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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標題常見錯誤及修改練習(精品多篇)

公文標題常見錯誤及修改練習(精品多篇)

公文標題常見錯誤及修改練習(精品多篇)

公文寫作常見錯誤 篇一

儘管國務院、國電公司的《公文處理辦法》及國家標準《公文格式》對公文的種類、格式、行文規則等都作了明確規定,在我們一些電力企業尤其是基層部門,寫作公文還經常存在各種各樣的錯誤。究其原因,主要有:①對上述規定、標準不熟悉,也沒有好好學習,基本上是個門外漢;②對最新的規定、標準不瞭解,仍然沿用舊的、不規範的寫法;③寫作態度不夠認真,沒有嚴格按照規定、標準的要求去做;④文字表達能力較差,又沒有反覆推敲認真修改。明確了錯誤原因,就可以根據自已的具體情況,有的放矢地加以解決,避免寫作錯誤的產生。

下面,對公文寫作中一些常見錯誤及其改正辦法作一簡要介紹:

一、文種不明

即從公文的標題上看不出屬於哪種公文。例如“關於接待德國×××公司總裁訪問的事”這一標題,就沒有表明是“函”,是“請示”,還是“通知”;而《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明確規定:“公文標題應當準確簡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內容並標明公文種類,一般應當標明發文機關。”又如“彙報電力標準化工作”這一標題,不僅沒有文種,連題意也不清。應該根據這份文件的內容與目的,或者把它改為公文類的“××××(發文單位)關於電力標準化工作的報告”,或者改為事務類的“××××(發文單位)電力標準化工作總結”。

二、生造文種

一種情況是把性質、用法不同的文種混為一體,拼湊在一起,不倫不類,例如“關於×××的請示報告”;另一種情況是把某些事務文書或規章制度類文書當作機關公文那樣直接行文,例如把“計劃”、“安排”、“總結”、“制度”、“細則”等直接作為公文印發。

第一種情況容易改正,只要根據公文內容確定一個文種,把另一個刪去即可。第二種情況則應這樣處理:如果這些事務類、規章制度類文書要像正式公文那樣行文,下行的可以採用“通知”文種,用以下方式行文:

(1)規章制度類文書以“印發”形式行文。如××省電力有限公司《關於印發〈××省電力有限公司公文處理規則〉的通知》,把發佈的規則作為通知的附件,一起行文。(又,《國家電力公司公文處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公司內部規章制度,以‘國電內規’字號印發,由法律事務部審核編號。”據此,規章制度類文書也可以不用“通知”文種而直接行文,但字號及審核編號部門應按規定。)

(2)事務文書以“轉發”或“批轉”的形式行文(上級、同級或不相隸屬單位的用“轉發”,下級單位上報的則用“批轉”)。如《關於轉發××電業局1999年工作計劃的通知》,將《1999年工作計劃》作為通知的附件行文。

如果是上行公文,可用“報告”行文,把要報送的事務文書、規章制度類文書作為附件。

三、錯用文種

錯用文種的情況更為常見,大致有以下幾種:

(1)把“請示”誤為“報告”。例如《關於××電廠國有資產評估立項的報告》,其內容是申請對現有國有資產進行評估立項,應使用“請示”,卻誤用為“報告”。

(2)濫用“通知”。即把本該用“決定”、“規定”、“辦法”、“通報”的誤為“通知”。

(3)濫用“請示”。有些單位向同級單位或者有關業務部門提出某些請求批准或辦理的事項時,不用本該使用的平行文種“函”,特地用“請示”這一上行文種,認為這樣做是尊重對方,好辦事。這種做法破壞了行文規則,必須改正。

(4)“批覆”誤用為“通知”或“函”。對下級的“請示”,必須用“批覆”這一文種作答覆,但有的公文卻寫成《關於批覆××××的通知(或函)》,應改為《關於××××的批覆》。

(5)“函”誤用為“批覆”。某些業務主管部門在答覆不相隸屬單位請求審批的有關事項時,本該用平行文“函”,卻寫成《關於×××(單位)×××(事項)的批覆》。

(6)誤用處分事項公文文種。“決定”和“通報”均可用於處分事項。處分“決定”是行政處分的正式文件,要裝入被處分人的檔案;批評性“通報”主要起教育警醒作用,不裝入檔案。批評性“通報”可以帶附件(即關於事件或事故的調查報告),處分“決定”不能帶。處分“決定”一般讓有關人員知曉即可;批評性“通報”要發送到下屬各單位,甚至要抄送有關的不相隸屬的單位。因此,應該根據處分事項具體情況正確選用,以避免誤用文種。

四、越級行文

《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規定:“一般不得越級請示和報告”。因此,除了特別緊急的情況,上行文都應按隸屬關係向上一級機關(單位)行文,逐級上報。即使因特珠情況必須越級行文,也應同時抄送被越過的上級機關(單位)。但是在有些基層單位,所寫的公文還經常出現越級上報的問題,必須堅決糾正。

五、格式不全

公文格式中規定的各個組成部分,有許多是每一份公文都不可缺少的要素。如果在某一份公文的具體寫作中,該標識的要素沒有標識,就是格式不全(如缺少發文單位標識、發文字號、簽發人、標題、主送單位、附件、成文日期、主題詞等)。糾正這類錯誤的唯一辦法就是認真檢查,看到底有哪些部分該寫而沒寫,然後將殘缺的部分補寫上去。

六、發文字號混亂

發文字號應當包括髮文機關(單位)代字、年份、序號。年份、序號用阿拉伯數碼標識;年份應標全稱,用六角括號“〔 〕”括入;序號不編虛位(即1不編為001),不加“第”字。發文字號混亂的表現主要有:項目不完整;年份用中文數碼標識或只標兩位數,不用六角括號而用圓括號“()”、方括號“[ ]”括入;序號加“第”字或編虛位。對這類錯誤,要根據具體情況一一改正。

七、標題不準確

具體表現在:公文標題沒有準確簡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內容,有時甚至題不對文;標題太長,甚至超過了50字;有的則過簡,致使題意不清;標題中隨意使用標點符號,而實際上按規定“公文標題中除法規、規章加書名號外,一般不用標點符號”;長標題的排布不合理不美觀,沒有做到回行時詞意完整,排列對稱,間距恰當。所有這些公文寫作中常見的標題方面錯誤,必須根據規範要求予以改正。

八、主送單位不規範

主送單位應當使用全稱或者規範化簡稱、統稱,左側頂格標起;若主送單位較多,標到行末後回行也應頂格;各單位名稱中間用頓號,最後—個單位名稱後標全角冒號;若涉及多方面機關單位,同級的按黨、政、軍、羣的順序排列。公文寫作中主送單位標識上的錯誤主要有:單位名稱不規範;各單位排列順序混亂;多行排列時在單位名稱處斷開,而不是書寫至行末才回行;回行不頂格。對這些錯誤的標識方法,應注意糾正。

九、抄送單位不規範

抄送單位的名稱及多單位排列順序與主送單位相同,這兩方面的錯誤與改正方法也同上所述。但標識時應左空1字,回行時要與冒號後的抄送單位(即空4字而非空1字處)對齊,各單位間用逗號隔開,最後一個單位後標句號。這四點不同於主送單位的標識方法,常見的標識錯誤也往往在此,應予改正。此外,不少單位的公文仍沿用過去的“對上用‘抄報’,對下用‘抄送’”的標識法,這也是不規範的,須統一改為“抄送”。

十、成文日期不規範

最常見的錯誤有:用阿拉伯數碼標識,“o”誤標為“0”或“零”,年份不用全稱,標識位置不規範等等。應根據《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格式》(見本書附錄三)的相關規定認真改正。

十一、序號、數字、計量單位不規範

公文中的序號按規定分四個層次[“一”、“(一)”、“1.”、“(1)”],若層次較少可省略“(一)”而直接用“1.”作為第二層次。公文中的數字,除成文日期外一般要用阿拉伯數碼標識(詳見本書附錄

三、附錄八兩個國家標準)。公文中要使用法定計量單位,計量單位名稱原則上採用中文,且全文前後要統一。所有這些規定,許多基層單位制發的公文都施行得不夠好,應引起重視,以規範公文寫作。

公文寫作常見錯誤 篇二

公文寫作常見錯誤舉例分析

公文是單位與單位之間處理公務的文書,特別是在黨政機關單位,公文的往來十分頻繁,幾乎每人每天都要與公文打交道,所以熟練使用公文顯得相當重要。但由於公文寫作主要是在中高職學習階段進行相關內容的學習與訓練,大學階段學習的主要是專業知識與技能,絕大部分大學生很少再接觸使用公文,從而導致在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的相關人員公文知識的匱乏,公文使用常常難免出現差錯。本文對公文使用中經常出現的錯誤進行列舉與簡要的分析,並提出正確的修改意見,旨在減少公文使用的錯誤,提高公文辦理質量。

2012年4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聯合印發了《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規定現行各類黨政機關的公文種類有15種,分別是決議、決定、命令(令)、公報公告、通告、意見、通知、通報、報告、請示、批覆、議案、函、紀要。

一、錯將日常應用文當做公文

(一)直接將“工作總結”當做公文

×××關於中秋國慶節期間水產畜牧產品質量監管工作總結 ×××:

根據×××要求,現將我局中秋國慶節期間開展水產畜牧產品的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總結報送貴辦。請審核。

……

常用的公文種類中沒有“工作總結”這種文種,“工作總結”只是日常應用文並非公文,要將“工作總結”報送常常要依託公文文種“函”來完成。正確寫法應將標題改為:“×××關於報送中秋國慶節期間水產畜牧產品質量監管工作總結的函。”函是公文的一種,“函”適用於不相隸屬機關之間商洽工作、詢問和答覆問題,請求批准和答覆審批事項。

(二)直接將“説明”當做公文文種

×××內陸100噸級漁政船建造項目委託設計費付款説明 ×××水運規劃設計院:

×××與你院簽訂的《內陸100噸級漁政船建造項目委託設計協

見隨文報送貴委,請審示。

……

“意見”是上級領導機關或主管部門針對當前即將進行的主要工作和亟待解決的重大問題,提出原則性的要求和具體的處理辦法,並直接發至下級機關或轉發到有關部門遵照執行的一種具有指示作用的公文。而此文的審核意見只是單純的認可或同意,不屬於行政公文中“意見”這一文種,這種意見的報出常常只能依託公文文種“函”來完成。正確的標題應修改為:×××關於報送廣西2013年奶業龍頭企業標準化規模養殖場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查意見的函。

(五)直接將“工作要點”當做公文

×××局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2013

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要點

為切實抓好我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節能工作,根據×××結合我局公共機構節能工作實際,制定我局2013公共機構節約能源資源工作要點。

……

“工作要點”是日常應有文中的一種,並非公文文種。要報出“工作要點”常常只能依託公文文種“函”來完成。正確的標題寫法應修改為:×××關於報送局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2013公共機構節能工作要點的函。

(六)直接將“公示”當做公文

關於《廣西水產畜牧業技術推廣骨幹人才培養計劃》

推薦人選名單公示

×××:

根據×××精神,經研究,決定推薦×××等105名科技人員作為《廣西水產畜牧業技術推廣骨幹人才培養計劃》培訓對象(名單詳見附件),現予公示。

對推薦人選如有異議,請以書面形式並署真實姓名,於×年×月×日前郵寄或直接送×××監察室(郵編:×××;聯繫電話:×××)。

“公示”是隨着幹部人事制度改革應運而生的應用文書,但它決不僅限於黨政幹部任前的公示,其適應範圍廣泛,使用的頻率相當高。近年來,無論是黨政機關,還是企事業單位等向社會或有關單位及人員公開某一信息,以達到廣泛徵詢公眾意見,接受羣眾監督的目的時,常使用“公示”。由於公示制產生的時間不長,“公示”這一應用文的文種及格式等問題,目前在《中國共產黨機關公文處理條例》和《國

……

“通知”和“函”是兩種不同的文種,在一份公文的標題中不能同時用兩個文種(轉發、印發的公文除外)。正確寫法應將標題改為:“×××關於參加海洋100噸級漁政船設計方案討論會議的通知”(主送單位為下級單位)或修改為“×××關於參加海洋100噸級漁政船設計方案討論會議的函”(主送單位是平級或不相隸屬的單位)。

例2:

關於×××項目批覆的通知 :

……

“批覆”和“通知”是兩種不同的文種,這兩個文種不能在同一份公文的標題中使用(轉發、印發的公文除外)。正確的寫法應將標題改為:×××關於×××項目的批覆。

(二)用函代替通知

關於徵求《廣西壯族自治區畜禽規模養殖場養殖小區

備案管理辦法(修訂稿)》修改意見的通知

自治區環保廳、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各市、縣(區)水產畜牧獸醫局:

《廣西壯族自治區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備案管理辦法》自2007年實施以來,對規範畜禽規模養殖場、養殖小區管理髮揮了重要作用。根據×××規定,近期對“辦法”進行了修訂。現將“辦法”(修訂稿)送請你們,請於2014年1月10日前將書面意見反饋我局畜牧與飼料處,以便儘快修改完善後報自治區人民政府。逾期不反饋視為同意。

……

自治區環保廳、自治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和發文單位自治區水產畜牧獸醫局是不相隸屬的單位,不相隸屬的單位特別是主送級別高一級的單位是不能用“通知”這種公文文種的。正確寫法應將標題修改為:關於徵求廣西壯族自治區畜禽規模養殖場養殖小區備案管理辦法(修訂稿)修改意見的函。

(三)用“報告”代替“函”

關於上報2013年上半年廣西生鮮

違禁添加物專項監測總結的報告

農業部奶業管理辦公室:

為提高我老祕網區生鮮乳質量安全水平,根據×××要求,我局下達了《廣西壯族自治區水產畜牧獸醫局關於印發2013年廣西生鮮乳

廣西壯族自治區2013年獸藥監督執法工作總結的函。

(四)公文標題用詞不準確

例1:

×××關於 :

印發全國漁業漁政工作視頻會議精神的通知

“精神”一般只能傳達而不能印發。正確的寫法應將標題修改為:×××關於印發全國漁業漁政工作視頻會議要點的通知。

例2:

關於給予2013年下半年奶牛布病結核病撲殺補助經費的

“經費”一般用“撥付”來表述,正確寫法應改為:關於撥付2013年下半年奶牛布病結核病撲殺補助經費的請示。

例3:

自治區×××局關於請求自治區台辦領導參加我局赴台項目

對接洽談工作團行前培訓的函

自治區台辦與發文單位自治區×××局是不相隸屬的單位,發文單位沒有資格要求台辦的領導參加本單位舉辦的會議。正確的寫法應將標題改為:×××局關於邀請自治區台辦領導蒞臨我局指導赴台項目對接洽談工作團行前培訓工作的函。

例4:

×××關於

申請延長桂北漁80209號等2艘漁船

批准書有效期的請示

“申請”與“請示”詞義重複,應將“申請”兩字去掉,正確的標題應為“×××關於申請延長桂北漁80209號等2艘漁船批准書有效期的請示”。

例5:

×××關於

同意將文明漁港創建項目資金調整為

南萬漁港航標維修經費的批覆

“同意”與“批覆”詞義重複,應將“同意”兩字去掉,正確的標題應為:×××關於文明漁港創建項目資金調整為南萬漁港航標維修經費的批覆。

例6:

廣西×××局關於

提供在建大型漁政船擬使用進口船用產品情況的函

公文標題常見錯誤及修改練習篇三

一、文種使用不當

行政公文標題中的文種使用不當不利於公文性質的體現、行文方向的反映、行文目的與要求的表達以及文種特點的揭示,不利於文書的處理和立卷、歸檔以及日後的檢索和查閲,使公文失去它的規範性、權威性,以致降低公文的行政效率。文種使用不當有如下四種情況:

(一)標題中沒有文種

例1.《關於報送二〇〇五年下半年工作計劃》關於後面的內容“報送二〇〇五年下半年工作計劃”是事由,根據這份公文的內容,應該是一份上行公文,文種應該是報告。可以修改為:《×××關於報送二〇〇五年下半年工作計劃的報告》

例2.《關於精神文明單位十項達標評比標準》從公文內容看,應該使用下行文中的“通知”行文,《精神文明單位十項達標評比標準》可以作為“通知”的“附件”處理。標題中同時存在標點符號的錯誤。可以修改為:《××關於開展評比精神文明單位十項達標活動的通知》;若活動已經開展,又可以修改為:《××關於印發開展評比精神文明單位十項達標活動評比標準的通知》。

(二)標題中生造文種資料

例1.《為王××同志聯繫調動事宜》這是一種常見的公文標題錯誤,有些機關一直延續使用。可以修改為:《關於王××同志工作調動事宜的函》或《關於商調王××同志工作的函》

例2.《關於張×等同志上訪問題的答覆》從標題的內容不能看出被答覆的對象,如果是答覆張×等同志,沒有必要發紅頭文件;如果是答覆上級機關的詢問,可以修改為:《關於張×等同志上訪問題處理意見的報告》;如果是讓下級單位知曉,可以修改為:《××關於張×等同志上訪問題處理情況的通報》。

(三)標題中錯用文種

例1.《××省交通基建管理局關於申請審批高等級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接縫技術研究可行性報告的函》。這份公文

是寫給上級機關的,應該使用請示,而不應該使用函,因為函是平行文。可以修改為:《××省交通基建管理局關於要求審批高等級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接縫技術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請示》。

例2.《國務院批轉林業部關於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年森林採伐限額審核意見的報告》。

這是一份轉發性的通知,被轉發的是一份“報告”,應該在報告後面加上“通知”這一文種名稱,也可以去掉“報告”,將“的”移至“意見”前,讓“意見”直接充當被轉發文件的文種。可以修改為:《國務院批轉林業部關於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年森林採伐限額審核意見的報告的通知》或《國務院批轉林業部關於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年森林採伐限額審核的意見的通知》。

(四)標題中混用文種

例1.《關於×××呈報石油化工廠土建增設附屬工程的請示報告》。請示和報告兩個文種不能混用已經是老生常談,但在具體使用的過程中仍發生混用的現象,其主要原因就是劉兩個文種的使用界限辨別不清,乾脆籠統池吏用“請示報告”行文。這樣使上級機關不便於處理,有時甚至貽誤工作。可以修改為:《關於石油化工廠增加土建附屬工程項目的請示》

例2.《××縣人民政府關於××公路橋施工期間嚴重影響我市公路運輸情況的報告函》

這份公文標題的主要問題出在發文機關與主送機關之間的關係處理上,××市人民政府向××市交通局報告沐訟路橋施工期間嚴重影響該市公路運輸情況,因為,只某市人民政府與某市交通局之間沒有隸屬關係,正確的應該使用“函”這一文種行文。可以修改為:《××縣人民政府關於某路橋施工期間嚴重影響我縣公路運輸情況的函》

二、事由表述不清資料

公文的標題應該準確地向讀者傳達全文的基本精神和中心思想,在事由部分直接、準確、簡要地概括公文的主旨在公文標題的擬寫上是難度最大的,過簡過繁都可能導致表

述不清,甚至產生歧義,給工作帶來麻煩。事由表述不清有以下情況:

(一)事由繁雜宂贅

例1.《××大學關於認真貫徹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關於不準干擾大學畢業生分配工作的通報精神做好我校應屆畢業生分配工作的幾點意見》這個標題長達57 個字,從事由概括準確、清楚的角度,可以修改為:

《××大學關於認真貫徹中央紀委××號通報精神搞好應屆畢業生分配工作的意見》或《××大學關於認真做好應屆畢業生分配工作的意見》。

例2《××縣人民政府關於轉發某市人民政府關於轉發“××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畜牧養殖業發展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這份通知三層轉發,用詞重疊,讀起來費勁,那麼,如何克服轉發(批轉)性通知的標題重疊、宂長的毛病呢?一是可以省去不必要的成分,如“關於轉發”、“的通知”重複的部分;二是不拘泥於原件標題,可以根據文件內容重新提煉新標題;三是省略中間環節。可以修改為:《××縣人民政府轉發關於加快畜牧養殖業發展的通知》

(二)事由簡而不明

例1.《××縣人民政府關於糧食問題的請示》這個標題沒有説清請示的具體事項是什麼,“糧食問題”是什麼問題呢?是價格、收購、供應,還是調運、儲備呢?從標題上不能知道真正意圖,其關鍵問題是中心詞“問題”沒有限制,比較含混,造成事由籠統,詞不達意。可以修改為:《××縣人民政府關於糧食收購和儲備有關問題的請示》。

例2.《中共××市委通知》

標題中只有發文機關和文種,缺少事由,這種寫法一般只適用於命令(令)、公告、通告等少數幾個文種,“通知”的標題不能省略事由。可以修改為《中共××市委關於××的通知》。

例3.《××廳關於轉發省人民政府辦公廳[2004]53號文的

通知》從標題看不出公文的任何內容,“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財政廳[2004]53 號文”到底講的是什麼?這種寫法對閲讀者來講一點也不方便,只是方便了作者。可以修改為:《××轉發××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的的通知》。

標題及發文字號修改

關於報送二〇〇五年下半年工作計劃

關於彩虹電機廠購臵進口設備的請示報告

健民製藥有限公司承辦南虹街道秋季運動會的函

南方工藝美術品公司報送2001-2002年度發展規劃的情況報告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進一步管好、用好留成外匯 南寧市税務局進行內部機構調整的報告 桂府辦發2007十四號 桂林市政府發[16]號

國務院轉發國家醫藥管理局關於進一步治理整頓醫藥市場意見的通知

xx縣政府關於我縣部分地區遭受災害的情況反映 xx縣財政局關於對公司違反財經紀律的通告 飛馳託車廠關於機修車間設備大修的情況。南昌高人民政府請示。房屋拆遷公告。

南昌市鴻翔建築職業學校關於加強學生動手能力培養的彙報。關於批轉空業部關於加速發展淡水漁業的報告。

xx省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關於印發《xx省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關於安全生產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職責的意見》通知。

xx大學關於向市公安消防支隊申請辦理建築消防設計防火審核手續的請示。

xx縣工商局關於XX同志嚴重失職的處分決定的通報。

公文常見錯誤分析 篇四

文祕和辦公室工作學習資料

(第13期)

張家口市人口計生委辦公室2005年7月31日

公文常見錯誤分析

一、生造文種

《辦法》所確定的公文文種共有13類14種,除此之外,均不可直接行文,但可作為“印發”、“頒發”、“通知”的“附件”行文。例如,《關於××市區退休人員一次性繳納醫療費分期繳費的具體操作規定》、《關於使用社會保障卡有關問題的説明》等,這裏的“操作規定”、“説明”均不應作為文種使用,可以改成《××關於印發市區退休人員一次性繳納醫療費分期繳費的具體操作規定的通知》、《××關於印發使用社會保障卡有關問題的説明的通知》,不能作為文種使用的還有“條例”、“規定”、“辦法”、“總結”、“計劃”等,有的甚至把“安排”、“要點”、“細則”這些既不是公文文種又不是應用文體種類的東西常常作為公文文種直接行文,都是錯誤的。

二、混用文種

常見的是把相近的“請示”和“報告”兩種文種張冠李戴。例如:《××關於批准成立××學會的報告》,《××關於元旦文藝聯歡會所需經費的報告》。兩個標題內容十分明確,就是要求上級解決問題,應該用“請示”而不是“報告”。報告是“向上級機關 1

彙報工作、反映情況、答覆上級機關的詢問”的,這類報告,只要把情況彙報、反映清楚即可,目的是讓上級和領導瞭解發展情況,掌握工作進度,做到心中有數,不需要回復;而請示是“向上級機關請求指示、批准”的,需要回復,兩者在使用上有很大的區別。有時也存在“請示”和“函”混用。《辦法》規定:不相隸屬單位之間相互商洽工作、詢問和答覆問題,請求批准和答覆審批事項是用函。可是有些單位當有求於對方(不相隸屬單位)時卻用請示。

三、規矩格式亂

《格式》中就公文的格式、標準都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在具體行文中常見錯誤有:

1、排版規格不當。公文標題應在紅色反線下空2行,用2號小標宋體字,正文用3號仿宋體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個字。而在實際操作中往往上各行其是,嚴重影響了公文的嚴肅性。

2、發文號標註不規範。主要表現在,一是錯用括號。如,×政建(2003)240號;二是用虛數。如×政辦〔2003〕005號;三是字體字號不標準。《格式》規定:發文字號,用3號仿宋體字,居中排布;年份、序號用阿拉伯數碼標識;年份應標全稱,用六角括號“〔〕”括入;序號不編虛位(即1不編為001),不加 “第”字。特別對於字號和字體,有的小於3號;有的用小標宋體字,有的用楷體,也有的用黑體,五花八門。

3、標題濫用符號。《辦法》第三章公文格式第十條第六款中明確規定“公文標題中除法規、規章名稱加書名號外,一般不用標點符號”。但是在實際中,濫用符號的例子屢見不鮮。如“關於轉發×市政府《關於強化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責任制的緊急通知》的通知”、“關於轉發×局《關於實行在網上公示建築企業不良行為的通知》的通知”,以上兩例中的“《》”符號都不應該使用,應改為:關於轉發×市政府關於強化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責任制的緊急通知的通知”、“關於轉發×局關於實行在網上公示建築企業不良行為的通知的通知”,4.結構層次序數使用不規則。《辦法》規定:結構層次序數,第一層為“

一、”,第二層為“

(一)”,第三層為“1.”,第四層為“(1)”。但是目前有些單位一些公文序數數詞仍然存在使用不規則的情況,要注意《辦法》規定的序數數詞的寫法,其中“

一、”下面是頓號,“1.”下面是圓號,而“

(一)”和“(1)”括號外面是不帶頓和點號。

5、引用文號格式不對。《辦法》規定:“引用公文應當先引標題,後引發文字號。”目前,有些單位對這一規定沒有掌握好。如,“據×辦〔2003〕12號文《關於××××××的通知》”,其引用文號的方法就是不符合規定的,正確的引用方式應為據《關於××××××通知》(×辦〔2003〕12號)。

6、成文時間標誌不清。單一機關制發的公文在落款處不署制發機關名稱,只標識成文時間,用漢字將年、月、日標全;“零”

寫為“0”,並且右空4字,但在實際寫作中樣式更是花樣百出,有的成文日期甚至早於簽發日期。

7、“抄報”現象依然存在。在行政公文實際中,一些單位對上級單位抄送文件時仍然沿用“抄報”一詞,這是要注意的。目前,行政公文無論是對上級還是對下級抄送,概用“抄送”一詞。關於這,《辦法》中有多出相關表述,第十七條規定“應當抄送被越過的上級機關”等,它表示行政公文不再使用“抄報”一詞。

8、附件標註不符合規定。附件是公文的有機組成部分,《辦法》對附件有明確的要求,但有些公文出現附件和正文之間的間隔或大或小,附件頂格標識、附件序號使用漢語數字標識,附件名稱後加標點符號等毛病。特別是附件跟附註區分不清,在印發文件時不管是附件還是附註全當作附件,導致關係的確認錯誤。

9、蓋印不規範。印章是公文制發機關對公文生效負責的憑證,必須按規定正確使用。但不規範現象常見於一些文件中:如印章歪斜、不清晰、排列不齊;印章間相交或相切,相距超過3mm;聯合行文單位印章順序混亂,或一排超過3個,或左右距公文紙邊距離不合標準等。

行政機關公文格式常見錯誤(定稿 篇五

行政機關公文格式常見錯誤

一、公文眉首常見錯誤

1、公文的眉首是指公文首頁紅色反線(包含)以上的各個要素,它是由公文份數序號、祕密等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發文機關標識、發文字號以及簽發人等構成。公文的眉首看起來很簡單,內容也不多,但由於對1999年新《辦法》不夠熟悉,在實際工作中,公文眉首的格式上仍存在一些問題,其中出現問題較多的當數“祕密等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發文字號”三處。

舊《辦法》的公文格式規定“祕密等級”、“緊急程度”標識於公文首頁左上角的相應位置,“發文字號”中的“年份”要用方括號“[]”括入;而新《辦法》的公文格式中則明確規定了“祕密等級和保密期限”、“緊急程度”要標識於公文首頁右上角,“發文字號”中的“年份”必須用六角括號“〔〕”括入。例如,現在有不少的單位由於受舊《辦法》的影響,而將公文的“發文字號”寫成“×××[2001]1號”,這是不規範的,應改為“×××〔2001〕1號”。同時注意:序號用虛位(即1編為001),不加“第”字

2、文件版式

《標準》規定,發文機關標識由發文機關全稱或規範化簡稱後加“文件”組成。發文機關標識上邊緣至版心上邊緣為25毫米,對於上報的公文,發文機關標識上邊緣至版心上邊緣為80毫米。目前較普遍的問題是 :上行公文版式不規範。對於上行公文,《標準》要求發文機關標識上邊緣至版心上邊緣為80毫米。上行公文需標識簽發人姓名,平行排列於發文字號右側。發文字號居左空1字,簽發人居右空1字。較普遍的問題是上行文不用“上行文版式”,或未標識簽發人。

二、公文主體常見錯誤

公文的主體包括紅色反線(不含)以下至主題詞(不含)之間的各個要素,它由“公文標題”、“主送機關”、“公文正文”、“附件”、“成文時間”和“附註”等構成。這一部分是公文的主體部分,也是寫作中最容易出錯、錯誤較多的地方,主要表現在:、文種。文種是公文標題中最重要的要素,每一個文種都體現着一種嚴格的權限,對文種應根據公文所涉及的內容、文種的範圍、發文機關的權限和隸屬關係以及發文的目的和要求等進行選擇,切不可混淆使用。但在實際的工作中,卻出現了一些錯誤選擇文種的現象。首先,仍按舊《辦法》的規定選用文種。新《辦法》撤消了“指示”文種,而增加了“意見”文種。目前,有不少單位未將“意見”作為一個單獨的文種使用,如“××關於印發《關於嚴格XX秩序的意見》的通知”,應該改為“××關於嚴格XX秩序的意見”。其次,文種的混用現象嚴重。由於某些文種行文方向相同而且文種又很相近,造成了文種的錯選,比如,“請示”和“報告”、“請示”和“函”以及“公告”和“通告”等文種就經常被混用,有的該用“報告”的用“請示”,該用“請示”的用“報告”,甚至“請示報告”同時使用;有的按舊《辦法》的規定將“公告”和“通告”作為同一類文種來使用,新《辦法》對二者有了明確的界定;有的單位為了辦事順利,向不相隸屬的有關主管部門請求批准時,故意將“函”用成“請示”,如“××縣××局關於追加2000辦公經費的請示”(給縣財政局),應改為“××縣××局關於追加2000辦公經費的函”。再次,有少數生造文種的現象。使用規範的文種,是公文與非公文相區別的最顯著的特徵之一。但在實際的公文寫作中,卻出現了少數使用黨和國家公文法規規定以外的文種,諸如“彙報”、“批示”等,這些生造文種的現象,影響了公文的規範性、嚴肅性和權威性,應按照黨和國家公文法規規定的文種使用,決不能亂起“名稱”,生造文種。如“××關於XX工作情況的彙報”,將“彙報”作為公文文種來使用,極不規範,應改為“報告”。

2、標題。公文標題由發文機關名稱、事由和文種組成。目前公文標題存在問題較多,將稍

後粘出專帖。

3、主送機關。由於行文規則和行文關係模糊,造成主送機關不明確。新《辦法》規定“主送機關指公文的主要受理機關,應當使用全稱或規範化簡稱、統稱”、“行文關係根據隸屬關係和職權範圍確定,一般不得越級請示和報告”,從而使整個行文規則更加嚴密,更加具體。但在實際工作中,部門行文往往因行文關係的混亂而造成主送機關的不明確,影響了辦文的效率。

主送機關應當明確,否則文件發出後,究竟由誰來主辦不清楚,從而造成辦文的推諉。上行文時,主送機關只能有一個。尤其像我們工商這樣的垂直管理部門,上行文時只能明確一個主送機關,但要同時抄送另一個上級機關。

4、公文成文日期。公文成文的日期,新《辦法》明確指出“以負責人簽發的日期為準,聯合行文以最後簽發機關負責人的簽發日期為準”、“電報以發出日期為準”。由於不重視這一點,很多公文成文的日期是用擬稿者擬稿的日期,或用印發日期作為成文日期,從而使公文的時效性受到了影響,甚至嚴重影響到文件的貫徹執行。會議集體作出的決定,其成文日期是以會議決定的日期,還是領導簽發的日期為準,新《辦法》仍未明確。另外,《標準》規定公文成文時間應用漢字將年、月、日標全。常見錯誤是成文時間採用阿拉伯數字,有的國家行政機關公文成文時間將Ο寫成零。

6、空白處處理。新《辦法》規定:“當公文排版後所剩空白處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時,應採取調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決,務使印章與正文同處一面,不得采取標識'此頁無正文'的方法解決”,再如印章使用的規定、“請示”文件應當在“附註”處註明聯繫人的姓名和電話等等,這些地方都要求我們在實際的公文寫作中要特別注意,以避免出現錯誤。

7、公文生成標誌。《標準》規定,單一機關制發的公文在落款處不署發文機關名稱,只標識成文時間,成文時間右空4字;加蓋印章應上距正文2mm-4mm,端正、居中壓成文時間,印章用紅色。當印章下弧無文字時,採用下套方式,即僅以下弧壓線在成文時間上,當印章下弧有文字時,採用中套方式,即印章中心線壓在成文時間上。而目前的常見錯誤是:單一機關制發公文在落款處加署發文機關名稱的現象十分普遍;加蓋印章隨意性強。有的蓋歪了或甚至蓋倒了;蓋章位置不正確。當公文排版後所剩空白處不能容下印章時,本應採取調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決而使印章與正文處於一面。而有的行政機關經常採用標識“此頁無正文”的方式解決。

三、公文版記常見錯誤

公文版記由主題詞、抄送機關和制文機關名稱和日期組成,位於公文最後一頁,版記的最後一個要素位於最後一行。在這一部分中,最容易出現錯誤的就是主題詞了(稍後用專帖説明)。另外在以下幾處也容易出錯:

1、抄送機關標識不規範或仍有抄報字樣。

3、印發時間未用阿拉伯數碼標識。

此外,在公文版記部分,新《辦法》已經取消了“份數”“起草人”“校對人”等項,但仍有不少的單位在公文中標識“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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