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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銀行工作報告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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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工商銀行支行金融工作報告

xx年,在縣委縣府的正確領導下,我行認真把握國家宏觀經濟金融形勢,緊密結合我縣經濟發展實際,持續加大金融創新力度,全力助推我縣經濟社會持續快速發展。到12月末,全行人民幣各項貸款較年初增長2.92億元(含表外融資2億元),完成縣政府下達奮鬥目標的200%,同比多增1.4億元,增幅39.81%;貸款增量四大行佔比63.03%;餘額存貸比達60.53%;其中累計向9户小企業淨投放貸款4000萬元;全年累計簽發銀行承兑匯票2.03億元,累計辦理國際貿易融資折人民幣1.3億元。

一、創新信用工具,拓寬支持實體經濟的渠道。我行主動適應宏觀經濟環境變化,努力創新運用信用工具,多渠道解決企業融資問題。一是創新融資產品,切實有效滿足企業資金需求。通過表外融資、商品融資、定單融資、網貸通等多個新業務、新產品的密集投放和功能挖掘,最大限度的滿足不同客户的個性化需求,提高了企業債權、物權的使用效率。到12月末,我行通過表外融資2億元、辦理商品融資1637萬元、發放定單融資700萬元、投放小企業網貸通貸款3250萬元。二是創新融資方式,切實有效解決企業融資難題。我行認真研究分析中小企業的發展現狀,利用信用貸款、應收賬款質押等方式,着力解決部分中小企業無抵押物的實際困難,切實有效突破中小企業的融資瓶頸。到12月末,我行共發放信用貸款500萬元,發放應收賬款質押貸款850萬元。

二、創新服務手段,優化支持實體經濟的方式。我行不斷加快服務理念轉變,主動走向市場、貼近企業,推行“零距離服務”模式。一是創新融資流程。建立中小企業融資限時工作機制,推行小企業貸款預審制,實行小企業評級、授信、押品、貸款“四合一”工作流程,嚴格控制企業的時間成本。二是創新服務方式。以園區為依託,組織開展“集羣式”融資服務;以產業鏈為核心,組織開展“鏈式”融資服務;以招商引資為平台,組織開展“點式”金融服務。三是創新服務價值。大力發揮工行強大的資源優勢,進一步豐富金融服務內涵,全面落實扶持中小企業優惠政策,積極幫助企業降低融資成本,實現資產最大化增值。

三、創新體制機制,提升支持實體經濟的力度。我行持續完善經營體制機制,進一步激發了團隊服務活力。一是成立了小企業專營團隊,配備了專職小企業客户經理隊伍,使企業享受到工行“一對一”、全方位的金融服務。二是充分利用上級行的轉授權,最大限度地縮短信貸調查、報審流程。三是優化完善小企業服務績效考核,加重小企業貸款考核權重。

一年來,我行與合作伙伴風雨同舟、互幫互助、相伴成長,有效克服了國家宏觀調控帶來的種種困難,在紮實推進我縣實體經濟健康快速發展的同時,也實現了自身的較快發展。

xx年是全縣實施“xx”規劃承上啟下的重要一年。面對日益複雜的國際國內經濟形勢,雖然國家將繼續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和穩健的貨幣政策,但我們認為,明年總體的經濟金融政策將好於今年。因此,我行有信心在縣委縣府的正確領導下,繼續堅持創新的思維,靈活多樣運用好服務手段和方式,用好用足國家的貨幣政策,全力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全年計劃新增各項貸款1.6億元(不含表外2億元),其中一季度新增貸款1.2億元,新增小企業5户,淨投放小企業貸款3000萬元,繼續為我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最後,懇請縣委、縣府運用財政資源充分調動銀行支持地方實體經濟的積極性,促進銀行存貸比均衡發展。

【第2篇】工商銀行工作實習報告

假期我有幸來到了中國工商銀行xx縣支行進行了為期一個月的會計實習,學到了許多書本以外的知識,受益非淺。下面是我對銀行儲蓄存款實名制進行的一點簡單探討。

一、儲蓄存款實名制的含義

儲蓄存款實名制是指居民在金融機構開户和辦理儲蓄業務時,必須出示有效身份證明,銀行員工有義務給予記錄,並要求存款人在存單上留下自己姓名的制度。其根本宗旨在於有效保護個人利益和維護國家利益的前提下,促進金融體系在公平、公正、公開的基礎上進行,保證個人金融資產的真實性、合法性。

我國建國五十年來,儲蓄存款制度一直實行的是記名(虛名)儲蓄制度。其記名可以是真名、假名、代碼亦可以是親友的名字。特別是活期儲蓄,銀行只認存摺不認人,只要取款人提供存摺出示印鑑或輸對密碼(由取款人開户時約定)銀行即按折付款。儲蓄存款實名制是發達國家早已實行的一項金融制度,也是絕大多數發展中國家實行的金融制度.

二、為什麼要實儲蓄存款實名制

我國現行的儲蓄存款記名制可以説從源頭上造成了一系列社會經濟問題,已經妨礙了改革開放的進程,到了積重難返的地步。

1、儲蓄存款加快增長現象下掩蓋了觸目驚心的社會財富轉移。截止1999年6月末,我國商業銀行儲蓄存款總額(本外幣全折人民幣)達6.3萬億元。我國居民儲蓄存款是呈幾何級數增長的,1987年,我國居民儲蓄存款餘額僅3073億元,1992年突破1萬億元,1994年突破2萬億元,t995年突破3萬億元,到1998年末更是達5.3萬億元,而僅僅半年,1999年6月末已達6.3萬億元。1992年以來,我國gdp增長率雖然走上了快速增長的通道,的年份是1992年的14.1%,最低的年份是1998年的7.8%,從92年到98年,算術平均數也僅10.76%,gdp的增長與儲蓄存款增長不同步,這説明兩點,一是國民收入的分配過份向個人傾斜。二是有些個人收入已經不於國民收入,而是直接於國有資產的流失。

2、税收徵管困難,偷逃税款嚴重。納税是公民的義務,但在現實條件下,能偷逃税賦成了個人的本事,對不少財務管理人員來説,逃税倒成了其義務,我國個人所得税規模占人均gdp的比重大約在0.28%左右,遠低於發展中國家平均水平的2.1%,税源流失過多,根源在於我國的現行儲蓄存款制度根本無法支持個人所得税的徵收和監管,而存款制度的不完善,不利於建立公民的信用體系,不能明確個人對國家應盡的義務,無法通過税收槓桿調節居民收入差距和貧富差距,緩解社會矛盾,使國家集中力量辦大事。

3、使我國的相關調整政策無所適從,實施效果大打折扣。比如,針對我國內需不旺、消費疲軟的狀況,國家出台了一系列刺激消費的政策,如連續下調利率、鼓勵消費信貸、徵收儲蓄利息所得税、增加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刺激教育消費等等,但這些政策實施效果很不明顯,為什麼?因為儲蓄存款記名制掩蓋了貧富差距,立法和行政機構很難對症下藥,對少部分暴富階層的人士來説(據非官方資料,這部分僅佔存款人數7%的階層控制了約60%以上的儲蓄存款總額),收入只是數字的增加減少,錢對他們來説幾輩子也花不完,該有的都有了,因此他們對刺激消費的政策很麻木。

4、個人信用制度無法建立起來。市場經濟就是信用經濟,一切經濟關係要靠信用來維繫,沒有好的信用制度,就會產生“交易冷淡”和“投資鎖定”現象,由於互不信任,交易方式會向現金交易和以貨易貨等原始的刻板的方式滑落,“銀行惜貸、企業惜投、個人惜借”的悲觀情緒瀰漫,造成經濟活力日益下降,宏觀調控政策難以發揮作用。個人信用制度建立當然是一個複雜的程序,涉及到金融法律法規建設、金融產品創新、技術創新和管理創新等諸多內容,但儲蓄暑期實習報告存款實名制則是最基本、最核心的內容。

三、如何實行儲蓄存款實名制

1、以現有的個人身份證號碼為基礎,建立儲蓄存款實名制。信用是公民活在世上的面子和通行證,個人信用的好壞直接關係到能否享受貸款、透支和分期付款,還影響到退休保障。在儲蓄存款實名制的記錄和支持下,每個人的每一筆收入、交易、納税、借款、還款的情況都記錄在案,作為考核信用的基礎。

2、明確一個申報確認期,對現有個人帳户及個人財產進行申報登記,説明可計算的合法,對於到期按兵不動,無人認領的,以及無法説明合法的,國家給予凍結調查,違法收入將沒收充公。

3、實行銀行帳户與税務機關聯網,個人帳户收支情況在授權範圍內報送税務局,由税務局作為納税依據,税務局有義務對個人財產高度保密,並建立相應的懲罰措施。為堵塞現金交易、逃避税務檢查的漏洞,銀行應嚴格控制大額存取款的數量和次數,對不正常情況報送税務局。

4、要促進支付手段的票據化,為財產登記和依法徵税提供依據。尤其是個人帳户要普及支票轉帳業務,票據清算要實現電子化、即時化、通存通兑化,切實提供“隨時、隨地、隨意”的個人轉帳業務,逐步改變傳統的依賴現金交易的做法。

四、實行儲蓄存款實名制中要注意減輕負面影響

50年來,我們是靠廣大老百姓的勤儉節約的美德和高儲蓄率才支撐起社會和經濟的穩定和發展。金融是經濟的核心,金融穩定了,人心才能穩定,社會才能穩定和發展。發展儲蓄需要安全感,安全感源於儲蓄保密性,實行儲蓄存款實名制,有可能造成存款人不安全心理的增加,因為“怕露富”是一種普遍的社會心理,老百姓怕露富,貪污腐敗分子也怕露富,如何在兩者之間權衡,趨利避害,很費思量,這是我們實行儲蓄存款實名制要考慮的第一個問題。第二,推出儲蓄存款實名制後,大批黑色和灰色收入將退出銀行儲蓄,一部分深懷恐慌心理的老百姓也可能提款增加,而這種存款下降必然首先衝擊中小銀行,因為中小銀行的歷史、背景和存款實力一直是老百姓把握不住的。存款的過份提取將造成銀行流動性風險和支付壓力,所謂水落石出,存款的下降有可能使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突宂出來,由此衝擊到整個銀行體系,甚至引起金融恐慌。

因此,減輕實行儲蓄存款實名制的負面影響,關鍵要做好以下兩點:

1、加強法律法規配套建設。如“保密法”、“個人財產保護法”。

2、加強職業道德教育。對銀行內部工作人員和公安、法院、紀檢、審計等執法部門內部工作人員進行職業道德教育,嚴格執法,嚴格保密。加大對執法部門的監督力度,控制好執法機構對個人金融財產查詢、凍結、劃扣的權力。

【第3篇】工商銀行工作實習報告

假期我有幸來到了中國工商銀行xx縣支行進行了為期一個月的會計實習,學到了許多書本以外的知識,受益非淺。下面是我對銀行儲蓄存款實名制進行的一點簡單探討。

一、儲蓄存款實名制的含義

儲蓄存款實名制是指居民在金融機構開户和辦理儲蓄業務時,必須出示有效身份證明,銀行員工有義務給予記錄,並要求存款人在存單上留下自己姓名的制度。其根本宗旨在於有效保護個人利益和維護國家利益的前提下,促進金融體系在公平、公正、公開的基礎上進行,保證個人金融資產的真實性、合法性。

我國建國五十年來,儲蓄存款制度一直實行的是記名(虛名)儲蓄制度。其記名可以是真名、假名、代碼亦可以是親友的名字。特別是活期儲蓄,銀行只認存摺不認人,只要取款人提供存摺出示印鑑或輸對密碼(由取款人開户時約定)銀行即按折付款。儲蓄存款實名制是發達國家早已實行的一項金融制度,也是絕大多數發展中國家實行的金融制度.

二、為什麼要實儲蓄存款實名制

我國現行的儲蓄存款記名制可以説從源頭上造成了一系列社會經濟問題,已經妨礙了改革開放的進程,到了積重難返的地步。

1、儲蓄存款加快增長現象下掩蓋了觸目驚心的社會財富轉移。截止1999年6月末,我國商業銀行儲蓄存款總額(本外幣全折人民幣)達6.3萬億元。我國居民儲蓄存款是呈幾何級數增長的,1987年,我國居民儲蓄存款餘額僅3073億元,1992年突破1萬億元,1994年突破2萬億元,t995年突破3萬億元,到1998年末更是達5.3萬億元,而僅僅半年,1999年6月末已達6.3萬億元。1992年以來,我國gdp增長率雖然走上了快速增長的通道,的年份是1992年的14.1%,最低的年份是1998年的7.8%,從92年到98年,算術平均數也僅10.76%,gdp的增長與儲蓄存款增長不同步,這説明兩點,一是國民收入的分配過份向個人傾斜。二是有些個人收入已經不於國民收入,而是直接於國有資產的流失。

2、税收徵管困難,偷逃税款嚴重。納税是公民的義務,但在現實條件下,能偷逃税賦成了個人的本事,對不少財務管理人員來説,逃税倒成了其義務,我國個人所得税規模占人均gdp的比重大約在0.28%左右,遠低於發展中國家平均水平的2.1%,税源流失過多,根源在於我國的現行儲蓄存款制度根本無法支持個人所得税的徵收和監管,而存款制度的不完善,不利於建立公民的信用體系,不能明確個人對國家應盡的義務,無法通過税收槓桿調節居民收入差距和貧富差距,緩解社會矛盾,使國家集中力量辦大事。

3、使我國的相關調整政策無所適從,實施效果大打折扣。比如,針對我國內需不旺、消費疲軟的狀況,國家出台了一系列刺激消費的政策,如連續下調利率、鼓勵消費信貸、徵收儲蓄利息所得税、增加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刺激教育消費等等,但這些政策實施效果很不明顯,為什麼?因為儲蓄存款記名制掩蓋了貧富差距,立法和行政機構很難對症下藥,對少部分暴富階層的人士來説(據非官方資料,這部分僅佔存款人數7%的階層控制了約60%以上的儲蓄存款總額),收入只是數字的增加減少,錢對他們來説幾輩子也花不完,該有的都有了,因此他們對刺激消費的政策很麻木。

4、個人信用制度無法建立起來。市場經濟就是信用經濟,一切經濟關係要靠信用來維繫,沒有好的信用制度,就會產生“交易冷淡”和“投資鎖定”現象,由於互不信任,交易方式會向現金交易和以貨易貨等原始的刻板的方式滑落,“銀行惜貸、企業惜投、個人惜借”的悲觀情緒瀰漫,造成經濟活力日益下降,宏觀調控政策難以發揮作用。個人信用制度建立當然是一個複雜的程序,涉及到金融法律法規建設、金融產品創新、技術創新和管理創新等諸多內容,但儲蓄暑期實習報告存款實名制則是最基本、最核心的內容。

三、如何實行儲蓄存款實名制

1、以現有的個人身份證號碼為基礎,建立儲蓄存款實名制。信用是公民活在世上的面子和通行證,個人信用的好壞直接關係到能否享受貸款、透支和分期付款,還影響到退休保障。在儲蓄存款實名制的記錄和支持下,每個人的每一筆收入、交易、納税、借款、還款的情況都記錄在案,作為考核信用的基礎。

2、明確一個申報確認期,對現有個人帳户及個人財產進行申報登記,説明可計算的合法,對於到期按兵不動,無人認領的,以及無法説明合法的,國家給予凍結調查,違法收入將沒收充公。

3、實行銀行帳户與税務機關聯網,個人帳户收支情況在授權範圍內報送税務局,由税務局作為納税依據,税務局有義務對個人財產高度保密,並建立相應的懲罰措施。為堵塞現金交易、逃避税務檢查的漏洞,銀行應嚴格控制大額存取款的數量和次數,對不正常情況報送税務局。

4、要促進支付手段的票據化,為財產登記和依法徵税提供依據。尤其是個人帳户要普及支票轉帳業務,票據清算要實現電子化、即時化、通存通兑化,切實提供“隨時、隨地、隨意”的個人轉帳業務,逐步改變傳統的依賴現金交易的做法。

四、實行儲蓄存款實名制中要注意減輕負面影響

50年來,我們是靠廣大老百姓的勤儉節約的美德和高儲蓄率才支撐起社會和經濟的穩定和發展。金融是經濟的核心,金融穩定了,人心才能穩定,社會才能穩定和發展。發展儲蓄需要安全感,安全感源於儲蓄保密性,實行儲蓄存款實名制,有可能造成存款人不安全心理的增加,因為“怕露富”是一種普遍的社會心理,老百姓怕露富,貪污腐敗分子也怕露富,如何在兩者之間權衡,趨利避害,很費思量,這是我們實行儲蓄存款實名制要考慮的第一個問題。第二,推出儲蓄存款實名制後,大批黑色和灰色收入將退出銀行儲蓄,一部分深懷恐慌心理的老百姓也可能提款增加,而這種存款下降必然首先衝擊中小銀行,因為中小銀行的歷史、背景和存款實力一直是老百姓把握不住的。存款的過份提取將造成銀行流動性風險和支付壓力,所謂水落石出,存款的下降有可能使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突宂出來,由此衝擊到整個銀行體系,甚至引起金融恐慌。

因此,減輕實行儲蓄存款實名制的負面影響,關鍵要做好以下兩點:

1、加強法律法規配套建設。如“保密法”、“個人財產保護法”。

2、加強職業道德教育。對銀行內部工作人員和公安、法院、紀檢、審計等執法部門內部工作人員進行職業道德教育,嚴格執法,嚴格保密。加大對執法部門的監督力度,控制好執法機構對個人金融財產查詢、凍結、劃扣的權力。

【第4篇】工商銀行工作實習報告1500字

假期我有幸來到了中國工商銀行xx縣支行進行了為期一個月的會計實習,學到了許多書本以外的知識,受益非淺。下面是我對銀行儲蓄存款實名制進行的一點簡單探討。

一、儲蓄存款實名制的含義

儲蓄存款實名制是指居民在金融機構開户和辦理儲蓄業務時,必須出示有效身份證明,銀行員工有義務給予記錄,並要求存款人在存單上留下自己姓名的制度。其根本宗旨在於有效保護個人利益和維護國家利益的前提下,促進金融體系在公平、公正、公開的基礎上進行,保證個人金融資產的真實性、合法性。

我國建國五十年來,儲蓄存款制度一直實行的是記名(虛名)儲蓄制度。其記名可以是真名、假名、代碼亦可以是親友的名字。特別是活期儲蓄,銀行只認存摺不認人,只要取款人提供存摺出示印鑑或輸對密碼(由取款人開户時約定)銀行即按折付款。儲蓄存款實名制是發達國家早已實行的一項金融制度,也是絕大多數發展中國家實行的金融制度。

二、為什麼要實儲蓄存款實名制

我國現行的儲蓄存款記名制可以説從源頭上造成了一系列社會經濟問題,已經妨礙了改革開放的進程,到了積重難返的地步。

2、税收徵管困難,偷逃税款嚴重。納税是公民的義務,但在現實條件下,能偷逃税賦成了個人的本事,對不少財務管理人員來説,逃税倒成了其義務,我國個人所得税規模占人均gdp的比重大約在0.28%左右,遠低於發展中國家平均水平的2.1%,税源流失過多,根源在於我國的現行儲蓄存款制度根本無法支持個人所得税的徵收和監管,而存款制度的不完善,不利於建立公民的信用體系,不能明確個人對國家應盡的義務,無法通過税收槓桿調節居民收入差距和貧富差距,緩解社會矛盾,使國家集中力量辦大事。

3、使我國的相關調整政策無所適從,實施效果大打折扣。比如,針對我國內需不旺、消費疲軟的狀況,國家出台了一系列刺激消費的政策,如連續下調利率、鼓勵消費信貸、徵收儲蓄利息所得税、增加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刺激教育消費等等,但這些政策實施效果很不明顯,為什麼?因為儲蓄存款記名制掩蓋了貧富差距,立法和行政機構很難對症下藥,對少部分暴富階層的人士來説(據非官方資料,這部分僅佔存款人數7%的階層控制了約60%以上的儲蓄存款總額),收入只是數字的增加減少,錢對他們來説幾輩子也花不完,該有的都有了,因此他們對刺激消費的政策很麻木。

4、個人信用制度無法建立起來。市場經濟就是信用經濟,一切經濟關係要靠信用來維繫,沒有好的信用制度,就會產生'交易冷淡'和'投資鎖定'現象,由於互不信任,交易方式會向現金交易和以貨易貨等原始的刻板的方式滑落,'銀行惜貸、企業惜投、個人惜借'的悲觀情緒瀰漫,造成經濟活力日益下降,宏觀調控政策難以發揮作用。個人信用制度建立當然是一個複雜的程序,涉及到金融法律法規建設、金融產品創新、技術創新和管理創新等諸多內容,但儲蓄暑期實習報告存款實名制則是最基本、最核心的內容。

三、如何實行儲蓄存款實名制

1、以現有的個人身份證號碼為基礎,建立儲蓄存款實名制。信用是公民活在世上的面子和通行證,個人信用的好壞直接關係到能否享受貸款、透支和分期付款,還影響到退休保障。在儲蓄存款實名制的記錄和支持下,每個人的每一筆收入、交易、納税、借款、還款的情況都記錄在案,作為考核信用的基礎。

2、明確一個申報確認期,對現有個人帳户及個人財產進行申報登記,説明可計算的合法來源,對於到期按兵不動,無人認領的,以及無法説明合法來源的,國家給予凍結調查,違法收入將沒收充公。

3、實行銀行帳户與税務機關聯網,個人帳户收支情況在授權範圍內報送税務局,由税務局作為納税依據,税務局有義務對個人財產高度保密,並建立相應的懲罰措施。為堵塞現金交易、逃避税務檢查的漏洞,銀行應嚴格控制大額存取款的數量和次數,對不正常情況報送税務局。

4、要促進支付手段的票據化,為財產登記和依法徵税提供依據。尤其是個人帳户要普及支票轉帳業務,票據清算要實現電子化、即時化、通存通兑化,切實提供'隨時、隨地、隨意'的個人轉帳業務,逐步改變傳統的依賴現金交易的做法。

四、實行儲蓄存款實名制中要注意減輕負面影響50年來,我們是靠廣大老百姓的勤儉節約的美德和高儲蓄率才支撐起社會和經濟的穩定和發展。金融是經濟的核心,金融穩定了,人心才能穩定,社會才能穩定和發展。發展儲蓄需要安全感,安全感源於儲蓄保密性,實行儲蓄存款實名制,有可能造成存款人不安全心理的增加,因為'怕露富'是一種普遍的社會心理,老百姓怕露富,貪污腐敗分子也怕露富,如何在兩者之間權衡,趨利避害,很費思量,這是我們實行儲蓄存款實名制要考慮的第一個問題。第二,推出儲蓄存款實名制後,大批黑色和灰色收入將退出銀行儲蓄,一部分深懷恐慌心理的老百姓也可能提款增加,而這種存款下降必然首先衝擊中小銀行,因為中小銀行的歷史、背景和存款實力一直是老百姓把握不住的。存款的過份提取將造成銀行流動性風險和支付壓力,所謂水落石出,存款的下降有可能使商業銀行的不良資產突宂出來,由此衝擊到整個銀行體系,甚至引起金融恐慌。

因此,減輕實行儲蓄存款實名制的負面影響,關鍵要做好以下兩點:

1、加強法律法規配套建設。如'保密法'、'個人財產保護法'.

2、加強職業道德教育。對銀行內部工作人員和公安、法院、紀檢、審計等執法部門內部工作人員進行職業道德教育,嚴格執法,嚴格保密。加大對執法部門的監督力度,控制好執法機構對個人金融財產查詢、凍結、劃扣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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