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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機械轉讓合同協議書 二手設備轉讓合同協議書【多篇】

二手機械轉讓合同協議書 二手設備轉讓合同協議書【多篇】

二手機械轉讓合同協議書 二手設備轉讓合同協議書【多篇】

設備轉讓協議書 篇一

轉讓方(甲方):

購買方(乙方):

甲乙雙方本着誠信合作、互利互惠原則,依法簽訂此協議。轉讓舊空壓機1台、氣動衝壓牀2台、超聲波清洗機1台、熱熔機4台、超聲波拋光機1台、熱貼機1台、手動衝牀10台,共計20台。舊機器設備轉讓事宜協商一致,自願簽訂並共同遵守該設備轉讓合同,具體條款如下:

1、該合同貨物為舊機器設備20台,計人民幣(______元整)的價格轉讓乙方。

2、簽訂合同後,乙方在提貨當日裝車前一次性付清設備全款。若乙方未在提貨前付清全款給甲方,甲方有權終止協議,定金恕不退還。

3、運輸、拆裝費由乙方承擔,限乙方在5日內拉走設備。

4、因所售舊機器設備使用年份已久,機器一經售出,甲方不再承擔質量方面的一切問題。

5、在轉讓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的,由雙方當事人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人民法院審判處理。

6、該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簽訂日期:

簽訂日期:

設備轉讓協議書 篇二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甲方二手設備轉讓給乙方 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轉讓的二手設備為 ,型號 ,機械序列號 ,轉讓價格為人民幣 元(不含税)

二、甲方承諾其對該二手設備擁有無爭議的所有權,並保證任何第三人不會對該二手設備標的物享有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所有權、抵押權、到期債權等)。

三、該二手設備的交付方式為:汽車運輸,甲方將設備運抵乙方工廠 。

四、該二手設備的質量驗收標準為: 。

五、自該二手設備交付之日起,乙方提出質量異議的期限為 (天/月)。對乙方提出的質量問題甲方負責維修、排除,如不能解決,設備無法使用,乙方有權退貨。

六、乙方付款的方式和期限為:在簽訂本合同時,交付定金元,貨到乙方工廠卸車前付款元,安裝調試試車成功,支付餘款元 。

七、乙方逾期付款應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按未付金額日萬分之一計算。

八、甲方為滿足本協議第二條的約定條件,須向乙方提供下列證明文件:

1、二手設備的原銷售合同、發票;(如有)

2、保證該二手設備所有權無爭議、債務已了結、來源合法的聲明和承諾書。

3、當地工商機關出具設備未辦抵押登記證明。

九、因本協議發生的爭議或糾紛,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十、本協議一式兩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手設備買賣合同協議 篇三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過雙方友好協商,依據《合同法》,雙方同意簽訂以下合同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產品清單

1.產品清單及價格(此表須與招標文件一致,可附後)

設備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設備型號___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標總價格(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友情鏈接全部設備驗收合格後的七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______%即____________元人民幣整。若延期付款,甲方每天應向乙方繳納延期額的千分之一作為罰金。合同總金額______%的餘款即____________元人民幣作為質保金,若設備運行正常,質保金在驗收完成一年後的七日內一次性無息給付。

二、交貨時間及地點

1.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標文件時間)。若延期交貨,乙方每天應向甲方繳納延期額的千分之一作為罰金。因不可抗拒力所導致的交貨,服務及付款延遲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文處理。

2.交貨地點:送貨上門,安裝調試。

三、保修條款

乙方針對本項目的售後服務保修措施祥述(投標文件內容)。下例情況不屬保修範圍:

1.不可抗力引起的損害;

2.用户電力系統故障(如接地不良,電壓超過規定範圍等)引起的損壞;

3.用户私自維修引起的損壞;

4.用户自行造成的機械損壞(用户正常使用除外);

5.其它不屬於供應商負擔的保修事宜。

四、相關權利及義務

1.甲方收到乙方設備後,乙方應在開發區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開發區監察審計部門,開發區政府採購中心的共同監督下及時驗收,驗收時可對不符合合同要求及評標樣本的設備或產品拒絕接收;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對所交付設備進行安裝調試,並督導完成;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售後服務,對乙方的售後服務不符合合同要求時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責任;

4.甲方在合同規定期限內履行付款責任;

5.甲方在乙方進行安裝調試時應給予協助和協調各方關係,乙方應及時提出需要甲方協助和協調的內容,以便保證合同的正常履行;

6.甲方對乙方的技術及商業機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權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應款項;

8.乙方有權在實施安裝調試時,提出合乎情理的協助要求;

9.雙方指定聯繫人,所有保修過程均應由雙方經手人簽字紀錄。

五、爭議

雙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態度,對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違約行為進行及時的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可通過法律訴訟解決。

六、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一份,政府採購中心一份;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3.本項目的招標文件,投標文件,中標通知書是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並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執行。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手設備轉讓合同 篇四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甲方二手設備轉讓給乙方 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轉讓的二手設備為 現代 ,型號 220-5 ,機械序列號 ,

轉讓價格為人民幣 貳拾萬 元(不含税)

二、甲方承諾其對該二手設備擁有無爭議的所有權,並保證任何第三人不會對該二手設備標

的物享有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所有權、抵押權、到期債權等)。

三、該二手設備的交付方式為:以此設備抵購沃爾沃挖掘機部分首付款 。

四、該二手設備的質量驗收標準為: 現況 。

五、自該二手設備交付之日起,乙方提出質量異議的期限為 (天/月)。對乙方提出的質

量問題甲方負責維修、排除,如不能解決,乙方有權退貨。

六、乙方付款的方式和期限為: 折抵購沃爾沃挖機首付 ,甲方以該二手設備抵付向乙方

購買的 壹 台 210B (型號)的首付款。

七、甲方轉讓該設備用於以舊換新又與乙方訂立設備銷售合同的, 乙方有權將已付的二手設

備轉讓款追加為甲方在銷售合同中約定的應付貨款,衝抵甲方已付貨款後的餘額部分按照銷售合同的約定由甲方承擔逾期付款違約責任。

八、甲方為滿足本協議第二條的約定條件,須向乙方提供下列證明文件:

1、

2、

3、二手設備的原銷售合同、發票;(如有) 二手設備的產權登記文件或行車手續;(如有) 保證該二手設備所有權無爭議、債務已了結、來源合法的聲明和承諾書。

九、本協議一式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因本協議發生的爭議或糾紛,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手機械設備轉讓合同 篇五

受讓方: (下稱甲方)

轉讓方: (下稱乙方)

為實現生產經營需要,甲方擬收購乙方擁有機械設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設備名稱、規格、數量、價格

第二條 付款方式:

在本協議生效後七日內一次性支付貨款元。

第三條 設備交付時間: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貨款後七個工作日,乙方將機器等設備交付給甲方。

第四條 交接驗收

在本協議生效前,乙方允許甲方無償使用設備及現有的生產經營條件。同時,甲、乙雙方應組織有關人員辦理轉讓設備的交接手續,甲方對設備的各種要求見交接清單。

第五條 費用負擔

轉讓設備的拆卸、運輸及安裝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簽訂後,甲乙雙方應認真履行,因一方過錯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由此而產生的違約責任。

2、乙方收取甲方轉讓款15日後,未及時交付設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協議每天支付1%違約金,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繼續履行合同。乙方在30天內不交付設備,視乙方中途毀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在合同簽訂合20天內未支付設備款的,視甲方中途毀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3、乙方交付資產中,如因乙方的過錯,由乙方承擔由此引起的經濟責任。如造成甲方不能使用,所產生的費用有乙方負責;

第七條 合同生效、其它事項: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印章後生效;

2、本協議一式份;

3、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爭議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到當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手設備買賣合同協議 篇六

需方: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

定義

本文件和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詞的含義在此予以界定。

1.“需方”是指____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繼任方和法人的受讓方。

2.“供方”是指_________,包括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的繼任方和法人的受讓方。

3.“合同”是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

4.“合同價格”是指在本合同第三章中規定的部分。

5.“生效日期”是指本合同第十四章中所規定的合同的生效日期。

6.“技術資料”是指合同設備及其與電廠相關的設計、製造、檢驗、施工、安裝、調試、性能驗收試驗、驗收和技術指導等文件(包括圖紙和各種文字説明),和本合同附件三規定的用於合同電廠正確運行和維護的文件。

7.“合同設備”是指供方根據合同所要供應的機器、裝置、材料、物品、專用工具、備品備件和所有各種物品,如本合同附件二所列示和規定。

8.“性能驗收試驗”是指為檢驗本合同附件一規定的性能保證值按本合同附件五規定所進行的試驗。

9.“臨時驗收”是指當性能驗收試驗的結果表明已達到了合同附件一規定的保證值後,需方對每台機組合同設備的驗收。

10.“最終驗收”是指需方對每一台機組的合同設備保證期滿後的驗收。

11.“日、月、年”是指公曆的日、月、年。

12.“電廠”是指_________電廠。

13.“服務”是指由供方提供的與設計、製造、檢驗、施工、安裝、調試、性能驗收試驗、驗收直至最終驗收證書籤發相關的技術指導(包括人員培訓)服務。

14.“現場”是指位於_________,由需方為建設電廠所選定的地方。

15.“備品備件”是指根據本合同提供的_________備用部件,根據附近件二足夠3年運行用。

16.“試運行”是指單機、整機或各系統和/或設備進行的試運行。

17.“機組”是指鍋爐、汽輪機、汽輪發電機和附屬設備組成的一個完整機組。

18.“書面文件”是指任何手稿、打字或印刷的有印章和/或簽名的文件。

19.“分包商”或“分供貨商”是指由供方將合同供貨範圍內任何部分的供貨分包給其它的法人及該法人的繼任方和該法人允許的受讓方。

20.“最後一批交貨”是指該批貨物交付後,使得合同設備的已交付的貨物總價值達到合同設備價格98%以上,並且餘下未交的設備不影響機組的安裝、調試和性能驗收試驗。

21 .“開始日期”是指合同生效後,由需方通知供方使用本合同設備的工程項目已被正式列入(國家)開工計劃的通知之日。

第一章合同標的本合同所定設備將用_________項目。

第一條設備名稱、規格(型號)、數量_________。

第二條凡供方供應的設備應是全新的、技術先進的並且是成熟可靠的。

第三條設備的技術規範、技術經濟指標和性能按本合同附件一。

第四條供方詳細的供貨範圍按合同附件二。

第五條供方供應的技術資料(本站☆)按合同附件三。

第六條本合同包括為保證所供應的設備安全可靠、高效正常運行與維護所必須的專用工具與備品備件、技術服務(其中也包括技術配合和現場技術服務)及技術資料(其中包括圖紙、資料、説明書等等)

第二章供貨範圍

第七條合同供貨範圍詳見附件二。

第八條本合同供貨範圍包括了所有設備、技術資料、專用工具、備品備件、服務及技術指導,但在執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現有任何漏項和短缺,在發貨清單中並未列入而且確實是供方供貨範圍中應該有的,並且是滿足合同附件一對合同設備的性能保證值要求所必須的,均應由供方負責將所缺的設備、技術資料、專用工具及備品備件、服務及技術指導等補上,且不發生費用問題。

第三章合同價格

第九條供方按本合同供應的_________套合同設備總價格為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其中第一套合同設備價格為_________元、第二套合同設備價格為_________元。

該價格還包括供方所應納的税、技術資料(含郵遞費用)和技術配合、技術服務費、從製造廠到始發站/碼頭的運輸、裝卸、保險費及所有設備包裝費。

第十條按合同供貨範圍(分部套及技術服務費)的分項價格見附件六。

第十一條本價格在合同交貨期內為不變價,若因需方原因推遲交貨期,其價格變動按第十四條規定執行。

第四章付款方式和付款比例

第十二條本合同使用貨幣種類為人民幣。

第十三條付款方式:銀行託收或票匯。

第十四條合同價款按下列方式支付:

1.合同生效後一個月內,供方在提交下列單據經審核無誤後,需方支付給供方合同總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預付款。

(1 )金額為合同總價款_________%的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金額為合同總價款 00%的形式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合同開始日期起 個月內,且供方在提交金額為合同總價款_________%的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經審核無誤後,需方支付給供方合同總價款的_________%作為預付款。若合同生效日期與開始日期時間相差超過2個月,則合同交貨期開始順延,順延時間為生效日期與開始日期時間相差減去2個月;順延時間每超過6個月,則合同價增加_________%,順延時間不到六個月則合同價不變。(注:第十四條 和第十四條2付款之和為合同總價款的 0%)

3.貨款的支付:供方按交貨順序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每批設備(部組件)交給指定的運輸部門,在辦理好全部運輸手續後,應將全套的該批設備的商業發票(金額為該批設備價格的80%,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清單、質量檢驗合格證明、貨運提單提供給需方,需方在30天內驗明上述文件無誤後,支付該批貨物貨款的80%。

4.每套合同設備經 68小時試運行通過並需方在收到供方提交的金額為該套合同設備技術服務費80%的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經審核無誤後一個月內,需方支付給供方該套合同設備技術服務費的80%。

5.剩餘合同總價的 0%作為設備質量保證金,待每套合同設備保證期滿沒有質量問題,在供方提交下列單據經需方審核無誤後,需方應在一個月內支付給供方該套合同設備價格的 0%:

(1 )金額為該套合同設備價格 0%的商業發票(正本一份,影印件四份);

(2)該套合同設備最終驗收證書的影印件一式五份。

第十五條付款時間以需方銀行承付日期為實際支付日期,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一百條計算遲交款違約金的依據。

第五章交貨

第十六條本合同設備的交貨期及具體分部套交貨時間詳見附件四。

第十七條交貨地點:凡供方製造的部套為供方廠鐵路專用線(車上)/碼頭(船上);凡供方分包給其它單位制造的部套(除必須返供方廠的部套外),其交貨地點為分包單位鐵路專用線(車上)/碼頭(船上)。若供方(包括分包部分)沒有鐵路專用線/碼頭,則供方的交貨地點為附近的鐵路貨運站(車上)/碼頭(船上)。

第十八條合同生效後6個月內供方應按照本合同附件四的規定向需方提供預計每批貨物名稱、總重量、總體積和交貨日期的初步交貨計劃。及本合同項下的貨物總清單。在每批貨物預計啟運(60)天前及( 0)天前,供方應以電報或傳真將第二十一條中的各項內容通知需方。

第十九條每批合同設備交貨日期以貨物始發鐵路部門/水運部門發貨時間戳記為準。此日期即本合同第九十五條計算遲交貨物違約金時的根據。

第二十條需方可委託供方負責代辦設備運輸,運雜費、保險費等均由需方承擔。供方需向承運部門辦理申請發運設備所需要的運輸工具計劃。

第二十一條在每批貨物備妥及裝運火車車輛/船發出(24)小時內,供方應以電報或傳真將該批貨物的如下內容通知需方:

(1 )合同號;

(2)機組號;

(3)貨物備妥發運日;

(4)貨物名稱及編號和價格;

(5)貨物總毛重;

(6)貨物總體積;

(7)總包裝件數;

(8)交運車站/碼頭名稱、車號/船號和運單號;

(9)重量超過20噸或尺寸超過9米3米3米的每件貨物的名稱、重量、體積和件數。對每件該類設備(部件)必須標明重心和吊點位置,並附有草圖。

(1  0)對於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它危險品和運輸過程中對温度等環境因素和震動有特殊要求的設備或物品)必須特別標明其品名、性質,特殊保護措施、保存方法以及處理意外情況的方法。

第二十二條發貨計劃中沒有開列的貨物應配合安裝進度進行交貨。

第二十三條在保證期內和在保證期滿後至第一次大修時止由於供方的過失或疏忽造成的供應設備(或部件)經雙方確認的損壞或潛在缺陷,而動用了需方庫存中的備品備件以調換損壞的設備或部件,則供方應負責免費在(6)個月內將動用的備品備件補交,運到指定目的車站/碼間,並且通知需方。

第二十四條供方應按附件一和附件三規定,向需方分批提供:滿足作電廠設計所需的廠家圖紙、資料、技術文件。按附件一和附件三的規定提供全部安裝圖紙、資料、技術文件每套合同設備( 0)套。應分別列出上述圖紙技術文件的清單及符合附件三規定的交付進度。

第二十五條每批技術資料交郵後,供方應在(24)小時內將技術資料的交郵日期、郵單號、技術資料的詳細清單、件數及重量、合同號等以傳真或電報通知需方。

第二十六條技術資料以交郵印截日期為技術資料的實際交付日期。此日期將作為按合同第九十六條對任何延期交付資料進行延期違約金計算的依據。如果技術資料經需方或需方代表檢查後發現有缺少、丟失或損壞,且非需方原因,供方應在收到需方通知後( 4)天內(對急用者應在3天內)免費向現場補充提供缺少、丟失或損壞的部分。如因需方原因發生缺少、丟失或損壞,供方應在接到需方通知後( 4)天內(對急用者應在3天內),向現場補充提供缺少、丟失或損壞部分,費用由需方承擔。 第二十七條需方可派遣代表到供方工廠及裝貨車站檢查包裝質量和監督裝車情況。供方應提前( 5)天通知需方交運日期。如果需方代表不能及時參加檢驗時,供方有權發貨。上述需方代表的檢查與監督不能免除供方應負的責任。

第二十八條因需方原因要求供方推遲設備發貨時,由需方負擔倉儲費及必要時的保養費。並按本合同規定支付該批設備的款項。

第二十九條到貨站(整車)/碼間(整船):_________,(零擔)/(散貨):_________。

第三十條收貨單位:_________。

第六章包裝與標記

第三十一條供方交付的所有貨物要符合“gb 9 -73“包裝儲運指示標誌的規定,按(79)機電聯字第 029號文及國家主管機關的規定具有適合長途運輸多次搬運、裝卸的堅固包裝,不能造成運輸過程中箱件破損,設備和零件散失。並應按設備特點,按需要分別加上防潮、防黴、防鏽、防腐蝕和保護措施,以保證貨物在沒有任何損壞和腐蝕的情況下安全運抵合同設備安裝現場。產品包裝前,供方負責按部套進行檢查清理,不留異物,並保證零部件齊全。

第三十二條供方對包裝箱內和捆內的各散裝部件在裝配圖中的部件號、零件號應標記清楚。

第三十三條供方應在每件包裝箱兩個側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顯易見的中文字樣印刷以下標記:

(1 )合同號;

(2)目的站/碼頭;

(3)收貨單位名稱;

(4)設備名稱、機組號、圖號;

(5)箱號/件號;

(6)毛重/淨重(公斤)

(7)體積(長×寬×高,以毫米表示)。

第三十四條對裸裝貨物應以金屬標籤或直接在設備本身上註明上述有關內容。大件貨物應帶有足夠的貨物支架或包裝墊木。

第三十五條每件包裝箱內,應附有包括分件名稱、數量、價格、機組號、圖號的詳細裝箱單、合格證。外購件包裝箱內應有產品出廠質量合格證明書,技術説明(如有的話)各一份。另郵寄裝箱清單各2份。

第三十六條附件二中列明的備品備件應按每台設備分別包裝,並在包裝箱外加以註明,一次性發貨。

第三十七條備品備件及工具應分別包裝並按第三十二條註明上述內容。

第三十八條各種設備及鬆散零星的部件應採用好的包裝方式,裝入最小的完善的箱件內,並儘可能整車發運以減少運輸費用。

第三十九條柵格式箱子及/或類似的包裝,應能用於盛裝不至於被偷竊或被其它物品或雨水造成損壞的設備及零部件。

第四十條所有帶坡口管子和管件的端口必須用保護蓋或其它方式妥善防護。

第四十一條供方及/或其分包商不得用同一箱號標明任何兩個箱件。

第四十二條對於需要保證精確裝配的明亮潔淨加工面的貨物,這些加工面應採用優良、耐久的保護層(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裝前發生鏽蝕。

第四十三條供方交付的技術資料應使用適合於長途運輸、多次搬運、防雨和防潮的包裝。每包技術資料的封面上應註明下述內容:

( )合同號;

(2)收貨單位名稱;

(3)目的站/碼頭;

(4)毛重;

(5)箱號/件號。

第四十四條凡由於供方包裝或保管不善致使貨物遭到損壞或丟失時,不論在何時何地發現,一經證實,供方均應按本合同第十章的規定負責及時修理、更換或賠償。在運輸中如非供方包裝原因發生貨物損壞和丟失時,需方應立即向承運部門提出異議,索取商務證明,並通知供方7天內到達現場調查。供方負責與承運部門及險公司交涉,需方協助供方儘快處理,同時供方應儘快向需方補供貨物以滿足工期需要。 第四十五條需方應對多次使用的專用鐵路包裝箱、包裝架等,在該部件到貨清點之後_________內返供方。

第七章技術服務與聯絡

第四十六條供方需派代表到現場進行技術服務,指導需方按供方的技術資料和圖紙進行安裝、分部調試、啟動調試和試運行,並負責解決合同設備在安裝調試、試運行中發現的製造質量及性能等有關問題。

第四十七條供方應在合同生效後6個月內以郵寄方式向需方提交執行第四十六條中規定的服務工作的組織計劃一式兩份。

第四十八條在合同生效後(3)個月內,雙方確定技術聯絡會的次數、時間和地點。

第四十九條供方有義務在必要時邀請需方參與供方的技術設計,並向需方解釋技術設計。

第五十條如遇有重大問題需雙方立即研究協商時,任何一方均可建議召開會議,在沒有非常情況下,另一方應同意參加。

第五十一條各次會議及其它聯絡方式雙方均應簽訂會議或聯絡紀要,所籤紀要雙方均應執行。如涉及合同條款有修改時,需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批准,以修改本為準。

第五十二條供方提出並經雙方在會議上確定的安裝、調試和運行技術服務方案,供方如有修改,須以書面形式通知需方,經需方確認後方可進行。為適應現場條件的要求,需方有權提出變更或修改意見,並書面通知供方,供方應給予充分考慮,應儘量滿足需方要求。

第五十三條需方有權將供方的設備設計、安裝和技術服務方案以及供方所提供的一切有關合同設備的資料和圖紙等複印分發給需方和有關各方,需方並不由此而構成任何侵權。

第五十四條為合同設備安裝工程而僱傭的其它合同商,對蓋有“密件”印章的圖紙文件,需方應予以保密。

第五十五條如果供方的分包商需要參加合同設備的部分技術服務或去現場工作,應事前通過供方徵得需方同意,費用應由其自行負擔。

第五十六條對於供方主要部件的訂貨合同和分包合同,供方應對其分包商的一切有關供貨範圍、設備及技術接口等問題負責。

第五十七條對於需方選購的與本合同設備有關的配套設備,供方有提供技術配合的義務,並不由此而發生任何費用問題。

第五十八條供方派到現場服務的技術人員應在本合同生效後(6)個月內提交需方予以確認。需方有權提出更換不符合要求的供方現場服務人員,供方應根據現場需要,重新選派需方認可的服務人員。如果需方在書面提出該項要求( 0)天內供方沒有答覆,將按第九十七條視為延誤工期等同處理。

第五十九條技術服務和聯絡的具體要求見附件七。

第八章質量監造與檢驗

第六十條供方應在本合同簽字日起(3)個月內,向需方提供本合同設備的設計、製造和檢驗標準的目錄。設計、製造和檢驗標準應符合附件一和附件五的規定。

第六十一條需方有權在合同設備製造過程中派駐廠代表,在電力工業部駐廠總代表組的統一組織下進行監造和出廠前的檢驗,瞭解設備組裝、檢驗、試驗和設備包裝質量情況,並簽字確認。需方監造檢驗的標準應使用附件一和附件五所列的相應標準。供方有配合監造的義務,在監造中及時提供相應資料,並不由此而發生任何費用問題。 第六十二條需方監造的範圍及具體監造檢驗項目見附件五。

第六十三條供方應為需方駐廠代表的監造檢驗提供下列方便:

.根據本合同設備每一個月度生產進度提交符合附件五要求的月度檢驗計劃;

2.提前(7)天將設備的監造項目和檢驗時間通知電力部總代表組和需方(或需方駐廠代表);

3.電力部總代表組和需方駐廠代表有權查(借)閲供方與本合同設備有關的標準(包括工廠標準)、圖紙、資料、工藝及實際工藝過程和檢驗記錄(包括中間檢驗記錄或稱不一致性報告)及附件五規定的有關文件。對於檢驗記錄,如需方認為需要複印存檔,供方應提供方便。

4.向需方駐廠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第六十四條需方的監造檢驗一般不得影響工廠的正常生產進度,應儘量結合供方工廠實際生產過程。若需方廠代表不能按供方通知時間及時到場,供方工廠的試驗工作可正常進行,試驗結果有效,但是需方代表有權事後瞭解和檢查試驗報告和結果。

第六十五條需方代表在監造中如發現設備和材料存在質量問題或不符合本規定的標準或包裝要求時,需方代表有權提出意見並暫不予簽字,供方須採取相應的改進措施,以保證交貨質量。無論需方是否要求和是否知道,供方均有交務主動及時地向需方提供合同設備製造過程中出現的較大的質量缺陷和問題,不得隱瞞,在需方不知道的情況下供方不得擅自處理。

第六十六條不論需方人員是否參加監造與出廠檢驗或者需方代表參加了監造與檢驗,並且簽了監造與檢驗報告,均不能被視為供方按合同第十章規定應承擔的質量保證責任的解除,也不能免除供方對設備質量應負的責任。

第六十七條由供方供應的所有合同設備部件出廠時,應有供方製造廠簽發的產品質量合格證作為交貨的質量證明文件。對附件五列出的某些主要設備,還應有全套需方代表簽字的監造與檢驗記錄和試驗報告。

第六十八條貨物到達目的地後,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後應及時到現場,與需方一起根據運單和裝箱單組織對貨物的包裝、外觀及件數進行清點檢驗。如發現有任何不符之處並由雙方代表確認屬供方責任後,由供方處理解決。當貨物運到現場後,需方應儘快開箱檢驗,檢驗貨物的數量、規範和質量。需方應在開箱檢查前( 4)天通知供方開箱檢驗日期,供方應派遣檢驗人員參加現場檢驗工作,需方應為供方檢驗人員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如檢驗時,供方人員未按時赴現場,需方有權自行開箱檢驗,檢驗結果和記錄對雙方同樣有效,並作為需方向供方提出索賠的有效證據。如需方未通知供方而自行開箱或最後一批設備到達現場(3個月)後仍不開箱,產生的後果由需方承擔。

第六十九條現場檢驗時,如發現設備由於供方原因有任何損壞、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規定的質量標準和規範時,應做好記錄,並由雙方代表簽字,各執一份,作為需方向供方提出修理或更換的依據;如果供方委託需方修理損壞的設備,所有修理設備的費用由供方承擔;如果非供方原因或由於需方原因,發現損壞或短缺,供方在接到需方通知後,應儘快提供或替換相應的部件,但費用由需方自負。

第七十條供方對上述索賠如有異議,應在接到需方索賠通知後( 4)天內提出複議,否則索賠即告成立。如有異議,雙方需進行協商,如果供方認為有必要,需方可同意供方在接到索賠通知後( 個月)內,自費派代表赴檢驗現場同需方代表共同複驗。 第一百二十七條本合同列明瞭雙方的責任、義務、補償和補救條款。任何一方不承擔本合同規定以外的責任、義務、補償和補救。

第一百二十八條任何一方向對方提出的函電通知或要求,如系正式書寫並按對方下述地址派員遞送或掛號、航空郵寄、電報、傳真或電傳發送的,在取得對方人員和/或通訊設施接收確認後,即被認為已經被對方正式接收。

需方(蓋章):_________供方(蓋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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