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範網 >

實用文 >合同範本 >

合夥經營協議書【多篇】

合夥經營協議書【多篇】

合夥經營協議書【多篇】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一

賓館合作協議書

合夥人:甲 (簽字)

合夥人:乙 (簽字)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位於 總投資為 萬元,甲出資 萬元,乙出資 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 %、%。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位於 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賓館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賓館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兩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甲

合夥人:乙

月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年 日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二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合夥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項目名稱),總投資為×萬元,甲出資×萬元,乙出資×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

第二條 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第三條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十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 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

(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份,合夥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合夥人:×××(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三

為規範合夥的經營行為,保障合夥人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規定,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夥協議。

第一條:本合夥企業名稱為:

第二條:經營場所:

第三條:企業依法在 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註冊取得經營資格。

第四條:本企業經營範圍為:

第五條:本企業全體合夥人姓名及住所如下:

第六條:本企業評估額共計為萬元,其中貨幣出資人民幣 萬元。

合夥人出資額及出資比例如下:

備註:

第七條:合夥人的權利與義務

1、對合夥企業事務享有平等的決定權;

2、可以按規定選舉和被選舉為合夥企業事務執行人; 3、合夥人為了解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情況,有權查閲企業帳簿;

4、依法轉讓出資,同等條件下,優先受讓其他合夥人轉讓的出資;

5、根據合夥出資比例分配利潤,分擔風險;全體合夥人對合夥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6、按照合夥協議規定的出資數額和出資期限進行出資; 7、合夥人不得自營或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8、除經全體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第八條:合夥企業事務的執行

經本企業全體合夥人決定,委託 同志為合夥企業事務執行人。但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1、處分企業的不動產; 2、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3、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知識產權和其它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理登記手續; 5、以合夥企業名稱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夥人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依照合夥協議約定的有關事項。 第九條: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辦法

1、本合夥企業的利潤和虧損,由依照本協議約定的出資比例分配利潤、承擔虧損。

2、企業存續期間,經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增加對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者彌補虧損。

3、本合夥企業年度的或者一定時期內利潤分配或者虧損分擔的具體方案,由全體合夥人協商決定。 第十條:入夥、退夥與拆夥

1、新合夥人入夥時,應當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的`權利,承擔同等的責任。新合夥人對入夥前的債務承擔連帶責

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夥人可以退夥: (1)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2)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3)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3、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對合夥人的除名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夥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拆夥:

(1)合夥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夥人不願繼續經營的;

(2)合夥協議約定拆夥事由出現; (3)全體合夥人決定拆夥;

(4)合夥協議約定的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合夥人違反合夥協議擅自退夥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的損失,賠償額為各合夥人實際交付的出資額的50%。

第十二條:本協議有效期為二十年。

第十三條:本協議如產生糾紛,由資陽區人民法院管轄。 本合夥協議一式三份,經全體簽名後即生效。

全體合夥人簽名:

年月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四

依據《合夥企業法》及其有關規定,本着共同出資、合夥經營、共享收益、共擔風險的原則,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全體合夥人簽訂如下協議,共同信守。

一、合夥企業的名稱和主要經營場所及合夥期限

企業名稱:御廚稀飯莊。

經營場所及地理位置:

餐館經營面積約200平方米,位於_沿口鎮金雁街林業局斜對面__; 合夥期限為年 月 日起,至年 月日止。

二、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餐飲業

三、合夥人的基本情況

甲方:姓名 ,性別,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 :。

乙方:姓名 ,性別,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 :。

丙方:姓名 ,性別,身份證號碼:,家庭住址 :。

四、合夥人出資方式、數額和出資期限

1、餐館總價值壹拾伍萬元(¥150000.00元),目前由甲乙擁有,丙方以現金人民幣伍萬元(¥50000.00元)作為入夥資金,入夥後甲乙丙各佔總價值的三分之一。

2、合夥期限。

五、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餘分配:合夥後盈餘按甲乙丙各佔三分之一比例分配及承擔。所有資產均由甲乙丙各佔三分之一。

2、債務承擔:合夥以前的債權債務由甲乙雙方負責,合夥後的債權債務由甲乙丙三方負責。

六、合夥人權利與義務

1、本協議所載明的全體合夥人均可對外代表合夥餐館,執行合夥事務;

2、合夥後日常管理,由全體合夥人根據自身時間安排或合夥人相互約定執行,包括對外接洽業務、招攬客户;日常事務管理;支付合夥企業債務;日常物資採購及費用支出;為了解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查閲合夥企業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

3、合夥人有權對其他合夥人所執行事務行使詢問及監督權利,並有權提 出異議,在提出異議後,被執行事務應當立即暫停,並經全體合夥人表決後決定是否執行該事務;

4、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任意一方不得對合夥餐館進行轉讓、變賣、變更、抵押、為他人提供擔保、擅自停業等行為:

5、合夥期間,丙方本人必須作為主廚為合夥餐館工作,工資單獨給付。

6、為便於管理及經營,甲乙丙都可以作為聘用人員在餐館上班,工資單獨給付,根據不同崗位給付相應工資。

7、合夥人不得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餐館相競爭的業務。

8、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餐館利益的活動。

9、單方面轉讓退夥時、必須徵得另外兩方同意,在同等價格條件下另外兩方有優先承讓權。

10、本協議合同期滿後自動終止,財產共同處理、共同分配。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全體合夥人可通過協商一致的方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七、本協議自全體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八、本協議一式叁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合夥人簽章:甲方: 乙方: 丙方:

簽訂日期:年月日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五

甲方合夥人姓名: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

乙方合夥人姓名: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

店名:______(後根據工商註冊為準),店址:______

甲、乙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遵守合同法相關規定,前提下擬訂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夥經營項目美髮美容,共同申請營業執照辦理健康許可證件。二人共同擁有對美髮店的經營權和使用權(租賃期間內的),甲方主要負責店內管理,產品和技術乙方負責招聘廣告宣傳,設備採購。

第二條:已存在店鋪內設備(後附設備清單)和美髮用品材料共計______萬元。店內年租金為______萬元。共計店總價值為______萬元,合夥期限出資額,甲方以無債務店鋪出讓股權______邀盟乙方合作,共同經營方式。要求乙方出資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號前將______元現金融資與甲方,方式為現金交付。合同生效。

合夥期限為1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夥人甲方 佔(______)的股份。合夥人乙方佔(______)的股份共同

第三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甲方負責店內經營,每日統計店內營業狀況,繪製營業額表和進貨成本表,店內開銷須會知乙方知曉,雙方信息一致。

1、工資分配:按合夥人在工作中以提成的方式來計算,經雙方商議按個人所做營業額的30%來提成。

2、盈餘分配,除去日常開支(水電費),員工工資,獎金後所剩盈餘然後甲。乙按照股份額來分配。

3、債務承擔:如在合夥期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出資比例為據,按比例擔保責任承擔。

第四條退夥出資的轉讓

退夥必需有合夥人認同方可退出,不得在合夥不利時推出,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進行按照正常經營損失風險進行賠償。

創業初期的出資充做公用,不得一方未經同意擅自使用。經營運轉資金每月盈餘以十號為節點存儲。甲乙雙方如有動用盈餘運轉資金,須徵得對方同意。動用金額不得超過股份比

例,年終分紅結算當扣除動用金額。

出資的轉讓:如合夥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股份,轉讓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必須經甲乙兩合夥人同意,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五條:糾紛的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着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第六條:合股見證人人

經甲、乙雙方商議決定由第三方______來做______的見證人,如以後甲、乙共同投資的美髮店。

第七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合夥人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正本一式3份,合夥人各執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合夥人:______手機:____________

乙方合夥人:______手機: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手機: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六

甲方:X X×(家庭住址、身份證號碼)

乙方:X X X(家庭住址、身份證號碼)

雙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充分協商,一致決定聯合出資共同經營摩托車修理行,特訂立本契約。

1.車行正式名稱為“宏達摩托車修理行” (以下簡稱“車行”)。經營門面設在×X市X X路X X號 。

2.車行經營範圍為:摩托車修理,摩托車零配件零售。經營方式為:共同投資、共同經營、統一核算、共負盈虧佔。

3.合夥出資方式、數額和投資期限:車行總投資為XXX元。甲方投資×X元,佔總投資額55%;乙方以XX市X X路XX號私房門面作為投資。作價XX元,佔總投資額45%。投資繳付日期為XXXX.XXX年X月X日。

4.合夥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略)

乙方:(略)

5.合夥雙方的出資額及其因參加本合夥經營所獲得之權益不得轉讓。

6.利潤分紅與風險承擔:(略)。

7.甲乙雙方的分工:(略)。

8.會計、出納的任用及財務管理方式:(略)

9.違約責任:(略)

10.契約糾紛的處理辦法:(略)

11.協議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XXXX(印)

乙方簽章:XXXX(印)

XX X X年X月×日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七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在遵守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遵循公平、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訂立合夥經營協議如下:

一、合夥經營的項目

在甲方現有的(恆通)加工場及在羅湖(五方傢俬城)的銷售鋪面的基礎上,由乙方注入資金,擴大生產和銷售,合夥經營藝術玻璃的生產和銷售(包括批發、零售)。

二、合夥經營的期限

自本協議簽定之日起至雙方協議解除合夥經營之日止。

三、合夥經營的方式和股權比例:

1、甲方以其現有的(恆通)加工場及在羅湖(五方傢俬城)的銷售鋪面的使用權、轉讓權、處置權作為誠信的書面證明抵押給乙方,乙方按協議約定分三批註入30萬資金。

①第一批資金為10萬元,在本協議簽定的10日內,注入由雙方共同監管的銀行帳户;

②甲乙雙方正常合作6個月後,乙方再次注入資金10萬元到雙方共同監管的銀行帳户;

③本協議簽定1年期滿,項目經營呈現良性發展,乙方最後一次注入剩餘的資金10萬。

2、合夥終止時,任何一方的`出資均由個人所有,乙方的投資三年期滿後收回成本。

3、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以其現有的(恆通)加工場及在羅湖(五方傢俬城)的銷售鋪面的資產評估價值持股40%,以其生產工藝技術和經營經驗,持股20%,

四、利潤分配和債務承擔

1、經雙方協商一致,按乙方資金注入的不同時期分別實行以下的利潤分配方案。

①乙方首批資金注入的至6個月滿,甲乙雙方分別按照80%和20%進行利潤分配;

②乙方第二批資金注入至1年期滿,甲乙雙方分別按照70%和30%進行利潤分配;

③乙方第三批資金注入至合夥經營期滿,甲乙雙方分別按照60%和40%進行利潤分配。

2、甲乙雙方共同承擔合夥經營期內項目生產和經營產生的風險和債務,其中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資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時,按股權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外一方必須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承擔的部分,逾期按當期銀行貸款利率支付利息。

五、新入夥、退夥及股權的轉讓

1、新入夥必須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新入夥人對入夥前公司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甲乙雙方在約定的退夥條件出現或不可抗力的情況下可退夥,退火按現金結算。

3、股權轉讓由經雙方協商同意,向第三人轉讓的,第三方受讓人按新入夥對待。

六、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夥人的權利:

①甲乙雙方共同擁有項目的經營權、決定權、監督權、合夥經營積累財產的所有權。

②甲乙雙方共同擁有項目涉及的業務、人事和財務管理,擁有重大事項平等表決權。

③如甲方經營不善或出現決策錯誤,導致項目出現虧損,乙方享有退股的權利。

2、合夥人的義務:

按協議約定共同維護項目的正常運作,分擔經營風險,共同承擔因合夥經營的債務。

七、禁止行為

1、未經過合夥人同意,禁止其以項目或合夥人名義進行私下的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的歸雙方共有,對合夥項目造成損失的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禁止從事與項目同類競爭的業務,不得從事任何有損本項目利益的活動。

3、合夥雙方任何一方接單、出單均須經公司財務簽字入電腦管理,不得私自出單。

4、任何一方違反上述條款,對合夥項目或另一方造成損失,須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八、合夥的終止及清算:

1、合夥經營期滿或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清算人為與甲乙雙方無利害關係的第三人,15日內雙方未確定清算人的或可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項目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項目所欠招用的員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税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九、協議的補充或修改及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補充或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協商不成可訴諸法院。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簽名、蓋章(按手印)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八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合夥從事“ ”自願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同意信守:

第一條:合夥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經營,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第二條:合夥名稱;

經營地址: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煙酒副食、日用百貨、包裝食品零售。

第四條:合夥期限暫定五年,自本合夥協議簽訂之日起計算,合夥期限屆滿,經各合夥人協商一致可以延長經營期限,也可以根據市場情況提前終止合夥經營,提前終止合夥經營或延長合夥經營必須提前六個月取得甲乙雙方一致意見,在期滿前辦理完畢有關手續。

第五條: 預計總投支肆拾萬元(¥400000元)。甲方、乙方各佔50%股份,計各投貳拾萬元,超出部分甲乙雙方按比例分攤。 另注:

1、合夥人的出資,在規定時間內交齊合夥資金。

2、合夥期間,甲乙雙方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

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合夥人的分工,權利和義務

1、經雙方協商一致推舉甲方為合夥負責人,全面負責合夥業

務的日常經營與管理,客户協調業務開拓等事宜。

2、乙方享有對財物賬目的監管權利,對於實際財務、賬目以

及借款、還款、日常投資等資金使用事項在超過1000元額度(500以下應各自記賬,留存憑證,定期對賬),必須加以雙方協商一致方可進行。

第七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合作、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扣除店裏的水、電、暖氣、租金、職工工資、

税金等日常經營費用,剩餘的按雙方的投資比例分配,平均分配預支每分工作日前結算上一月的賬目,進行盈餘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

償時,由各合夥人按比例分擔。

3、人員安排,經甲乙合夥人雙方協商一致為準。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它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共合夥人不願接納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店賠償另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違反本協議導致合夥損失的。應當對其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協議有關的一切事宜,合夥人之間其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在法院處理。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夥人各執一份本合同經雙方合夥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合夥人甲方簽字:

合夥人乙方簽字:

年 月日 年 月 日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九

股東甲:王榮

股東乙:楊偉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合夥經營“神木縣永興鄉曹莊煤礦,”事宜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雙方信守:

第一條:合夥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經營,利益共享,風險共擔。

第二條:合夥名稱:神木縣永興鄉曹莊煤礦 經營地址:神木縣永興鄉胡莊溝石壕岔村

第三條:合夥經營項目和範圍:煤炭開採、銷售。

第四條:合夥期限永久。

第五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1、股東甲以現金方式出資捌拾萬元(¥800000)元,股東乙以現金方式出資捌拾萬元(¥800000)。甲、乙又方各佔投資總額的50%。

2、合夥人的出資,於20xx年6月27日以前交齊。

3、本合夥出資各佔投資總額的50%,作為確定盈餘分配和債務承擔的基礎。

4、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六條 合夥人的分工、權利與義務。

1、甲、乙協商一致共同推舉股東甲作為合夥負責人,全面負責合夥業務的日常經營與管理。包括對職工的管理培訓、考勤、客户協調,業務開拓等事宜,並享有每月1500元的工資待遇。

2、股東乙享有對財物賬日的監管權利,對於涉及財務,賬目以及借款、還款、日常投資等資金使用事項在超過1000元額度(500元以下的應各自記賬、留存憑證、定期對賬),應須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方可進行。

第七條: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合作,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1、盈餘分配,扣除店裏的水、電、暖氣、租金、職工工資、税金等日常經營費用,剩餘的按雙方的投資比例分配(即每人一半)平均分配預支每月5日前結算上一月的賬目,進行盈餘分配。

2、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由各合夥人按投資比例分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合夥人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上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

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違反本協議導致合夥損失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在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第十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其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在刑事法院處理。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兩份,股東合夥人各執一份,本合同經雙方合夥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股東甲: 年 月 日

股東乙: 年 月 日

合夥經營協議書 篇十

甲方: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住址: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住址:________

丙方: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住址:________

丁方: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住址:________

第一條合夥企業基本情況

企業名稱:軍嫂網吧

經營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卓刀泉(卓豹路)168號C25-27號軍嫂網吧

出資額(人民幣):840000元(大寫:捌拾肆萬圓整);

類型:服務場所

經營範圍:提供互聯網服務上網、煙飲料食品銷售、網絡遊戲點卡銷售等;

第二條合夥期限5年期,自合同成立之日起開始計算。

第三條各合夥人出資額、出資方式、繳付期限如下:

甲方姓名:________出資額(單位:x元)比例:

乙方姓名:________出資額(單位:x元)比例:

丙方姓名: ________出資額(單位:x元)比例:

丁方姓名: ________出資額(單位:x元)比例:

第四條合夥企業應當於正常營業後起的每個月1-5日計算上月盈利收入,所獲利潤優先用於各合夥人回收出資成本,利潤分配方式如下:

(一)每個月盈利收入至少保留5000元用於企業備用開支;

(二)合夥企業的利潤由各合夥人按股份分配。

第五條合夥企業的虧損及債務承擔方式如下:

(一)合夥企業債務及虧損,由各合夥人按出資比例分擔,即各自比例債務額度;

(二)合夥人任意一方不得利用本合夥企業用作債務抵押,還貸等一切債務;

(三)合夥人私人債務與本合夥企業無任何利益、債務關係;

(四)合夥人如對企業債務及虧損賴賬不承擔出資分配,降扣除其全部股份到除名。

第六條合夥人對合夥企業有關事項作出決議,必須經過合夥人四方一致同意則可作出決定,本協議對合夥企業的表決辦法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七條合夥企業的下列事項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一)變更轉讓合夥企業營業執照法人;

(二)改變合夥企業的名稱;

(三)改變合夥企業的經營範圍、經營場所的地點;

(四)處分合夥企業的不動產(如網吧:電腦設備、桌子椅子等一切網吧財產)

(五)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所有財產權利;

(六)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第八條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九條合夥人的出資、以合夥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財產,均為合夥企業的財產。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合夥人在合夥企業清算前,不得請求分割合夥企業的財產。

合夥人向合夥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須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合夥人之間轉讓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財產份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合夥人。

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時,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應當通知全體合夥人,其他合夥人有優先購買權;其他合夥人未購買,又不同意將該財產份額轉讓給他人的,應當為該合夥人辦理退夥結算,或者辦理削減該合夥人相應財產份額的結算。

第十條入夥

新合夥人入夥,應當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並依法訂立書面入夥協議。入夥的新合夥人與原合夥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合夥人對入夥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訂立入夥協議時,原合夥人應當向新合夥人如實告知原合夥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十一條在營業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夥人可以退夥:

(一)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

(二)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第十二條退夥資金(股份)退還分配

(一)自簽訂本合夥協議書起,半年以內合夥人自行退夥,只退還其合夥人入夥資金的10%資金或者其資金購買的設備;

(二)自簽訂本合夥協議書起,半年以上1年以內合夥人自行退夥,如合夥人出資的資金已經回本不退還其股份(資金);如未回本只退還其合夥人入夥資金的1%資金或者其資金購買的設備;1年以上合夥人自行退夥不退還任何資金(股份)。

第十三條合夥人違反本協議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的規定退夥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

第十四條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可退夥:

(一)合夥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三)合夥人被依然追究刑事責任;

(四)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十五條合夥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對該合夥人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享有合法繼承權的繼承人,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從繼承開始之日起,取得該合夥企業的合夥人資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夥企業應當向合夥人的繼承人退還被繼承合夥人的財產份額:

(一)繼承人不願意成為合夥人;

(二)合夥協議約定不能成為合夥人的其他情形。

合夥人的繼承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為有限合夥人。其他合夥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夥企業應當將被繼承合夥人的財產份額退還該繼承人。

第十六條合夥人退夥,其他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給合夥企業造成的損失負有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退夥時有未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該事務了結後進行結算。退夥人在合夥企業中財產份額的退還辦法,由合夥協議約定或者由全體合夥人決定,可以退還貨幣,也可以退還實物。

第十八條退夥人對基於其退夥前的原因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合夥人退夥時,合夥企業財產少於合夥企業債務的,退夥人應當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

第十九條合夥企業經營期間,如因修路、市政改造規劃調整、拆遷、徵地等不可抗拒因素,致使合夥企業不能繼續經營的,合夥企業可搬遷經營地址或者協商一致同意解散企業。

因上述拆遷所獲得的相關經濟補償,計入當年度合夥企業收入。

第二十條合夥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一)合夥期限屆滿,合夥人一致同意決定不再經營;

(二)合夥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

(三)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四)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五)合夥協議約定的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一條合夥企業解散,應當由清算人進行清算。清算人可以全體合夥人擔任;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也可以自合夥企業解散事由出現後十五日內指定一個或者數個合夥人,或者委託第三人,擔任清算人。清算人自被確定之日起十日內將合夥企業解散事項通知債權人,並於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清算人在清算期間執行下列事務:

(一)清理合夥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二)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夥企業未了結事務;

(三)清繳所欠税款;

(四)清理債權、債務;

(五)處理合夥企業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

(六)代表合夥企業參加訴訟或者仲裁活動。

清算期間,合夥企業不得開展與清算無關的經營活動。合夥企業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和職工工資、社會保險費用、法定補償金以及繳納所欠税款、清償債務後的剩餘財產,由合夥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清算結束,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夥企業註銷登記。合夥企業註銷後,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二十二條合夥企業清算資產的分配:

合夥企業清算時,各合夥人按照出資份額分配合夥企業清算資產。

第二十三條合夥人對合夥協議約定必須經全體合夥人一致同意始得執行的事務擅自處理,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四條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或者合夥企業從業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應當歸合夥企業的利益據為己有的,或者採取其他手段侵佔合夥企業財產的,應當將該利益和財產退還合夥企業;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合夥企業登記事項發生變更,執行合夥事務的合夥人未按期申請辦理變更登記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夥企業、其他合夥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五條不具有事務執行權的合夥人擅自執行合夥事務,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六條合夥人違反合夥協議的約定,從事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或者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的,該收益歸合夥企業所有;給合夥企業或者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七條清算人未依照本法規定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或者報送清算報告隱瞞重要事實,或者有重大遺漏的,由此產生的費用和損失,由清算人承擔和賠償。

第二十八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合夥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第二十九條其他

(一)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乙丙丁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書經全體合夥人共同在場當面各簽字後生效。

第三十條本合夥協議書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效益。第三十一條備註: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丁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標籤: 協議書 多篇 合夥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enfanwang.com/shiyongwen/hetong/6kv46m.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