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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藥處方格式及書寫規範多篇

中藥處方格式及書寫規範多篇

中藥處方格式及書寫規範多篇

處方書寫規範 篇一

通知

因我院處方管理存在不足,一直未能達到《處方管理規範》要求,為進一步提高我院醫療質量,規範醫療行為,嚴格執行醫療規範,特對我院處方開具管理規範如下:

1、我院藥房打印處方為白色普通處方和綠色兒科處方,除以上兩種處方外,其餘急診、精神、麻醉等處方微機輸入必須同時書寫標準處方送藥房管理,並將微機當日打印處方手寫簽名。

2、處方醫師的簽名式樣和專用簽章必須與在藥學部門留樣備查的式樣相一致,不得任意改動,否則應重新登記留樣備案。

3、處方一律用規範的中文或英文名稱書寫。醫師、藥師不得自行編制藥品縮寫名或用代號。

4、患者一般項目如姓名、性別、年齡、地址及診斷應書寫(錄入)完整、正確,不得缺項。年齡必須寫實足年齡,嬰幼兒寫日、月齡。必要時,嬰幼兒要註明體重。西藥、中成藥、中藥飲片要分別開具處方。診斷欄書寫格式為先地址後診斷,中間用“/”隔開(如 “大義堂/上呼吸道感染” ),不得使用“購藥”、“自購”等非診斷名稱。

5、藥品書寫(錄入)一律使用通用名稱,不得使用商品名及化學符號(如 “阿莫西林膠囊” 不得書寫為 “阿莫靈” , “10%氯化鉀” 不得書寫為 “10%KCL” 等)。

6、書寫藥品名稱、劑量、規格、用法、用量要準確規範,不得使用“遵醫囑”、“自用”等含糊不清字句(如 “地塞米松10mg iv qd” 。而口服藥物不需書寫用法,如 “阿莫西林膠囊 0.5g tid” ) 。靜脈輸液每一瓶配伍用藥為一組,下一瓶輸液應啟用新組。口服藥物用法改變也應啟用新組。

7、精神、麻醉藥品實行單方、單藥,輸液器、注射器、吸氧管等材料需另開方。

8、西藥、中成藥處方,每一種藥品須另起一行。每張處方不得超過五種藥品。

9、中藥飲片處方的書寫,可按君、臣、佐、使的順序排列;藥物調劑、煎煮的特殊要求註明在藥品之後上方,並加括號,如布包、先煎、後下等;對藥物的產地、炮製有特殊要求,應在藥名之前寫出。

以上操作規範將與績效掛鈎,對執行不力者將予重罰,望各科醫護人員認真對待,嚴格執行。

義堂中心衞生院

醫務科

2008年11月23日

中藥處方格式及書寫規範 篇二

中成藥處方舉例

中藥飲片處方舉例

第一條 為規範中藥處方管理,提高中藥處方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處方管理辦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範。 第二條 本規範適用於與中藥處方開具相關的中醫醫療機構及其人員。

第三條 中藥處方包括中藥飲片處方、中成藥(含醫療機構中藥製劑,下同)處方,飲片與中成藥應當分別單獨開具處方。

第四條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負責全國中藥處方書寫相關工作的監督管理。

第五條 縣級以上地方中醫藥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中藥處方書寫相關工作的監督管理。

第六條 醫療機構藥事管理委員會負責本醫療機構內中藥處方書寫的有關管理工作。 第七條 醫師開具中藥處方時,應當以中醫藥理論為指導,體現辨證論治和配伍原則,並遵循安全、有效、經濟的原則。

第八條 中藥處方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一)一般項目,包括醫療機構名稱、費別、患者姓名、性別、年齡、門診或住院病歷號、科別或病區和牀位號等。可添列特殊要求的項目。

(二)中醫診斷,包括病名和證型(病名不明確的可不寫病名),應填寫清晰、完整,並與病歷記載相一致。

(三)藥品名稱、數量、用量、用法,中成藥還應當標明劑型、規格。

(四)醫師簽名和/或加蓋專用簽章、處方日期。

(五)藥品金額、審核、調配、核對、發藥藥師簽名和/或加蓋專用簽章。 第九條 中藥飲片處方的書寫,應當遵循以下要求:

(一)應當體現“君、臣、佐、使”的特點要求;

(二)名稱應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規定準確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沒有規定的,應當按照本省(區、市)或本單位中藥飲片處方用名與調劑給付的規定書寫;

(三)劑量使用法定劑量單位,用阿拉伯數字書寫,原則上應當以克(g)為單位,“g”(單位名稱)緊隨數值後;

(四)調劑、煎煮的特殊要求註明在藥品右上方,並加括號,如打碎、先煎、後下等;

(五)對飲片的產地、炮製有特殊要求的,應當在藥品名稱之前寫明;

(六)根據整張處方中藥味多少選擇每行排列的藥味數,並原則上要求橫排及上下排列整齊;

(七)中藥飲片用法用量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規定,無配伍禁忌,有配伍禁忌和超劑量使用時,應當在藥品上方再次簽名;

(八)中藥飲片劑數應當以“劑”為單位;

(九)處方用法用量緊隨劑數之後,包括每日劑量、採用劑型(水煎煮、酒泡、打粉、制丸、裝膠囊等)、每劑分幾次服用、用藥方法(內服、外用等)、服用要求(温服、涼服、頓服、慢服、飯前服、飯後服、空腹服等)等內容,例如:“每日1劑,水煎400ml,分早晚兩次空腹温服”;

(十)按毒麻藥品管理的中藥飲片的使用應當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第十條 中成藥處方的書寫,應當遵循以下要求:

(一)按照中醫診斷(包括病名和證型)結果,辨證或辨證辨病結合選用適宜的中成藥;

(二)中成藥名稱應當使用經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並公佈的藥品通用名稱,院內中藥製劑名稱應當使用經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的名稱;

(三)用法用量應當按照藥品説明書規定的常規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況需要超劑量使用時,應當註明原因並再次簽名;

(四)片劑、丸劑、膠囊劑、顆粒劑分別以片、丸、粒、袋為單位,軟膏及乳膏劑以支、盒為單位,溶液製劑、注射劑以支、瓶為單位,應當註明劑量;

(五)每張處方不得超過5種藥品,每一種藥品應當分行頂格書寫,藥性峻烈的或含毒性成分的藥物應當避免重複使用,功能相同或基本相同的中成藥不宜疊加使用;

(六)中藥注射劑應單獨開具處方。

第十一條 民族藥處方格式及書寫要求參照本規範執行。 第十二條 本規範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負責解釋。

A 艾葉 常用量能温經止血,大劑量可使肝細胞損害,出現中毒性肝炎 3~5g可開胃,8g左右温經止血、止痛,大量則引起胃腸道炎症。

B 檳榔 用以消積、行氣、利水,常用劑量為6~15g;

而用以殺薑片蟲、絛蟲時,即須用到60~120g。 白果 定喘湯白果用量在21枚(約為25g左右),動物實驗證實,定喘湯中白果重用的定喘效果優於常規劑量。

浙貝母 9~15 g,有清肺熱、潤肺躁、清熱化痰之功。用於外感及內熱咳嗽。

18~30 g有解毒散結之功,用於治療肺癰、乳癰、瘰癘、發背及一切癰瘍腫毒。 半夏 止嘔、除濕 10~15g 開胃 15~30g 安神 大於30g 薄荷 在逍遙散中僅用3g,以疏達肝木;而在蒼耳子散中就重用至15g,以發散風熱,清利頭目。

白朮 常用量能健脾止瀉,大劑量用至30~60g,則能益氣通便,則可通瀉。

C 川芎 外感頭痛,用量宜輕:最多不超過4克 高血壓肝陽頭痛,用量宜重:習用9~12克

瘀血頭痛,宜重劑量:可用至30~40克

歷代認為是治療頭痛之要藥。前人有謂“頭痛必用川芎”。然頭痛一症,病因殊多,川芎性味辛温,功能活血行氣、祛風止痛,臨牀常用以治療血瘀頭痛。

用王清任血府逐瘀湯治療血瘀頭痛,方中川芎常重用15~30g。清陳士鐸《百病辨證錄》散偏湯治偏頭痛,療效明顯,方中亦重用川芎,用量達30g之多,若減少川芎的用量,則療效不佳。若用川芎治高血壓頭痛時,亦應大劑量使用,可用10~15g。

無論高血壓或低血壓所引起的頭痛,只要是血中有滯,放膽使用川芎,不但止痛效果良好,同時對血壓也有相應的調節作用。

據近代藥理研究認為,大劑量使用川芎能降低血壓,小劑量使用能使血壓上升。有人認為川芎辛温香竄,上行頭目,高血壓患者宜慎用。但中醫認為本品有上行頭目,下行血海的雙向性作用。

蟬蜕 常用量為5~6g,治破傷風時需用25~30g;

柴胡 仲景“大小柴胡湯”每劑用柴胡用半斤(摺合約112克),一劑分三服,每服約37克,我用柴胡湯每按此量用,沒見有什麼不良反應。前提條件是有柴胡證。 多用解表,少用疏肝。

2~5g用於升舉陽氣,適用於清陽不升、濁陰不降或中氣下陷之病證; 5~10g用於疏肝解鬱,如情志不暢、肝氣鬱滯所致的胸脅脹痛等症; 10~30g,主要用於解肌退熱,臨牀用於治療外感六淫之邪而致的發熱惡寒、周身疼痛等症。 柴胡6克解肝鬱,柴胡10 克升舉陽氣,柴胡20---30克可清熱, 柴胡兩錢以內昇陽、四五錢入少陽透邪,六錢以上解太陽之表證,罕有一兩以上用者。 柴胡在小柴胡湯中為君藥,用量大於其他藥味一倍有餘,意在透邪外出;而在逍遙散中為臣藥,用量與各藥相等,起疏肝解鬱作用;在補中益氣湯中為佐藥,用量極小,意在取其升舉清陽的功能。

郝萬山老師説:柴胡解熱20克以上,解鬱10克左右,昇陽5克6克左右。 柴胡之大量運用還可通大便及行月經。詳見章次公醫案。 蒼耳子 少量則輕而上至顛頂,重用則通下走足膝。

D 當歸 功能補血活血,適用於血虛血瘀諸證,然而當歸在複方中,小劑量應用則補血,大劑量應用則活血。

如當歸補血湯即由黃芪30g,當歸6g組成,後世在應用補血的總方四物湯時,當歸用量也不超過10g;歸脾湯、八珍湯中,當歸的用量僅3g。而具有清熱解毒,活血止痛作用治療脱疽的四妙勇安湯,當歸的用量竟達60g,主要是取其活血止痛;治婦女產後瘀血內阻的惡露不行,小腹疼痛的生化湯,當歸的用量為24g,也取其活血止痛,祛瘀生新之效能。再如治婦人胎前產後氣鬱血瘀諸疾的佛手散,當歸用二至三兩者,乃取其活血之用,使瘀去新生、血有所歸。

由此可見,當歸用於活血,劑量宜大,可用至15g以上。前人謂其氣味俱厚,行則有餘,守則不足。故重用則行血之力更甚。若用於補血,劑量宜輕,3~9g即可。血虛者每致陰虛,陰虛則生虛熱,當歸氣味辛温而主動,重用則每致動血,切不可重用,否則適得其反,病家服後每致口乾、煩躁、失眠、頭暈更劇,甚則鼻衄。

丹蔘 大劑量--失眠 - 上海--姜春華

代赭石 9~18 g有鎮胃降氣、止嘔止噫之功,適用於胃氣虛弱的嘔吐、嘔逆、呃氣、胃脘滿實等。

24~30 g用於治療實證氣喘及肝陽上亢所致頭暈、目眩等證。

本品苦寒,入肝、心經。其藥理作用為:鎮胃降氣,平肝熄風,對中樞神經有鎮靜作用,並有輕微收斂作用。

大黃 1~5 g有致瀉作用。其致瀉成分為葡萄糖甙元,番瀉葉甙A、C,主要為蒽醌衍生物。 3~6g可止瀉,9~15g可瀉下;

兩許--疔毒之毒熱甚盛者 二兩--癲狂其脈實者--醫學衷中參西錄

治療肝炎,隨用藥量增加而各項指標復常時間縮短,認為30g可作為常規劑量。

大黃粉0.3 g以下有止瀉作用。其機理為大黃鞣酸的收斂作用掩蓋了含量甚少的致瀉成分的作用。鞣質的D-兒茶精抑制大腸內細菌生成酶,阻斷吲哚類的產生而止瀉

F 茯苓 研究結果發現,在 25g以下無明顯利尿作用,至少達 30g才有利尿作用,認為100g時利尿作用最強。

附子 1枚-輕量-陽虛 2~3枚-重量-祛風濕、止痛--《傷寒論》(一枚炮附子的重量約12克。) 制附子120-300克水煎3-5小時有甘温補脾腎之陽,温補中下焦元陽之氣,無辛燥熱之弊, 防己 小量能使尿量增加,而大量則作用相反; 汗防己小量則增加尿量,大量尿量反減少。 G 桂枝 在桂枝湯中用9g,取其温經散寒、解肌發表之功,以祛除在表之風邪; 而在五苓散中用量不到5g,則取其温通陽氣,增加膀胱氣化功能的作用。

H 合歡皮 量小可以安神,量大可以化痰。

紅花 少用可養血,稍多則活血,再多則能破血。 少用能活血,多用則破血。

0.9~1.5 g用於調養氣血。在温補劑中加入少量紅花,用於治療產後血暈、頭暈、眼花氣冷等。

12~15 g用於冠心病、心絞痛,取其有破瘀通經之功。紅花小量養血和血,大量則活血化瘀。其藥理作用是破瘀活血通經,表現為興奮子宮、降壓、擴張血管。 黃芪 常用量為9~15g,在王清任的補陽還五湯中重用至120g。 10克以下升壓 ,15-30克降壓 ,40克以上調節血壓的動態平衡 15g以下能升血壓,30g以上可降血壓,

氣虛難汗者用之可汗,表虛多汗者用之可止。

其利尿作用在20g以內明顯,30g以上就趨向抑制;其對血壓的影響,量在15g以內可升高血壓,35g以上反而降壓。

厚朴 多用則破氣,少用則通陽--葉天士 (我不知道少用與多用的程度到底是如何)

J 決明子 3~6g治療急性結膜炎、麥粒腫、角膜雲翳、虹膜炎等; 9~12g治療老年性哮喘、胃炎、胃潰瘍、急性腎炎、急性泌尿道感染; 20~30g治療急性膽道感染、膽囊炎、慢性胰腺炎、高血壓等。

雞內金粉 3 g,用於治療體虛遺精、遺尿等,尤其對肺結核之遺精有較好療效。

4.5~12 g用於調理脾胃、消食祛積,尤其適用於因消化酶不足而引起的胃納不佳、積滯脹悶,反胃嘔吐等。

15~18 g有化堅消石之功,可用於泌尿繫結石及膽石症。

K 苦蔘 5~8g有利尿消腫作用,用治腎炎性水腫、肝硬化腹水、心臟性水腫等,並有平喘止咳作用,可治療支氣管哮喘發作; 10~15g治療細菌性痢疾、鈎端螺旋體病及各種皮膚病; 30~60g,可用於外治感染、各種原因所致的失眠症。

L 人蔘 常用量為5~10g,用於復脈固脱時可用至15~30g;

連翹 諸家皆未言其發汗,而以治外感風熱,用一至二兩,必能發汗,且發汗之力甚柔和,又甚綿長。曾治一少年風温初得,俾單用連翹一兩煎湯服,徹底微汗,翌晨病若失。------《醫學衷中參西錄》

龍膽草 小劑使用有開胃建胃之功,大劑則清肝膽濕熱效著

M 麻黃 少用通陽消徵,多用發汗利水

馬兜鈴 常用量能止咳,用量15g時可致嘔吐,30g以上可使呼吸抑制,血壓下降; 關木通 常用量能利水通淋,用量60g以上可導致腎功能衰竭,小便不利;

麥芽 催乳、回乳有以下三個觀點:生麥芽通乳,“生”取其“生髮”之意,量在30g以下;炒麥芽回乳,“炒”取其“炒枯”之意,量在60g之上。生、炒麥芽均可單獨用於回乳,量60-120g。生麥芽、炒麥芽混用用於回乳,量各為60g。

P 胖大海

1~4枚,有開肺解表、清熱利咽之功,用於風火犯喉而致的聲音嘶啞。

12~15枚有通便之功,可用於頭目風熱疾患,合併有大便熱結者。 Q 牽牛子 少用可瀉下通便,祛除腸中積滯,多用則峻下逐水,攻逐腹中積水。

R 肉蓯蓉 6~12 g,有補腎助陽、益精血之功。適用於陽痿不孕、腰膝冷痛、筋骨無力等證。 15~18 g有潤腸通便之功,用於腸燥津枯之大便祕結之證。本品助陽而不燥,滑而不寒,是一味既補陽又益陰的藥物。

S 升麻 少用(6g以下)有清熱解毒之功;多用(10g 以上)有昇陽舉陷之效。

3~10 g,有發表透疹、昇陽舉陷之功。用於風熱頭痛、中氣下陷、斑疹不出等。g時,有報道治療面神經麻痺有較好的療效

蘇木 量小和血,量大破血

赤芍 膽紅質代謝障礙一般用30-60g,也可用90g以上,有涼血活血,通腑利膽利尿,降門脈壓,

白芍

6~30 g。有養血斂陰、柔肝止痛、平抑肝陽之功效。

30~45 g有利尿作用,用於熱病後期,陰液耗損,小便不利等症。白芍長於養血斂陰,雖有利尿作用而不傷陰。

用量若在30克以上,對大量吐血的確有較好的止血效果。------《嶽美中醫話集》 大量治療腹痛也很好

芍藥甘草湯的芍藥用量要大。

桑白皮 6~9g有退熱作用,10~12g有祛痰鎮咳之功,15g有利尿及輕瀉作用; 水蛭 1.5g研末吞服,1日2次,主治肺心病; 5~10g治療急性支氣管炎、高血壓所致頭暈; 12~15g,治療腦溢血後遺症、原因不明的症瘕痞塊,本品破瘀血而不傷新血。

石菖蒲

1.5~3 g作藥引,有明目、開音之功。用於治療角膜潰瘍、聲音嘶啞等。

4.5~7.5 g用於開竅。治療濕温病之濕濁矇蔽清竅者,以及狂躁型精神分裂症。

9~12 g有通利小便之功能,可用於治石淋或熱淋。 3g治療冠心病; 6~10g治療老年性慢性支氣管炎及梅核氣(神經官能症); 30g可治療中風後遺症偏癱、慢性腸炎所致的久瀉。

山楂 6g祛瘀力強;9~12g温通力強,用於治療慢性肝炎;15~30g治療慢性膽囊炎、萎縮性胃炎。

三稜 常用劑量的上限為9克,但臨牀上以該藥配合其他中藥主治各類晚期惡性腫瘤病時,其每日用量達到45~75克,相當於權威規定劑量上限的5~8.33倍。 生地 大劑量--類風濕-- 上海--姜春華

熟地 凡下焦虛損,大便滑瀉,服他藥不效者,單服熟地就可止瀉,然須日用四,五兩,煎濃湯服之亦不做悶,(熟地少用則作悶,多用轉不悶),少用則不效。--醫學衷中參西錄 90-120克對糖尿病晚期尿液渾濁有特效。

山茱萸 常用量為5~10g,急救固脱時用至25~30g;

W 五味子 大劑量,約100~150克治療慢性疲勞綜合症有奇效。四川---劉禎吉

1.5~3 g時,有斂肺鎮咳之功。用於治療肺虛咳嗽,如老年慢性氣管炎、肺氣腫等。

6~9 g有滋補益腎之功,用於腎虛型咳嗽、遺精、滑精及久瀉久痢等。g以上有降低血清谷丙轉氨酶作用,可用於慢性肝炎恢復期轉氨酶過高

X 希籤草

6~9 g,對慢性風濕及類風濕性關節炎有較好療效。

9~15 g用治療肝陽上亢型高血壓兼有四肢麻木、腰膝無力、頭痛、頭暈者,較為適宜。 玄蔘

9~12 g,有滋陰降火、清熱潤肺之功效。可用於治療虛火上炎所致的咽喉腫痛、牙痛,以及肺熱咳嗽等。

18~30 g有祛虛熱,除煩躁之功、用於熱病傷陰、陰虛火盛出現的煩躁不安者。

30~90 g有軟堅散結的作用。用於治療瘰癘、脈管炎等。玄蔘苦甘而鹹寒,用於熱證有清熱滋陰、消炎解毒作用。虛熱實熱均可應用,但以滋陰見長 小薊 大劑量--降血壓-- 上海--姜春華

夏枯草 常用劑量上限是15克,而臨牀以該藥治療病程較長的甲狀腺瘤時,用量一般都超過30克;

Y 元胡 少用止痛,多用安神 薏苡仁 系藥食兩用中藥,其常用劑量的上限為30克,而臨牀上有經驗的醫師用該藥治療風濕、腰腿痛等病證時,該藥的用量達到45~90克。

洋金花 止咳平喘或止痛,一般只用0.3~0.6克,每日用量不超過1.5克,若用作麻醉藥時可用到20克。

鬱金

3~10 g,有疏肝解鬱止痛的作用,用於慢性肝炎和肝硬變所致的肝區痛、泌尿系疾患引起的腎區痛、婦科血瘀痛經等。

10~15 g有行氣利膽的作用,用於治療傳染性肝炎,能升高血清蛋白,促進膽汁分泌和排泄,增進病人食慾。

30~60 g有較好的排石作用,可用於治療各種結石。本品入氣分以行氣解鬱,入血分以涼血破瘀,善治肝膽,善行下焦。

Z 枳殼

3~12 g,有行氣寬中、除脹之功效。用於脾胃功能失調所致氣滯諸證。

15~30 g可用於子宮脱垂,或久瀉脱肛等臟器下垂證。藥理研究證實,枳殼對胃腸、子宮有興奮作用,能使腸蠕動增強,子宮收縮。

炙甘草 1~2g有調和藥性的作用,5~lOg温腎養心,30g以上有類似激素樣作用; 知母 大劑量--控制血糖-- 上海--姜春華

枳實 常用量為3~10g,用治臟器下垂時可用至60~100g; 澤瀉 治眩暈非30克不為功。

6~10g治療黃疸型肝炎、急性腸炎(暴瀉)、植物神經功能失調所致的多汗; 15~20g,可治療乳汁不通、急慢性濕疹; 25~30g,治療美尼爾氏綜合徵、高血壓、低血糖所致的眩暈等。

川芎15克 桑葉45克,這樣的劑量與配伍治療血管性頭痛有奇效。----來自一位紹興的老中醫

烏賊骨、瓦楞子--大劑量--胃潰瘍劇痛

芍藥、甘草--大劑量--呃逆 -- 上海--姜春華

龍骨、牡蠣 6~10g有攝汗作用,對鼻衄、月經過多者有止血作用,治療高血壓有潛陽之功; 12~15g,對支氣管哮喘有定喘作用; 20g,有安神作用。

黃連、龍膽草 用1~2g能健胃,增進食慾,3~6g可燥濕瀉火解毒,大量則會刺激胃壁引起噁心、嘔吐; 蒼朮--麻黃

許公巖對積濕為病以蒼朮、麻黃二藥為主,兩藥用量配伍不同其作用有異:如兩藥相等,臨牀 常見能發大汗;蒼朮倍於麻黃則小發汗;蒼朮三倍於麻黃,常見尿量增多,有利尿之作用;蒼朮四倍於麻黃,雖無明顯之汗利,而濕邪能自化。

許公巖對積濕為病以蒼朮、麻黃二藥為主,兩藥用量配伍不同其作用有異: 如兩藥相等,臨牀 常見能發大汗; 劑量是: 10g:10g 蒼朮倍於麻黃則小發汗; 劑量是: 沒有提及

蒼朮三倍於麻黃,常見尿量增多,有利尿之作用; 劑量是: 18g:6g 蒼朮四倍於麻黃,雖無明顯之汗利,而濕邪能自化 劑量是: 12g:3g 藥物之間的比例

關鍵在於藥物之間的比例,並非藥量越大,療效越好。先生經過長期觀察,總結出各組藥物療效最佳的用量比例,

如柴胡與白芍為6克比9克, 人蔘與白朮為10克比9克,

桑葉,薄荷,牛蒡子為9克、6克、6克。

對前人的經驗,先生師古而不泥古,將其放至實踐中檢驗和改進,

如左金丸,古人沿用黃連、吳茱萸6:1的比例,而先生髮現6:4效果更佳,遂改進使用。 此外,先生還善於利用藥量比例的變化改變處方的主要作用, 如桔梗與枳殼,咳喘必用,

若以6克比4克或5克,則重在調節氣機升降,以上浮宣肺為主; 而6克比6克,則重在調和痰液,使之易出。

處方書寫規範及質量標準 篇三

處方書寫規範及質量標準

處方是由醫生為預防和治療疾病而給病人開寫的取藥憑證,是藥師為病人調配和發放藥品的依據,也是病人進行藥物治療和藥品流向的原始記錄,是重要的醫療文書之一,對藥品的使用管理有重要意義。

一、處方的分類和處方內容

處方分類:普通藥品處方;精神藥品處方;麻醉藥品處方;其他處方,如基本醫療保險用藥處方 處方內容:一般分為處方前記、處方正文、處方後記3部分。處方前記為醫院全稱,處方箋的標

題、科室、姓名、性別、年齡和處方日期。處方正文左上角為“R”,取藥或請去的意思。正文包括藥品名稱、劑型、規格、數量、用藥方法。處方後記為醫師簽字、蓋章、調配人、核對人、記賬或收款人簽字及價目欄。麻醉處方用紅色字體印刷以示區別。

二、處方權限、限量

凡具有執業醫師資格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並在當地醫療主管部門註冊、被所在醫療單位聘用者具

有處方權,進修醫師經醫務主管部門批准後有處方權,實習醫生在上級醫師指導下開處方,其處方必須經上級醫師簽名方可生效。有處方權的醫師應將本人簽名式樣留在藥房以作鑑別。有麻醉藥品處方權的醫師不得為自己及家屬開方取藥。

處方應有的限量要求,普通用藥一般為3日量,不得超過7日量,對慢性病或特殊情況,可酌情

延長。

三、處方書寫規定

1、處方原則上用中文或英文,以藍黑墨水或圓珠筆書寫。要求字跡清晰,項目書寫完整。內容包括 患者姓名、性別、年齡、年、月、日,藥名、劑型、規格、數量、用法和醫師簽名或印章。老幼年齡按實足歲或月填寫,新生兒寫到天。

2、藥品劑量一律用阿拉伯數字書寫。如因醫療需要,超劑量使用時,醫師須在劑量旁簽字,方可調 配。

3、藥品用法應寫明口服、皮下注射、肌肉注射、靜脈注射等。註明每次劑量和每日用藥次數。外用 藥品應寫明用法及用藥部位,劑型應加以説明。

4、西藥處方每一藥品必須分行書寫。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與普通藥品不得同開一 張處方。

5、急診處方應在右上角註明“急”字,藥房應立即配發。處方當日有效。

6、藥品單位

(1) 固體或半固體藥物以克(g)、毫克(mg)為單位。 (2) 液體藥物以毫升(ml)為單位。 (3) 注射劑以支、瓶為單位,註明規格含量。

(4) 片、丸、膠囊等以片、丸、粒為單位,註明規格含量。複方製劑寫明規格、單位即可。 (5) 抗生素以克或國際單位計算,血清和抗毒素類以規定單位計算。 (6) 中藥以克為單位

(7) 不允許使用“#”或cc等代替單位

(8) 凡做皮試的藥物,醫師應在該藥物下方註明“皮試”或“續用”,操作護士需要用紅色筆

註明皮試結果、批號並簽名。

(9) 藥品調配完畢,配方、複核藥師都應在處方上簽字以示負責。

四、合格處方的質量標準

1、處方項目必須填寫齊全,書寫正確,符合規範要求。

2、伍禁忌,無超量給藥。

3、特殊用藥方法應註明。

4、易認,書寫及簽名或印章無越格、越位及倒置。

5、醫師簽名全或蓋本人印章。凡調劑、複核均應雙人簽名或蓋章。

處方書寫規範 篇四

目前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1.處方書寫不完整(主要是手寫處方),缺項多。如診斷、患者的聯繫電話未寫;藥品的通用名、劑型、用法、用量未寫;醫生漏簽名等;

2.部分藥品的皮試未註明;

3.“精二”處方超量未註明原因和重簽名;

4.手寫處方的字體及英文縮寫太潦草,收費員看不懂; 5.造影用的藥品無單獨開處方;

6.超劑量、超天數的處方未註明原因和重簽名;

醫師開具門診普通處方一般不得超過7日用量;急診處方一般不得超過3日用量;對於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況,處方用量可適當延長但醫師應當註明理由。一張處方不得超過5種藥品(中藥材除外)。

7、處方格式不規範(標準格式請看後頁)

質控科、門診辦、藥學部

2009年3月20日

處方書寫格式

1.標準處方格式

Rp:藥品名(劑型) 單位劑量×總量

Sig.單位劑量 用法 每日次數

例1: Rp:Inj.

青黴素鈉

80萬U×6支

Sig.

80萬U

i.m.

bid (皮試)

例2: Rp:頭孢克洛幹糖漿

125mg×6袋

Sig.

125mg

tid

2.簡易處方格式

Rp:藥品名(劑型) 單位劑量 用法 每日次數×天數

例1:Rp:Inj.

青黴素鈉

80萬U

i.m.

bid×3 (皮試)

例2: Rp:頭孢克洛幹糖漿

125mg tid×2

處方書寫規範 處方書寫規範

1、認真填寫處方前記。

2、處方頭:凡處方都以R或Rp起頭。

3、處方正文,為處方的主要部分,包括藥品的名稱及劑型規格的數量。每一藥佔一行,藥品用藥單位:凡固體或半固體藥物以克(g)、毫克(mg)為單位,液體藥物一般均以毫升(ml)為單位,丸劑、膠囊以粒為單位(片、丸、膠囊劑並註明含量),注射劑安瓿包裝者以支為單位、瓶裝者以瓶為單位(但必須註明規格)。抗生素類以克或國際單位計算,血清抗毒素類按規定單位計算。 同一處方中所有各種藥,在治療和構成劑型上所起作用是不同的,一般應按其作用性質依次排列:

4、1) 主藥:系起主要作用的藥物。

2) 佐藥:系輔助或加強主要作用的藥物。

3) 矯味藥:係指改善主藥或佐藥氣味的藥物。

4) 賦型劑(或稀釋劑)系賦予藥物以適當形態和體積的介質,以便於取用。

5、服用法:這一部分是指出病人的服用方法。處方上通常以拉丁文縮寫“Sig”作標誌。藥劑人員應將服用方法用中文寫在標籤上,並貼在盛裝藥劑的容器上,藥品包裝上,以便病人遵照服用。

6、處方後記:醫師簽名或蓋章,這是表明醫師對處方負有責任。藥劑人員配方及檢查、發藥後,亦應簽名,以示負責。

醫師規範處方示例(省去處方前、後記部分): (一)、(主藥、佐藥順序)

1、阿莫先膠囊

0.25g x 24粒

Sig 0.5g 四次/日

口服

2、去痛片

0.5g

x 9片

Sig 0.5g 三次/日

口服

3、維生素C片

0.1g x 18片

Sig 0.2g 三次/日

口服 (二)、(管包裝示例)

六神丸

30粒

Sig

5粒 二次/日

口服 (三)、(指明用藥部位)

1、氯黴素眼藥水

10ml x 1支

Sig

2滴 四次/日

點右眼

2、酚甘油滴耳劑

10ml x 1瓶

Sig

2滴 四次/日

點右耳 (四)、(規格、數量)

1、慶大黴素注射液

4萬u x 2ml x 6支

Sig

4萬u 二次/日

肌注

2、青黴素G鉀注射液 80萬u x 6支

Sig

80萬u 二次/日 肌注 (五)、胃舒平片

0.5g x 24片

Sig

4片

四次/日 飯前半小時嚼碎後服 (六)、痢特靈片

0.1g x 18片

Sig

0.2g 四次/日 口服

(應向病人説明,服後尿呈深黃色) (七)、丁胺卡那注射液

20萬u x 6支

Sig

20萬u 一次/日 稀釋後靜脈滴注

處方是由註冊的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以下簡稱“醫師”)在診療活動中為患者開具的由藥學專業技術人員審核、調配、核對,並作為發藥憑證的醫療用藥的醫療文書,處方藥必須憑醫師處方銷售、調劑和使用。醫師處方和藥學專業技術人員調劑處方應當遵循安全、有效、經濟的原則,並注意保護患者的隱私權。

醫師應當根據醫療、預防、保健需要,按照診療規範,藥品説明書中的藥品適應症、藥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應和注意事項等開具處方。

開具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的處方須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處方為開具當日有效。特殊情況下需延長有效期的,由開具處方的醫師註明有效期限,但有效期最長不得超過3天。

1、開寫處方必須用鋼筆或毛筆,不得用鉛筆或圓珠筆。處方若有塗改,醫師需在塗改處簽名(我院內部規定麻醉藥品處方不允許塗改) 2.處方藥量以三天為宜,七天為限,慢性病可開一個月的藥量。特殊管理的藥品按相關規定執行,一類精神藥品三天,二類精神藥品七天(用專用藍色精神處方開具);麻醉藥品口服三天量,注射劑兩天量(用專用紅色麻醉處方開具,注射劑我院內部規定為一次量) 3.藥物名稱中文應採用藥品通用名或常用名,英文應採用國際非專利名(INN),避免單純用商

品名。 4.固體藥物以克(g)或液體藥物以毫升(ml)作為含量或容量單位時可省略該單位,但若以其他量詞作為單位時則不能省略該單位,如毫克(mg)。 5.複方製劑可不寫含量或濃度。 6.如果在一張處方上開幾種藥,應用阿拉伯數字標出。 7.如果幾種藥物的用法相同,可將這幾種藥物的用法用量合在一起寫,用法用量前加aa,含義為“各„。”。 8.幾種藥物合用可用符號“/”表示。 9.醫師若開具藥物的用法用量與常規不符,應在該藥物用法用量旁再簽字確認,以表明並非寫錯。否則藥品調配人員有權拒絕調配。 處方書寫格式分類 1.普通處方

必須註明每個藥物的藥物名稱;最小使用單位的含量,濃度,裝量或容積;最小使用單位的取用數量。 例:1.阿莫西林膠囊 0.25×12片×2盒(或 阿莫西林膠囊 0.25×12片×24片) S.0.5 一天三次(或 2片 ,一天三次) 2.氯氟舒鬆軟膏 10g×1支 S. 外用,一天兩次

3.10%氯化鉀溶液 100ml×2瓶 S. 每次10毫升,一日三次 2 。輸液處方

可以不註明每個藥物的最小使用單位的含量,,裝量或容積(液體藥物必須標明濃度),只要按照“藥物名稱+實際使用劑量”的格式即可。 例:5%葡萄糖注射液 250ml 注射用青黴素鈉 320萬單位 / ×6 S.皮試後靜脈滴注,一天三次 例:0.9%氯化鈉注射液 500ml 維生素C注射液 2.0

維生素B6注射液 0.2 / ×3 S.靜脈滴注, 一天一次

內江市第二人民醫院是三級乙等的綜合性醫院,地處郊區,開放牀位750張,門診患者不多,醫院經濟收入主要靠住院病人。自2007年5月1日實施新的《處方管理辦法》之後,我院很重視這項工作。對於規範處方管理,促進合理用藥水平的提高,都有很重要的意義。我院早在2006年8月31日就制訂了《內江市第二人民醫院處方點評辦法(試行)》(內二醫[2006]139號),“要把處方的合理性納入醫師及其科室目標考核和獎懲範疇,使因病施治、合理用藥、合理治療等制度化、規範化、經常化,成為廣大醫務人員的自覺行動”。 1 資料與方法

抽查2008年1月13、14、15、16日門診處方1000張,實時進行所用藥品數量、每張處方金額、使用藥品的劑型、含有抗菌藥物的處方和不合格處方等統計分析點評;隨機按順序抽查2008年1月30、31日住院處方1000張,統計所用抗菌藥物的品種、給藥途徑以及不合格處方等,同時結合病歷進行點評。 2

結 果 2.1門診處方抽查與點評

2.1.1門診處方抽查情況: 門診處方1000張,處方所用藥品共計2770個,每張處方平均用藥品總數2.77個;每張處方平均用藥金額132.63元;使用注射劑的處方有120張,佔12%;門診處方中有抗菌藥物處方440張,佔44%;合格處方840張,合格率84 %;不合格處方160張,不合格率16 %。不合格的處方有:未填科別59張,未填費別21張,用藥不合理處方80張。 2.1.2不合理用藥處方例舉與點評: 處方①:患者男,44歲,自費

診斷: 蜂咬傷 蛇藥片20片×4盒

Sig 10片 Bid 續用: 頭孢克肟膠囊50mg×12片

Sig:100mg Bid 點評:蜂咬傷(蜂蜇),若有皮膚感染者,可選用我院非限制抗菌藥物。頭孢克肟膠囊為第三代口服頭孢菌素,對葡萄球菌抗菌作用差,對銅綠假單胞菌、腸桿菌屬、脆弱擬桿菌、梭菌屬等無抗菌作用,它有皮疹、蕁麻疹、藥物熱、瘙癢等不良反應,與蜂蜇的臨牀症狀不易區別。該藥是我院特殊使用抗菌藥物(當患者病情需要應用特殊使用抗菌藥物,應具有嚴格臨牀用藥指徵或確鑿依據或要有致病菌藥物敏感的藥敏報告,如無報告,應有科室主任或具有高級職稱的醫師簽字記錄,或有全院疑難病例討論意見),頭孢克肟膠囊50mg×12片,價格較貴,每盒32.10元,屬超範圍無指徵盲目用藥。

[2]

[1]

處方②:患者女,39歲,費別 未填寫 診斷:結腸癌

頭孢克肟膠囊50mg×12粒×3盒

續用

Sig 100mg tid

氟哌酸0.1×42片 Sig 0.2 tid

維生素B6 10mg×42片

Sig 20mg tid

顛茄合劑 200ml Sig 10ml tid 點評:是結腸癌的治療還是結腸癌伴感染的治療,不明確。頭孢克肟膠囊為第三代口服頭孢菌素,是我院特殊使用抗菌藥物,最常見的不良反應有腹瀉(16%)、大便次數增多(6%)、腹痛(3%)、腹脹(4%),與結腸癌有的臨牀症狀不易區別,是否考慮只用氟哌酸膠囊就足夠了。頭孢克肟膠囊50mg×12片,價格較貴,每盒32.10元,不經濟,屬超範圍無指徵盲目用藥。 處方③:患者女,38歲,自費 診斷:消化不良、胃炎

雷尼替丁膠囊0.15×14粒

Sig 0.15 Bid 甲氧氯普胺片 5mg×42片 Sig 10mg tid 續用: 頭孢克肟膠囊

50mg×12片 Sig 100mg bid 點評:幽門螺桿菌已被公認為消化性潰瘍病及慢性胃炎的主要誘因,為了有效消除幽門螺桿菌,大多數學者提倡多種抗菌藥物聯合使用,常用的藥物有阿莫西林、克拉黴素、紅黴素、甲硝唑或替硝唑等。頭孢克肟膠囊對幽門螺桿菌作用差。 頭孢克肟膠囊為第三代口服頭孢菌素,是我院特殊使用抗菌藥物,最常見有消化不良、腹脹、腹痛、噁心等胃腸道的不良反應,與本身的疾病(消化不良胃炎)臨牀症狀不易區別。頭孢克肟膠囊50mg×12片,價格較貴,每盒32.10元,屬超範圍無指徵盲目用藥。

[1]

[1]

處方④:患者女,19歲,自費 診斷:慢性胃腸炎

加替沙星片0.1×12片×2盒

Sig:0.2 Bid

多酶片100片

Sig:3片 tid

胃蛋白酶合劑100ml×2瓶

Sig:10ml tid

馬來酸曲美布汀膠囊0.1×24片×2盒

Sig:0.2 tid 點評:胃腸炎是消化道受到刺激、產生胃與腸失常的症狀。胃腸炎大多是由病毒性、細菌性和寄生蟲性的感染所引起。加替沙星片屬第四代氟喹諾酮類藥,是我院特殊使用抗菌藥物(當患者病情需要應用特殊使用抗菌藥物,應具有嚴格臨牀用藥指徵或確鑿依據或要有致病菌藥物敏感的藥敏報告,如無報告,應有科室主任或具有高級職稱的醫師簽字記錄,或有全院疑難病例討論意見)[2],又加上價格較貴,0.1×12片/27.90元,不符合經濟原則,屬超範圍無指徵盲目用藥。

馬來酸曲美布汀膠囊是調節胃腸功能的藥物,多酶片已包含胃蛋白酶合劑的作用。多酶片與胃蛋白酶合劑聯用,屬重複給藥。

2.2

住院處方抽查與點評

2.2.1住院處方抽查情況: 住院處方合格921張,處方合格率92.1%;不合格處方79張,不合格率7.9%。住院處方使用抗菌藥物的比例是43%。使用抗菌藥物的有430張,口服1種抗菌藥物的70張;靜脈注射的共計360張,其中使用1種注射液的169張,使用2種的182張,使用3種以上的9張。不合格處方79張的原因和點評:未寫費別15張;漏寫字的1張,注射用生長抑素3mg,誤寫成注射用長抑素3mg(實習同學開的,主任簽名,藥師調配發藥,經過藥師審核,均未更正);用量不明確11張;超範圍使用抗菌藥物52張。

2.2.2用量不明確處方例舉與點評: 處方①:患者女,42歲,自費 臨牀診斷:腎病綜合徵

左氧氟沙星注射液100ml(0.2)×9瓶

Sig:100ml,ivgtt 0.9%氯化鈉注射液100ml 注射用頭孢噻肟鈉2.0

×10次 Sig:ivgtt 點評:用藥間隔時間不明確,處方書寫不規範,欠妥。 處方②:患者男,54歲,費別:保險 臨牀診斷:頸椎骨折術後 地塞米松磷酸鈉注射液5mg×4支

Sig:10mg iv ×2次 0.9%氯化鈉注射液100ml

注射用頭孢他啶1.5 ×1支

×2次

Sig:iv gtt×10gtt/分 點評:用藥間隔時間不明確,特別是注射用頭孢他啶,欠妥。 2.2.3 超範圍使用抗菌藥物例舉與點評: 處方①:患者男,63歲,費別:農合 臨牀診斷:左耳囊腫

0.9%氯化鈉注射液250ml

甲磺酸帕珠沙星注射液0.1 ××2次 Sig:iv QD 45滴/分 0.9%氯化鈉注射液100ml 氨甲環酸注射液

1.0

×2次

Sig:iv QD 45滴/分

點評:甲磺酸帕珠沙星注射液是第四代氟喹諾酮類抗菌藥,也是內江市二醫院特殊使用的抗菌藥物,住院醫師開具特殊使用的抗菌藥物是不妥的,因未經上級醫師或具有高級職稱或科主任同意簽名(處方或病程記錄中未反映),也未見病原學監測和藥物敏感試驗報告或全院疑難病例討論意見;屬於超範圍用藥。甲

磺酸帕珠沙星注射液規格有2ml:0.1/24.00,10ml:0.3/57.6,一次要用0.3g,處方0.1/支×3,費解,即不經濟,又易造成污染,給護士增加了不必要的操作。合理應用氟喹諾酮類藥物是控制細菌耐藥性增長、延長該類藥物使用壽命的關鍵。 處方②:患者女,17歲,自費 臨牀診斷:下頜骨骨折

0.9%氯化鈉注射液250ml 注射用呋布西林鈉0.5××10次 Sig:靜滴 g12h 40滴/分

點評:注射用呋布西林鈉(卓利菲爾)是廣譜半合成青黴素,也是本院限制使用抗菌藥物。説明書上的參考劑量成人1日4~8g。該處方每日劑量2g,是否劑量不足?有待觀察,處方上也未見上級醫師和科主任簽名。經查閲病歷:該患者是車禍,8月27日晚上10點50分至11點10分清創縫合術,未見討論必須用注射用呋布西林鈉。注射用呋布西林鈉作為預防性使用是不妥的。根據《內江市二醫院臨牀抗菌藥物預防性應用的管理要求》精神,預防性抗菌藥物應從非限制類中選擇,“不隨意使用新品種、昂貴品種”,而不應直接使用限制使用抗菌藥物。注射用呋布西林鈉0.5g/28.50,1g/44.6,該處方一次使用1g,為什麼要0.5×2,即不經濟,又易造成污染,給護士增加了不必要的操作。哌拉西林鈉0.5g/2.90,頭孢哌酮鈉2g/16.79,頭孢曲松鈉2g/20.40等等均是非限制抗菌藥物,效果好,相對經濟。 3 討 論

從這次抽查的處方來看,我院抗菌藥物用量大、檔次高、超範圍用藥,不合理的預防性使用抗菌藥物,給藥劑量、時間間隔、療程不正確。

對我院處方進行點評的目的,是為了發現處方中存在的問題,達到進一步規範的效果,所以對點評的結果要及時反饋給被點評者,對存在的突出問題,要進行重點的分析,對嚴重的問題,要進行嚴格的要求,做到獎罰分明,及時溝通,督促改正。處方點評工作畢竟是一項新工作,在實施過程中,還會遇到很多問題,應該引起足夠的重視。希望臨牀醫師理解和協助,才能促進處方點評工作的順利進行。為了臨牀醫師選擇安全、有效和經濟的藥品,藥劑科儘快出台《藥品供應目錄》,提供藥品的參考價。

中藥處方格式及書寫規範 篇五

中藥處方格式及書寫規範

第一條為規範中藥處方管理,提高中藥處方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處方管理辦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範。

第二條本規範適用於與中藥處方開具相關的中醫醫療機構及其人員。

第三條中藥處方包括中藥飲片處方、中成藥(含醫療機構中藥製劑,下同)處方,飲片與中成藥應當分別單獨開具處方。

第四條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負責全國中藥處方書寫相關工作的監督管理。

第五條縣級以上地方中醫藥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中藥處方書寫相關工作的監督管理。

第六條醫療機構藥事管理委員會負責本醫療機構內中藥處方書寫的有關管理工作。

第七條醫師開具中藥處方時,應當以中醫藥理論為指導,體現辨證論治和配伍原則,並遵循安全、有效、經濟的原則。

第八條中藥處方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一)一般項目,包括醫療機構名稱、費別、患者姓名、性別、年齡、門診或住院病歷號、科別或病區和牀位號等。可添列特殊要求的項目。

(二)中醫診斷,包括病名和證型(病名不明確的可不寫病名),應填寫清晰、完整,並與病歷記載相一致。

(三)藥品名稱、數量、用量、用法,中成藥還應當標明劑型、規格。

(四)醫師簽名和/或加蓋專用簽章、處方日期。

(五)藥品金額,審核、調配、核對、發藥藥師簽名和/或加蓋專用簽章。

第九條中藥飲片處方的書寫,應當遵循以下要求:

(一)應當體現“君、臣、佐、使”的特點要求;

(二)名稱應當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規定準確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沒有規定的,應當按照本省(區、市)或本單位中藥飲片處方用名與調劑給付的規定書寫;

(三)劑量使用法定劑量單位,用阿拉伯數字書寫,原則上應當以克(g)為單位,“g”(單位名稱)緊隨數值後;

(四)調劑、煎煮的特殊要求註明在藥品右上方,並加括號,如打碎、先煎、後下等;

(五)對飲片的產地、炮製有特殊要求的,應當在藥品名稱之前寫明;

(六)根據整張處方中藥味多少選擇每行排列的藥味數,並原則上要求橫排及上下排列整齊;

(七)中藥飲片用法用量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規定,無配伍禁忌,有配伍禁忌和超劑量使用時,應當在藥品上方再次簽名;

(八)中藥飲片劑數應當以“劑”為單位;

(九)處方用法用量緊隨劑數之後,包括每日劑量、採用劑型(水煎煮、酒泡、打粉、制丸、裝膠囊等)、每劑分幾次服用、用藥方法(內服、外用等)、服用要求(温服、涼服、頓服、慢服、飯前服、飯後服、空腹服等)等內容,例如:“每日1劑,水煎400ml,分早晚兩次空腹温服”;

(十)按毒麻藥品管理的中藥飲片的使用應當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

第十條中成藥處方的書寫,應當遵循以下要求:

(一)按照中醫診斷(包括病名和證型)結果,辨證或辨證辨病結合選用適宜的中成藥;

(二)中成藥名稱應當使用經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並公佈的藥品通用名稱,院內中藥製劑名稱應當使用經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批准的名稱;

(三)用法用量應當按照藥品説明書規定的常規用法用量使用,特殊情況需要超劑量使用時,應當註明原因並再次簽名;

(四)片劑、丸劑、膠囊劑、顆粒劑分別以片、丸、粒、袋為單位,軟膏及乳膏劑以支、盒為單位,溶液製劑、注射劑以支、瓶為單位,應當註明劑量;

(五)每張處方不得超過5種藥品,每一種藥品應當分行頂格書寫,藥性峻烈的或含毒性成分的藥物應當避免重複使用,功能相同或基本相同的中成藥不宜疊加使用;

(六)中藥注射劑應單獨開具處方。

第十一條民族藥處方格式及書寫要求參照本規範執行。

第十二條本規範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負責解釋。中藥處方格式及書寫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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