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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宿舍管理規章制度細則(新版多篇)

學生宿舍管理規章制度細則(新版多篇)

學生宿舍管理規章制度細則(新版多篇)

學生宿舍管理規章制度細則 篇一

(一)學生宿舍樓內公共場所衞生

1、樓道由宿舍內成員負責,實行門前“三包”。

2、樓梯、廁所、洗漱間等保持地面清潔,無明顯垃圾,無衞生死角,下水道暢通,廁所外邊無糞便。

3、宿舍的公共場所,保持牆壁乾淨,無蛛網,玻璃明淨。

4、嚴禁在樓內隨地潑水、吐痰、燃燒廢紙、亂扔果皮、紙屑等雜物。

5、嚴禁在宿舍樓內樓外牆壁上張貼字畫、塗寫、刻畫。

6、嚴禁隨地大小便,做到大便入坑,小便入池。

7、樓道禁止晾衣物,宿舍內禁止隔窗倒水、扔雜物。

(二)學生宿舍內部衞生

1、宿舍內部衞生由本宿舍成員負責,宿舍長安排,輪流值日。

2、禁止把早、午、晚飯帶入宿舍食用。

3、宿舍內垃圾物,由宿舍值日生每天將其倒入學校垃圾池,不準將垃圾掃到宿舍門口。

4、宿舍公物要按學校要求的指定位置擺放。

5、宿舍內玻璃乾淨明亮、燈具無塵土、門、窗框無污物,窗台無雜物。

6、室內空氣清新,無異味,牆壁無塵土,無蛛網,無雜物。

7、地面乾淨,無痰跡,無果皮、紙屑等。

8、箱子上及空鋪上的物品擺放整齊、有序。

9、宿舍內無不健康張貼物,可適當搞些宿舍文化,禁止私拉亂接,晾掛衣物。

10、牀上被子要按要求疊放整齊,牀上無其它物品;牀單、枕巾乾淨,牀單平整,無褶皺;個人生活用品〈衣服、鞋、洗漱用具〉擺放整齊。

11、學生宿舍門外牆壁及宿舍所對應地而位置,歸屬各宿舍衞生區,保證牆壁無球印、腳印污染,地而無垃圾物,無潑水現象。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校精神文明建設,強化教師宿舍區域的文明管理,為廣大教師創設良好的生活環境,根據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細 則

第二條 教職工宿舍分配對象、申請程序

(一)入住對象:本校招聘的教職工及教育局安排的人員,向學校申請獲准後,均可入住我校教師宿舍。

(二)入住者的房間由學校總務處統一安排,如需調換房間,須向總務處申請,徵得總務處同意方可調換,其他空房間不準擅自佔用。

第三條 宿舍實行有償入住方式進行管理

(一)凡入住房間內的水電費用由入住者自行承擔,每間每月收取84元的房租,水費每噸1.33元,電費每度0.62元,住宿教職工需按時繳納房租及水電費;

(二)入住人員請自覺愛護房間內的公共財物,如有損壞,照價賠償;如有維修情況,請聯繫後勤部周電工。

第四條 入住者每人配鑰匙一片,須經妥善保管,不得隨意轉借,防止財產被盜等盜竊事故發生。

第五條 保持宿舍內外整潔、衞生,不得在宿舍牆廊內外亂貼、亂畫。

第六條 加強安全防範和自我保護意識,做好防火、防盜等安全防範工作。

第七條 在宿舍樓內禁止存放各種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燒廢棄物,禁止酗酒、賭博,禁止大聲喧譁以及其他各種有礙他人學習休息的活動。

第八條 規範宿舍樓用水、用電行為,除正常使用電視機、收錄機、電風扇外,禁止使用電爐、熱得快等大功率電器;不準私拉亂接電線,節約用水。

第九條 凡入住宿舍樓教師應自覺遵守社會公德和學院有關規章制度,注意樹立良好的自我形象。

第十條 教職員工要按時就寢。為保證員工正常有序開展工作,防止盜竊事件發生,入住者不得隨便攜帶非直屬人員入校,晚上外出要在12:00前回校,12:00後大門將關閉,門衞將不再給予放行。

第十一條 因調動、辭職等需要搬離教師宿舍,應提前一週告知學校總務處,在一週內搬離和騰空原入住宿舍,並退還宿舍鑰匙等物品。

第十二條 為保證入住教職員工的居住質量,宿舍內水電及生活設施齊備,公寓內安排宿管員進行管理,走道、樓梯等公共區每天安排保潔人員打掃衞生。

第十三條 教師宿舍納入學校衞生環境檢查範圍,總務處將不定期進行檢查。

第十四條 本條例有總務處負責解釋,自20某某年2月10日起執行。

學生宿舍管理規章制度細則 篇三

1、聽到起牀鈴後,宿舍長負責催叫住宿學生起牀,迅速整理內務工作。

2、出早操時要靜、快、齊,以本班為單位,由帶隊學生整隊出操。其他學生不得以藉口不起牀、不出操。特殊情況報值班教師處理。

3、按時打飯、就餐,打飯時要排隊,嚴格按學校規定時間就餐。值日生打回飯後,做好湯、菜、饅頭的發放,嚴禁亂搶亂奪,值日生髮放湯菜時要注意衞生,不要撒在地板上。就餐期間出現問題及時報值班老師解決。要珍惜糧食,珍惜他人勞動,剩飯菜禁止亂灑、亂倒,要倒到指定位置。

4、就餐時,只能在本宿舍,不能以任何藉口到其它宿舍與同學一起就餐。

5、早上飯後學生離開宿舍,由本宿舍值日生打掃衞生

6、按時到校上課,到上課前20分鐘離開住宿區。各宿舍舍長要檢查本宿舍學生離開情況,發現問題要報告值班教師,值日生要在離開宿舍前關好門窗。上課期間不準中途回宿舍,因有特殊事出入宿舍者,必須持有班主任分管主任准許的假條。

7、午間有午睡時,要嚴格按照學校規定時間進行午休,禁止在室外活動,禁止在宿舍內喧譁,打鬧等,不能影響他人休息,更不能亂串宿舍。

8、按時上晚自習,不允許無故遲到,早退,曠課。晚自習時要認真學習,不準説話、打鬧或做與學習無關的事。

9、下晚自習後,立即回宿舍,準備就寢,做好洗漱等睡前準備工作,值班教師查牀時,舍長及其他同學做好配合,準確無誤後舍長簽字。熄燈鈴響後不準再説話、打鬧等出現影響他人休息的'行為。更不準外出宿舍樓。

10、住宿生回到宿舍生活區,同學之間要講文明,不説髒話,要講團結,遇到困難要互相幫助,要講究儀表。言行舉止、儀表要符合學校的要求。

11、晚間遇到停電時,要在教師的指導下,正確使用火燭,以確保師生安全。

學生寢室安全管理制度 篇四

一、進入寢室應主動出示證件。

二、寢室內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嚴禁使用電爐和大功率電器,不準使用蠟燭和酒精爐,不準吸煙,不準焚燒紙張、信件等物品,不準喧鬧、起鬨。

三、嚴禁存放、播放淫穢、反動的音像製品,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四、離開寢室時,應切斷電器電源,關鎖好門窗;寢室鑰匙要妥善保管,發現遺失要及時報告並更換門鎖。

五、嚴禁留宿他人,更不得留宿異性,女生寢室嚴禁男士進入。外來人員進入寢室訪問需徵得管理人員同意並辦理登記手續。

六、妥善保管現金、電腦等貴重物品要,不得隨便擺放,發生盜竊案件,要及時報告並注意保護現場。

七、寢室配備的滅火器材、設備等,不得隨意動用。學會使用滅火器撲救初起火災和報警;水電設施發生故障,應報請管理人員修復,嚴禁私自動手。

八、提高警惕,發現破壞學生寢室安全的可疑現象,要立即制止並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學生宿舍管理規章制度細則 篇五

1、住校學生應根據學校統一安排和分配的寢室住宿,不得隨意調換轉讓。如有特殊情況確要調換寢室,必須經學校同意後,統一安排調整。

2、住校學生按規定進出宿舍,非本宿舍人員,未經宿舍管理員同意,不得擅自進入。

3、男生不準進入女生宿舍,女生不準進入男生宿舍。男同志如沒有管理員同意,不得擅自前往女生宿舍。

4、住校學生一律不準私自留客住宿,不得在學生宿舍留宿其他校外人員。

5、住校學生晚上如有事不住校,必須向班主任書面請假,班主任同意簽字後學生方可離校,請假條要及時上報校保衞科,以便晚上就寢前檢查人數。

6、不準在宿舍內起鬨、打架鬥毆,不準攜帶管制刀具進宿舍,一經發現,將從重處理。

7、不準在寢室賭博、抽煙、酗酒,一經發現,將從重處理。

8、全體學生必須按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就寢,按時起牀,不在樓道或寢室裏大聲喧譁。嚴禁晚上熄燈後在寢室點蠟燭。

9、提高警惕,防火防盜。不準在宿舍內燃燒紙屑、雜物及其他易燃物品,不準使用任何違章電器,造成重大損失的將交與有關部門嚴肅處理。

10、愛護室內公物。室內的一切設施均由該室的全體同學使用、管理,不得隨意搬動、損壞、丟失。牀、桌、凳、鎖、門窗、玻璃、燈具等公物應當愛護,如有人為損壞、丟失必須照價賠償,故意損壞的加倍賠償。

11、愛清潔、講衞生,堅持每日輪流值班制度。起牀後應整理好牀鋪和其它用具,清掃出垃圾,不準往廁所、下水溝、樓道、樓下亂潑污水,亂丟鞋襪、紙屑等一切雜物。

12、宿舍大門夜間實行關門制度。遇到特殊情況,應事先向門衞説明情況。

13、宿舍大門鎖及各室門鎖均由門衞負責,早上5:30大門開鎖,7:00宿舍大門及各室門上鎖;中午11:50大門開鎖 ,下午2:00宿舍大門及各室門上鎖;下午5:05大門開鎖;晚上6:10宿舍大門及各室門上鎖,晚自習結束時開鎖,40分鐘後大門上鎖。

14、門衞應嚴格按照工作職責完成本職工作。值班期間不得擅離職守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15、本規定由校保衞科負責解釋和執行。

16、本規定公佈之日起生效。

宿舍安全規章制度 篇六

宿舍所有人員必須做好用電、防火為重點的安全工作,所有住宿人員(含外聘及外來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並服從HRM部的統一管理和安排。

根據《消防法》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度,本着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宿舍主管部門對宿舍的安全負責,各住宿人員為第一責任人。

禁止破壞供電、消防、防雷設備和設施。非緊急情況下,任何人不得隨意將消防設施堵塞、損毀、挪動、試用或挪為它用。

各住宿人員必須保證樓道暢通無阻,禁止在樓道內堆放雜物,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害大家安全的物品。

各住宿人員要會使用滅火器,如發現着火,立即採取措施撲滅初期火災,同時迅速疏散人員並報警。火警電話119,報警時須講明着火單位名稱、地址、電話、火勢大小、報警人姓名並及時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車。

1、禁止在宿舍吸煙、生火、玩火、焚燒物品以及燃放煙花爆竹等,點燃蠟燭及蚊香等需有人在場,用不燃物支墊,並遠離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2、禁止攜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劇毒以及有腐蝕性、傳染性等妨礙公共安全和衞生的危險物品。

3、宿舍內安全用電,嚴防火災。禁止燒煮、烹飪等。

4、禁止在宿舍內私接電源,安裝插座。除電腦和電吹風(限800W以下)外,其他大功率電器一律不準使用,使用電腦的人員需至HRM部登記,並得到允許後方可使用。

4、禁止用其他任何金屬線代替保險絲。禁止私自拆卸水暖設備、電氣設施,私自修理供電設施。

5、禁止在蚊帳內點燭設燈看書。

6、禁止將插座、電器等帶電體放於牀上、從席子裏下穿過或與可燃物連接(例如電扇放在牀內吹風)。

7、禁止在電線燈頭、燈管等電器設備上搭掛衣物或烘烤物品。

8、人員離室鎖門時,務必檢查並關閉窗户及電燈、電扇、電腦、充電器等所有電器設備的電源。

9、禁止在宿舍內聚眾賭博、酗酒、扔摔酒瓶、故意起鬨、打架鬥毆、吸毒、色情等一切影響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不正當行為。

10、禁止攀爬及破壞門窗、陽台、防護網。禁止站在窗台或活動物體上收曬衣服,以免造成危險。

11、禁止任何人攜帶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兇器進入宿舍,個人攜帶的管制刀具(《對部分刀具實行管制的暫行規定》)請主動上交保衞,若查到將至少給予警告處分。

對於上述違反行為,如在宿舍內被發現,但無人主動承認且無法查明,則視為全宿舍共同違規。並結合產生後果的輕重給予警告、記過等處分。以及賠償造成的損失。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七

1、尊敬師長,舉止文明,服從管理,嚴守時間。在宿舍做到“三輕”即:動作輕、説話輕、開關門輕,不做與休息無關的`事,不影響他人(她人)休息。男生有紳士風度,女生講淑女風範。

2、值班室要嚴格把好入門關,非睡覺時間嚴格控制學生進入宿舍(特殊情況有班主任批條或校醫證明),進入公寓一律要問明情況,詳細登記。嚴禁在校外住宿,不準留宿他人(含家長),兩睡期間嚴禁異性人員進入女生宿舍。定位睡覺,不準串宿舍、合鋪或隨意調換牀位。

3、認真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嚴格控制與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同學生病、摔傷、失火、水管爆裂、突然停電停水、學生鬥毆、物品丟失等情況都要及時及時處理報告。做到9不準:

1)不準學生帶刀、剪刀、鉗、錘、鋸、繩子等制傷性工具到宿舍。

2)不準學生帶打火機、火柴、煙花等易燃易爆物品到宿舍。

3)不準學生帶手機等貴重物品、現金、不健康書籍進宿舍。

4)不亂串房間,不準下棋打牌,不準將球類帶到宿舍,嚴禁吃帶零食。

5)不準師生私接電源,使用家用電器,動用、安裝、拆卸、破壞各種電設施。

6)不準私自開空調,不準師生進入配電間,不準學生玩弄消防器材。

7)不準學生攀爬樓梯扶手,不準學生跳躍樓梯台階,私自上頂樓。

8)不準翻越陽台、窗户防護網和護欄,不準學生用力擦玻璃和私自拆裝紗窗。

9)不準私自動用他人物品;不準學生追逐打鬧或開不正當玩笑。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八

1、嚴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時起牀、就寢、熄燈。

2、就寢前,要關好門窗,防止犯罪分子趁熟睡作案。

3、建立健全學生宿舍“三防”制度。堅決杜絕將易燃、易爆、危險品帶入學生宿舍;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爐子、電熱器、電褥子等電器設備,嚴禁在宿舍內亂接、亂拉電線和私自安裝、拆卸日光燈、插座、燈頭等;嚴禁在宿舍內自炊、吸煙、點蠟燭、燃燒紙張等

4、注意宿舍內外環境的清理與維護,在宿舍內堆放的雜物和停放的自行車要及時清除,保持道路暢通。

5、學生有事外出要與房主請假或房主陪同,否則不準外出。

6、學生宿舍內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禁止亂摔玻璃瓶等物。

7、堅持宿舍安全管理,謝絕外來人員來訪,做好宿舍的安全保衞工作。

8、學生上晚課,房主有責任到學校接送。

9、晚上學生就寢之前,房主要特別注意熄滅爐火及關燈,嚴防一氧化碳中毒及火災的發生。

10、學生住宿期間,房主應承擔起監護人的義務,應該對學生住宿期間的安全負責任。

宿舍安全規章制度 篇九

一、安全管理的依據和原則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關於加強高等學校學生公寓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見》,制定本制度。

(二)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安全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宣傳貫徹國家、省、市有關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學校的有關規章制度,對學生實施安全教育及紀律管理,維護學生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營造良好的育人環境。

(三)對學生安全管理要突出法治與德治相結合的思想,要堅持教育先行、預防為主、明確責任、管教結合、妥善處置的原則,切實做好安全教育管理工作。

(四)對學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充分發揮服務、教育、管理三條線的主體作用。

二、安全管理的模式

(一)宿舍的安全管理實行各系自我管理和學校各職能部門共同管理相結合的模式,要突出各系的自我管理,充分發揮系級管理作用。

(二)學校要加強對各系的監督和指導作用,為學生提供優質的服務;各系要加強學生的`思想教育、安全教育和文明修身教育,同時還要充分調動學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做好預防教育和預防管理工作。

三、安全管理的具體內容

(一)常規的安全管理

1、宿舍樓早開門時間為 6:00,晚關門時間為 21:00;早上起牀時間為 6:30,晚上就寢時間為 22:00;早上檢查時間為 7:10—7:30,晚上查宿時間為 21:10。學生要按時起牀、按時就寢、按時熄燈、按時回到宿舍樓,按時進行內務整理和衞生清掃,按時等待檢查,嚴格遵守學校的規定。晚歸者須出示證件,並作登記後方可進入宿舍。如有特殊原因晚歸者,應出示相關證明。無故未按時起牀、就寢者給予通報批評或警告處分;多次無故按時起牀、就寢者給予嚴重警告或記過處分;無故晚歸一次者,給予通報批評,無故晚歸兩次者,給予警告處分,晚歸後不服從工作人員管理,無理取鬧者,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禁止無故漏宿,無故漏宿一次給予嚴重警告或記過處分,多次漏宿者給予留校察看及以上處分。

2、嚴禁學生在宿舍內喝酒、打架鬥毆、聚眾起鬨。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或記過處分;情節較重或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留校察看或開除學籍處分。

3、嚴禁學生將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以及法律明令禁止的槍械(包括汽槍)、彈藥、管制刀具等帶入宿舍。違反者,除收繳相關物品外,視其情節輕重及學生認錯態度,給予嚴重警告以上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給予留校察看或開除學籍處分,同時還要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4、嚴禁學生在宿舍內傳播、複製、販賣反動、淫穢書刊和聲像製品。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或記過處分;情節較重或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留校察看或開除學籍處分。

5、禁止在學生宿舍內打麻將或以其它形式從事賭博活動,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6、禁止學生在宿舍內大聲喧譁、吹拉彈唱、打球等妨礙他人正常休息的活動。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相應紀律處分。

7、禁止在寢室內飼養各種寵物。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相應紀律處分。

8、不準向窗外、走廊或樓道上亂倒污水,亂扔果皮等雜物;不準亂扔熱水瓶等玻璃製品。情節較輕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或記過處分;引起人身傷害或造成不良影響的,給予留校察看或開除學籍處分,同時肇事者還要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和法律責任。

9、禁止小商小販擅自進入樓內推銷物品;禁止代售、推銷等一切經營活動。未經批准,任何個人不得在學生宿舍內從事各類營利性服務活動。

10、嚴禁學生從樓頂、牆角或其它學生寢室翻牆、翻窗入室或出室。違者給予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發生人身安全事故的由學生本人承擔一切責任和後果。

11、嚴禁學生擅自進入宿舍配電室,嚴禁學生擅自觸摸、調試、破壞電錶等用電設備。違者給予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因違規造成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由肇事者承擔。

(二)防盜的安全管理

1、嚴禁學生無故進入異性宿舍,外來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學生宿舍,嚴禁學生晚間無故外出,有特殊情況須要請假,並做好登記。

2、寒暑假期間,未經學校同意,不得在宿舍留宿,放假結束,嚴格按照學校規定時間返校。學生宿舍內大型、貴重物品要憑有效證件進行登記,核實後方可帶出。

3、學生身份識別卡、學生證等有效證件丟失後,應及時向門衞登記並説明,以方便管理。

4、學生必須按指定牀位住宿。未經教學系和學校同意,學生私自調換牀位者,給予通報批評;經教育仍不改正者,給予警告處分;因私自調換寢室造成鑰匙管理混亂和宿舍被盜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同時還應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5、學生不得轉讓或出租本人牀位。違反者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因轉讓或出租本人牀位造成較壞影響或後果者,給予留校察看及以上處分。

6、嚴禁學生私自留宿外來人員。違反者,給予警告處分,因私自留宿外人造成宿舍被盜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記過及以上處分,同時還應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7、寢室門窗、門鎖損壞,存在安全隱患時,應及時報修。離開宿舍時應關好門窗,鎖好房門,嚴禁學生轉借、私配房門鑰匙,鑰匙丟失要及時更換門鎖。因疏忽、過失造成寢室財物被盜者,應追究責任人的相應經濟責任和紀律責任。

8、維修門窗,門鎖應及時報修。報修後學校相關職能部門應在 24 小時內完成維修工作,特殊情況下,不超過 2 個工作日完成維修工作。

9、管理好個人財物,加強自我防範意識。寒暑假及小長假期間,學生貴重物品要自己妥善保管,現金、銀行卡、飯卡、手機等要隨身攜帶。寢室內不能存放大額現金,銀行卡及存摺密碼不能對任何人泄露,取錢時應提防他人偷窺密碼。個人保管不當造成被盜損失的由學生本人負責。

10、探親訪友者,學校管理、檢查人員需進入宿舍的,必須出示有效證件,同時做好相關登記工作,經允許後方可進入學生宿舍,並在規定時間內離開學生宿舍。

(三)防火的安全管理

1、學校相關職能部門要認真執行消防安全規定,積極做好學生宿舍防火宣傳教育工作,增強學生的防火意識,對學生宿舍、寢室定期巡視檢查,及時排查火災隱患,處理險情,並按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情況。

2、嚴禁學生在宿舍內點蠟燭、蚊香、燃燒物品、燃放煙花爆竹等,不得在宿舍內吸煙。未造成損失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或記過處分;造成火險、火災發生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留校察看及以上處分,同時還要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後果嚴重的,依法追究肇事者相應的法律責任。

3、嚴禁學生在寢室內使用電熱設備和大功率用電設備,如電褥子、電爐子、電熱杯(鍋)、電飯堡、電熱棒、烘鞋器、大功率功放、音響等,禁止使用煤爐、酒精爐、煤氣罐等器具。有違反以上規定,除沒收器具外,未造成損失的,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或記過處分;造成較重損失的,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留校察看及以上處分,同時還要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後果嚴重的,要依法追究肇事者相應的法律責任。

4、嚴禁學生在寢室私拉亂接電線、違規用電,有違反者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或記過處分;因私拉亂接電線、違規用電造成個人人身安全事故和財產損失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留校察看或開除學籍處分;後果嚴重的,要依法追究肇事者相應的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5、線路、燈具、開關等用電設備、設施的維修及故障處理均由專業技術人員負責,嚴禁學生個人擅自處理,若需修繕,學生應及時向宿舍老師報修。擅自處理不當,造成個人人身安全事故和財產損失者,學生本人應承擔相應的紀律、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6、嚴禁損壞樓道內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違反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嚴重警告及以上紀律處分,並賠償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的,按《消防法》有關規定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7、宿舍過道、緊急通道、樓梯口處不得停放自行車等阻礙通行的物品。

8、一旦發生火險、火情時,在保證自身安全前提下,應及時進行撲救,並立即進行報告,發生大面積火情時,應遵循先救人後救物原則,及時撲救,宿舍管理人員和門衞人員要組織學生有序撤離,保持道路暢通,不擠壓、不堵道、不跳樓,並要迅速報告有關領導。

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篇十

學生宿舍是學生在校期間學習、生活、休息和活動的重要場所,為了保持學生宿舍安全、整潔、舒適的育人環境,培養社會所需的合格人才,必須有嚴格的紀律和統一的管理。為了適應後勤服務社會化的需要,學生宿舍由學校後勤服務中心統一管理。為此,特制定學生宿舍管理制度。凡住宿在本宿舍的學生必須遵守和執行。

一、組織管理

1、後勤生活服務科學生宿舍主要負責學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工作,各系及有關部門必須密切配合。學生宿舍的基本任務是加強宿舍全面管理,培養廣大學生講文明、懂禮貌,守紀律的良好習慣,確保宿舍安全。給學生提供一個清潔、安靜、舒適、安全的學習和生活環境,使同學們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把學生宿舍的管理建設納入學校精神文明建設範疇。

2、成立學生宿舍管理委員會,設主任一人,副主任、委員若干,由各系從黨員責任崗的學生負責人中推舉產生。寢室設室長一人。管委會受學生會和宿管中心雙重領導,主要職責是協助學校和學生宿舍執行宿舍管理規章制度,維護宿舍正常的生活秩序,協助搞好寢室清潔衞生和治安消防工作,組織學生開展文明寢室創建活動,評比宿舍管理優質服務人員的活動及其他校園文化建設活動。

二、學生住宿管理

1、新生入校後必須持報到註冊繳費清單到學生宿管中心辦理住宿手續後,方能按分配的寢室住宿,不得隨意調換轉讓。如有特殊情況確要調換寢室,經學生宿管中心同意後,統一安排調整。

2、學生憑校徽和學生證進出宿舍,並自覺接受門衞值班員的檢查。非本宿舍人員,未經值班人員同意,不得擅自進入。

3、男生不準進入女生宿舍;女生{}不準進入男生宿舍。男同志到女生宿舍會客一律在值班室接待(教師因工作需要除外,但需辦理登記手續)。

4、攜物(貴重物品)外出,須持室長或班長簽字證明,並經值班人員檢查確認無疑後方能外出。學生應當積極配合值班人員工作,不準無理取鬧。

5、學生一律不準私自留客住宿。一般不得在學生宿舍留宿其他校外人員,如遇特殊情況確需留宿者,應報學校保衞處批准,並在學生宿舍進行留宿登記。否則,一經查實學校將給予嚴肅處理。

6、不準在宿舍內酗酒、賭博、起鬨、打架鬥毆,停放自行車,不準推銷物品。違者,將視情節和態度予以批評教育,處以5—30元的罰款,直至行政處分。

7、提高警惕,防火防盜。不準在宿舍內燃燒紙屑、雜物及其他易燃物品,不準使用電爐、電熱器、水煮器、煤油爐等,不準私自亂接電線、電話線、網線,違者將視情節按供電部門的規定處以20~350元的罰款,造成重大損害的還將交與有關部門嚴肅處理。

8、愛護室內公物。室內的一切設施均由該室的全體同學使用、管理,不得隨意搬動、損壞、丟失。牀、桌、凳、櫃、棕墊、竹膠板、鎖、門窗、玻璃、燈具、開關、插座、電話等公物應當愛護,如有人為損壞、丟失都必須由該室的學生負責賠償,故意損壞的加倍賠償。

9、愛清潔、講衞生,堅持每日輪流值班制度。起牀後按室內同一方向疊好被子,整理好牀鋪和其它用具,上課前將垃圾清掃出寢室(其它時間一律不準往過道上堆放垃圾)。不準往廁所、盥洗間、樓道、樓下和居民房上亂倒剩菜剩飯,亂潑污水,亂砸酒瓶,亂丟鞋襪、饅頭、紙屑等一切雜物。

10、不準偷電,違者罰款50元,如因此造成安全事故的,後果自負。按時按規定繳納電費,逾期不交者予以罰款。

11、遵守宿舍作息制度,按時就寢。午休和晚上熄燈後,禁止高聲喧譁、打鬧、歌唱、放音樂、彈樂器、洗衣物、打電話等,不得影響他人休息。嚴禁晚上熄燈後在寢室點蠟燭。

12、寒暑假期間學生原則上回家休息(宿舍封閉維修),個別留校者的住宿必須服從統一安排,不得隨意搬動。留校學生按規定繳納一定的住宿費用。

13、宿舍大門夜間實行關門制度。晚上熄燈後10分鐘關閉宿舍大門。遇到特殊情況,應事先向值班人員説明情況。熄燈後進出宿舍者應作嚴格登記,宿管人員定期將名單報送所在系或學生處。

14、學生違反宿舍管理規定者,由學生宿舍提出處理意見並報學生處。

宿舍開關門時間

開門時間:早上6∶30

關門時間:晚上11∶00(星期五、六為12∶00)

三、衞生管理

1、宿舍的公共區域由學生宿舍服務員負責打掃;寢室由學生負責打掃。

2、宿管人員堅持環境區域、過道、樓梯、盥洗間、廁所每天打掃兩次,沖洗一次的制度。並隨時保持陰溝暢通,做到地面無垃圾、無堆積物,牆面無蜘蛛網。每月用除垢劑定時清潔盥洗間、廁所,保持盥洗間、廁所的清潔狀態。

3、洗衣房堅持每學期為學生洗滌三次卧具(蚊帳每學期洗一次)的制度。並做到認真負責,不污染、不損壞、不丟失。(洗衣房每天公佈洗滌班級,由各班生活委員統一送取)。

4、學生寢室堅持每日輪流值日清掃衞生的制度。做到室內地面乾淨,牆壁、屋頂無蜘蛛網,桌面整潔、東西擺放整齊。

5、各系生活部每週五定期檢查一次,學生宿舍每月檢查兩次。每月評比一次,檢查、評比結果納入“文明寢室”的評比活動中,並專欄公佈,專項獎勵。

全體同學都必須自覺遵守國家政策法令和校規校紀,尊敬師長,尊重他人勞動,團結同學服從管理與教育,積極支持和維護宿舍的紀律秩序、治安消防、清潔衞生。“黨員責任崗”在各系的指導下起好示範作用,協助學生宿舍開展宿舍管理工作,共同營造文明、清潔、有序的寢室環境,為校園文化建設作貢獻。學生宿舍管理制度從某某年9月1日開始執行,由後勤服務中心宿管中心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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