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範網 >

實用文 >工作計劃 >

2024年第二季度污染源“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計劃

2024年第二季度污染源“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計劃

2024年第二季度污染源“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計劃

2024年第二季度污染源“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計劃

根據原環境保護部辦公廳《關於在污染源日常環境監管領域推廣隨機抽查制度的實施方案》和《XX市污染源“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方案》的要求,為進一步做好營子區2024年污染源日常監管抽查工作,促進公正公平執法,提升監管效能,特制定本計劃。

一、工作目標

深化改革、減輕企業負擔、轉變監管方式,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加強對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遵守環境法律法規的精細化監督管理,規範日常環境監管工作。落實營子區生態環境部門隨機抽查主體責任,以行政區內所有污染源作為隨機抽查對象,採用隨機抽查的模式開展生態環境日常監管及監督檢查,重點對被抽查單位(海洋、消耗臭氧層物質、新化學品、一類放射性物品運輸、有毒化學品進出口等)的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污染物排放情況,環評、“三同時”及排污許可證等環境管理制度落實情況進行抽查。實施污染源分類監管,對全區污染源按照一般排污單位、重點排污單位、特殊監管對象分類,參照不同比例進行隨機抽查。實行隨機抽查結果公示制度,每季度向社會公示隨機抽查結果,接受社會監督,確保雙隨機抽查工作的規範性、公正性、及時性、有效性。

二、工作重點

(一)抽查工作具體安排。按照《關於在污染源日常環境監管領域推廣隨機抽查制度的實施方案》和《XX市污染源“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方案》的要求,經分局研究決定2024年開展四次“雙隨機”抽查工作,工作安排如下:

第二次“雙隨機”抽查工作時間2024年4月至6月,抽查行業為全區排污單位,其中重點排污單位按實際抽取,佔抽取監管對象的比例為50%;一般排污單位12家,佔抽取監管對象的比例為23%;特殊排污單位按實際抽取,佔抽取監管對象的比例為100%;正面清單企業4家,佔取監管對象的比例為100%

抽取執法人員的範圍為分局執法大隊全體執法人員,每次抽取2至3人。抽查事項為:對被抽查單位(海洋、消耗臭氧層物質、新化學品、一類放射性物品運輸、有毒化學品進出口等)的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情況、污染物排放情況,環評、“三同時”及排污許可證等環境管理制度落實情況進行抽查。

(二)嚴格抽查程序。按照工作要求,隨機抽查工作以季度為週期階段性推進,根據本轄區行政執法人員和污染源數量合理制定季度隨機抽查計劃,並嚴格按照抽查計劃按時完成季度隨機抽查任務。隨機抽查計劃於每季度結束前5個工作日內採用搖號方式確定下一季度隨機抽查對象及數量,由本級負責雙隨機工作且具備系統操作權限的工作人員在系統平台發佈,隨機抽查任務分配至相應現場執法人員;現場執法人員接收隨機抽查任務後,在規定時限內對隨機抽查對象開展現場檢查,通過現場執法終端將隨機抽查結果錄入《污染源現場監察記錄》後提交上報,確保隨機抽查數據的實時上傳。

(三)公開抽查信息。信息公開是“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的重要內容,區生態環境部門按照信息公開的有關要求,及時公開隨機抽查信息:一是每年1月10日前公開本年度確定的列入隨機抽查日常監管污染源名單;二是每季度抽查結束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在本級政府門户網站或環保部門官方網站,向社會公開隨機抽查結果及環境違法行為查處情況。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為切實加強對“雙隨機”抽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分局作為雙隨機抽查工作的責任主體,制定實施方案,加強統籌協調,明確分工,確保工作落實。同時嚴格按照省“雙隨機、一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工作要求,在當地政府的統一指揮下開展抽查工作。

(二)強化工作紀律。要求執法人員在隨機結果出來後,抽查工作未完成前,做好保密工作,堅決防止跑風漏氣、失密泄密現象發生,違反保密制度的,將視情節輕重,予以通報批評、暫扣或收回執法證件、調離執法崗位,並依照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enfanwang.com/shiyongwen/jihua/j4wp5g.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