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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近期安全事故通報【新版多篇】

2022近期安全事故通報【新版多篇】

2022近期安全事故通報【新版多篇】

2022近期安全事故通報 篇一

今年以來,我省接連發生6起較大道路交通事故。特別是春運開始以後,1月20日和2月5日、6日,先後發生4起較大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14人死亡、10人受傷,傷亡人數較多,社會影響較大,道路交通安全形勢不容樂觀。省政府對此高度重視,2月6日,省長、省安委會主任林鐸在《甘肅省值班信息》第53期“G22高速公路榆中縣境內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上作出明確批示,要求以省安委會名義迅速通報近幾日來接連不斷、死亡多人的交通事故,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和整頓工作,力壓交通事故,減少一次死亡多人的事故發生。副省長、省安委會副主任楊子興同日作出批示,要求儘快按林省長要求通報全省。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政府領導的批示精神,督促各地、各有關部門舉一反三吸取教訓,採取切實有力措施,進一步加強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效遏制當前較大道路交通事故頻發的態勢,現就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主要事故情況及原因

1月20日20時55分,臨夏州臨夏縣韓集鎮駕駛人馬永海駕駛臨夏縣恆通駕校甘N·0529學號桑塔納牌小型轎車(搭載3人),沿臨夏市南濱河路由西向東行駛至南濱河東路東口處時,碰撞道路右側水泥防護墩駛入灌木叢後,又與道路右側鋼製電線杆相撞,造成3人死亡、1人受傷。

2月5日12時50分許,嘉峪關市駕駛人張安福駕駛嘉峪關市第一人民醫院衞生應急指揮與醫療急救指揮調度中心所屬的甘B92732號“江鈴全順”牌救護車(核載8人,實載8人),由嘉峪關市往蘭州市運送患者,由西向東行駛至連霍高速(G30)1954KM+650M處(涼州區境內)時,因操作不當,車輛失控與中央隔離護欄相撞後發生側翻,造成4人死亡、3人受傷。

2月6日13時50分許,渭源縣祁家廟鄉瓦樓村西山社村民鄭雲兵無證駕駛甘JF3802號“時風”牌農用三輪汽車(違法搭載7人),由渭源縣祁家廟鄉沿路河鄉道駛往五竹鎮方向,行駛至10KM+915M處(渭源縣祁家廟鄉瓦樓村二社下坡彎道)時,車輛失控,駛出路面發生側翻,造成4人死亡、4人受傷。

2月6日18時08分許,四川省德陽市駕駛人陳德久駕駛川FNV592號“大眾”牌小型普通客車(核載5人,實載5人),由西向東行駛至青蘭高速(G22)1814KM+350M處(榆中縣境內)時,與山東莘縣駕駛人龔章喜駕駛的莘縣武陽物流有限公司魯PG8562號“豪沃”牌重型半掛牽引車(掛魯PKT10號)追尾相撞,造成3人死亡、2人受傷。

上述事故充分暴露出各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屬地責任落實不到位,農村道路失控漏管和縣鄉政府主體責任不落實的問題仍然比較突出;一些道路交通安全單位、企業主體責任不落實、對車輛安全運行管理工作重視不夠,有章不循、有法不依,忽視車輛安全檢查維護、安全隱患較多的問題仍然比較突出;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引導工作不到位,私家車駕駛人安全意識淡薄,節日期間謹慎駕駛意識不強、應對惡劣天氣經驗不足、處置突發情況能力欠缺的問題仍然比較突出。

二、深刻認識當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嚴峻形勢

當前已進入春運工作的收尾攻堅階段,從近年來春運後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規律和目前掌握的情況看,近期道路交通安全形勢依然嚴峻複雜,壓力不容小覷。一是元宵節將出現出行高峯。元宵節前後,人民羣眾走親訪友、趕集廟會、進城遊玩等活動將明顯增加,酒駕、超員、農用車載人等嚴重違法行為容易多發,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的可能性進一步加大。二是春運後期將出現返程高峯。近期農民工返城、學生返校交通流將會交織疊加,存在較大的交通安全風險。三是近期將連續出現降雪降温天氣。據氣象報道,近期我省大範圍內將連續降雪降温,容易造成大霧、道路結冰等情況,給春運後期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帶來更大壓力。各地、各有關部門務必高度重視,充分認清當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面臨的嚴峻形勢,堅決克服麻痺鬆懈思想,以對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迅速行動起來,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靠實工作責任,集中排查隱患,全面整改落實,確保全力以赴抓好春運後期道路交通安全各項工作,堅決預防長時間、大面積交通擁堵現象發生,堅決遏制較大道路交通事故頻發態勢,堅決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切實維護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勢總體穩定,為全國“兩會”勝利召開創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環境。

三、全面排查整治源頭安全隱患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切實按照嚴禁安全技術條件達不到要求的車輛和設施投入春運、嚴禁不符合條件的駕駛人蔘加春運、嚴禁不符合安全條件的道路通行客運車輛的要求,重點圍繞客運班車、旅遊客車、危化品運輸車和“營轉非”大客車、農村麪包車等“五類重點車輛和駕駛人”,全面開展隱患排查。特別是要緊盯各類客運企業,集中排查整治風險隱患。對客運車輛和旅遊包車的安全技術狀況、維修保養情況、車輛年審情況等不符合條件的,以及未安裝使用動態監控系統的,要堅決停運;對不安排專人24小時值守動態監管平台的,要堅決停止客運線路申請;對安全設施不完善的,要堅決整改。要對所有客運駕駛人的駕駛資格、從業資格、駕駛證審驗、身心狀況和交通違法記分等情況進行全面排查清理,凡不具備條件的,堅決予以解聘。要對客運企業未開展班線途經道路安全適應性評估以及未合理確定營運線路、車型和時段的,限春運結束前全面完成整改。

四、進一步強化道路交通安全監管工作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嚴管道路通行秩序,嚴查“三超一疲勞”交通違法行為。要嚴格落實凌晨2時至5時客運車輛禁止通行或者實行接駁運輸的規定,嚴格執行日間連續駕駛不超過4小時、夜間連續駕駛不超過2小時、行駛速度不超過日間限速80%的規定。對省際、市際交通安全服務站和臨時執勤點,要嚴格落實7座以上客運車輛人數必查、駕駛時間必查、駕駛資格必查、車輛檢驗情況必查、車輛安全設施配備情況必查、車輛輪胎磨損狀態必查的“六必查”制度,嚴把出站、出城、上高速、過境“四關”,省際交通安全服務站要嚴格落實好24小時勤務制度。要對客運駕駛人開展行車安全教育、典型案例教育,普及行車過程中遭遇突發情況的處置常識。要充分發揮農村“兩站一室”作用,加強宣傳、教育、勸導。要在隱患點多、車流集中的路段增派執法小分隊,加大執法力度,依法嚴格處罰中短途班線客車、農村麪包車超員以及三輪車、拖拉機、低速載貨汽車載人等違法行為。嚴格防止農村道路客車、微型麪包車超員,酒後駕駛,農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違法載人和摩托車超載等問題。遇到雨雪冰凍等惡劣天氣,要及時組織縣區有關部門、所在鄉鎮政府和社會各方力量,及時開展交通管制、道路搶修、鏟冰除雪、醫療救助和生活保障等應急管理工作。

五、切實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採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大力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切實提升交通參與者的安全意識、自律意識,積極干預駕駛人的行為,堅決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發生。要通過電視、廣播、網站、手機微信、電子顯示屏等各種媒介及時發佈預計車流高峯、重點道路交通情況、交管部門管理措施等信息,引導羣眾合理選擇出行時間和路線,有效調節高峯時段交通流量,減輕重點區域、路段的交通壓力。要加強客運站點、農村集市、高速公路服務區和城市出入口等人流、車流密集路段的交通安全宣傳,通過設置服務枱、發放宣傳品、播放宣傳片等方式,提醒駕駛人安全謹慎駕駛。要針對自駕車出行增多的情況,通過户外顯示屏、交通廣播、交通提示卡等載體,宣傳提示自駕車出行的注意事項,警示駕駛人安全、文明出行。要通過對典型交通違法行為、隱患企業的曝光,倒逼隱患整改,遏制違法行為發生,達到防控風險、減少事故的目的。

六、嚴格落實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追究機制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強化“以人為本、安全至上”的理念,緊密結合實際,迅速組織安監、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認真開展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各地政府分管領導要親自掛帥,帶隊深入一線開展檢查、督導,及時協調解決重大問題。要全面落實道路交通安全的屬地管理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逐級傳導壓力,逐級抓好落實,切實按照“誰主管,誰檢查”、“誰檢查,誰負責”的原則,將檢查情況記錄在案,對安全隱患歸類建檔,嚴格實行閉環式管理。對此次排查中發現隱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徹底導致事故發生的,要依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和《甘肅省道路交通安全領導責任考核辦法》的規定,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未受到追究不放過、安全隱患未消除不放過、羣眾未受到教育不放過的原則,嚴格落實掛牌督辦、約談、黃牌警告等措施,嚴肅追究相關領導和責任人員的責任。構成犯罪的,要依法從嚴追究刑事責任,全力推動道路交通安全責任的有效落實。

甘肅省安全生產委員會

年2月7日

2022近期安全事故通報 篇二

電力行業事故通報一、全國電力事故情況:

1、20xx年,全國發生電力人身傷亡責任事故49起,死亡86人,其中,電力生產人身傷亡事故33起,死亡39人;電力建設人身傷亡事故16起,死亡47人。20xx年,全國發生較大以上電力人身傷亡事故10起,死亡42人。20xx年,自然災害引發電力人身傷亡事故5起,死亡(失蹤)65人。發生境外較大以上人身傷亡事故1起,死亡6人。2、20xx年3月份,全國發生電力生產人身傷亡責任事故2起,死亡1人,重傷1人。 兩起電力生產人身傷亡事故為:3月7日,福建省電力公司寧德電業局業擴項目部工作人員根據用户申請,在對新建配電設備進行復檢時,發生觸電事故,造成1人死亡。3月20日,中電投青海黃河公伯峽發電公司1名作業人員在處理空調室外機時,踩到玻璃網架上,玻璃碎裂發生高空墜落,造成重傷。 3、20xx年5月份,全國發生電力人身傷亡責任事故4起,死亡4人。其中,電力生產人身傷亡事故3起,死亡3人;電力建設人身傷亡事故1起,死亡1人。三起電力生產人身傷亡事故為:1、5月10日,河南金鑫防腐保温工程公司在華能南通電廠二期220千伏升壓站進行線路檢修時,腳手架搭設過程2 中因傾倒觸碰鄰近運行線路,造成1人觸電死亡。

2、5月19日,廣西水利電業集團玉林市水利電業有限公司城隍供電所農電工在興業縣城隍鎮蓮塘村更換低壓線路受損電杆的作業中,發生線路倒杆,造成1人死亡。3、5月21日,江蘇溧陽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在國電電力石咀山發電廠2號機組B引風機改造施工作業中,進行引風機出口煙道內中心風筒拆除工作時,中心風筒因支撐割除後受力不均,發生垮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一起電力建設人身傷亡事故為:5月15日,貴州圓通電力建設有限公司在廣西水利電業集團田林縣水利電業有限公司農網升級改造項目施工中,進行低壓線路安裝時,發生觸電事故,造成1人員死亡。4、20xx年6月份,全國發生電力人身傷亡責任事故2起,死亡2人,均為電力生產人身傷亡事故。

兩起電力生產人身傷亡事故為:1、6月22日,北方聯合電力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臨河熱電廠作業人員在雙線輸水管線排氣井檢查排氣閥時,下井關閥過程中跌落井底,造成1人死亡。2、6月27日,江蘇宜興市張澤耐火電瓷有限公司在陝西華電瑤池發電有限公司1號鍋爐進行小修作業時,發生高墜事故,造成1人死亡。

2022近期安全事故通報 篇三

根據原行署《關於做好元旦春節期間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銅署辦發電〔20xx〕246號)精神,結合我局今冬明春春運安全工作實際,20xx年元月11日至13日由局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總工程師崔文明帶領安全、路政等相關科室負責人對我區管養的路段進行了安全生產大檢查。重點檢查和抽查了國道326、省道305、203、304、201路線上易凍路段、防滑材料儲備情況以及路橋公司實施的思南趙家壩橋、國道326沿河縣城繞城主要的施工現場。現將檢查和抽查情況彙報如下:

一、在這次檢查中,多數管理段對自己管養的易凍易滑路段的防滑材料儲備數額比較規範。如石阡、鬆桃管理段的S305線、S201線。

二、由路橋公司正在實施的思南趙家壩橋、G326線壩芒至綠桶溪(沿河繞城線)工程,兩項目施工路段安全管理比較規範,各種安全警示標誌設置齊全,嚴格執行各種機械設備的安全操作規範,兩個工地開工以來,未發生任何大小安全性事故。

三、檢查中存在不足:個別管理段對自己管轄易凍易滑路段防滑材料儲備不足,如省道303線K108~109、省道305線K82+200、國道326線K153~155路段。惡劣天氣變化,易出現凝凍,請沿河、江口、印江三個公路管理段立即增加幾個防滑點的防滑材料,防止斷交,影響春運安全工作。

公路管理局春運安全領導小組

年一月十三日

2022近期安全事故通報 篇四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安全生產委員會:

近期全國接連發生4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共造成59人死亡,給人民羣眾生命財產造成重大損失。

10月28日,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大眾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一輛號牌為浙HD0916的中型普通客車,由江山市四都鎮道塘自然村27名村民包租,自江山市殯儀館回道塘村,行駛至四都鎮大湖山路段時,因駕駛員操作不當,在上坡時車輛發生後溜駛出路外,墜落山崖,造成11人死亡。

10月30日,山西省太原市金佳通旅遊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一輛號牌為晉A53772的大客車,由河北西柏坡駛往山西太原,行駛至陽泉國道207線917公里957米路段彎道處時,因駕駛員在雨天、彎道情況下操作不當,導致車輛翻下路外山坡,造成14人死亡。

10月30日,甘肅省成縣店村鎮黑旗村一輛號牌為甘K12609的重型半掛車,與對向行駛的甘肅南部運輸集團有限公司一輛號牌為甘K09189的中型客車,因兩車超速、佔道行駛,在徽縣銀杏鄉國道316線2451公里900米處相撞,造成10人死亡。

11月5日,河北省唐山市誠信貨物運輸有限公司一輛號牌為冀BE8911的貨車(核載16噸,實載84.84噸),由河北遷西開往曹妃甸方向,行駛至省道262線灤縣楊柳莊鎮東趙莊子村長下坡路段時,因制動失效,追尾撞到一輛行駛中的號牌為冀BB4321的農用車,導致冀BE8911貨車側翻,衝入路邊人羣,造成19人死亡。

除以上4起事故外,今年以來全國發生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還有17起(詳見附件)。經對這些事故的初步調查分析,事故暴露出以下主要問題:一是駕駛員安全意識淡薄,違法違規駕駛現象嚴重;二是車輛非法載人、違法超載突出;三是運輸企業對駕駛員的動態監管措施落實不到位;四是部分地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還存在薄弱環節和漏洞。為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生產工作,有效防範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發生,確保人民羣眾平安出行,現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地要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推進安全生產“三項行動”的通知》(國辦發〔20xx〕32號)有關“三項行動”第三階段的各項工作部署,切實加強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大執法力度,督促運輸企業切實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對營運駕駛員的動態監管;加大隱患排查治理力度,嚴厲打擊非法載人、違法超載行為,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加強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提高交通參與者的安全意識。

二、各地要用事故教訓推動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要依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的規定,認真組織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要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和“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要求,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吸取事故教訓,落實整改措施。要及時將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結案報告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備案。

三、各地要加強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及早對20xx年元旦、春節期間相關工作進行部署。要組織有關部門對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出專項部署,做好應對冬季大霧、雨雪冰凍等惡劣和極端天氣的各項準備工作,及時啟動應急預案。要針對年底和節日期間交通運輸繁忙、客流集中等特點,加強對各部門、各單位的統一組織和協調,合理配置運輸資源,安排運力;嚴格路面管控,加大對超載、超速、超員等違法行為的執法力度,確保道路運輸安全有序。

四、各地要結合本地區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實際,研究制定預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針對性措施,並及時將有關預防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措施及落實情況報告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

附件:1.今年以來全國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分地區情況表

2、今年以來有關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簡況

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年十一月十日

2022近期安全事故通報 篇五

20xx年,各電力企業認真貫徹落實國家能源局、河南省政府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總體部署,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保持了河南省電力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20xx年,河南省沒有發生較大以上人身傷亡事故,沒有發生電力安全事故,沒有發生較大以上設備事故,沒有發生水電站大壩漫壩、垮壩以及對社會有較大影響的電力安全事件。

一、事故基本情況

20xx年,河南省發生電力生產人身傷亡責任事故3起,死亡4人,重傷1人,同比事故起數相同,死亡人數增加1人,重傷人數減少4人。

二、事故簡況

(一)華潤電力檢修(河南)有限公司“3.19”原煤倉原煤坍塌亡人事故

20xx年3月19日22時,華潤電力檢修(河南)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在河南華潤電力古城有限公司8號原煤倉開展疏通作業時發生事故,造成1人傷亡,直接經濟損失100餘萬元。

(二)安陽興源物資有限責任公司“5.20”亡人事故

20xx年5月20日16時56分左右,山東三佳鋼板倉開發有限公司在大唐安陽發電廠廠區安陽興源物資有限責任公司6號幹灰庫內清灰作業時,幹灰坍塌埋人造成三人傷亡事故(其中吳德洪經安鋼職工總醫院搶救無效當天死亡,周華彬在安陽市第五人民醫院經過8天搶救無效,於20xx年5月28日8時左右死亡,還有胡朝友經醫院檢查無礙),直接經濟損失約98.5萬元。

(三)河南省工業防腐蝕工程有限公司“6.24”高處墜落事故

20xx年6月24日1時20分左右,由河南省工業防腐蝕工程有限公司承接的新鄉豫新發電有限責任公司7號爐a級檢修爐膛內腳手架搭拆項目在施工時,發生一起作業人員高空墜落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約92萬元。

三、事故分析

20xx年電力事故呈現以下特點:因煤(灰)坍塌導致的電力人身傷亡責任事故2起,因高空墜落導致的電力人身傷亡責任事故1起。從近年來發生的電力事故情況看,煤(灰)坍塌事故和高空墜落事故是導致電力人身傷亡事故的主要原因。

四、存在的問題

一是電力企業電力安全信息報送不及時。個別電力企業事故發生後未能嚴格執行1小時報告制,後續報告不及時。個別電力企業電力事故(事件)月統計表未按要求報送。

二是電力電力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這三起事故反映出個別電力企業安全管理缺失及安全防護措施不到位,安全管理人員未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安全教育培訓不到位,擅自使用無證人員進行登高作業,工作人員違章指揮,施工人員安全意識淡薄、違章作業等問題。

三是事故單位落實整改情況報告不及時。個別事故單位未能及時落實事故報告中提出的處理建議和防範措施,未及時向能源監管辦報送整改情況。現已督促有關事故單位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落實整改措施,實現閉環管理。

五、措施和要求

各電力企業要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規範安全生產行為。建立有效的責任落實機制,保證安全管理責任落實到位。重點抓好基層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嚴格執行“兩票三制”等各種規程規範和管理制度,提高企業本質安全水平和事故防範能力。加強應急管理,規範安全生產信息報送工作。

國網民樂縣供電公司學習事故通報 警鐘長鳴

4月5日,公司積極組織幹部職工開展安全事故學習,重點對“國網冀北電力220千伏羅屯變感應電觸電人身事故的通報”進行了學習討論,為安全生產再次敲響警鐘。

會上,該公司安全監察質量部主任就冀北電力唐山供電公司檢修人員在作業過程中,“因打開刀閘A相線路側引線連接板時,失去地線保護髮生感應電觸電人身死亡事件”的整個經過進行了詳細解讀,與會成員結合當前春檢工作,就事故發生的原因對照《紅線制度》《反違章記分標準》展開了認真分析討論,對本次事故中暴漏出的現場作業違章、生產準備不充分、風險意識和現場管控不力等進行了反思,認真吸取事故教訓,嚴格按照安全規程從事生產工作。

本次“事故通報”的學習,大大提高了員工的安全自我防範意識,切實加強了春檢現場作業安全監護和管理。同時要求要進一步加強施工隊伍安全教育培訓,加大對施工人員安全考核力度,結合本次事故通報,各生產單位要認真深刻剖析工作中存在的各類安全隱患,嚴格執行《安規》和“兩票三制”,嚴格開展作業危險點分析和風險預控,嚴格落實現場安全技術措施和組織措施,做到安全管理常抓不懈,警鐘長鳴。(蔣霞)

大唐韓城發電廠“8?3”全廠停電事故通報

8月3日,大唐陝西發電公司韓城發電廠在進行二期主廠房A列牆變形測量時,用鐵絲進行測量,違章作業,造成#3主變110kV引線與330kV引線弧光短路,又因#3主變保護出口繼電器焊點虛接,3303開關未跳閘,擴大為全廠停電事故。

一、事故經過

事故前運行方式: #1機#2爐、#3機爐、#4機爐及#1、2、3、4主變壓器運行,330kV環型母線運行,330kV兩條線路與系統聯絡;110kV單母線固定連接,四條地區出線運行。全廠總出力185MW。其中,地區負荷xx5MW。

韓城發電廠存在地質滑坡影響。為防止A列牆牆體落物影響主變等設備的安全,準備在A列牆外安裝一層防護彩鋼板。電廠多經公司承擔了該項工程。

事先制定了《工程施工安全組織措施》、《工程施工方案》,並經生產技術科等審核,總工程師、批准。

8月1日,多經公司項目負責人找到電氣檢修車間技術員,要求進行現場勘測工作,並要求派人監護。電氣檢修車間技術員同意,並安排變電班開票、派監護人。8月2日下午履行了工作許可手續。

8月3日上午開始工作。在汽機房頂(25.6米)向下放0.8毫米的20號軟鐵絲,鐵絲底端拴了三個M24的螺母。15時48分,在向上回收鐵絲時,因擺動觸及#3主變110kV側引出線C相,引起#3主變對鐵絲放電,並造成#3主變110kV側C相與330kV側B相弧光短路,#3機變差動保護動作,引起#3機組跳閘。又因為#3主變330kV側3303開關拒跳及失靈保護未動作,造成了事故的擴大。

#4機反時限不對稱過流保護動作,3305開關跳閘,#4機組與系統解列,帶廠用運行;#2主變330kV側中性點零序保護動作跳閘, 110kVⅡ段母線失壓, #2高變失壓, 廠用6kVⅡ段母線失壓,#2爐滅火, #1機單帶地區負荷,參數無法維持,發電機解列。韓金、韓西禹線對側開關跳閘。

二、事故處理過程

#4機與系統解列後,帶廠用電運行。16時11分,韓金線金鎖變側充電成功,韓城電廠3302開關給#2主變充電正常,110kVⅠ段,Ⅱ段電壓恢復。17時23分#4發電機併網;17時41分,#1發電機併網;19時44分,#2發電機併網;8月4日2時44分,#3機組啟動,機變零啟升壓正常;7時36 分,#3機組併網。

三、事故暴露問題

1、生產組織混亂。《工程施工安全組織措施》、《工程施工方案》雖然明確了大部分施工只能在停電的情況下進行,但對前期的現場測量、準備工作沒有明確的要求。該廠對多種經營承擔的有關生產工作,如何計劃、安排組織,缺乏相關的管理制度,多種經營部門也不參加生產調度會。

多經公司安排的現場工作人員沒有電氣專業人員,施工前也沒有安排組織學習相關的安全工作規程,對在帶電區域進行測量工作沒有認真分析工作可能存在的風險,沒有制定工作方案。工作開始前,沒有向生產部門提交相關的工作計劃、安排,工作的組織存在隨意性。

2、工作票簽發、許可隨意。電氣檢修車間同意配合開工作票並派監護人,但車間技術員、工作票簽發人變電班班長、變電班制定的工作監護人,對涉及帶電區域的工作,均沒有認真瞭解工作內容和工作方法等,對工作中可能存在可風險缺少必要的分析環節。工作票執行全過程存在漏洞,簽發、許可、安全交底以及危險點分析、現場監護執行流於形式。

3、“兩票”執行的動態檢查和管理不到位。該項工作從8月3日上午開始,直至發生事故,共在現場放置了六根鐵絲。在此過程中,監護人員對此嚴重違章和可能造成危險後果視而不見,沒有進行及時糾正和制止。也沒有相關的領導、技術人員及安全監督人員發現和制止。

4、設備維護管理不到位。該廠對1998年投用的WFBZ型微機保護沒有進行認真的檢查和相關試驗,對保護中存在問題底數不清,由於3303開關接點虛焊的缺陷沒有及時發現和消除,造成故障點無法隔離,導致事故擴大。同時也説明該廠安全質量專項治理工作流於形式,對集團公司要求開展的保護自動裝置和二次迴路的安全質量專項治理活動不深不細。

5、人員安全意識淡薄,安全教育缺位。在帶電區域使用鐵絲作測量繩危險極大,而且危險性具有很強的可預見性,但工作人員對危險缺少起碼的感知和自我保護意識,監護人員對危險也是麻木不仁,表明企業在員工的應知應會的教育上存在嚴重的缺位。

三、相關要求

1、各單位要認真落實集團公司關於“兩票三個100%”規定,加強兩票的動態檢查和監督工作;安全監督部門要對兩票執行存在的問題要及時進行通報和考核,並向安全第一責任者彙報。

生產車間代多種經營或外委工程開工作票時,必須對工作的開行性、必要性、工作方案、工藝進行審查,由負責填寫工作票的車間或班組組織進行危險點分析工作,並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所派出的監護人,必須是班組技術員、安全員及以上人員。

2、按照綜合治理的原則,健全生產指揮體系,保持政令暢通。生產現場的管理必須進行統一指揮。多種經營企業承攬的生產工作,必須在統一的生產技術管理下進行。凡是承攬生產工作的多種經營,必須參加生產調度會議,相關計劃性工作,必須提交相關工作計劃。要加強生產工作的計劃性和嚴肅性,未經生產調度指揮部門核准的工作,不得開工。

3、強化員工安全意識教育和安全技能知識培訓,加強工作人員對作業現場的危險源和危險因素的辨識、分析和控制能力以及應對突發事件能力的培訓,完善作業現場員工必須具備的應知應會培訓工作管理,規範現場作業人員的工作行為,夯實安全基礎。

4、結合安全質量專項治理活動,各分、子公司要組織專家組對所管理企業繼電保護定值管理工作進行一次認真的檢查。重點是相關的規程、標準、文件是否齊全、有效;定值計算、審核、批准、傳遞、變更管理是否規範;與電網調度部門的管理界面是否清晰;主保護、後備保護的配合是否符合配置原則;檢修、預試超期的保護裝置,是否積極向電網調度部門提出申請,創造條件進行試驗;

試驗、傳動工作是否嚴格執行規程規定的方式、方法;對在調度部門進行備案的保護定值、相關資料,分子公司是否組織進行了一次全面核對。

8月30日前各分、子公司將本次專項檢查情況反饋至集團公司安生部,直屬企業的檢查工作由集團公司組織。

年月日

2022近期安全事故通報 篇六

20xx年9月22日,在16#棟3樓發生一起輕傷安全事故,本着事故“六不放過”精神,警示其他作業人員,特通報如下:

事故經過:外牆吊裝作業人員譚亞軍在16#棟3樓進行外牆吊裝作業,外牆固定好後,將吊具卸下來,沒有注意下樓層窗口位置的陳海雙,下墜的吊具將陳海雙頭部左耳處砸傷。

造成後果:左耳皮外傷。

事故原因:(1)譚亞軍卸吊具時沒有注意下方是否有作業人員。(2)現場交叉作業,陳海雙將頭出伸出窗口。

事故處理:(1)此起事故通報項目部所有員工。(2)班組做好班前安全宣導。 整改措施:(1)儘量減少現場交叉作業。現場交叉作業上方作業應做好安全防護措施,並做好現場作業人員的安全交底。(2)對外牆安裝員工進行安全培訓。

X項目部

20xx年9月22日

2022近期安全事故通報 篇七

11月21日2時30分,x省分公司新興煤礦發生特別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事發當時在井下作業的528名礦工中,有420人成功升井。最終確定該事故共造成108人死亡。國家安監總局局長駱琳23日説,根據對x11〃21”瓦斯爆炸事故的現場初步分析,事發礦安全責任不落實,隱患排查不認真、不徹底,這是一起明顯的責任事故。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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