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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監督工作報告多篇

消防監督工作報告多篇

消防監督工作報告多篇

【第1篇】關於對加強新形勢下消防監督工作的探討調查報告

一、當前新形勢下消防監督工作存在的問題

(一)部分執法人員思想覺悟低。在我們消防監督執法隊

伍中有部分人員思想認識上不夠,再加上消防是公安現役隊伍與地方上接觸較為緊密,導致衍生出許多與執法為民相違背的現象。(二)人情關係大於法。在具體的消防監督執法過程中,有少數人員以自己主觀判斷事物而非根據國家的《消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來嚴格監督、嚴格執法。這其中經常出現以情帶法,因情而枉法的現象。(三)過於依賴以往的個人經驗。特別是一些在監督執法崗位上時間較長的人員,很多人存在着對新出台的消防法律、法規學習不夠及時、深入,在監督執法中過於依賴以前的經驗走老路,監督執法程序混亂,行為不規範,效果不明顯。(四)監督執法中對法律、法規把握不住。隊伍中有些執法人員在執法中不能夠準確把握法律、法規的界限,不能準確區分處罰條例之間的不同,定性不夠準確,運用法律隨意性較大,致使直接影響到案件的正確處理和辦案效率的提高。(五)部分人員官僚作風嚴重,宗旨意識差。個別單位或個人在消防監督執法中,因為手中有了執法權而擺不正位置,自以為是,凌駕於執法對象之上,盛氣凌人,高高在上。對待羣眾冷、硬、橫、推、拖,辦事效率低,完全違反了情為民所繫,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的為民宗旨。

二、存在問題的主要原因

任何事物的發展都離不開內因與外因,兩者之間有一種辯證的關係相互作用及影響,就消防監督執法中存在問題的主要原因,作者想從內因及外因兩個方面加以分析。

(一)內因:內因在事物的發展變化中是起着決定性作用的,它是根本。反映在消防監督執法中,主要有:一是個人私慾在作怪。社會中每個人都是有貪念的,只是大多數人的思想覺悟較多,自我剋制力、約束力較強,對慾望控制力也強,而內心卻存在法律和道德上的顧忌。但有的個人的自省能力及自我約束力不強,致使貪慾膨脹,在金錢面前只會置法律、法規於不顧,屈服於糖衣炮彈之下;二是個人素質在作怪。消防監督執法人員需要較系統的法律知識、消防專業知識、文化知識,只有具備了這些才可能有好的執法品格,有較強的執法能力等綜合素質,但目前我們消防監督執法隊伍普遍存在着個人法律知識欠缺,業務知識不足,執法綜合素質不高的現狀,也導致了有心無力,好心辦壞事等現象;三是小團體利益在作怪。個別單位,為了拉贊助、搞關係,甚至會出現集體違法的事件,或個別消防監督執法人員打着為單位、為集體謀利益的旗號而謀取私利的現象,影響了公正、公平執法。

(二)外因:一是當前社會現狀,我們的社會正處在改革和發展的階段,各種法律體系還不完善,人與人之間的關係隨着金錢論的影響逐漸變成一種利益關係。為此,也使得整個消防監督執法也必然會受到大環境的影響和制約。同時,消防部門以及消防監督執法人員都是和整個社會聯繫在一起的,都有自己的社會關係和人際關係,這些因素一旦被滲透到執法過程中,就難免會影響到執法的公正性;二是法律本身的缺陷。《消防法》於1998年9月1日頒佈,但其配套的法律、法規還不夠完備,沒有形成系統性更強的,較嚴密的、強有力的法律運作體系,雖然全國各地也相繼出台了一些地方性的法規,但在執法中難免出現法規衝突、法律彈性、法律真空的情況。

三、新形勢下加強和改進消防監督工作以提高工作效率的對策。

現在,我們全社會都在倡導和諧的理念,我們的監督執法也不可能脱離這一理念而單獨存在。消防監督執法是各級消防部門的法定職責,是國家賦予的權力,消防執法質量關係到一方經濟建設能否健康、快速的發展。同時,能否做到嚴格、公正、文明執法,直接關係到消防部門在社會和羣眾中的形象,關係到消防執法的權威。因此,我們一定要堅持人民消防為人民,一定要堅持情為民所繫,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切實加強和改進消防監督執法工作。以提高新形勢下的工作效率。(一)堅持不懈地抓好政治理論學習,牢固樹立執法為民的觀念。思想建設是黨建設的根本,是消防監督執法人員隊伍素質建設的核心。所以我們一是要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六大等,黨的先進理論,進一步打牢立警為公,執法為民的思想根基。要緊密聯繫消防部門執法工作的實際,找準結合點和切入點,把立警為公、執法為民落實到執法工作的各個環節,切實提高消防監督執法水平,保衞經濟建設和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二是我們要認識到科學發展觀的核心是以人為本,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起點,是維護人民羣眾的根本利益。為此,為了維護人民羣眾的最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羣眾安居樂業,我們一定要時刻牢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堅決同違法違紀行為作鬥爭,執法有保障,違法要追究,做到情為民所繫,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為羣眾做好事、辦實事、解難事。三是要樹立服務型執法的新理念。現代政府是服務型政府,要實現從管理到服務的轉變。在消防執法活動中,對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除告

知違反相關行政法規條款外,要幫助被責令人科學合理地制定整改方案,不能整改的要報當地人民政府,制訂切實可行的措施,聘請有關專家討論論證。(二)加強對消防監督執法人員培訓力度,不斷提高消防執法隊伍執法能力,實現消防監督執法健康發展。任何人的進步都是通過不斷的學習得來的,加大對消防監督執法人員的培訓力度,必將會不斷提高消防執法隊伍執法能力。所以,作為總隊、支隊一級的單位要制定詳盡的培訓計劃,並結合當地情況,結合一線執法人員的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不斷革新培訓內容,有針對性地制定長期性、系統性的進行培訓,在培訓中要做到,內外結合,上下結合,點面兼顧,突出重點,切忌形式化、教條化,通過培訓切實提高消防執法隊伍的執法能力。為了實現消防監督執法健康發展要做到:一要制度化、規範化。針對法律法規不夠明確、實踐中又容易出現問題和偏差的方面,要制定詳細的操作規定,明確每一項具體執法行為的必有程序、法律責任,使執法人員有章可循,減少執法工作中的隨意性。要全面推行執法責任制,完善執法質量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法制隊伍,嚴格案件審核把關指導,層層簽定執法責任狀,將執法辦案考評落實到每一位執法人員,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切實解決執法辦案指導不強、質量不高、監督不力等問題,全面提高執法水平。二要健全完善獎懲激勵機制。將執法質量考評情況與幹部量化考核和晉職晉銜、評功授獎直接掛鈎,對執法質量考評的優秀單位和個人及時進行通報表彰和獎勵。三要進一步完善警務公開制度。以提高執法質量為核心,把與消防執法工作有關的辦事制度、辦事程序、辦事規則等涉及公民權利義務的內容,除法律、法規規定不能公開的事項外,全部面向社會公開,實現陽光作業,真正體現執法的公正與公平,建立統一、有力、高效的消防執法監督機制,將執法行為的全過程納入監督範圍。達到廣泛徵求意見和建議,接受社會監督,增加執法透明度,防止發生執法違法,以法代罰的現象。同時也要加大內部執法監督的力度,認真查處執法中的違法違紀問題,使執法監督既能起到查處違法違紀的作用,又能起到警戒、預防的作用,從而進一步規範消防執法工作的各個環節,真正達到人民消防為人民的目的。(三)建立健全和切實落實監督制約機制。

眾多腐敗份子落馬的實例一再告誡我們,絕對的權力必然導致腐敗,對權力的行使予以監督,在於防止權力的濫用,促進權力的正確行使,做到嚴格、公正、文明執法。要在健全對權力的監督上下功夫,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承辦、誰負責的原則,將消防執法責任分劃到崗位、人員,使消防執法權限確定化,責任明析化,程序公開化,文書規範化。二是要在不斷健全完善依法行政的有關制度上下功夫。制度建設更帶有全局性、穩定性、長期性,用制度規範執法行為,按制度辦事、用制度管理,人人事事都在制度的規範之中,嚴格落實執法例會制度、集體議案制度、法律技術審核制度、兩人以上執法制度、內部執法監督檢查制度及熱點崗位人員輪崗交流制度。三是要在落實執法質量考核評議、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上下功夫。四是深入開展警務公開工作,實現陽光工程。在消防信息網,公開消防監督程序,行政許可範圍,推行網上審批,公開投訴電話,聘請廉政監督員,自覺接受人大、政府和人民羣眾的監督。讓人民放心,為人民掌好消防監督執法權。(四)要加大資金投入,保障城市消防規劃和城市公共消防設施建設順利進行。《消防法》明確規定,消防工作由國務院領導,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消防工作納入本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保障消防工作與地區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相適應,因此,加大財政投入或者在政策上給予傾斜、扶持。(五)要始終把消防宣傳教育當作一項重要的基礎工作來抓。要運用多種形式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和技能培訓,努力提高全民消防素質。在法律法規的制定上,把家庭防火納入法制軌道,推進社區消防建設,逐步實現社區消防工作的規範化,法制化,實行人人蔘與,羣防羣治,從而解決消防執法盲區。(六)依託三基工程建設,夯實基礎,打造嚴格執法新平台。

今年是三基工程建設決戰,打好基礎是關鍵。要積極主動研究當前公安消防執法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與時俱進,開拓進取,勇於創新,勤於創新,夯實執法基礎。大力提高一線執法人員執法素質,嚴格執法資格和考核標準,紮紮實實地抓好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管理、公共場所消防監督管理、檔案建設等基礎業務工作,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形成嚴格、規範、有序的工作機制和工作氛圍,打造嚴格、公正、文明執法新平台。

綜上所述,我們唯有不斷地進行探索、實踐、總結。切實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認清自身存在不足,及時糾正不足,強化弱項。以精湛的業務,高度的責任心,來實施消防執法工作,我們的執法水平於執法效率將必然走向越來越高,越來越強。

【第2篇】消防監督工作調研報告

消防監督工作調研報告

隨着人們自身素質提升,報告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通常情況下,報告的內容含量大、篇幅較長。那麼一般報告是怎麼寫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消防監督工作調研報告,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消防監督工作調研報告

自《xx省基層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管理規定》實施以來,基層消防監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實效,尤其是在推動三基工程建設中的打牢火災預防基礎更是起到了積極的作用,有效預防和減少了社會面火災的發生,為社會穩定、經濟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但是,我們也清楚的看到,由於各方面因素,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還存在諸多問題。在此。筆者就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對策談一些自己粗淺的看法,不妥之處,敬請領導和同志們批評指正。

一、影響和制約派出所開展消防監督工作的主要原因

(一)思想認識上存在誤區。受傳統認識的影響,社會消防工作在羣眾中一直認為是消防部門負責的,包括大部分公安民警也普遍認為消防工作是消防部門的事,消防部門是消防監督工作的執法主體,派出所無需管消防工作。也有的公安民警認為自己的人事、經費全部在上級公安機關,消防部門沒有權力干涉,消防監督工作對自己只是一件份外活,可幹可不幹,不少地方出現了上面抓一抓,下面動一動的被動應付局面。

(二)工作任務繁重及消防經費不足。隨着社會經濟的不斷髮展,派出所擔負的任務外延不斷擴大,加之派出所的現有警力不足,有的基層所正式民警僅3至4人,因此,公安派出所常常為了應付日趨繁重的社會治安工作,而把消防工作擱在一邊。另外,民警的頻繁流動使一些原先接受過消防知識培訓的消防監督員因工作變動調離原崗位,造成青黃不接。再者,由於目前派出所自身經費緊缺,在某種程度上影響了消防業務工作的正常開展,派出所在履行消防監督職責中正常辦公經費得不到有效保證。

(三)消防監督業務不熟。消防是一門多學科交叉性的綜合科學,內容非常廣泛,防火工作專業性強,要求從事防火監督人員必須具有較高的業務知識水平和相關的工作經驗。而目前從事消防監督工作的民警都未經過消防專業培訓,在日常防火檢查工作中也就很難發現火災隱患,由於業務的不熟也直接導致在工作中走馬觀花。在調查中瞭解到,大部分派出所反映消防監督執法程序較為煩雜,僅靠數次培訓很難將學到的知識應用到實際工作中,不具有操作性。因此,在實際工作中往往不善於開展消防監督檢查、消防行政執法以及火災原因調查等。

(四)考核機制的不完善。在落實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中存在下發文件的多、制定完善措施的少,部署工作的多、檢查考評的少等現象。有的公安機關沒有把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列入工作考評,有的雖有列入,但是在總分中佔的比例極小,因此有的派出所認為消防工作幹好幹壞一個樣。由於責任體系不健全,考核機制的不完善,沒有必要的獎懲措施,這些因素使一些派出所抓消防工作的積極性不高,主動性不強,存在被動應付的現象。

二、解決上述問題的對策與建議

(一)轉變思想觀念,強化派出所責任意識。公安部第73號令《消防監督檢查規定》明確規定:公安派出所應當對居民住宅區的管理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的情況和上級公安機關授權管理的單位進行消防監督檢查。公安消防機構應當對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檢查工作進行業務指導。此規定既是新形勢下公安消防部門改革和加強消防監督管理工作,減少和預防火災事故的重大舉措,同時也為派出所履行三級消防監督管理工作職責提供了一項職能。公安派出所作為消防基層管理組織,必須轉變思想觀念,統一認識,把自覺履行消防監督職責作為份內之事,充分發揮其點多面廣、接觸羣眾最廣泛、轄區情況最熟悉的優勢,主動為消防部門分憂,當好參謀。

【第3篇】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調研報告

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調研報告

在經濟發展迅速的今天,越來越多的事務都會使用到報告,報告中涉及到專業性術語要解釋清楚。一起來參考報告是怎麼寫的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調研報告,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自《xx省基層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管理規定》實施以來,基層消防監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實效,尤其是在推動“三基”工程建設中的打牢火災預防基礎更是起到了積極的作用,有效預防和減少了社會面火災的發生,為社會穩定、經濟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但是,我們也清楚的看到,由於各方面因素,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還存在諸多問題。在此。筆者就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對策談一些自己粗淺的看法,不妥之處,敬請領導和同志們批評指正。

一、影響和制約派出所開展消防監督工作的主要原因

(一)思想認識上存在誤區。受傳統認識的影響,社會消防工作在羣眾中一直認為是消防部門負責的,包括大部分公安民警也普遍認為消防工作是消防部門的事,消防部門是消防監督工作的執法主體,派出所無需管消防工作。也有的公安民警認為自己的人事、經費全部在上級公安機關,消防部門沒有權力干涉,消防監督工作對自己只是一件份外活,可幹可不幹,不少地方出現了“上面抓一抓,下面動一動”的被動應付局面。

(二)工作任務繁重及消防經費不足。隨着社會經濟的不斷髮展,派出所擔負的任務外延不斷擴大,加之派出所的現有警力不足,有的基層所正式民警僅3至4人,因此,公安派出所常常為了應付日趨繁重的社會治安工作,而把消防工作擱在一邊。另外,民警的頻繁流動使一些原先接受過消防知識培訓的消防監督員因工作變動調離原崗位,造成青黃不接。再者,由於目前派出所自身經費緊缺,在某種程度上影響了消防業務工作的正常開展,派出所在履行消防監督職責中正常辦公經費得不到有效保證。

(三)消防監督業務不熟。消防是一門多學科交叉性的綜合科學,內容非常廣泛,防火工作專業性強,要求從事防火監督人員必須具有較高的業務知識水平和相關的工作經驗。而目前從事消防監督工作的民警都未經過消防專業培訓,在日常防火檢查工作中也就很難發現火災隱患,由於業務的不熟也直接導致在工作中走馬觀花。在調查中瞭解到,大部分派出所反映消防監督執法程序較為煩雜,僅靠數次培訓很難將學到的'知識應用到實際工作中,不具有操作性。因此,在實際工作中往往不善於開展消防監督檢查、消防行政執法以及火災原因調查等。

(四)考核機制的不完善。在落實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中存在下發文件的多、制定完善措施的少,部署工作的多、檢查考評的少等現象。有的公安機關沒有把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列入工作考評,有的雖有列入,但是在總分中佔的比例極小,因此有的派出所認為消防工作幹好幹壞一個樣。由於責任體系不健全,考核機制的不完善,沒有必要的獎懲措施,這些因素使一些派出所抓消防工作的積極性不高,主動性不強,存在被動應付的現象。

二、解決上述問題的對策與建議

(一)轉變思想觀念,強化派出所責任意識。公安部第73號令《消防監督檢查規定》明確規定:“公安派出所應當對居民住宅區的管理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的情況和上級公安機關授權管理的單位進行消防監督檢查。公安消防機構應當對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檢查工作進行業務指導。”此規定既是新形勢下公安消防部門改革和加強消防監督管理工作,減少和預防火災事故的重大舉措,同時也為派出所履行三級消防監督管理工作職責提供了一項職能。公安派出所作為“消防基層管理組織”,必須轉變思想觀念,統一認識,把自覺履行消防監督職責作為份內之事,充分發揮其點多面廣、接觸羣眾最廣泛、轄區情況最熟悉的優勢,主動為消防部門分憂,當好參謀。

【第4篇】消防監督工作調研報告範文

消防監督工作調研報告1

自《xx省基層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管理規定》實施以來,基層消防監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實效,尤其是在推動三基工程建設中的打牢火災預防基礎更是起到了積極的作用,有效預防和減少了社會面火災的發生,為社會穩定、經濟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但是,我們也清楚的看到,由於各方面因素,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還存在諸多問題。在此。筆者就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對策談一些自己粗淺的看法,不妥之處,敬請領導和同志們批評指正。

一、影響和制約派出所開展消防監督工作的主要原因

(一)思想認識上存在誤區。受傳統認識的影響,社會消防工作在羣眾中一直認為是消防部門負責的,包括大部分公安民警也普遍認為消防工作是消防部門的事,消防部門是消防監督工作的執法主體,派出所無需管消防工作。也有的公安民警認為自己的人事、經費全部在上級公安機關,消防部門沒有權力干涉,消防監督工作對自己只是一件份外活,可幹可不幹,不少地方出現了上面抓一抓,下面動一動的被動應付局面。

(二)工作任務繁重及消防經費不足。隨着社會經濟的不斷髮展,派出所擔負的任務外延不斷擴大,加之派出所的現有警力不足,有的基層所正式民警僅3至4人,因此,公安派出所常常為了應付日趨繁重的社會治安工作,而把消防工作擱在一邊。另外,民警的頻繁流動使一些原先接受過消防知識培訓的消防監督員因工作變動調離原崗位,造成青黃不接。再者,由於目前派出所自身經費緊缺,在某種程度上影響了消防業務工作的正常開展,派出所在履行消防監督職責中正常辦公經費得不到有效保證。

(三)消防監督業務不熟。消防是一門多學科交叉性的綜合科學,內容非常廣泛,防火工作專業性強,要求從事防火監督人員必須具有較高的業務知識水平和相關的工作經驗。而目前從事消防監督工作的民警都未經過消防專業培訓,在日常防火檢查工作中也就很難發現火災隱患,由於業務的不熟也直接導致在工作中走馬觀花。在調查中瞭解到,大部分派出所反映消防監督執法程序較為煩雜,僅靠數次培訓很難將學到的知識應用到實際工作中,不具有操作性。因此,在實際工作中往往不善於開展消防監督檢查、消防行政執法以及火災原因調查等。

(四)考核機制的不完善。在落實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中存在下發文件的多、制定完善措施的少,部署工作的多、檢查考評的少等現象。有的公安機關沒有把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列入工作考評,有的雖有列入,但是在總分中佔的比例極小,因此有的派出所認為消防工作幹好幹壞一個樣。由於責任體系不健全,考核機制的不完善,沒有必要的獎懲措施,這些因素使一些派出所抓消防工作的積極性不高,主動性不強,存在被動應付的現象。

二、解決上述問題的對策與建議

(一)轉變思想觀念,強化派出所責任意識。公安部第73號令《消防監督檢查規定》明確規定:公安派出所應當對居民住宅區的管理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的情況和上級公安機關授權管理的單位進行消防監督檢查。公安消防機構應當對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檢查工作進行業務指導。此規定既是新形勢下公安消防部門改革和加強消防監督管理工作,減少和預防火災事故的重大舉措,同時也為派出所履行三級消防監督管理工作職責提供了一項職能。公安派出所作為消防基層管理組織,必須轉變思想觀念,統一認識,把自覺履行消防監督職責作為份內之事,充分發揮其點多面廣、接觸羣眾最廣泛、轄區情況最熟悉的優勢,主動為消防部門分憂,當好參謀。

(二)完善消防監督管理工作保障機制。一是建立所長、分管副所長、專兼職消防民警、社區民警層層負責、層層落實的消防監督工作機制;二是採取年初簽訂目標,年中組織督察,年底進行考評的方法,將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納入公安基礎工作考評、目標管理工作考評及年終和月度工作考評等各項考評工作當中,要求基層派出所要將消防監督工作與其他公安工作同計劃、同步驟、同實施、同考評、同獎懲;三是加快派出所消防業務規範化建設,認真履行消防監督管理職責,抓好城鎮鄉村的消防監督工作,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同時要發揚務實作風,堅決取消一些不必要的檔案、台帳,使派出所能夠把精力放在實實在在的工作上來;四是確立公安派出所典型引路機制,充分發揮其以點帶面作用,不斷總結推廣其消防工作的成功經驗;五是把對派出所的消防業務培訓納入正常的工作日程,做到長計劃短安排,結合公安工作特點,採取分期分批、集中培訓以及以會代訓、輪流到消防大隊見習等形式進行,再者通過邀請轄區派出所民警參加具有典型意義的消防安全檢查、建築工程驗收、火災隱患整改及火災原因調查等,使其在實踐中不斷增強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做到會宣傳、會檢查、會執法、會管理、會組織。

(三)充分發揮公安派出所的資源優勢。一是警力資源優勢,派出所遍佈城鄉,覆蓋面廣,再加上為數不少的聯防保安隊伍,能夠緩解當前消防機構警力嚴重不足的矛盾。二是社會資源優勢,派出所對轄區場所單位和社會面上的情況比較熟悉,與鄉鎮、街辦、村組、社區等關係密切,能迅速發動社會方方面面開展工作。三是行政執法資源優勢,派出所開展行政執法工作有長期積累的經驗和良好的基礎,其對轄區情況的熟悉還保證了消防行政執法工作不留空白點,減少了對消防違法違章行為的失控漏管。公安消防機構在指導公安派出所開展消防監督工作時,要充分發揮派出所的資源優勢,進一步拓展派出所消防監督的職能,突出抓好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管理、消防安全檢查、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和消防組織網絡建設等四個方面工作,切實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實到村組和單位,形成羣防羣治、齊抓共管的社會化消防新局面。

(四)因地制宜,明確消防部門和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職責,量化工作標準,明確執法責任,規範執法權限。嚴格按照規定,結合消防監督工作特點和實際,明確消防部門和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的範圍和職責,執法責任,規範執法權限,做到管轄明確、任務明確、責權明確。制定合理的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行政審批和消防行政處罰的內部審批程序,加強內部監督,提高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的工作效率和規範化水平。

(五)加強督導,形成合力。按照《消防監督檢查規定》,將一部分消防工作移交給派出所,對消防部門來講並不意味着擔子的減輕,而應看作是責任的加重。因此,在消防監督機構內部,要將指導派出所抓好轄區消防工作,作為內部建設的重要方面,制定工作措施,落實責任人員,及時掌握信息,注重搞好協調。尤其是在部署消防工作任務、協同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等工作中,要充分考慮派出所實際,儘量將消防監督管理融入到整個轄區治安管理工作之中,最大限度地發揮基層派出所的作用,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時,消防部門還要不斷強化公安派出所的監督意識、法制意識和服務意識,及時做好角色轉換。

三、派出所消防監督重點工作的幾點思考

派出所在做好日常消防監督工作的同時,充分發動羣眾,走專羣結合的道路,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貫徹執行消防法律法規。消防法律法規,是消防監督執法的依據,所有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要通過開展消防監督工作,提高法人、團體和羣眾遵守消防法律法規的.意識,鼓勵羣眾自覺同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作鬥爭,創造良好的執法環境和執法氛圍。

(二)狠抓消防宣傳四進工作。目前,羣眾的消防意識普遍還比較淡薄,消防安全常識潰乏,自防自救能力低下。因此,派出所要結合轄區特點,積極開展消防宣傳進學校、進企業、進農村、進社區。在宣傳形勢上,應當結合單位、企業的特點,採用多種形式,宣傳消防法律法規、消防常識和逃生自救知識,提高社會整體抗禦火災能力。

(三)突出重點單位監督。要本着確保重點,兼顧一般的原則,重點加強重點單位的監督。在工作上,應以檢查和消除火災隱患為重點,抓日常的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的整改。要及時發現問題,制止違法行為,消除火災隱患,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發生。

總之,在消防監督管理工作中強化公安派出所職能作用,對彌補消防監督警力不足、拓展消防監督管理渠道,減少失控漏管現象發生,有着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隨着我國消防法制建設的日臻完善,在新的消防監督模式下加強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深入拓展公安派出所在消防監督管理工作中的職能作用是時代發展的必然產物。

消防監督工作調研報告2

隨着我國市場經濟的飛速發展,大量的社會勞動力湧向城鎮。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有超過2億農民轉移到城鎮和鄉鎮企業就業。他們大多租住居民住宅,因出租屋消防安全條件差、管理薄弱,違章用火、用電、用氣現象大量存在,火災頻發,傷亡突出,已成為影響流動人口集中地區火災形勢穩定的苗頭性問題。出租户火災在大多數城市火災當中佔了相當大的比例,人員傷亡數量呈上升趨勢。20__年__市發生的多起亡人火災事故中就有近1/3為出租户火災。

一、出租屋存在的消防安全隱患分析

1、出租房大多屬於市民的閒置房,部分房子建造年代較久,個別甚至是危房,房屋的承重結構和屋面大多以木質為主,耐火等級較低,一旦發生火災,蔓延速度快,且這些建築經常成片相連。加之這些房屋所處地區的消防設施和水源不充足,火災發生後水源和道路交通成了控制和撲滅火災的最大障礙。

2、出租人漠視消防安全責任。許多出租人對出租房進行改造時,根本不考慮房屋的裝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標準,大量採用可燃材料裝修,增加了火災的負荷。承租人消防安全意識淡薄,往往只注重房子的租金、地段、面積以及傢俱設施,而不考慮房屋的滅火設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消防安全方面的問題。他們缺乏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識,防火安全意識不足,火災發生後疏散逃生能力差。這是出租户當中發生火災導致人員傷亡的一個重要因素。不僅如此,租住户為了節約開支,還經常將液化氣罐及爐灶等放置室內,採用明火煮飯煮菜,使一間房子既當廚房又當卧室。

3、電器線路敷設不規範。出租户內的電器線路設置不規範,電器線路比較陳舊,違章使用大功率電器,這些經常會造成短路、超負荷等情況從而直接導致發生火災。

4、出租户大部分未能配備基本的消防器材和設施,缺乏初起火災的自救能力。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比較少,且防盜的設施安裝比較到位,防盜門窗、鐵欄柵等成了火災發生後人員疏散的最大障礙。

5、很多出租屋裏設置家庭式小作坊,各種電器設備和明火為火災事故埋下了禍根。

這些問題的存在不是某一個單方面的原因所導致的,是社會經濟發展和變化帶來的一個新的問題,也是城市發展和文明面臨的一個新課題。由於出租房火災造成的財產損失小,人員傷亡基本在十人以下,造成的社會影響面小,政府和消防機構在近幾年的消防工作重點是在公眾聚集場所和危險物品上。但隨着公眾聚集場所火災在消防機構的嚴密監控和業主的重視下,消防安全環境得到了很好的改善,近兩年發生在公眾聚集場所和危險物品上的重特大火災的數量正在大量減少。社會關注的消防安全焦點和我們消防機構的工作重點也正在向居民和出租屋上轉移。

二、隱患整治對策

出租屋的大量存在,它是我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的一個衍生物。同時也給我們的消防安全工作也提出了考驗。下面,筆者試就如何做好出租屋的消防安全工作,如何充分貫徹落實部局關於加強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談幾點建議:

1、做好政府的參謀,加強城鎮的消防規劃,加大對老城區改造的力度,把那些消防水源不足、消防車通道不暢、耐火等級低的老式居民區從城市中消除出去。對於一時難以落實改造的老城區,要加強對消防車通道和消防水源的改造和建設,確保火災發生後能夠及時得到救助。

2、加強社會面消防安全宣傳,使我們出租户乃至每一個公民掌握一些基本的消防安全方面的自防自救知識。各級政府和消防機構當通過電視、網絡、報紙、畫冊!各種媒體做好消防知識的宣傳。可通過居(村)委、派出所等基層工作單位通過上門的形式,發傳單、貼畫冊等形式進行基本的自防自救技能的宣傳,使我們的出租人以及承租者對消防安全有一個基本的瞭解,也可通過附近的學校對外來務工人員的子弟進行宣傳教育。做好消防知識的宣傳,使我們的羣眾掌握一些基本的自防自救知識和技能,這樣的防火工作是一個長期的工作,同時也是一個事半功倍的工作。

3、充分發揮派出所消防監督管理和服務職能。目前各地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都在穩步推進中,大部分地區制定了相應的規章和制度來保障派出所的消防工作。其中居民的防火監督檢查、宣傳、服務是派出所的一項重要消防工作,同時《租賃房屋治安管理規定》第五條也明確了派出所對出租屋的消防監督管理職能。我們可以通過户籍管理工作,通過對出租屋的監督工作,在租賃關係發生之前,通過對房屋消防安全狀況的審核,以簡易審核的形式對出租屋內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器線路以及用火器材進行審核和驗收,督促出租户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材,對於不能滿足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不得進行租賃。同時民警在平時下地區工作的同時,對出租屋的消防安全狀況進行監督檢查和督促隱患的整改。

4、明確各方職責,從多個方面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我們很多企事業單位沒有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導致火災發生,其主要原因都是責任沒有落實,或者是責任不明確。不知道自己在預防火災和發生火災後應履行什麼義務和職責。我們出租户也是如此,很多事故也正是因為責任不清不明所造成的,且發生火災後涉及户數多,社會影響大,糾紛多,給我們的基層政府帶來了很大的工作和經濟壓力。對此我們就要在租賃關係發生之前通過居(村)委、派出所簽訂好責任書,督促出租人在房屋結構、內部裝飾、消防器材設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器線路等上面做好硬件的保障工作,同時出租人也應同承租人簽訂相應的責任書,督促承租人在對房屋使用過程當中做好相應的防火工作。另外我們居(村)委、派出所可以通過平時的工作,督促出租屋積極加入財產保險,這樣火災發生後各方面都會有了一個經濟保障。

【第5篇】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調研報告範文

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調研報告

在經濟發展迅速的今天,越來越多的事務都會使用到報告,報告中涉及到專業性術語要解釋清楚。一起來參考報告是怎麼寫的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調研報告,歡迎閲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自《xx省基層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管理規定》實施以來,基層消防監督工作取得了一定的實效,尤其是在推動“三基”工程建設中的打牢火災預防基礎更是起到了積極的作用,有效預防和減少了社會面火災的發生,為社會穩定、經濟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但是,我們也清楚的看到,由於各方面因素,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還存在諸多問題。在此。筆者就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存在的問題及對策談一些自己粗淺的看法,不妥之處,敬請領導和同志們批評指正。

一、影響和制約派出所開展消防監督工作的主要原因

(一)思想認識上存在誤區。受傳統認識的影響,社會消防工作在羣眾中一直認為是消防部門負責的,包括大部分公安民警也普遍認為消防工作是消防部門的事,消防部門是消防監督工作的執法主體,派出所無需管消防工作。也有的公安民警認為自己的人事、經費全部在上級公安機關,消防部門沒有權力干涉,消防監督工作對自己只是一件份外活,可幹可不幹,不少地方出現了“上面抓一抓,下面動一動”的被動應付局面。

(二)工作任務繁重及消防經費不足。隨着社會經濟的不斷髮展,派出所擔負的任務外延不斷擴大,加之派出所的現有警力不足,有的基層所正式民警僅3至4人,因此,公安派出所常常為了應付日趨繁重的社會治安工作,而把消防工作擱在一邊。另外,民警的頻繁流動使一些原先接受過消防知識培訓的消防監督員因工作變動調離原崗位,造成青黃不接。再者,由於目前派出所自身經費緊缺,在某種程度上影響了消防業務工作的正常開展,派出所在履行消防監督職責中正常辦公經費得不到有效保證。

(三)消防監督業務不熟。消防是一門多學科交叉性的綜合科學,內容非常廣泛,防火工作專業性強,要求從事防火監督人員必須具有較高的業務知識水平和相關的工作經驗。而目前從事消防監督工作的民警都未經過消防專業培訓,在日常防火檢查工作中也就很難發現火災隱患,由於業務的不熟也直接導致在工作中走馬觀花。在調查中瞭解到,大部分派出所反映消防監督執法程序較為煩雜,僅靠數次培訓很難將學到的'知識應用到實際工作中,不具有操作性。因此,在實際工作中往往不善於開展消防監督檢查、消防行政執法以及火災原因調查等。

(四)考核機制的不完善。在落實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中存在下發文件的多、制定完善措施的少,部署工作的多、檢查考評的少等現象。有的公安機關沒有把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列入工作考評,有的雖有列入,但是在總分中佔的比例極小,因此有的派出所認為消防工作幹好幹壞一個樣。由於責任體系不健全,考核機制的不完善,沒有必要的獎懲措施,這些因素使一些派出所抓消防工作的積極性不高,主動性不強,存在被動應付的現象。

二、解決上述問題的對策與建議

(一)轉變思想觀念,強化派出所責任意識。公安部第73號令《消防監督檢查規定》明確規定:“公安派出所應當對居民住宅區的管理單位、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的情況和上級公安機關授權管理的單位進行消防監督檢查。公安消防機構應當對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檢查工作進行業務指導。”此規定既是新形勢下公安消防部門改革和加強消防監督管理工作,減少和預防火災事故的重大舉措,同時也為派出所履行三級消防監督管理工作職責提供了一項職能。公安派出所作為“消防基層管理組織”,必須轉變思想觀念,統一認識,把自覺履行消防監督職責作為份內之事,充分發揮其點多面廣、接觸羣眾最廣泛、轄區情況最熟悉的優勢,主動為消防部門分憂,當好參謀。

(二)完善消防監督管理工作保障機制。一是建立所長、分管副所長、專兼職消防民警、社區民警層層負責、層層落實的消防監督工作機制;二是採取年初簽訂目標,年中組織督察,年底進行考評的方法,將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納入公安基礎工作考評、目標管理工作考評及年終和月度工作考評等各項考評工作當中,要求基層派出所要將消防監督工作與其他公安工作同計劃、同步驟、同實施、同考評、同獎懲;三是加快派出所消防業務規範化建設,認真履行消防監督管理職責,抓好城鎮鄉村的消防監督工作,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同時要發揚務實作風,堅決取消一些不必要的檔案、台帳,使派出所能夠把精力放在實實在在的工作上來;四是確立公安派出所典型引路機制,充分發揮其以點帶面作用,不斷總結推廣其消防工作的成功經驗;五是把對派出所的消防業務培訓納入正常的工作日程,做到長計劃短安排,結合公安工作特點,採取分期分批、集中培訓以及以會代訓、輪流到消防大隊見習等形式進行,再者通過邀請轄區派出所民警參加具有典型意義的消防安全檢查、建築工程驗收、火災隱患整改及火災原因調查等,使其在實踐中不斷增強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做到會宣傳、會檢查、會執法、會管理、會組織。

(三)充分發揮公安派出所的資源優勢。一是警力資源優勢,派出所遍佈城鄉,覆蓋面廣,再加上為數不少的聯防保安隊伍,能夠緩解當前消防機構警力嚴重不足的矛盾。二是社會資源優勢,派出所對轄區場所單位和社會面上的情況比較熟悉,與鄉鎮、街辦、村組、社區等關係密切,能迅速發動社會方方面面開展工作。三是行政執法資源優勢,派出所開展行政執法工作有長期積累的經驗和良好的基礎,其對轄區情況的熟悉還保證了消防行政執法工作不留空白點,減少了對消防違法違章行為的失控漏管。公安消防機構在指導公安派出所開展消防監督工作時,要充分發揮派出所的資源優勢,進一步拓展派出所消防監督的職能,突出抓好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管理、消防安全檢查、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和消防組織網絡建設等四個方面工作,切實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實到村組和單位,形成羣防羣治、齊抓共管的社會化消防新局面。

(四)因地制宜,明確消防部門和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職責,量化工作標準,明確執法責任,規範執法權限。嚴格按照規定,結合消防監督工作特點和實際,明確消防部門和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的範圍和職責,執法責任,規範執法權限,做到管轄明確、任務明確、責權明確。制定合理的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行政審批和消防行政處罰的內部審批程序,加強內部監督,提高公安派出所消防監督的工作效率和規範化水平。

(五)加強督導,形成合力。按照《消防監督檢查規定》,將一部分消防工作移交給派出所,對消防部門來講並不意味着擔子的減輕,而應看作是責任的加重。因此,在消防監督機構內部,要將指導派出所抓好轄區消防工作,作為內部建設的重要方面,制定工作措施,落實責任人員,及時掌握信息,注重搞好協調。尤其是在部署消防工作任務、協同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等工作中,要充分考慮派出所實際,儘量將消防監督管理融入到整個轄區治安管理工作之中,最大限度地發揮基層派出所的作用,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時,消防部門還要不斷強化公安派出所的監督意識、法制意識和服務意識,及時做好角色轉換。

三、派出所消防監督重點工作的幾點思考

派出所在做好日常消防監督工作的同時,充分發動羣眾,走“專羣結合”的道路,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貫徹執行消防法律法規。消防法律法規,是消防監督執法的依據,所有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要通過開展消防監督工作,提高法人、團體和羣眾遵守消防法律法規的意識,鼓勵羣眾自覺同違反消防法律法規的行為作鬥爭,創造良好的執法環境和執法氛圍。

(二)狠抓消防宣傳“四進”工作。目前,羣眾的消防意識普遍還比較淡薄,消防安全常識潰乏,自防自救能力低下。因此,派出所要結合轄區特點,積極開展消防宣傳進學校、進企業、進農村、進社區。在宣傳形勢上,應當結合單位、企業的特點,採用多種形式,宣傳消防法律法規、消防常識和逃生自救知識,提高社會整體抗禦火災能力。

(三)突出重點單位監督。要本着“確保重點,兼顧一般”的原則,重點加強重點單位的監督。在工作上,應以檢查和消除火災隱患為重點,抓日常的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的整改。要及時發現問題,制止違法行為,消除火災隱患,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發生。

總之,在消防監督管理工作中強化公安派出所職能作用,對彌補消防監督警力不足、拓展消防監督管理渠道,減少失控漏管現象發生,有着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隨着我國消防法制建設的日臻完善,在新的消防監督模式下加強派出所消防監督工作,深入拓展公安派出所在消防監督管理工作中的職能作用是時代發展的必然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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