部分進度款並視情況進行相應經濟處罰,直至該部分工程整改並確認合格為止。

包括但不僅限於下列細項:

1、 鋼筋:

①、鋼筋品牌不滿足合同要求;

②、承台、牆柱、樑板鋼筋級別、間距、數量不符合設計要求;

③、鋼筋錨固、搭接、焊接長度不符合設計要求;

④、加密箍、附加筋、洞口加強筋等鋼筋級別、間距、數量不符合設計要求;

⑤、杜絕出現大面積漏綁、跳綁、保護層墊塊未按規範及甲方要求設置等。

2、 模板:

①、架體未採用鋼管架等穩定性好的架體;

②、板面偏差超過規範及甲方技術要求;

③、未設控制線、標準層未設置5排以上螺桿加固、剪力牆未採取防錯台措施、模板拼縫過大;

④、模板起皮、起拱未及時更換等。

3、 混凝土:

①、砼構件截面嵌入木方、模板、麻袋、PVC管等,以及砼露筋;

②、牆柱根部出現大面積爛根、夾雜、蜂窩、漏振現象等;

③、樓面無腳印等明顯施工遺留痕跡;

④、混凝土牆面錯台超過10mm,平整度、垂直度、樓板厚度、截面尺寸合格率低於80%;

⑤、地下室底板混凝土施工時積水未清理、垃圾未清理;

⑥、混凝土未按要求進行養護、未按方案設置施工縫或後澆帶等;

⑦、養護不到位,導致混凝土面層碳化嚴重,發白。

⑧、混凝土結構樓面未按甲方要求拉出整齊有序的細毛面。

4、 砌築:

①、二次構件(過樑、砼三角塊、空調孔砼預製塊、門窗洞口邊預製塊)未進行集中加工預製;

②、砌築定位放線未採用雙控線,未設置排磚圖等;

③、未按要求設置構造柱、圈樑,廚衞未現澆混凝土反坎;

④、牆體出現通縫、瞎縫;

⑤、平整度、垂直度合格率低於80%的;

⑥、門窗洞口尺寸合格率低於80%的

5、 抹灰:

①、基層清理不乾淨、未按要求設置灰餅;

②、砂漿未採用灰鬥;

③、養護不到位;

④、牆面出現空鼓、開裂較多;

⑤、平整度及垂直度合格率低於80%;

⑥、門窗洞口尺寸合格率低於80%的

6、外牆、水電等其他總包工作範圍內未按規範要求施工的工藝。

乙方未按甲方相關標準、規範要求執行的,甲方有權視情況對乙方予以經濟處罰,處罰金額為人民幣貳千~貳萬元整(¥2000~20000)/每項/每處/每次。

四、過程抽檢

甲方項目部、監理不定期抽檢、地方質監等政府部門巡檢、甲方集團總部、區域工程部等相關單位或部門巡檢時發現質量問題並提出整改而乙方未按時整改的。

甲方有權視情況對乙方予以經濟處罰,處罰金額為人民幣伍佰~貳千元整(¥500~2000)/每項/每次。

五、質量通病的處理

乙方施工的成品、半成品出現質量問題時,未及時按規範要求或甲方相關標準要求進行整改處理。例如牆面抹灰空鼓開裂的修補不及時或修補觀感質量差;混凝土漲模、爛根、麻面修補不及時或修補觀感質量差;結構滲漏未處理或不徹底等。

乙方未按甲方相關標準、及規範要求執行的,甲方有權視情況對乙方予以經濟處罰,處罰金額為人民幣伍佰~貳千元整(¥500~2000)/每項/每處/每次。

六、成品保護

乙方應在交叉施工的過程中做好成品保護措施,對已完工或分包已完工程應採取有效保護措施,避免造成成品破壞、污染等。

乙方未採取有效成品保護,甲方有權視情況對乙方予以經濟處罰,處罰金額為人民幣伍佰~貳千元整(¥500~2000)/每項/每處/每次。同時,由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二、安全文明施工處罰辦法

説明:安全文明施工應嚴格按國家相關規範、甲方標準化施工的要求進行設置。甲方將會針對項目進行月度、季度檢查,對於安全文明施工不符合要求的處罰明細表如下:

各分項要求

處罰標準

一、工地大門標準

工地大門應按國家相關規範要求、甲方標準化文件要求進行設置。

乙方未完全按甲方要求及時設置的,甲方有權對乙方予以經濟處罰,處罰金額為人民幣貳千元整(¥2000)/每項/每次。如單項處罰累計兩次仍不整改的,甲方將罰款拾萬元整(¥100000)。

二、現場標識牌要求

1、各施工單位工地入口處應設置七牌一圖,例如工程概況牌、安全生產牌、環境保護牌、消防保衞牌、項目組織架構牌、危險源告示牌、施工總平面佈置圖等。

2、載明項目名稱、規模、開竣工日期、施工許可證號、建設單位、設計單位、質量、安全監督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和聯繫電話等。

乙方單位未完全執行以上工作內容,甲方有權對乙方予以經濟處罰,處罰金額為人民幣伍佰元整(¥500)/每項/每次。如乙方累計兩次仍不整改的,甲方將罰款伍萬元整(¥50000)。

三、工地圍牆(整個項目)要求

1、乙方負責工地圍牆移交後(甲方移交給乙方)的維護,修繕工作,不得私自隨意拆除、更改工地圍牆。

2、圍擋或圍牆的宣傳廣告權利歸甲方項目部所有,由甲方負責圍牆的宣傳策劃;

乙方單位未完全執行以上工作內容,甲方有權對乙方予以經濟處罰,處罰金額為人民幣貳千元整(¥2000)/每項/每次。如乙方未維護好圍牆,未經甲方允許、任意拆改圍牆,由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四、臨時建築(整個項目)要求

1、 乙方應配備完整的臨時建築物、構築物並保證滿足使用要求。主要包括:辦公用房、宿舍、食堂、倉庫、衞生間、沐浴室及消防用的砂、水池、門衞室、茶水間、吸煙室、材料樣板間等。

2、 臨時建築物、構築物,要求穩固、安全、整潔,廚房必須設隔油池、沉砂池,衞生間必須設化糞池。做到所有的生活或其它污水必須分別處理後方能經排水渠排入市政排水管網或河流,若生活或其它污水不經處理直接排入市政管網或河流而導致行政處罰等,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3、 辦公區、生活區設置良好的排水體系,若因降雨等情況導致積水、泡水等由乙方自行採取可靠辦法進行處理。

4、 工人宿舍的搭設必須滿足當地政府相關監管部門的要求。

5、 在搭設之前要委託符合資質要求的設計單位進行施工圖設計,並按規定辦理報建手續。並滿足消防要求,禁止使用竹棚、石棉瓦、油氈搭建。人均牀鋪面積不小於2平方米,按設計架設用電線路,嚴禁任意拉線接電,嚴禁使用電爐、明火燒煮食物,熱得快燒水沖涼等。

乙方單位未完全執行以上工作內容,甲方有權對乙方予以經濟處罰,處罰金額為人民幣貳千元整(¥2000)/每項/每處/每次。如單項處罰累計兩次仍不整改的,甲方將罰款伍拾萬元整(¥500000)。

五、道路硬化要求

1、要求主要施工道路、木工房、鋼筋加工場地、攪拌站場地、砌塊及其它材料堆放場地必須硬化,其餘部分可考慮碎石墊層或礦煤渣硬化;道路硬化厚度不低於150MM,最好結合小區正式道路一次施工到位;

2、道路所有硬地面應高於場地150MM以上或在道路邊設置良好的排水溝;

3、建築單體和主要施工道路兩側應用腳手架鋼管分隔,要求高度不低於1m,刷紅白色油漆;

乙方單位未完全執行以上工作內容,甲方有權對乙方予以經濟處罰,處罰金額為人民幣貳千~壹萬元整(¥2000~10000)/每項/每處/每次。如乙方累計兩次仍不整改的,甲方將罰款叁拾萬元整(¥300000)。

六、腳手架搭設要求

1、腳手架搭設應配合甲方營銷樣板展示需要進行設計。

2、腳手架安全網不得有污染、破損現象。

3、腳手架應設置明顯的樓棟、樓層標識牌、安全文明施工宣傳條幅等。

4、外架與牆體間每隔10米或3層內未設置水平兜網。

5、外架存在建築材料及垃圾未清理。

6、懸挑腳手架懸挑層未使用剛性封閉,拼縫密實。

7、外腳手架作業層的腳手板必須鋪滿、鋪穩、鋪實。

8、外架連牆件、外架水平兜網不符合要求的。

9、懸挑工字鋼及卸荷鋼絲繩不符合要求的。

10、外腳手架搭設高度跟不上施工樓層的。

乙方未完全執行以上工作內容,沒有設置相應的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標誌、現場有積水,甲方有權對乙方予以經濟處罰,處罰金額為人民幣伍佰元~貳仟元整(¥500~2000)/每項/每處/每次。如單項處罰累計兩次仍不整改的,甲方將罰款貳拾萬元整(¥200000)。

七、施工現場人員出入及現場監控管理要求

1、 乙方應行使好自己的總包職責,應建立好現場出入管理制度,要求:設立門禁系統,員工刷IC卡上下班出入工地現場, IC卡與工牌同時使用。

2、 施工現場全體人員必須按規範要求佩戴好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帽,並嚴禁赤膊、穿拖鞋等不文明形象進入工地。

3、 乙方應做好人員出入管理,嚴禁非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直至工程竣工驗收交付使用。

4、 乙方應設立遠程視頻監控系統並提供系統賬户和密碼供甲方隨時查看項目進展情況。

乙方單位未完全執行以上工作內容,甲方有權對乙方予以經濟處罰,處罰金額為人民幣伍佰元整(¥500)/每項/每處/每次。如單項處罰累計兩次仍不整改的,甲方將罰款叁拾萬元整(¥300000)。

八、機械設備使用要求

1、 塔吊基礎設置圍閉,圍閉應符合或不低於甲方《施工現場標準化圖集》要求;電梯應有安全防護及安全通道。

2、 在塔吊、施工電梯顯著位置放置司機上崗證、檢測合格證、操作規程、驗收牌等。

3、 塔吊、施工電梯應定期做維保、防墜落試驗等。

4、 施工電梯應有專人專職的司機,嚴禁其他人員開動電梯。

5、 塔吊應有足夠的持證指揮人員。

乙方未按要求進行設置的,甲方有權對乙方予以經濟處罰,處罰金額為人民幣貳千元整(¥2000)/每項/每處/每次。如單項處罰累計兩次仍不整改的,甲方將罰款伍萬元整(¥50000)。同時由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九、“四口五臨邊”要求

1、乙方應在通道口、預留洞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必須按國家規範、甲方要求設置安全防護圍欄或蓋板。樓棟安全通道防護棚必須設置雙層防護。

2、乙方應在基坑邊、陽台、樓板、屋面等臨邊部位必須按國家規範、甲方要求設置安全防護圍欄或蓋板。

乙方單位未完全執行以上工作內容,甲方有權對乙方予以經濟處罰,處罰金額為人民幣伍佰元整(¥500)/每項/每處/每次。如單項處罰累計兩次仍不整改的,甲方將罰款伍拾萬元整(¥500000)。同時由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十、材料堆放要求

1、 施工現場材料堆放和機具設備安放應符合現場平面佈置圖確定的位置;材料堆碼要整齊,擺放有序,標牌內容: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檢驗狀態和產地等;標牌掛置要牢固,方向一致,高度相同;

2、 鋼材堆放分款分批平穩堆於在有承託的地面上,減少與地面接觸和受潮。短期內不使用的應加蓋帆布;

3、 木材堆放必須用木枋承託,避免受潮或傾斜。露天存放而且短期內不使用的應加蓋帆布;

4、 水泥倉庫堆放,離地離牆30CM,避免受潮,堆放高度不超過10包。

5、 砌塊應集中堆放在場地,必須上蓋下墊;下墊平台高出周邊至少100mm、並能有效排水,堆放高度不超過2m。

乙方未完全執行以上工作內容,甲方有權對乙方予以經濟處罰,處罰金額為人民幣壹千元整(¥1000)/每項/每處/每次。

如單項處罰累計兩次仍不整改的,甲方將罰款伍萬元整(¥50000)。

十一、工完場清要求

1、施工現場各個工序施工完成後應在當天內完成施工垃圾的清理。

2、施工現場應設置不少於一處垃圾集中堆放點,用以收集每棟樓的建築垃圾,施工現場當天的垃圾當天必須清理乾淨並堆放到垃圾堆放點,垃圾堆放點地面用100mm厚以上混凝土硬化,並每日對垃圾進行清運,做到工完場清。

乙方未完全執行以上工作內容,甲方有權對乙方予以經濟處罰,處罰金額為人民幣伍佰元整(¥500)/每項/每處/每次。如單項處罰累計兩次仍不整改的,甲方將罰款壹拾萬元整(¥100000)。

十二、施工用電要求

1、 施工現場的用電線路、用電設施的安裝和使用必須符合相關安全技術規範。施工用電配線應採用三相五線制,一機一閘一漏電。室外燈具距地低於3米,屋內燈具低於2.4米時,採用36V;隧道、人防工程電源電壓不大於36V;在潮濕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電源電壓不應大於24V;在特別潮濕場所和金屬容器內工作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於12V。電氣線路應嚴格按照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架設,嚴禁任意拉線接電。夜間施工,現場必須設有保證施工安全要求的照明設施;

2、 總、分配電箱內均應貼上電路圖。配電箱外要上鎖,並應標明負責人(電工)姓名和聯絡電話,要求電工進行日常巡檢;

3、 要求電箱需做防雨水措施。

乙方未完全執行以上工作內容,甲方有權對乙方予以經濟處罰,處罰金額為人民幣貳千元整(¥2000)/每項/每處/每次。如單項處罰累計兩次仍不整改的,甲方將罰款貳拾萬元整(¥200000)。同時由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十三、消防設施要求

1、 施工單位應制定現場消防工作制度和防火救災方案,明確各區域消防責任人。

2、 施工現場應劃定動火作業區,實行全封閉管理,動火區與易燃易爆庫房應保持30米以上的距離,動火區不得置於高壓線下。施工現場動用明火時,應採取防火措施。嚴禁在施工樓內生火取暖和烘烤其它物品。

3、 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應定期進行檢查,過期失效的應及時更換。臨時設施區,每100平方米配備兩個10L滅火器,大型臨時設施總面積超過1200平方米的,應備有專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積水桶(池)、黃砂池等器材設施,上述設施周圍不得堆放其它物品;臨時木工間、油漆間、木、機具間等,每25平方米應配置一個種類合適的滅火器;

4、 30米以上的高層建築,隨層必須做消防水源管道,每層留有消防水源接口。

乙方未完全執行以上工作內容,甲方有權對乙方予以經濟處罰,處罰金額為人民幣貳千元整(¥2000)/每項/每處/每次。如單項處罰累計兩次仍不整改的,甲方將罰款伍拾萬元整(¥500000)。同時由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

十四、工地垃圾清運、粉塵控制、噪音控制、道路清潔等

1、工地大門口必須作硬地處理,車輛出入口位置設車輛沖洗裝置和排水溝,保證帶有泥土的車輛經沖洗後才能駛入城市街道;

2、施工主要道路乙方必須專人管理,並負責每日不少於二次的清理保潔,保持道路清潔。總包方必須負責施工圍擋周邊範圍內的市政路面清潔工作,每日予以清掃。

3、建築垃圾應集中堆放,嚴禁現場向建築物外拋擲垃圾、亂堆垃圾焚燒垃圾等。

4、建築施工作業的噪聲可能超過建築施工現場的噪聲限值時,施工單位應在開工前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環保部門申報,核准後方能開工;

5、由於施工不能中斷技術原因和其他特殊情況,確需中午或夜間連續施工作業的,應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環保部門申請,並提前1天通告甲方和周邊小區業主。

乙方未完全執行工作內容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為人民幣壹千元整(¥1000)/每項/每處/每次。單項處罰累計兩次仍不整改的,甲方將罰款貳拾萬元整(¥200000)。同時由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的損失(政府部門處罰等)。

十五、其它因乙方原因造成損害甲方利益的處罰

1、因乙方(總包)管理不善,項目發生火災的。

2、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鋼管、木方、扣件等材料高處墜落。

3、乙方人員在施工現場打羣架的,或辱罵毆打甲方、監理單位人員的。

4、乙方人員從事偷盜等違法行為造成對項目或甲方損失情形的。

5、乙方未對新進場工人做安全教育、辦理平安卡等。

6、乙方故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造成農民工聚集鬧事,影響甲方及相關單位辦公,影響銷售等。

7、其他乙方行為造成對甲方利益損害的事宜。

乙方如有發生以上事故,乙方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為人民幣貳千~壹萬元整(¥2000~10000)/每項/每次。除應賠償損失、追究相關責任等之外,甲方還有權對乙方處以伍拾萬元整(¥500000)經濟處罰。

備註: 1、甲方可根據項目實際情況及事宜添加處罰細項(不允許減少本條例中的處罰細項)。

2、嚴格建立工程的管控體系,在工程實施過程中,處罰責任單位的罰款,大部分用於工程項目做的好的施工隊。

3、建立完善的組織機構,建立健全質量、安全保證體系,建立工地例會制度,嚴格履行質量、安全控制程序,實行質量安全檢查控制點制度,實行交接單制度等組織措施,有效地控制每一施工工序的工程質量和安全,最後達到合同質量標準 ,每週的工地例會明確本週施工過程出現各類獎罰情況,給予公示(具體有監理單位執行,工程部監督落實到位)

4、通過制定並落實技術交底和安全交底的制度,嚴格原材料、半成品的質量檢驗制度,工序交接檢查制度,隱蔽工程進行檢查驗收制度、安全交底及安全學習的制度,來對施工全過程進行質量、安全的監控,以做好質量、安全的控制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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