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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教育項目工程質量集中整治活動的情況彙報

關於教育項目工程質量集中整治活動的情況彙報

關於教育項目工程質量集中整治活動的情況彙報

關於教育項目工程質量集中整治活動的情況彙報

住建局領導:

根據住建局領導統一安排部署,針對我縣教育建設項目參建各質量責任主體的市場質量行為和工程實體質量展開集中整治檢查,依據關於印發《社旗縣教育建設項目工程質量安全集中整治活動方案》的通知(社住建字【2019】40號文件),我站立即抽調專業精幹力量配合縣教育體育局於2019年7月1日至7月2日對我縣城內賒店一小、二小、七小、縣第二初級中學、宛東實驗高中、潘河街道中心國小(柳營國小)、縣新時代國際學校,共七所學校進行實體質量、質量行為進行檢查。

按照方案內容要求,經過各項目建設、監理、施工單位近20天的自查自糾後,在本次檢查中仍發現較多嚴重問題,現彙報如下:

1、七所學校未按照國家《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三條辦理質量監督及施工許可手續,工程參建各方責任主體的質量行為和在建實體工程未按照規定接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有效監督;

2、賒店一小、二小、七小、縣第二初級中學、潘河街道中心國小(柳營國小)、縣新時代國際學校現場使用的施工圖紙未經圖紙審查機構審查,違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十一條;

3、七所學校項目的項目經理、項目總監及各重要崗位人員未到崗履職盡責;在檢查時,賒店一小、二小、七小、縣第二初級中學、宛東實驗高中、潘河街道中心國小(柳營國小)、監理人員無一人到崗履職;

4、賒店一小、二小、七小、縣第二初級中學、潘河街道中心國小(柳營國小)、縣新時代國際學校未能提供施工保障資料及原材料檢測報告,建設單位所委託的檢測機構未按照社住建字(2018)58號文件要求,在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登記;

5、由於未辦理質量監督手續、無法提供施工保障資料,導致參建七方質量責任主體不明確;

6、2019年7月1日,在對七小新建工程B/15框架柱混凝土現場回彈法檢測強度後,發現該項目使用的混凝土在超過28天齡期情況下,強度值不符合圖紙設計要求;

在對一小續建教學樓實體質量檢查時,發現部分基礎圈樑混凝土破損嚴重及露筋、個別樓梯欄杆立杆間距違反國家強制性條文、部分窗台壓頂進牆長度不符合GB50300-2013驗收規範要求、外立面窗台高度違反國家強制性條文、構造柱未按圖紙要求加設箍筋加密區、主體結構部分砂漿觀感強度低;

2019年7月2日,在對新時代國際學校節能部分施工過程中,發現其外牆保温過程施工過程中擅自加沙(非保温材料);

7、七所學校,現場未留置同條件及標準養護試塊,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

8、賒店一小、二小、七小、縣第二初級中學、潘河街道中心國小(柳營國小)、縣新時代國際學校建設單位未按規定組織實施防雷驗收計劃、合同及檢測。

已針對以上項目問題下發了整改通知,整改期限為七日,至目前仍未收到整改回復。

                     社旗縣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監督站

                              2019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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