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範網 >

實用文 >合同範本 >

合作保密協議書(精選多篇)

合作保密協議書(精選多篇)

第一篇:商業合作保密協議書

合作保密協議書(精選多篇)

商業保密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鑑於:甲乙雙方正在就進行會談或合作,需要取得對方的相關業務和技術資料,為此,甲乙雙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保密資料的定義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給對方的明確標註或指明是保密資料的相關業務和技術方面的書面或其它形式的資料和信息(簡稱:保密資料),但不包括下述資料和信息:(一)已經或將公佈於眾的資料,但不包括甲乙雙方或其代表違反本協議規定未經授權所披露的;(二)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為該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資料;(三)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資料,接受方在披露這些資料前不知此資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經與本協議下的非保密資料提供方訂立過有約束力的保密協議,且接受方有理由認為資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該資料。

第二條 雙方責任

(一)甲乙雙方互為保密資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負有保密義務,承擔保密責任。(二)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聞界人士)公開和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雙方也須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

新聞界人士)公開或披露任何保密資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資料。除非披露、公開或利用保密資料是雙方從事或開展合作項目工作在通常情況下應承擔的義務(包括雙方今後依法律或合同應承擔的義務)適當所需的。(三)雙方均須把保密資料的接觸範圍嚴格限制在因本協議規定目的而需接觸保密資料的各自負責任的代表的範圍內。(四)除經過雙方書面同意而必要進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將含有對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資料複印或複製或者有意無意地提供給他人。(五)如果合作項目不再繼續進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項目,經對方在任何時候提出書面要求,另一方應當、並應促使其代表在五(5)個工作日內銷燬或向對方返還其佔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資料以及包含或體現了保密資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並連同全部副本。但是在不違反本協議其它條款的條件下,雙方可僅為本協議第四條之目的,保留上述文件或材料的複製件一份。(六)甲乙雙方將以並應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於其對自己擁有的類似資料的照料程度來對待對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資料,但在任何情況下,對保密資料的照料都不能低於合理程度。

第三條 知識產權

甲乙雙方向對方或對方代表披露保密資料並不構成向對方或對方的代表的轉讓或授予另一方對其商業祕密、商標、專利、技術祕密或任何其它知識產權擁有的權益,也不構成向對方或對方代表轉讓或向對方或對方代表授予該方受第三方許可使用的商業

祕密、商標、專利、技術祕密或任何其他知識產權的有關權益。

第四條 保密資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權保存必要的保密資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項目工作中所承擔的法律、規章與義務時使用該等保密資料。(二)甲乙雙方有權使用保密資料對任何針對接受方或其代表的與本協議項目及其事務相關的索賠、訴訟、司法程序及指控進行抗辯,或者對與本協議項目及其事務相關的傳喚、傳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覆。(三)任何一方在書面通知對方並將披露的複印件抄送對方後,可根據需要在提交任何市、省、中央或其他對接受方有管轄權或聲稱對接受方有管轄權的監管團體的任何報告、聲明或證明中披露保密資料。

第五條 爭議解決和適用法律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對因本協議或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而發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事項和爭議、訴訟或程序,本協議雙方不可撤銷地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院的管轄。

第六條 協議有效期(一)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二)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聯繫電話:

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日

傳真: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年____月

第二篇:合作項目保密協議書

合作項目保密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 商業祕密的內容

本協議提及的商業祕密包括技術祕密和經營祕密,其中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工作進度、技術方案、配方、工作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網絡信息、信息系統、數據庫、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圖紙、樣品、樣衣、工藝流程、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經營祕密包括但不限於所有檔案、所有合同、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客户名單、行銷計劃、銷售數據、不同市場的具體價格、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財務信息、進貨渠道、等等。

第二條 保密規章和制度

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相應的保密職責。

遇到甲方保密規章、制度中未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的方面時,乙方應本着謹慎、負責的態度,採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工作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

第三條 保密責任

除履行職務需要之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泄漏、傳播、公佈、發表、傳授、轉讓、交換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無權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人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也不得在履行工作之外使用這些祕密信息。

第四條 保密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甲方對本協議第一條所述的商業祕密採取適當的保密措施並告知乙方時開始,到該商業祕密由甲方公開時止。

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撤離項目合作,乙方撤離之後(自撤離之日起)仍應當保守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承擔同在甲方開展項目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乙方認可,甲方及甲方關聯公司在支付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撤離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

- 1 -

第五條 祕密信息的載體

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有甲方祕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光盤、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無論這些祕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乙方應當於撤離項目時,或者於甲方提出要求時,返還屬於甲方的全部財物和載有甲方祕密信息的一切載體,不得將這些載體及其複製件擅自保留或交給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

第六條 侵權責任

甲、乙雙方約定:

1、由於乙方違約而使甲方遭受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直接損失、可得利益等間接損失及調查、訴訟費用),乙方必須全額賠償因違反本協議而給公司及其關聯公司所帶來的一切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利潤損失、社會效益評估損失,包括索賠和執行前述索賠所帶來的一切費用。

2、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任職期間接受甲方的罰款處罰

3、前款所述損失賠償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①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

②如果甲方的損失依照①款所述的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或者以不低於甲方商業祕密許可使用費的合理數額作為損失賠償額;

③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4、因乙方的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的商業祕密權利的,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通過司法的方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法律責任。

5、乙方違反本協議任何條款的行為均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甲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甲方的聘用關係。

第八條 其它事項

1、乙方清楚知道在簽訂本協議的同時就必須履行本協議的法律義務,並完全瞭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意。

2、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均有權向公司所在地管轄法院提起訴訟。

3、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協議的規定為準。本協議

的修改必須採用書面形式。

第九條 生效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篇:商務合作雙方保密協議書

商務合作雙方保密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鑑於甲乙雙方正在探求建立引進風險投資與境外融資上市財務顧問合作關係,為了積極促進雙方在指定領域的業務開發與商務合作,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同意向對方披露自身的保密信息,並簽訂如下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

1.保密信息指本協議的一方(披露方)依據下文設定的條件,以書面、口頭或電子文件的形式提供給另一方(接受方)的任何信息或數據,包括但不限於商業計劃、專有技術、研究成果、客户信息、財務數據以及其它技術和商業信息。

披露此類保密信息的方式,包括但不限於信函、傳真、備忘、紀要、協議、報告、方案、協議、電子郵件等,或以口頭方式披露並以書面方式確認為保密信息的任何信息或數據。

上述保密信息不包括任何已出版的或其它形式處於公有領域的信息,以及在披露時接受方通過其它合法途徑已經獲得的信息。

2.接受方同意只在本合作的目的範圍內使用對方的保密信息。並

(1)採取足夠的措施,保護披露方的保密信息,不將對方的保密信息向任何第三方公開轉讓,也不以其它方式讓無權接觸該信息的單位或個人接觸該信息。

(2)如為本合作的目的確實需要向第三方披露對方的保密信息,則必須事先得到對方的書面許可,並與該第三方簽訂保密協議。

(3)應約束其接觸本保密信息的員工遵守保密義務。

(4)如果雙方經探討後未建立合作關係,則接受方不能使用披露方的保密信息;如合作關係出現終止,則接受方應按照披露方要求將保密信息及其載體返還給披露方。

3.如果接受方根據法律程序或行政要求必須披露保密信息,則接受方應事先通知披露方,並協助披露方採取必要的保護措施,防止或限制保密信息的進一步擴散。

4.雙方確認,本協議任何條款不構成對保密信息的轉讓或許可,接受方也不能在本協議目的之外使用本保密信息。

5.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對簽字雙方及其關聯機構及其繼受者均具有約束力。如保密信息因接受方之外的原因而成為公知信息,則本協議對該部分保密信息自動失效。

6.本協議包含雙方關於此事項的全部約定。雙方在此之前達成的任何口頭或書面的協議或約定,如果與本協議衝突,則以本協議內容為準。本協議的任何修改須以書面方式做出並經雙方簽字才能生效。

7.如果一方違反本協議,另一方有權要求賠償經濟損失,並可採取其它必要的補救措施。

8.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糾紛或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可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9.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篇:涉密科研生產合作項目保密協議書

南京航空航天大學

涉密外協科研生產合作項目保密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甲方擬將項目委託乙方完成,該項目中包含有涉及國家祕密的信息(以下簡稱涉密信息),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 涉密信息的定義

甲方向乙方提供:在洽談合作以及合作過程中,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與合作有關的任何技術和資料(不僅限於這些形式),無論以何種形式存在或載體儲存,無論是否以書面形式表明,若説明含有涉密信息,均具有保密要求。

乙方向甲方提供:在合作過程中,甲方從乙方獲得與合作有關的任何技術和資料(不僅限於這些形式),無論以何種形式存在或載體儲存,無論是否以書面形式表明,若説明含有涉密信息,均具有保密要求。

二、 關於保密資格

乙方在簽署保密協議的同時應向甲方提供“國家軍工保密資格認證委”核發的“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證書複印件,並加蓋乙方保密部門公章。

三、 雙方的權利概述

乙方在完成甲方委託的涉密項目的過程中,要積極配合甲方進行

必要的保密檢查。

乙方可以對涉密信息的密級以及保密期限提出質詢。

雙方有權根據對方提供的涉密信息完成份內的項目。

四、 雙方的義務概述

1.乙方應當保證對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密件及一切涉密信息的安全,並僅用於與合作有關的用途和目的。

2.甲乙雙方在為對方提供涉密信息時,應註明祕級和保密期限。

3.乙方保證涉密信息控制在最小知悉人員範圍內,涉密載體依照相關規定進行管理,涉密計算機嚴禁與互聯網連接,做好涉密人員的保密教育並指出其應該承擔的保密義務和法律責任。

4.完成項目後,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根據相關規定處理所含涉密信息的技術材料。該項目取得的科研成果,未經甲方審核同意不得擅自申請專利、轉讓技術、對外披露(包括宣傳報道、學術交流及發表論文等)。

5.乙方提供的涉密信息,如涉及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的情況,甲方不對此侵權行為負責,且免於由此產生的索賠。

6.乙方在完成甲方項目時發生失泄密事件,應及時告知甲方,並將依據相關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祕密法》追究責任人及責任單位的法律責任。

7.如果甲乙雙方未達成合作協議,乙方應保守洽談過程中涉及的國家祕密,不應透露給其他人員和單位。

五、 違約責任

乙方在該項目完成過程中發生泄密事件導致國家利益受到損失,應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執行報告制度,甲方有權終止該項目合作,直至追究法律責任,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六、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七、 協議的有效期

本協議從_________開始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

八、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的法律管轄並按照中國的法律進行解釋。由於本協議的履行或解釋而產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如雙方無法協商解決,雙方約定本協議糾紛在甲方所在的管轄法院解決。

九、 關於協議書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以上協議經雙方書面確認,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修改本協議,國家另有規定除外。

甲方乙方

負責人:負責人:

日期:日期:

備註:

甲方項目聯繫人:乙方項目聯繫人: 甲方聯繫人電話:乙方聯繫人電話:

第五篇:保密協議書

保密協議書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户籍所在地地址:

現居住地址:

鑑於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工作需要將會知悉甲方商業祕密,為規範乙方行為、切實保護甲方商業祕密及其他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以及國家、地方政府有關規定,雙方在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下,就乙方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保密內容

乙方對於其知悉的以下商業祕密信息,應當依甲方的要求,採取必要措施嚴守其機密:

1.甲方的交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商品產、供、銷渠道,供應商名單、客户名單,業務信息,買賣意向,成交或商談的價格,商品(產品及原、輔材料等)性能、質量、數量、交貨日期;

2.甲方的經營祕密,包括但不限於經營方針,發展規劃,投資決策意向,產品服務定價,市場分析,品牌策略;

3.甲方的管理祕密,包括但不限於財務資料、人事資料、工資薪酬資料、物流資料;

4.甲方的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現有的、或正在開發或者構想之中的,或經過技術創新經確定不宜於申請專利的產品設計、產品圖紙、生產模具、作業藍圖、工程設計圖、生產製造工藝、製造技術、計算機程序、技術數據、專利技術、科研成果;

5.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負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信息;

6.甲方的其他商業祕密信息。

第二條保密範圍

1.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祕密,經雙方協議乙方同意被甲方應用和生產的;

2.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的職務發明、工作成果、科研成果和專利技術;

3.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前甲方已有的商業祕密;

4.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所擁有的商業祕密。

第三條相關知識產權歸屬

1.雙方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信息等產生的發明創造(包括髮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作品(包括但不限於文字作品、攝影作品、音像作品、工程設計和產品設計圖紙)、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有關知識產權均屬於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上述發明創造、作品、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

2.乙方知道並同意乙方有義務證明任何已開發的知識產權屬於甲方。乙方應當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本站:)、登記等,協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知識產權。

3.雙方確認,乙方離開甲方一年內創作(造)的與在甲方任職或履行甲方職務有關的作品或技術成果,其著作權、專利申請權及相關權利均屬甲方所有,乙方不再提出異議。雙方另有書面約定的從約定。

4.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甲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作品、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乙方主張應由其本人享有知識產權的,應當及時向甲方申明。經甲方核實,認為確屬於非職務成果的,由乙方享有知識產權,甲方不得 1

在未經乙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乙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於職務成果,甲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後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第四條 保密義務

1.不論在任職期內或離職後,乙方將不使用或公開甲方的機密,但乙方為了完成甲方所分配的工作而必須公開或使用這些機密信息的情況除外。

2.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防止泄露甲方的商業祕密。即使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對於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負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信息,乙方亦應本着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一切必要、合理的措施,保持其機密性。

3.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以泄露、公佈、發佈、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乙方的其他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負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信息。乙方將盡最大的努力保護這些機密信息,並保護它們以防不適當地泄密或使用、丟失和偷竊。

4.除非乙方取得甲方的同意,或有合法的業務需要這樣做,乙方不得複印或複製機密信息,乙方不得使用、複製、改變、或將機密信息貯藏於外部計算機或電子信息接收系統或以任何形式或任何方法傳遞到甲方業務以外的任何地方。乙方同意,在任職期內及離職外,乙方將不會將機密佔為己有,或做任何備份,或裝到甲方以外其他計算機系統、計算機終端和網絡。

5.乙方離職後,乙方不得向第三方公開甲方所擁有的未被公眾知悉的商業祕密,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負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信息,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信息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6.對甲方已經從第三方收到及以後將收到的機密信息,乙方有責任維持其機密性並僅僅用於有限的目的和範圍。乙方理解並同意在在任職期內及離職後為了對甲方及對第三方負責,除非為了完成甲方所分配的任務之目的,乙方有義務保證所有這些信息為極度機密信息並且不將其泄露或使用,並且符合甲方與第三方協議的規定。此外,乙方同意遵照甲方所通知乙方的有關對第三方保密義務的規定。

7.乙方承諾,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信息,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行為。 若乙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甲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有權向乙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可以從乙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8.乙方應於離職時,或者於甲方提出要求時,立即、無條件返還全部屬於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着甲方商業祕密信息的一切載體,而無論這些祕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但當記錄着商業祕密信息的載體為乙方所有時,則乙方承諾將無條件配合甲方將該商業祕密信息複製到甲方指定的其他載體上,並將原載體上的商業祕密信息完全刪除;如無法徹底刪除乙方載體上的有關商業祕密信息,則乙方承諾將該載體無條件交由甲方處置,並由甲方向乙方支付相當於該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第五條保密期限

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甲方蓋章和乙方簽字之日起開始,直至上述商業祕密公開或被公眾知悉時止。乙方的保密義務並不因乙方的離職而免除。

第六條違約及責任承擔

1.乙方未經甲方批准擅自離職未辦理離職交接手續,仍須遵守本協議規定的保密義務(界定是否為“擅自離職”以乙方辦理完畢“離職手續”為準)。乙方未經甲方批准而擅自離職、並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泄漏有關商業祕密的,甲方

有權根據有關法律規定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或法律責任。新聘用乙方的用人單位,甲方保留追究相應連帶責任的權利。

2.乙方因故意或者過失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的行為視為嚴重違反了甲方的有關保密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視情節輕重對乙方進行處理,包括但不限於責令檢討、降職、降薪、解除勞動合同、開除、追究法律責任等。

3.乙方因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保密義務而泄露甲方商業祕密的,無論給甲方造成實際損失與否,乙方均應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元。如甲方曾支付給乙方離職補償金,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全額返還。

4.乙方之違約行為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已經支付違約金的,應予以扣除),具體損失賠償標準為:

(1)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包括甲方為開發、培植有關商業祕密所投入的費用,因乙方的違約行為導致甲方產品銷售量減少的金額,以及依靠商業祕密取得的利潤減少金額等;

(2)依照上述(1)項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

(3)甲方因調查乙方違約行為以及採取補救措施而支付的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向乙方及有關單位追索而發生的仲裁費、訴訟費、律師費、交通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4)因乙方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商業祕密的,甲方可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也可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4.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應賠償甲方所受全部損失;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乙方刑事責任。

5.甲方同意,乙方對因不可抗力、司法機關的行為及其它不可歸咎於乙方責任的事由而導致的甲方祕密被泄露不承擔責任。

第七條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之前已仔細閲讀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理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八條乙方承諾,其在甲方任職期間,非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在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

第九條乙方保證,乙方在離職後不得繼續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商業祕密,不得以甲方之名義(包括但不限於使用甲方之名稱、商號及各種與甲方相關之標識)從事任何商業活動或任何可能侵犯甲方利益的行為。

第十條 本合同中所稱的任職期間,是指甲乙雙方勞動關係存續期間。本合同中所稱的離職,是指甲乙雙方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

第十一條甲、乙方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二條仲裁或訴訟進行過程中,除甲乙雙方有爭議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仍然有效,各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的任何條款或規定,如被有權機構判定為無效或不可執行,不應影響本合同其它條款或規定的效力或可執行性,也不應影響該條款或規定在其它情形下的效力或可執行性。

第十三條本合同如與雙方在本合同生效前所達成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均以本合同內容為準。本合同內容如需修改,經雙方同意並簽訂書面補充協議後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十四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簽章日期:年月日簽名日期:年月日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enfanwang.com/shiyongwen/hetong/5q7ov.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