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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預定買賣協議書

建築物預定買賣協議書

第一篇:土地及建築物預定買賣協議

建築物預定買賣協議書

買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為甲方向乙方買乙方依_________社區(以下稱本社區)取得分配單元之土地及建物事宜,雙方同意訂定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買賣標的

乙方依本社區_________計劃所取得之土地及建築物。

第二條 建物面積誤差及其價款找補

一、本契約買賣標的之建物面積以地政機關登記完竣之面積為準,部分原可依法登記之面積,倘因簽約後法令改變,致無法辦理產權登記時,該部分建物面積之計算,同意依核准之使用執照平面圖為準,及依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二、建物面積如有誤差,其誤差在百分之一以內者(含百分之一),甲乙雙方互不找補;惟其不足部分,如超過百分之一,則不足部分乙方均應找補;其超過部分,如超過百分之一以上者,則超過部分甲方應找補。面積誤差找補之單價,系以本契約土地及建物總價金之總數除以建物面積所計算之金額為準。找補之金額不計息,於交屋時一次結清。

第三條 買賣標的總價金

本契約土地及建物總價金(含汽車停車位價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 付款條件及方式

一、付款條件

(一)本契約簽訂時,甲方應給付簽約價金(以下同)_________元,實際支付_________元,經乙方收訖屬實。簽約價金不足額部分,甲方允諾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補足,逾期仍未補足時,視為違約論,乙方不另通知,並同意依第十三條第二項之違約條款規定處理。

(二)買賣價金_________元,甲乙雙方同意依買賣標的實質工程進度分期繳納,詳見附件二分期付款明細表。

(三)其餘買賣價金,於乙方取得本契約買賣標的所有權後一個月內通知甲方於一個月內付清,並於付清所有買賣價金同時,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與甲方。如甲方需以本契約買賣標的所有權向金融機構申請抵押貸款用以清償買賣價金時,甲方應於乙方通知後七日內洽妥承辦貸款金融機構,並配合辦理申請、徵信、對保及必要之手續後,會同甲方指定之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同時辦理所有權移轉、抵押權設定或權利內容變更登記。如有不足價金,甲方仍應於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同時,以現金一次付清。

二、付款方式:甲方應給付之買賣標的價金應於乙方書面繳款通知日起十日內匯入乙方於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行設立帳號為_________之買賣價金專户。

第五條 逾期付款之處理方式

甲方如逾期達五日仍未繳清期款或已繳票據無法兑現時,應按逾期期款部分每日萬分之_________單利計算遲延利息予乙方,於補繳期款時一併給付乙方。

第六條 建築主要結構、主要建材及附屬設備

一、本契約建物建築構造種類為_________造,其規格以核准之建造執照為準。

二、施工標準悉依主管機關核准之施工圖樣説明書。

第七條 建物完工日期

一、本契約建物建築工程之開工及取得使用執照日期,甲方同意按乙方擬定並經主管機關核准公告之本社區_________規定進行。

二、本契約建物若未能於前項規定之期限開工或取得使用執照逾期達一年時,甲乙雙方均得解除本契約,甲方已繳價款,乙方同意無息歸還甲方。

四、所有權移轉登記之欠税及工程受益費由乙方負擔,印花税、契税、規費及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代辦費用由甲方負擔。

以上甲方應負擔之税費,均於辦理產權登記前預繳,並於交屋時多退少補。

第十二條 產權糾紛之處理

一、本契約土地及建物乙方保證產權完整,如影響甲方權利時,甲方得定相當期限催告乙方解決,倘逾期乙方仍不解決時,甲方得解除本契約,雙方並同意依第十三條違約之違約規定處理。

二、乙方與工程承攬人發生財務糾紛,乙方應於產權移轉登記前解決,如因乙方曾設定他項權利予第三人時,乙方應於所有權移轉登記前負責理清塗銷之。倘逾甲方所定相當期限仍未解決,甲方得解除本契約,雙方並同意依違約處罰之規定處理。但乙方設定與九二一基金會之抵押權,於甲方給付所有價金時,由九二一基金會予以塗銷。

第十三條 違約之損害賠償

一、乙方違反第九條、第十條及第十二條規定者,甲方得解除本契約。解約時乙方除應將甲方已繳之土地及建物價金全部退還甲方外,乙方並應同時賠償土地及建物總價金百分之_________之違約金,但該賠償金額超過已繳價款者,則以已繳價款為限。

二、甲方違反第四條規定者,乙方得解除本契約並沒收依土地及建物總價金百分之_________計算之金額,但該沒收金額超過已繳價款者,則以已繳價款為限。

三、甲乙雙方當事人除依前二項之請求外,不得另請求損害賠償。

第十四條 通知送達

一、本契約所稱各項通知或請求,除另有約定者外,均應以書面為之。

二、各當事人之地址如有變更,應以書面通知他方當事人,如怠於通知,他方將有關文書按本契約記載或最後告知他方之通信地址以掛號郵件寄發後,經通常之郵遞期間,即視為到達。

第十五條 本契約發生之訴訟糾紛,甲乙雙方同意以_________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十六條 本契約之附件均視為本契約之一部分,甲乙雙方均應遵守,並自簽約日起生效。本契約正本一式二份及副本一份,由甲乙雙方各存執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送財團法人九二一震災重建基金會備查。

第十七條 本契約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習慣及平等互惠與誠實信用原則公平解決之。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篇:土地及建築物預定買賣協議

買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為甲方向乙方買乙方依_________社區(以下稱本社區)取得分配單元之土地及建物事宜,雙方同意訂定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買賣標的

乙方依本社區_________計劃所取得之土地及建築物。

第二條 建物面積誤差及其價款找補

一、本契約買賣標的之建物面積以地政機關登記完竣之面積為準,部分原可依法登記之面積,倘因簽約後法令改變,致無法辦理產權登記時,該部分建物面積之計算,同意依核准之使用執照平面圖為準,及依相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二、建物面積如有誤差,其誤差在百分之一以內者(含百分之一),甲乙雙方互不找補;惟其不足部分,如超過百分之一,則不足部分乙方均應找補;其超過部分,如超過百分之一以上者,則超過部分甲方應找補。面積誤差找補之單價,系以本契約土地及建物總價金之總數除以建物面積所計算之金額為準。找補之金額不計息,於交屋時一次結清。

第三條 買賣標的總價金

本契約土地及建物總價金(含汽車停車位價金_________元)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 付款條件及方式

一、付款條件

(一)本契約簽訂時,甲方應給付簽約價金(以下同)_________元,實際支付_________元,經乙方收訖屬實。簽約價金不足額部分,甲方允諾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補足,逾期仍未補足時,視為違約論,乙方不另通知,並同意依第十三條第二項之違約條款規定處理。

(二)買賣價金_________元,甲乙雙方同意依買賣標的實質工程進度分期繳納,詳見附件二分期付款明細表。

(三)其餘買賣價金,於乙方取得本契約買賣標的所有權後一個月內通知甲方於一個月內付清,並於付清所有買賣價金同時,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與甲方。如甲方需以本契約買賣標的所有權向金融機構申請抵押貸款用以清償買賣價金時,甲方應於乙方通知後七日內洽妥承辦貸款金融機構,並配合辦理申請、徵信、對保及必要之手續後,會同甲方指定之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同時辦理所有權移轉、抵押權設定或權利內容變更登記。如有不足價金,甲方仍應於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同時,以現金一次付清。

二、付款方式:甲方應給付之買賣標的價金應於乙方書面繳款通知日起十日內匯入乙方於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行設立帳號為_________之買賣價金專户。

第五條 逾期付款之處理方式

甲方如逾期達五日仍未繳清期款或已繳票據無法兑現時,應按逾期期款部分每日萬分之_________單利計算遲延利息予乙方,於補繳期款時一併給付乙方。

第六條 建築主要結構、主要建材及附屬設備

一、本契約建物建築構造種類為_________造,其規格以核准之建造執照為準。

二、施工標準悉依主管機關核准之施工圖樣説明書。

第七條 建物完工日期

一、本契約建物建築工程之開工及取得使用執照日期,甲方同意按乙方擬定並經主管機關核准公告之本社區_________規定進行。

二、本契約建物若未能於前項規定之期限開工或取得使用執照逾期達一年時,甲乙雙方均得解除本契約,甲方已繳價款,乙方同意無息歸還甲方。

第八條 建築設計變更處理

一、甲方若要求室內隔間或建材變更時,應經乙方同意並於乙方指定之方法及期限內為之,並以乙方所提供之工程變更單籤認為準,逾期由甲方自行負責。

二、甲方申請變更設計範圍以申請一次為限,並以室內隔間及裝修之變更為限,如需變更污水管線,以不影響下樓層為原則。其他有關建築物主要結構、大樓立面外觀、管道間、消防設施、公共設施等不得要求變更。

三、設計變更事項經甲乙雙方於工程變更單上籤認後,由乙方於籤認日起_________日內提出追加減帳,以書面通知甲方。設計工程變更若為追加帳,甲方應於乙方書面通知日起十日內繳清工程追加款始為有效。若未如期繳清追加款,視為甲方無條件取消設計變更要求,乙方依原設計施工。設計變更若為減帳,則於交屋時一次結清。

第九條 土地及建物產權移轉登記期限

一、乙方應於取得本契約買賣標的所有權後一個月內通知甲方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甲方應於乙方通知後七日內備妥文件配合辦理。

二、乙方應於甲方履行下列義務時,辦理買賣標的產權移轉登記:

(一)依本契約約定之付款辦法,已繳清本契約買賣標的移轉登記前應繳之款項及逾期加付之遲延利息。

(二)提出辦理產權登記有關文件,繳清各項税費。

三、若因甲方違反規定,致各項税費增加或罰款,乙方得向甲方求償。

四、第一、二項辦理事項,甲乙雙方同意由乙方指定之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辦理之,倘為配合各項手續需要,需由甲乙方加蓋印章、出具證件或繳納各項税費時,甲乙雙方同意於通知日起十日內提供,如因甲方或乙方延誤或不協辦,而導致甲、乙雙方其中一方之損失,則由延緩作業之一方負損害賠償之責任。

第十條 交付不動產及相關文件之條件及期限

一、甲方如依第四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按工程進度給付價金,乙方應於領得使用執照一個月內,通知甲方進行交屋手續。甲方如依第四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以貸款給付價金,乙方應於甲方給付所有價金之日同時辦理交屋手續。

二、甲方應於收到交屋通知_________日起_________日內配合辦理交屋手續,逾期不配合辦理交屋者,自期限屆滿隔日起,視為已交屋,乙方不負保管責任,但可歸責於乙方時,不在此限。

三、於交屋時甲乙雙方應履行下列各項義務:

(一)甲方須繳清所有應付未付款及完成交屋手續。

(二)乙方應於甲方辦妥交屋手續後,將土地、建物所有權狀、房屋保固書、住户公約、使用執照影本及乙方代繳税費之收據交付甲方。

(三)甲方同意於通知交屋日起,不論是否遷入,即應付本户水電費及瓦斯基本費。另瓦斯裝表等保證金及預繳各項費用亦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 税費負擔之約定

一、地價税:以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為準,該日(不含)前由乙方負擔,該日後由甲方負擔。

二、房屋税:以建物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為準,該日(不含)前由乙方負擔,該日後由甲方負擔並依法定税率及年度日數比例分算税額。

三、土地增值税:由乙方負擔。於乙方取得本契約標的土地所有權日起二十日內申報,並以申報日之當年度公告現值計算增值税,逾期申報者,以提出申報日當期之公告現值計算增值税。

四、所有權移轉登記之欠税及工程受益費由乙方負擔,印花税、契税、規費及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代辦費用由甲方負擔。

以上甲方應負擔之税費,均於辦理產權登記前預繳,並於交屋時多退少補。

第十二條 產權糾紛之處理

一、本契約土地及建物乙方保證產權完整,如影響甲方權利時,甲方得定相當期限催告乙方解決,倘逾期乙方仍不解決時,甲方得解除本契約,雙方並同意依第十三條違約之違約規定處理。

二、乙方與工程承攬人發生財務糾紛,乙方應於產權移轉登記前解決,如因乙方曾設定他項權利予第三人時,乙方應於所有權移轉登記前負責理清塗銷之。倘逾甲方所定相當期限仍未解決,甲方得解除本契約,雙方並同意依違約處罰之規定處理。但乙方設定與九二一基金會之抵押權,於甲方給付所有價金時,由九二一基金會予以塗銷。

第十三條 違約之損害賠償

一、乙方違反第九條、第十條及第十二條規定者,甲方得解除本契約。解約時乙方除應將甲方已繳之土地及建物價金全部退還甲方外,乙方並應同時賠償土地及建物總價金百分之_________之違約金,但該賠償金額超過已繳價款者,則以已繳價款為限。

二、甲方違反第四條規定者,乙方得解除本契約並沒收依土地及建物總價金百分之_________計算之金額,但該沒收金額超過已繳價款者,則以已繳價款為限。

三、甲乙雙方當事人除依前二項之請求外,不得另請求損害賠償。

第十四條 通知送達

一、本契約所稱各項通知或請求,除另有約定者外,均應以書面為之。

二、各當事人之地址如有變更,應以書面通知他方當事人,如怠於通知,他方將有關文書按本契約記載或最後告知他方之通信地址以掛號郵件寄發後,經通常之郵遞期間,即視為到達。

第十五條 本契約發生之訴訟糾紛,甲乙雙方同意以_________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第十六條 本契約之附件均視為本契約之一部分,甲乙雙方均應遵守,並自簽約日起生效。本契約正本一式二份及副本一份,由甲乙雙方各存執正本一份,副本一份送財團法人九二一震災重建基金會備查。

第十七條 本契約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習慣及平等互惠與誠實信用原則公平解決之。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理人(簽字):_________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篇:房屋預定買賣契約書

立契約書人買方× × ×(以下簡稱甲方)賣方× × ×(以下簡稱乙方),茲為房屋預定買賣事宜,雙方協議訂立本契約,各條款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地坐落:××等×號土地上,×形式×樓房屋約××平方米(含陽台、公共設施在內,以土地局核定的圖樣為準),精確面積以當地政府機關丈量結果為依據。

第二條 本約房屋預定買賣金額人民幣×萬×仟×佰元整(包括房屋造價以及施工用料説明所列各項在內)。

第三條 付款辦法

一、自備款人民幣×萬×仟×佰元整。

第一期簽約金:人民幣×萬×仟×佰元整,於簽約時交付(包括訂金在內,不另立據)。

第二期款:人民幣×萬×仟×佰元整×仟×佰元整,於開工時交付。

第三期款:人民幣×萬×仟×佰元整,於地下層基礎結構完成時交付。

第四期款:人民幣×萬×仟×佰元整,於第壹樓結構完成時交付。

第五期款:人民幣×萬×仟×佰元整,於第貳結樓構完成時交付。

第六期款:人民幣×萬×仟×佰元整,於第參結樓構完成時交付。

第七期款:人民幣×萬×仟×佰元整,於第肆樓結構完成時交付。

二、貸款人民幣×萬×仟×佰元整,如無需貸款的,應依下列期限按時交付。

(一)外飾完成時交付人民幣×萬×仟×佰元整。

(二)使用許可證時交付人民幣×萬×仟×佰元整。

(三)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交屋日期三天內將尾款人民幣×萬×仟×佰元整及其他應負擔的各項費用全部付清後乙方應將本約房屋交付予甲方。

第四條 前條第二項如辦理貸款時,應依另立的代辦貸款委託書的約定辦理。

第五條 前條第二項貸款,甲方應自使用許可證領到日起至貸款領到日止支付銀行放款利率計算的利息予乙方。

第六條 本約房屋的施工標準,按建築管理機關核准的建築圖説及本約所附施工説明辦理,不得有省工減料現象發生,甲方對於內部裝設變更時,須徵得乙方的同意,所需工料費用另行計算。

第七條 乙方應自本工程開工之日起×××工作天內完工,如有逾期,乙方願每逾一日給付甲方人民幣××元以作逾期罰款金,但如因天災人禍非人力所能抗拒的事故發生,或因甲方變更設計,或甲方延遲交款所致的,不在此限。

第八條 關於樓下空地及樓頂陽台使用權屬範圍如下:1樓下空地除公共通行的樓梯、通道、畸零地、分割地外均屬底層所有人保管使用。2四樓屋頂陽台除公共設施外,歸頂樓所有人保管使用。

第九條 樓梯、通道、及巷道均系公共通行,任何一層住户均不得放置影響通行的物品以利通行。

第十條 本約房屋所有權登記所需各項產權憑證由乙方負責提供,於房屋完工時,交由乙方特約的代書統一辦理,登記所需的房屋契税、監證費、登記費、復丈費、印花税、代理費等,按通知期限內由甲方負擔並交付予乙方。

第十一條 若因使用道路,政府課徵有關道路的任何費用以及其他臨時税捐時,均由甲方按所佔的持分土地面積分擔。

第十二條 本約房屋所需繳納的房屋税,自本工程完工水電接通之日起,其税單不論開具甲方或乙方名義,皆應歸甲方負擔繳納。

第十三條 本約乙方已向土地局領得建造許可證,並依計劃施工,而甲方未及時列為起造人時,乙方已完成部分工程所需契税,則依法由甲方負擔,但若經列為起造人,甲方不得要求變更起造人名義,以利工程順利進行。

第十四條 本約甲方應付乙方的各期價款應於接到通知書五日內給付現款,倘逾十五日仍未繳付的,即視同自願放棄權利,本約即行作廢,所繳價款俟甲方自行另召新訂户以一個月為限,逾一個月則乙方可沒收甲方所繳的全部價款,以及已完成的房屋,甲方均無異議。逾期損失計算標準,自逾期繳款日起至另召新訂户之日止每逾一日以人民幣伍佰元計算。此外,若甲方以支票支付應付的款項,倘支票全部或一部分不能兑現時,視為違約。

第十五條 本約房屋移交甲方接管後,乙方負責保留一年(門窗、玻璃、水電配件或非因施工不良導致損壞的,不在此限)。

第十六條 甲方應憑乙方所給遷入證明及本契約書始得遷入,並取得遷入證明前必須繳清各期款頂、各項税費以及代書費。

第十七條 本約甲方全權委託乙方代為監造施工,甲方不得因其他原因中止或片面解除本約,乙方為工程的進行及施工的監造,均應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為之,若有本約所未規定事項,雙方應本着公平合理的方式,依照一般工程慣例處理。

第十八條 本約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立契約書委建人甲方: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立契約書承建人乙方:

住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監造人:

負責人:

× × × ×年×月×日

第四篇:土地預定買賣契約書

立契約書承買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出賣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茲因建地買賣事宜,雙方協議訂定本契約書,各條款如下:

第一條 乙方投資興建_________第_________層_________號房屋一户,其基地應有持分面積的所有權出賣予甲方。甲方承買基地坐落_________地號土地_________筆,持分面積約_________畝,基地須辦理分割分筆登記,其產權移轉登的精確面積以當地政府機關分割測量結果為準。

第二條 本約建築買賣價款總額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本價款包括拆遷補償及整地等費用)。其付款辦法如下:

第一期: 人民幣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於訂購時交付。

第二期: 人民幣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於簽約時交付。

第三期: 人民幣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於房屋開工時交付。

第四期: 人民幣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於壹樓地板完成時交付。

第五期: 人民幣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於貳樓地板完成時交付。

第六期: 人民幣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於叁樓地板完成時交付。

第七期: 人民幣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於肆樓地板完成時交付。

第八期: 人民幣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於伍樓地板完成時交付。

第九期: 人民幣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於交屋時交付。

第十期: 人民幣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於辦妥抵押貸款時交付。

貸款部分並應另行支付自交屋後,至乙方取得該貸款時止,依銀行放款利率計算利息。若甲方於房屋開工後始行承買,應於簽約時一次付清所應交付的前面各期款項。若甲方以支票付款,倘支票全部或一部分不能兑現時,視為違約。

第三條 甲方於接到乙方繳款通知時三日內,應準時交付當期款項,若未按約定日期交付時,其延遲欠繳金額應依銀行放款利率計算利息予乙方。惟甲方的延遲繳款不得超過一星期,若超過一星期,經乙方催告仍未繳付時,視同甲方自願放棄承買權利,無須乙方以甲方違約的聲明通告,乙方即可將甲方已繳款項全部無條件沒收,充作乙方房屋興建工程上所受損害的賠償。至所承買的土地,由乙方另行處理,若甲方於簽約付款後自願解除契約時,該已繳付的各期款項,應由乙方全部無條件沒收,甲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第四條 若各期土地價款繳付後,對於應繳付的房屋買賣各期款項有房屋買賣契約書第三條規定現象發生時,甲方所已繳付的土地價款,亦由乙方無條件沒收,甲方絕無異議。

第五條 本約土地,非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讓與第三者,若因此可歸責於甲方的事由,導致發生糾紛時,應由甲方負責處理,概與乙方無涉。

第六條 本約土地,乙方保證來歷清白,而無任何糾葛,若有第三者主張異議時,無論產權或債務的糾葛,均由乙方負責理清,不得連累甲方,若因糾葛致使甲方受有損害時,乙方願負賠償責任,絕無異議。

第五篇:土地預定買賣契約書

立契約書承買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出賣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茲因建地買賣事宜,雙方協議訂定本契約書,各條款如下:

第一條 乙方投資興建_________第_________層_________號房屋一户,其基地應有持分面積的所有權出賣予甲方。甲方承買基地坐落_________地號土地_________筆,持分面積約_________畝,基地須辦理分割分筆登記,其產權移轉登的精確面積以當地政府機關分割測量結果為準。

第二條 本約建築買賣價款總額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本價款包括拆遷補償及整地等費用)。其付款辦法如下:

第一期: 人民幣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於訂購時交付。

第二期: 人民幣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於簽約時交付。

第三期: 人民幣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於房屋開工時交付。

第四期: 人民幣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於壹樓地板完成時交付。

第五期: 人民幣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於貳樓地板完成時交付。

第六期: 人民幣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於叁樓地板完成時交付。

第七期: 人民幣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於肆樓地板完成時交付。

第八期: 人民幣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於伍樓地板完成時交付。

第九期: 人民幣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於交屋時交付。

第十期: 人民幣_________萬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元整於辦妥抵押貸款時交付。

貸款部分並應另行支付自交屋後,至乙方取得該貸款時止,依銀行放款利率計算利息。若甲方於房屋開工後始行承買,應於簽約時一次付清所應交付的前面各期款項。若甲方以支票付款,倘支票全部或一部分不能兑現時,視為違約。

第三條 甲方於接到乙方繳款通知時三日內,應準時交付當期款項,若未按約定日期交付時,其延遲欠繳金額應依銀行放款利率計算利息予乙方。惟甲方的延遲繳款不得超過一星期,若超過一星期,經乙方催告仍未繳付時,視同甲方自願放棄承買權利,無須乙方以甲方違約的聲明通告,乙方即可將甲方已繳款項全部無條件沒收,充作乙方房屋興建工程上所受損害的賠償。至所承買的土地,由乙方另行處理,若甲方於簽約付款後自願解除契約時,該已繳付的各期款項,應由乙方全部無條件沒收,甲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第四條 若各期土地價款繳付後,對於應繳付的房屋買賣各期款項有房屋買賣契約書第三條規定現象發生時,甲方所已繳付的土地價款,亦由乙方無條件沒收,甲方絕無異議。

第五條 本約土地,非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讓與第三者,若因此可歸責於甲方的事由,導致發生糾紛時,應由甲方負責處理,概與乙方無涉。

第六條 本約土地,乙方保證來歷清白,而無任何糾葛,若有第三者主張異議時,無論產權或債務的糾葛,均由乙方負責理清,不得連累甲方,若因糾葛致使甲方受有損害時,乙方願負賠償責任,絕無異議。

第七條 本約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與地上房屋同時辦理,並於交屋時一併點交。於點交之日以前,乙方如有應繳而未繳的任何税費,悉由乙方負責繳清,點交之日以後,由甲方負擔。

第八條 本約土地,於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時,甲方的權利人名義,應與地上房屋甲方的權利人名義相符,俾使產權清楚一致以利登記。

第九條 本約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一切手續,由乙方特約的登記代理人統一辦理,所需甲方有關的書件證章,經乙方通知,應即提供配合辦理,至所需印花税、地政規費、代書費等由甲方負擔,並按通知期限內繳付乙方。土地增值税依法由乙方負擔。

第十條 本約土地,未點交前如遇天災地變或其他非可歸責於甲方的原因致受有損害時,由乙方負責,概與甲方無涉。

第十一條 本約有未盡事宜,適用社會一般慣例或現行有關法律的規定。

第十二條 本約同文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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