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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選人用人工作專題報告

鄉鎮選人用人工作專題報告

2016年以來,鎮黨委、政府在縣委、縣政府和縣委組織部的正確領導下,以黨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為指導,落實科學發展觀,積極探索科學規範的選拔任用幹部機制,以“德、能、勤、績、廉”為考核標準,以提高素質、優化結構、改進作風、增強團結為重點,多形式、全方位的推進鎮幹部工作科學化、民主化、制度化進程,不斷提高鎮黨委、政府選人用人的公信度,為全鎮事業的又好又快發展提供了堅實的組織保證。現將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情況報告如下:

鄉鎮選人用人工作專題報告

一、2016年換屆以來選人用人工作情況

xxx鎮機關現有行政編制數37個(公務員編制35人,工勤編制2人),實有34人,其中公務員編制33人,工勤編制1人;在職副科級以上幹部23名(正科級幹部8名,副科級幹部15名)。鎮屬單位有財政所、計生辦、民政所等19個。

我鎮始終堅持正確的選人用人導向,嚴格執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的各項規定,不斷完善工作機制,使真正使想幹事的人有機會,能幹事的人有平台,幹成事的人有地位。在選拔任用幹部工作中,堅持任人為賢、德才兼備、注重實績的原則,堅持民主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營造了有利於優秀人才脱穎而出、健康成長的發展環境。

1嚴格落實“黨管幹部”原則。我單位在研究幹部人事問題時,堅持任人唯賢、德才兼備和羣眾公認、注重實績的原則,聽取了各方意見、進行了充分醖釀。嚴格按照《黨委(黨組)討論幹部任免事項守則》的要求討論決定幹部任免事項,對。

  2、嚴格執行職數情況。自2011年11月縣委縣政府“三定”方案方案出台以來,我鎮嚴格按縣編辦核定幹部職數設置中層職務,未出現超配或違規設置中層職務等問題。

3、嚴格按照身份、編制任用幹部。 我鎮工勤編制數兩名,實有在崗人員一名,現為公車司機;有社會保障和社會救助事務中心編制數兩名,實有在崗人員一名,現為社會保障和社會救助事務中心工作人員,故存在不具備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身份人員擬任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管理崗位等混編混崗情形。

4嚴格履行中層幹部任免審批程序。我鎮做到組織嚴密,程序合法。鎮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有關重大決定事項,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集體討論研究決定,不搞一言堂、少數人説了算。近年來,我鎮幹部選拔任用上無違反程序選拔情況。

5、貫徹落實幹部選拔任用有關事項報告制度情況。在幹部選拔任用過程中,我鎮嚴格執行有關事項報告制度、及時報告了有關情況。

6、“吃空餉”問題整改落實情況。經自查及市縣督查,我鎮不存在“吃空餉”問題。

7、臨聘人員管理情況。我鎮現有臨聘人員兩名,其中食堂大師傅一名,清潔員一名,均通過公開招聘方式上崗,月工資2000元/月。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監督意識有待提高。部分羣眾監督意識不強,對幹部路線、方針、政策以及幹部的任用情況,對選拔任用工作了解不深。

(二)整治用人不正之風工作監督力度有待加強。由於整治用人不正之風工作的監督手段比較單一,監督力度仍須進一步加強,並始終貫穿於推薦提名、考察考核、討論決定等各個環節。

(三)執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規有待健全。從當前選拔任用工作民主評議結果看,幹部選拔任用制度還不夠健全、完善,執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規仍須進一步規範化、系統化和全面化,幹部選拔任用實施過程的可操作性仍須進一步加強。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嚴格執行幹部任用有關紀律。在每次幹部選拔任用過程中,嚴格執行《幹部任用條例》有關規定,認真落實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實施意見》和人才發展規劃《綱要》,形成科學的選人用人機制。領導幹部帶頭做到廉潔自律,堅決打擊搞錢權交易,從體制機制上解決問題,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風。

2、嚴格執行幹部選拔任用程序。嚴格執行《幹部任用條例》、“一意見三辦法”等有關文件規定的程序,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樣。選拔任用幹部的職能部門堅決把好程序關,嚴格按照程序辦事。健全選人用人制度,進一步規範幹部選拔任用方式和程序,逐步完善幹部的選任、交流、考核評價以及幹部選拔任用的責任追究等機制,做到用制度選人、靠制度管人。改進選人用人辦法,積極引進競爭機制,大力推行“陽光操作”,不斷提高幹部選拔的公開性和科學性。

3、嚴格執行幹部監督工作責任制。嚴格執行幹部監督工作責任制,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檢查不力的責任主體實施相應的制約措施,確保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健康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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