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範網 >

實用文 >實用文精選 >

畢業生户口遷移手續【新版多篇】

畢業生户口遷移手續【新版多篇】

畢業生户口遷移手續【新版多篇】

畢業生户口遷移手續 篇一

一、大學生入學户口遷移

所要證明材料:大學生入學户口遷移,持入學通知書;

需要憑户口準遷證方可遷移的對象,還須持遷入地縣、市公安機關出具的户口準遷證;

需要經過上級公安機關批准後方辦理的户口遷移,還應提供上級公安機關的批准文件

二、大中專畢業生户籍遷出手續

1、上學時將户口隨之遷入學校的學生,畢業時一般將户口再隨之遷出,有兩種情況:一是已落實就業單位的,學校將把你的户口從學校所在地遷往你的就業單位所在地。二是沒有落實就業單位的,將現户口遷往原籍,也就是從何地遷入再遷回何地(保留非農業户口)。

2、學生畢業時由保衞處户籍室統一辦理户籍遷出手續,原則上不保留户籍。所以畢業生離校時應及時到所在院系領取本人的户籍遷移證,以便落户。否則人户分離,需要户籍證明時,本人還需要返回學校所在地辦理,會增加你的經濟負擔和時間上的浪費,也還會給其它方面,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三、畢業生户口遷移手續辦理程序

①已落實就業單位的,保衞處户籍室根據就業指導中心提供的《畢業生就業方案》户口遷往就業單位。

②未就業且未申請留校的,户口遷往原籍。

③畢業前保衞處户籍室集體辦理户口遷出手續,然後以係為單位集體來保衞處户籍室領取《户口遷移證》,分發畢業生本人帶到遷往地派出所落户(不包括户口留校的)。

④户口在校沒領取的,本人或委託人必須持就業《報到證》或《畢業證》來保衞處户籍室辦理領取手續,否則後果自負。

畢業生户口遷移手續 篇二

1、30週歲以下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落實就業單位後,入深圳户口應按以下順序辦理落户手續:

(1)在就業地有依法取得房屋產權證的住所或有直系親屬(指父母、配偶、子女)可投靠的;

(2)就業單位有設立集體户的;

(3)在就業地依法租用政府房管部門廉租房或企事業單位提供固定住房的;

(4)在就業地有親友投靠的;

(5)在就業單位委託人事代理的人才中介機構有設立集體户的。

2、普通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不論是否落實就業單位,均應及時辦理户口落户手續。應屆、往屆畢業生所持有《户口遷移證》超過有效期滿之日起6個月的,原則上回户口遷出地派出所重新核發户口遷移證。

3、《報到證》須經政府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接收單位的簽章,研究生(含雙學位)可放寬35週歲以下。

4、普通大中專畢業生因貸款未還清,無法取得畢業證書的,可憑學校證明辦理落户手續。

以上須知未提及的,均按福建省公安廳、省人事廳、省教育廳發出的閩公綜〔2007〕563號《關於印發<福建省普通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學生户口管理辦法>的`通知》執行。

注:(一)2007年底前普通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所持《户口遷移證》的遷往地址與實際落户地址不一致或超過有效期限而不能落户,凡符合《辦法》規定的,可由持證人寫出情況説明,經遷入地縣(市、區)公安機關户政部門核准後,由派出所户籍窗口給予辦理落户手續。

(二)已落實就業單位到北京、上海、深圳等省市就業的普通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的畢業生,持有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和户口遷移證,但因不符合就業所在地的落户條件需回原籍地或家庭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可由持證人寫出情況説明,經原籍地或家庭户口所在地縣(市、區)公安機關户政部門受理核准後,由派出所户籍窗口給予辦理落户手續。

(三)原户籍在我省的省外普通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在校期間和畢業後出國出境就業就學的,持户口遷移證要求回上學前户口所在地或家庭户口所在地落户的,憑出國出境就業就學相關證照及簽證、出國出境前就讀學校相關證明(畢業證或學生證或學校證明),經遷入地縣(市、區)公安機關户政部門核准後,由派出所户籍窗口給予辦理落户手續。

(四)歷年普通高等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畢業時已落實就業單位但未落户,現原就業單位不存在或不在原就業單位工作,要求回上學前户口所在地或家庭户口所在地落户的,由畢業生本人寫出情況説明,持《户口遷移證》、《報到證》、《畢業證》,經原籍地或家庭户口所在地縣(市、區)公安機關户政部門受理核准後,由派出所户籍窗口給予辦理落户手續。

(五)出國留學人員回國要求辦理户口落户的,仍按照省公安廳《轉發公安部關於辦理出國留學人員户口登記問題的通知》(閩公通[1994]218號)規定,給予辦理落户手續。

(六)對畢業生類別人員要求掛靠親屬家庭户的,憑本人申請報告、掛靠户主《户口簿》、雙方到場户主簽名同意的書面材料。

網友支招:

一、正常畢業,已領取畢業證和報到證的學生:

1、攜帶本人畢業證、報到證到院保衞科開户口遷移證明,填寫户口底冊編號並加蓋公章;

2、攜帶報到證及户口遷移證明到洞山派出所(以下簡稱派出所)辦理户口遷出手續,(開具户口遷出單);

3、攜帶報到證和户口遷出單到户口遷入地派出所入户;

二、畢業後兩年內重新辦理了改派手續的學生:

1、攜帶本人畢業證、改派後的報到證到院保衞科開户口遷移證明,填寫户口底冊編號並加蓋公章;

2、同“第一條”的2、3步驟。

三、報到證不慎遺失的學生:

1、首先到户口將要遷入地的派出所開具“准予遷入證明”,然後攜帶本人畢業證和“准予遷入證明”到院保衞科開户口遷移證明,填寫户口底冊編號並加蓋公章;

2、同“第一條”的2、3步驟。

四、因各種原因中途辦理退學手續已經退學的學生:

1、攜帶本人身份證及退學文件複印件和本人户口簿到院保衞科開户口遷移證明,填寫户口底冊編號並加蓋公章;

2、同“第一條”的2、3步驟。

五、本人因故不能前來,請別人代遷户口的學生:

1、請別人代遷户口時,除提供本人畢業證、報到證(或“准予遷入證明”)外,還須提供本人身份證複印件、代遷人身份證複印件和本人手寫代遷户口委託書一份,才能給予辦理,以免出錯(本人和代遷人的身份證複印件要留下備查,作為證明)。

六、入學前户口所在地為淮南,且畢業後投靠父母的,攜帶原轉出户籍(户口本)、畢業證(可不攜帶報到證),到院保衞科辦理户口遷移手續:

注:

1、户口跟隨報到證走,如報到證為:“合肥市教委”,則户口只能遷到合肥市,不能遷到安慶市,若想遷到安慶市,必須重新改派,具體事宜,請與院就業辦公室聯繫。

2、根據省教育廳文件規定,學院(派出所)免費為學生保管户口兩年,兩年後若仍未遷出,遺留問題由學生本人負責。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enfanwang.com/shiyongwen/shiyongjingxuan/38vmpw.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