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範網 >

實用文 >合同範本 >

委託融資合同多篇

委託融資合同多篇

委託融資合同多篇

委託融資合同篇1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全權代為融資事宜,雙方本着自願、公平及誠信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全權代理其融資事宜,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六個月內甲方不得委託除乙方以外的其他人代理甲方的融資事宜。甲方計劃本次融資額為人民幣 元,(大寫: ),實際融資額以銀行或投資方最終投放的融資額為準。

二、甲方承諾向乙方提供的為本次融資所需要的全部文件資料及抵押物真實、合法、有效,否則承擔甲方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融資佣金。佣金為實際融資額的3%,甲方應在資金到賬之日起3日內支付。若融資額分批到賬,甲方應按每一批次實際到賬的融資額支付佣金,支付期限為該批次融資額到賬之日起3日內。如甲方延期支付佣金,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應付佣金20%的違約金。

四、甲方承擔在辦理融資過程中所需要的評估費、保險費、抵押登記費、公證費等費用。

五、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不成的,經由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六、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為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六個月。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委託融資合同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聯宏企業管理有限公司(服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平等、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一致,簽訂融資服務協議如下。

一、甲方委託乙方作為其“________________項目”的融資顧問。

二、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須及時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該融資項目的詳細資料,包括該項目的商業計劃書或該項目的説明資料,並如實填報有關表格內容,如為複印件,甲方須加蓋章證明。

2.在該協議執行過程中,甲方須儘可能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條件。

3.甲方在接到乙方推薦的合作投資商資料時,須及時給乙方發送一份具有甲方有效簽章的確認函。在未得到乙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甲方不能自行與乙方推薦的合作投資商洽談合作事宜。

4.融資成功後服務費的支付方式:甲方須在第一筆融資資金到帳七天內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融資服務費。

5.從協議簽署當天起十個月內,未經過乙方的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與乙方推薦的意向合作商簽定任何協議,否則甲方必須向乙方支付全額或部分融資服務費(不少於50%)。

三、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按甲方的融資要求推薦投資合作商。

2.乙方協助甲方撰寫相關商業計劃書。

3.乙方不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定為機密級的商業情報。

四、融資服務費用

本協議項下融資服務費用為人民幣________元,在第一筆融資資金到帳七日內一次性支付完畢。

五、其他條款

1.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之日起生效。

2.其它未盡事宜及不可預料因素制約本協議時,甲乙本着真誠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則,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增加條款可以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並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委託融資合同篇3

編號: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以下三方於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簽訂:

1.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委託人”),一家按照我國法律設立並存續的綜合性租賃公司。其註冊地址為_________工商登記號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受託人”),一家按照我國法律設立並存續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具有從事融資租賃的資質。其註冊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工商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承租人”),一家按照我國法律設立並存續的企業。其註冊地址為_________,工商登記號_________。

鑑於:

1.委託人為了開展租賃業務,願意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向承租人提供融資租賃服務,並委託受託人代理相關事項。

2.受託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向委託人提供融資租賃代理服務並協助劃轉租金。受託人有權收取本合同約定的手續費。

3.承租人為取得租賃物,願意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相應的義務。

委託人、受託人、承租人三方經友好協商,共同達成如下條款,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定義

1.1在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要求外,以下詞語具有下述含義:

“融資租賃”:係指委託人根據承租人的要求,按照本合同確定的用途、金額、期限、租金等,由委託人提供資金,並以委託人的名義購進租賃物件,以融資租賃方式向承租人出租,受託人按本合同約定協助劃轉租金的經營活動。

“工作日”:係指受託人營業的日期(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和中國國家法定假日)。

“本合同有效期間”:係指本合同經簽署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各方義務履行完畢為止,除非本合同提前解除。

“手續費”: 係指本合同第八條所述的手續費。

1.2在本合同中,除上下文另有約定外:

(a)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並不影響對本合同的解釋;

(b)對某一條、款、項、當事方、附件的提及係指本合同的該條、款、項、當事方、附件;

(c)對一份文件的提及包括對該份文件的修改、變更或補充,但不包括違反本合同約定作出的任何修改、變更或補充;

(d)對任何文件當事方的提及也包括該方的繼任者和被允許的受讓人。

第二條 融資租賃方式

2.1除影響受託人手續費的收取、增加受託人的義務或加重受託人完成本合同約定工作的難度和負擔以及給受託人造成損失的情況外,委託人、承租人有權變更本合同,但應書面通知受託人,該變更自變更通知到達受託人時生效。該變更通知亦應作為本合同附件,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三條 先決條件

在融資租賃業務實際開展之前,必須符合下述先決條件:

3.1委託人必須具備的先決條件:

(a)委託人已經履行完畢所有簽署本合同及提供融資租賃資金所必須的內部及外部認可程序,並向受託人提交了受託人所需的所有文件資料;

(b)委託人已在受託人處開立了資金帳户,並且存入了可以使得本合同得以履行的足夠的人民幣資金。

3.2承租人的先決條件:

(a)承租人已在受託人處開立了資金帳户,該資金帳户應主要用於本合同的履行,例如租金的存入;

(b)承租人應向委託人提供公司最近一次的財務報表影印件,並提供內容與格式均令委託人認可的公司董事會作出的同意簽署本合同的有效董事會決議及其他委託人需要審核的文件,承租人保證該等文件的真實、完整、有效。

在簽署本合同時,委託人已經事先審查了承租人提交的上述所有文件,並確認其充分了解承租人的主體資質和經營狀況。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委託人確認其在每一次簽署委託指令之前已盡責地進行了審查,並充分了解承租人的主體資質和經營狀況。

受託人以委託人的審查結果作為本業務開展的依據,不另作實質性調研和審查,不承擔核實的工作和責任。

第四條 融資租賃

4.1委託人支付租賃物價款購進租賃物件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同意按照本合同條款租入租賃物。租賃物的名稱、概算價格、型號、機身號碼、數量和使用地點詳見本合同附表。附表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4.2承租人根據自己的需要,通過調查供應商資信情況,自己選定租賃物和供應商,並對租賃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性能、數量、質量、技術和服務內容,以及品質技術保證、交貨時間等享有全部決定權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後果。

4.3委託人同意承租人的選擇和要求,並由委託人向受託人出具書面的確認函,註明“承租人對租賃物的選擇和要求已經我公司認可”;委託人承擔根據承租人付款通知書的要求向供應商支付貨款的責任。在滿足本合同附表要求的先決條件的前提下,承租人應在要求付款日期七天前向委託人發出付款通知,以使委託人有充分的付款準備。

4.4承租人確認委託人購買的標的物即承租人所選定的本合同的租賃物,承租人同意並接受購買合同及其附表中所記載的全部條款並在購買合同上簽字。

4.5在租賃期內租賃物及其附屬物及其相關全部文件、資料的所有權,包括現在或以後附屬於租賃物的任何零部件、替換件、更新件、附件和輔助件的所有權均屬於委託人;承租人對租賃物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承租人不得將租賃物用於非法生產,在租賃期內不得對租賃物進行銷售、抵債、轉讓、承包、轉租、分租、抵押或實施其他任何侵犯租賃物所有權或增加所有權負擔的行為。

4.6對租賃物的品質、規格及其他在購買合同中約定的內容發生的爭議,均由承租人以委託人的名義向供應商提起求償,包括但不限於起訴、申請仲裁等,其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公告、送達、鑑定費、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財產保全費、強制執行費等)均由承租人承擔。

4.7租賃物在本合同附表規定的場所安裝、使用。未經委託人書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加拆任何零部件,不得改變租賃物的外觀、性能、品質等,不得遷移安裝使用地點,不得允許第三方使用。委託人有權在租賃物上標註所有權標誌,委託人(或委託人委託的代理人)有權定期或隨時檢查租賃物的使用和完好情況,承租人予以全力配合。

4.8承租人股東的任何指令、承租人同任何第三人的契約、承租人法人地位的變更及其它任何民事法律行為,均不改變委託人對租賃物的所有權。

4.9在任何涉及對本合同項下的標的的説明時,承租人必須聲明、説明或解釋本設備的所有權情況。

4.10租賃期滿後,承租人在清償本合同項下的全部租金、違約金及認購權費(應該説清楚一點)(應由承租人在本合同規定的最後一期租金支付日連同最後一期租金向委託人支付)和其他一切費用的前提下,委託人向承租人出具《所有權轉讓證明書》,租賃物所有權自《所有權轉讓證明書》簽發之日起由委託人轉移至承租人。

4.11委託指令提交受託人後,如委託人和承租人經協商一致,決定撤銷或修改委託指令,需以雙方名義書面通知受託人,受託人已收取的手續費無須退回,並由委託人和承租人中導致指令變更或撤銷的一方承擔。如指令變更或撤銷是由委託人和承租人雙方原因導致的,手續費由雙方分擔。

4.12受託人按照委託指令載明的劃轉日期(必須為工作日),將融資租賃資金直接由委託人資金帳户劃轉至委託人與承租人共同指定的帳户。

4.13委託人與承租人確認在共同提交委託指令時雙方均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條件,並不存在本合同所約定的各種違約情況。

4.14本合同的期限為_______________,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委託人和承租人通過共同向受託人提交委託指令進行融資租賃的金額(即本合同標的)為__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

第五條 租金

5.1本合同項下的融資租賃的租金由委託人和承租人進行協商確定,詳見收租表。

5.2租金支付見收租表。租金支付日以租金到達委託人在受託人處的帳户日為準。

5.3承租人應當將應付租金交存於其在受託人處開立的資金帳户。受託人為委託人代扣代繳應當由委託人承擔的營業税和其他任何可能產生的税費,同時把剩餘的資金劃轉至委託人在受託人處的資金帳户。委託人承諾:基於本融資租賃業務所產生的一切税費均由委託人承擔。

5.4租金支付經委託人和承租人商定按______支付,承租人如果連續____________不支付租金,委託人有權對租賃物進行處置。

第六條保證金

6.1承租人按照融資租賃的金額和期限,於融資租賃起始日一次性向委託人支付融資租賃合同標的總額______萬元的______%的融資租賃保證金,計______萬元。

6.2租賃保證金由承租人在融資租賃合同簽定日起3日內劃入委託人在受託人處開立的資金帳户。

6.3承租人不履行合同出現違約時,委託人有權處置保證金;合同執行順利的,經協商,保證金可衝抵最後幾期租金。

6.4保證金按銀行活期存款利率計息。

第七條 租金的償還

7.1如承租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不能按期足額支付租金時,則委託人有權對逾期租金按日利率萬分之五加收罰息。

7.2受託人按照約定將融資租賃租金或罰息劃轉至委託人的資金帳户後將通知委託人。委託人接到通知後要按照受託人的要求,立刻向受託人出具書面確認函件。

第八條 手續費

8.1各方商定,融資租賃受託人手續費按照本合同標的總額______萬元的______%收取,共計______元,在本合同簽訂之日由委託人一次性支付給受託人。

第九條 風險揭示及風險承擔

9.1在本合同項下,受託人負有本合同所約定的協助委託人劃轉租金的義務。

9.2融資租賃期限屆滿之後,受託人不再承擔相應的受託責任(重新簽定融資租賃合同的除外)。

第十條 承租人提前結付租金

10.1承租人如需提前結付租金,致使合同提前終止,要在相應 的計劃還款日前10日向委託人提出書面申請,並取得委託人的書面同意。

10.2承租人提前結付租金的,除支付租賃租金以外,要向委託人支付3個月租金作為提前結付租金補償金。承租人已支付的手續費不予扣除,受託人已取得的手續費不予退還。

第十一條優先受償

如在本合同簽訂前,承租人曾向委託人或受託人借款,在本合同簽訂時,借款雙方應向第三方書面披露該情況。在同等情況下,承租人應當優先償還到期日在先的合同。如借款雙方未向第三方披露該情況,並違反本款關於優先償還到期日在先的合同的約定,借款雙方應賠償由此給第三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合同提前終止

12.1如出現以下情況,委託人有權通知承租人融資租賃立即提前到期,承租人應立即向委託人償還全部融資租賃租金,如承租人不能按照委託人的要求在規定的日期償還全部融資租賃租金的,委託人將按照本合同第7.1的約定計算加收承租人的罰息:

(a)承租人被迫或主動停業;

(b)承租人出現重大經營失誤,導致財務虧損;

(c)使用融資租賃的項目計劃被取消或無法實施;

(d)承租人發生重大違法經營行為受到行政處罰;

(e)承租人出現分立、合併、清算、改組、撤銷、被宣告破產、被解散等情形,未得到委託人同意。

(f)承租人與其他第三人所簽訂的其他商業合同危及本合同正常執行的;

(g)本合同所附的有關擔保合同的擔保人違約,包括但不限於擔保人所提供的擔保資料及手續含有虛假成份,擔保人被迫或主動停業等;(本款僅在存在擔保人的情況下使用)

(h)委託人認為的其他危及或可能危及租賃安全的其他情形;

(i)承租人經營狀況嚴重惡化或喪失商業信譽;

(j)承租人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12.2委託人向承租人發出的要求提前還款的通知應當同時提交一份給受託人。承租人應當在委託人指定的時間內將融資租賃全部租金存放於承租人的資金帳户並通知受託人,然後由受託人劃轉至委託人帳户。

第十三條 陳述與保證

13.1 承租人在此聲明如下:

(a)承租人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登記註冊的有限公司,並擁有良好聲譽,其對自身經營管理的資產享有合法的處分權,並能以其自身的名義履行本合同所述的委託租賃活動;

(b)承租人簽署和執行本合同是自願的,是其真實意思的表示,並經過所有必需的合法授權,上述授權及授權項下的簽署和執行未違背承租人的公司章程或任何對承租人有約束力的法規和合同。承租人為簽署和執行本合同所需的手續(包括但不限於董事會決議)均已合法地辦理完畢並充分有效;

(c)承租人為本合同項下融資租賃而向委託人、受託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憑證等都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d)承租人未隱瞞任何已發生或即將發生的有可能使委託人不提供本合同項下融資租賃的下列事件:

與承租人或與承租人主要負責人有牽連的重大違法違紀或被索賠事件;

未結案的訴訟、仲裁事件;

承租人承擔的債務、或有債務或向第三人提供的抵押、質押擔保;

其他可能影響承租人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承租人在與其他任何債權人的合同項下發生的違約事件。

13.2 承租人在此保證如下:

(a)按約定的用途使用租賃物;

(b)按本合同的約定歸還融資租賃租金和有關費用;

(c)按委託人的要求每季度提供一次最新財務報表;每年第一季度提供經審計的上一年年度財務報表;按委託人的要求隨時提供包括但不限於承租人的經營狀況報告、財務狀況報告、報表等文件和資料,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和有效性負責;

(d)接受委託人的檢查與監督,並給予足夠的協助和配合;

(e)未經委託人的書面同意,不以任何方式減少註冊資本;承租人進行重大產權變動和經營方式的調整(包括但不限於簽訂合資合作合同;撤銷、關閉、停產、轉產;分立、合併、兼併、被兼併;重組、組建為股份制公司;以房屋、機器設備等固定資產或商標、專利、專有技術、土地使用權等無形資產入股或投資股份公司或投資公司;以租賃、承包、聯營、託管等方式進行產權、經營權交易)需事先徵得委託人的書面同意;

(f)承租人對第三人提供保證或以自身資產設置抵押、質押擔保時應及時通知委託人,並保證其擔保的債務總額不高於其自身淨資產;保證不以其他有可能危急其自身償債能力的方式處置自有資產;

(g)承租人保證當發生如下事件時將立即通知委託人:

在本合同項下及其與受託人的任何部門或分支機構、控股機構、其他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或單位簽訂的借款合同或擔保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

承租人發生隸屬關係變更、股本結

構的變動、法定代表人、總經理、財務負責人的變動、公司章程的修改以及內部組織機構的重大調整;

承租人經營出現嚴重困難和財務狀況發生惡化;

承租人發生重大債權、債務糾紛引起訴訟、仲裁等事件;

承租人將有可能發生的清算、破產、註銷、解散等事項。

13.3承租人在本條中所作的聲明和保證是連續有效的,在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或變更時均視為承租人重複作出。承租人同時承認,委託人、受託人對本合同的簽署是建立在對上述聲明和保證信任的基礎上的。

13.4委託人在此聲明如下:

(a)委託人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登記註冊的有限公司,並擁有良好聲譽,其對自身經營管理的資產享有合法的處分權,並能以其自身的名義履行本合同所述的委託租賃活動;

(b)委託人簽署和執行本合同是自願的,是其真實意思的表示,並經過所有必需的合法授權,上述授權及授權項下的簽署和執行未違背委託人的公司章程或任何對委託人有約束力的法規和合同。委託人為簽署和執行本合同所需的手續(包括但不限於董事會決議)均已合法地辦理完畢並充分有效;

(c)委託人為本合同項下租賃而向受託人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報表和憑證等都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13.5委託人的保證如下

(a)融資租賃資金系委託人合法所有;

(b)在發生承租人不按期償還委託租賃本金和租金時,自行決定對承租人提起訴訟或通過其他途徑追索。

13.6委託人在本條中所作的聲明和保證是連續有效的,在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或變更時均視為委託人重複作出。委託人同時承認,受託人、承租人對本合同的簽署是建立在對上述聲明和保證信任的基礎上的。

13.7 受託人在此聲明如下:

(a)受託人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登記註冊的有限公司,擁有良好聲譽,具備開展融資租賃業務的資質;

(b)受託人簽署和執行本合同是自願的,是其真實意思的表示,並經過所有必需的合法授權,上述授權及授權項下的簽署和執行未違背受託人的公司章程或任何對受託人有約束力的法規和合同。

(c)受託人為本合同項下租賃而提供的所有文件、資料和憑證等都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13.8 受託人的保證如下:

(a)自行辦理本合同項下的受託業務,不將受託事項轉委託;

(b)按照本合同約定劃轉融資租賃的資金和承租人支付的租賃租金;

(c)保證將承租人支付到其在受託人處賬户的租金扣税後劃入委託人指定帳户,未經委託人書面許可,不將任何本合同項下的資金挪做它用或主動代委託人清償債務;

(d)在發生承租人不按期償還融資租賃租金及其他費用時,協助委託人通過法律及其他途徑進行追索;

(e)在本合同履行期內,如受託人喪失了履行本合同的資格或條件,應及時通知委託人和承租人並會同委託人和承租人妥善處理本合同項下資金,充分保護委託人和承租人的合法權益;

(f)如受託人發生組織形式的變化,包括分立、合併、重組、兼併,受託人將及時通知委託人和承租人,在變更過程中明示本合同並由變更後的主體繼續承擔本合同項下受託人的義務。

13.9受託人在本條中所作的聲明和保證是連續有效的,在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或變更時均視為受託人重複作出。受託人同時承認,委託人、承租人對本合同的簽署是建立在對上述聲明和保證信任的基礎上的。

第十四條 違約

14.1 發生以下情況時即構成承租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a)承租人提供的租賃申請資料及手續(包括但不限於本合同第3.2條約定的各項文件)有虛假成份;

(b)承租人未按約定的用途使用租賃物;

(c)承租人未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委託租賃租金、各種罰息、提前還款租金補償金、費用以及其他任何應付款項;

(d)承租人違反了本合同第十三條中所作的聲明和保證;

(e)承租人在與受託人簽訂的其他借款合同或擔保合同下發生了違約事件,或擔保人在擔保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可能影響承租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僅在本合同存在擔保人的情況下適用);

(f)承租人喪失商業信譽,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的;

(g)承租人違反了本合同中有關其義務的任何其他約定的。

14.2出現本合同第14.1中的任何違約事件,委託人應當在知道後的5日內決定是否分別或合併採取如下措施,並由委託人承擔一切後果:

(a)要求承租人限期糾正違約事件;

(b)書面通知承租人提前解除本合同,所有委託租賃提前到期,如承租人不能按照委託人的要求在規定的日期償還全部委託租賃本息的,委託人將按照本合同第7.1的約定計算加收承租人的罰息;

(c)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和方式行使的其他權利(包括但不限於提起訴訟)。

14.3 發生以下情形時即構成委託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a)委託人違反了本合同第十三條中

所作的保證和聲明;

(b)委託人未能在受託人處的資金帳户中留存足夠的租賃資金導致合同無法正常執行的;

(c)委託人的資金在合同的履行中被司法機關/政府部門凍結,導致受託人無法正常執行租賃合同的;

(d)委託人違反了本合同中有關其義務的任何其他約定的。

(e)委託人違反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其他約定的。

14.4 發生本合同第14.3中任何違約事件,承租人及受託人有權採取以下措施:

(a)要求委託人限期糾正上述違約事件;

(b)書面通知委託人提前解除本合同;

(c)行使法律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權利及要求委託人賠償。

14.5受託人因委託人或承租人違約而遭受損失的,其向委託人或承租人求償的範圍應以實際損失為依據,受託人已經收取的手續費不予退還且不得用來折抵損失。

14.6 發生以下情形時即構成受託人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a) 受託人違反了本合同第十三條中所作的保證和聲明;

(b) 委託人存在受託人的資金帳户用於履行本合同的資金因受託人過錯被司法機關/政府部門凍結而無法使用的;

(c) 承租人存入受託人的帳户中用於履行本合同的資金因受託人過錯被司法機關/政府部門凍結而無法向委託人劃轉的;

(d) 受託人違反了本合同中有關其義務的其他約定的。

14.7 發生本合同第14.6中違約事件,受託人應賠償因過錯給委託人、承租人造成的實際損失。

第十五條 費用

15.1因承租人沒有按期償還融資租賃租金或其他應付費用,導致委託人自行支付追索的各種費用,或委託人作為債權人蔘加承租人破產、清算、重組等法律程序所發生的各種費用,或委託人預先支付的受託人因協助委託人追索或協助委託人參加上述法律程序所需的各種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公告、送達、鑑定費、律師費、訴訟費、差旅費、評估費、拍賣費、財產保全費、強制執行費等,委託人均有權向承租人追索。

15.2委託人委託受託人代繳融資租賃業務所發生的營業税按照法律規定辦理。

第十六條 擔保

本合同□採用擔保□不採取擔保(本條僅在各方選擇採取擔保的情形下方適用)。

在採取擔保的情形下:本合同採取如下擔保方式:□抵押□質押□保證。

16.1承租人應當對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所有債務提供擔保。如採取抵押或質押方式,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有關規定辦理登記手續;如採取保證方式,應為連帶責任保證,由保證人向委託人另行出具擔保函或由各方另行簽署保證合同。

16.2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間內,如遇擔保人財務狀況惡化或因其他原因導致償債能力明顯下降時,委託人有權要求承租人更換經委託人認可的擔保人或提供其他經委託人認可的抵押物、質押物,以擔保本合同項下債務。

第十七條 爭議解決和法律程序的參加

17.1如委託人、受託人、承租人之間因履行本合同產生任何爭議,三方約定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此事。

17.2若承租人發生不按期歸還融資租賃租金,受託人在知曉該等情形後通知委託人,委託人在自行知曉該等情形或收到受託人通知後有權自行決定向承租人提起訴訟,受託人亦有義務在委託人的要求下,協助委託人提供訴訟所必要的文件。

17.3對於承租人針對委託人發生的其他違約情形,按照本條17.2的約定執行。

第十八條 法律適用和司法管轄

18.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並依其解釋。

18.2本合同當事人均同意本合同受委託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九條 債權債務的轉讓

19.1未經委託人和受託人書面同意,承租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19.2在受託人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委託人在通知承租人後可將其在本合同項下的部分或全部債權轉讓給第三人,承租人在本合同項下的債務不得有任何免除。

第二十條 合同的補充、變更和解釋

20.1本合同經委託人、受託人、承租人三方書面同意後可以修改、變更或補充;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0.2如遇國家法律、法規或司法實踐任何變化導致本合同任何條款成為非法或失去強制執行性,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強制執行性均不受影響。屆時各方當事人將密切合作,儘快修改本合同中成為非法、無效或失去強制執行性的有關條款。

20.3如遇地震、颱風、瘟疫、戰爭等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正常執行的,當事人各方及時協商解決。

第二十一條 通知

21.1 本合同項下任何通知、付款要求及各種通訊聯繫均按下列地址送達對方: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1.2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的上述聯絡方式發生變化應當立即通知另外兩方。

21.3本合同項下發出的任何通知應以書面形式作出。除非本合同中另有約定,通知可以通過電傳、傳真、電報、信函等方式發送,以電傳、傳真、電報等方式發送通知的,通知自有效發出時即被視為送達;以信函方式發送通知的,通知自到達對方時即被視為送達。

第二十二條 合同生效條件

22.1本合同在委託人、受託人、承租人三方加蓋公章並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22.2本合同一式叁份,委託人、受託人、承租人三方各執壹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

委託人、受託人、承租人已經對本合同進行了充分的閲讀和理解,且願意接受上述條款的約定。為表達三方協商一致的真實意思表示,特進行如下籤署。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融資合同篇4

立合同人:

委託方(簡稱甲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間方(簡稱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融資單位(以下簡稱目標公司:______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和融資單位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充分協商,按照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等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為甲方旗下______公司(即目標公司)______金礦項目融資居間服務合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委託居間事項

1.甲方因擬為目標公司招商融資事宜,特別授權委託乙方作為目標公司項目資金引進和融資管理顧問,全權負責目標公司招商融資的居間服務和顧問工作(《授權委託書》見附件______)。乙方願意接受甲方的授權委託,全面負責招商融資事項的居間聯繫和接洽投資第三方,並向甲方及時報告招商融資項目的相關事宜,全力促成甲方或目標公司與投資第三方簽訂相關融資協議(以具體合作方式而定,以下簡稱融資協議)。

2.甲方對乙方特別授權的全部內容均為不可撤銷的授權。

第二條居間期限

1.居間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_天。

2.居間期限屆滿後,由合同各方視具體情況協商確定是否延續。

第三條甲方義務

1.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工作,對乙方作為居間人的活動不得非法干涉。應投資第三方的合理要求,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投資第三方所要知曉的相關資料信息,並確保全部信息的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2.甲方承諾:在甲方與投資第三方簽訂融資協議之前,不在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獨自與投資第三方私下接觸。在乙方接受委託後,甲方不得就目標公司招商融資事宜自行或另行委託他人辦理。

3.在投資第三方審查目標公司的相關證照手續並實地勘察後,有意與甲方及目標公司合作時,甲方應當積極協助乙方和投資第三方,全力促成該融資協議的訂立。

4.如果居間成功,則由甲方或目標公司與投資第三方另行簽訂融資協議,並全面履行和投資第三方所簽訂的融資協議。甲方或目標公司因履行融資協議而產生的權利和義務與乙方無關。

5.如果居間成功.則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所約定的報酬總額和支付方式,負有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的義務。甲方不得以甲方和目標公司與投資第三方之間的任何糾紛而拒絕向乙方履行付款義務。

6.甲方應當履行對本合同的保密義務和其他權利義務。

第四條乙方義務

1.乙方應按照甲方的授權委託,為甲方提供與投資第三方合作的相關撮合服務,盡到作為居間人的謹慎和誠實義務。

2.在簽訂本合同後,乙方應當根據甲方要求積極尋找投資第三方,向甲方提供投資第三方真實的履約能力和資信情況,並根據需要安排甲方和投資第三方就該項目招商融資諸事宜進行三方公開接觸。

3.在甲方、乙方與投資第三方公開接觸後,乙方仍應盡到作為居間人的勤謹義務,全面參與和配合甲方與投資第三方就項目融資諸事宜的磋商談判等事務,全力促成該項目融資協議的訂立。待投資第三方確定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簽訂《融資協議》。

4.乙方不得為甲方和投資第三方作任何明示或暗示擔保。甲方或目標公司與投資第三方之間因招商融資合作事宜發生糾紛時,由其雙方自行解決。

5.乙方促成甲方或目標公司與投資第三方就融資協議簽訂完畢時,即為居間行為完成,乙方作為本合同的全部義務已經履行完畢。

6.乙方應嚴格保守因居間行為所知曉的甲方、目標公司和投資第三方的商業祕密,亦經甲方、目標公司和投資第三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他人披露。

第五條居間報酬費用

1.居間報酬計算標準

(1)合同各方一致同意以目標公司合作融資總額的______%作為乙方的居間報酬。甲方和目標公司同意為此合同項下向乙方支付的居間報酬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2)融資總額是指甲方或目標公司與投資第三方達成融資協議中所約定的全部具有價值或利益的內容,包括但不僅限於貨幣資金等有形或無形資產價值折算的全部金額總和。

(3)如融資總額中存在非貨幣價值的情形,合同各方一致同意委託相關專業機構予以量化評估。甲方和目標公司對此評估工作負有相應的協助義務。若甲方和目標公司未盡到協助義務而導致無法評估時,視為甲方和目標公司放棄作出評估,則乙方有權就此非貨幣價值融資要求甲方向乙方支付最低不少於_____萬元的居間報酬。

2.甲方應當與投資第三方在簽訂的融資協議中明確約定以下內容:自融資協議簽署日起_____日內,融資各方應與_____(投資方、融資方)所在地的_____銀行簽署一份四方合同(即包括投資方、融資方、居間方、銀行四方,以下簡稱四方合同),以融資方的名義在該銀行開設一個獨立的銀行帳户(以下簡稱監管賬户)。該合同應約定:該帳户為投資方、融資方、居間方三方共同監管的、專門用於存放本協議項下融資款項的賬户;三方各指定一名授權代表,共同作為聯合授權簽字人;聯合授權簽字人應在監管賬户的開户銀行辦理預留印鑑等手續,該監管賬户之任何款項的支付,必須由聯合授權簽字人共同簽署方可辦理;未經三方的一致同意,監管賬户的開户銀行不得為任何一方辦理該賬户聯合授權簽字人的印鑑變更或撤銷手續;監管賬户應於四方合同簽署之日開立。

3.在甲方或目標公司與投資第三方簽訂該融資協議,並在按融資協議所約定的.首批融資款項到達監管帳户的同時,甲方負責按照本合同書的約定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全部居間報酬。若融資總額中存在非貨幣價值的情形時,則監管帳户中應當預留一定的資金,在對於非貨幣價值量化評估後一次性全額向乙方支付對應的居間報酬。

4.乙方在收到居間報酬後應向甲方出具合法的財務收據。甲方在支付乙方全部報酬時,有權按照有關規定先行扣除該報酬税款。

5.對前期財務審計、法律、評估、可行性方案的諮詢服務,根據服務項目,費用另議。

6.無論甲方或目標公司與投資第三方之間最終能否訂立融資協議,乙方都自行承擔乙方在居間活動期間所支出的全部費用。

第六條誠實信用條款

1.若甲方或目標公司與投資第三方約定由投資第三方先期投入部分資金或非貨幣價值,則在投資第三方作出此項工作後,甲方或目標公司不得再與該投資第三方外的他人訂立融資協議,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最低不少於______萬元的居間報酬。

2.如果甲方自身或以除目標公司外的相關企業或其子公司及一切轉投資公司的名義與乙方選定的投資第三方訂立融資協議,乙方同樣有權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居間報酬。

3.在甲方、乙方與投資第三方公開接觸後,無論何時何因,只要甲方或目標公司與乙方選定的投資第三方最終訂立了融資協議,乙方均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支付居間報酬。

4.在甲方或其關聯的企業及個人最終與乙方選定的投資第三方訂立了融資協議,本條(第6條)及本合同相關約定永遠有效,即使出現合同被解除或終止等情形。若甲方或目標公司與投資第三方外並和投資第三方無關聯的企業或個人訂立融資協議,則與乙方無關。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若單方面終止合同或自行、委託第三方辦理所涉招商融資事項的,應以其融資合作價值總額的______%向乙方承擔違約金。

2.甲方及其關係方(包括但不僅限於除目標公司外的相關企業或其子公司及一切轉投資公司等)私下自行與投資方合作該招商融資項目時,需經過乙方最終確認“此第三方(即真正的投資方)是否是居同方客户”,若是,甲方應當以其招商融資合作價值總額的_____%向乙方承擔違約全。

3.融資協議簽訂後,投資第三方發現甲方隱瞞事實情況,致使招商融資項目無法繼續合作,與甲方產生法律糾紛的,甲方應當承擔一切責任,與乙方無關。在此情形下,甲方無權因此要求乙方退還其已經向乙方支付的居間報酬,對於尚未支付的居間報酬,甲方仍應當依照本合同的約定予以支付。如拖延支付,則甲方還應當以融資協議所顯示的招商融資合作價值總額的_______%向乙方承擔違約金。

4.居間方超越居間權限向投資第三方承諾的,因此導致的後果由居間方自行承擔。

5.如違約方的行為造成守約方經濟及其他方面的損害,守約方可進一步向違約方追索。

第八條通知

1.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需要送達或給予的通知、合同、同意或其他通信,除雙方另有約定外,應按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聯繫方式進行;通過電話、電子郵件發出的任何文件、資料、通知,在發出後即視為收訖。通過郵寄發出的任何文件、資料、通知,在寄出10日後即視為收訖。

2.任何一方在本合同所列的地址、傳真、電話、電子郵件或共他聯繫方式發生改變的,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對方按照原來的地址、電話、電子郵件或其他聯繫方式發出的文件、資料、通知等均視為在前款約定的時間內收訖,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另一方自行承擔。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訂立、效力、變更、解釋、履行、終止和由本合同產生或與本合同有關之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爭議自發生之日起30日內仍不能得到解決,則任何一方均有權選擇以下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2)向_____人民法院起訴,以訴訟解決爭議。

3.敗訴方應承擔勝訴方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調查費等因解決爭議而支出的合理費用。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的補充協議、附件、説明、解釋均屬於本合同的有機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本合同相關其他事宜,由各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甲方應與投資第三方約定在簽訂融資協議時,同時由乙方執壹份該融資協議。甲方與投資第三方因履行所籤融資協議而產生除影響乙方按本合同應得權利外的其他權利義務,均與乙方無關。

4.本合同自當事各方蓋章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壹式_____份,各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簽署。

(以下無合同正文條款)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目標公司(蓋章):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開户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融資合同篇5

編號: 日期: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根據租賃項目的批准文件 和乙方的《租賃項目申請書》,並依據下述各款規定,甲方接受乙方的租賃委託,代理乙方承租下列物品:

一、租賃物件品名、規格、數量:

設備成交單價、總值和其他交易條款,均按第 號《訂貨協議書》規定辦理。

二、租賃費及有關條件:

1.租賃費總額: 。租賃期自提單交付之日起算,自租賃期起算日起滿 個月的當天為第一次支付日,以後每滿 個月支付1次,共支付 次,至租賃期結束。

2.其他有關費用,如本合同附表《 估價單》所列。

3.在本合同生效日後30天內,甲方將按照租賃業務和國際貿易習慣做法,代表乙方簽訂租賃合同。該租賃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均有履行該合同的責任和義務。

三、租賃物件交接:

1.租賃物件裝船後,甲方應適時向乙方發出“到貨通知”,並負責在到貨後代辦進口許可、報關、保險、提貨、託運等有關手續,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2.乙方接貨後,應立即在商檢部門的督導下開箱檢驗。檢驗無誤後,即可安裝使用。如檢驗結果與合同及其附件規定不符,應立即申請商檢部門檢驗並出具商檢證書,最遲應在合同規定的索賠期到期日10天前,通知甲方對外提出索賠。

四、費用結算辦法:

1.本合同附表所列國內外費用系估算額,實際支付時,按附表説明事項辦理。

2.有關各期租賃費的結算辦法,乙方應在甲方發出的付款通知規定的期限內,將本期應支付的租賃費劃撥至甲方賬户。甲方在對外結算後,以原始發票金額為準開據結算清單,多退少補。倘乙方未能按期劃撥,甲方將依據本合同通過銀行向乙方開户行託收。在此情況下,甲方按本期遲付額每月向乙方加收 %的違約金,不足一個月按一個月計算。

3.本合同附表所列明的國內有關費用,係指乙方應向國內有關單位交納的進口關税、進口工商税、港口、陸運雜費和銀行費用等概算額。結算辦法同本款第1、2條。

4.甲方代理費按租賃費總額的 %,於到貨時一次性計收。不足5萬美元的租賃項目,按 %計收,結算辦法同本款第2條。

五、擔保單位及責任:

為確保租賃合同的履行,甲、乙雙方同意 為乙方的擔保單位。擔保單位有責任監督乙方按期執行合同並在乙方不能或無力支付租賃費及其他費用時,代乙方履行付款責任。

六、爭議解決方式:

七、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八、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章,並由乙方擔保單位蓋章擔保後生效。副本分送有關部門備查。第 號《租賃合同》和本合同所附第 號估價單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委託融資合同篇6

委 託 人:(甲方)

受 託 人:(乙方)

敬 請 注 意

為了維護您的合法權益,請您在簽署本合同前,仔細閲讀以下注意事項:

1.您已經具有簽訂本合同的法律常識。

2.您已閲讀本合同所有條款,並已知悉其含義。

3.您已確認自己有權在合同上簽字。

4.您已確知任何欺詐、違約行為將要承擔的相應法律責任。

5.您本着誠實、信用的原則、善意簽訂並依約履行本合同。

6.請您使用黑色碳素墨水鋼筆或黑色簽字筆填寫本合同,字跡清晰,請勿塗改。

如您對本合同還有疑問之處,可向遼寧名德融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諮詢。

委託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職務:

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受託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職務:

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甲方因向 申請

□融資授信 □人民幣貸款 □銀行承兑匯票(大寫) ,(小寫) ,特委託乙方為其融資債務提供(大寫) ,(小寫) 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乙方經審評,同意為甲方就上述融資債務提供擔保。融資金額、期限 、利率、用途以甲方與融資銀行簽定的□授信協議□借款合同□銀行承兑協議為準。擔保方式、期間和範圍以乙方與融資銀行協商後簽定的擔保合同或向融資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擔保書為準。

甲方和乙方遵循自願、公平、平等和誠實信用等民事法律基本原則對雙方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進行磋商。經雙方意思表示一致,特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擔保費用

1.1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費用按照乙方為甲方擔保的主債務金額的 %(年費率)的擔保費率計算,擔保費總計(大寫) ;(小寫) (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

主債務金額是指□貸款本金□貸款本金扣除甲方向融資銀行交存的保證金之後的餘額

□貸款本金扣除乙方向融資銀行交存的保證金之後的餘額□貸款本金扣除甲、乙方雙方向融資銀行交存的保證金之後的餘額□銀行承兑匯票票面金額□銀行承兑匯票票面金額扣除甲方向融資銀行交存的保證金之後的餘額□銀行承兑匯票票面金額扣除甲、乙雙方向融資銀行交存的保證金之後的餘額□(其它) ,即(大寫) ,(小寫) (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

1.2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將擔保費交付乙方。

1.3經乙方同意,甲方也可以按照下列方式分 期支付擔保費用:

1.3.1第一期:支付時間 年 月 日,支付金額

1.3.2第二期:支付時間 年 月 日,支付金額

1.3.3第三期:支付時間 年 月 日,支付金額

1.3.4第四期:支付時間 年 月 日,支付金額

1.4融資到期後,如甲方未向融資銀行履行償還/支付融資本息的義務,應按照萬分之十(日費率)的標準另行向乙方支付擔保費用。甲方承擔該項擔保費用的期間為自融資到期之日起,至乙方向融資銀行承擔擔保責任之日止。

1.5因簽訂本合同和本合同項下相關合同所發生的交通費、通訊費、郵遞費、文件複印費、評估費、公證費、登記費和律師費等應由甲方承擔。

第二條合同的生效

2.1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如雙方簽字蓋章的日期不一致的,自最後一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2.2雙方當事人對本合同附加條件或期限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或期限界至之日起生效。

第三條相關合同的簽訂

3.1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與融資銀行簽訂擔保合同或向融資銀行出具不可撤銷擔保書,並按照融資金額 10 %的比例向融資銀行交存保證金。但此款約定應受本合同第六條第6.2款的限制。

3.2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與融資銀行簽訂□授信協議□借款合同□銀行承兑協議。在經乙方書面同意後,甲方可以適當延長本款約定的簽約時間。

3.3為保障乙方在向融資銀行承擔擔保責任後能順利實現追償權,甲方或甲方提供的第三人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與乙方簽訂□抵押□質押□保證□保證金反擔保合同,並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妥抵(質)押登記手續。

第四條甲方陳述與保證

4.1甲方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註冊成立且合法存在的企業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具有簽訂和履行本合同及相關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甲方如是企業分支機構,須具有其法人股東大會或董事會書面授權其從事與本合同相關的民事行為的證明。

4.2甲方簽訂和履行本合同及相關合同的行為是經有權決定的機構或人員決定和授權的,是真實有效的意思表示。

4.3甲方將按照乙方要求提供財務資料、生產經營資料和簽訂相關合同所需要的各項證明文件,並保證各類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完整性。

4.4甲方保證目前沒有正在進行或將要進行的足以影響甲方履行本合同及相關合同之民事訴訟、仲裁或行政處罰事項。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enfanwang.com/shiyongwen/hetong/o7qe16.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