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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合作融資協議書(精選多篇)

共同合作融資協議書(精選多篇)

第一篇:共同投資合作協議書

共同合作融資協議書(精選多篇)

共同投資合作協議書

第一條 投資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以上各方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各方共同出資並由甲方以其名義承包_分公司__,並作為負責人蔘與分公司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二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總額(以下簡稱“出資總額”)為人民幣 1000000 元,其中,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出資 600000 元,佔出資總額的 60 %;乙方出資 400000 元,佔出資總額的40%;

第三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分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於分公司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若有投資人其中一方承接的業務,按業務收入的30%扣除業務費用給業務承接方。

第四條 事務執行

1.投資人委託甲方代表全體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乙方在執行事務時必須嚴格依照《分支機構管理辦法》的規定,開展經營活動,規範管理行為,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分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6.乙方負責日常分公司日常事宜,按每月4000元計。

第五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1.乙方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分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分公司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分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七條 違約責任

若發現乙方在執行事務的過程中存在重大的無法消除的隱患,有可能對公司造成不良記錄或重大影響及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收回乙方的執行權,同時追究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八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2014年____月____日2014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第二篇:共同投資合作協議書

共同投資合作協議書

甲方:李嚇斌乙方:王良希丙方:王良環

丁方:劉修富戊方:廖有江己方:易際樂

以上六方投資合作經營位於福建省霞浦縣牙城旋和合辦紙品廠,達成以下合作投資協議。

六方共同投資資本本金為人民幣玖拾萬元整,六方各方投資資本金壹拾伍萬元,各均佔紙廠股權比例16.7%。

六方共同投資,共負風險、共享利潤。所有盈、虧按所佔股份均攤。甲方李嚇斌執個人法人代表營業執照,作為股東實際投入資本金柒萬元整,佔紙廠股權的16.7%。六方股東各自享有法人代表的權利,特此説明。 生意興隆、恭喜發財

股東簽名:

2014年12月8日

第三篇:共同投資合作協議書

共同投資合作協議書

甲 方:張衞國身份證號:

乙 方:史海身份證號:

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在公平、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根據《合同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就共同投資經營量販式ktv,並最終成立管理公司等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投資地點位於貴陽市中華中路80號(原波特曼浴業),經營面積4000平方米,預計投資人民幣1000萬元,具體投資額以最終結算的投資額為準。

第二條 甲方出資人民幣550萬元,佔出資總額的55%;乙方出資人民幣450萬元,佔出資總額的45%,總投資超過預計1000萬元的,甲乙雙方按出資比例追加出資。

第三條 甲乙雙方應按工程裝修進度、出資比例履行出資義務,雙方的出資應在2014年月日或ktv正式開業前支付全部出資。 一方的出資應經另一方確認,將資金交由專人管理或匯入指定的銀行賬户,出資後任何一方不得抽回投資。

第四條 乙方向貴陽市中華中路80號(原波特曼浴業)房屋產權所有人、財產所有人支付的物資轉讓費、房屋租金和保證金,計入雙方的共同投資。在該房屋物業租賃、轉讓合同期限內,甲乙雙方共同擁有該房屋產權的使用權和經營權。

乙方應保障該承受或承租物業的正常持續經營使用,甲方給予配合協助。

第五條 經雙方一致同意,指定甲方為共同投資事務總執行人,管理執行投資日常事務,對外全權與第三方簽訂裝修合同、買賣合同、聘用合同等。

甲方履行投資事務執行人職責的行為對甲乙雙方具有法律效力,所獲得收益和承擔的債務由雙方共同享有和承擔。

第六條 甲方對外簽訂合同、費用的支出,應例行誠實守信,厲行節約,維護雙方的共同利益為原則和宗旨。

甲方或委託代表在履行職責時,因故意、有明顯過錯或重大過失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七條 自簽訂本協議時,乙方指派1名出納人員,全權負責投資資金的管理,出納人員接受甲乙雙方的領導。所有費用支付需經甲方或甲方委託的代表簽字後,經出納人員處支出。

第八條 第七條 雙方確定每(月、星期、半月)或雙方認為必要時召開會議,在會議上甲方有義務向乙方報告投資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乙方有權對甲方執行事務的行為提出異議。

第九條 甲方和出納人員在履行職責時,享有相應的勞動報酬,其中甲方為元/月,出納人員為元/月,勞動報酬列入投資成本費用。

第十條 在ktv正式運營時,成立由甲乙雙方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對ktv的經營進行管理。所成立公司雙方各佔股份比例應與本協議出資比例相同,除經協商一致外不得更改出資比例。註冊資金與實際資產價值或總投資金額不一致的,以雙方實際投資金額或實際資產價值為準。

第十一條 ktv管理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負責人由擔任。公司總經理、執行董事、監事等等按《公司法》規定辦法產生。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按其出資額比例分享共同投資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甲乙雙方的共同出資、形成的財產以及利潤為雙方共同財產,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處置,未經出資雙方一致同意不得抵押或質押。

第十三條 一方向雙方以外的人轉讓其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須經另一方同意,在同等條件下,另一方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十四條 經營利潤在彌補虧損,提取法定公積金和任意公積金後,剩餘利潤按投資比例分配,利潤每年分配一次。

第十五條 在經營過程中出現虧損的,雙方有義務按出資比例追加出資;經雙方協商同意,也可吸收其他投資人注入資金。

因虧損就追加投資、引進投資人不能實現的,經協商一致按《公司法》規定進入破產清算程序或折價轉讓。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應遵守本協議,不得擅自違約,否則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按期出資,應承擔延期出資所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同時向守約方承擔元/日的經營損失。

任一方出資延期超過2個月致使無法經營,或任何一方明確表示不再出資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再出資的,違約方除承擔所有經濟損失責任外,還應向守約方支付按預計投資額1000萬元20的%違約金。

第十七條 雙方在履行本協議時發生爭議,應當本着精誠合作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交由共同投資物業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的合法身份證複印件作為本本協議的附件,以證明雙方的合法身份。

第十九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十條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即生效。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請收藏好 範 文,請便下次訪問:)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篇:共同投資合作協議書範本

共同投資合作協議書

第一條 投資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張建文 住所: 陝西省西安市周至縣尚村鎮張屯村四組

身份證號:610124197804083633

乙方:楊文濤 住所:

身份證號:

丙方:張軍峯 住所:_

身份證號:

丁方: 李俊佩 住所:

身份證號:

以上各方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各方共同出資投資建設苗木基地,張建文作為發起人與楊文濤、張俊峯、李俊佩四人共同成立陝西泰和園林綠化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屬苗木基地(暫定名,以下簡稱“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二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總額為人民幣100萬元,其中,各方出資分別:甲方出資30萬元,佔出資總額的30%;乙方出資30萬元,佔出資總額的30%;丙方出資25萬元,佔出資總額的25%;丁方出資15萬元,佔出資總額的15%;

各共同投資人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上述出資額解入指定的銀行:_________。

第三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佔出資總額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後,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出資比例取得財產。

第四條 事務執行

1.投資人委託乙方代表全體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於: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股份公司成立後,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並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其他投資人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乙方有義務

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乙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4.乙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5.共同投資人可以對乙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7、乙方在執行事務中,所產生的費用300(含300元)元以下的,可自行根據業務情況支配, 3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須書面報甲方同意方可執行,5000元以上的須經全體股東審批同意。

8、乙方受全體出資人委託,負責户縣蔣村鎮韓村苗木基地日常事務管理與經營,設定長遠規劃、實施,經全體出資人協商同意,以每月3000元給予乙方薪酬和每月享有8天休假,但乙方必須保證每週一至週五到崗(苗木基地)。

9.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於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質;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五條 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資額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出資額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六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1.乙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後,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為保證本協議的實際履行,乙方自願提供其所有的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提供擔保。乙方承諾在其違約並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的情況下,以上述財產向其他共同投資人承擔違約責任。

2、以下情況下乙方不承擔責任,自然災害、政治動亂、市場因素及人力不可抗拒的情況下。

第八條 其他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本協議經全體共同投資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協議一式肆份,共同投資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簽字):_________丁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年月日

第五篇:封閉融資合作協議書

工商銀企合作協議書

編號:()信工商銀第號

甲方:有限公司(山西焦煤)

乙方:(借款人)

丙方: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瀋陽分行

丁方:(焦煤用户)

協議簽署時間:2014年月日

協議簽署地點:丙方住所地

為加強甲、乙、丙、丁四方之間的互利合作關係,就甲方與乙方將簽訂的《有限公司產品購銷合同》(以下簡稱“銷售合同”)的履行和甲方預收貨款,丙方願意為甲方和乙方之間的付款定貨和貨款結算提供服務以及甲方、乙方、丁方保證丙方在本協議項下對乙方的全部債權的實現,甲、乙、丙、丁四方本着自願、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共同訂立本合作協議,各方恪守履行。

第一條銀行承兑授信的額度及有效期

(1)丙方同意自2014年月日至2014年月日期間,根據甲方與乙方簽署的《銷售合同》付款的需要給予乙方開立以甲方為收款人的最高敞口不超過人民幣萬元的銀行承兑匯票。在上述授信額度的有效期和授信額度內,乙方提出具體的承兑申請後,丙方有權按照自身的業務要求決定是否給予乙方承兑授信以及授信條件、單筆授信額度和有效期限。

(2)如丙方同意給予乙方單筆銀行承兑授信的,丙方與乙方應訂立具體的銀行承兑匯票承兑協議,該銀行承兑協議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乙方違反本協議或項下的任何一份具體的承兑協議時,丙方有權停止給予乙方承兑授信或削減乙方可以使用的承兑額度,並要求乙方及時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如乙方未能採取丙方認可的補救措施的,乙方授權丙方直接從乙方在丙方開立的任何帳户中扣收相應款項,以用於清償債務。

(3)本條約定的授信額度以餘額計算。在本條約定的授信期間之內,乙方對已經清償的授信額度可再次申請使用。

(4)丁方僅承擔本協議書中約定條款的義務,不再承擔本協議書之外的其他協議的義務。

第二條具體合作內容

1、甲方、乙方簽署《銷售合同》(甲、乙、丙、丁四方約定甲、乙雙方簽訂的任何一筆《銷售合同》均具有唯一性。同時必須列明:貨物必須發往丁方指定地點。

四方約定:如某一《銷售合同》履行後尚有少量部分未能履行的,該部分依次轉入下一《銷售合同》中履行。

2、乙方根據《銷售合同》向丙方申請開立收款人為甲方的銀行承兑匯票時,應當向其在丙方開立的保證金帳户上存入不低於該筆銀行承兑匯票票面金額的30%的保證金,作為開立銀行承兑匯票的質押擔保。

3、銀行承兑匯票到期前二十天,乙方必須在上述第一款約定的保證金帳户內存足與該銀行承兑匯票票面等額的保證金。

4、乙方與丁方就《銷售合同》項下的貨物簽定《產品購銷合同》,丁方在收到貨物無質量、數量異議的情況下,在六十天內將全部的貨款存入乙方在丙方開立的上述保證金帳户內。丁方僅承擔其與乙方所籤合同項下標的金額的責任,超出範圍不予承擔。

如丁方交付以收款人為乙方的銀行承兑匯票作為付款方式的。丁方應以郵政特快專遞方式交付給丙方。丙方收到前述銀票後,通知乙方。丁方將應支付給乙方的貨款直接付給丙方後,應及時通知乙方付款數額及時間,以便乙方核查。

5、銀行承兑匯票到期,丙方有權直接扣劃上述保證金帳户和乙方在丙方處開立的任何帳户內的資金以清償乙方已到期的銀行承兑債務。

第三條貨物的交付

1、甲方保證,在收到乙方開出的以甲方為收款人的銀行承兑匯票後30個工作日內,按照雙方《銷售合同》的約定條款交清發貨。

2、如甲方收到丙方開出的銀行承兑匯票30個工作日內未按《銷售合同》的約定發貨或出現《銷售合同》不能履行情形的,甲方應當直接將由丙方承兑的銀行承兑匯票退回丙方,或由甲方將銀行承兑匯票票面金額80%的款項退回乙方在丙方開立的保證金帳户,剩下款項在提取甲方由此產生的相關財務費用後退回乙方在丙方開立的結算帳户。

若甲方未按照《銷售合同》的約定發貨並出現丙方的承兑債權遭受損失的情形,甲方應承擔賠償丙方承兑債權損失的責任。

3、甲方保證在將《銷售合同》項下貨物發出的同時,應及時通知丙方。

4、《銷售合同》項下貨物到達丁方指定地點後48小時內,由乙方、丁方依據甲乙雙方訂立的《銷售合同》、乙、丁方雙方訂立的《產品購銷合同》的約定進行聯合驗收,單貨一致後,辦理交接;

乙方、丁方應在本協議約定的驗收時間內對收到的貨物進行驗收,如對質量、數量提出異議,應在約定的驗收時間內提出,否則視為無異議。乙方、丁方應將驗收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丙方。經檢驗,如質量、數量、規格等不符合《銷售合同》、《產品購銷合同》約定的,乙方、丁方應在驗收後兩日內與甲方聯繫調換或退貨以及索賠事宜。

第四條 保險條款

《銷售合同》項下貨物在運輸過程中,乙方必須購買貨物運輸保險。如貨物發生保險事故,甲、乙方有義務協助辦理相關保險理賠事項,由於貨物運輸保險免賠事項造成丙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額賠償。前述保險由甲方統一辦理。

第五條 收貨及支付貨款事宜

丁方辦理交接手續取得貨物並驗收合格後,即視為乙方已完全履行雙方簽訂的《產品購銷合同》中之義務,丁方應按照本協議第二條第3項約定的時間將貨款全額匯入乙方在丙方開立的保證金帳户,如果丁方直接向乙方付款或將貨款匯入乙方的其他帳户的,丁方應承擔由此而給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第六條 其他約定

甲方、乙方、丁方承諾在貿易中收到的銀行承兑匯票需要辦理貼現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擇丙方作為貼現行。

甲、乙、丙、丁方四方建立健全對帳制度,定期聯繫、核對帳務。

第七條 爭議解決條款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出現爭議,甲、乙、丙、丁四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各方均可向丙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協議的效力

本協議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五份,甲方、乙方、丁方各持壹份,丙方執貳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丙方(蓋章):

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丁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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