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擔保保證協議書
- 合同範本
- 關注:2.57W次
第一篇: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擔保保證協議書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擔保保證協議書
具保證人:
根據xx工程《建設工程施工同》41條規定,保證人自願並慎重簽署本協議書。
第一條、保證事由
由保證人xx對xx工程施工合同、變更文件和補充協議自願向遵義城建建築工程有限責任公司提供以下擔保保證。
第二條、保證內容
1、税、費:
a、建築經營税,城市建設維護税,教育附加費,所得税,印花税等;
b、按國家規定施工企業應繳納的規費;
c、按<<項目施工管理目標責任書>>規定向分公司上繳的管理費;
d、民工工資支付、材料費支付;
e、債務償還。
2、 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違約:
a、因發生安全責任事故所產生的所有費用,包括有關部門對事故的罰款處理和違規處罰全部費用等;
b、因出現質量事故而發生的返工整改費用;因工期延誤發生的違約損失;因文明施工達不到要求被處罰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3、債務:
拖欠的工人工資,拖欠的建材款項以及賒購的材料物資。以項目部工程(項目專用章、項目工程技術專用章)或工程名義借款、貸款、欠款、利息、違約金等所產生的一切經濟責任和民事責任。
第三條、保證責任
1、對第二條所例條款內容,由保證人承擔民事責任和經濟償付;
2、保證人首先應自行對經濟和民事責任造成的損失進行清償或賠償;
3、如果保證人自行清償或賠償後的不足部分,用擔保人財物和資產清償或拆抵賠償;
4、如果保證人不積極主動履行清賠償責任,由分公司為保證人的委託代理人直接用保證人的財產(擔保)物對債權人進行清償。
第四條、保證方式(可選一種或二種)
1、保證人一次向分公司繳納保證金xx元;工程總價的xx%。
2、保證人自願提供以下資產擔保物,抵押擔保物列後:
第五條、抵押擔保保證權的實現
凡是因本保證書第二條所產生的清償和賠償,保證人賠償後的不足部分,分公司以保證人的委託人以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該抵押物的價款清償;
2、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後,其價款超過債務數額的部分歸還保證人所有,不足部分,由保證人繼續清償;
第六條、抵押物返還
1、如果保證人保質量,保工期,保安全,按約定完成施工任務;且沒有留下債務,保證人提供的抵押物如數歸還給保證人,擔保責任消失。
2、抵押物返還的程序是:
(1)工程保修期到期,經建設單位和相關部門辦清手續.
(2)保證人工程所在地公開公告或登報公告,90天后,如果未發生債務糾紛或索賠,抵押物歸還給保證人,用法人資產擔保保證的解除擔保合同。
(3)保證人接收所返還的抵押物時,必須如數歸還原始收據。
第七條、保證人聲明:以上保證條款和內容,純屬本人自願,完全履行此協議書條款。
第八條、本合同同時為xx工程合同第43.3-2款的擔保合同,為工程合同的組成部分。
保證人(單位):
代 表:
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第二篇:《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履約擔保協議書
特房集團及其所投資控股企業自有建設項目直接委託特房建工的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履約擔保協議書
甲方:廈門經濟特區房地產開發集團有限公司乙方:廈門特房建設工程集團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廈門市建設工程擔保實施細則》、廈府辦
【2014】104號文的精神及特房集團上報市建設與管理局的文件(詳附件)及其相關批覆意見,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的基礎上,就特房集團及其所投資控股企業自有建設項目直接委託特房建工施工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擔保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鑑於特房集團及其所投資控股企業直接委託特房建工施工項目施工合
同金額大多為壹億元左右,根據《廈門市建設工程擔保實施細則》可分段滾動擔保的規定,作為業主特房集團(含其所投資控股企業)提供的工程款支付擔保及施工方特房建工公司提供的履約擔保保函總額按壹億元的10%(即總擔保額度為人民幣壹仟萬元整)計算。
二、該保函金額由特房集團和特房建工公司分別作為業主、承包人開具,
保函額度各為伍佰萬元。保函按銀行許可的期限開具後在甲方(含其所投資控股企業)直接委託乙方施工的自有建設項目上滾動使用。
三、 雙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15日內,向對方提供履約擔保、支付擔
保的相關資料。否則,應承擔因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四、 本協議僅適用甲方其所投資控股企業自有建設項目。
五、 本協議壹式捌份,雙方各執肆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附件:特房集團上報市建設與管理局文件:《關於申請明確自有建設項目工程擔保金額的報告》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簽訂時間:年月
第三篇: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補充協議書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補充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福建省第四地質大隊(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中環建築(福建)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依據甲、乙雙方簽訂的科技綜合試驗樓建築工程施工合同,和本工程 項目實際情況,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補充協議書,共同執行。
一、 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福建地礦閩東地質科技綜合試驗樓景觀工程
福建地礦閩東地質科技綜合試驗樓附屬道路工程
工程地點:寧德市國道路66號省地質四隊煙亭基地
承包方式:固定總價
工程內容:園林景觀、附屬道路
二、 合同價款調整
2.1、合同金額(固定):壹佰貳拾捌萬叁仟壹佰柒拾柒元整(小寫: 1283177.00元)即其中含預留金35000元。
2.2、上述合同金額:
2.2.1、樓前道路:造價根據寧德新天地建築裝修有限公司提供的煙亭基地道路、水電基礎設施改造工程施工設計圖,按明建工程諮詢有限公司提供的工程造價報告書(mjyb320140902號)預算造價536268元,k值10%下浮後工程發包價為485362元。
2.2.2、樓前景觀工程:造價根據寧德新天地建築裝修有限公司提供的綜
合試驗樓景觀工程施工設計圖及設計變更材料,按明建工程諮詢有限公司提供的工程造價報告書(mjyb320140803號、mjyb320140803號增)預算造價821772元,k值9%下浮後工程發包價為752755元(含預留金35000元)。
2.2.3、工程簽證:清運施工場地內大石、移樹、道路土方施工爆破石方及換填等作為工程簽證項目,經審核已發生的簽證項目費用為45060元。
2.2.4、廣場景觀與道路造價:2.2.1、2.2.2、2.2.3三項合計1283177元作為樓前景觀、道路工程固定發包價,其中含預留金35000元作為施工期間不可預見的施工簽證費用,簽證費用按實計量。
三、工期約定
3.1、開工日期為2014年8月15日,工程交工日期為2014年10月30日,其中樓前道路e、f路段(含管溝、陰井、混凝土路面等)應於2014年10月15日完工,逾期每日罰款2014元,提前每日獎2014元。
3.2、驗收期限:自工程竣工日起7個工作日內,甲方應組織相關人員進行單項工程竣工驗收,並在驗收後7個工作日內內給予認可或提出修改意見。單項審計。
四、 預付款及進度計量
乙方進場施工7個工作日時,甲方預付進場費合同價的10%為128000 元,在2014年9月29日前甲方預付進度款201400元,e、f段道路施工完後甲方預付進度款300000元,景觀綠化種植施工時甲方預付進度款300000元,交工驗收合格後甲方預付合同價的95%(扣除預留金),留5%作為質保金,滿一年後(驗收日計起),如無質量問題,一次性付清。
五、 竣工結算
按合同價(扣除預留金)和施工期間不可預見的施工簽證費用列為竣工結算。
六、本“補充協議書”是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補充,若本“補充協議書”的條款與“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條款衝突時,以本“補充協議書”的條款為準,本“補充協議書”未敍述的內容仍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條款執行。
七、本“補充協議書”一式陸份,雙方各執叁份
八、本補充協議書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人(籤):代表人(籤):
簽訂日期:年月日
第四篇: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意向協議書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意向協議書
甲方(發包人):石林彝本彝置業有限公司
乙方(承包人):玉溪市第七建築裝飾工程有限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雙方就甲方發放的《資格預審文件》中第2合同段(阿着底風情小鎮三通一平施工合同)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阿着底風情小鎮三通一平施工合同
工程地點:石林縣風景區南區
建設規模:以圖紙為準
計劃工期:以議標後中標通知書為準。
質量標準:合格。
二、工程造價估算:以乙方投標時的中標價(以雲南省住省廳03定額及市場調差為依據報價)為準。
三、工程款支付方式:暫定為:機械設備進場7日內支付工程總造價的3%-5%進場費,工程進度款按月實際工程量的75%支付,工程達到初驗十個工作日內支付工程總造價90%的工程進度款;工程進度款和預付款具體的支付辦法,餘額在本項工程竣工完畢後,1個月內付清。
四、甲方同意將上述施工工程承包給乙方,但乙方必須嚴格按照甲方發放的《資格預審文 件》和內部議標規定的程序參與投標,且
必須符合該兩份文件對乙方的各項經濟、枝術指標及人員、業績等的要求。
五、簽訂本協議後,乙方為表示誠意和實力,自願支付人民幣壹佰萬
元(¥1000000元)給甲方作為保證金。
六、如乙方完全依照《資格預審文件》和三通一平內部議標所規定的
程序並完全符合上述文件的要求,甲方保證乙方中標。
七、如乙方因自身的責任或過錯導致乙方不能中標,甲方在乙方不中
標後三日內必須退還乙方上述款項(人民幣大寫:壹佰萬元,小寫:¥1000000元,無息)。如到時不退還,甲方必須按照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支付乙方利息及同時賠還乙方本金。
八、在簽訂證正式施工合同前,乙方對本協議必須嚴格保密,如發現
乙方對外泄漏本協議,則本協議自動失效。
九、甲乙雙方約定本項工程在2014年4月20日之前完成議標。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簽訂後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開 户 銀 行:開 户 銀 行:
賬號:賬號:
2014年3月29日2014年3月29日
第五篇: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書
工程施工合同協議書
甲 方:
乙 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原則。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 工程名稱:平房
二、 工程地點:靳家裏
1、 承包方式:包工
2、 協議價款:固定價建築面積每平方米150元(壹佰
伍拾元)
3、 工程內容:磚基礎房主體,預製蓋板封頂。
4、 甲方負責提供住房,水電暢通。
5、 乙方負責:
在施工中要按操作規程作業,確保施工人員及設備安全,出現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自理,甲方概不負責。
三、 工程款支付
開工給貳萬元生活費,中途藉資,完工一次性結算,本協議雙方約定,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2014年月日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enfanwang.com/shiyongwen/hetong/91w8z.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