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文範網 >

實用文 >實用文精選 >

藥品安全的普及知識精品多篇

藥品安全的普及知識精品多篇

藥品安全的普及知識精品多篇

如 何看藥品的標籤和説明書 篇一

藥品説明書應當包含藥品安全性、有效性的重要科學依據、結論和信息,用以指導安全、合理使用藥品。藥品説明書的具體格式、內容和書寫要求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制定併發布。

藥品説明書對疾病名稱、藥學專業名詞、藥品名稱、臨牀檢驗名稱和結果的表述,應當採用國家統一頒佈或規範的專用詞彙,度量衡單位應當符合國家標準規定。

藥品説明書應當列出全部活性成分或者處方中的全部中藥藥味。注射劑和非處方藥還應當列出所用的全部輔料名稱。

藥品處方中含有可能引起嚴重不良反應的成分或者輔料的,應當予以説明。

藥品説明書應當充分包含藥品不良反應信息,詳細註明藥品不良反應。藥品生產企業未根據藥品上市後的安全性、有效性情況及時修改説明書或者未將藥品不良反應在説明書中充分説明的,由此引起的不良後果由該生產企業承擔。

藥品説明書可以幫助患者瞭解藥品的主要成分、適應症、用法用量、副作用、貯藏條件及注意事項,但如果是處方藥,僅僅憑説明書還難以全面瞭解、正確使用該藥品。病人切不可憑藉一份藥品説明書擅自“對號入座”、亂用藥,而必須在醫務人員指導下使用。

(1)藥品名稱:有時一種藥品可以有多種藥名,如通用名、商品名、化學藥品名等。

有些不同的藥品,名稱只差一個字,要注意區分,不要錯用;

(2)批准文號、生產批號、有效期或失效期:批准文號是鑑別假藥、劣藥的重要依據。目前藥品批准文號為“國藥準字”+“字母”+“八位數字”(如國藥準字H20050203),生產批號表示具體生產日期,有效期或失效期為藥品質量可以保證的期限;

(3)藥品成分:若是複方製劑則標明主要成分;

(4)適應症或功能主治:化學藥品標“適應症”,中藥標“功能主治”。它是藥品生產廠家經充分的動物藥效學實驗及臨牀人體實驗的基礎上確定的,並經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審核後才允許刊印,往往包含很多適應症,也有的標明藥理作用和用途;

(5)用法用量:如果沒有特別説明,一般標明的劑量為成年人的常用劑量,並以藥品的含量為單位,若小兒或老人使用須按規定折算使用;

(6)藥品不良反應及副作用:藥品的其他不良反應也常常包括在這一欄中;

(7)注意事項或禁忌:安全劑量範圍小的藥品必標此欄,而安全性高的藥品也可不寫此欄,注意事項還包括孕婦、哺乳期、慢性病等特殊患者應注意的內容及其他藥品合用的禁忌等;

(8)貯存:若需特殊貯藏條件的藥品,則在此欄標明,如避光、冷藏等;

(9)規格:包括藥品最小計算單位的含量及每個包裝所含藥品的數量。

藥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二

為了進一步配合醫院管理年活動,保障患者用藥安全。根據中國醫院協會患者安全目標主要措施,結合本院藥品購銷、管理、使用等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以促進我院藥品管理和藥品使用安全的持續改進。

1、藥品採購、保管、存放應符合相關制度規程。

(1)藥劑科負責全院所有用藥的採購和供應。採購藥品應由藥庫保管員每月根據藥品庫存數量和使用情況提出採購申請,由採購員嚴格按招標採購中標目錄採購計劃並上報院藥事委員會審核後,由採購員按計劃掛網採購;藥品入庫前質量管理員應按《藥品質量驗收管理制度》仔細驗收,檢查品種、規格、批號、效期、供貨商、生產商、數量是否與要求相符,如有不符應作退貨處理。

(2)藥品嚴格實行“五專”管理;毒劇藥品、中止妊娠藥品和貴重藥品應符合相關管理規範和登記制度,專櫃加鎖,帳物相符。

(3)不同劑型藥品須嚴格分區放置,不同劑型區域或貨櫃(架)上應懸掛醒目標示;高濃度電解質製劑、肌肉鬆馳劑及細胞毒化等高危藥品必須單獨存放在專門區域或專用藥櫃(架),並在該區域或該藥櫃(架)醒目位置懸掛標示牌;一般按劑型分區存放的藥品用綠底白字標示劑型,高危藥品區用白底黑字並加黑框標明“高危藥品”。

(4)對所有藥品應嚴格按照《藥品效期管理制度》加強效期管理,做到先進先出;落實近效期掛牌警示制度。各藥房、藥庫及各病房在擺放堆碼藥品時,應將效期較近的藥品放在易於拿取的外側;每個月至少兩次檢查所有在庫或在架藥品的效期,各藥房效期在三個月內的、庫房效期在六個月內的應掛“近效期”警示牌,並記錄;庫房內存貨效期在三個月內的藥品,應視藥品使用情況安排退貨事宜;各病房到期藥品應及時報廢處理,並做好銷燬記錄。

(5)落實《藥品養護的管理制度》,嚴格控制藥品存放條件,嚴格按國家批准的藥品説明書所列貯存條件存放,嚴防藥品破損、黴變、失效,藥品報損率<3‰。藥庫、各藥房每天兩次查看庫房內各處温顯度表,並記錄,如超出規定水平應及時運行除濕機或通風設備;病室也應保持藥品存放區乾燥、温度適宜,每天記錄温濕度。藥品存放區域不得存放其它無關物品。如因儲存不當導致藥品破損、變質、黴變、降效等情況,將對藥品養護者進行處罰。

2、藥師應在充分尊重醫師的處方權的前提下,重視並堅持合理行使藥師的審方權。

各藥房應嚴格執行《處方管理辦法》等相關法規、制度,嚴格執行“四查十對”,力爭準確率達100%,出門差錯<0.01‰。

(1)配方人員收到處方後應先查看患科別、姓名、年齡、臨牀診斷及核對醫師簽名,內容不全、表述不清、醫師簽名不可辯認及其它不規範或不能判定其合法性的處方應退回;

(2)藥師應當對處方用藥適宜性進行審核。包括下列內容:

1)對規定必須做皮試的藥物,處方醫師是否註明過敏試驗及結果的判定;

2)處方用藥與臨牀診斷的相符性;

3)劑量、用法;

4)劑型與給藥途徑;

5)是否有重複給藥現象;

6)是否有潛在臨牀意義的藥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經處方審核後,認為存在用藥安全問題時,應告知處方醫師,請其確認或重新開具處方,並記錄在處方調劑問題專用記錄表上,經辦藥師應當簽名,同時註明時間。藥師發現藥品濫用和用藥失誤,應拒絕調劑,並及時告知處方醫師,但不得擅自更改或者配發代用藥品。

(3)嚴格執行特殊藥品專用處方制度,非專用處方不得調配,並與醫師聯繫請其使用專用處方紙重新處方;

(4)落實抗菌藥物分級使用制度,發現越級使用或超劑量使用的應暫停調配並及時與醫師聯繫,必要時請醫師雙簽字或請上級醫師簽字;

(5)發放藥品前應查對藥品的名稱、規格、數量與處方是否一致,檢查藥品外觀性狀、標籤,看有無變質,是否過效期;發出的藥品應註明患者姓名和藥品名稱、用法、用量。

(6)審方、調配人員均應在處方上簽字。

3、藥師應及時向患者及醫師提供準確的藥物使用幫助,保障用藥安全。

(1)門診、急診藥房窗口,藥師在發放藥品時應清晰、簡要地按藥品説明書或處方醫囑向患者或其家屬進行相應的用藥交待與指導,包括每種藥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項等。並保證自己的語氣、語調易於使患者或其家屬接受。

(2)門診藥房常設藥師一名,解答醫師、患者及其家屬用藥諮詢、提供藥品信息。

(3)為彌補病區藥房藥師不能直接查看醫師處方行使審方權的缺陷,病區臨牀藥師應定期深入病房,查看患者病歷和用藥記錄,一旦發現不合理用藥,及時與臨牀醫師溝通,修改用藥方案,減少藥療損害;同時接受臨牀醫師用藥諮詢、必要時參與制定藥療方案,保障用藥合理、安全、有效。

(4)作好藥物不良反應監測,協助臨牀醫師及時發現和上報藥物不良反應,並將相關信息實時反饋至臨牀一線,確保用藥安全。

4、各病房、門診、急診各科用藥安全責任人為科主任及護士長。

藥品安全的普及知識大全 篇三

1、藥品的儲存要求:絕大多數藥品對於存儲條件的要求都是:乾燥、陰涼而且避光。這是因為如果放在潮濕、高温且受到陽光直射的地方,藥品就很容易發生變性或變質,降低或失去藥性。

2、藥品的放置位置:除了温度、陽光等會引起藥品的變質變性,像熱輻射、電磁等也會對藥物產生影響,所以要遠離電腦、微波爐等家電存放。

3、關於説明書:很多人拿到藥以後,最關心的是一天吃幾次、一次吃幾粒,除此之外就幾乎不在意了。其實這種做法對自己身體是很不負責任的。説明書上除了介紹服藥的頻率、劑量外,還會標註着很詳細的禁忌症、不良反應、藥物相互作用及注意事項。

4、關於服藥的時間:許多的常見藥物都是一天服三次,很多人就將它和一日三餐聯繫在一起,把服藥的時間都定在每頓飯後一個小時,覺得這樣不太容易漏服。但其實所謂的一天三次,指的是將一天24小時三等分,也就是説每兩次服藥的間隔均為8小時。同理,一天服兩次就是間隔12小時,一天服一次就是次日的同一個時間。

5、關於藥的用量:藥物的每次攝入量並不是隨心所欲、憑空想象的,它是按照實驗藥物的半衰期、藥效等指標所決定的,不能輕易改動。有的人可能大意錯過了一次服藥的時間,就想着在下一次加倍服用,以希望能夠補上之前的遺漏。

6、關於藥的用法:每一種藥在生產的時候,都是根據能夠最大程度被人體吸收、最大限度發揮藥性的特點來設計成膠囊、顆粒、粉劑等劑型,不能任意改變。比如膠囊的外殼,就是為了防止藥物在吞嚥時尚未進入腸胃就已經被食道吸收了,如果因為覺得膠囊難以吞服就將其拆開,直接服食裏面的藥物,就完全違背了該藥物生產設計的初衷,藥效也基本浪費,甚至還有可能會對食道造成傷害。

藥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四

一、加強醫護人員的輸液安全意識

科室對醫護人員進行安全輸液相關知識的培訓:着重在靜脈輸液相關基礎知識;靜脈治療前是否需要靜脈輸液評估;各種藥物的PH值、滲透壓及對血管的刺激;各種藥物溶媒的選擇;常見的藥物配伍禁忌;輸液反應的觀察及處理等。做到人人重視,人人蔘與管理。

二、確保輸液用具安全

輸注藥物前必須認真檢查輸液用具有效期、包裝的完整性。如已過期則不可重新消毒再使用。

三、藥物的安全使用

靜脈輸液治療流程中藥物的領取、擺藥、配置、查對、更換液體等步驟均存在安全隱患,必須確保每一個步驟安全,才能保證輸液的安全。

(一)醫囑查對藥物在使用前必須由2人以上核對醫囑,確認醫囑無誤後才能執行。執行醫囑前需打印好輸液瓶籤、輸液卡、輸液執行單,由專人負責擺補液。

(二)溶液查對擺補液者必須認真檢查每一袋/瓶溶液的質量,確保它的安全性。為了避免出錯,我們規範了檢查溶液的流程:

1、軟包裝溶液檢查方法一擠二照三倒轉四復照:一擠:雙手用力擠壓軟包裝,檢查有無滲液,如發現有滲液,説明軟包裝已有裂縫,溶液已污染,不能使用;二照:對光照看溶液的質量:認真觀察溶液有無沉澱、絮狀物、黴點等;三倒轉:將溶液上下倒轉後再檢查有無漂浮物或絮狀物;四復照:再一次對光照看溶液,檢查其質量。如檢查溶液時發現有異常馬上更換並上報藥劑科和護理部。

2、瓶裝溶液檢查方法與軟包裝溶液檢查法類似。方法:一擰二搖三照四倒轉:一擰:用母指、食指、中指三個手指輕輕地擰瓶塞,檢查其鬆緊情況,如不能擰動或輕微動視為正常,如輕輕一擰其活動度很大,則提示該溶液不能使用;二搖:輕輕地搖動瓶身;三照、四倒轉與軟包裝溶液檢查方法相同。

(三)準確張貼輸液瓶籤張貼瓶籤前必須認真核對溶液的名稱、濃度、劑量與瓶籤是否相符,核對無誤後才能張貼。

(四)配藥補液擺後,配藥者在配藥前必須再認真查對一次,確認藥名、濃度、劑量無誤後嚴格按無菌操作加藥,藥液儘量做到現配現用。

(五)更換補液更換補液時必須先檢查將要接瓶的補液有無混濁、沉澱等。查對相鄰二組補液有無配伍禁忌,如無才能接瓶,更換後應仔細觀察二者的反應是否有沉澱、混濁的現象出現,如有應馬上更換輸液管;對兩種已知有配伍禁忌的補液不能相鄰輸入,中間應有其他的液體間隔,如無其他補液,應用生理鹽水間隔。藥液輸入後,應密切觀察用藥後的效果和不良反應。另外,換瓶/袋時需注意茂菲氏滴管及輸液管是否已空,防止空氣輸進病人體內導致空氣栓塞的發生。

四、輸液反應觀察

(一)觀察有無藥物的`過敏反應

凡是輸液所需使用的藥物,對於易過敏者都應在輸液前做皮內敏感試驗,只有無過敏反應時才能進行輸液。但有些病人由於體質等因素可能發生“遲發性過敏”反應。這些病人雖然皮內試驗為陰性,但可在輸入一定量的藥液後發生過敏反應,故需要密切觀察。如果在輸液過程中皮膚出現丘疹、有癢感,並有心慌、氣短或見病人顏面蒼白、口脣發紺、四肢發冷、測血壓有下降趨勢,即為過敏反應,須立即停止輸液。一般症狀輕者可口服抗過敏藥物,如馬來酸氯苯那敏等。若出現過敏性休克,則要分秒必爭全力搶救。

(二)觀察輸液的速度

輸液的速度應根據患者的年齡、病情、體質及輸入液體的總量,輸液的目的和藥物的性質等多種因素來考慮。一般情況下成人以每分鐘40~60滴為宜。有些藥物的滴速不宜太快,如氯化鉀一般稀釋成0.3%濃度,每分鐘應控制在20~40滴。給老年人輸液亦必須減慢速度。然而有些藥物則需快速輸入才能發揮作用,如甘露醇為達到其脱水作用,按每kg體重1~2g的劑量應在30分鐘內滴注完畢。這在控制急性腦水腫病人時應用較多。又如給休克早期的病人輸液亦應儘早而快速,這時及時糾正休克狀態十分重要。特別需要指出的是,有些病人覺得輸液時間過長或出於不願忍受輸液時對活動的限制,甚至怕影響到睡眠等原因,在未經醫護人員允許的情況下,自行調快輸液速度,這是非常危險的。

(三)觀察輸液藥物有無溢至血管外

有些藥物是不允許滲出到血管外。一旦有外滲可使病人局部疼痛難忍,嚴重時可導致局部組織壞死。因此如果觀察到輸液外滲應及時對症處理,如局部濕敷硫酸鎂等。

(四)對神志不清患者更要仔細觀察

對接受輸液治療的神志不清患者,須有專人陪護,並在輸液全過程中細心觀察脈搏、呼吸、心率、血壓以及顏面表情和體態,如有異常應立即報告主管醫師或值班醫師並及時作出相應的處理,防止發生意外。

五、輸液反應處理

(一)靜脈輸液時儘量減少藥物配伍品種。多種藥物配伍易造成微粒、熱原迭加而超標引起輸液反應,由於中草藥注射劑既易帶入微粒,又易與其它藥物發生反應,因此使用中草藥注射劑時儘量不要與其它藥物配伍。

(二)規範操作,注意環境、人員的清潔衞生。輸液的復配過程應在淨化區內進行。對配液間及輸液間採用紫外燈消毒可使空氣細菌下降95%,保持空氣的清潔主要是減少人流、物流和保持地面清潔。醫護人員在靜脈輸液操作前有效地進行手的清潔與消毒,是防止臨牀輸液反應的重要措施之一。認真執行操作規程,嚴格消毒患者穿刺部位皮膚。配液時,切割安瓿前後用酒精棉球擦拭切割處,可有效地防止污染及因安瓿內負壓將大量玻璃微粒吸入藥液。配液加入粉針劑時,加藥後應讓藥物必須充分溶解,必要時增加燈檢,符合輸液要求方可輸注;藥液宜現配現用,尤其是在高温潮濕季節或外部環境較差時。

(三)選擇質量保證的輸液器具。目前臨牀都使用帶有終端濾器的一次性輸液器,但各廠家一次性輸液器的終端濾器質量參差不齊。因此我們應選擇信譽保證、質量可靠的廠家供貨。輸液器具貯存不宜過久,同一個批號儘量在短期內使用。

(四)選擇適宜的稀釋劑和輸注速度最好選用藥品説明書上的稀釋劑,選用輸注速度則應考慮病人的年齡、病情、身體狀況及藥物性質。

藥品安全管理知識 篇五

1、藥品安全風險特點

(1)複雜性;(2)不可預見性;(3)不可避免性。

2、藥品安全風險可分為

(1)自然(必然或固有)風險;人為(偶然)風險。

3、加強藥品安全風險管理可以從三個方面着手

(1)需要健全藥品安全監管的各項法律法規。

(2)要完善藥品安全監管的相關組織體系建設。

(3)要加強藥品研製、生產、經營、使用環節的管理。

藥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六

目的:制定藥品效期管理標準操作程序,保證藥品質量和患者用藥安全,防止藥品過期失效。

範圍:門診、病區藥房、藥庫

責任人:門診、病區藥房責任人、藥庫保管

程序:

1、藥劑科對藥品實行效期管理,超過有效期的藥品禁止銷售。

2、在庫儲存藥品應按品種、劑型、規格、批號分別碼放,同品種不同批號的藥品,應按效期遠近依次碼放。

3、距有效期不大於六個月的藥品為近效期藥品,有特殊規定的除外。

4、藥品調劑員在藥品調劑、發放、補充工作中應查看藥品的有效期,發現近效期和超過有效期的藥品,應立即向部門負責人報告。

5、發放距失效期短於三個月的藥品時應向患者(家屬)説明藥品的效期情況,叮囑其及時服用,不要超效期保存。遇所調劑、發放的藥品距有效期短於患者(家屬)處方上標示的用藥時間時,應拒絕調劑、發藥,請醫師修改處方換藥。

1、部門責任人、藥庫保管每月檢查、核對、彙總庫存近效期藥品,按月填報《近效期藥品報告表》上報質量監督管理小組,每月質量監督管理小組對近效期藥品彙總分析,提出處理措施。

2、對繼續保留使用的近效期藥品建立跟蹤表;督促臨牀儘快使用。

3、採購員應儘快完成近效期藥品的退換貨工作,避免因藥品過期失效而造成損失。

4、在庫儲存的藥品超過有效期的,按《過期藥品報損制度》的規定執行。

5、質量監督管理小組負責藥品效期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藥品安全十大隱患 篇七

一、製假售假陰魂不散

客觀地説,與十年前相比,制、售假劣藥的行為已明顯收斂,但是,製假售假現象從來沒有停止過。從數年查獲的案件和藥害事件看,只是行為沒那麼明目張膽,假藥劣藥沒那麼容易一眼洞穿,用藥後的安全問題沒那麼立竿見影,造假售假的技術和手段總那麼日新月異。地下團伙和遊兵散勇灰火不滅,合法藥企鋌而走險也不在少數。如2001年“梅花K”黃柏膠囊事件,2006年“齊二藥”事件,最近的狂犬病疫苗事件等,很多。一些藥企容許不法分子貼牌製假、圍繞藥品標準造假等,行為隱蔽,手段高超,產品檢驗起來還是合格的,讓你假藥也吃得“放心”。2009年兩高出台《關於辦理生產、銷售假藥、劣藥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有人倍受鼓舞,有人質疑旁觀,是馬是驢,溜了才知道。

二、“公關”註冊餘孽難消

前幾年,媒體經常列舉一組數字:“僅2004一年,國家藥監局便受理了10009種新藥報批,而同期美國藥監局受理新藥報批數量僅為148種”,稱“中國創造‘年批萬種新藥’的奇蹟”。媒體的聲音自然有誇大抄作的成分。中國沒有這麼多新藥的報批,否則這麼強大的創新能力應是國人的福祉。這麼高的數字,主要和當時新藥的定義不科學有關。2008年10月8日國家局新聞發佈會上,新聞發言人顏江瑛表示,05年仿製藥的批准是8000多個,這一回註冊申請的是800多,新藥批准數量下降幅度較大。經過這些年努力,前幾年低水平重複申報比較嚴重的現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中國真正意義上的新藥寥如晨星,但藥品註冊的數量是巨大的。藥品註冊分新藥申請、仿製藥申請、進口藥品申請及其補充申請和再註冊申請,所以以現在的角度看,04、05年所謂的新藥數字大都非新藥申請(或批准)。上述不是我們今天談的主題。今天要討論的是前幾年產品註冊帶來的後遺問題。在04年前後發生的地方文號換髮國藥準字的過程中,國家局難辭其咎。因為急功近利,對進程安排嚴重失算。數量龐大的地方文號藥品,原本是衞生執政的產物,急欲在短期內“國藥化”,穿上藥監色彩的衣服。結果囫圇吞棗,換過文號的品種泥沙俱下,良莠不齊,錯失了一次對地方品種有效整頓的機會。這是面上的問題。在具體操作上,存在媒體民眾千夫所指的“賣批文”行為。在藥品註冊上,搞得是公關政策,靠的是人情關係。那幾年實權人物高高在上,深藏“閨”中,難得謀面。即使是蒜大的辦事員,企業老闆要千方百計通過關係約請吃飯。沒有關係的,你的產品冷不丁被打入冷宮,遙遙無期的等待。藥物非臨牀研究、臨牀試驗並非很重要,社會上有一班熟諳藥品審評套路、專門編造數據資料的“專業户”,你家的申報資料可以委託搞定。據説窩居北京的有專門跑賣批文為業的公司,專長搞一些改變劑型、改變給藥途徑的新藥文號。國家局痛定思痛,一個《藥品註冊管理辦法》,2002年、2005年、2007年頻繁修訂,在部門立法史上少見。現行《藥品註冊管理辦法》(07版),雖然制度上有了很多進步,但對以前的“過江之鯽”如何捕獲?按照人們對藥品質量認識的進步(即從“藥品質量是檢驗出來的”到“藥品質量是生產出來的”再到“藥品質量是設計出來的”),註冊階段的缺陷是藥品安全隱患的先天之疾,總有一天要暴露出來。近幾年連續的魚腥草、雙黃連、刺五加、茵梔黃等中藥注射劑的嚴重不良事件,僅是藥品註冊後遺問題的冰山一角,緊張得有些人乾脆提出對中藥注射劑全盤封殺。理解爺兒們,矯枉過正至少不會再出事!基於我國現有不良反應報告制度,基於民眾、媒體對藥品不良反應的誤解,基於藥品生產企業對不良反應的高度敏感,基於涉藥單位、民眾對不良反應監測報告的被動和冷漠,基於政府部門缺乏正確的宣傳導向和對相關企業公正處理的現實,我國藥品再評價工作任重道遠。一些產品設計上潛在的危險,也許要等若干年,付出一定的代價後才逐見天日。最後需要指出的是,藥品先天缺陷的大部分的“禍根”是衞生執政時早就埋下的(從歷史發展的角度,當時社會發展階段不會對藥品安全提出更高的要求),但藥監執政時期是另一個發展階段,藥監是有責任擦好衞生的屁股。可惜的是別人的屁股擦不乾淨,所以自己屁股只有挨板的份。

三、流通渠道魚龍混雜

我從不忌憚地説,藥監執政十年,並沒有從本質上改善了藥品市場流通秩序,流通秩序依然混亂不堪。流通秩序的本質問題是經營資格和購進渠道的問題,非法經營和從非法渠道購進是茶壺茶杯的關係。在藥監執政前,藥品的非法經營和非法渠道購進當然(貌似)更加普遍,但那時計劃經濟的色彩還比較濃厚,國有批發企業佔據壟斷地位,藥品從上到下一級一級劃撥,其身份基本都是清白的。後十年,藥品市場進入全國大流通時期,藥監隊伍打掉了一個又一個無證經營窩點,查獲了一起又一起從非法渠道購進的案件,但是,現有的監管制度顯然應對急劇變化的社會形勢力不從心。“皮包”公司空穴套狼,許可證出租掛靠,藥品回收暗流湧動,醫藥代表魚龍混雜,票據管理仰人鼻息------。2007年10月,為確保北京奧運會的順利召開,北京市藥監局突擊開展了“颶風行動”,結果核查的藥品票據中竟然有14.5%是假冒或仿冒或其他不一致的情況。一個藥企老總(商業)曾經理直氣壯地對我説,他就不信有一家批發企業沒有違規操作的。藥品流通,怎一個“亂”字了得!基層藥監,怎一個“辛苦”了得!基層同志一年到頭地辦案,其實只是抓了些笨的,處罰了些弱勢的,取締了些掩藏不深的,還只是碰了下樹梢,折了些嫩枝。這些案件往往跨省跨地,通過與合法企業的串通勾結,將“黑”藥洗“白”,批上合法的外衣,然後冠冕堂皇地在市場上銷售。由於缺乏成熟的省界協查機制,更有地方保護主義思想作祟,這些案件即使查到了也只損些皮肉,根本不傷筋骨。2009年6月,國家局安監司印發了《關於規範藥品購銷活動中票據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加強票據管理應是掐中問題的“七寸”所在,但是經驗證是拍腦袋決定,“規定”內容破綻百出,根本不適合實際運作,鬧得民聲沸揚,只好以“夭折”告收場。

四、仿藥“偽”藥亂象環生

非藥品冒充藥品(下稱仿藥偽藥)為害不淺,政府部門已達成共識。國家對仿藥偽藥的整治如此重視,應該是藥監繫統的一大功績。我們要記住幾個局:如寧波局、南京局(好象台州局也曾有過行動)------,是他們對仿藥偽藥開了第一槍,撕下這塊遮羞布,把事情擺到桌面上講話。雖然,“摸着石頭過河”,曾經受到不少爭議。諷刺意味的是,陝西、河南通過地方立法,批了四不象的“健用字”產品,難道不是助紂為孽?難道不是和國家局的處境唱對台戲麼?沒有給“健用字”產品好下場,這是正確的。現在的尷尬是,真相擺出來了,人人都喊打。國家局也不少發文,但怎麼看都似自説自話,綿軟無力。除非有一劑對症的解藥(就是較高規格的立法),否則都是抽刀斷水,隔靴搔癢。即使撞上,多以撤櫃(撤賣)或叮囑業主自行銷燬告終。我們自個都沒有查處的底氣,仿藥“偽”藥亂象怎能得以根治?

五、冷鏈完整支離破碎

在影響藥品儲存質量的外界因素中,無疑温度最重要,特別是對於温度敏感藥品,如疫苗、血液製品、診斷試劑和部分化學藥製劑等。今年3月有媒體曝出山西疫苗事件,稱近百名兒童注射疫苗後或死或殘,又一次激起千層浪。雖然專家論證的結果,排除了與疫苗接種的關聯性(我不是專家,這方面不敢發表過多言論),但報道中“高温暴露疫苗”等字很是刺激眼球。疫苗尚且如此,其他冷藏藥品可想而知。有個去安徽某知名企業參觀過的朋友跟我説,什麼藥品冷藏,他們那裏的頭胞哌酮鈉都放在太陽子底下曬!他這話絕非虛言!具備藥學專業基礎的人都應該明白“冷鏈完整”對温度敏感藥品質量的重要性,但顯然國情離這四字要求尚有較大差距。據我瞭解,規模較大或有知名品牌的藥企對冷鏈管理還算重視,在生產、儲存和運輸過程中小心呵護,但大部分企業意識冷漠,純屬面上應付。銷量才是硬道理!尤其是對運輸過程中冷鏈的控制和監管,更是藥監部門難解的結(沒轍!)。

六、飲片監管日暮西山

前幾年經常看到報道,説對全國十七個中藥材專業市場進行抽檢,不合格率高達多少多少。中藥材、中藥飲片不合格率居高不下是不爭的事實,但重視監管,至少還不至於失控,怕只怕管得失去信心。據我的觀察,基層稽查對這一塊的監管力度每況愈下,原因之一是藥監部門懂中藥的本就匱乏,現在的年輕人對中藥不屑一顧,多數領導認為機關部門純專業培養無足輕重(會執法就夠了),專業人才更是青黃不接;原因之二是飲片髒,亂,案值小,取證難,辦案成本高,稽查人員對辦理中藥案件沒有成就感,該放就放。無近慮必將有遠憂。杭州市局2009年開展了一年的中藥專項治理活動,監督抽查284批次,其中,硫含量超標17批,非法染色8批(不明其他不合格情況);添加重粉(硫酸鎂,俗稱瀉藥)增重也是中藥行內半公開的祕密。這種現象已非常嚴重,我有熟人專門到中藥市場調查過。不能不憂慮,將來有一天發生藥品的“三聚氰胺”事件!

七、郵寄網購陳倉暗渡

隨着互聯網的普及,人們生活方式的轉變,藥品網購現象正在悄悄的迅速的膨大。互聯網上和藥品有關的服務信息鋪天蓋地,其中絕大部分銷售藥品的網站是非法的(截止2010年4月,國內獲得《互聯網藥品交易服務資格證書》的企業僅26家)。這些網站大多都是宣稱治療糖尿病、皮膚病、痛風、哮喘、心腦血管等慢性疑難病症,並打着國家級治療中心或部隊研究機構的旗號,“國際”、“全球知名專家”、“權威認證”等字眼在網站上隨處可見。經不起誘惑的患者購買後,通過郵寄方式送達。這些藥品大部分是假藥,部分確實有短期的“神效”,慢性病患者(尤其在農村)服用後,自發性地形成義務宣傳的羣體,為這些假藥的泛濫推波助瀾。這些假藥往往含有激素、安茶鹼或者精神藥品等成分,而且投量奇高,毫無安全保障可言。已經有非常多的毒副作用、依賴性、致死致殘的悲劇,但廣大的中國農村、無知的農民羣眾卻依然非常迷信和依賴,他們對收繳他們手中的假藥非常的不理解。藥品郵寄網購的暗流,將在中國大地長期的蔓延。

八、貼牌雜牌風生水起

對於藥品貼牌生產的現象,近年日漸突出,直覺是在打“擦邊球”,其中肯定有貓膩,但因沒有深入調查過,暫且不論。雜牌藥,並非非法藥品,指的是與知名品牌對應的同一品種。中國的國情是,同一個品種,許多產家都生產,結果數十個商品名的藥品,其實就是同一種藥。業內有一種言論認為:“藥品只有合格不合格之分,哪有優劣之分!”這其實是政府部門忽悠老百姓。從法律的角度,確實只有合格不合格之分;但從藥用價值角度,肯定是有優劣的區別。否則怎麼解釋很多進口藥療效就比國產的好?否則投入技術、提高工藝有什麼意義?藥品的合格性僅是藥品的最低要求。不宣傳藥品的優劣,對品牌產業的保護是非常不公平的。君不見,零售藥店品牌藥紛紛賤賣(虧本賣),從業人員大肆推薦顧客的是名不經傳的雜牌品種(暴利)。優質不優利,品牌等於花瓶。雜牌藥大行其道,其實降低了全社會的醫療效益。而且背後的隱憂是,雜牌藥流通渠道更加混亂,身份來源更加可疑,部分品種生產源頭的合法性值得懷疑。

九、過度醫療如火如荼

不合理用藥的現象在中國極其普遍,帶來的安全隱患和社會問題不容小覷。根據早些年權威部門的數字,全國每年因藥源性疾病住院的病人達250萬,其中約19.2萬病人死於藥源性疾病。不合理用藥的主要問題是過度醫療。主要表現有:1、大處方。醫生收入和處方“貢獻”掛鈎早是心照不宣的事實,藥品回扣是導致醫生開大處方、貴處方的重要原因。2、“點滴”至上。在規模較小的贏利性醫療機構,普遍存在“點滴”成風的現象,“掛鹽水”成了治病的“萬能鑰匙”。不論大病小病,可以口服解決的,可以肌肉注射的,通通掛上“鹽水瓶”。這嚴重違背了世界衞生組織的臨牀醫治原則,給患者健康留下隱患。3、濫用抗菌藥。濫用抗菌藥導致細菌耐藥性的產生和抗菌藥抑菌率的大幅下降,已逐漸發展成社會問題。2007年我曾對温州醫療機構的數百張處方進行統計,三級醫院抗菌藥使用率在15%左右,其他醫療機構平均使用率超過50%。當然,由於我國的醫療體制問題,由於處方藥和非處方藥分類管理制度還非常不健全,其他藥物的濫用也同樣嚴峻,抗菌藥只是個典型。

十、藥學服務虛無縹緲

藥品的藥用效益至少要通過三個方面才能得以實現:即藥品質量保障、疾病診斷準確、用藥科學得當,三個方面一樣的重要。由於用藥不得當產生不良後果的案例舉不勝舉,但三個方面的社會地位和關注度卻一直截然不同。醫療機構向來重醫輕藥(至少藥學服務不佔很重分量);藥品零售行業市場化程度加大後,藥學服務更加行同虛設。全國36.5萬家零售藥店中,試問有多少藥師(執業藥師)真正在職在崗?即使迫於監管壓力在職在崗的藥師,有幾個懂得藥學服務(十多萬執業藥師中,很多水平確實不敢恭維)?即使有水平的藥師在職在崗,有幾個是從藥學服務質量的角度指導用藥的?老闆要的是利潤,希望你大力推銷暴利產品、雜牌藥。都為病人考慮藥用效益,很多藥店早就關門了。

藥品安全管理制度 篇八

1、目的:合理控制藥品的經營過程管理,防止藥品的過期失效,確保藥品的儲存、養護質量。

2、依據:《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

3、適用範圍:本公司進貨驗收、在庫養護、出庫複核和銷售過程中的藥品效期的管理。

4、責任:質量負責人、驗收員、養護員、保管員、營業員對本制度的實施負責。

5、內容:

5.1藥品應標明有效期,未標明有效期或更改有效期的按劣藥處理,驗收人員應拒絕收貨。

5.2距失效期不到x個月的藥品不得購進,不得驗收入庫。有效期不到一年的藥品,每月應填報《近效期藥品催售表》,上報質量負責人。

5.3藥品應按批號進行儲存、養護,根據藥品的有效期相對集中存放,按效期遠近依次堆放,不同批號的藥品不得混垛。

5.4對有效期不足x個月的藥品應按月進行催銷。

5.5對有效期不足x個月的藥品應加強養護管理、陳列檢查及銷售控制。

5.6及時處理過期失效品種,嚴格杜絕過期失效藥品售出。

5.7嚴格執行先進先出,近期銷出,易變先出的原則。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enfanwang.com/shiyongwen/shiyongjingxuan/61mwq9.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