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自然災害事故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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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訂預案的目的:
自然災害不可避免,在自然災害來臨前,事先做好各項應急準備工作,迅速有效控制局面並妥善處理,把災害可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
二、自然災害的範圍:
校園自然災害包括:地震、泥石流、大風、颱風、龍捲風,大雨、暴雨、雷暴雨,大雪、暴雪,地震等非人為因素導致的災害。
三、預案的啟動:
1.收到有關部門發佈的預警信號,本預案正式啟動。
2.發現有別於常規的現象,經驗中,可能出現自然災害,本預案正式啟動。
四、組織機構:
成立自然災害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五、工作職責:
1.組長負責全面工作;副組長及成員負責日常設施設備的檢查、維修、排除隱患工作。
2.領導小組負責災害發生時教師、學生的組織、協調、監督、轉移、逃生等工作。
3、領導小組負責災害發生後的救治及發生的後果處理工作。
六、工作流程:
當發生自然災害預報時,臨時應急行動如下:
1.自然災害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召開救災指揮部會議。加強監視,隨時報告異常現象,做好臨時預報。
2.根據災情發展情況,組織學生疏散。
3.加強對實驗室、圖書館、微機室等重要部門、場所的安全保衞工作。
4.加強自然災害知識的宣傳,及時平息各種謠言和誤傳。
5.對易燃、易爆、毒氣、疫病等自然災害源進行檢查,進行必要的處理。
6.做好災後應急的準備和必要的物資、資金儲備工作。
7.採取強制措施,保持學校秩序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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